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额贷款资料范文

2024-06-24

农村小额贷款资料范文第1篇

摘要:农村小额贷款是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户、农村工商户以及农村小企业提供的额度较小的贷款,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支农惠农的重要作用。农村信用社应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强业务监督和指导,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

关键词:小额贷款;支持“三农”;加强管理;大力发展

农村小额贷款是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户、农村工商户以及农村小企业提供的额度较小的贷款。实践证明,农村小额贷款业务是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关支农惠农精神,为更好地发挥农村小额贷款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农村信用社应结合当前农村经济金融形势,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围绕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改进“三农”金融服务做了大量工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广度不断拓展,在缓解“三农”贷款难,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应该看到,目前农村小额贷款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制约了其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机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深入,等客上门思想仍比较严重;二是业务发展不平衡,部分机构信贷管理能力较低,信贷电子化建设滞后,贷款手续繁琐,贷款操作不够规范,办理效率低,业务发展缓慢;三是对政策的领会不到位、执行比较僵化,一些机构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授信额度“一刀切”、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等现象;四是农村信用建设滞后,征信体系尚未建立,担保机制不健全,农村金融消费者金融意识薄弱,部分农村地区信用环境较差;五是原有农村小额贷款制度滞后,利率定价机制不灵活,风险管理缺乏持续性,贷款用途、额度、期限等与农村需求不适应。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小额融资需求已逐步由简单的生产生活需求向扩大再生产、高层次消费需求转变,由零散、小额的需求向集中、大额的需求转变,由传统耕作的季节性需求向现代农业的长期性需求转变,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特征,原有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可见,主动适应农村小额融资需求变化,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是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支持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促进农村市场繁荣和城乡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农村信用社履行社会责任,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有效选择;是加强农村诚信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抑制非法金融活动,建立良好金融秩序的重要依托。

当前,农村信用社应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对发展农村小额贷款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小额贷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转换经营理念,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切实加强农村小额贷款的营销和管理,为“三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贷资金支持。

二、调整完善农村小额贷款的相关政策

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关键靠创新。农村信用社要在认真总结农村小额贷款工作,借鉴成功运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因时而变,大力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创新,以适应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

1.放宽小额贷款对象。进一步拓宽小额贷款投放的广度,在支持家庭传统耕作农户和养殖户的基础上,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农村多种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各类微小企业,具体包括种养大户、订单农业户、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农产品流通户和其他与“三农”有关的城乡个体经营户。

2.拓展小额贷款用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拓宽农村小额贷款用途,既要支持传统农业,也要支持现代农业;既要支持单一农业,也要支持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的各产业;既要满足农业生产费用融资需求,也要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流通等各个环节融资需求;既要满足农民简单日常消费需求,也要满足农民购置高档耐用消费品、建房或购房、治病、子女上学等各种合理消费需求;既要满足农民在本土的生产贷款需求,也要满足农民外出务工、自主创业、职业技术培训等创业贷款需求。

3.提高小额贷款额度。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收入水平和信用状况,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小额贷款额度。比如说,对农村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发达地区可提高到10万-30万元,欠发达地区可提高到1万-5万元,其他地区在此范围内视情况而定;农户联保贷款额度视借款人实际风险状况,可在信用贷款额度基础上适度提高。对个别生产规模大、经营效益佳、信用记录好、资金需求量大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在报经上级管理部门备案后可再适当调高贷款额度。

4.合理确定小额贷款期限。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综合还款能力等,灵活确定小额贷款期限。禁止人为缩短贷款期限,坚决打破“春放秋收冬不贷”和不科学的“贷款不跨年”的传统做法。应允许传统农业生产的小额贷款跨年度使用,要充分考虑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灾害等带来的客观影响,个别贷款期限可视情况延长。对用于温室种养、林果种植、茶园改造、特种水产(畜)养殖等生产经营周期较长或灾害修复期较长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年。消费贷款的期限可根据消费种类、借款人综合还款能力、贷款风险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确因自然灾害和疫病等不可抗力导致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予以合理展期。[1]

5.科学确定小额贷款利率。实行贷款利率定价分级授权制度,法人机构应对分支机构贷款权限和利率浮动范围一并授权。分支机构应在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贷款利率授权,综合考虑借款人信用等级、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资金及管理成本、风险水平、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区间内进行转授权或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6.简化小额贷款手续。在确保法律要素齐全的前提下,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尽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查时间。全面推广使用《贷款证》,对已获得《贷款证》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凭《贷款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贷款手续。增加贷款申请受理的渠道,在营业网点设立农村小额贷款办理专柜或兼柜,开辟农村小额贷款绿色通道,方便农户和农村小企业申请贷款。协调有关部门,把农户贷款与银行卡功能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条件逐步把借记卡升级为贷记卡,在授信额度内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的方式,进一步提高贷款便利程度。

7.强化动态授信管理。根据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特点,按照“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程序,建立农村小额贷款授信管理制度以及操作流程。综合考察影响农户和农村小企业还款能力、还款意愿、信用记录等各种因素,及时评定申请人的信用等级,核发《贷款证》,实行公开授信。对农村小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以法人机构或授权的分支机构为单位,推行内部统一授信,同时注重信息工作,注意发挥外部评级机构的作用,防范客户交叉违约风险。对小额贷款客户资信状况和信用额度实行按年考核、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客户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彻底纠正授信管理机制僵化、客户信用等级管理滞后的问题。[2]

8.改进小额贷款服务方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贷款营销,及时了解和满足农民资金需求,坚决改变等客上门的做法。要细分客户群体,对重点客户和优质客户,推行“一站式”服务,并在信贷审批、利率标准、信用额度、信贷种类等方面提供方便和优惠。尽量缩短贷款办理时间,原则上农户老客户小额贷款应在一天内办结,新客户小额贷款应在一周内办结,农村小企业贷款应在一周内办结,个别新企业也应在二周内告具结果。灵活还款方式,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可采取按周、按月、按季等额或不等额分期还本付息等方式。对个别地域面积大、居住人口少的村镇,可通过流动服务等方式由客户经理上门服务。提高农村小额贷款透明度,公开授信标准、贷款条件和贷款发放程序,定期公布农村小额贷款授信和履约还款等情况。

9.完善小额贷款激励约束机制。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农村小额贷款绩效评估机制,逐步建立起“定期检查,按季通报,年终总评,奖罚兑现”的考核体系。实行农村小额贷款与客户经理“三包一挂”制度,即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绩效工资与相关信贷资产的质量、数量挂钩。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贷款管理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客户经理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对农村小额贷款发放和管理各环节的尽职评价,对违反规定办理贷款的,严格追究责任;对尽职无错或非人为过错的,应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对所贷款项经常出现风险的,要适时调整工作人员岗位,或视情况加强有针对性培训。

10.培育农村信用文化。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依托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尽快规范和完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信用档案。要积极主动加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进一步推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制度,发挥好农村信用社的主导作用,通过建立“农户自愿参加、政府监督指导、农村信用社提供贷款支持”的信贷管理模式,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把信用村镇创建活动引向深入。要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避免流于形式。对信用户的贷款需求,应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的正向激励机制。结合信用村镇创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为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切实加强对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督和指导

在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工作的过程中,各级农村信用社要精心组织,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信用社要把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作为长期重要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推动农村小额贷款工作。要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指导分支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任务目标。应把农村小额贷款的增量和质量作为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绩效考核。要加强对农村小额贷款客户经理的针对性培训,提高其开拓市场和发展业务的能力。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促检查,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及时解决具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要注重争取地方党政部门的支持,特别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和支委会的作用,对参与贷款清收工作的地方党政人员、村委会和支委会干部,可根据放贷金额、贷款利息和不良贷款清收等,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采取适当奖励措施。[3]

2.加强农村小额贷款的风险控制。要继续完善农村小额贷款制度和流程,保证程序到位、管理到位、风险控制到位。全面推行农村小额贷款客户经理制,根据客户经理的营销能力、业务素质、前期业绩和业务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强化对一线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建立充分覆盖风险、成本和收益的小额贷款利率自主浮动机制,合理确定客户经理的贷款权限。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自身管理能力,科学确定客户的小额贷款授信额度,对超过小额授信额度的大额贷款需求,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保证、抵(质)押等贷款方式发放。切实加强贷款“三查”,贷前要认真考察借款人还款能力,深入分析评价贷款风险;贷中要严格执行农村小额贷款双签审批制,全面实行贷款上柜台,实现贷款管理与款项发放的分离;贷后要定期深入管辖村镇,及时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严格监督贷款实际用途。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小额贷款风险的转移、分担和补偿机制,把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与农村小额保险业务结合起来,与当地担保体系建设情况结合起来。要把农村小额贷款主体真实性作为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对挪用贷款、顶冒名贷款或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要及时采取取消授信、停止放贷、限期收回和资产保全等措施,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小额信贷专题组.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手册[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中国人民银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手册[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3]焦瑾璞,杨骏.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农村小额贷款资料范文第2篇

1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存在的必要性

1.1 农村信用社是现实的选择

从市场营销的一般原理看, 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是农信社积极开展贷款营销活动的有效途径。就农村信用社而言, 贷款业务是其最主要的盈利来源, 农村应该是其最主要的市场, 因此能否抓住并赢得一般农户关系着各家农村信用社今后业务发展与竞争成败。农村市场主体——农民大多数以家庭为作业单位, 进行小规模经营资金需求额度较小, 又无有效抵押物作担保品。因而, 改变了过去金融机构追求抵押、担保, 寻找大户的贷款方式, 采取了分散、小额贷款形式, 按照农户信用等级或采取联保方式发放的小额贷款是农村信用社为农村市场提供的最适合产品。从农户小额信贷的实施效果看, 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资产的优化和自身业务的健康发展, 进一步增强支农实力形成良性循环。如今的农村信用社已经是商业化了的独立经济主体, 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首要目标。因此, 如果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不能为其带来任何好处的话, 其必然会退出小额信贷市场。但是从现实的情况来看, 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热情不断高涨, 这无疑源于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成功实践。

1.2 小额贷款农户脱贫致富的法宝

农信社小额信贷极大地改善了农户贷款环境, 而且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由于村委会成员对本村村民的具体情况比较了解,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采取与村委会成员合作组成信用评定小组 (有些地区信用社还建立了村信贷协管员制度) 对农户进行全面的信用等级评定的方式并采用“一次核定, 随用随贷, 余额控制, 周转使用”的贷款方式使农户在规定的信用额度范围内随时可以获得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对于农户来说, 简化了贷款手续, 免除了传统商业贷款活动中借款可能发生的公证费、资产评估费、招待费等, 也不需要承担国际经典小额贷款模式所涉及的强制储蓄成本、缴纳小组基金的成本、频繁参加小组会议和频繁还款的交通成本及机会成本等;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 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 克服了金融机构与农户贷款博弈中长期存在的问题, 极大地提高了农户获取贷款的可能性。

1.3 满足了较大部分农民合理的贷款需求

小额农贷的推出, 使农村信用社信贷门槛降低, 为很多信誉良好但无担保抵押措施的农户打开了融资的大门, 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情况, 成为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生产、开拓市场、增加收入的助推器, 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 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

1.4 小额农贷的发放密切了社群、社政关系

小额农贷的投放, 要求信贷人员走村到户, 了解农户的信用状况、资产情况和种养情况, 掌握农户靠什么生存, 吃什么饭, 增加了与农户的接触, 拉近了与农户的距离, 密切了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极大提高了农民的信用意识, “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逐步强化, 良好的农村信用氛围正在形成。与此同时, 基层村组干部的参与, 给了他们充分的信任, 使他们感觉到农村信用社对他们的重视, 从而对农村信用社的形象、作用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构筑了一种信任、平等、互助、合作的社群、社政关系。

2 小额农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抗风险能力弱

农业是典型的弱质产业, 小额农贷的对象又是以种养业为主要投资项目, 流行性疾病、冰雪灾害、洪水、泥石流、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蒙受重大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 同时, 我国农业保险体系还很不完善或者说严重残缺, 农户蒙受重大损失的同时, 信用社发放给农户的小额农贷也因此成为不良贷款, 小额农贷面临自然风险不言而喻。

2.2 市场风险愈显突出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 国内市场的全面开放, 除了来自国内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因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被曝光 (如“三鹿”奶粉事件) , 从而给业内农户带来重大损失外, 出口企业还要面临国外肉制品检疫、植物残留污染检测的高门槛, 一旦发生问题, 就会给整批、甚至整个行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这样的例子近年来比比皆是, 公司风险转嫁给农户, 造成农户失去还款来源, 小额农贷出现风险。当然还有农户自身投资方向偏离市场需求等情况带来的市场风险。

2.3 管理缺位

小额农贷推广初期, 出于过分强调推广进度, 再加上信用社自身人员不足, 根本无力独自完成繁杂的农户资信摸底调查, 好多信用评定工作都是委托村镇“两委”代办甚至由村镇“两委”进行拉郎配, 随意撮合联保小组, 完成了形式上的信用创建和评定工作, 在贷款发放上, 问题更是突出, 不同程度存在“冒名借款”、“化整为零”、随意改变贷款用途等违规现象, 还有许多农户把信用社颁发的《贷款证》当成存折, 把授信额度当成自己的存款, 哄抢贷款, 导致小额农贷性质严重扭曲。

2.4 小额贷款清收难

近几年来, 各级政府为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之困难, 促进农民增收, 借助农村信用社这个有效载体, 在农村开办小额贷款业务, 确实为解决“三农”问题起了重要作用。但在某些地方的少部分农民把小额贷款当成了“扶贫款”, 造成信用社收回本息难的局面, 小额贷款清收难,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2.4.1 农户不大明白小额贷款的用途和对象

小额贷款的用途主要是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而发放的额度较小、周期较短的贷款, 信用社在宣传小额贷款的政策、条件、办法、程序, 国家政策等方面做得不够到位。使有些人产生糊涂认识, 只知道想方设法借, 而不积极主动地还。

2.4.2 资格审查方面把关不够严格

只有具备不拖欠村组提留、不拖欠银行、信用社贷款和信用关系好、人品好的条件的农户方可申请此项贷款, 由资信评定小组评定等级, 等级确定的农户可办理《贷款证》, 农户凭“两证一章”方可办理到小额贷款。但在实际中, 有许多不符合条件的人也享受了小额贷款。因此造成了收贷难, 信用社在快过诉讼时效时只好诉至法院。

2.4.3 小额贷款的贷后资金的使用监督不够

信用社有些信贷员, 在小额贷款贷出后由借款农户“自行处理”, 于是出现了借款花在生活消费上, 到还款时无履行能力, 有的已是外出打工, 诉讼中找不到借款人。

2.4.4 办理贷款手续不完备

有的借款人没有身份证复印件, 住址不祥;有的借款人由于户籍所在地与居所地不一致时, 在没有查明居所地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诉讼至法院后, 难以找到借款人, 案件审理期长。

2.5 自身存在局限性

一是小额农贷无法满足农户较大规模经营的资金需求, 据了解, 目前小额农贷授信额最高只有几千元, 经济较发达的乡镇也只有1~2万元, 众多有偿还能力的种、养殖大户无法得到充足的信贷支持, 而申请其它种类的贷款, 又缺乏必备条件, 由此形成了农信社“难贷款”, 农户“贷款难”的尴尬局面;二是小额农贷期限设定与农业生产特点不匹配, 农村种、养业周期较长, 取得收益大多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 而小额农贷期限都在一年以内, 造成农民的实际贷款需求和小额信用贷款的供应不符;三是小额农贷的高利率, 增加了农民经营成本, 小额农贷产品的推出, 虽然从原则上提倡执行优惠利率, 但实际执行中大多执行同档次贷款最高利率, 只对入股社员给予小幅度的优惠, 不能完全表达支农、惠农的初衷。

另外, 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较低的比较收益一定程度上都限制了小额农贷业务的全面推广和深层次发展。

3 加强小额农贷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1 发放小额农贷应重点围绕三个层次、实施三大战略

一是围绕农村农户及各类种养专业大户, 实施农户信贷上门发放战略。农村农户及各类种养专业大户大都以土地经营为基础, 散居在农村各个村组, 信用社要主动上门服务, 把贷款送到农户手中, 充分体现心贴心的服务, 手握手的承诺。二是围绕城镇个体经营户实施员工责任发放战略。城镇个体经营户、农村务工经营户、农产品加工贩运大户是农村信用社拓展小额农贷市场不可或缺的“黄金客户”, 都有资金流动性强, 不易监管的特点。在服务方面, 应充分发挥员工的作用, 实施员工责任发放, 将对这些“黄金客户”的贷款责任落实给农村信用社责任心强、无违规放款、有担保能力的内部员工, 由其办理小额农贷, 并对所发放的贷款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实行“五包”, 即包放、包管、包收、包效、包赔。三是围绕中小民营企业实施专项发放战略。县域经济民营化后, 一批有效益、前景看好的中小民营企业脱颖而出, 对于中小民营企业所需流动资金, 可实施专项发放战略, 由信用社派专人参与企业生产销售的全过程, 既可为资金相对富裕的农村信用社培植良好的信贷载体, 又可成为农村信用社效益的“蓄水池”。

3.2 加强规范操作确保推广各环节的工作质量

小额农贷在实施过程中, 每一步操作要分别落实责任人, 保证程序到位, 管理到位, 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解决。要以流程图的形式公开贷款条件、程序和相关办法, 做到简明易懂, 一目了然。对农户的评级、授信、发证、放贷、收贷收息等环节的工作要增强透明度, 要建立和完善农户信用贷款档案管理, 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 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微机管理和信息共享, 并探索建立农村社会资信体系。信贷员要定点定贷, 即确定农贷管辖片区和全年农贷净放计划、清收计划, 并向农户发放便民联系卡, 有事能及时联系。

3.3 适时调整信贷投向、投量、投放渠道和期限结构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业多元化、集约化发展步伐的加快, 农民生产经营活动与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 市场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 信贷需求也随之多样化。因此,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支农工作要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相适应把握农村市场需要和农民信贷资金的需求状况, 不断调整支农的范围和重点。首先把信贷资金支持粮、棉、油等基本农作物始终放在突出位置, 打破过去“春贷秋收”模式, 按照产业周期、性质和特点, 放宽农民小额贷款还贷时间。其次, 逐渐增加信贷投量数额, 扩大发放范围, 放宽贷款额度限制。第三, 根据市场需要, 调整信贷投放渠道, 积极支持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市场需要、效益好、销路广的农产品生产, 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 增加农民的收入。

3.4 加强信贷员队伍建设确保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涉及千家万户, 管理繁杂, 工作量大, 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 需要信贷员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艰苦的工作作风。信贷员要坚持不懈地学习新知识, 接受新知识, 掌握新技能, 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只有这样, 才能科学地把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投向和投量, 才能为农户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才能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安全、有序发展。

3.5 建立农户小额贷款责任管理考核制度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以农户信用为基础发放的贷款, 但农户的信用是动态的, 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制约, 必然会出现一些变动, 因此, 个别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产生风险是难以避免的。为防范和化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 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贷款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农户信用贷款存在着事实风险, 但通过强化管理可以降低和控制贷款风险。因此, 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确定一个适当的不良贷款比例, 应参照本地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不良贷款平均比例确定相应的不良贷款考核指标, 实行超指标比例赔偿、低于指标比例适当奖励的办法, 以调动信贷员管好贷款的积极性。

3.6 建立科学的小额农贷管理体系

首先, 创新对小额贷款的管理手段,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信贷管理系统。信用社要利用现在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 建立健全农户经济档案, 并与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相连接, 实现城乡小额贷款管理一体化, 使之真正成为信贷管理的助手, 为小额农贷管理提供详尽的信息;其次, 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按照商业银行运作模式推进信贷体制改革, 建立前台营销、中台控制、后台监督服务的营运机制, 同时加大对信用社职工的培训力度, 提高信贷人员的管理效率;最后, 为解决农村信贷贷前调查、项目推介、技术指导、产销联络、贷款清收等工作, 建立信用社与农户对等的信息联络, 强化风险控制, 减少小额农贷损失。

摘要:近几年来, 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业务成功运行不仅使其成为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现实选择, 而且成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的法宝, 开展小额贷款取得了一些成效, 满足较大部分农民合理贷款需求密切了社群、社政关系。但是, 在小额贷款发展中也存在种种问题, 自身也存在局限性。在农村开办小额贷款业务, 确实为解决“三农”问题起了重要作用, 但在某些地方的少部分农民把小额贷款当成了“扶贫款”造成信用社收回本息难的局面。本文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小额贷款意见和建议, 并为下一步推进小额贷款业务创新对策建议, 建立科学的小额贷款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相信通过完善制度、不断创新, 小额贷款一定会迎来新的春天。

农村小额贷款资料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小额贷款公司 贷款损失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所得税 专项准备 一般风险准备 贷款风险分类

由于金融服务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地域性很明显,有一部分家庭和中小企业很少甚至不能获得所需的金融服务,小额贷款公司正是为了弥补这个缺口而应运而生。它以涉农、中小企业为主要目标客户。小额贷款公司具有以下特点:小额交易;程序流畅、简单、透明;操作方便;服务持续循环、交易及时可靠。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辐射力量。

一、现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使用的基本规定

(一)银行的相关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目前执行的是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11月发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和财政部2005年5月17日发布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文件。《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把贷款等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等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并对五类贷款规定了严格的定义,提出了分类管理的指导原则。财金[2005]49号文具体规定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两种。专项准备是指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后,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的计提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损失和收回的可能性合理确定,其参照比例:关注类2%,次级类25%,可疑类50%,损失类100%。其中次级、可疑类资产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种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特定国家、地区或行业发放贷款计提的准备,具体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收回的可能性合理确定。同时规定,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一般准备。

(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贷款和各类企业债权减值损失确认的基本规定为: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简直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对减值损失计量的规定为: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当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折现确定。

(三)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文规定: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计算公式如下: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8月21日发布的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文规定: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

(3)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4)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本通知所称涉农贷款,是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以下贷款:

(1)农户贷款;

(2)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本通知所称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的贷款。

注意:财税[2009]64号及财税[2009]99号文件的执行时间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二、会计制度上的核算会计处理

贷款损失准备既包括从损益中提取的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还包括从净利润中计提的一般准备,计提时的会计处理分别为:

计提专项准备或特种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或特种准备)”科目。

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一般风险准备”科目。

同时,按照新制度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还应分别披露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和期末数。

三、对纳税调整的影响

会计制度规定的计提坏账准备的基数与比例和税法允许扣除的规定标准不一致,需要纳税调整,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会计制度上计提的专项准备的基数与财税[2009]99号文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的基数的差别。后者的计税基础小,导致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后者需要在前者贷款风险分类的基础上,分别按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其他贷款的进行再分类。

(二)会计制度上计提的一般准备是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一般准备。即是税后提取,而财税[2009]64号文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由此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案例分析

浙江省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自2009年9月15日成立,自成立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2009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17.5亿元,按贷款对象分类及五级分类后的余额明细表详见表1。

该小额贷款公司2009年度利润总额5000万元,年初资产减值损失-专项准备0元,一般坏账准备0元,除贷款损失准备未作纳税调整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对该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会计核算如下:

(1)會计上的根据贷款年末余额应计提的专项准备金13000*2%+3300*25%+1700*50%+1500*100%=3435万元,年初资产减值损失-专项准备0元,故2009年应计提的专项准备金3435万元。

会计处理:借:资产减值损失 3435万。

贷:资产减值准备-专项准备金 3435万。

(2)税法上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专项准备金=(13000-2000)*2%+(3300-300)*25%+(1700-100)*50%+(1500-100)*100%=3170万元。

(3)根据以上两点2009年专项准备金需作纳税调整(调增)3435-3170=265万元。

(4)一般风险准备=175000*1%=1750万元。会计处理:借:未分配利润 1750万。

贷:一般风险准备 1750万。

综上:2009年计算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5000+265-1750)*25%=878.7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265*25%=66.25万元。

会计处理:借:递延所得税资产66.25万。

所得税费用812.6万。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878.75万。

那么该小额贷款公司2009年度期末资产减值损失-专项准备3435万元,一般坏账准备1750万元。

该小额贷款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9000万元,除贷款损失准备未作纳税调整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0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25亿元,按贷款对象分类及五级分类后的余额明细表详见表2:

对该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会计核算如下:

(1)会计上的根据贷款2010年末余额应提的专项准备金24800*2%+9300*25%+3500*50%+3900*100%=8471万元,年初资产减值损失-专项准备3435元,故2010年应计提的专项准备金5036万元。

会计处理:借:资产减值损失 5036万。

贷:资产减值准备-专项准备金 5036万。

(2)税法上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专项准备金=(24800-5000)*2%+(9300-1300)*25%+(3500-600)*50%+(3900-600)*100%-1750=7146-3170=3976万元。

(3)根据以上两点2010年专项准备金需作纳税调整(调增)5036-3976=1060万元。

(4)一般风险准备=250000*1%-1750=750万元。会计处理:借:未分配利润 750万。

贷:一般风险准备 750万。

综上:2010年计算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9000+1060-750)*25%=2327.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1060*25%=265万元。

会计处理: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65万。

所得税费用2062.5万。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2327.5万。

农村小额贷款资料范文第4篇

二是加强宣传,扩大贷款的知晓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进行宣传。制作了《乌拉特后旗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问答》,宣传册中对于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主体资格、申报程序、贷款额度、操作流程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三是加大培训,为贷款工作开展奠定基础。派遣发展部部长到呼和浩特参加了为期一天的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培训会议。在基层妇联干部中开展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培训,使基层干部了解政策,熟悉流程,率先成为运用政策的行家里手。同时要求各苏木镇妇联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四是因地制宜,加大对重点群体的贷款发放力度。乌后旗地广人稀,为了使更多的妇女享受到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在发放贷款工作中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与支持妇女就地就近转移增收结合,有效解决了少数民族妇女外出转移创业就业的问题。二是与扶持服务行业发展相结合,通过支持特色餐饮、家政服务、妇女手工艺等行业的发展,带动妇女

就业,解决了弱势群体就业难问题。三是与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对于女党员、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女致富带头人及党员流动综合服务队的成员给予大力支持,扶持其发展产业,起到以点带面、典型带动的作用。同时还确定了以嘎查村苏木镇逐级选送担保,使贷款的如期归还有了保障。

农村小额贷款资料范文第5篇

资料收集:曹倩倩、周绮、沈迪唯

沈清波、桑恬、徐斐美 PPT制作: 毛阿颖、陈瀚慈

PPT演讲: 毛阿颖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1、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

2、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发展分布特点:

(1)整体来看,江苏省以922.1亿元的实收资本,1119.76亿元的贷款余额,绝对领先于其他省份,位列全国第一。 (2)从机构数量来看,全国分布偏向于东部和东北部。 (3)从资金使用情况来看,经济发达省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数量已经超过实收资本数量,一方面说明经济发达地区资金需求量大,另一方面也说明该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创新意识强。

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从性质上来看只是一般的工商企业而不是金融机构,与以扶贫为特点的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是不同的。

特点:

1.贷款利率高。

2.贷款方式:多采取信用贷款,也可采取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3.贷款对象:面向农户和小微企业。

4.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公平自愿协商确定。 5.提供的贷款类型:个人、小企业、循环信用

优点:

1、培育和发展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2、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竞争格局的形成。

3、规范民间借贷的发展。

4、利于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问题:

1、小额贷款公司性质模糊:

小额贷款公司是从事放贷业务的商业性机构,属于一般的工商企业。但从事的贷款业务又不属于《公司法》所管辖的范围,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因而不是金融机构却是从事货币业务的企业法人。这种身份的不确定使得小额贷款公司遭遇了种种限制,例如银行批发性融资遭遇种种限制,公司自有资金有限,后续资金来源问题等极大地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也加大了对其进行监管的难度。

2、转制村镇银行的困惑:

按照规定,新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持续营业3年以上(含3年),并且近两个会计连续盈利,不良贷款率低于2%,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可以转制成为村镇银行。这意味着,成为村镇银行,资金困境、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都只是时间问题。对于设立村镇银行,很多人都是持乐观态度的,但是转制后的制度设计却让小额贷款公司望而却步。《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成为村镇银行,必须由已确定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发起人,即银行将会成为村镇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小额贷款公司原有股东持有村镇银行的股权比例必须控制在10%以下,这让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难以接受。

在转制成为村镇银行之后,小额贷款公司就面临着被完全改头换面的命运,银行成为第一股东,在经营上将银行原有的一套管理运营机制照搬过来,小额贷款公司原有的客户群体也有可能不被银行认可,原有的服务理念和宗旨也可能被全盘否决,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性。即使在转制成为村镇银行之后,它也同样面临存款难问题。现在村镇银行还是处在试点阶段,绝大多数都没有相应的风险控制体系,机构小、没有形成市场认知,各部门设置相当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存款也成为村镇银行的主要问题之一,转制成为村镇银行的最大成本是原有股东丧失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控制权。

其从业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其中不乏有丰富的银行工作经验的人员,在贷款业务上也是按照类似于银行的业务程序执行。小额贷款公司在服务对象上与银行的趋同化,势必会导致与银行的正面竞争,而高出银行许多 的贷款利率将会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这种服务客户的趋同化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缺乏核心竞争力

3、资金来源的困境:

小额贷款公司大部分资金都是自有资金,主要以股东后续注资为主,更重要的是小额贷款公司自有资金往往很快就贷出去,目前又缺乏从其他金融机构得到大规模的批发贷款,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无钱可贷的困境,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 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严禁非法集资,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小额贷款公司大多循环放贷,面对信贷市场十分强烈的资金需求,一些公司甚至出现无钱可贷的局面。信托增资和增资扩股类似,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发行信托产品最多可以融资为注册资本的100%,资金以股权的方式注入,但是与信托公司合作有变相向公众集资之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有限和后续资金严重缺乏,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开始突破原有的底线,非法运营,例如在遇到资金需求额度高的客户时,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开始采取吸收社会资金的非法行为;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和高利贷的利率差距比较大,借款人将资金从小额贷款公司贷走之后,就可能会以更高的利息再次贷出去;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之间存在的巨大的利率差距,也不乏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员工私下勾结共同牟利的情况;在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中诸如过桥贷款、垒大户的现象并不少见,这种种不当行为都为小额贷款公司以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4、税赋负担重:

国家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种种优惠补贴政策,小额贷款公司都无法享受到。小额贷款公司跟工商企业一样按照利息收入缴税,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等,而对于同样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农村信用社则享受减半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国家给予农村信用社的税收政策是营业税及附加按3.5%左右征收,所得税减半;而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则是营业税及附加按5.6%征收,所得税全额征收。不仅如此,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资金周转比较快,所交的营业税也高于一般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成本比其他金融机构高出许多以及税赋歧视

5、监管制度不完善:

小额贷款公司性质导致监管困境。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的是金融业务,公司的定位是企业法人,不属于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范围,但从事的贷款业务不是一般工商企业能够经营的业务,这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着多头管理,易出现监管真空。

6、信用体系不健全:

小额贷款公司面对的客户大多数是“三农”和小企业贷款人,因为基本上从未获得过银行的贷款,因此银行也就没有这部分客户的信用记录,由于没有有效的制度来约束其信用行为,当其转向小额贷款公司寻求贷款时,其违约的概率就大大增加了。 小额贷款公司没有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也就无从获取其贷款客户的详细资料,可以说是缺乏最基本的风险防护,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识别难度大。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的法律建设并不健全,尤其是在信息比较闭塞的农村地区,农户对金融、信用等知识缺乏了解,获取信息不及时。

四、对策:

1.性质界定及发展方向

(1) 国家应该从立法层次上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正名,确定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给予其金融机构的身份,将其纳入到我国金融机构系统之内。

(2)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坚持服务基层。在信贷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应该与银行形成差异化竞争,在服务对象的选择上,专注于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选择被排斥在银行系统之外的群体作为自己的目标客户。转制村镇银行的具体注意事项还要加以明确,村镇银行自身也有待完善。

2.资金来源多元化

1. 取消对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的上限。

2. 继续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应该提高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批发融资的比例,将融入资金比例占注册资本的50%提高到100%甚至是200%,目前0.5倍的融资比例 太低。

3、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借鉴商业银行的做法,在原有贷款业务的基础上,开展诸如担保、代理之类的中间业务,提升小额贷款公司的整体效益,弥补贷款利率较低的损失。从长远发展来看,小额贷款公司应该突破只贷不存的模式,只贷不存是为了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但这极大限制了其经营、壮大和竞争,但是前提是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发展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监管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也实现良好运作,股东以及公司管理人员在基本金融素质、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意识得到提高。政策性银行给予小额贷款公司优惠贷款,缓解其资金紧张的局面;借鉴其他企业融资的经验,开辟信托融资、私募股权融资等渠道。

3.财政税收优惠 4.完善监管制度

要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法律体系;应该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到我国宏观金融系统之中;明确监管主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合作银行监管、中介机构以及社会监督。

5.健全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实现小额贷款公司与人民银行的征信对接

提高信息共享率,降低小额贷款公司获取信息的成本,提升其利润空间

实现小额贷款公司数据信息和批发融资的金融机构之间进行数据共享

6.借鉴国际经验

农村小额贷款资料范文第6篇

【摘要】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金融环境也产生重大变革。文章利用SWOT分析方法,探讨了小额贷款公司在新常态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总结了自身竞争的优势和劣势。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策略,就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新常态 金融环境 小额贷款公司 发展策略

经历30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金融发展环境也正在发生重大变革:金融改革持续推进、金融创新日益深化、金融业态更加丰富。小额贷款公司能否顺应经济发展趋势、抓住发展机遇,是其能否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

一、新常态下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环境分析

(一)新常态下小额贷款公司的机遇

第一,新常态下小微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小微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中国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大量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较强,为小额贷款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需求。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止到2013年年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型微型企业1169.87万户,占到企业总数的76.57%。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纳入统计后,小型微型企业所占比重达到94.15%{1}。在国家持续简政放权以及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小微企业面临更大的发展空间,国家也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从审批、税收、融资、信息建设等多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不断发展的小微企业,给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需求。

第二,小额贷款行业发展迅速,小额贷款越来越受到关注。自2005年12月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开始,小额贷款公司经历了迅猛的发展。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止到2014年12月,全国共有8971家小额贷款公司,109948位小额贷款从业人员,贷款余额达9420.38亿元{2}。迅速增加的小额贷款公司、不断攀升的小额贷款余额和持续增长的小额贷款从业人员,显示出小额贷款行业发展的积极态势。在行业发展的推动下,越来越多为小额贷款服务的结构成立。2011年,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成立,此后,全国各地纷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协会。2013年,全国第一家小额再贷款公司——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也有了“最后贷款人”。不断改善的行业环境,进一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的迅速发展。

第三,新常态下,国内金融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小额贷款公司有机可图。在整体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金融创新与金融改革的力度都会加强。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等都会对传统业务造成冲击,传统的业务模式、盈利水平都会发生深刻变化。在此情况下,创新经营模式、发展思路对金融机构至关重要。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新生力量,创新阻力更小,创新成本更低,在金融市场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更有可能抓住机会。同时,众筹、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深刻改变人们对金融的认识,全新的金融环境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被公众接受。

(二)新常态下小额贷款公司的挑战

第一,新常态下,宏观经济下行,小额贷款公司面临更高的信用风险和贷款成本。随着中国经济增长放缓,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小微企业将面临逐渐恶化的宏观经济环境。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将影响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小微企业的利润率、周转率明显下滑,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大大增加。国家工商总局的调查显示,仅有12%的小微企业表示近几年营业额快速或高速增长(增长率30%以上),其余大多数企业经营发展缓慢{3}。

小微企业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信用风险是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最主要风险。小微企业的经营困境,甚至是资金链断裂,将导致小额贷款公司的不良贷款率增加。不良贷款率的增加,既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损失的风险,也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在放贷时,进行更加细致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监督。随着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申请贷款的拒绝率大大提高,这也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操作成本。

第二,小额贷款市场竞争加剧。随着宏观经济条件的恶化,小额贷款公司面临更高的操作风险,寻找优质客户难度增加。经济状况良好时,小微贷款公司能积极拓展业务;经济状况恶化时,小额贷款公司在寻找优质客户时,面临着较强的同业竞争。与此同时,不少商业银行纷纷拓展小额贷款业务,挤压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空间。

第三,社会上普遍存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负面认知。小额贷款公司诞生以前,民间金融就广泛存在。在中国,社会对民间金融的看法往往是负面的,这很大程度上与中国高利贷泛滥有关。高利贷超出了绝大多数小微企业的承受能力,也败坏了民间金融的形象。小额贷款公司诞生后,作为从事类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一直未纳入银监会或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监管。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不信任一直存在,不少人将小额贷款公司与高利贷甚至“黑社会”混淆,小额贷款公司迫切需要正名。

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越来越多的金融创新,更多的人开始关注非传统金融机构。然而,大量的P2P网贷平台跑路事件,暴露出一定的风险;良莠不齐的小额贷款公司,层出不穷的小额贷款骗局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不信任。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内部因素分析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优势

第一,小额贷款是劳动密集型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初期能得到迅速发展。小额贷款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人群,单笔贷款金额较小;小额贷款公司为了控制信用风险,贷款期限较短,资金周转较快,因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初始资金要求不高,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小额贷款技术相对简单,容易上手。现在小额贷款公司采用的主要小额贷款技术为德国国际项目咨询公司开发的IPC技术和台湾中小融辅公司开发的“微贷打分卡”技术。这两种技术操作简单,不具备深厚金融功底的信贷员通过短期的培训即可实地操作,不良贷款率也能控制在较低水平。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主要通过信贷员的实地考察,在业务宣传、贷前调查、贷后监督时需要信贷员的积极参与,这对劳动力的需求较高。总的来说,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进入门槛较低,在企业的初创期能迅速发展并扩张。

第二,相比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客户体验更好。首先,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的主要对象是传统金融机构较少覆盖的客户群体。这些客户由于信用风险较高、缺乏抵押品等原因,很难从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传统的“柜台模式”主要针对的是大中企业,这些客户难免有被轻视的感觉。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员主动与客户联系,相比传统金融机构,其业务方式更具亲和力。其次,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员与客户接触更为频繁,更能维系甚至提升客户渠道。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员在拓展业务和放贷过程中需要与客户频繁接触,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和实时动态。同时,小额贷款公司一般贷款期限较短,多采取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这也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员与客户的接触。最后,小额贷款公司审批流程相对简单,放款迅速。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审批主要通过信贷员的实地考察和判断完成。小额贷款公司给予不同的信贷员不同的审批权限,对于较低额度的贷款,一般的信贷员有审批权,在做好充分的贷款调查的基础上,信贷员有权在提交贷款调查信息后直接批复并发放贷款;对于额度较大的贷款,信贷员需向更高权限的信贷员反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内部讨论,在讨论结果的基础酌情处理。适当的审批权限既定程度上节省了审批流程,又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程度中。小额贷款公司的放款速度一般较快,有些小额贷款公司将审批时间控制在1到3天,最快的甚至能当天放款。

第三,相比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具有比较优势。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更加灵活,更适应市场需求。不同于银行利率受到管制,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更多由市场供求决定。相比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更高,收益较高。另一方面,在经营小额贷款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的交易成本相对较低。小额信贷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营业务,小额贷款公司有着更为广泛的客户渠道,在客户搜寻、信息收集等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同时,小额贷款公司操作简单、审批迅速,能大大降低时间成本。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劣势

第一,资金来源单一,资金规模较小,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扩大和可持续性发展。一直以来,根据政策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严禁吸收公众存款,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模式,延缓小额贷款公司向商业银行转变的进程,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和降低金融风险。但与此同时,“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模式,也阻碍了小额贷款公司实现规模经济。相比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成本更高,资金来源更为单一,这非常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扩张。小额贷款公司在度过初创期后,发展往往会进入瓶颈期,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质疑。

第二,客户违约的信用风险较高。首先,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为中小企业和中低收入人群,这些客户或是没有优良的征信记录,或是没有合适的抵押品,无法从正规的商业银行贷款转而求诸于小额贷款公司。这些客户能够提供的正规资料有限,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还未完全接入央行的征信体系。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较难判断其风险水平。其次,小额贷款公司的单笔贷款额度较小,在具体的业务操作中,主要依赖信贷员的专业素质。在贷款额度、贷款审批等环节,更多的依靠信贷员的个人判断。相比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社会形象等远远不足,一般也难以吸引金融、经济专业人士。最后,小额贷款公司由于操作简单、审批和放款迅速,容易成为骗贷的高发地。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门槛较低、放款速度快,一般采用无须抵押的信用贷款,更容易被少数不法分子抓住漏洞进行骗贷。

第三,业务模式单一,资本回报率相对较低。目前依照政策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能经营小额信贷。小额贷款公司的全部业务集中在小额信贷上,而小额信贷相比一般贷款,经营风险更大。小额贷款公司不能经营一些其他的低风险业务,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是其唯一收入来源。同时,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严格的监管限制,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成本、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回报率也相对较低。

第四,信息化建设相对不足。目前来看,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基础设施差、人员力量薄弱、数据体系不够完善。小额贷款公司一般规模较小,没有足够的财力来购入全套的基础设施,也很难支撑完整的信息化建设。小额贷款公司一般也没有专业的技术团队进行自主研发,而是多采用服务外包给软件公司来实现。外包的服务一般很难同时满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管理、客户资料管理、财务管理等需求,客户的用户体验也很难做到最佳。外包的操作人员多为非经济、金融的技术人员,很难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金融方面的支持。

三、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策略分析

第一,明确自身定位,找准发展方向。新常态下,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国内金融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传统的商业模式受到冲击,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环境也随之变化,这对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在此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更应找准自身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应将自己的主要客户定位于中低收入人群,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比较优势,进一步完善自身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增强用户体验,形成自己的盈利模式,并抓住机会,扩大公司规模。相比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优缺点都很明显。小额贷款公司应走出一条有自己特点,与商业银行、其他民间金融机构差异化的发展道路。

第二,挖掘潜在客户,拓展客户渠道。在中国,大量融资困难的小微企业和农村贫困农户,是小额贷款公司的潜在客户,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宏观经济发展放缓、同业竞争日趋激烈、寻找优质客户愈发艰难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更应深入底层,发掘更多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覆盖的客户。这些客户由于无法从传统金融机构贷款,往往更加珍惜小额贷款公司给予的贷款机会,还款意愿更为强烈。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应在拓展客户渠道的同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让公众更加理解并接受小额贷款公司。

第三,加强银信合作。随着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关注并进军小额贷款领域,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有了更多的交集。在小额贷款业务方面,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有着共同的市场和客户,小额贷款公司与商业银行业有着各自的比较优势。与小额贷款公司相比,商业银行资金雄厚、规模庞大、技术能力较强、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更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但商业银行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由于已有模式限制,成本相对较高。相比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有着比较优势和客户渠道优势。加强银信合作,有助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也能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银信合作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业务合作。2、人员培训。在业务合作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助贷和收取中介费实现;在人员培训方面,传统商业银行丰富且专业的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对提高小额贷款公司员工的素质有着积极作用。

第四,开辟融资渠道,解决融资困境。小额贷款公司的“只贷不存”是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重大问题,也是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主要因素。在现阶段,小额贷款受制于政策规定,融资渠道较窄时,进军资本市场,谋求上市可能是小额贷款公司较好的发展方向。

第五,借助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拓展自身业务。P2P网贷、众筹等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带来了强有力的冲击,深刻地改变着人们对金融的认知,对金融服务的智能化、个性化、便捷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的进程中,互联网技术、智能移动终端、大数据、云计算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中,应顺应金融发展形势,借助外力,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拓展业务渠道,简化操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

注释

{1}数据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2014-03

{2}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小额贷款公司分地区情况统计表》,2015-01

{3}数据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2013-0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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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樊梦臾(1989-),男,汉族,湖北天门人,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小微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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