地下水污染防控范文

2023-09-22

地下水污染防控范文第1篇

摘 要:治疗地下水污染在水体污染控制中具有双重意义。第一,地下水是我国居民用水的重要来源,治疗地下水污染就是对我国水资源与水环境的保护。第二,水系统是一个流通、连接的体系,地表水会变成地下水,地下水也会变成地表水,因此对地下水污染治疗对我国整体水体体系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主要通过讨论分析地下水污染治理对水体污染控制中的双重意义,为我国治理地下水污染提供更具有建设意义的规划意见。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污染治理;水体污染控制;意义分析

引言

地下水污染具有过程缓慢、不易发现和难以治理等特点,而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来自人类活动。生活污水的排入與生活垃圾都会在造成地下水的总矿化度、总硬度、硝酸盐和氯化物,甚至是病原体的含量的升高;而工业废水、工业废物和农药的使用,都会增加地下水中有机和无机化合物的浓度增加,造成地下水中硝酸盐含量增高。虽然随着国民环保意识的加强,与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地下水污染治理得到了不错的成果,但我国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仍然缺乏对地表水体的研究贡献。深化地下水污染治理的双重意义,对我国制定全面的地下水污染规划,提升我国水体控制与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地下水资源的污染情况

我国国民的环保意识相对与国外发达地区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伴随着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迅速等问题,水资源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地下水是我国国民引用水的主要来源,在我国400多个城市中,地下水成为80%的城市主要用水来源,在许多农村,地下水是其生活水源的唯一来源[1]。由此可见,地下水对我国经济发展与国民生活都是不可替代的必须品。

根据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我国地下水质量总体较为理想,有63%的地下水是可以直接使用,17%需要经过处理方可直接饮用,12%不能饮用,8%的属于天然的咸水与盐水[2]。就水资源的分布情况来说,东南部地区比西北部地区的地下水资源要丰富。而我国东南部是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的主要区域,人口密集度大,对地下水资源的人为影响也较为频繁。工业排水、生活排水、农业灌溉等都在不同程度污染影响着地下水的水质。根据最近的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结果显示,197万m2的平原区浅层地下水中,Ⅰ类和Ⅱ类的水质仅为4.9%,Ⅲ类的水质为35.3%,太湖、淮河等流域地下水污染严重,其污染面积分为达到了91.5%与68.1%,太湖流域的地下水有近50%是不能饮用的[3]。可见,我国地下水污染的情况是非常的严重。

硝酸盐是地下水的主要污染物质,其主要来自生活、工业的排水,如城市的化粪池、污水管道或垃圾堆雨水淋溶;或农业施肥污染,即在农业施肥的过程中,过多使用氮肥,导致12.5%~45%的氮土壤中流失,渗入地下水中。硝酸盐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对婴幼儿的健康及水质环境的影响上。硝酸盐在人体内很容易转化为亚硝酸盐,导致婴儿出现蓝血症或高铁血红蛋白症,造成婴儿畸形等。而水质中若含有过多的硝酸盐则会出现水体富营养化,引发水藻爆发,破坏水体中的生态平衡。

地下水污染方式可分为直接污染和间接污染两种:直接污染是指污染物直接进入含水层,造成地下水质发生改变,造成污染,这是目前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方式;间接污染是指地下水污染由于污染物对其他物质产生作用,使得这些物质某些有害的成分进入到地下水中造成污染。间接污染的过程缓慢并不以察觉,若要进行治理也是非常复杂、长期的过程。我国地下水污染划分为以下四个类型:(1)因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导致沿海地区的咸水入侵;(2)生活或工程污水排放及农耕污染造成的硝酸盐污染;(3)石油和石油化工产品的污染;(4)垃圾填埋场渗漏污染[4]。

地下水污染问题直接关系着我国国民健康与饮食问题,对我国经济发展与国民的身体素质都有着非常长远的影响。因此重视地下水污染的防治问题,保护我国饮用水源的主要来源,是我国进行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水资源环境保护的重要体现。

2.水污染是地表水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水资源主要可以分为地下水与地表水,二者是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二者是不能分割开的。一般情况下,地下水主要来自于降雨或积雪融化,并随着地形向地势较低的河流、湖泊流去。尤其是在枯水季节,河流与湖泊均来来自于地下水。因此,地下水可以看作是地表水另一个重要的水源。当地下水被开采过度,地表水也会反渗入地下水中。随着我国对地下水的开采过量,许多地区的地下水水位下降,导致不少河流、湖泊的基流逐步消失。有调查显示,山西基流总量占全省径流量的54%,云南省基流总量占56.2%,江浙地区的基流量占24.2%[5]。可想而知,若这些地下水都受到污染,那么该地区的整体水系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样的,若地表水受到污染,地下水也将受到影响。

最先展开相关研究的是美国,美国联邦和中西部农业州政府投入了发亮的资金用于研究地下水污染治疗对其地表水污染治疗的联系,从而规划出有效的水资源治理方案,大大削减了地下水中硝酸盐的总量[6]。而我国目前对于水资源的治理只局限于对饮用水的保护,即对地下水污染治理,没有充分重视地表水污染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我国在治理地下水污染时,也仅仅是局限于对地下水直接污染的防治,忽略了间接污染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所以在治理地下水污染的过程中,要以动态及宏观的角度去规划治理方案,不要局限地下水污染的范围与影响,充分考虑地下水携带污染物的可能性,重视对地表水的治理,才能规划出全面有效的治理方案。

结论

水是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元素,是维持人类生产与生活的不可替代的必需品。地下水是我国生活用水与饮用水的重要来源,重视对地下水污染治理,不仅对水资源保护,对地表水体也有着重要意义与影响。我国要重视地下水在水污染治疗工作具有的双重意义,宏观的看待我国整体水系,重视地下水与地表水之间的关联,加大地下水污染治疗,减少地下水硝酸盐污染,逐步改变人们的用水、用水、农业施肥等习惯,全面进行地下水治理活动[7]。地下水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在治理过程中只有合理规划设计治理方案,全面、有效的地表水污染,才能逐步改善我国整体水系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刘军民. 水环境保护事权划分新思路[J]. 环境经济,2011,Z1:57-65.

[2]吴雨华. 欧美国家地下水硝酸盐污染防治研究进展[J]. 中国农学通报,2011,08:284-290.

[3]. 安徽省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研究[J]. 经济研究参考,2013,64:3-57.

[4]黄震,李武楠,马宁. 我国农业面源污染及其控制措施[J]. 吉林农业,2012,08:164-166.

[5]廖静秋,黄艺. 流域水环境修复技术综述[J]. 环境科技,2013,01:62-65.

[6]王岩. 欧洲新水政策及其对完善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启示[J]. 法学论坛,2007,04:137-140.

[7]贺震. 科学治水 良法先行[J]. 环境经济,2015,18:4-12.

地下水污染防控范文第2篇

地下建筑气体污染主要包括各种氡及其子体等放射性污染, 挥发性有机物 (voc) 、甲醛、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污染。

地下建筑空气中的氡主要来自岩石、土壤、地下水、建筑材料和室外空气等。不同类型地下建筑物的氡及其子体浓度往往有较大差异, 其主要原因与覆盖层厚度、地质结构、建筑材料生产工艺过程及材质等因素有关。覆盖层越厚, 自然通风率越差, 氡的积累也就越高。地质结构断裂带, 高含镭量、高孔隙率、大颗粒、多孔隙的几何形状及含水的建材, 氡析出率高。目前主要的防氡方法集中在以下方面。

(1) 新开发地下建筑时选择位置应避开花岗岩地区, 特别是花岗岩裂缝区;设计建筑时应该充分考虑防氡效果, 如保证通风、切断地下水渗入等。

(2) 采用土壤减压法, 在地板下面安装抽气泵抽走地基下土壤中的氡, 以减少氡向室内扩散的机会。

(3) 在地下建筑通风时将抽气式通风改为压人式通风, 抽气式通风降低室内氡浓度的效果不大, 有时还会增加室内氡浓度。采用机械通风时有管通风效果优于无管通风。

(4) 密封地板、墙壁、涂覆防水防氡密封涂料等。根据标准, 当土壤氡高过5倍以上时, 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综合措施。

(5) 通风时采用无纺布、人造纤维等织物过滤去除氡子体;也可利用静电和增加负离子法清除氡子体。

(6) 选择符合辐射安全标准的建筑材料。不使用铀、钍、镭含量高的建材, 特别是要控制石煤渣砖的使用。

(7) 建筑材料生产工艺过程中加入重晶石粉、石膏、氧化铁等基元材料, 具有较好的辐射屏蔽功能。

(8) 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增加煤矸石的量、成型过程中增加负压值, 以及适当提高焙烧温度均对建筑材料氡的析出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有研究人员对呼和浩特市某地下建筑进行了通风降氡效果研究。研究结果显示送风比排风对降低氡浓度效果更好, 最好采用送风和排风相结合的措施。通风时间越长, 对降低氮浓度效果越好。研究表明, 该地下建筑长期不通风时氡浓度最高可达1041Bq/m3。通风方式有送风、排风、送排同时、送排轮流4种, 其中, 送排风同时效果最好。用送排风同时通风方式连续通风8h, 氡浓度可减低91.4%。如果每天坚持通风, 则2h通风即可保证8h工作期间氡浓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水平。如果接近地面环境, 可每天通风3h。如果长期不通风, 需加大通风力度。

地下建筑空间的VOC主要来自各种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有机涂料、油漆等。减少有害气体浓度是地下空间空气品质良好的重要保证。按照相关规范:室内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10% (日平均值) , 甲醛不超过0.10mg/m3 (1h均值) , 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浓度小于0.60mg/m3 (8h均值) 。按照标准:已用地下建筑氡浓度的行动水平为400Bq/m3, (平衡当量氡浓度) ;待建地下建筑的设计水平为200Bq/m3 (平衡当量氡浓度) 。目前, 减少室内挥发性有机物 (VOC) 、甲醛和二氧化碳的最常用、最高效的方法是通风, 通过提高新风负离子浓度、新风量改善其卫生条件。有条件也可在地下空间种植绿色植物, 吸收有害气体。

2 微生物污染

地下建筑空间微生物主要因湿度大温度适宜, 通风不畅所致。了解微生物种类及存在条件, 做到防菌消毒, 有利于清洁地下空间空气。有研究人员在1992年至2004年对华北地区51个地下空间 (密闭型12个通风型21个, 半封闭型18个) 空气中微生物进行检测, 得出地下房间和通道空气中含有大量真菌和厌氧菌, 对进驻人员健康有一定危害。具体测量结果:地下空间空气中细菌总数符合GJB3768-1999屯兵坑道环境卫生学要求, 半封闭型地下房间和通道空气中细菌总数、真菌数的检测结果均高于相应对照 (P<0.01) 。鉴定出的2845株真菌中青霉属和曲霉属为优势菌, 分别占41.5%及19.1%。73株黄曲霉菌中黄曲霉毒素B阳性者9株, 占12.3%。通风型、密闭型地下通道和房间空气中厌氧菌高于相应对照组 (P<0.01或P<0.05) , 链球菌与相应对照组相比,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密闭型通道空气中厌氧菌分别是半封闭型及通风型通道的4.2倍及3.8倍。

根据实际环境的微生物种类, 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可以较好地确保空气质量: (1) 做好防水除潮工作, 保持地下空间内部干燥、清洁卫生; (2) 采用高效、广泛且普及、安全的空气消毒剂 (CIO) 有重点地对地下空间消毒; (3) 加强地下空间的通风换气, 保证新风量的同时, 注意新风的杀菌、过滤; (4) 对于有表冷器、加湿器、冷凝水盘的空调系统的地下空间, 需经常对这3个部分和风管进行清理, 同时对送风进行过滤, 经常保持对过滤器滤料的更换和清洗; (5) 安装紫外线灯, 利用其发出的C波段紫外线对地下空间空气、水和物体表面进行辐射杀菌, 既节约能源又不污染环境, 效果十分理想。

3 固体颗粒物的污染

地下建筑空间内部空气中固体颗粒物来源视环境不同而产生差异。一般地下空间空气中颗粒物来源主要是空调、通风系统气流组织不合理, 人员携带和行走扬起的尘土等;地铁空间则主要是由人员带人和列车与铁轨摩擦产生的粉尘等。因此, 要根据不同的发尘机理和分布规律做好防尘除尘工作。对于普通地下空间, 首先应保持空间内的环境卫生, 减少室内烟雾的产生, 加强通风, 对室外送入空气进行过滤及通风空调系统合理的气流组织等。对于地铁系统, 因其内部状况稳定性差, 有研究表明地铁环境中颗粒物质量浓度存在季节性差异, 冬天明显高于夏天, 1天中上午的颗粒物浓度高于下午。因此, 可根据这个分布规律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过滤除尘, 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摘要:地下建筑空间相对密封, 空气缺乏流动, 光照不足, 本文重点分析了地下建筑空间存在的空气污染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关键词:地下建筑,有害气体,微生物污染,固体颗粒物

参考文献

[1] 李红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及发展重点[J].内蒙古环境科学, 2009.

地下水污染防控范文第3篇

摘 要 农用地土壤状况对粮食安全至关重要,然而目前我国农用地土壤状况并不乐观。责任主体不明确、公众参与度不高及相关法律责任不平衡等使土壤污染防治效果低下。建议从规定化学药剂安全用量、明确责任主体、丰富公众参与路径和平衡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责任等方面提高土壤污染防治效果,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

关键词 粮食安全;农用地;土壤污染

土壤质量状况影响着粮食的产量和质量,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是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基石,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在粮食安全视野下,探讨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效果不高的原因,并对问题的解决路径加以分析,以期从提高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效果角度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

1 粮食安全的概念及现状

1.1 粮食安全概念

粮食安全的内涵是指要实现人们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买得到且买得起维持基本生存和健康所必需的食物[1]。从粮食安全内涵可看出,确保粮食供需平衡稳定是实现粮食安全的基本,粮食安全不仅取决于供应情况,需求方的情况也要加以考虑。现实中影响供应和需求情况的因子错综复杂,因此涉及粮食安全的因素具有一定的复杂综合性特征。粮食安全不仅要在数量上实现基本的供需稳定,还要保障供应质量的安全达标,同时生态安全亦是维护粮食安全的前提。新时代背景下的粮食安全观是促进以营养为向导的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和安全的粮食生产,关注营养与健康,产量与质量并重,促进粮食生产的绿色生态化转型。

1.2 我国粮食安全现状

1.2.1 我国粮食产能状况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与2019年相比增长0.6%,我国生产的粮食总产量高达6 695亿千克,较2019年增产0.9%,已经连续6年生产总量保持在6 500亿千克以上,并且我国人均粮食拥有量增长至474.4 kg,已高于国际粮食安全标准,表明我国农业粮食取得了巨大的发展。虽然农业农村部规划实现化肥零增长,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化肥使用量,但是我国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依旧偏高。

1.2.2 我国粮食消费状况

我国人口增加的同时也增加了对粮食总量的需求,保障粮食安全是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新时期绿色可持续性发展是对我国粮食安全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虽然我国的粮食产量每年都在增加,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供需之间的差距,但是两者之间还存有一定的缺口,供需之间的矛盾性结构还有待进一步解决。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粮食安全方面存在数量增长快、质量提高慢、生产发展快及生态改进慢的不平衡问题,同时人们的消费观念也悄然发生了转变,不只是追求吃饱,更要吃得好和健康,对粮食的关注从数量延伸到量质并重,更多的是重视粮食的安全、绿色及可持续性生产。

2 粮食安全面临的问题

2.1 化肥农药等过量施用

近年来,粮食产量的保障与化肥农药使用量的增加有一定的关系,但粮食的安全、绿色及可持续生产与土壤生态息息相关。大量使用化学肥料不仅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还增加了土壤中重金属的含量,降低了土壤的生产能力,削弱了土壤的自我修复功能,甚至造成不可逆的土壤破坏。

2.2 灌溉水的污染

随着城乡融合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选择到乡村发展,加之存在有些工厂在生产过程中环保意识薄弱,使处理不达标的生产废弃物等流向农田和渠沟,经过长时间的累积,最终导致土壤和水源的污染,影响粮食质量安全。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化肥农药等的过量投放,对土壤造成了综合性污染,新老污染物并存形成累加效应,无疑增加了土壤自我修复的负担。

2.3 大气污染尘埃物

有害气体的流动性极强,当大氣中污染物浓度超标时会阻碍农作物的生长,降低农作物的产量,甚至导致其枯死。温室气体的增多亦会对粮食安全产生消极影响,排放的这些有害气体很大一部分会沉降到地面上被土壤吸收,对土壤造成污染,进一步威胁粮食安全。保障粮食安全不能只重视数量安全而忽略质量和生态安全,良好的土壤环境是保障粮食产量的基础。不论是化肥农药使用量的增加,还是污水的排放或大气的污染,在生态系统循环的放大作用下均会破坏土壤的健康,降低土壤的生产能力,使其产出的粮食质量较低[2]。探究我国土壤污染治理的法律路径,加强相关的执法力度落实,从土壤污染防治的角度出发,保障粮食安全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3 农用土地土壤污染防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弥补了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空白,初步建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中土壤保护的行动向导,与我国的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等构建出重要环境要素污染防治体系。2021年5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并且随着2021年7月5日《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颁布,我国已有8个省(市)颁布了《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土壤质量的高低对粮食安全有直接影响,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3]。然而,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防治体系和防治效果仍需进一步完善与提高。

3.1 农用化学药剂的安全使用范围模糊

实践中,多有农户因化学药剂的不当施用而被处罚,而该行为往往不是农户故意而为之,是因为他们对化学药剂安全使用范围并不清晰,他们更多是想要增加粮食产量。对农用化学药剂的使用规定不明确,容易产生正常粮食生产和污染土壤行为判断不清,不利于农户粮食生产,也不便于相关部门土壤保护工作的开展[4]。

3.2 农用土地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不完善

目前,虽然我国颁布了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但综合的防治体系并不完善。关于土壤保护的条款散落在不同的法律文件中,阻碍了对条款的理解和掌握,更缺乏实施细则,导致落实起来困难。防治土壤污染具有一定的技术性,所涉部门较多,但却缺乏多部门综合治理的规定,造成综合治理效果不佳的现象。由于土壤污染防治涉及部门较多,部门之间存在责任推诿的现象,导致农用土壤的保护工作推进缓慢。

3.3 公众参与制度落实效果不佳

1)土壤污染防治更多是方向性指引,涉及公众参与农用地污染防治的规定并不集中,易使公众参与的落实出现形式化现象;2)“公众”范围界定较为模糊;3)公众参与模式效率较低,农户过于分散使其利益分散,不利于农户参与行政决策;4)农用地污染防治回应机制不完善,农户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致使公众参与制度落实效果不佳。

3.4 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分配失衡

结合土壤污染的特点,很多主体合法且主观上并无过错的行为会造成土壤的污染,或多个主体合法行为由于累计亦会造成土壤污染。农用地污染的修复责任规定较笼统,且责任配置存在“一刀切”倾向。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复杂,不同污染因素治理手段也不同,不可一概而论。在相关责任分配上,缺少中间责任和兜底责任的规定,由于土地污染的特殊性,相关责任人难明确与土壤污染防治紧迫之间的矛盾,对解决问题至关重要[5]。

农户使用化肥等是为了保证粮食的生长,主观上并没有污染土壤的意图,行为没有可罚性,若严格追究农户责任,会降低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农户既是污染者又是受害者,大多数农户很难具备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的技能,且经济上也很难达到相应实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具有紧迫性,且治理的最终效果与污染者的履行能力密切相关,尤其是环境侵权事件,但客观上农户并不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4 农用土地土壤污染防治的完善建议

4.1 明确农用化学药剂的安全使用范围

標准的清晰呈现可在不打击农户积极性的基础上,对有不正当行为的农户进行惩罚,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避免在处理过程中产生争议。欲确定安全的使用量范围,需同其他相关专业部门合作,合理合法、有效规制农户行为,使其进行绿色生态化种植。对农户进行法治宣传,使他们了解种植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会给土壤带来的危害,从主观上提高农户对保护土壤的重视程度[6]。对农户进行相关的技能培训,或者配备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对他们进行指导。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可为农户在进行土壤污染防治中的付出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对那些积极有效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的农户进行奖励,调动农户进行绿色种植和生态生产的积极性。

4.2 健全农用土地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土壤状况通常存在差异,采用统一方案防治土壤污染不符合因地制宜的规律。各地应立足于当地土壤特点,并结合实际的污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方案作出调整,提高治理效果。在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中引入大数据技术,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将法律监管体系与信息化监管平台融合,并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将土壤状况及时上传到监管体系的数据库中,全方位监管土壤污染防治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7]。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绿色农业发展,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责任人,避免“公地悲剧”发生,将土壤污染防治体系落实到位。

4.3 提高公众参与制度的落实

对公众参与农用地污染防治进行专章规定,在公众参与时有据可依,并合理行使权利。对参与主体的范围加以明确,农户不仅是农用地土壤的使用者,还是农用地土壤的保护者,根据与农户利益的相关程度划定参与的公众范围。污染具有一定的流动性,涉及多数农户的利益,基于民主协商原则,可采取公众参与利益代表的模式,增强土壤污染防治参与主体协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8]。相关部门要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结合参与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高效便民的回应方式,提高农户参与的积极性。

4.4 平衡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的分配

根据主体的不同,分别确定责任的承担方式,对于有系统管理和经营的大型农业经营者,他们资金充沛、技术专业,可选择对环境污染责任进行归责;对于较为分散独立的一般农户,可赋予与其行为能力相符的责任,如农户有责任在耕种时履行注意义务,不可大量恶意施用农用化学品。此外,需确定土壤修复的中间责任和兜底责任。由于土壤被破坏最为直接的影响者是农地使用人,使用者对土壤修复的需要更为迫切,可先认定农地使用权人承担中间责任,在确定了具体土壤污染者后进行追偿。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需从整体上保障局面的稳定,修复破坏了的土壤除需专业的技术外,还需资金支持,这是农户或企业所达不到的力量,因此由相关的政府部门承担兜底责任,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

参考文献:

[1] 国家粮食局调控司.关于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思考[J].宏观经济研究,2004(9):6-9.

[2] 张静宏,高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背景下粮食安全问题分析与建议[J].粮食科技与经济,2019,44(8):30-31.

[3] 佚名.8省市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J].腐植酸,2021(4):87.

[4] 施烈焰,易军,赵丽莉.河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现状与对策研究[J].江西农业,2019(18):34-35.

[5] 王伟.论农用地土壤污染法律责任[J].环境保护,2018,46(15):54-58.

[6] 胡静.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谁的责任?[J].中国生态文明,2019(1):48-52.

[7] 刘建营.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构建研究[D].湘潭:湘潭大学,2017.

[8] 王璇,郭红燕,宁少尉.中国土壤污染防治公众参与现状及完善对策研究[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9,41(7):864-869.

收稿日期:2021-11-09

作者简介:刘汶(1995—),女,河南濮阳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E-mail:1617109297@qq.com。

地下水污染防控范文第4篇

在环境科学里, 人们将振幅和频率杂乱、断续或统计上无规律的声振动称为噪声, 将环境中所有远近不同、方向不同、自身或周围反射的噪声统称为环境噪声。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第1款对环境噪声的概念作了立法解释, 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判断一个声音是否属于噪声, 仅从物理学角度判断是不够的, 主观上的因素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例如, 美妙的音乐对正在欣赏音乐的人来说是享受, 但对于正在学习、休息或集中精力思考问题的人可能是一种噪声。即使同一种声音, 当人处于不同状态、不同心情时, 对声音也会产生不同的主观判断, 此时声音可能成为噪声或乐音。

因此, 从社会和心理意义来说, 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并使人产生不舒适的感觉的声音, 即不需要的声音, 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 就形成噪声污染。如:流水声、敲打声、机器轰鸣声等都是噪声。它的测量单位是分贝 (d B) 。

2 噪声污染的来源

据有关数据显示, 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30%来源于道路交通噪声, 30%来源于工业生产和建筑施工, 40%来源于社会生活。

2.1 道路交通噪声

道路交通噪声主要指的是机动车辆飞机火车和轮船等交通工具在运行时发出的噪声, 这些噪声的噪声源是流动的。在城市的发展建设中, 道路不断拓宽, 车道不断增加, 车速不断加快, 城区不断向外扩展, 路边高层建筑不断增多, 道路交通噪声干扰范围大, 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

2.2 工业生产和建筑施工

随着城市工业化的进程, 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工厂, 随之就产生了工业噪声。工业噪声通常指工业生产过程中各种大型机器的运转, 各构成机构的振动、摩擦、撞击以及气流扰动等产生的噪声。建筑施工噪声:近几年城镇建设步伐加快, 一栋栋大楼拔地而起, 给城市带来了噪声污染。主要问题是夜间施工噪声问题, 包括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物料及铲运残土噪声。近几年的建筑施工噪声监测数据表明, 大多数建筑施工界噪声都超标。建筑施工单位没有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 使噪声任意排放。有的施工单位为了抢时间, 赶进度, 缩短工期, 违反环境保护部门关于禁止夜间施工的规定, 实行昼夜24小时连续施工, 对周围的居民影响极大, 特别是老弱病残人群。

2.3 社会生活噪声

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们生活及与生活相关设施所产生的噪声。例如, 众多商业企业、店铺以及娱乐场所进行商业宣传、体育比赛、庆祝典礼等活动所产生的噪声污染, 闹市街区, 居民社区道路两旁用于商业推广活动的音频设备, 夜间位于居民住宅区内的各种KTV、娱乐活动中心、游戏厅、音乐餐厅等娱乐服务场所, 过大音量产生的噪声等。近年来,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 城镇化建设突飞猛进, 这是城市噪声污染日益严重的主要原因。

3 噪声污染的危害

3.1 听力损害

研究表明, 听觉系统是最直接受到噪声损害的对象。这是噪声危害的最明显指标, 也是最早为人们所认识的危害。人们在进入强噪声环境时, 暴露一段时间, 会感到双耳难受, 甚至会出现头痛等感觉。离开噪声环境到安静的场所休息一段时间, 听力就会逐渐恢复正常。这种现象叫做暂时性听阈偏移, 又称听觉疲劳。但是, 如果人们长期在强噪声环境下工作, 听觉疲劳不能得到及时恢复, 且内耳器官会发生器质性病变, 即形成永久性听阈偏移, 又称噪声性耳聋。若人突然暴露于极其强烈的噪声环境中, 听觉器官会发生急剧外伤, 引起鼓膜破裂出血, 螺旋器从基底膜急性剥离, 可能使人耳完全失去听力, 即出现暴震性耳聋。有研究表明, 噪声污染是引起老年性耳聋的一个重要原因。

3.2 干扰人的正常生活

噪声污染干扰休息和睡眠。休息和睡眠是人们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维持健康的必要条件。但噪声使人不得安宁, 难以休息和睡眠。噪声污染影响工作效率。研究发现, 当噪声高于90分贝时, 交谈和思维几乎不能进行, 严重影响人的工作和学习, 从而会导致工作效率降低。

3.3 其他损害

噪声污染可以作用于人体中枢神经系统, 使人的大脑皮层的兴奋与抑制平衡失调而导致条件反射失常, 使脑血管张力遭到损害, 从而产生神经衰弱, 表现为头晕、头痛、失眠、多梦、乏力、心悸和记忆力减退。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则更为明显, 会造成心跳加快、心律失常、血管痉挛、血压升高, 引发高血压、动脉硬化、冠心病等。再是会引起肠胃病和溃疡病的发生。此外, 对视觉器官和女性的内分泌机能也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甚至胎儿在母体内如果接受噪声太多, 出生以后还可能出现神经行为的异常。

4 如何防控噪声污染

4.1 合理规划城市总体布局

在城市的总体规划中, 应该合理规划城市布局, 尽量使居民远离工业区, 铁路和机场等噪声源, 避免交通干线穿行城市居民区。

4.2 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

一是加强噪声管理, 如限制重型车辆, 过境车辆的通行路线, 禁止机动车辆穿行住宅区, 严格控制鸣笛, 并可以在交通干线两侧设置隔声屏障。二是加大交通干线绿化力度, 大力开展城市绿化种植。国际卫生组织专家认为, 绿化对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效果最明显。三是路面降噪, 采用减震和吸声材料用于道路建设与车辆结构上, 以最大限度地控制车辆行驶与道路摩擦产生的噪声。

4.3 社会生活噪声管理

禁止在商业活动时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区敏感建筑物区域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居民在娱乐、装修房屋时应当限制娱乐、作业时间, 减轻或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

5 结语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环境噪声污染已经成为全球的热点问题。了解环境污染, 防控噪声对于营造一个舒适、安静、安全、清洁的生活环境, 保护人类的生存价值和生存质量有重要意义。

摘要: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 环境污染也随之产生, 声污染、水污染和大气污染被认为是环境问题的三个主要方面。噪声污染作为环境污染的一种, 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本文阐述了噪声污染的危害性以及防治措施, 对于营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以及人类的健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噪声污染,危害,防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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