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委托培训合约书新
委托培训合约书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接受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企业)之委托,设立_________(以下简称本专班),以培训产业研发人才。
__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系经甲方公开甄选合格,参加本专班之培训课程。为期培训顺利,甲乙双方暨合作企业同意订立下列条款,兹共同遵守。
一、本专班培训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乙方参加本专班所需之培训费用(不含膳宿),除乙方应依甲方一般研究生之规定定期自行缴费外,合作企业及政府同意分别提供_________元及_________元之补助经费,并于开训后一个月内,以_________次全额拨付甲方为原则。
三、甲方应于每学期结束后,将乙方之各科成绩汇送合作企业参考。
四、合作企业应于征得甲方同意后,要求乙方共同商定论文研究方向,选择指导教授及定时汇报学习进度。
五、乙方同意于培训期间,遵守甲方下列之修业规定:
乙方录取后不得申请保留学籍,若因非自愿性因素需暂时休学者,得提出申请经甲方及合作企业审核同意后始可办理,休学期间合作企业停止培训补助。
复学后若本专班已停止办理,则由招生系所辅导乙方转修一般硕士班课程,但企业及经济部不再补助,故乙方除应缴交学杂费(含基本学分费)外,另需自行负担合作企业及经济部培训补助款,始可继续注册就读。复学后若本专班尚在办理中,合作企业亦不补助,故乙方除应缴交学杂费基数(含基本学分费)外,另需自行负担合作企业补助款,始可继续注册就读。
凡乙方退学,未能如期毕业(不含同意休学之学生)或毕业后未依约就业,需另负担合作企业之损失赔偿责任。
乙方因故需延长修业期间所需之费用,不列入培训补助款经费补助范围。
六、乙方依本专班规定完成学业及通过学位论文考试后,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七、乙方于毕业后三个月内,不得拒绝合作企业所提之雇用要求,其待遇则比照合作企业同等学历初任待遇,且服务年限至少为二年,如合作企业另提供乙方奖助金或研究津贴者,服务期限依合作企业之规定办理。
八、乙方同意于培训期间,遵守合作企业之下列规定:
修习课程之规划应符合合作企业之发展愿景。
不得有损及合作企业形象之行为举止。(各合作企业得于本条加注特殊需求)
九、乙方有下列事项之一者,甲方得终止本培训合约,乙方不得异议:
违反甲方规定至退训标准者。
受有期徒刑宣告确定者。
乙方所提报名相关资料与事实不符者。
任意或自请离训者。
发生其它重大事件,并经甲方认定有损及培训成效之虞者。
十、乙方违反第
七、八条规定或有第九条所列情事者,应负赔偿甲方暨合作企业之责。赔偿金额之计算,系由甲方与合作企业视乙方个别情况决定之,惟赔偿金额上限为_________元整。
十一、关于本合约或因本合约而引起之纠纷,双方同意以诚信原则解决,并同意如有诉讼时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二、乙方应觅具_________身份且获甲方同意之连带保证人一人。
十三、本合约书乙式四份,由甲乙双方,连带保证人及合作企业各执乙份为凭。
十四、必要时,乙方须征得甲方及合作企业之同意,展延培训期限至多一年,并应完成换约手续。
十五、本合约自签约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份证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连络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合作计划委托合约书
立约人:__________大学(以下简称甲方)接受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委托办理__________计划(以下简称本合作案),特立本合约并同意履行下列条款。
第一条 工作内容
__________计划,其详细内容如附件(合作计划书)。
第二条 工作期间
甲方预定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完成本合作案,其内容及进度如附件(合作计划书),双方并得视实际需要经双方同意后,调整工作项目与进度。
第三条 工作方式
本合作案之进行及其方式依附件(合作计划书)规定。甲方于本工作进行期间,应提供乙方必要之协助。
第四条 智慧财产权
一、本合作案所产生之智慧财产权或技术成果双方共同持有。
二、本合作案所获致之成果于申请智慧财产权时,授权乙方负责办理。
第五条 侵权行为
本合作案及其成果如有仿冒、抄袭或侵犯他人权益之行为或引起纠纷时,有关和解、诉讼之损失或赔偿及法律上之应负责任,应由过失一方负责。
第六条 本合作案费用
一、本合作案所需费用总计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于签约后,分两期缴付甲方统合运用。
二、第一次付款于合约签订后,由乙方支付总经费之一半__________元整(即期支票)于甲方,并由甲方开立收据交予乙方。
三、第二期款数于工作日达一半时,经乙方确认工作进度后,由甲方开立收据向乙方申请,乙方开立即期支票交予甲方。
第七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因本合作案而知悉或持有之任何数据文件,非经他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泄漏于任何人。
第八条 禁止转让
甲乙双方于本合约中之权利及义务,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予任何人。
第九条 成果发表
乙方同意于本合作案完成或产品上市后,须经乙方同意,甲方始得公开发表。
第十条 违约效果
除本合约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外,双方如有违反或未履行本条以外其它任一条款规定之情事时,他方得以书面通知限期十五日内改正,逾期未改正者,他方得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合约。
第十一条 合约终止效果
一、本合约依前条规定终止后,无过失之一方,得向他方要求损失赔偿。
二、甲乙双方除因前条规定或中止营业理由外,不得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约。
三、本合约终止或解除后,甲乙双方应立即将他方交付之所有文件数据、复印件及手抄本返还他方,并不得自行或使任何非合约当事人使用上述他方交付文件或任何与本合作案有关之技术。
四、本合约终止后,双方得按附件(合作计划书)规定之进度及经费分配比率清算经费,双方应于财务中优先给付本合约经费。
第十二条 有效期间
一、本合约经双方依法签章后生效。
二、甲乙双方在本合约第七条款之责任,不因本合约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第十三条 合意管辖
若因本合约而涉讼时,双方特此同意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 完整合意
本合约书未约定事项,双方得以换文方式另行约定,修正时亦同。
一、附件(合作计划书)之效力与本合约同。但两者有抵触时,以本合约为准。
二、乙方应提出公司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影印本交由甲方。
第十五条 合约份数
本合约书正本壹式二份,副本四份,分送双方保存,以资信守。
第十六条 本合约书经双方首长暨计划主持人签署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项目计划主持人中途如因有事故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
立约人:
甲方:__________大学
代表人:__________
计划主持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公司统一编号: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件:合作计划书(略)
第三篇:生态旅游活动委托合约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规划完善之__________生态旅游活动内容,推动__________生态之旅活动,导正国内现有的自然生态文化资源丰富区域包括保护区体系内的错误生态旅游活动与旅游事业体的经营机制,使其朝向永续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潮流为旨意,经协议订立委托合约,条件列明如后:
一、委托案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活动案
二、委托内容
办理甲方__________生态之旅,包含举办生态旅游活动及协助甲方办理生态旅游问卷调查等。全部活动结束后,召开活动检讨会议。
三、工作项目
乙方提供:
1.活动手册、报名、保险、收费、食宿及交通安排等事宜
2.义务解说员之食宿及交通
3.活动经费统筹使用、活动流程掌控及活动人员清点
4.活动行程之安排
5.协助本处办理生态旅游问卷调查
甲方提供:
1.义务解说员解说服务
2.针对园区生态旅游地之活动行程安排
3.解说倡导资料
4.媒体宣传
四、生态旅游活动范围及次数
1.__________游憩区:共办理三梯次
2.__________游憩区:(目前尚未开放)
3.__________游憩区(目前尚未开放,可规划办理周遭__________文化生态之旅):共办理三梯次
活动日期由甲、乙双方协议之,为避免活动过度集中假日造成游憩区质量的降低,活动日期以非假日为主。
五、工作期限
自签约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六、合约变更、修正补充及转让
(一)合约变更
1.甲方必要时得于合约所约定之范围通知乙方变更合约。除合约另有规定外,乙方于接获通知后应向甲方提出合约标的或其它合约内容须变更之相关文件。
2.乙方于甲方接受其所提出须变更之相关文件前,不得自行变更合约。除甲方另有请求者外,乙方不得因第六条第
(一)项第一款之通知而迟延其履约责任。
3.合约之变更非经甲、乙双方合意作成书面纪录并签名或盖章者无效。
4.原订之工作期限因工作变更、不可抗力情事或非可归责于乙方之情事致须予延长时,其时间由双方协议延长或取消。
5.本合约条文如有未尽事宜或意义不明者,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补充之,并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二)合约修正及补充
1.本合约条文如有未尽事宜或含义不明者,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补充之,并以书面为凭,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2.合约所称申请、报告、同意、指示、核准、通知、解释及其它类似行为之意思表示,应以中文书面递(寄)交至双方预为约定之人员或处所,并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三)合约转让
乙方不得将合约之部分或全部转让予他人。但因公司合并、银行或保险公司履行连带保险、银行因权利质权而生之债权或其它类似情形致有转让必要,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作业中止
订约后甲方因故有中止作业之必要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约之合部或一部分,乙方一经通知须立即作业。
八、合约终止或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随时以书面终止或解除合约,并得将本合约合部或未完成之事项委托其它从事生态旅游等相关活动经验之财团或社团法人办理或由甲方自办。
(一)未能履行合约规定或履行迟缓,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进或向甲方提出合理说明。
(二)规划设计内容不符甲方之需要,致不堪采用,经通知修改拖延不办理者。
(三)违反不得转包之规定者。.
(四)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或以伪造、变造之文件参加投标者。
(五)伪造或变造合约或履约相关文件,经查明属实者。
(六)未依甲方通知改善违约情事者。
(七)乙方发生重大事故,致无法继续履约者。
(八)乙方冒用甲方之名义,办理合约以外之情事
九、合约之生效及效力消灭
合约经双方签约后生效,其有效日期至本合约内所载各项工作完竣活动检讨会议。
十、不可抗力情事
(一)甲方及乙方因天灾或事变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合约当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时履约者,得展延履约期限;不能履约者,得免除合约责任。
(二)不可抗力情事在本合约内系指天灾人祸而非订约双方所能控制并经甲方认可者,其内容包括:
1.战争、封锁、革命、叛乱、内乱、暴动或动员。
2.山崩、地震、海啸、火山爆发、台风、豪雨、恶劣天候或洪水所造成之意外灾害,致无法工作者。
3.履约人员遭杀害、伤害、掳或不法拘禁。
4.政府或机关依法令下达停工、征用、没入、拆毁或禁运命令者。
5.政府法令之新增或变更。
6.其它经甲方认定确属不可抗力者。
(三)如乙方由于不可抗力情事之原因,全体或部份人员暂时不能履行合约规定之任务与责任时,乙方应将此项不可抗力情事,尽速通知甲方,在此期间,订约双方俱不负责因不可抗力情事而延搁之作业时间,惟原因消失后乙方应即恢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
十一、保密事项
本服务合约各项文件、数据、底图及甲方提供乙方参考之技术数据文件,乙方有代为保密及责成参与人员保密之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任何文件之全部或一部份发表、借与、给与或售与第三人。但经由甲方公布或公开后即解除保密之义务。
十二、履约争议与诉讼
(一)本委办案进行中,乙方对本合约各项条款,以及其附件中各项规定有疑义时,应在执行前向甲方提请解释,如乙方对甲方解释不为认同时,乙方应再以书面述明理由向甲方提出异议。
(二)甲方在乙方提出解释或异议之请求时,应以书面答复。乙方对甲方答复异议之内容不能同意接受时,乙方得申请调解或提出申诉。
(三)前项之调解及申诉仍无法解决时,两造得采诉讼方式办理,双方同恴以苗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四)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之部分应继续履约。但经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乙方因争议而暂停履约,其争议处理结果被认定无理由者,不得就暂停履约之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约责任。
十三、履约期限延期
履约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非可归责于乙方而需展延履约期限者,乙方应于事故发生或消失后,尽速以书面向甲方申请展延履约期限:
(一)发生不可抗力之事故。
(二)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暂停履约。
(三)甲方应提供予乙方数据、器材、场所或应实行之审查或同意,配合措施,未依合约规定提供或实行。
(四)甲方应办事项未及时办妥。
(五)甲方之延误而影响合约进度者。
(六)其它非可归责于乙方之情形,经甲方认定者。
前款事故之发生,致合约全部或部分必须停止履约时,乙方应于停止履约原因消灭后立即恢复履约。其停止履约及恢复履约,乙方应尽速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十四、工作人员保险
委托期间,乙方应提供所属员工必要之保险,其费用及参保手续由乙方负责。
十五、著作权及智彗财产权
(一)计划执行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执行情形对第三人发表;计划完成后,乙方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使用。
(二)乙方依本合约所提出之各种报告,其资料、内容应保证不侵害第三人所拥有任何形式之智慧财产权。
(三)甲方若因乙方而涉及任何侵害第三人智慧财产权之侵权诉讼,乙方应自费为甲方提供辩护,并负担甲方所需支付之赔偿费用。
十六、罚则
(一)乙方办理本案如有泄密、疏失、管理不善等情事,致甲方遭致损失,乙方应负全页,并列为往后合作对象之拒绝往来户。
十七、合约附件
本合约评选须知及乙方于服务建议书中所提出之承诺均为合约一部份,具拘束乙方之效力,但服务建议书内容如有抵触时以合约条文为准。
十八、合约生效规定
本合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附则
(一)乙方办理本案雇用人员,不得有歧视妇女、原住民或弱势团体人士之情事。
(二)甲、乙双方应于工作期间随时联系,协调本工作有关事项,必要时得由任何一方召集有关人员举行会报,共同商讨工作原则,并检讨成果与进度。
(三)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约转让第三人。
(四)乙方执行委办工作应遵守本合约各项规定并接受甲方之监督,且不得直接或间接聘雇甲方人员参与。
(五)乙方履约人员有不适任之情形者,甲方得通知撤换,乙方不得拒绝。
(六)乙方履约人员如有异动,应觅得相当学历人员经征得甲方同意后递补。
(七)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悉依照相关法令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四篇:电脑自助委托买卖期货合约协议
一、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期货管理机关的有关规章约束,同时受本公司代理业务规则约束。
二、客户签署电脑自助委托买卖期货合约协议及办理电脑自助委托开户手续,必须由客户本人亲自办理。客户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开户合同所规定的有关内容,申请表的有关内容,并保证填写的资料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均真实、正确及完整。本经纪公司有权使用客户所提供的资料,直至客户亲自临柜办理变更手续为止。
三、本经纪公司郑重提醒客户务必注意交易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客户本人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本经纪公司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四、本经纪公司未经客户同意而泄露客户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致使客户蒙受经济损失,客户明白其索偿权仅限于直接损失之范围内。
五、客户通过电脑自助委托,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客户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电脑记录资料保存期为2年。
六、客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脑自助委托。规定时间以外的委托则视为无效委托。委托有效期为委托当日。
七、客户因违约而使本经纪公司遭受损失的,本经纪公司保留对客户保证金的留置权、处理权和追索权。
八、如本经纪公司因故未履行电脑自助委托事宜,请于委托之日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提出异议,愈期不予受理。
九、对因不可抗力以及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客户损失,本经纪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本经纪公司保留对本协议及其附属文件进行风险揭示书进行修改的权力。
十一、新协议应经客户本人签字生效。但若本经纪公司以邮政挂号的形式向客户寄出的新协议。从邮政挂号寄出日起十五天内,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同得到客户本人的认可。
十二、发生交易纠纷或其他争议的,双方均有权向国家仲裁机关、国家审判机关申请仲裁或起诉。
十三、在签署本协议前,客户应详细阅读本协议,并充分了解电子交易委托风险,愿意承担一切有关风险。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自客户签约之日起至客户注销电脑自助委托或新协议生效时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为本公司《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客户和期货经纪公司授权人签章后即生效。客户和本经纪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纪公司(签章):_________客户(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__________项目全程商业发展顾问服务委托合约
甲方:
乙方:上海林道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________项目的合作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定义与陈述
1.1 “项目”是指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商业部分,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约______万平米。
1.2 “全程商业发展顾问”的服务内容包括①商业策划②前期市场推广③招商④二次装修和开业准备⑤商业营运管理
1.2.1. “商业策划”顾问服务指针对项目进行MD计划(市场调研、商业定位、商场规划、商品组合、建筑设计与内装设计协调)
1.2.2. “前期市场推广”顾问服务指在项目开业前针对项目制定合适的推广方案以及聘用、协调专业广告公司、媒体进行项目市场的推广服务。其中聘用其他专业公司并经甲方同意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1.2.3.“招商”顾问服务指:①针对项目制定合适的租赁策略②帮助甲方组建招商队伍③对组建的招商队伍进行专业培训④配合与租户沟通谈判最终促使租户与甲方签订租赁协议的服务
1.2.4. “开业准备”顾问服务指针对施工方、承租方以及业主方在开业前关于 ①设施完善 ②二装事宜 ③房屋交接 ④业主培训等所有事项的顾问工作。
1.2.5. “商业营运管理”顾问服务指针对项目进行:①租务管理 ②市场推广从而使商业综合体稳定运作
2、 合同委托事项
本合同事项:
2.1 商业策划顾问
2.2 前期市场推广顾问
2.3 招商顾问
2.4 二次装修顾问
2.5 开业准备顾问
2.6 商业运营管理顾问
2.7 乙方应按照与甲方达成的共识处理及进行上列的一切事务,甲方有义务应乙
方要求及时提供支持与帮助,并指派专人负责相应事宜。乙方与项目相关工
作人员的住宿、差旅、公关等费用由甲方支出。
2.8 甲方将正式委任负责人_________,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并对甲乙双方的工作进行协调。甲方与乙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事宜均由此人
统一口径后与乙方沟通的书面内容为准。(书面内容以此人签字或甲方盖章即
有效)具体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甲方如需调换此专人,或者
更变授权范围,应事先在合理时间内书面通知乙方。在通知下达乙方之前,
此人所有原授权书所载明之权限内行为甲方均认可。
3、 商业策划顾问服务
甲方的职责:
3.1甲方有义务主动、及时的向乙方提供包括有关项目楼宇资质及工程材料的资料及各项有关法律文件,并派专人负责解释。
3.2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酬金予乙方。
3.3 因甲方原因照成乙方工作延误或未能完成的,甲方应履行酬金支付义务
乙方的职责:
3.3 乙方负责整个项目商业策划顾问工作
3.4 工作包括:
3.4.1 书面提供针对项目的前期市场研究及策划大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分析,商业定位方案,业态组合建议,租金试算,结论及关键控制点
3.4.2 针对项目的外立面设计及内部装修提供商业建议
3.4.3针对项目的灯光工程提供商业建议
3.4.4针对项目工程、IT方面提供商业建议
3.4.5针对项目景观提供商业建议
3.5 乙方应经常检讨工作情况并按情况需要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专业公司举行就项目的建筑设计、工程施工等应为商业运营服务的检讨会议,乙方负责主持会议,并向甲方提交有关会议记录及建议,以便甲方最终对设计、施工等项目修改增减工
作进行决策。
市场推广顾问服务
甲方的职责:
4.1 甲方负责与乙方共同确认项目前期推广策略,并提供不少于___________万人民币的预算作为推广经费。具体支出以市场实际需要作相应调整。如确因项目需要增加营销推广费用预算,由甲方双方协商后确定。该前期市场推广费用支出全部由甲方承担,执行由乙方负责追踪至完成。
4.2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酬金予乙方
乙方的职责:
4.3 乙方负责整个前期市场推广顾问工作
4.4 前期市场推广顾问工作包括:
4.4.1 针对项目制定开业前的整体推广策略及方案。
4.4.2 针对项目制定推广方案确立前期推广预算,推广方案具体由甲方负责执行,乙方根据推广的效果进行实时的方案调整建议。
4.4.3 乙方应经常检查工作情况,并按情况需要与甲方委聘的其他专业公司举行就项目的前期市场推广方面的商业协调会议
4.4.4 乙方顾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媒体,软性推广,楼书,项目VI,广告画面的方案设计提议,统筹各广告商,公关顾问,宣传顾问合作筹备及就其制定的宣传册子、传单、报章广告、邮件、业务通讯、电视广告、广告牌、横幅、公关活动、DVD录影带、研讨会、展销会、展示单位等提供商业意见。
4.4.5 对该物业宣传包装的文字,均经甲方审核同意 后方可对外公布
5. 招商顾问
甲方的职责:
5.1 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协商并确定招商审批流程、招商计划、租赁底价,并派团队负责执行招商工作,对于乙方所出具的顾问建议书,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认可,未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认可。
5.2 甲方尽力协助租户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申请,办理各种执照。
5.3 对于乙方所出具之租赁条件、文件和信函,甲方应在7日内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认可。甲方未在到期日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认可。
5.4 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有关该物业详尽的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及重要的相关工程变动,并配合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相应的工程施工资料
5.5 甲方负责提供招商接待中心,并负责接待中心必要的办公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处现场的水、电、复印、电话、保安、保洁等
5.6 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酬金予乙方
5.7 本合同签订后,所有客户由甲方依照相关条款进行接待、确认、谈判及成交,并办理有关租赁合同的最终审核并签字盖章、登记备案手续,同时负责收取客户定金、租赁保证金、租金。
5.8 如甲方需要出售部分物业需事先告知乙方,以便考虑业态规划并调整。 乙方的职责:
5.9 乙方联合甲方负责整个招商过程的顾问工作,乙方将充分运用自身的信息网络,运用适当、有效的方法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联络适合该项目的客户。
5.10 必须保守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及整个招商招租、商业运营等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非目标客商等第三方扩散。
5.11 必须依据双方确认的商业规划所需的业态、业种及品牌,进行招商
5.12 招商顾问工作包括:
5.12.1 向潜在客户寄送专函,向准租户推介该项目
5.12.2 就项目的租赁向甲方提供有关法律文本的样本,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建议书、意向书、预租/租赁合约、委托经营合约,并与甲方磋商并就上述范围文件的定稿提供建议。
5.12.3 协助甲方与潜在租户商议租赁条款,并协助办理有关租赁文件之签署等事宜。
5.12.4 乙方协助甲方收取定金、租赁保证金并协助甲方办理交房及房屋使用交接事宜。
5.12.5 乙方负责根据招商进度及市场分析,定期向甲方提供《招商策略建议报告》。
5.12.6 对于甲方招商的租户结合客户特点提供租赁位置、租赁方式、租赁面积的建议。
6. 开业准备顾问
甲方的职责:
6.1 甲方负责办理和提供项目有关资料及文件,如各项许可证副本、批文、授权书
及一切必须的政府批文。
6.2 甲方应按照租赁合约的约定按时完成所有甲方的工程施工,达到物业交付标准,确定____________为最后交付日,如延迟交付,甲方将承担相应责任。并顺延试营业及正式开业日期,由此造成招商影响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6.3 二装过程中外包业务的费用原则上由甲方支出。
6.4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酬金予乙方
乙方的职责:
6.5 乙方负责合同签订后客户二次装修的顾问工作以及开业前的全部顾问工作
6.6 具体工作包括
6.6.1 二次流程制定
6.6.2 协助甲方办理交房及房屋使用交界事宜
6.6.3 协助整理各单元的设施条件
6.6.4 施工范围调整
6.6.5 图案样式管理
6.6.6 设计变更对应
6.6.7 内装管理顾问
6.6.8 各方施工区分
6.6.9 批准各项审批检查配合
6.6.10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
6.6.11各项人才招募与培训
6.6.12经营计划
6.6.13开幕计划制定与执行
6.6.14业主培训
6.6.15信息发布系统
6.6.16环境装置计划
6.6.17后场动线管理
7 商业营运管理顾问
甲方的职责
7.1 负责项目的整体装修;
7.2 广告费用:负责商场或与商场相关的所有商业活动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广告,软性推广,异地推广,现场布置,宣传品制作,发布,邮递,模型等。乙方负责对营销推广方案及预算提供顾问服务,最终由甲方决定,组织,实施并支付活动推广费用。如需要办理广告发布审批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7.3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予乙方。
7.4 提供乙方办公场所。如果有与甲方联营的客户,甲方提供自动结账系统等必要的设施、设备。
乙方的职责
7.5 市场管理
A 商业综合体装修:主题设计方案建议,广告位置建议,商业标志建议,制定内部装修计划,包括租户的装修标准建议,装修设计建议;
B 广告:协助甲方制定日常有关的商业广告及推广计划,协助甲方获取最大的广告收益
C 市场企划:协助甲方制定开业的推广计划、市场运作策略及促销活动企划
D 租户服务:协助甲方为租户提供各种市场服务计划,信息沟通等其他内容E 公共关系: 协助甲方进行对外的公共策划,包括客户满意度调查,商圈调研,刊物发行,主管机关的关系维护,项目形象维护及本项目市场形象的提升
7.6 业务管理顾问:
A 日常招商工作顾问
B 商家管理:协助甲方监理租户资料库及变动资料的更新,制定信息互动平台;
C 商家关系:协助甲方维护与各商家之间的关系,包括租户满意度调查,租户联谊及交流,制定《商场管理手册》、《租户手册》等;
D 消费者会员服务:协助甲方制定《会员手册》
E 租务处理:协助甲方根据租户的绩效考核,随时调整平效产出较低的租户F 投诉处理:协助甲方对租户及商场消费者在商场经营及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不满进行快速有效的回应处理
7.7 一般管理
协助甲方收取租金
8 期限、酬金、支付时间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