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技术规范

2022-07-26

第一篇:砌体结构技术规范

砌体结构规范

砌体结构规范组对规范的释疑

2007-3-30扬华土木

关于《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颁行后

反馈意见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砌体结构委员会2004年11月换届大会和2005年12月全国砌体结构基本理论与工程应用学术会议期间组织《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主要编制组成员及砌体结构委员会有关专家先后两次就《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颁行以来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充分地讨论。这些反馈意见包括因“强制性条文”要求在规范用语等引起的相应条文的局部变动,某些条文界定不够明确,某些条文内容尚待完善,以及条文中用语和文字表述错漏等。同时就《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中理论体系建设和进一步完善,未来规范修订的内容和原则,特别是针对近年来新型墙材结构的应用进行了讨论和布署。下面仅就反馈意见中涉及到条文界定不够明确或不够准确、或不够全面及错漏等给出讨论的一致意见。并作为统一处理意见公布。

一、对反馈意见相关问题的意见

(一)砌体强度调整的说明

1、3.2.1条4款 灌孔砌块砌体强度fg

1)仅对其中的f调整。

2)对表3.2.1-3注2和3当满足第6.2.10条的规定时可不予折减。

3)对采用Mbxx型的水泥砂浆,取γa=1.0。

2、5.2.1条中的f——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可不考虑3.2.3条第2款的规定。

3、5.5.1条中对fv和f均取调整后的值。

4、8.2.1条网状配筋砌体,仅对其中的f调整。

(二)关于自承重砌块的最低强度等级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3.1.1、6.2.1和6.2.2条规定的砼砌块块材的最低强度等级主要根据承重砌块砌体结构的承载力、耐久性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规定的。

对自承重构件中采用的砌块的最低强度等级,应根据相关产品标准、砌块材料类别、砌体所处的环境条件(地上或地下、室内或室外)、建筑墙体构造(保温、装饰、连接等)、墙体外加荷载或吊掛重物、门窗反复开启引起的冲击或振动,以及在正常使用状态(墙体裂缝)要求等因素确定。根据工程经验,过低的块体强度等级,很难满足上述要求,尤其是墙体裂缝控制的要求。

(三)关于在4.1.6、7.4.1条要否增加永久荷载效应组合表达式的说明

4.1.6、7.4.1条 均延用了原规范荷载效应组合的模式。即只考虑了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而未考虑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这一问题有待研究确定。

(四)关于4.2.5条、4.2.8条及5.1.3条

1、认为4.2.5条4款的表述不够明确。本款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按梁端铰支计算简图计算墙体的承载力,二是再根据梁端上部条件,考虑一定的约束弯矩计算该墙体的承载力,最终按二者中的最不利控制之。

2、4.2.8条1款,每侧翼墙宽度可取壁柱高度的1/3(壁柱高度是指一层的高度),但不应大于窗间墙宽度和相邻壁柱间的距离。

3、5.1.3条1款中“当埋置较深且有刚性地坪时,可„”,如何理解“埋置较深且有刚性地坪”的内涵,设计应用时不易操作。

“埋置较深且有刚性地坪”用语表达了埋置较深和同时设有刚性地坪,而后者是必要条件。其中的刚性地坪,按相关规范规定:基础以上墙体两侧的回填土应分层回填压实(回填土和压实密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在压实土层上铺设的砼面层厚度不小于150mm。这样在基础埋深较深的情况下,设置该刚性地坪能对埋入地下的墙体,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侧向嵌固或约束作用。其中“可取室外地坪以下500mm处”就考虑了这种“刚性地坪”的非刚性约束的影响。

(五)关于高厚比验算

1、6.1.4条中s的定义不够准确。

准确的表述为:s——相邻横墙(原为窗间墙)或„„。

2、6.1.1条未包括配筋砌块砌体构件,是否意味对这类构件可不作高厚比验算,其允许高厚比如何取值。 国际标准《配筋砌体设计规范》ISO9652-3未规定该内容,仅在8.2.3条中规定了轴向受压构件的高厚比不应大于30。《砌体规范》经分析并参照有关规范分别给出了相应控制内容:

1)在9.2.2条注2规定了这种构件的计算高度H0取值。

2)在9.4.14条规定了配筋砌块柱的高厚比限值。

3)在10.4.10条规定了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在不同抗震等级下的高度或高厚比,而抗震等级四级时的高厚比适用于非抗震设防。

配筋砌块砌体构件的整体工作性能比无筋砌体好得多,而根据试验和国外相应标准的规定,将其划分为类同钢筋砼结构或构件,故只按上述控制高厚比即可。

对本规范中关于高厚比的验算和控制(指允许高厚比),曾有不少读者提出意见或建议,认为这些大多基于低强砌体材料的规定,在随着墙体材料强度的提高(砂浆等级)应适当放宽和简化该项内容,而属施工阶段砌体构件的稳定性应通过相应的措施加以保证,这有待以后修订时考虑。

(六)其它(以下基本按章节顺序标示)

1、P35表6.2.2除蒸压灰砂砖外尚应包括蒸压粉煤灰砖。表中蒸压粉煤灰砖的最低强度等级系按《粉煤灰砖》JC239-2001以前的版本确定的,而按JC239-2001新版本,其最低强度等级应由MU10改为MU15,相应在本规范3.1节条文说明中作如下补充:MU15和MU15以上的蒸压粉煤灰砖可用于基础及其他建筑部位。

2、关于6.2.15-16条的夹心墙

1)本条文仅给出了砌块夹心墙的构造,是否也适用于砖砌体?

我国砖砌体夹心墙的试验和应用比砼砌块要早。试验表明两种块体材料夹心墙在规定的空腔和拉接件布置条件下的工作性能,包括抗震性能很接近,因此本条的原则同样适用于砖砌体。

2)夹心墙外叶墙的厚度有否限制?

本条文夹心墙的构造要求未对外叶墙的厚度作出规定,主要源于最普遍使用的两种块材:厚度为115mm的砖(含多孔砖)和90mm厚砼空心砌块。作为夹心墙组成部分的外叶墙,主要对内叶墙起装饰和保护作用,并承受自重、传递水平荷载或作用,以及自身的稳定性,但均取决于与内叶墙的连接件或网片。外叶墙的厚度首先要保证连接件或网片在灰缝砂浆中有一定的埋长,其次要满足在设置连接件或网片间距范围内的高厚比要求。按本条文规定的连接件或网片设置要求,如以90mm厚空心砌块外叶墙为例,当连接件、连接网片的间距为600mm和400mm,其高厚比分别为6.67和4.44;当采用厚度为60mm的实心装饰砌块外叶墙,连接件或网片间距取400mm,其高厚比为6.67。比较90mm厚空心砌块和60mm厚实心砌块外叶墙,二者除在高厚比稍有所差异(在允许范围)外,连接件或网片在灰缝砂浆中的有效埋长(扣除空心砌块孔洞的净尺寸)、折算墙面荷载均几乎相同。说明二者是等价或等效的。故夹心墙的外叶墙厚可取60mm厚实心砌块(规范6.2.16条4款规定的拉结件在叶墙上的搁制长度60mm为带孔洞的毛长,扣除孔洞后约为40~45)。但不宜小于60mm,否则需要增加连接件或网片的数量,这将对夹心墙的热性能、施工效率和用材指标等产生不利影响。

3、按《砌体规范》进行局压计算时,过梁、墙梁的梁端有效支承长度a0如何取值?

过梁和墙梁一般情况下属深受弯构件或深梁,其与普通浅梁不同在于,在设计荷载下的挠度很小,在支座产生的转动极小,因此过梁、墙梁与其下支座不会脱开,局部压力分布为均布或基本均布。即类似于《砌体规范》中的均匀局压的情况。因此凡符合深梁条件的过梁和墙梁的支座压应力分布可按均布考虑,即可取ε=1.0或a0=a。

4、关于8.1.2、8.1.3和表8.2.3配筋率ρ的表述。

1)这是原规范GBJ3-73和GBJ3-88就存在或沿用了的表述方式,细纠确实存在不一致之处。如8.1.2条中的ρ和表8.2.3中的ρ的体积配筋率,应定义为体积配筋百分率,而8.1.3条1款则为体积配筋率

(0.1%~1%)。这种表示是按照规范的本意,而不是刻意的。手册中的例题也是这样表达的。

2)在砼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也一直采用了配筋百分率和配筋率两个表述。如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为0.6(见表9.5.1),是指最小配筋率为0.6%,决非指最小配筋率为0.6。

3)网状配筋砖砌体抗压强度fn及影响系数Φn一直沿用原苏联规范的模式,是基于采用配筋百分率统计而得。就是否去掉100的问题,以往也有人提出,但均考虑此原因未作改动。

4)如果要取ρ=vs/v,势必影响到要修改fn和Φn,改动太大,因此这有待以后修订时考虑。

5、关于9.4节配筋砌块砌体灰缝钢筋的说明

1)9.4.1~9.4.6条中关于灰缝钢筋的规定,主要根据我国试验(见9.4.1~9.4.6的条文说明)并参照国际标准《配筋砌体设计规范》ISO9652-3制订的。试验表明在上述条文规定的条件下,灰缝钢筋能与砌块砌体共同工作,灰缝钢筋在砌体灰缝砂浆和灌孔砼中的锚固、搭接条件下完全能达到流限而不会被拔出,满足结构承受水平力和变形的要求。

2)本规范中的配筋砌块砌体房屋介于中高层或以下,而且在某一配筋砌块结构中,各墙片的受力也不相同,如较短的墙片,包括外墙开洞的墙片,其所受剪力较小,此时配筋钢筋网片更合适。另外对多层砌块砌体房屋,配钢筋网片不仅能提高其抗剪能力,也能显著提高结构的整体性和抗裂能力。

3)为指导配筋砌块砌体结构中的配筋方式及选择,已在《配筋砼砌块砌体建筑结构构造》03SG615第36~48页作了详细的规定和图示。因此在配筋砌块砌体结构配筋方式中不能去掉这种配筋方式。

4)本条规定的灰缝配筋适用于式(9.3.1-2)

6、关于9.1.1条

在本条中提到的偏心受拉正截面承载力计算,但在9.2节的正截面承载力计算表达式中却未给出相应的计算方法。

1)在本规范规定的范围内,配筋砌块剪力墙结构,墙片出现偏心受拉的机率很小。但从体系的完整或严密性考虑应对此有所说明。

2)根据配筋砌体与钢筋砼结构在受力性能的相似性原则,对配筋砌块砌体偏心受拉正截面承载力,可按《砼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第7.4.2~7.4.3条的有关规定计算。

7、关于多层砌块房屋局部尺寸的加强措施

在多层砌体房屋抗震设计中,砌体墙段的局部尺寸,特别是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距离往往不能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按《抗震规范》第7.1.6条的规定,当房屋的局部尺寸不能满足时应采用加强措施弥补,对多层砌块房屋可采用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边缘构件的设计概念或原则进行加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以《抗震规范》第7.4.1、7.4.2条规定的芯柱设置部位及配筋要求作为根据《砌体规范》GB50003第9.4.11条和第10.4.12条设置边缘构件的条件。

2)按该处正应力的大小,确定约束区的配筋:

①当轴压比或正应力<0.5fg时约束区的尺寸限值按《砌体规范》第9.4.11条的规定确定,竖向芯柱钢筋应按《抗震规范》第7.4.1及7.4.2条的规定设置,约束筋按构造设置φ4@200拉结网片。

②当轴压比或正应力≥0.5fg时,该约束区应按砌体规范第10.4.12条的规定设计纵向钢筋和约束钢筋(箍筋)。纵向芯柱钢筋的直径按抗震规范和砌体规范中的大者采用。

3)多层砌块结构(非框支)应按抗震等级四级设计。

8、关于10.2.1和10.2.3条

在10.2.1条中包括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但在表10.2.3中却未包括这两种块材,如何计算δN?

1)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属新型墙材,我国早在90年代初期就在大量试验的基础上编制了这类砌体的设计应用标准。如《括蒸压灰砂砖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20:90。为填补这种砌体材料在GB50003中的空白,在GBJ3-88修编时将其纳入到GB50003第10.1.8、10.2.1中,而未在10.2.3中反映属于遗漏。

2)在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砌体结构抗震设计时,仍可按CECS20:90执行。其中的δN取值列在该标准的表4.2.8中。

二、因强制性条文的需要引起规范有关条文的变动

1、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将“砌体规范”GB50003原定的强制性条文作了调整,条文数量由原29条压缩到18条,同时按强制性条文用语统一规定,对其中用语不符者作了改动,以及因此引起的相关条文表述上的局部变动。但该条文的实质内容未变。

2、强制性条文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建部分)实施导则》建工出版社,2004第384~401页及485页,也可在砌体网站()中找到。

三、勘误表

按本规范第一次印刷版本。凡因按强制性条文要求对相应条文作出的改动,应以强制性条文为准。 P2 2.1.2条第3行第4个字后加“墙和”,即“配筋砌体墙和柱„”

P5第2行hight应为height

P6倒数第2行中的李岡,改为李岗

P17表3.2.5-2砌体类别第一栏中的烧结粘土砖砌体,应为烧结砖砌体

P19倒数第5行第3个字后加“质量”二字,即为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P20第1行“当楼面活„”应改为“当工业建筑楼面活„”

P24倒数第7行 γβ——不同砌体材料后加“构件”二字

P25 5.1.2注中砌块后加"砌体",即对灌孔混凝土砌块砌体

P25 s——相邻横墙„„

P27 5.2.3-3中的hl应为h1

P29式(5.2.5-4)中的h应为hc

P32第8行中fVG应为fvg(g为小写)

P40删除图6.3.2中“梁下一皮砖灰缝”

P41第13行对„或其他非烧结砖墙体

P46表7.3.2中洞宽中hh应为bh

P47图7.3.3中顶梁h1应为ht

P49式(7.3.6-6) 为

P50倒数7行βv——考虑墙梁组合作用„„

P58图8.1.2 c)左图中补网距Sn

P62对HRB335级钢筋ξb=0.437

P6

8、P69图9.2.4、9.2.5矩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T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加了构件二字)

P71式(9.3.2-1)中h应为h0

P82式(10.3.1)有误,应以抗震规范式(7.2.9)为正。

P83表10.3.1中ξs为δs。

P83式(10.3.2)最外边的小括号应为中括号。

P83第10.3.4.2款第2行中应为:水平钢筋的竖向间距不应大于400

P84式10.4.3-1~2中的h应为h0

P87表10.4.11-1~2最小配筋率加强部位对应的三级均改为0.11

P88表10.4.12最后边栏倒数第2格的Φ8@200改为Φ6@200

P95表B.1.2中蒸压灰砂砖

P98图C(b)中右侧铰支杆应取消

P109第8行中的建材指标,应为建材标准

P131第17行„可能稍先剪坏

P140 9.4.9第1行倒数第3个字"它"改为"他"

第二篇: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砌石工程。

1.0.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中的技术文件和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砌体结构: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2.0.2

配筋砌体: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和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统称。

2.0.3

块体:砌体所用各种砖、石、小砌块的总称。

2.0.4

小型砌体:块体主规格的高度大于115mm而又小于380mm的砌块,包括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简称小砌块。

2.0.5

产品龄期:烧结砖出窑;蒸压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出釜;混凝土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成型后至某一日期的天数。

2.0.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与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匹配的,能满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要求和砌体性能的砂浆,分适用于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适用于非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

2.0.7

预拌砂浆: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

2.0.8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2.0.9

瞎缝:砌体中相邻块体间无砌筑砂浆,又彼此接触的水平缝或竖向缝。

2.0.10

假缝:为掩盖砌体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靠近砌体表面处抺有砂浆,而内总无砂浆的竖向灰缝。

2.0.11通缝:砌体中上下皮块体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2.0.12相对含水率:含水率与吸水率的比值。

2.0.13薄层砂浆砌筑法: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的施工方法,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为2mm~4mm。简称薄灰砌筑法。

2.0.14芯柱:在小砌块墙体的孔洞内浇灌混凝土形成的柱,有素混凝土芯柱和钢筋混凝土芯柱。

2.0.15实体检测:由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工程实体上进行原位检测或抽取试样在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3

基本规定

3.0.1

砌体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检测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块体、水泥、钢筋、外加剂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0.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前,应编制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方案。

3.0.3

砌体结构的标高、轴线,应引自基准控制点。

3.0.4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表3.0.4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长度L、宽度B(m

)

允许偏差(mm)

长度L、宽度B(m

)

允许偏差(mm)

L(或B)≤30

±5

60

±15

30

±10

L(或B)>90

±20

3.0.5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的模板应拆除干净,不得夹有砂浆、块体及碎渣等杂物。

3.0.6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L不应小于基础底的高差H,搭接长度范围内下层基础应扩大砌筑。

2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搓、接搓。

3.0.7

砌筑墙体应设置皮数杆。

3.0.8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

,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

1m。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3.0.9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mm厚墙、清水墙、料石墙、独立柱和附墙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

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lm的窗间墙;

4、门窗洞口两侧石砌体300mm,其他砌体200mm范围内;转角处石砌体600mm,其他砌体45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

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7、轻质墙体。

8、夹心复合墙外叶墙。

3.0.10

脚手眼补砌时,应清除脚手眼内掉落的砂浆、灰尘;脚手眼处砖及填塞用砖应湿润,并应填实砂浆。

3.0.11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

的洞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

3.0.12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其抗风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3.0.12的规定。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表3.0.12

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

(柱)

(mm)

砌体密度>1600(kg/m3)

砌体密度1300~1600(kg/m3)

风载(KN/m2)

风载(KN/m2)

0.3(约7级风)

0.4(约8级风)

0.5(约9级风)

0.3(约7级风)

0.4(约8级风)

0.5(约9级风)

190

-

-

-

1.4

1.1

0.7

240

2.8

2.1

1.4

2.2

1.7

1.1

370

5.2

3.9

2.6

4.2

3.2

2.1

490

8.6

6.5

4.3

7.0

5.2

3.5

620

14.0

10.5

7.0

11.4

8.6

5.7

注:1、本表适用于施工处相对标高H在10m范围的情况。如10m

,15m20m时,应通过抗倾覆验算确定其允许自由高度;

2、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中相应墙、柱的允许自由高度的2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3、当砌体密度小于1300

kg/m3时,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应另行验算确定。

3.0.13

砌体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校核砌体轴线和标高。在允许范围内,轴线偏差可在基础顶面或楼面上校正,标高偏差宜通过调整上部砌体灰缝厚度校正。

3.0.14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平整,标高应一致。

3.0.15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分为三级,并应按表3.0.15划分。

项目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A

B

C

现场

质量管理

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

监督检查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执行;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

有监督检查制度;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砂浆、混凝土强度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较小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大

砂浆拌合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严格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一般

机械或人工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较差

砌筑工人

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于30%

高、中级工不少于70%

初级工以上

注:1、砂浆、混凝土强度离散性大小根据强度标准差确定;

2、配筋砌体不得为C级施工。

3.0.16砌体结构中钢筋(包括夹心复合墙内外叶墙间的拉结件或钢筋)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3.0.17

雨天不宜在露天砌筑墙体,对下雨当日砌筑的墙体应进行遮盖。继续施工时,应复核墙体的垂直度,如果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应拆除重新砌筑。

3.0.18

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当施工层进料口处施工荷载较大时,楼板下宜采取临时支撑措施。

3.0.19

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体、小砌块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5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石砌体不宜超过1.2m。

3.0.20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不超过250m3

砌体

3、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3.0.21

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

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有允许偏差的项目,最大超差值为允许偏差值的1.5倍。

3.0.22

砌体结构分项工程中检验批抽检时,各抽检项目的样本最小容量除有特殊要求外,按不小于5确定。

3.0.23

在墙体砌筑过程中,当砌筑砂浆初凝后,块体被撞动或需移动时,应将砂浆清除后再铺浆砌筑。

3.0.24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各相应记录表填写。

4

砌筑砂浆

4.0.1

水泥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复验结果使用。

3、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抽检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等级、同批号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0.2

砂浆用砂宜采用过筛中砂,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2、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硫酸盐及氯盐含量(配筋砌体砌筑用砂)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4.0.3

拌制水泥混合砂浆的粉煤灰、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及石灰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粉煤灰、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的品质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粉煤灰在混凝土及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建筑生石灰》JC/T479、《建筑生石灰粉》JC/T480的有关规定;

2、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熟化为石灰膏,其熟化时间分别不得少于7d和2d;沉淀池中储存的石灰膏,应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建筑生石灰粉、消石灰粉不得代替石灰膏配制水泥石灰砂浆;

3石灰膏的用量,应按稠度120mm±5mm计量,现场施工中石灰膏不同稠度的换算系数,可按表4.0.3确定。

表4.0.3石灰膏不同稠度的换算系数

稠度(mm)

120

110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换算系数

1.00

0.99

0.97

0.95

0.93

0.92

0.90

0.88

0.87

0.86

4.0.4拌制砂浆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规定。

4.0.5砌筑砂浆应进行配合比设计。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砌筑砂浆的稠度宜按表4.0.5的规定采用。

表4.0.5

砌筑砂浆的稠度

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mm)

烧结普通砖砌体

蒸压粉煤灰砖砌体

70~90

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多孔砖砌体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蒸压灰砂砖砌体

50~70

烧结多孔砖、空心砖砌体

轻骨料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60~80

石砌体

30~50

注:1、采用薄灰砌筑法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时,加气混凝土粘结砂浆的加水量按照其产品说明书控制。

2、当砌筑其他块体时,其砌筑砂浆的稠度可根据块体吸水特性及气候条件确定。

4.0.6

施工中不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于M5水泥砂浆替代同强度等级水泥混合砂浆,如需替代,应将水泥砂浆提高一个强度等级。

4.0.7在砂浆中掺入的砌筑砂浆增塑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防水剂等砂浆外加剂,其品种和用量应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和试配确定。所用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砌筑砂浆增塑剂》JG/T164、《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的质量要求。

4.0.8

配制砌筑砂浆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质量计量,水泥及各种外加剂配料的允许偏差为±2%;砂、粉煤灰、石灰膏等配料的允许偏差为±5%。

4.0.9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自投料完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120s;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180s;

3、掺增塑剂的砂浆,其搅拌方式、搅拌时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砌筑砂浆增塑剂》JG/T164的有关规定;

4、干混砂浆及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宜按掺用外加剂的砂浆确定搅拌时间或按产品说明书采用。

4.0.10

现场拌制的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制的砂浆应

3

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使用完毕。预拌砂浆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砌筑砂浆的使用时间应按照厂方提供的说明书确定。

4.0.11

砌体结构工程使用的湿拌砂浆,除直接使用外必须储存在不吸水的专用容器内,并根据气候条件采取遮阳、保温、防雨雪等措施,砂浆在储存过程中严禁随意加水。

4.0.12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

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

注:①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同一验收批砂浆只有一组或二组试块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倍;对于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及以上的房屋,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的数量不得少于3组。

②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28d龄期的试块抗压强度为准。

③制作砂浆试块的砂浆稠度应与配合比设计一致。

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

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或在湿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现场拌制的砂浆,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试块标养28d后作强度试验。预拌砂浆中的湿拌砂浆稠度应在进场时取样检验。

4.0.13

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或砌体强度进行实体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4、发生工程事故,需要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

5

砖砌体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砌体工程。

5.1.2

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5.1.3

砌体砌筑时,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块体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5.1.4

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应采用多孔砖。

5.1.5

不同品种的砖不得在同一楼层混砌。

5.1.6

砌筑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时,砖应提前l~2d适度湿润,严禁采用干砖或处于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砌筑,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60%~70%;

2、混凝土多孔砖及混凝土实心砖不需要浇水湿润,但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其他非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40%~50%。

5.1.7

采用铺浆法砌筑砌体,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

;当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5.1.8

240mm

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的外皮砖,应整砖丁砌。

5.1.9

弧拱式及平拱式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拱底灰缝宽度不宜小于5mm

;拱顶灰缝宽度不应大于15mm,拱体的纵向及横向灰缝应填实砂浆;平拱式过梁拱脚下面应伸人墙内不小于20mm;砖砌平拱过梁底应有1%的起拱。

5.1.10

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灰缝砂浆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5.1.11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半盲孔多孔砖的封底面应朝上砌筑。

5.1.12竖向灰缝不应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5.1.13

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搓处表面清理干净,洒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5.1.14

夹心复合墙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体砌筑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空腔内掉落砂浆和杂物;

2

拉结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结件在叶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叶墙厚度的2/3,并不应小于60mm;

3保温材料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材料的浇注压力不应对砌体强度、变形及外观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5.2

主控项目

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15万块,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1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5.2.2

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9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

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5.2.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的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普通砖砌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4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搓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搓,但直搓必须做成凸搓,且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120mm

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应放置2φ6拉结钢筋);

2、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且竖向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

3、埋入长度从留搓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

4、末端应有90°弯钩(图5.2.4)。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3

一般项目

5.3.1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不得有长度大于300mm的通缝,长度200mm~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砌体组砌方法抽检每处应为3m~5m。

5.3.2

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

,但不应小于8mm

,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5.3.3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抽检数量

1

轴线位移

10

用经纬仪和尺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承重墙、柱全数检查

2

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15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不应小于5处

3

墙面

垂直

每层

5

用2m托线板检查

不应小于5处

10m

10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或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外墙全部阳角

10m

20

4

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柱

5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不应小于5处

混水墙、柱

8

5

水平灰缝平直度

清水墙

7

拉5m线和尺检查

不应小于5处

混水墙

10

6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10

用尺检查

不应小于5处

7

外墙下下窗口偏移

20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不应小于5处

8

清水墙游丁走缝

20

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用吊线和尺检查

不应小于5处

6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小砌块)等砌体工程。

6.1.2

施工前,应按房屋设计图编绘小砌块平,立面排列图,施工中应按排块图施工。

6.1.3

施工采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6.1.4

砌筑小砌块时,应清除表面污物、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小砌块。

6.1.5

砌筑小砌块砌体,宜选用专用小砌块砌筑砂浆。

6.1.6

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实小砌块的孔洞。

6.1.7

砌筑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时,不需要对小砌块浇水湿润,如遇天气干燥炎热,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对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应提前浇水湿润,块体的相对含水率宜为40%~50%。雨天及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6.1.8

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缺损、无裂缝。

6.1.9

小砌块墙体应对孔对孔、肋对有错缝搭砌。单排孔小砌块的搭接长度应为块体长度的1/2;多排孔小砌块的搭接长度可适当调整,但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1/3,且不应小于90mm。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6.1.10

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6.1.11小砌块墙体宜逐块坐(铺)浆砌筑。

6.1.12在散热器、厨房、卫生间等设备的卡具安装处砌筑的小砌块,宜在施工前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将其孔洞灌实。

6.1.13

每步架墙(柱)砌筑完后,应随即刮平墙体灰缝。

6.1.14芯柱处水上砌块墙体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一楼层芯柱处第一皮砌体应采用开口水上砌块;

2、砌筑时应随砌随清除小砌块孔内的毛边,并将灰缝中挤出的砂浆刮净。

6.1.15

芯柱混凝土宜选用专用小砌块灌孔混凝土。浇筑芯柱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次连续浇筑的高度宜为半个楼层,但不应大于1.8m;

2、浇筑芯柱混凝土时,砌筑砂浆强度应大于1MPa;

3、清除孔内掉落的砂浆等杂物,并用水冲淋孔壁;

4、浇筑芯柱混凝土前,应先注入适量与芯柱混凝土相同的去石砂浆;

5、每浇筑400mm~500mm高度捣实一次,或边浇筑边捣实。。

6.1.16小砌块复合夹心墙的砌筑应符合本规范第5.1.14条的规定。

6.2

主控项目

6.2.1

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小砌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的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应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6.2.2

砌体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专用百格网检测小砌块与砂浆粘结痕迹,每处检测3块小砌块,取其平均值。

6.2.3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施工洞口可预留直槎,但在洞口砌筑和补砌时,应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块孔洞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实。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4

小砌块砌体的芯柱在楼盖处应贯通,不得削弱芯柱截面尺寸;芯柱混凝土不得漏灌。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

一般项目

6.3.1

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

,但不应大于12mm,也不应小于8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抽检方法:水平灰缝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6.3.2

小砌块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应按本规范第5.3.3条的规定执行。

7

石砌体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毛石、毛料石、粗料石、细料石等砌体工程。

7.1.2石砌体采用的石材应质地坚实,无裂纹和无明显风化剥落;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石材,尚应色泽均匀;石材的放射性应经检验,其安全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

7.1.3石材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于净。

7.1.4

砌筑毛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座浆,并将大面向下;砌筑料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用丁砌层座浆砌筑。

7.1.5

毛石砌体的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每个楼层(包括基础)砌体的最上一皮,宜选用较大的毛石砌筑。

7.1.6

毛石砌筑时,对石块间存在的较大的缝隙,应先向缝内填灌砂浆并捣实,然后用小石块嵌填,不得先填小石块后填灌砂浆,石块间不得出现无砂浆相互接触现象。

7.1.7

砌筑毛石挡土墙应按分层高度砌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砌3~4皮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将顶层石块砌平;

2、两个分层高度间分层处的错缝不得小于80mm。

7.1.8

料石挡土墙,当中间部分用毛石砌时,丁砌料石伸人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

7.1.9

毛石、毛料石、粗料石、细料石砌体灰缝厚度应均匀,灰缝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毛石砌体外露面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40mm;

2、毛料石和粗料石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20mm;

3、细料石的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5mm。

7.1.10

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

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

、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7.1.11

挡土墙内侧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填,分层松土厚宜为300mm

。墙顶土面应有适当坡度使流水流向挡土墙外侧面。

7.1.12

在毛石和实心砖的组合墙中,毛石砌体与砖砌体应同时砌筑,并每隔4皮~6皮砖用2皮~3皮丁砖与毛石砌体拉结砌合;两种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实砂浆。

7.1.13毛石墙和砖墙相接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转角处、交接处应自纵墙(或横墙)每隔4皮~6皮砖高度引出不小于120mm与横墙(或纵墙)相接。

7.2

主控项目

7.2.1

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同一产地的同类石材抽检不应小于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料石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石材、砂浆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7.2.2

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一般项目

7.3.1石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1的规定:

表7.3.1

石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毛石砌体

料石砌体

基础

毛料石

粗料石

细料石

基础

基础

墙、柱

1

轴线位置

20

15

20

15

15

10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2

基础和墙砌体顶面标高

±25

±15

±25

±15

±15

±15

±10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3

砌体厚度

+30

+20–10

+30

+20

-10

+15

+10

-5

+10

-5

用尺检查

4

墙面垂直度

每层

----

20

----

20

-----

10

7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全高

----

30

----

30

-----

25

10

5

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柱

----

-----

----

20

-----

10

5

细料石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其他用两直尺垂直于灰缝拉2m线和尺检查

混水墙、柱

----

-----

----

30

-----

15

-----

6

清水墙水平灰缝平直度

----

-----

----

-------

----

10

5

拉10m线和尺检查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7.3.2

石砌体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

2

毛石墙拉结石每

0.7m2墙面不应少于1块。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

配筋砌体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配筋砌体工程除应满足本章要求和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及第6章的要求和规定。

8.1.2

施工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应采用专用的小砌块砌筑砂浆砌筑,专用小砌块灌孔混凝土浇筑芯柱。

8.1.3

设置在灰缝内的钢筋,应居中置于灰缝内,水平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4mm以上。

8.2

主控项目

8.2.1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钢筋的合格证书、钢筋性能复试试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

8.2.2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及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砌体,试块不应小于1组,验收批砌体试块不得小于3组。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8.2.3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体应砌成马牙搓,马牙槎凹凸尺寸不宜小于60mm,高度不应超过300mm,马牙槎应先退后进,对称砌筑;马牙槎尺寸偏差每一构造柱不应超过2处;

2、预留拉结钢筋的规格、尺寸、数量及位置应正确,拉结钢筋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伸入墙内不宜小于600mm,钢筋的竖向移位不应超过100mm,且竖向移位每一构造柱不得超过2处;

3、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拉结钢筋。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8.2.4

配筋砌体中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及锚固长度、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

一般项目

8.3.1构造柱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1的规定

表8.3.1

构造柱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中心线位置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2

层间错位

8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3

垂直度

每层

10

用2m托线板检查

全高

≤10m

15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10m

2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8.3.2

设置在砌体灰缝中钢筋的防腐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3.0.16条的规定,且钢筋保护层完好,不应有肉眼可见裂纹、剥落和擦痕等缺陷。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3

网状配筋砖砌体中,钢筋网规格及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每一构件钢筋网沿砌体高度位置超过设计规定一皮砖厚不得多于1处。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通过钢筋网成品检查钢筋规格,钢筋网放置间距采用局部剔缝观察,或用探针刺入灰缝内检查,或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

8.3.4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4的规定。

表8.3.4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

网状配筋砌体

±10

检查钢筋网成品,钢筋网放置位置局部剔缝观察,或用探针刺入灰缝内检查,或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

组合砖砌体

±5

支模前观察与尺量检查

配筋小砌块砌体

±10

浇筑灌孔混凝土前观察检查与尺量检查

配筋小砌块砌体墙凹槽中水平钢筋间距

±1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9

填充墙砌体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l

本章适用于烧结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填充墙砌体工程。

9.1.2

砌筑填充墙时,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含水率宜小于30%。

9.1.3

烧结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运输与堆放中应防止雨淋。

9.1.4

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及采用薄灰砌筑法施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前不应对其浇(喷)水浸润;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对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宜在砌筑前喷水湿润。

9.1.5采用普通砌筑砂浆砌筑填充墙时,烧结空心砖、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提前l~2d浇(喷)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或普通砌筑砂浆砌筑时,应在砌筑当天对砌块砌筑面喷水湿润。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空心砖的相对含水率60%~70%;

2、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相对含水率40%~50%。

9.1.6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采用轻骨料混凝士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宜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度宜为150mm。

9.1.7填充墙拉结筋处的下皮小砌块宜采用半盲孔小砌块或用混凝土灌实孔洞的小砌块;薄灰砌筑法施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拉结筋应放置在砌块上表面设置的沟槽内。

9.1.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他块体混砌,不同强度等级的同类砌块也不得混砌。

注:窗台处和因安装门窗需要,在门窗洞口处两侧填充墙上、中、下部可采用其他块体局部嵌砌;对与框架柱、梁不脱开方法的填充墙,填塞填充墙顶部与梁之间缝隙可采用其他块体。

9.1.9填充墙砌体砌筑,应待承重主体结构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填充墙与承重主体结构间的空(缝)隙部位施工,应在填充墙砌筑14d后进行。

9.2

9.2.1

烧结空心砖、小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烧结空心砖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小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砖、小砌块进场复验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9.2.2

填充墙砌体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其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末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连接构造方法。每一填充墙与柱的拉结筋的位置超过一皮块体高度的数量不得多于一处。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2

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锚固钢筋拉拔试验的轴向受拉非破坏承载力检验值应为6.0Kn。抽检钢筋在检验值作用下应基材无裂缝、钢筋无滑移宏观裂损现象;持荷2min期间荷载值降低不大于5%。检验批验收可按本规范表B.0.1通过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可按本规范表C.0.1填写。

抽检数量:按表9.2.3确定

检验方法:原位试验检查。

表9.2.3

检验批抽检锚固钢筋样本最小容量

检验批的容量

样本最小容量

检验批的容量

样本最小容量

≤90

5

281~500

20

91~150

8

501~1200

32

151~280

13

1201~3200

50

9.3

9.3.1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l的规定。

表9.3.l

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移

10

用尺检查

2

垂直度

(每层)

≤3m

5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3m

10

3

表面平整度

8

用2m靠尺和楔形尺检查

4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10

用尺检查

5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9.3.2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2的规定。

表9.3.2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砌体分类

灰缝

饱满度及要求

检验方法

空心砖砌体

水平

≥80%

采用百格网检查块体底面或侧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垂直

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水平

≥80%

垂直

≥8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9.3.3

填充墙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9.3.4砌筑填充墙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尺检查。

9.3.5

填充墙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正确。烧结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灰缝应为8~12mm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当采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不应超过15mm;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3mm~4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

处。

检查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10

冬期施工

10.0.1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时,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注:①气温根据当地气象资料确定。

②冬期施工期限以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0℃时,也应按本章的规定执行。

10.0.2

冬期施工的砌体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章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的有关规定。

10.0.3

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应有完整的冬期施工方案。

10.0.4

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

2、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

的冻结块;

3、砌体用块体不得遭水浸冻。

10.0.5

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加1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用于检验转入常温28d的强度。如有特殊需要,可另外增加相应龄期的同条件养护试块。

10.0.6地基土有冻胀性时,应在未冻的地基上砌筑,并应防止在施工期间和回填土地基受冻。

10.0.7

冬期施工中砖、小砌块浇(喷)水湿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烧结空心砖、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在气温高于0℃条件下砌筑时,应浇水湿润;在气温低于、等于0℃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增大砂浆稠度。

2、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及采用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时,不应对其浇(喷)水湿润;

3、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建筑物,当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粉煤灰砖、烧结空心砖无法浇水湿润时,如无特殊措施,不得砌筑。

10.0.8

拌合砂浆时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40℃。

10.0.9

采用砂浆掺外加剂法、暖棚法施工时,砂浆使用温度不应低于5℃。

10.0.10采用暖棚法施工,块材在砌筑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距离所砌的结构底面0.5m

处的棚内温度也不应低于5℃。

10.0.11

在暖棚内的砌体养护时间,应根据暖棚内温度,按表10.0.11确定。

表10.0.11

暖棚法砌体的养护时间

暖棚的温度(℃)

5

10

15

20

养护时间(d)

≥6

≥5

≥4

≥3

10.0.12采用外加剂法配制的砌筑砂浆,当设计无要求,且最低气温等于或低于—15℃时,砂浆强度等级应较常温施工提高一级。

10.0.13

配筋砌体不得采用掺氯盐的砂浆施工。

11

子分部工程验收

11.0.l

砌体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设计变更文件

2

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5混凝土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6砌体工程施工记录;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分项工程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

9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

10

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1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11.0.2

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对砌体工程的观感质量作出总体评价。

11.0.3

当砌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有关规定执行。

11.0.4有裂缝的砌体应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

1对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对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裂缝,应进行处理。

2对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待返修或加固处理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附录A

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A.0.1为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用表,特列出表A.0.l-l~表A.0.l-5,以供质量验收采用。

A.0.2

对配筋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除应采用表A.0.l-4外,尚应配合采用表A.0.l-l或表A.0.1-2。

A.0.3

对表A.0.l-l~表A.0.l-5中有数值要求的项目,应填写检测数据。

表A.0.l﹣1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砖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U

2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3斜槎留置

5.2.3条

4转角、交接处

5.2.3条

5直槎拉结钢筋及接槎处理

5.2.4条

6砂浆饱满度

≥80%(墙)

≥90%(柱)

一般项目

1轴线位移

≤10mm

2垂直度(每层)

≤5mm

3组砌方法

5.3.1条

4水平灰缝厚度

5.3.2条

5竖向灰缝宽度

5.3.2条

6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15mm以内

7表面平整度

≤5mm(清水)

≤8mm(混水)

8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10mm以内

9窗口偏移

≤20mm

10水平灰缝平直度

≤7mm(清水)

≤10mm(混水)

11清水墙游丁走缝

≤20mm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表A.0.1﹣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小砌块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U

2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3混凝土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C

4转角、交接处

6.2.3条

5斜槎留置

6.2.3条

6施工洞口砌法

6.2.3条

7芯柱贯通楼盖

6.2.4条

8芯柱混凝土灌实

6.2.4条

9水平灰缝饱满度

≥90%

10竖向灰缝饱满度

≥90%

一般项目

1轴线位移

≤10mm

2垂直度(每层)

≤5mm

3水平灰缝厚度

8mm~12mm

4竖向灰缝宽度

8mm~12mm

5顶面标高

±15mm以内

6表面平整度

≤5mm(清水)

≤8mm(混水)

7门窗洞口

±10mm以内

8窗口偏移

≤20mm

9水平灰缝平直度

≤7mm(清水)

≤10mm(混水)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表A.0.1﹣3

石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石材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U

2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3砂浆饱满度

≥80%

一般项目

1轴线位移

7.3.1条

2砌体顶面标高

7.3.1条

3砌体厚度

7.3.1条

4垂直度(每层)

7.3.1条

5表面平整度

7.3.1条

6水平灰缝平直度

7.3.1条

7组砌形式

7.3.2条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表A.0.1﹣4

配筋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钢筋品种、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

8.2.1条

2混凝土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C

3马牙槎尺寸

8.2.3条

4马牙槎拉结筋

8.2.3条

5钢筋连接

8.2.4条

6钢筋锚固长度

8.2.4条

7钢筋搭接长度

8.2.4条

一般项目

1构造柱中心线位置

≤10mm

2构造柱层间错位

≤8mm

3构造柱垂直度(每层)

≤10mm

4灰缝钢筋防腐

8.3.2条

5网状配筋规格

8.3.3条

6网状配筋位置

8.3.3条

7钢筋保护层厚度

8.3.4条

8凹槽中水平钢筋间距

8.3.4条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表A.0.l﹣5

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块体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U

2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3与主体结构连接

9.2.2条

4植筋实体检测

9.2.3条

见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

一般项目

1轴线位移

≤10mm

2墙面垂直度(每层)

≤3

m

≤5mm

>3m

≤10mm

3

表面平整度

≤8mm

4门窗洞口

±10mm

5窗口偏移

≤20mm

6水平缝砂浆饱满度

9.3.2条

7竖向缝砂浆饱满度

9.3.2条

8拉结筋、网片位置

9.3.3条

9拉结筋、网片埋置长度

9.3.3条

10搭砌长度

9.3.4条

11灰缝厚度

9.3.5条

12灰缝宽度

9.3.5条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附录B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验抽样判定

B.0.1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验抽样判定应按表B.0.1、表B.0.2判定。

表B.0.1

正常一次性抽样的判定

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5

0

1

20

2

3

8

1

2

32

3

4

13

1

2

50

5

6

表B.0.2

正常二次性抽样的判定

抽样次数与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抽样次数与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⑴﹣5

⑵﹣10

0

1

2

2

⑴﹣20

⑵﹣40

1

3

3

4

⑴﹣8

⑵﹣16

0

1

2

2

⑴﹣32

⑵﹣64

2

6

5

7

⑴﹣13

⑵﹣26

0

3

3

4

⑴﹣50

⑵﹣100

3

9

6

10

注:本表应用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第3.3.14

条条文说明。

附录C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

C.0.1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应按表C.0.1填写。

表C.0.1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植筋日期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组长

检测日期

检测执行标准及编号

试件编号

实测荷载(KN)

检测部位

检测结果

轴线

完好

不符合要求情况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备注

1、植筋埋置深度(设计);

mm

2、设备型号:

3、基材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

);

4、锚固钢筋拉拔承载力检测值:6.0KN。

复核:

检测:

记录:

说明:以红色字体标明的内容为强制性条文。

第三篇:GB 50003-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勘误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勘误

按本规范第一次印刷版本。凡因按强制性条文要求对相应条文作出的改动,应以强制性条文为准。

P6倒数第2行中的李岡,改为李岗

P19倒数第5行第3个字后加“质量”二字,即为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P24倒数第7行 γβ——不同砌体材料后加“构件”二字 P25 5.1.2注中砌块后加"砌体",即对灌孔混凝土砌块砌体 P29式(5.2.5-4)中的h应为hc

P32第8行中fVG应为fvg(g为小写)

P46表7.3.2中洞宽中hh应为bh

P47图7.3.3中顶梁h1应为ht

P49式(7.3.6-6)N为M

P58图8.1.2 c)左图中补网距Sn

P71式(9.3.2-1)中h应为h0

P82式(10.3.1)有误,应以抗震规范式(7.2.9)为正。

P87表10.4.11-1~2最小配筋率加强部位对应的三级均改为0.11 P88表10.4.12最后边栏倒数第2格的Φ8@200改为Φ6@200 P98图C(b)中右侧铰支杆应取消。

P140 9.4.9第1行倒数第3个字"它"改为"他"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2002.6.12

第四篇:烧结页岩多孔砖和空心砖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项目介绍本项目针对重庆墙材现状和建筑节能对墙材的要求的严峻形势,以现有页岩砖厂技改实现升级换代,实现墙材结构调整,提高墙材生产施工技术水平,为建筑节能提供经济实用、性能良好的节能墙体为目标,系统研究页岩多孔砖、空心砖的生产工艺、施工和砌体物理力学性能,页岩多孔砖及空心砖砌筑砂浆、保温砂浆等配套材料,页岩多孔砖墙体构造、施工工艺及性能,为页岩多孔砖、空心砖的生产应用奠定坚实的基础。本项目的实施将实现我市实心砖向空心砖的转变,为我市全面实施建筑节能作好墙材产业准备。对我市传统建材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建筑业的科技进步有显著的推动和牵引作

第47期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九日

我市建筑节能经济适用技术路线取得突破 高效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砖在渝研制成功

日前,一种高效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砖、厚壁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砖在我市研制成功并通过了我委组织的科技成果专家鉴定。这是我市自行研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效节能型建材,在全国率先攻克了用烧结页岩空心砖进行自保温节能设计的难题,将有效降低建筑节能综合造价和建筑使用能耗,标志着我市建筑节能经济适用路线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我市是全国页岩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烧结页岩制品的研发实力也较为雄厚。该建材的研制严格按照建筑节能的使用要求,对原料开采、储放、破碎、制粉、搅拌、泥料陈化、挤制成型、制坯、干燥及焙烧等工艺环节进行了研究改进,孔型为有序交错排列的27孔,外壁厚为25~27mm,通过改善砖型、孔型、孔排列,减小大面及肋厚和原料配比等技术措施,热工性能及体积稳定性有了显著提高,传热系数较同类产品降低20%,抗压强度较同类产品提高80%。 研究确定适合我市实际的建筑节能经济适用路线是我委明确的一项建筑节能重点工作,关乎建筑节能工作全局,对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转变建设行业经济增长方式、推动建筑节能产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全国的建筑节能体系基本都沿用北方的技术体系,即外墙外保温体系,以给建筑穿“外衣”的方式来达到保温隔热的目的。但这种方式是否也适用于南方地区,在学术上存在较大争议。该建材的研制成功给南方地区特别是给我市建筑节能提供了一种新的技术体系,即烧结页岩空心砖自保温体系,这是建筑节能技术体系的重大发展和补充。该体系的推出为地方资源的开发利用探索出了一条新路,也为推动建筑节能技术的系统化、多样化、资源化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将在今后我市建筑节能工作中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来源:科教处)

烧结页岩多孔砖和空心砖砌体结构技术规程(2009-07-26 16:13:52)标签:杂谈

本项目针对杭州墙材现状和建筑节能对墙材的要求的严峻形势,以现有页岩砖厂技改实现

升级换代,实现墙材结构调整,提高墙材生产施工技术水平,为建筑节能提供经济实用、性能良好的节能墙体为目标,系统研究页岩多孔砖、空心砖的生产工艺、施工和砌体物理力学性能,页岩多孔砖及空心砖砌筑砂浆、保温砂浆等配套材料,页岩多孔砖墙体构造、施工工艺及性能,为页岩多孔砖、空心砖的生产应用奠定坚实的基础。本项目的实施将实现我市实心砖向空心砖的转变,为我市全面实施建筑节能作好墙材产业准备。对我市传统建材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建筑业的科技进步有显著的推动和牵引作用。主要的技术性能指标:

1、不同孔形、孔结构和孔洞率对页岩塑性的要求;

2、页岩多孔砖、空心砖物理力学性能、孔洞率、孔形态对性能的影响;

3、页岩多孔砖、空心砖成型与烧成工艺研究;

4、页岩多孔砖、空心砖砌体力学性能;

5、页岩多孔砖、空心砖对砂浆的要求,砌筑工艺;

6、烧结页岩多孔砖、空心砖砌体结构技术规程。在重庆市建委和重庆市建筑节能办公室组织下,在重庆龙湖小区西苑、北苑、香樟林别墅、回龙湾小区、天奇小区等工程进行了大规模的页岩多孔砖、空心砖的工程应用与示范,通过热工实测和内耗分析,各建筑均满足建筑节能标准对外围护结构结构热工要求和建筑物耗冷量指标的规定。在页岩多孔砖砌体力学性能研究和工程应用的基础上,参照现行国家规范和规程,形成了《烧结页岩多孔砖和空心砖砌体技术规程》讨论稿和征求意见稿。页岩多孔砖、空心砖应用获得很大成功,工程示范效应非常显著,页岩多孔砖、空心砖的特点和优势已被本地区业内认识和接受,目前正在进行技改和已完成技改的页岩空心砖生产线近50条。2002年以来,新开发小区纷纷开始选用页岩空心砖,2002年页岩空心砖应用量从2001年的6000万块增加到4亿块,预计未来若干年将保持成倍的增长速率,3年后将成为重庆地区的主体墙体材料,实现重庆市墙材由实心砖向空心砖的结构调整。 烧结页岩多孔砖和空心砖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来自: 发表人: admin 发布文号: 发布时间: 2007-06-11 浏览数:830

本项目针对重庆墙材现状和建筑节能对墙材的要求的严峻形势,以现有页岩砖厂技改实现升级换代,实现墙材结构调整,提高墙材生产施工技术水平,为建筑节能提供经济实用、性能良好的节能墙体为目标,系统研究页岩多孔砖、空心砖的生产工艺、施工和砌体物理力学性能,页岩多孔砖及空心砖砌筑砂浆、保温砂浆等配套材料,页岩多孔砖墙体构造、施工工艺及性能,为页岩多孔砖、空心砖的生产应用奠定坚实的基础。本项目的实施将实现我市实心砖向空心砖的转变,为我市全面实施建筑节能作好墙材产业准备。对我市传统建材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建筑业的科技进步有显著的推动和牵引作用。 部门地方登记号:9502005Y0068

单位名称: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 邮政编码:400015

联 系 人:林文修 联系电话:13908357949

第五篇:砌体结构总结

1、 砌体结构是指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

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2、 砌体结构的优点:1可就地取材,造价低廉。2有很好的耐火性和较好的耐久性。,较好

的化学稳定性和大气稳定性,使用年限长。3保温,隔热性能好,节能效果明显。4施工设备简单,施工技术上无特殊要求。5当采用砌体和大型板材做墙体时,可以减轻结构自重,加快施工速度,进行工业化生产和施工。缺点:1砌体结构的自重大。2砌体的抗震和抗裂性能较差。3砌筑施工劳动强度大。4粘土砖制造耗用粘土,影响农业生产不利于环保。砌体结构的发展展望:1积极发展新材料2积极推广应用配筋砌体结构。3加强对防止和减轻墙体裂缝构造措施的研究。4加强砌体结构理论的研究5革新砌体结构的施工技术,提高劳动效率和减轻劳动强度。

3、 块体是组成砌体的主要材料。常用的砌体块体有砖、砌块、石材。砌块按尺寸分为小型

中型大型,常用的是小型。烧结普通砖:240*115*53多孔砖:P型规格240、1

15、90。M型规格190、190、90.

4、 砂浆:是由胶凝材料(水泥、石灰)及细骨料(如粗砂、细砂、中砂)加水搅拌而成的黏

结块体的材料。作用:是将块体黏结成受力整体,抹平块体间的接触面,使应力均匀传递。同时,砂浆填满块体间的缝隙,减少了砌体的透气性,提高了砌体的隔热、放水和抗冻性能。混合砂浆:在水泥砂浆中掺入一定的塑形掺合料(石灰浆和黏土浆)所形成的砂浆。这种砂浆具有一定的强度和耐久性,而且可塑性和保水性较好。

5、 对砂浆质量的要求:1砂浆应有足够的强度,以满足砌体强度及建筑物耐久性要求2砂

浆应具有较好的可塑性,即和易性能良好,以便于砂浆在砌筑时能很容易且较均匀的铺开,保证砌筑质量和提高功效。3砂浆应具有适当的保水性,使其在存放、运输和砌筑过程中不出现明显的泌水、分层、离析现象,以保证砌筑质量,砂浆强度和砂浆与块体之间的黏结力。

6、 12墙的实际宽度是115MM;24墙(一砖)的实际宽度是240MM;37(一砖半)墙的

实际宽度是240+10+115=365MM;50(两砖)墙的实际宽度是240+10+240=490MM

7、 砌体受压破坏三个阶段的特征:第一阶段:从砌体受压开始当压力增大至50%~70%的

破坏荷载时,多空砖砌体当压力增大至70%~80%的破坏荷载时,砌体内某些单块砖在拉、弯、剪复合作用下出现第一条裂缝。在此阶段砖内裂缝细小,未能穿过砂浆层,如果不在增加压力,单块砖内的压力也不继续发展。第二阶段:随着荷载的增加,当压力增大至80%~90%的破坏荷载时,单块砖内的裂缝将不断发展,并沿着竖向灰缝通向若干皮砖,并逐渐在砌体内连接成一段段教连续的裂缝。此时荷载即使不在增加,裂缝仍会继续发展,砌体已临近破坏,在工程实践中视为构件处于十分危险的状态。第三阶段:随着荷载的继续增加,砌体中的裂缝迅速延伸、宽度扩展,并连成通缝,连续的竖向贯通裂缝把砌体分割成半砖左右的小柱体(个别砖可能被压碎)失稳,从而导致整个砌体破坏。

8、 砌体的受压应力状态特点:1单块砖在砌体内并非均匀受压2砌体横向变形时砖和砂浆

存在交互作用3在竖向灰缝出现拉应力和剪应力的应力集中。

9、 影响砌体抗压强度的因素:1块体与砂浆的等级强度2块体的尺寸与形状3砂浆的流动

性、保水性及弹性模量的影响4砌筑质量与灰缝的厚度。

10、 网状配筋砖砌体构件的受压性能:第一阶段:在加载的初始阶段个别砖内出现第一

批裂缝,所表现的受力特点与无筋砌体相同,出现第一批裂缝时的荷载约为破坏荷载的60%~75%,较无筋砌体高。第二阶段:随着荷载的继续增加,纵向裂缝的数量增多,但发展很缓慢。纵向裂缝收到横向钢筋网的约束,不能沿砌体高度方向想成连续裂缝,这与无筋砖砌体受压时有较大的不同。第三阶段:荷载增至极限,砌体内部分开裂严

重的砖脱落或被压碎,最后导致砌体完全被破坏。此阶段一般不会像无筋砌体那样形成1/2砖的竖向小柱体而发生失稳破坏现象,砖的强度得以比较充分的发挥。

11、 混合结构房屋的结构布置方案:1纵墙承重方案传递路线:板——梁(屋架)

——纵墙——基础——地基。 特点:房屋空间较大,平面布置比较灵活。但是由于纵墙上有大梁或屋架,纵墙承受的荷载较大,设置在纵墙上的门窗洞口大小和位置受到一定的限制,而且由于横墙数量较少,房屋的横向刚度较差,一般适用于单层厂房、仓库、酒店、食堂等2横墙承重方案传递路线:楼(屋)面板——横墙——基础——地基特点:横墙数量多,间距小,房屋的横向刚度大,整体性好;由于纵墙是非承重墙,对纵墙上设置门窗洞口的限制较少,立面处理比较灵活。横墙承重适合于房间大小较固定的宿舍、住宅、旅馆等。3纵横墙混合承重方案竖向荷载的主要传递路线:楼(屋)面板——{梁——纵墙}——基础——地基{横墙或纵墙}

特点;既可保证有灵活布置的房间,又具有较大的空间刚度和整体性,所以适用于办公楼教学楼、医院等。4内框架承重方案 传递路线:

楼(屋)面板——梁——(外纵墙——外纵墙基础)——地基

{柱——柱基础}特点:平面布置灵活,有较大的使用空间,但横墙较少,房屋的空间刚度差。另外由于竖向承重构件材料不同,基础形式亦不同,因此施工较复杂,易引起地基不均匀沉降。内框架承重方案一般适用于多层工业厂房、仓库、商店等建筑。

12、房屋的空间工作:由于山墙或横墙的存在,改变了水平荷载的传递路线,使房屋有了空间作用。而且两端山墙的距离越近或增加越多的横墙,房屋的水平刚度越大,房屋的空间作用越大,即空间工作性能越好,则水平位移越小。空间性能影响系数η越大,表明整房屋的水平位移与平面排架的位移越接近,即房屋的空间作用越小:反之,值越小,表明房屋的水平位移越小,即房屋的空间作用大。因此,η又称考虑空间作用后的位移这件系数。

13、房屋静力计算方案:(两个主要因素是屋盖刚度和横墙间距)1刚性方案:当横墙间距小、楼盖或无盖水平刚度较大时,则房屋的空间刚度也较大,在水平荷载作用下,房屋的顶端水平位移很小,可以忽略不计,这类房屋称为刚性方案房屋。当房屋的空间性能影响系数η<0.33时,可以用此方法。2 弹性方案:当房屋的横墙间距较大,楼盖或屋盖水平刚度较小,则在水平荷载作用下,房屋顶端的水平位移很大,接近于平面结构体系,这类房屋称为弹性方案房屋。当η>0.77时,可以采用此方案。3 刚弹性方案:房屋的空间刚度介于刚性方案和弹性方案之间,其楼盖或屋盖具有一定的水平刚度,横墙间距不太大,能起一定的空间作用,在水平荷载作用下,房屋顶端水平位移较弹性方案的水平位移小,但又不可忽略不计。当0.33≤ η ≤0.77时,可按刚弹性方案计算。

14、 单层 刚性方案房屋设计计算假定:1纵墙、柱下端在基础顶面处固结,上端与屋面大梁(或屋架)铰接2屋盖结构可作为纵墙上端的不动铰支座。

15、 过梁:设置在门窗洞口顶部承受洞口上部一定范围内荷载的梁称为过梁。

16、 过梁的荷载:一种是仅承受一定高度范围的墙体荷载,另一种是除承受墙体荷载外,还承受过梁计算高度范围内梁板传来的荷载。

17、墙体荷载:1对砖砌体,当过梁的墙体高度h小于L/3时,墙体荷载应按照墙体的均布自重采用,否则应按高度为L/3墙体的均布自重采用。2 对砌块砌体,当过梁上的墙体高度h小于 L/2 时,墙体荷载应按墙体的均布自重采用,否则应按高度为L/2墙体的均布自重采用。

18、过梁的破坏:过梁跨中截面因受弯承载力不足而破坏;过梁支座附近截面因受剪承载力不足,沿灰缝产生45°方向的阶梯形裂缝扩展而破坏;外墙端部因端部墙体宽度不够,

引起水平灰缝的受剪承载力不足而发生支座滑动破坏。

19、圈梁:在砌体结构房屋中,沿砌体墙水平方向设置封闭状的按构造配筋的混凝土梁式结构,称为圈梁。位于房屋0.000以下基础顶面处设置的圈梁,称为地圈梁或基础圈梁。位于房屋檐口处的圈梁,称为檐口圈梁。作用:在房屋的墙体中设置圈梁,可以增强房屋的整体性和空间刚度,防止由于地基的不均匀沉降或较大振动荷载等对房屋引起的不利影响。

20、挑梁三种破坏形式;1抗倾覆力矩小于倾覆力矩而使挑梁绕其下表面与砌体外缘交点处稍向内移的一点转动发生倾覆破坏。2当压应力超过砌体的局部抗压强度时,挑梁下的砌体将发生局部受压破坏。3挑梁倾覆点附近由于正截面受弯承载力或斜截面受剪承载力不足引起弯曲破坏或剪切破坏。

21、挑梁的计算:抗倾覆验算、挑梁下砌体的局部受压承载力验算和挑梁本身的承载力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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