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范文

2024-06-16

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范文第1篇

一、建筑工程中计算建筑面积的依据

针对建筑工程中建筑面积, 根据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首先应该全面了解新旧国标计算规范, 了解规范之间衔接存在的问题。《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针对工程建筑过程中计算建筑面积的重要依据。而且2005年版本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2013年的存在较大的差异, 但是在实际测绘的过程中, 要根据工程项目所批准的日期进行相应的计算, 从建筑工程项目在项目设计方案批复, 到规划审批完成获得规划许可证时间相对较长, 为了能够防止新旧规范和设计间断, 规范实施出现重叠性的问题出现, 设计工作从新开始的问题出现。批准日期是针对设计方案的批准日期, 并不是规划许可的批准日期。

其次应该了解国标规范和工程建设地方规范文件以及地方规范相互之间配合的问题。在建筑工程的过程中应该分解本区域规划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 对工作的管理和具体情况的了解。要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基础上, 出台了一些关于地方规范性文件和规范。进而能够完善国标计算规范进行相应的补充和细化。这些规范性文件和规范同时也是规划竣工验收测绘工作内计算建筑面积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针对具体计算规则的分析

(一) 保温层计算规则

针对2005年国标计算规范版阐述。对保温层的隔热层的外部线进行建筑面积的计算。保温材料和保护层都划分到了保温层中。在当时针对保温层的要求并不高, 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为了鼓励工程建设单位运用建筑外墙保温建筑的节能计算。在2005年的12月12日出台了相关规定, 保温层没有计入到容积率中。在2013年版的国标计算规范针对保温层的计算方式进行了一定的修订, 针对保温个人层的建筑面主要是以保温隔热的材料厚度进行计算, 在其中不包括防潮层、抹灰层以及保护层的厚度。随着保温层政策的变革由鼓励变换成为了强制的要求。规划管理部门在2015年4月24日出台了新规定。针对外墙的外保温系统的建筑面积应该计算到容积率中、因此在2015年4月24日后的项目中, 在建筑项目竣工验收测绘时, 应该将外保温层计算到容积率面积中。如图1可以看出粘贴层和保护层不计算在建筑面积中, 保温层要计算在建筑面积中。

(二) 架空层的计算规则

针对建筑工程中的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计算中。2005年版的国标计算规范和2013年版的国标计算规范中有些相关规定是不相同的。在2005年版的国标计算规范中针对有结构的架空层的面积计算以及无维护结构的架空层的计算二分之一面积。在2013年版的国标计算规范中对架空层的面积计算做出了相关修订, 将围护结构计算面积取消, 而架空层只要结构层高于2.20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 架空层可以不计算在容积率中。但是不能进行围合, 否则将会计算到容积率中。在进行实际竣工验收测绘的工作中, 如果遇到存在有维护结构空架层, 不管是根据2005年版的国标计算规范还是根据2013年版的在针对计算面积的过程中都应将相关部分计算到容积率的面积中。针对无维护结构的架空层, 按照2005年版的国标计算规范进行计算建筑面积的二分之一。根据2013年版中的国标计算规范架空层的面积进行计算, 都不需要将其计入容积率的面积中。

(三) 阳台计算规则

根据2005年版的国标计算规范中的阐述, 阳台不管是不是封闭, 不管是否在主体结构之内还是在主体结构之外, 都要按照它的水平投影面积进行二分之一的计算, 因此这就导致了在规划测绘面积和房产测绘面积中存在较大的差异。在2013年版的国标计算规范中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它的新规定是对主体结构之内依托, 要根据它的结构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对主体之外的阳台面积的计算, 要根据结构地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进行计算二分之一的面积, 但是根据相关的条文得出, 如果对单个阳台有一部分在主体结构之内, 有一部分在主体结构之外, 因此要根据主体结构作为划分的界限, 分别将建筑面积计算出来。针对封闭的阳台来说2013年版的国标计算规范, 已经对封闭阳台计算面积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既使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也要根据全面积进行计算, 但是在相关的数据中以及针对阳台的计算做出了相关的修订。另外明确规定了阳台应该是栏板围护或栏杆围护的室外空间, 因此能够看出封闭的阳台也是根据全面积进行相应的计算。

国标计算规范的2005年版中, 指出阳台不论是封闭的还是不封闭的都要按照二分之一来进行计算, 但是造成了开发商为了偷逃建筑面积, 把封闭阳台建设的越来越大, 甚至将卧室的建筑标注成了阳台建筑。针对这样情况的产生有的地区规划部门出台了相关建筑面积规划管理的暂行规定, 提出了新的规定, 以上海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为例:针对阳台的一户阳台和进深的投影面积做出了一定的限制, 如果阳台在设计的过程中的设计进深超过了1.8m, 并且投影面积大于8平方米的阳台, 都应该根据全面积进行计算并且计入容积率中。

(四) 夹层、设备层计算规则

在2005年版的国标计算规范中规定, 建筑物之内的关联夹层面积不计算在建筑工程中。因此造成了建筑规定在实施了一段阶段之后, 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导致了社会到阶层泛滥, 在建筑工程中出现了很多不合理的设备夹层, 设备夹层的高度超过了标准层的高度。针对相关问题, 规划部门针对地区情况出台了建筑面积规划暂行规定, 例如以上海的相关规定为例:针对此类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 在层高在2.20米以下包含2.20米的设备层中, 它的建筑面积不能计入到容积率中。而高度在2.20米以上的设备层, 它的建筑面积要计算到容积率中。设备层, 同时也可以作为避难层。它的层高度可以进行适当的放宽。但是不能超过标准层的层高。设备的管道夹层来说, 高度在2.20米以下包含2.20米不能计算在建筑面积中。层高度在2.20米以上, 要根据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进行计算, 计算的建筑面积可以纳入到容积率中。在2013年版的国标计算规范中对滥用设备管道夹层的状况, 做出了相关的修订, 将设备管道夹层, 不计算到建筑面积的条文中, 它的计算规则和普通楼层是相同的。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 当设备的层高恰好在2.20米时, 计算建筑的面积要根据全面积进行计算, 但是这部分面积是不能计算到容积率的面积中, 仅有当层高大于2.20米时, 才能将其纳入到容积率的面积中。

(五) 地下建筑计算规则

在工程建筑过程中针对地下建筑面积的计算过程中, 也要根据规划审批分层的平面图进行计算, 能够计入到地下经营性质和具体功能分类进行计算。由于规划测绘不需要将公摊面积计算其中, 在一般情况下根据各种功能进行分区直接进行对应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 针对功能分区的外墙计入到该分区之内, 各个临近功能的分区之间要以分隔强的中借线进行分界。

不计入到地下经营性面积的建筑, 包含地下公共通道与地区服务型的批准, 进而才能根据不计入地下经济性的用途进行计算, 相关的地下公共通道是指地铁连接通道、过街地下通道等, 用地范围之内各个建筑地下连接的通道都不属于此类范围之内。地下市政公共设备要帮助本地区进行服务, 在一般情况下相关的设计规划部分, 应该对此类相关问题做出明确要求, 政府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文件作为不计入到经营用途的依据, 只为本地区域内的地下公共设施要计算到地下经营性用途中。

针对计入经营性用途的建筑面积分为办公、停车、商业、仓储依据工业等部分同时也报入到住宅套地下部分。在地下停车库的计算要根据所要服务的对象进行分类。对于单独建设的公共停车库应该计入到单建停车库的面积中, 帮助住宅服务计算到非住宅配套停车库的面积中, 为其他功能或商业办公建筑的提供服务功能, 计入到非住宅配套停车库面积中、非住宅和住宅配套的停车库的混合项目, 以配套停车库的总面积作为基数, 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来确定不同性质停车位的比例, 分别将非住宅和住宅配套停车配套类的停车库面积。针对地下配套设备的用房, 应该根据建设项目的使用性质将其计入到地下经营性的用途建筑面积中。建筑项目的性质有多种, 要根据其使用的性质的比例, 将其分别计入到地下经营性质用途的面积中, 能够为地下车库的服务设备用房, 例如:人防设备用房、排风机房、地下车库变电间等都计入到地下停车库的面积中。住宅套内的地下部分要根据仓储进行计算出地下经营的面积, 在结构上来看, 和地下住宅想连接, 在地上部分来看一部分进出的地下室, 才能够属于住宅套用之内。

(六) 室外楼梯的面积计算

若是碰到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 需要根据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进行计算。如果碰到最上层室外楼梯, 并不存在永久性的顶盖, 或者雨篷无法完全遮盖的室外楼梯, 便无需对上层楼梯的面积进行计算, 而要将上层楼梯当作是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 下层楼梯则需要计算出其面积的大小。

总结:当前我国各个城市都在实施规划竣工测量, 在进行工程建筑的过程中为区域内的规划, 管理部门提供可靠的规划竣工资料具有重要的意义, 规划竣工验收的工作是规划管理部门一项重要的工作, 规划管理部门要根据测绘单位, 给出的具体的竣工验收测绘报告书, 已经申报各项指标, 将验收结论总结出来。所以建筑工程在进行测绘的工作中秉承严谨和客观的态度, 正确的理解各项管理和规范文件, 严格根据管理文件和规范进行准确、客观的测绘和计算, 进而才能为规划管理部门提供准确的成果, 为规划管理部门提供准确的服务。而且随着无人机航测技术的发展, 其独特的优势已经凸显出来, 将其应用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绘当中, 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摘要:建设工程建筑规划竣工测量的工作, 是对已经竣工完成的项目制定一定的策略, 主要包括地下工程的建设和地面工程的建设。针对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测绘的结果是项目工程的规划管理部门对竣工的规划验收工作时的根本依据。它能够落实规划的意图、真实的记录项目建设、合理的应用土地。竣工测绘资料同时也是城市规划的执法检察、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依据。对于建筑面积的规划验收测绘, 除了要根据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划的标准进行计算, 另外还要根据项目工程的区域的地方规范性和规范文件进行计算。本文针对相关文件以及规范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和分析, 为了能够帮助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正确的使用。

关键词:竣工测绘,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规划验收,无人机航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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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宋莹.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面积计算与分摊[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5 (30) .

[4] 刘永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面积计算与分摊[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 2013, 36 (7) :203-205.

[5] 郭飞, 马琳.浅谈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规划验收测量[J].交通科技与经济, 2014, 16 (6) :114-116.

[6] 邹宝钢.停车楼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面积计算探讨[J].海峡科学, 2015 (3) :17-19.

[7] 王建文.验收测量建筑面积计算若干问题探讨[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 2015, 38 (11) :211-213.

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范文第2篇

2、正圆柱体

3、斜截圆柱体

4、平截正圆锥体

5、正圆锥体

6、球面扇形体

7、棱锥体

8、平截长方棱锥台

9、空心圆柱体

11、球缺

10、平截空心圆锥体

12、球台

13、锲形体

14、圆环

15、桶形

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范文第3篇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宁政发〔2004〕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四日

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国家国动委、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掩蔽与疏散、物资储备、人民防空指挥、专业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结合地下空间开发进行战时设防的地下工程以及按照战术技术要求进行改造后具有

相应防护能力的普通地下室、矿井和天然洞穴。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本市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人防主管部门);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计划、规划、建设、财政、物价、税务、国土、房产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人防主管部门做好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必须将人防工程建设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必须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并确定每年的建设计划;必须将人防工程人均面积纳入城市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市、区(县)财政应当依法每年安排人防建设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 市人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防护的需要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由主城区向新城区及各类开发区扩延;由高层地下人防工程向绿地、广场地下空间拓展;实施重点人防工程与地铁、隧道等点线联通;多建一些针对“核、生、化”袭击特点的6B级人防工程;适当配建部分指挥、救护等高等级工程;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整体防护能力强的地下防空体系的原则,编制人防

工程建设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第七条 人民防空指挥所工程,由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其建设经费由市、区、县政府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划拔或纳入工程建设预算。

公用的人防工程由市、县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其建设经费主要由市、县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和市、县人防主管部门依法筹集的经费解决。

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部门和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建设。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其建设经费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

第八条 城市地下铁路必须按人防要求设置防护,其车站必须与周边人防工程相连通。 城市其它地下交通干线、地下过街道、地下停车场、共同沟等地下基础设施以及在城市绿地、广场、操场下建设的地下设施,必须按人防要求设置防护。

第九条 市人防主管部门要组织社会力量将城市现有的普通地下室、矿井和天然洞穴改造为人防工程。普通地下室、矿井的改造工作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天然洞穴改造工作由所在区、县人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 新建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都必须依法修建6B级以上防空地下室。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未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规划、建设等部门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不能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市、县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按规定向市、县人防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建设单位缴纳易地建设费后,市、县人防主管部门应向建设单位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十二条 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必须与地面建筑同步建设。如未同步建设,按人防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易地建设费的标准如下:

(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施工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经市、县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应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城区每平方米2800元;新城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每平方米2400元;县(溧水县、高淳县)每平方米2200元。

(二)新建除

(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地面建筑面积4%的比例配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施工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经市、县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应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城区每平方米2500元;新城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每平方米2300元;县(溧水县、高淳县)每平方米2000元。

(三)新建除

(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下的,按地面建筑一定比例(城区现按3%、新城区现按2.5%、县现按2%,三

年后城区、新城区、县均按4%)配建的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城区每平方米2500元;新城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每平方米2300元;县(溧水县、高淳县)每平方米2000元。

(四)新建除

(一)项规定以外的居民住宅楼(包括危房翻建),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施工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经市、县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应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城区每平方米2100元;新城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每平方米1800元;县(溧水县、高淳县)每平方米1500元。

第十四条 易地建设费由市、县人防主管部门统一收取,并交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人防工程建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无权批准减免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易地建设费,或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

第十五条 对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中与人民防空相关的工程设施,市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参加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 承担人防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格等级,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对质量事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人防工程的专用防护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 第十八条 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九条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建设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市、县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预案,确保人防工程能够迅速转入战时使用状态。

第二十一条 按规定应配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单列,不占地面建筑面积计划指标,在规划中不计算容积率。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二十二条 经市、县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防工程,免征土地使用费、城市基础设施开发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白蚁防治费、环保排污费、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水电气增容费、教育附加费等各项规费。

第二十三条 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收取的人防经费,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不征收营业税;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用于平战结合的人防设施,不征收房产税;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按规定用于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使用费收入,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全部用于人防工程建设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实行工商管理费统一收费标准,按不超过营业额的1%收取;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用于停车场的,公安交警部门免收停车场管理费。 第二十四条 要加强人防工程的维护与管理。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年检制度;建立、健全人防工程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登记、维护保养、大修报告制

度;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用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其管理规定由市人防主管部门具体拟订,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标准配建的易地集中修建的公用防空地下室,由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管理维护和使用;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的单体人防(地下空间开发设防),平时由投资者所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管理和使用,战时由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使用;国家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含商品房开发单位)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平时由建设单位维护管理和使用,战时由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十六条 确需拆除人防工程的,拆除单位必须在拆除人防工程前向市、县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拆除单位在市、县人防主管部门下达批复前,按拆除的人防工程面积、等级办理补建或缴纳易地建设费手续。

第二十七条 地铁、隧道、大型地下设施的管理维护由各主管单位或集团公司负责。 第二十八条 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市或县人防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补建,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应修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处以八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应修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在600平方米(含)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

(三)应修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下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 有关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易地建设费的,由市或县人防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数额2‰的滞纳金。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截留或挪用易地建设费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市、县人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市、县人防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范文第4篇

(一)涂装材料及颜色要求:

1、砼面油漆

(1)A面(内侧)(不含四周)采用合资或进口品牌的外墙涂料。颜色的色值为林光牌色卡39LGY12米黄

(2)B面(外侧)(不含四周)采用合资或进口品牌的油漆。颜色的色值为林光牌色卡39LGY12米黄

2、金属物件油漆

(1)A面周边、B面周边及C面(边框)采用合资或进口品牌的油漆。颜色的色值为林光牌色卡45T1-19橙黄

(2)A面(不含四周)、B面(不含四周)采用合资或进口品牌的油漆。颜色的色值为林光牌色卡39LGY12米黄

(二)涂装施工工艺

1、砼面油漆做法:

(1)A面(内侧)基面打磨平整,刮腻子两道,上外墙涂料底漆一道,再上外墙涂料面漆两道。

(2)B面(外侧)基面打磨平整,刮腻子两道,上调和漆两道,喷面漆一道。

2、金属物件油漆做法: 基面除锈处理,打磨光滑,刮腻子两道,刷防锈漆二道,上调和漆两道,喷面漆一道。

3、文字内容做法:

可用不干胶割字镂空或pvc板割字镂空,喷刷亮光漆。

(三)涂装格式要求

1、字体:中文-微软雅黑(粗),英文-Arial(粗);字体大小、颜色详涂装样式大样图。

2、标识:人防标识根据国家人防办标识制作。

3、A、B两面的样式一样。

(四)其他说明

1、人防门的门框及预制构件的封堵框的涂装做法参照金属物件油漆材料及施工工艺执行,颜色的色值为。

2、本技术要求的人防门是依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选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7FJ03)进行设计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的人防门的涂装参照执行。

二、涂装样式示意及大样图

(一)、A、B样式示意图(人防门)

1、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护门

2、防爆波活门

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范文第5篇

紧紧依靠省办和政府的支持,是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前提。省人防办公室

对**人防指挥所维护改造工程十分关心,办公室和工程处的领导多次亲临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帮助,从经费、施工等方面为工程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州人民政府也针对州指挥工程的情况,在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安排了专款用于工程维护改造。这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依法办事,严格程序,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人防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是人防工程建设程序的基础环节,至关重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对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科学性。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做好州指挥所维护改(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造工程的前期工作,办公室领导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维护改造工程的可行性,结合外地同类工程建设的经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对将要进行的维护改造项目认真立项,做到维护改造目标明确,工程建设投资得到有效控制。此次维护改造的重点、难点是工事的防水堵漏,这是维护改造工程的基础,我们在前期对漏水点进行记录标记的基础上,去年雨季对工事中的漏水点再次普查,为防水堵漏工程做好了准备。我们有条不紊,扎实可靠地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为保证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制定科学的施工工艺,加强各工序的管理是搞好人防工程质量的保证。根据省人防办工程处的意见,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该工程盲沟系统相对完善的有利条件,采取了“排堵结合,以排为主”的方案进行防水堵漏。鉴于地下工程对防火、防潮、防腐要求高这一特点,认真到建材市场进行广泛调查,选用优质材料,避免重复投资,争取做到一劳永逸。按规范规定出质量要求,合理地组织各工序、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计划,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控制和科学的调度。对隐蔽工程做好施工记录,始终将质量意识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并做到各参与施工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狠抓质量。

公开招标确定精干的施工队伍,严格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是保证工程质量、杜绝不正之风的有效的手段。在施工队伍的选择上,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确定,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不编标底、只发标书,由投标单位按标书要求对造价、质量、工期、付款办法等进行竞争投标,避免暗箱操作,一个人说了算。在工程款的支付中,实行工程科核算,经办人签字,主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和财务监督的层层把关的办法,在工程款拨付过程中,坚持按施工进度拨款,按协议予扣保证金,避免工程款超付现象。在工程决算中实行分管工程人员按专业核算工程量,领导复审核查的办法。对主要材料的选购,我们都通过调研、考察认定各种证件(如合格证、质量鉴定书、准销证等),并派人员参与选购,尽量做到核减工程造价,节约资金。

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是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的关键。**人民防空办公室是一个仅由11个人组成的工作机构,在年龄结构上既有老同志,也有年轻人,老同志经验丰富,敢为人先;年轻人精力充沛。全体办公室人员廉洁奉公,团结拼搏,忘我工作,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程科全力以赴,坚持跟班作业,既当管理员又当战斗员,深入实际,科学组织,周密安排,从根本上保证了工程质量。

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范文第6篇

(一 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项目

1、根据《湛江市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 ,申请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2、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窗口开具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缴款 通知书》到建设银行交款。

3、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缴款通知书》回单 (第五联 到市人 民防空办公室窗口领取《湛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防空地下室 易地建设报建凭证》或在规划报建联审表上盖章。

(二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

1、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

根据《湛江市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 (结合民用 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的要求,委托具有人防工程设计 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

2、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

初步设计完成后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查,审查合格的取得 《 XX 工程人防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

3、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

建设单位根据 《 XX 工程人防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 委托 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

4、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完成后委托具有人防工程审查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 内容包括防空地下室的建筑、结构、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 通风等专业;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工程与地面建筑一 并委托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取得 《湛 江市人防工程开工通知书》 。

5、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将有人防专家签 名、盖“湛江市人民防空工程图纸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 件送一套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窗口备案。

(三 分期建设的大型民用建筑项目报建程序

1、 根据项目情况委托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人 防工程建设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

2、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

3、每期工程开工前按“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 办理程序将有关资料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准应建防空地下室面 积;

4、在批准的规划位置集中安排建设各期应建防空地下室;

5、按规划要求完善所有人防设施。

二、收费标准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收费依据:《关于调整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的通知》(湛价 [2005]155号

因条件限制不能“结建”人防地下室工程项目,经批准,按 《湛江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办法》 (湛府 [2003]71号和《关于调整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湛价 [2005]155号有关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

收费标准如下:

1、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 3米以上的 9层 以下的民用建筑,按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1500元 (内含 100元价格调节基金;

2、新建九层(含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 二千平方米 (含 以上的, 按地面总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 30元 (内 含 2元价格调节基金;

3、新建九层(含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 二千平方米以下的, 按地面总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 21元 (内含 1.4元价格调节基金;

4、下列民用建筑可以减免易地建设费: ①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 房,减半收取; ②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 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③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 目,予以免收; ④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 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二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

收费依据:《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及质量监督费标准 的复函》(湛价函 [2007]60号; 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下限的 11%计收。 (三质量监督费

收费依据:《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及质量监督费标准 的复函》(湛价函 [2007]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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