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制度范文

2023-09-20

合作社制度范文第1篇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固定资产出售、报废和毁损等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 )科目。 A.“固定资产” B.“累计折旧” C.“固定资产清理” D.“银行存款”

A

B

C

D

答案解析:固定资产出售、报废和毁损等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 )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产业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A.村集体经济组织 B.农民个人 C.农村家庭承包经营 D.农民工

A

B

C

D

答案解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产业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非经济林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应借记( )科目,贷记“应付工资”、“产品物资”等科目。 A.“经营支出” B.“产品物资” C.“管理费用” D.“其他支出”

A

B

C

D

答案解析:非经济林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应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工资”、“产品物资”等科目。

4.平均年限法是在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平均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每年计提的折旧额是( )的。 A.不相等 B.前期多后期少 C.相等 D.前期少后期多

A

B

C

D

答案解析:平均年限法是在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平均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每年计提的折旧额是相等的。

5.合作社应当对借款业务按( )进行决策和审批,并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A.村党支部决定 B.全体社员决定 C.章程规定 D.法律规定

A

B

C

D

答案解析:合作社应当对借款业务按章程规定进行决策和审批,并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6.“成员往来”各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 )反映。 A.“应收款项” B.“应付款项” C.“营业外收入” D.“营业外支出”

A

B

C

D

答案解析:

“成员往来”下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反映成员欠合作社的款项总额;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反映合作社欠成员的款项总额。各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应收款项”反映;年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应付款项”反映。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合作社( )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 A.一定日期 B.一定时期 C.全年 D.全月

A

B

C

D

答案解析:资产负债表反映合作社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

8.2007年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由财政部颁布,( )起正式施行。 A.2008年7月1日 B.2008年1月1日 C.2007年12月1日 D.2008年12月1日

A

B

C

D

答案解析:2007年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由财政部颁布,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9.林木资产是指专业合作社农业资产中的( ),主要包括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 A.固定资产 B.无形资产 C.植物资产 D.流动资产

A

B

C

D

10.专业合作社收到他人捐赠的非货币资产时,无所附发票的,按照经过批准的( )价值,借记“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 A.历史成本 B.评估 C.市场 D.双方确认

A

B

C

D

答案解析:专业合作社收到他人捐赠的非货币资产时,按照所附发票记载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贷记专项基金;无所附发票的,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借记“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贷记专项基金。 11.无形资产从使用之日起,按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摊销年限不应超过( )年。 A.5 B.15 C.10 D.20

A

B

C

D

答案解析:无形资产从使用之日起,按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12.合作社长期借款利息应按期计提,借记( )科目,贷记“应付款”科目。 A.“其他支出” B.“经营支出” C.“管理费用” D.“投资收益”

A

B

C

D

答案解析:合作社长期借款利息应按期计提,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应付款”科目。 13.长期借款计提的利息应借记( )科目。 A.应付款 B.其他支出 C.长期借款 D.管理费用

A

B

C

D

答案解析:合作社计提的长、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均应计入其他支出。

14.反映合作社成员入社的出资额、量化到成员的公积金份额、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以及返还给成员的盈余和剩余盈余金额的报表是( )。 A.资产负债表 B.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C.成员权益变动表 D.财务状况说明书

A

B

C

D

答案解析:

成员权益变动表反映合作社成员入社的出资额、量化到成员的公积金份额、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以及返还给成员的盈余和剩余盈余金额。

应付盈余返还部分主要是按成员交易量(额)进行的,盈余返利的比例不得低于( )。 A.70% B.50% C.60% D.80%

A

B

C

D

答案解析:提取应付盈余返还部分是指在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后可供当年成员分配的盈余。主要按成员交易量(额)进行盈余返利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盈余分配”科目应设置( )两个二级科目。 A.各项分配 B.盈余公积 C.资本公积 D.未分配盈余

A

B

C

D

E

答案解析:“盈余分配”科目设置“各项分配”和“未分配盈余”两个二级科目。 2.合作社的流动资产包括( )等。 A.现金 B.银行存款 C.应收款项 D.存货

A

B

C

D

E

答案解析:合作社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 3.合作社应编制( )等。 A.资产负债表 B.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C.成员权益变动表 D.收支明细表

A

B

C

D

E

答案解析:合作社应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等。

4.购入的物资按照买价加( )等费用进行计价。 A.运输费 B.装卸费

C.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D.差旅费

A

B

C

D

E

答案解析:购入的物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进行计价。 5.“盈余分配”科目核算合作社当年盈余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后的结存余额。“盈余分配”科目设置( )和两个二级科目。 A.“当年盈余分配” B.“当年亏损弥补” C.“各项分配” D.“未分配盈余”

A

B

C

D

E

答案解析:“盈余分配”科目核算合作社当年盈余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后的结存余额。“盈余分配”科目设置“各项分配”和“未分配盈余”两个二级科目。 6.产品物资领用时,借记( )等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科目。 A.“生产成本” B.“在建工程” C.“管理费用” D.“固定资产”

A

B

C

D

E

答案解析:产品物资领用时,借记“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科目。

7.《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在核算内容上存在着差异,包括( )。 A.资产组成内容不同 B.收入来源不同 C.规范和执行主体不同 D.收益分配核算内容不同

A

B

C

D

E

答案解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核算内容上有差异,这些差异包括:资产组成内容不同;所有者权益构成的差异;收入来源不同;收益分配核算内容不同;财务报告组成的不同。 8.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其他支出包括( )等内容。 A.罚款支出

B.农业资产的死亡和毁损支出 C.防汛抢险支出 D.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A

B

C

D

E

答案解析:

其他支出,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其他支出,如公益性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利息支出、农业资产的死亡和毁损支出、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的盘亏和损失、防汛抢险支出、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损失、罚款支出等。 9.下列各项中,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循的原则包括( )。 A.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B.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C.以服务成员为宗旨

D.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A

B

C

D

E

答案解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循五大基本原则:(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4)成员地位平等,实施民主管理;(5)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10.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务,包括( )等。 A.短期借款 B.应付盈余返还 C.专项应付款 D.应付工资

A

B

C

D

E

答案解析:

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务,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等。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合作社获得股票股利时,应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款”科目,并且在备查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 )

答案解析:合作社获得股票股利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 2.可分配盈余在分配应付剩余盈余时,应区分成员是否与本社有交易量(额),而进行分配。( )

答案解析:应付剩余盈余可分配盈余在分配时,不再区分成员是否与本社有交易量(额),对成员一视同仁,人人有份,平均受益。

3.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仍然继续使用的产役畜、经济林木可以继续摊销。( )

答案解析: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仍然继续使用的产役畜、经济林木不再摊销。 4.所有会计凭证都要按规定手续和时间送社员大会审核处理。( )

答案解析:所有会计凭证都要按规定手续和时间送会计人员审核处理。 5.合作社发生的罚款支出在“其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

答案解析:“其他支出”科目核算合作社发生的除“经营支出”、“管理费用”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如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支出、损失、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的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利息支出、捐赠支出、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损失等。

6.合作社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应列作合作社的固定资产。( )

答案解析:合作社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应列作合作社的固定资产。

7.合作社聘用职员计划及其工资标准,需经村党支部批准,所付工资不计入成本。( )

答案解析:合作社聘用职员计划及其工资标准,需经理事会批准,所付工资计入成本。 8.《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牲畜(禽)资产的饲养费用要区分以下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资本化,增加牲畜(禽)资产价值;二是产役畜的饲养费用作为当期费用,记入经营支出。( )

9.“成员往来”是一个双重性质的账户,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非所属单位和社员发生的经济往来业务,都通过本账户进行会计核算。( )

答案解析:“成员往来”是一个双重性质的账户,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所属单位和社员发生的经济往来业务,都通过本账户进行会计核算。

10.用于公益性用途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

答案解析:用于公益性用途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11.合作社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

答案解析:合作社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12.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有关经济业务完成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律采用活页账。( )

答案解析: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有关经济业务完成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律采用订本账。

13.合作社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按5%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

答案解析:合作社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本年盈余。( )

答案解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15.月末,应将“经营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盈余分配”科目的贷方,结转后“经营收入”科目应无余额。( )

答案解析:年终,应将“经营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盈余”科目的贷方,结转后“经营收入”科目应无余额。

合作社制度范文第2篇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自2008年施行至今仍存在一些缺陷,本文引进平衡计分卡这个概念,使得在运行这个制度能立足于全局,更加完善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本文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现状和问题、平衡计分卡与它可行性和意义,最后给出建议。

关键词:BSC;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1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现状

1.1 会计部门和财务工作人员

1.1.1 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一个重要的财务部门。我国的合作社里的会计部门的要求是根据会计业务需求来设置会计账簿以及必要的会计人员。而那些没有这些条件的合作社也可以通过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从而达到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制度。但现实合作社中,大多数合作社选择的是委托代理记账机构或者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代理记账,拥有自己独立的会计核算部门,却寥寥无几,更有些合作社甚至没有独立会计核算部门,也没有委托代理记账。

1.1.2 财务工作人员

对于合作社财务工作人员的要求是具有综合会计素养的人员。对其最基础的规定是及时登记会计账簿来保证日常的会计核算。把两个或多个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即合作社的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不能由一人担任,从而达到出纳不管账目工作,而合作社的会计不插手现金的目的。然而,大多数合作社的财务人员并不具有综合会计素养,财务人员学历大都处于大专以下的学历,有些财务会计人员是无证上岗,对于定期会计培训的财务人员更是寥寥无几,这些合作社财务工作人员是不符合制度规定的。

1.2 会计账薄设置与会计核算情况

1.2.1 会计账簿设置

会计账簿,对于日常生活来说是记录经济业务的簿籍;对于会计报表而言是编制其最根本的依据。一个比较完善的会计部门,其会计账簿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和各种必要的明细分类账。而大多数的合作社只有现金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和明细账,很少合作社建立备查账。对于会计账簿设置还是很不齐全的。

1.2.2 会计核算情况

对于合作社中的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了五大类的项目,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和损益。这五大类又具体分了37个会计科目,这些科目能够满足较小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社里简单的业务,能够为会计人员操作提供便利。但随着时代进步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会计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是这些科目不可以核算和解决的。

1.3 内控制度与盈余分配情况

1.3.1 内控制度

农民合作社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保证其资产安全完整以及合作社社员的利益。对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要求合作社对借贷业务控制、对销售业务控制、对采购业务控制、对货币资金控制及存贷业务控制。然而,大多数合作社并没有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甚至有些合作社还出现一些内控问题。这些问题说明合作社对内控问题还是不够重视。

1.3.2 盈余分配

合作社通过盈余分配激励每一位社员,也通过这个方式吸引更多的人员加入其中,它是合作社分配制度的核心手段。对盈余分配顺序也做了详细的规定,他要求合作社中有可分配盈余时,应该先弥补上年度亏损,其次提取一定比例的盈余公积,再把计算应付盈余返还,这一计算额度是由社员和本社之间交易额决定的,且这种返还比例至少在 60%以上。最后才能把剩余的盈余并且进行返还,这个是在扣除前两项分配之后的盈余部分。再把这剩下真正的盈余按照每个社员在整个合作社所占的份额进行分配到位。在合作社里,绝大多数的合作社采用按交易量分配与“按股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采用股金分配的合作社少之又少,很多合作社按交易额分配远远低于60%。

2 BSC与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结合可行性及意义

2.1 BSC理论简介

平衡计分卡的英文是“The Balanced Score Card”,简写为BSC。它作为企业战略执行的工具首先强调应当建立一个以平衡计分卡为基础的战略管理体系,在战略的指导下形成企业绩效评价总目标,根据总目标来细分企业战略目标,然后平衡记分卡把绩效评价总目标转化为四个方面来考核的绩效指标,分别为财务维度、顾客维度、核心内部流程维度和学习与成长维度。利用这个绩效评价体系来考核和奖惩企业内部各部门、个人目标,从而充分调动企业所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终达成企业的战略目标。

2.2 BSC运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合理性分析

2.2.1 平衡计分卡的价值取向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相一致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的目的为了保护各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是某一个人的利益。这个过程中引入平衡计分卡是因为他们二者有相同的价值取向,这也是他们能够相依相存的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的价值取向是与 BSC 理论基础的利益相关者理论相同的。这理论认为企业要为股东、债权人、企业内部人员、顾客、供应商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谋求福祉,而不仅仅为所有者谋利益。

2.2.2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为平衡计分卡提高了制度层面的保障

价值取向相同表明平衡计分卡能应用于农民合作社的重要前提,但这种价值还需要通过外在的制度形态相协调。我国为了合作社能够健康的发展对其进行许多政策指引,如2006年10月3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 年12月制定并发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以及各省也推出一系列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办法。这些制度实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应用平衡计分卡有了制度层面的保障。

2.3 BSC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结合意义

基于BSC理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而言,能够在原有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上进一步把合作社战略目标考虑进去,将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人员根据这一战略目標运用到财务会计制度中,提升财务人员创新能力分解他们到学习和成长维度中。平衡计分卡把战略放在中心位子,从战略高度将战略目标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目标,使得整个合作社每个成员都为这个目标努力,从而有利于战略目标实现。

3 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改进建议

3.1 加强BSC理论的宣传教育力度

平衡计分卡对于大多数合作社而言,它是一种先进的战略工具。这种工具能否有效的贯彻和实施有赖于对它的宣传和教育力度。通过大力宣传来减少运行中的阻碍,使得合作社的社员更加了解这个工具所带来的好处,以获得大家的认同。

这一工具的实施还需要强有力的政府层支持,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对平衡计分卡的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基本特点以及它与之前工具的区别的介绍来提升社员对这个新概念的认识。

3.2 完善农民合作社自身人才开发管理机制

人才是农民合作社能够更好发展的源泉。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改进基于BSC理论需要有一批素质高的人才做保证。基于BSC 理论要求合作社的每个岗位都有与之相匹配的人才,从而提高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效率。相对于大城市,农民合作社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所以我们需要国家出台一些政策鼓励他们能够进入农村,帮助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社自身也要营造出一种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环境来吸引人才。合作社要对财会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要求财会人员定期接受会计知识培训,以保证他们与社会接轨,增强他们的管理水平,提高他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操作。

3.3 健全农民合作社内控制度和分配机制

合作社根据自己的情况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从而降低组织成本,避免合作社经营的风险,提高合作社财务的效率。合作社应当建立合理的会计核算,把责权具体分配到人,防止投机行为发生,也避免合作社共有财产被私人占有,确保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其次,对收支都实行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最后,合作社的会计和出纳必须有两人分别担任,从而把会计账务和库存现金分开进行管理,及时记录发生经济业务。

合作社分配制度建立首先应当为每个成员都设立社员账户,其中包括成员入社时的出资额以及各方赠与和政府财政的补助,让社员的公积金和交易额都能清晰细化给每个社员。其次,合作社可以提取少部分的公积金来降低合作社经营风险,从而扩大合作社发展资本。最后,合作社应当先按照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额的比例返还,然后按其返还总额必须大于可分配盈余的60%分配,从而把成员与合作社利益联系起来。

参考文献:

[1]陈共荣,沈玉萍,刘颖.基于BSC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J].会计研究,2014,02:64-70+95.

[2]国鲁来.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制度创新[J].农村经济,2011,05:3-6.

[3]李尚勇.农民合作社的制度逻辑——兼谈其发展存在的问题[J].

农业经济问题,2011,07:73-81+112.

基金项目:

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基于BSC理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改进研究”(项目编号:SXYYJSKC201521);教育部規划基金项目“城市化进程中拆迁补偿资产保值增值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3YJA630104)。

合作社制度范文第3篇

一、儿科在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主持儿科的行政和业务工作,并定期向分管儿科工作的院领导汇报请示工作。

二、每天上班后,工作前15分钟召开晨会,主要进行交接班工作,听取晚夜班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相关工作,每周二上午晨会时传达院会精神。

三、全科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相关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科室建有相应考勤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按办公室制定的考勤表逐月上报,请假按医院的相关制度办理。

五、儿科设抢救室一间,所有物品、器械、药品皆应贴好标签,定人、定量、定点存放,定时清点和定期检查,对用后的物品及时清理消毒,消耗品及时补充。

六、全面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并作为质控内容进行重点控制。

七、科室将选择适当在院或已出院的或死亡的病例举行临床病例讨论,对疑难病例要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意见,对全部死亡病例皆应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召开,就其死亡原因,诊断正确与否,治疗护理是否恰当及时,应吸取的经验教训等进行认真讨论。

八、非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均设有医师值班,值班医师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仍有疑难问题时应逐级汇报请示上级医师协助或指导处理。

九、重大抢救由科主任组织,抢救中遇困难应及时请示,迅速解决,并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做好抢救记录。对新入院和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及时向院部汇报。

十、对差错事故及缺陷建立登记制度,及时报医务科并积极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迅速整改。

十一、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做到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不得涂改,护士要按时查对医嘱,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十二、病历书写要求使用钢笔,文句通畅、完整、准确简练、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缺项和漏项,各级医生对下级医生书写的病历要及时补充修改,清晰签名。

十三、对医疗缺陷进行登记、报告及处理,发现问题立即组织补救,同时上报院相关部门,事后及时讨论总结,吸取教训。

合作社制度范文第4篇

区级统筹,补助提升,实时报销,跨区就医——2010年上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顺利实现“四大突破”,150万农民健康有了更好的保障。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1月9日在通报统筹城乡卫生发展,全面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时说,目前,上海市郊区乡镇、行政村新农合覆盖率继续保持100%全覆盖,农民参合率达98.8%,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在去年不断推出新举措的基础上,“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大突破”之一,是全面实现了“新农合”经费的区级统筹。原先本市各郊区县“新农合”经费的统筹是区(县)、乡镇两级统筹,农民享受的健康保障存在待遇差距。去年,上海在“新农合”经费统筹上全面推进并实现了区(县)层面统筹。此举不仅提升了保障层次,确保“新农合”的公正性,缩小了农民之间保障差距,更使经费统筹得到了更大平台的支持和落实。市卫生局统计数字显示,2010年上海“新农合”人均筹资经费达750元,为全国筹资经费最高地区。

突破之二,是“新农合”经费补助提升了50%。去年,市财政对区县“新农合”补助标准由人均40元提高到人均60元,全市新农合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累计达7.13亿元,为农民个人缴费的2.67倍。“新农合”的保障水平因此有大幅提升,门诊、住院保障水平均达60%以上,各区县封顶补偿额也提高至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并建立大病减贫补助基金,对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补偿。

突破之三,是实现了“新农合”费用实时报销,农民看病费用不再需要先垫付后报销。自2009年开始推进“新农合费用实时报销”项目、当年完成全市郊区县800所村卫生室实时结算以来,现在全市完成了所有540家村卫生室和145家郊区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新农合”实时结算项目。据测算,推行实时报销后,按全市150万“新农合”农民在镇村两级医疗机构每年900余万次就诊现场结算,可减轻农民就医费用垫付负担约3.4亿元。

突破之四,是农民可以跨区就医了。之前“新农合”有关在户籍地参保就医的政策,给“人户分离”的农民就医带来了不便。去年本市作出了重大决策调整,即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如长期跨区居住的,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在其居住地就近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跨区的定点医疗单位,费用按“新农合”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试行)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8〕55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财社〔2009〕22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通过对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日常管理和重点工作的绩效考核,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进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均衡发展。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的综合评价。

三、考核方法

采取抽样调查和全面考查、专家评审和社会测评、自我考评和组织评定等考核方法,对各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基金筹集、支付、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农民参合和参合农民受益,基础管理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定量和定性综合评价考核。具体考核评价指标、标准及时间等,年初由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后下达。

四、组织实施

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农委、信息委、发改委相关部门组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工作组,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组织对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专家评审和社会测评等工作;各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区县相关部门本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自我考评,按要求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工作组提供自我考评报告等相关资料。

五、考核奖励

考核得分,按百分制计。市财政在对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中安排部分资金,根据考核所得分值给予考核补助。计算公式如下:

某区县考核补助金额=考核分值×每分值的考核补助资金(万元)

每分值的考核补助资金(万元)=市财政考核补助资金总额÷各区县考核得分总和

考核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风险、大病减贫补助基金。经区县卫生局审核、财政部门批准,至多5%可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性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补助。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印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08]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区(县)根据国家、本市有关规定设立的新农合基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新农合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政府组织、引导,通过参合农民个人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筹集的,用于对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本市基金管理实行区(县)统筹,市、区(县)、镇(乡)按职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一)以区(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对基金的筹集、使用实行统筹管理。

(二)市、区(县)、镇(乡)政府分别设立有相关部门参加的新农合协调领导小组或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其中:市级负责新农合工作管理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督导评估等管理工作;区(县)、镇(乡)级按照本市新农合政策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工作计划和考核工作,加强辖区基金筹集,确保补偿的均衡性和辖区基金收支平衡。市、区(县)、镇(乡)政府新农合协调领导小组或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应按照新农合管理体制,在管理部门内设立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区(县)、镇(乡)设立新农合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业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 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合理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基金的预算、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

第六条 区(县)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基金专账(以下简称“财政专户”),专门管理和核算基金。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不得用于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

第七条 经办机构应配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应按照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准确反映基金运行情况,监督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财务会计人员发生变更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第二章 基金预算

第八条 基金预算是指经办机构按照新农合制度和管理政策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九条 基金预算的编制。每年10月底前,经办机构应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和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附1)、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影响基金收支的相关因素,编制下基金预算草案。

第十条 基金预算的审批。经办机构编制的基金预算草案,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汇总,经区(县)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经区(县)政府批准后,报市级管理机构备案。区(县)财政部门应在区(县)政府批准后15日内及时向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复预算。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区(县)财政部门批复预算之日起15日内将预算批复经办机构。

第十一条 基金预算的执行。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况,每季初按规定的表式(附2)向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市级管理机构报告上季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市财政部门和市卫生行政部门,并督促区(县)财政部门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 基金预算的调整。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基金预算时,经办机构要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基金预算编制审批程序报批。

第三章 基金筹集

第十三条 按照本规定,按时、足额筹集基金。区(县)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市新农合有关政策安排补助资金,纳入区(县)财政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市财政按照市政府规定的补助标准对困难区县等予以补助。镇(乡)政府应组织参合农民按本市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参合费用。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等人员的个人缴费减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擅自减免。

第十四条 基金收入包括:参合者个人缴费收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集体扶持收入、政府资助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参合者个人缴费收入是指参合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原则上按照上一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0%比例缴纳的资金收入;如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的,可按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为基数缴纳。

(二)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是指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代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等政策规定的资助对象缴纳的资金收入。

(三)集体扶持收入是指村民委员会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按参合人数每人不低于30元扶持新农合的资金收入;辖区企业按当销售额0.5‰~1‰上缴的扶持新农合资金收入,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确定。

(四)政府资助收入是指区(县)各级政府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新农合人均筹资目标和本区(县)批准的基金预算筹集标准,对新农合的资助资金,以及市政府对困难区县等的新农合补助资金收入。

(五)利息收入是指基金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六)其他收入是指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新农合的捐赠收入及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

第十五条 基金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一)参合者个人缴费部分可在参合者自愿签约基础上,由村民自治组织代为收缴后上缴镇(乡)新农合经办机构,镇(乡)新农合经办机构按规定统一上缴至区(县)财政专户。

(二)农村医疗救助资助资金由医疗救助部门直接划入财政专户。

(三)村民委员会扶持新农合资金,可由各区(县)、镇(乡)财政部门一次性代收或银行代办后,划入财政专户;辖区企业扶持新农合资金由地方税务部门代征后,划入财政专户。

(四)政府资助收入。区(县)、镇(乡)政府资助收入由同级财政部门每季末前按时足额直接划入财政专户。市政府补助资金通过市、区(县)转移支付专项下达到区(县)财政国库,再由区(县)财政及时拨入财政专户。

(五)其他收入由新农合经办机构统一收缴至财政专户。

第十六条 经办机构在收取参合者个人应缴纳的资金、接收集体扶持资金后,应对缴款人或单位开具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上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缴款个人缴纳定额收据》和《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缴款专用收据》;接受社会捐助资金,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对方开具本市统一的专用捐赠收据。

第十七条 基金收入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风险基金规模保持在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10%,主要用于弥补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的基金临时周转困难等。

第四章 基金支出

第十八条 基金支出应按照市、区(县)新农合制度规定的支出项目和标准执行,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支出项目和随意提高补偿标准。

第十九条 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按新农合规定支付的对参合者医药费用的补偿支出。基金支出包括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大病减负补助(二次补偿)统筹基金支出。

(一)门诊(含急诊)统筹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支付的对参合者门诊年累计符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基本药品目录范围5000元以下的补偿支出。补偿标准为:村卫生室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70%,区(二级医院)60%,市(三级医院)50%。

(二)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支付的对参合者住院符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基本药品目录范围费用,或5000元以上门诊大病的病种项目药品目录的补偿支出。补偿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70%、区(二级医院)60%,市(三级医院)50%。最高封顶额度6万元。

(三)大病减负补助(二次补偿)统筹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对参合者享受住院统筹补偿或5000元以上门诊大病统筹补偿,其一次性自负医疗费用仍在家庭年收入50%以上者的补偿支出。补偿标准同住院补偿,对民政确认的低保户、五保户,以及残疾人家庭可提高10-20个百分点。

第二十条 经办机构可在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基金支出户(以下简称支出户),但一个统筹地区至多开设一个支出户。

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接收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支付基金支出款项;暂存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

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和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支出户除向参合农民支付补偿费用和向财政专户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外,不得发生其他支出业务。

全部补偿支出实行财政专户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地区,可不设支出户。

第二十一条 新农合医疗费用支付。

(一)支付范围。按新农合方案规定的病种、诊疗项目、基本药品目录范围和定点医疗机构相应补偿标准给予结算。

(二)支付方式。

1.定点医疗机构垫支,实行参合者就医后费用现场限额直接补偿。

2.参合者垫支,实行参合者就医后垫付医药费用,回转诊的镇(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或经办机构结算。

3.经办机构每年年初按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机构所在区域参合人数月均筹资额核定新农合结算支付周转金,以后每月按审核认定的实际结算费用报区(县)财政,由财政专户直接拨付。

(三)结算的运行管理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机构承担参合者医药费用结算的一切费用纳入机构预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区(县)经办机构应根据核准的基金预算及定点医疗机构审核认定的月支出结算金额,按月填写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用款审核书(附件3),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入定点医疗机构或区(县)经办机构。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和不符合用款手续的,财政部门有权责成经办机构予以纠正。

第二十三条 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监管,及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医药费用;探索通过采取单病种付费、总额预付、预付制与后付制相结合等措施,控制医药费用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 定点医疗机构要履行与新农合经办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遵守新农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和操作规程,实行双向转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做好新农合参合者医药费用结算支付,接受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参合者及社会的广泛监督,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低廉医疗服务。

第五章 基金结余

第二十五 条基金结余是指统筹(含风险基金)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额。

第二十六 条基金管理应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25%,其中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15%(含风险基金)。

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

第二十七 条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下列顺序解决:

(一)动用统筹基金历年结余中的存款;

(二)向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动用风险基金;

(三)经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资金渠道。

第六章 财政专户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财政专户是指区(县)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的新农合基金专账。

各区(县)只能在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一个财政专户。

第二十九条 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是:接收参合者个人缴费收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集体扶持收入和政府资助收入及社会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三十条 新农合基金利息收入应凭银行出具的原始凭证计入财政专户。

第三十一条 未经过经办机构收入户直接划入财政专户的收入,财政部门要出具财政专户缴款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经办机构记账和备查。

第三十二条 从财政专户直接划拨到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支出,应将支付凭证的其中一联或将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交经办机构记账和备查。

第七章 资产与负债

第三十三条 资产包括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现金、银行存款(含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支出户存款)、暂付款项等。

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现金的收付和管理。

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基金存储手续,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同时,经办机构、财政部门要定期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暂付款项应定期清理,及时结清。

第三十四条 负债包括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暂收款项等。暂收款项应定期清理,及时偿付。因债权人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付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作为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三十五条 新农合提高统筹级次及其他特殊情况发生时,应当对本级基金进行清算。

基金清算前应对基金的财务情况进行清理。基金清算时按照补偿参合农民医药费、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参合农民医药费、支付其他应付款项和暂存款项的顺序进行清偿。基金清算后的余额和基金运行中形成的其他资产、未清偿的债务及有关资料一并转入指定的部门或单位。

第八章 基金决算

第三十六条 终了后,经办机构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表式(见附2)、时间和要求编制基金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和分析基金的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七条 经办机构编制的基金财务报告应在规定期限内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同级政府批准并报市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备案。批准后的基金财务报告作为基金决算。

第三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应逐级汇总上报本级决算和下一级决算。经办机构的基金财务报告不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第九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九条 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的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同级政府和基金监督组织报告。

第四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一)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基金;

(二)擅自提高或降低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擅自变更支出项目、调整支出标准;

(三)未按时将基金收入存入财政专户;

(四)未按时足额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付到支出户或办理结算;

(五)未按规定及时足额补偿医药费用;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各区(县)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并报市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合作社制度范文第5篇

摘 要:随着中阿合作的进一步推进,给宁夏的企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在这个充满挑战和竞争的时代,风险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农业合作社作为市场经济的新兴元素,其风险也越来越大,尤其是财务风险。因此,本文在阐述财务风险涵义的基础上,结合宁夏的实际情况,浅析宁夏农业合作社的财务风险治理存在哪些问题,又是如何规避和控制的,以期能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推动财务风险治理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农业合作社;财务风险;控制

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推动下,农业合作社所面临的经营环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这样的变化下,对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要求就越来越高。因此,通过本文的研究,对促进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合理化与科学化起到现实的意义,从而使宁夏农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与经济效益更上一层楼。

一、财务风险的涵义

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财务风险的关注日益加大,将其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方向之一。在理论界,很多学者对财务风险从不同的角度给了解释,有的从运营的角度、有的是从环境的角度等给财务风险下了定义。但是,从更广泛和全面的角度,我认为财务风险是指在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财务活动,由于受内外部环境及各种难以预计的因素影响,企业一定时期内财务活动未来实际结果偏离预期结果的程度。

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企业为了实现自己的财务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就会根据历史信息,进行财务预算管理,最后制定出财务决策。在这个从预算管理到财务决策的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完全获得,必然使得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企业的财务风险是必然客观存在的,这就迫使我们每个人要认真、客观的认识风险和对待风险,仔细寻找原因,提出合理的治理措施。

二、宁夏农业合作社财务风险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1.宁夏农业合作社内部财务风险治理制度不健全

宁夏的农业合作社同其他农业企业相比,经济实力相对弱小和发展速度相对缓慢,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财务制度和财务风险治理制度,因而造成企业财务风险的产生。目前,宁夏的农业合作社在财务风险治理制度上存在着诸多问题,尚未形成成熟有效的管理系统。如筹资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投资核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存货盘库管理制度和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等都比较缺失。制度的缺失或不完善,使宁夏的农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不能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来操作,内部管理混乱,监督不力,造成资产的浪费。

2.宁夏农业合作社财务活动的控制缺乏规范性

从筹资活动看,由于宁夏农业合作社规模小、利用社会闲散资金的能力弱、银行对其扶植较少,因此,宁夏农业合作社便设法挂靠“集体”,然后以集体财产做担保向银行、信用社贷款。在挂靠及贷款的过程中往往靠金钱铺路,钻政策、法规管理的空子,以打开借款大门,带有很大的腐蚀性。

从投资活动看,宁夏农业合作社的投资主要指新建项目和固定资产两方面的投资,具体的常见的问题有:一是投资决策通常由一二个家族高层领导负责,完全不存在有章可循的程序。即“领导拍板”决定是否投资,投资什么项目,这样一来,缺乏可行性分析的决策自然缺乏科学性。二是投资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目光短浅,只考虑眼前利益,很少做长期的发展规划,必然导致很难承受住市场风险,市场的波动直接影响企业现金流量,使企业易发生财务危机。三是企业的财务策略处于高风险状态。宁夏农业合作社的资金大多为债务资金,而且多为一年内的短期借款,然而这些资金大多使用在固定资产的投资上,这就使得筹投资结构处于高风险的状态,很可能陷入资不抵债的境地。

从营运活动看,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现金管理和使用较为混乱。有些农业合作社的资金使用缺少计划安排,过量购置不动产,无法应付经营急需的资金,陷入财务困境。二是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低,造成资金回收困难。主要是赊销政策没有建立,赊销管理混乱,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应收账款不能按时兑现或形成呆账。三是存货控制制度缺失,存货管理随意性大,造成资金呆滞。有的农业合作社月末存货占用资金往往超过其营业额的2倍以上,造成严重的资金呆滞,使得流动资金周转失灵。

从分配活动看,主要表现在收益分配政策缺乏制度化,随意性较大。如果农业合作社不进行合理、科学的收益分配,必将引起财务结构的失衡,最后间接的引发财务风险,给农业合作社带来危机。

3.宁夏农业合作社的战略规划不到位

宁夏农业合作社在做规划的时候主要关注的是短期经营和短期利润,从来不考虑企业长期的价值最大化。以这样的财务管理目标进行长期的经营决策,必然导致农业合作社经济活动的短期性,只看重眼前的利益,不考虑农业合作社的长期发展和市场的认可。最终导致农业合作社的寿命普遍较短,规模始终原地踏步。

4.宁夏农业合作社财务风险治理意识欠缺

宁夏的农业合作社主要是家族经营和集体经营,不管是哪一种经营,经营者的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都不是很高,大多数是高中文化程度,缺乏必要的管理知识和经验,因此,对财务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也不够,不能做很好有效的预测,忽视对资金的控制和资产的管理,不能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进行客观的分析,不能对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容易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危机,阻碍农业合作社的发展。

5.宁夏农业合作社员工的总体素质偏低

农业合作社由于历史和地域的限制,基本都产生在农村或者郊区,普遍存在风险管理机构设置不当、人员配置不合理、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一是地缘和亲缘严重影响人员的安排。在人员准入中,考虑地缘和亲缘多一些,员工的学历、教育背景、专业培训考虑的少一些。二是员工的学历层次普遍偏低,本科生的比例达不到10%,基本上都是以初中和高中毕业生为主。这样的知识层次,很难尽快接受新知识,做到原有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三是年龄结构不合理。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财务人员,都基本年龄偏大。年龄偏大的管理人员缺乏系统的、最新的财务风险管理知识,对全新的现代财务管理的总体认识不够,互联网的作用发挥不足,很难实现农业合作社的财务风险管理电子化、技术化。四是农业合作社中的财务管理人员唯管理者是从,真正的职业责任难以付诸实践。财务风险管理人员素质低,导致农业合作社财务风险管理水平落后。五是农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人员甚至没有执业资格。未通过执业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做农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者。那么在会计实务中,就会造成严重的会计管理问题,注重资本运作和会计结构,分析轻视会计数据处理和经济活动,削弱了财务管理在农业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和参谋决策作用。由于缺乏财务管理知识,很难确定农业合作社生产的盈亏平衡点,在相对成本控制的经验和措施缺乏,没有建设性的建议。

三、宁夏农业合作社财务风险控制对策

1.完善宁夏农业合作社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

宁夏的农业合作社总体来讲规模比较小,一般是根据当地的特殊资源所成立的小型营利组织。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些必须的制度还是必须要有的。一是制定风险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风险管理,在合作社内独立运作,制定财务风险防范与管理办法,实施风险防范与监督管理;主要强调农业合作社管理层要将监督的权利适当授权,主要授权的对象是相关的审计部门,同时,做好审计规划和审计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进行财务审查。通过审查,及时发现各个环节有可能存在的纰漏和隐患,从而对相关的制度和管理办法进行及时的修改和更正。二是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理清财务关系,分清监管职责,实施分级负责制,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完善财务风险预警及监控机制,进行全面预算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财务风险;宁夏农业合作社财务控制体系总体划分为相对独立但又相互联系的三个层次:第一层是事前控制,在整个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过程当中加入了彼此牵制、但又彼此联系的管理制度,主要是想建立以防为主的科学管理防线;第二层是事中控制,对于农业合作社运营过程中的各项事宜,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审核。第三层是事后监督,主要是针对各个部门和岗位,对所做的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复核,这是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必须要“堵”住。三是将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化。编制会计报表,完善核算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经费报销审批制度、往来管理制度等,加强对农业合作社收入、支出、现金、往来和存货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制度,以管理和控制成本、质量、投资和财务等为核心,全面降低农业合作社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四是完善运营管理制度。有的农业合作社虽然已经制定了筹资管理制度投资核算管理制度、存货盘库管理制度和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运营管理制度,但是都不够完善和细致。因此,要通过专业的机构和人员重新修订这些制度,使制度真正能为农业合作社的顺利发展服务。

2.规范宁夏农业合作社的财务活动

财务活动是农业合作社财务风险治理的主要内容,每一项活动都必须治理好,否则都会造成严重的财务风险。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拓宽筹资渠道。资金的来源除了信贷资金之外,尽量加入投入资金和风投资金,这样不仅可以减少风险,还可以给农业合作社带来更多的信息,减少更多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损失。二是投资决策科学化和程序化。运用预算管理的方法,多面经营,分散投资风险,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做好财务风险的预警防范。总之,投资决策不是一个人的一时意气,一定是经过科学的分析和讨论以后,农业合作社论证以后共同的决定。三是提高营运效率。(1)运用专业的资金管理知识,灵活营运现金,充分发挥现金的作用。(2)建立合理的收账政策,既不能影响销售,也不能出现坏账。对于农业合作社而言,由于资金量较小,不太适合消极的收账政策,因此,积极的收账政策既能快速的回笼资金,又不会对销售产生太大的影响。(3)建立存货管理制度。应用有效的存货管理技术(最佳进货批量模型、ABC成本法等),使农业合作社的存货达到最佳持有量。如果存货持有量过大,就会占有农业合作社的大量流动资金,影响资金的流通。四是收益分配的科学化和组织化。根据农业合作社的需要,合理确定投资者和农业合作社之间收益的分配比例,尽量达到农业合作社的资本结构最佳,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3.建立宁夏农业合作社的战略规划的科学性

宁夏农业合作社的战略规划不能仅凭一两个人的主观认识来制定,要符合规模扩大化、权利分散化、知识专业化的要求。所以,要遵循科学的决策过程和稳健的战略安排,才能真正实现战略规划的科学化。一般可以用到的方法有CSF(关键成功因素法)、SST(战略集合转化法)、BSP(企业系统计划法)、CSB(前面三种方法的综合)。

4.提高宁夏农业合作社财务风险治理意识

提高宁夏农业合作社财务风险治理意识,一是增强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实现科学管理,对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如营运资金、资金筹措、资产损失、债务清偿和存货资金等,做到及时分析和准确评价,有效地控制财务风险;二是增强风险意识,企业通过对财务风险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将风险控制提前预防,及时发现财务风险的苗头,及时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三是建立财务风险管理的文化机制。让企业员工都有财务风险的意识,时刻注意财务风险的防范,强化财务风险控制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全局性。尽量避免财务风险带来的损失,保证宁夏农业合作社的财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5.提高宁夏农业合作社员工的整体素质

农业合作社要发展的更快更好,不是不仅仅是解决管理者和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还要做好农业合作社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一是要保证管理者懂得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具备领导才能。二是要保证财务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与时俱进的工作方式,非常熟悉现代化的办公技术,比如各种系统软件,从而有效提高其工作效率。三是要注重培训员工的道德素质,员工的职业道德直接决定着个人的发展和企业目标的实现,现在社会的诱惑和压力很大,财务管理者面临的诱惑和压力将更大,所以必须树立坚定职业道德信念,坚守自己的职业情操,不因一时之利造成一生之悔。因此,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考核,定期举行职业道德教育的讲座等。四是改变用人观念,完善用人机制。进行薪酬体系的改革,增加收入的灵活性,以能力确定待遇,通过高收入吸引高水平人才到财务管理岗位,大胆的创新管理,达到更好的控制财务风险的目的。五是强调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实现个人的成长和企业发展相统一。积极引导员工,尤其是财务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只要全员参与财务风险管理,企业的风险一定能控制的更好。

四、结论

农业合作社的财务风险治理近几年来成为一个全新的研究方向,希望通过本文可以使农业合作社的管理者对财务风险治理有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尤其是对农业合作社在未来发展的道路上提供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刘飞.中小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30).108.

[2]高岷,黄重庆.企业财务管理和财务管理风险控制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1年,108.

[3]葛婧,王淑芹.佳木斯农业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J].现代化农业,2015(4).43-45.

[4]杨玲等.农业龙头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全国商情,2016,48-50.

[5]阳明高,宋竞新.农业企业财务管理与应对措施研究[J].中国市场,2015(52).266-268.

作者简介:白宁(1982.04- ),女,陕西,硕士,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讲师和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财务管理方向

合作社制度范文第6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推动学校更好更快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贵校示范性学校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开展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是专业快速发展,提高办学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校企合作模式,既能发挥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又能共同培养社会与市场需要的人才,是学校与企业双赢的模式之一。加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教学与生产的结合,校企双方互相支持、互相渗透、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是实现学校教育及企业管理现代化、促进生产力发展、加快企业自有人才的培养,使教育与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使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制定以下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贵州经济建设为宗旨,培养掌握专业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专业定位要求,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改变,扩展和密切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找准专业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建立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努力为贵州经济建设服务。

二、目标要求

要将校企合作作为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办学模式创新和教师能力提高的重要途径,突出专业教学的实践特色,大力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基地类型覆盖全校专业,为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要将校企合作作为企业人才储备、吸纳人才、培养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作为借智借脑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加快发展的有效举措,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三、合作原则

优势互补、双向互动、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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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企业原则

为企业服务是学校的指导思想,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成功率的高低。欢迎学校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

(二)校企互利原则

校企合作双方互利是校企合作的基础。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能力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

(三)统一管理原则

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

(四)校企互动原则

学校可定期组织专业教师到企业现场培训,请企业高级技师、能工巧匠来学校讲座。通过校企互动,学校教师在企业学到了实践知识和能力,企业技术人员增长理论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互补,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四、基本任务

校外合作基地的基本任务:

(一)接受学生参观、生产实习、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二)接受教师参观、调研、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三)实现资源共享,互派专业人员讲学、培训;

(四)共同参与人才的培养;

(五)共同进行技术研究、开发、试验、推广及新产品推介等工作;

(六)共建实验、实训室;

(七)力所能及承接合作基地的指标任务;

(八)优先满足合作基地的用人需求;

(九)其它方面的合作。

五、合作模式

校企合作,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模式可以灵活多样,检验的标准是是否促进了双方共同发展,是否双方满意。

(一)“订单”合作模式

招生前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录取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委培用工协议,录用时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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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综合测评成绩挂钩,实现了招生与招工同步,实习与就业联体。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具体设有定向委培班、企业冠名班、企业订单班等。

(二)工学交替模式

企业因用工需求,向学校发出用人订单,并与学校密切合作,校企共同规划与实施的职业教育。其方式为学生在学校上理论课,在合作企业接受职业、工作技能训练,每学期实施轮换。

(三)教学见习模式

学生通过一定的在校专业理论学习后,为了解合作单位的服务产品、服务流程和经营理念及管理制度,提前接受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到合作企业进行现场观摩与学习;并安排学生实地参与相关工作,较为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顶岗实习模式

学生前二年在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采用学校推荐与学生自荐的形式,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半年或一年的顶岗实习。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管理,合作教育培养,使学生成为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合格职业人。

(五)产学研模式

发挥学校专业师资优势,加强校企合作研发,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难题,走“利用专业优势办专业,办好产业促专业”的新思路,使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帮助企业走健康发展之路。

(六)共建校外实习基地

学校根据专业设置和实习教学需求,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有发展前景又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建立校外实习基地。这些基地不仅可成为师生接触社会、了解企业的重要阵地,而且学校可以利用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增加专业教师接触专业实践的机会,促进专业教师技能提高;基地也可以从实习生中优先选拔优秀人才,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达到“双赢”的效果。

(七)合作建立职工培训基地

根据企业职工培训特点及不同培训方向或培训教学的需要,与相关企业建立两种合作模式的职工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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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学校专业的不同特点,企业领导与学校教师共同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明确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确定专业教学计划的方案,提供市场人才需求信息,参与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根据企业、行业的用工要求及时调整学校的专业计划和实训计划,协助学校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九)举办校企联谊会及企业家报告会

学校每年举办校企联谊会,提供行业知名企业家到校为学生作专题报告,让学生了解企业的需要,尽早为就业做好心理和技能准备。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建立校企合作专项资金。

(二)合作双方实行挂牌,签订协议,明确职责,规范双方的行为。

(三)建立定期联系和走访制度,并做好记录,了解校企合作信息(包括合作内容、模式、进展情况、顶岗实习情况、招工信息等),实现资源共享。

(四)学校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校企合作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校企合作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将开展校企合作工作情况纳入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不断检验、改进校企合作工作。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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