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营与规模经营

2022-09-23

第一篇:家庭经营与规模经营

小规模家庭经营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

内 容 摘 要 摘要:农户小规模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和经营中处于微观基础主导地位,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家庭小规模经营制度将长时期存在。农产品是人们赖以生存和生活的必须营养食品,农产品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人们身体健康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对小规模家庭经营制度的介绍及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分析,从而对两者的关系的分析及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 关键词:小规模家庭经营 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 农村家庭小规模经营制度

(一)家庭小规模经营的发展历程及存在原因

对于历史的反思正是为了更清楚地认识现在。研究我国的农村家庭经营, 有必要对它的产生作一简要的历史回顾。追本溯源, 家庭经营作为历史的产物, 它是随着私有制和家庭的出现而出现的。从奴隶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 都曾伴有家庭经营的存在和发展,所不同的是依附的主体经济各异。当代西欧的农村, 也存在大小不等的家庭农场。由此可见, 家庭经营是一种一般的经营形式。它可以跨越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和不同的生产力水平而存在。我国目前农村实行的以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制, 是对这一古老经营形式的现实抉择。它的出现决非偶然, 这是由于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和农业中生产力发展的特殊方式决定的。家庭经营的建立, 适应了这两个生产力发展的特点, 它使家庭经营日益活跃起来, 使农村生产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使农村经济出现了划时代的繁荣发展局面, 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 尽管农村生产力与过去相比, 可以说有了飞跃性发展, 可是由于起点太低, 它反映在家庭经营上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 我国现在的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家庭小规模经营制度将长时期存在:

1、 土地资源高度稀缺的制约

国农村土地极为稀缺, 耕地面积只占世界的7.3%, 而人口却占世界总人口的21.6%,人均耕地1.35亩,不及世界人均耕地4.2亩的三分之一. 土地资源越稀缺,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感就越强,土地的集中也就越困难。部分农民由于没有其它稳定的农外就业门路,一旦失去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活和职业的最后保障,因此他们不会轻易放弃土地。加上我国把三农问题放在重中之重,加大力度对农业进行扶持,包括技术三下乡、农产品价格补贴、农业技术的资金支持等,要改变目前家庭规模经营体制,还是有一点难度的。

2、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窄 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一个重要条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适时转移,谋求到新的稳定的就业门路。国际、国内的经验证明, 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一般农村劳力有60%以上转移出去。西方发达国家实现这一转移的规律是,伴随着工业的发展和积累的增加,大量吸收农业潜在劳动力,使农业劳动力转到非农业部门去。近年来.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乡镇企业迅速崛起. 吸收了一大批农村劳动力.但是还是有很多潜在的因素使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难以得到转移。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使全球的经济进入了低迷期,许多中小企业破产、工厂倒闭,导致大量的工人失业,而这些工人里面大部分是来自农村的农民。政府虽然即使采取了措施,避免受到此次金融危机的过多影响,但主流经济状况的低迷,使这批农民工不得不从新回到农村进行土地劳作。随着知识经济年代的到老,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者对从业人员换的知识水平、技能水平、就业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加上企业实行优化组台,成千上万的农民被迫退出城市, 回到农村,不少地方出现农村剩余劳力逆向转移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大面积推行土地的规模经营, 必将引起农民心理动荡,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3、 装备农业现代化资金不足以改变农业小规模经营制度

实行规模经营, 必须提高农业的资本有机构成,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最终靠工业现代化来武装.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 西欧一些国家工业得到很快恢复和迅猛发展,对农业的投人不断增加。我国少数地方也有实行规模经营的. 如北京市郊顺义县。到1988年,全县建成193个集体农场, 经营粮田面积1.7万亩, 占全县粮田总面积的88.1%, 劳均耕地26.4亩.该县能够达到这个水平,重要一条是得助于天时地利, 既是北京的商品粮基地县, 又是生猪、禽蛋基地县。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很快,2008年产值达22个亿, 全县75% 的农村劳力转到了非农业部门。即使如此, 每亩耕地拥有固定资产才几百元, 仅只是实现了部分现代化。就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而言, 不要说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 即使达到目前顺义县的水平, 至少在近、中期难以办到。

(二)家庭小规模经营面临的问题

1、中国存在特殊的国情,人多耕地少,导致超细小、分散家庭经营,阻碍实现农业现代化、集约化、机械化。

2、解决了劳动生产效率问题,但损失了规模经营效益。中国做不到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实现现代化的组织形式公司农场。

3、如果农场规模远在现代生产力水平的底线之下时,以其为基础的科技应用、市场准入、维生收入、从农热情等等都日益变得难以为继了,现代农业也就因此成为一个可求不可得的奢望。

4、在科技方面,利润总量与风险权衡下的“弃”技。对农业科技的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杂交水稻之外,还有大米、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也应加大研究支持力度。

5、在市场方面,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卖难买难的反复交替。小规模经营的产量少,面对庞大的中国农业市场,导致供需不平衡。

6、农业在农户经济中被边缘化,兼业和弃农成为普遍。在兼业农户当中,有许多是规模狭小、技术水平不高、资金短缺、商品率低、不适合农业现代化要求、不利于农业发展的农户 。特别是新一代农民工,他们缺乏必要的农业技术和经验,又不愿从事农业工作。由于失业从城市退回到农村,他们根本无法开始土地劳作,只能弃农

7、在产品质量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问题几乎无法克服。小规模经营数量多,无法全部检验农产品的质量,办法农产品上市合格证书,无法明确设立一个科学的、权威的农产品检测机构和制定明确的检验标准。

二、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体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是我国农产品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突出问题。由于我国各主要农区广泛存在的不合理耕作、过度种植、农用化学品的大量投入和沟渠设施老化已经导致农田土壤普遍性的耕层变薄,养分非均衡化严重,土壤板结,土壤生物性状退化,土壤酸化、潜育化、盐渍化增加,防旱排涝能力差,耕地土壤基础地力不断下降。在约占全国农田面积20%的集约化种植农区,氮磷肥料严重超高量使用,单季作物化肥纯养分用量平均为569~2000kg/hm2,氮肥利用率仅为10%左右。因养分供应极度失衡,作物病虫害严重,农田农药用量大幅度增加,导致这部分我国生产条件最好的耕地土壤盐害、酸化严重、结构破坏、农药残留、土壤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土壤生物性状、健康功能严重衰退,生产性能大幅度下降。严重的耕地问题使粮食产量下降的同时也使粮食的质量安全提出质疑。

三、 小规模家庭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联

(一)小规模生产难管理,农产品质量无法保障 中国虽然地大物博,但是有些自然资源却相当缺乏,农业生产的土地资源就很稀缺,特别是耕地面积在不断地缩减,人均耕地面积达不到世界的平均水平。人多地少的状况导致了分散化的家庭小规模经营。像这种家庭式小作坊的数量多,分散广,难以统一管理,且无法对其逐一进行农产品质量检测,因此无法保障国内及国外市场上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二)小规模经营的生产标准各不相同,以致科学的、权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难以建立起来。 我国地形复杂,各地地势不同,耕地的土壤生产能力及含有的微小元素各不相同,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也就各有不同,因此要制定涵盖面广、符合大多数农业生产户经营的统一标准难以建立。即使建立起来的标准化检测系统也很难在我国小规模家庭生产这种模式上运行,一是分散化经营,二是小规模经营数量太多,三是检测工作的繁琐和人手的不足。

四、 小规模生产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的内在矛盾的应对策略

中国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小规模家庭经营还将继续存在,而小规模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内在矛盾日益突出,解决这个内在矛盾的核心在于——推进农业的产业化进程,如何推进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农村、农业经济及增加农民收入,就是当前各级政府官员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一)财政金融政策要更加灵活

产业化是在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实现的,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怎样推进产业化的发展,今天我强调重点抓住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从带动农民的角度,大中小企业都很重要,但是政府着力点应该扶大扶优扶强。第一就是关于财政对龙头企业的支持。第二个就是公共财政支持龙头企业的什么环节什么领域。因为公共财政要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是今后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农村企业毕竟也还是经营性的企业,财政不能什么都支持,重点至少三点,一是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进步,二是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各种中介组织协会等等,这些方面我们太薄弱了。第三是关于税收对农村产业化支持问题。税收在总体上讲应该采取鼓励机制。第四我认为也是最大的问题,就是现在所有的金融体系的设计都没有很好地研究和考虑农户到底需要什么。农户需要是短期的,小额的,没有抵押担保的,及时而灵便的金融服务,这种金融需求显然不是正规的经营组织和机构所能满足的,这当中有很多文章可以做。

(二)农业产业化主要抓好四大环节

四大环节是特色经济,规模,品牌和产业化经营。具体讲,特色就是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当地的自然资源,选择最能够体现自己优势的这些产业和产品。特色经济必须要有规模,没有规模,社会化服务就很难跟上,市场的销售也很难持久地向前拓展。在现有的条件下,我们实行的一项农业的基本政策是家庭承包经营,仅仅靠几个专业户,这个产业是做不大的,必须要在几个乡,甚至几十个乡几个县这样的范围形成一个区域化的布局,确保后续产业的发展。品牌意味着一个地方的优势在市场上面得到体现。要发挥我们的优势,就是要扩大我们品牌的影响。产业化经营我的理解,有三层含义:第一个是指从生产到加工到流通的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第二个含义就是组织形式,就是我们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入市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第三个含义就是企业机制,我们在农户和龙头企业之间,通过有效的形式把双方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共同发展。

(三) 产业发展和工业化要紧密结合

产业化要和我们国家的工业化相结合,没有工业化,产业化搞不成。没有工业化就不可能有现代化,农村的产业化也必须建在工业化的基础上,因为工业化的成果可以装备和武装我们的农业产业。另外产业化要和城镇化结合在一起。把工业发展的成果运用到农业产业,搞深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就需要有一部分农民要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非农产业就是向城镇化发展。那么小城镇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要统一规划,小城镇的发展不能脱离产业化孤立地发展,产业化的发展最后要落在农民收入的增加上面。产业化还要和高科技的要求相适应,还要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如奶业协会、葡萄业协会,来帮助农民解决资金不足和销路问题。我们国家对行业协会重视的还不够,它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当务之急是需要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来推动我们产业化的发展,政府要做好服务,要做好宏观指导。

(四)农业产业化需要制度创新

首先农业产业化对农村土地的产权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大部分龙头企业已有固定的资产并不多,特别是可以用来抵押的资产非常少。原因是中国的农村土地的产权界定不清晰,虽然说是集体所有制,但农村土地目前还不能作为资产去申请抵押贷款。没有一个合法合理的资产去参与这个龙头企业的入股,从企业本身的角度来说都不完备。农村的土地这么大一块资产,今后如果不在土地的产权问题上做文章的话,对农业产业化的稳定发展是一个非常不利因素。第二块我觉得需要有比较好的法规制度。有了比较好的产权界定,接下来需要的是产权保护。农业产业化这块不仅仅是产权保护的问题,还有怎么履行合同和利益分享的规定,这些都要有非常好的法律制度保护农民的利益,同时也保护农村企业的利益。政府比较重要的服务要有几个方面:第一要提供比较好的信息服务。第二是技术培训服务,第三是金融服务。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与农业产业化所需要的金融服务很不适应,政府必要的担保对农业产业化获得更好的金融服务是非常有益的。

第二篇:家庭农场是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方式

中投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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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方式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在江苏调研所释出的信号表明,工业城镇化和现代农业是他非常重视的两个发展经验,并明确指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努力的方向。李克强不仅在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调研,而且特意到相邻不远的常熟市古里镇视察田娘农场。认为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载体。

中投顾问农林牧渔业研究员郑宇洁指出,家庭农场是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形式。土地的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提升农产品产量有明显的作用,而实现土地的规模化发展,也存在一定的隐忧,要想降低风险,关键在于“适度”二字。而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这就对家庭农场所能达到的规模有了一定的隐性限制。

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一般情况下,难以有相当大的实力承包成千上万亩的土地,同时其经营管理能力也处在培养、锻炼、提升期,大面积承包土地势必会承担更大的风险。这也是国家鼓励适度经营,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的原因之一。一句话,家庭农场这种经营模式是适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的。

中投顾问农林牧渔业研究员郑宇洁进一步指出,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与农户经营主体相对应的就是另一个潜在的经营者:城市资本。城市白领回家种田、种地、养猪的消息早已不是新鲜事儿,而且还存在增强的趋势,土地对人们的吸引力在逐渐增强。发生这一转变,并不是人们简单的观念转变,而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市场需求催生市场供给,供求满足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交易,货币,就是利润。

毋庸置疑资本嗅觉的灵敏性,城市资本进入农业领域,优势明显。首先,不缺钱;其次,知识水平高;再次,经营管理能力强。他们进入农业领域,对农业发展来说也是不可或缺的,或者说也是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有资本的地方,更有活力。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也正是农业发展的稀缺性要素。

城市资本实力强大,不能不对其有所警惕,国家层面也明确指出,“不鼓励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种农民的土地”。其实,当前形势下工商资本对农民的挤出效应已经相当明显,一个是“主动挤出”,一个是“被动挤出”。“主动挤出”,农民自己外出打工,将自己的土地承包出去;“被动挤出”,城市资本的介入,抬升了土地的承包价格,一些农户想承包土地继续经营,却无力支付高昂的承包费用,被迫放弃了土地的经营权。

城市资本进行土地的集中经营,很难控制其规模,而家庭农场的实力或者说农户的实力要比城市资本相对弱小,对其控制相对容易,甚至说对其扶持才是重点。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符合我国当前人多地少,农民基数大的现实情况。而且当前我国城市化率虽然不断升高,但是城镇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只有更好的实现城乡经济的一体化,农民的市民化,才有利于家庭农场的发展,尤其是解决家庭农场土地流转难,土地流转“贵”的现象,有利于土地的进一步集中化、规模化经营。

第三篇:特许经营管理概论之特许经营的规模经营优势

特许经营的规模经营优势

特许经营运作模式的基础是“低成本运作”,而这种运作模式成功与否的关键则取决于特许经营企业能否获得相应的规模经济效益。可以说,特许经营是规模经济的原理在流通领域的运用。这种经营方式的规模经济特征体现在随着企业的连锁扩张,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经营成本不断降低,以此确立特许经营企业的规模经营优势。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规模经营导致企业平均成本降低,使企业拥有规模效益,特许经营实行集中采购,分散销售。大批量进货使企业可以得到供应商较大的折扣,降低了原材料的进货成本;仓储、配送中心的统一使企业分工细致、专业化程度高、劳动率高,相应地节省了人力成本;促销手段效果明显,由于店铺众多,所以特许经营企业大做广告宣传,这样也节省了这方面的费用。

(2)特许经营网点的布局具有优势。通过特许经营布点可以形成规划系统、布局完整的市场网络。追求规模效应特许经营的企业一般拥有众多的店铺,许多国家对特许经营企业数量的规定通常在10个分店以上。一般来讲,网点的多少决定了企业的实力、竞争力和辐射力,而单位企业很容易受到其他竞争企业的冲击和影响。实行特许经营,使企业既具有经营战略网点布局的优势,又形成了目标一致、联合对外的竞争优势,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受许人特许的方式加入特许经营行列的主要原因。

(3)特许经营企业的规模经营具有显著的社会效应。特许经营企业社会知名度高,容易受到社会和公众的关注和支持,形成品牌、名店的优势。另外各国政府对发展特许经营都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有助于企业快速形成规模,并通过资源共享,获得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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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表日期:2012年12月14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农业部经管总站副站长 贾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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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非常荣幸参加这次联学活动,农业部经管司、经管总站主要承担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业产业化、一村一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指导,以及农村有关社会事务、农经信息统计、农经宣传等职责。下面结合这次联学活动的主题和经管司站主要职责,交流学习十八大有关精神的收获、体会和推进有关工作的思路。我发言的题目是: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深刻领会有关重大部署

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对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指明了改造传统农业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方向,关系重大、影响深远。从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两个转变”,到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再到十八大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新“四化”与规模经营相互融合,互为依托,是中央坚持实践基础上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机制的最新理论成果,内涵丰富。集约化、专业化更多地强调的是农业经营主体本身的生产经营方式,组织化、社会化则更多地强调的是农业经营主体间的经济利益联系;无论是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还是规模经营,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依存,是以现代经营方式改造传统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代表了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中央这一重大决策,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我国现有农业经营主体,是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按农业经营主体类型划分,主要有:承包农户、专业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目前,全国有承包农户2.26亿户、50亩以上的种植专业大户276万户、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0万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万家,还有刚刚兴起的家庭农场和大量的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初步形成了以承包农户为基础,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龙头企业为骨干,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种所有制关系并存、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生的农业经营格局,有力地支撑了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

但是,这一农业经营格局还不完善,与“四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适应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迫切需要解决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问题,加快培养职业农民。农业劳动力已经呈现老龄化、低文化,出现了年龄段、季节性、区域性等结构性短缺,许多地方50岁以上的劳动力占比超过了50%。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务农意愿淡薄。如果这一状况得不到根本改善,将严重影响“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现代农业建设。为此,必须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确保现代农业后继有人。二是适应承包农户不断分化,迫切需要解决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偏低问题,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我国承包农户先天规模小,户均耕地半公顷,且分布零散;年均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仅千元,扩大再生产能力严重不足,既不利于标准化生产和机械化作业,又增加了降低成本和增加收入的难度;承包农户不断分化,兼业化倾向明显,撂荒等粗放经营现象多发频发;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尚处于发展早期,数量少、规模小,亟待加大培育力度。从2006年到2011年,我国纯农户由占农户的75.1%下降到66.3%;农业兼业户由占农户的4.3%上升到17.7%。三是克服农户分散经营局限,迫切需要解决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偏低问题,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当前,我国农户家庭经营,多数仍属于分散经营,存在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面临着自然、市场和质量安全“三重风险”。实践已经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从根本上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健全,采用合作、股份合作等较为紧密联结方式的仅占38.2%。为此,迫切需要推进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四是适应专业化分工发展要求,迫切需要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不足问题,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伴随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转变,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强烈需求。目前,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普遍缺乏为农民提供“统”的服务能力;经营性服务组织发育不充分,经济实力弱,政策扶持不够;公益性服务供需衔接不紧密,服务机制尚需健全。为此,迫切需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为重点的现代农业服务组织。总体看,“一家一户”单打独斗搞生产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改变,迫切需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问题。

二、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韩长赋部长在农业部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科学把握新时代农业农村经营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在“四个完善”和“四个强化”上下功夫,其中指出:完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总思路是“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围绕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两大重点,加快推进家庭经营向提高集约化水平方向转变,统一经营向提高组织化程度方向转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的中心任务,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要把培养职业农民作为农业劳动者素质建设的核心任务。区别于传统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是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要职业,以农业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主要居住在乡村的农业从业人员。一是制定认定标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从居住地域、农业劳动时间、生产经营规模、素质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认定探索,并作为培育和扶持的依据。二是拓宽培养途径。突出培养重点,优化培养方式,着重抓好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培养,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吸引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务农,鼓励和支持新生代农民工子承父业;以农民中等职业教育为平台,以阳光工程创业培训为抓手,开展多形式、经常性的职业教育培训。三是完善培养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阳光工程培训规模;完善绿色证书制度,健全农业技能持证上岗制度,探索把绿色证书作为认定职业农民的重要依据,并与农业扶持政策挂钩。我们建议把农业职业培训纳入中等免费职业教育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

(二)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

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促进家庭经营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的有效形式。按照科学定位、加强引导、重点培育的要求,加大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扶持力度。一是探索认定标准。鼓励各地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标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探索不同生产领域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对其实行特殊扶持政策。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对认定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其倾斜;实行以奖代补,对经营耕地、养殖畜禽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予以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将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纳入信用贷款支持范围,探索将农作物产品纳入抵押品范围;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参加农业保险,提高财政对其保费补贴比例。三是强化工作指导。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财务收支、成本收益核算和生产经营的指导,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引领农民进入国内外市场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继续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支持引导专业合作社做实做大做强,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带动能力和发展活力。一是建立示范社名录。逐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对示范社开展运行监测、动态管理。所有涉农项目和优惠政策,重点向进入名录的示范社倾斜。二是完善税收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扩大营业税优惠范围,完善所得税减免政策。我们建议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免征所得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实行符合专业合作社特点的纳税申报办法,制定全国统一的销售和服务专用发票。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启动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计划”,大幅增加财政投入,重点支持合作社开展加工贮藏、冷链建设、直供直销等业务。研究制定新增农业补贴倾斜合作社的方法,探索按照种养规模和服务效果等予以补贴。四是强化信贷支持。建立信用贷款和抵押担保制度,为合作社中短期贷款提供信贷担保支持。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库,着力打造合作社领军人才队伍和辅导员队伍,逐步推行“一社一名大学生”,引导大学生到合作社工作,逐步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合作社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对基地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合作社人才培训基地。六是引导支持信用合作。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原则,以及地方政府负责、相关部门指导、业务规范有序、风险安全可控的要求,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业务的章程和管理制度,规范开展信用合作。

(四)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进一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扶持政策措施,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农业、设立风险资金、利润返还、为农户承贷承还和信贷担保等多种形式,建立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为生产基地农户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各类服务。二是明确支持重点。通过财政贴息、信贷奖励补助、设立并购基金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优先推荐。鼓励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农产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出口信贷和信用保险等措施,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支持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开展物流信息、质量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扩大农产品增值税核定进项税额改革试点,将农产品加工增值税进项税率由现行的13%调整为纳税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进一步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适当减免粮油、肉蛋奶、果蔬、水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扩大龙头企业贷款有效担保物范围,加大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收购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对订单基地贷款给予财政贴息,缓解融资困难。

(五)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

发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加快构建以农业公共服务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政策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当前,要着力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一是积极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研究扶持经营性服务组织的政策,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化农业服务公司、专业化服务队、农民经纪人等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二是支持发展生产性服务。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在生产服务设施、生产作业服务、提升耕地质量、种苗培育、测土配方施肥、有害生物专业化防治、粮食烘干、运销贮藏、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等方面的投入给予支持;减免其从事农机作业、专业化统防统治等服务的营业税;引导金融机构优先提供浮动抵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三是总结推广多种服务模式。在领导重视、服务基础较好、经验带有普适性的县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健全各类服务组织,构建便捷服务机制;积极探索“专业化服务公司+合作社+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服务队+农户”、“农资连锁企业+农技专家+农户”等多种服务模式,研究分析创建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破解方式,及时总结推广。

(六)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一是稳步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实行农户家庭经营,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的重大政治决断,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当前重点是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二是稳步探索土地归并。把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从土地互换和分割两个层面稳步探索“小块并大块”,“大块不再分”。三是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符合我国国情的规模经营发展方向,应当是家庭经营+社会化服务。要探索建立农业经营能力认定暨农地经营准入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制止“非农化”,控制“非粮化”,引导工商企业兴办龙头企业,开展产前、产后服务,带动农户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以上是我们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有关精神的具体思路,与四季青镇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主题联学活动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四季青镇在推进传统农业向都市现代农业转型中已有了很好的工作基础,我们希望四季青镇在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继续探索,走在全国的前面,经管司站将密切关注,加强指导。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第五篇:土地规模经营调研报告

农业委员会

一、我县基本情况

我县是典型的农业县份,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位于我省东北部,地处黑龙江与松花江交汇处的三角洲地带。三面环水,北临黑龙江与俄罗斯一江之隔,南依松花江与富锦市、佳木斯市带水相连,西同萝北县陆路接攘,东与同江市隔江相望。区域所辖九个乡镇,109个行政村,167个自然屯,三个国营农场,总面积3,344平方公里,总人口18.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4万人。耕地160万亩,其中坝内耕地149万亩,农民人均耕地面积17亩。境内土质肥沃,泡沼密布,水草丰富,开发较晚,环境优美,无工业污染,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和全省商品粮基地县。粮食作物以水稻、大豆、玉米作物为主,年粮食产量在6亿斤左右。2009年,我们重点在两增一调整上下功夫,水稻、玉米两大高产作物种植面积分别为40.7万亩、30万亩,比上年增加7.9万亩。大豆面积调整为70万亩。面对历史罕见的灾害性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农作物生育期较历年拖后15-20天,15万亩农作物绝产的条件下,全县粮食总产达到6.1亿斤,并通过发展劳务输出、畜牧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农业增加值实现5.2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4246元,实现了大灾之年收入不 1

减的目标。

二、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工作,把土地规模经营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通过采取典型带动、培育生产大户、场县共建、科技引领、连片经营、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及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加大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推进力度。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全县涌现出了绥滨镇向日村,忠仁镇联合村、新安村,新富乡新滨村,北山乡荣福村,绥东镇绥东村等多个不同形式的规模典型村。截止目前,全县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面积已经落实25万亩,比上年翻一番,占稳定耕地面积的17%,涉及农户6000多户,占总农户数的22%。土地规模经营促进了产业化发展、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和劳动力转移,涌现出了望江毛葱、庆发西瓜、古城奶牛为代表的产业基地和一批新的种植、养殖大户。2009年全县更新大中型拖拉机276台、配套农具224台套、联合收割机33台、水稻机械插秧机145台,争取了4个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同时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1.35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200多万元。

三、土地规模经营的基本做法

近年来,我县遵循“积极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胆探索,形式多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按照“依法、自愿、 2

有偿”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我县在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机制的探索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组建土地规模经营股份公司实施规模经营。公司化经营模式,即组建农业经营公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进行土地整合利用,实行公司化经营。如忠仁镇联合村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成立了土地规模经营股份公司。该公司本着以村民为主体,采取自愿的原则,建立起土地规模经营合作经济组织,为股民提供农业生产服务。公司采取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方式,实行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股份制经济体制,村民享受平等权利,入股自由、退股自由。按照土地规模经营规划,公司采取“统一整地、统一施肥、统一播种、统一打药、统一除草、统一中耕、统一收获”“七统一”的方式耕种,由于实行规模经营,种植成本大大降低,加上采用大机械深松整地、中耕管理,保墒灭草效果好,一垧地能多打6袋左右,实现垧增收2000多元,粮食获得了高产,村民也得到了实惠,土地规模经营得到了农民的认可,不仅如此,头脑活络的陈福军、王军喜、常乃福等45个村民把耕地交给公司经营后,还到山东威海打工,每人平均年收入15000元。09年联合村规模经营面积旱田(玉米) 3

6000亩、水田5100亩,每亩按一股计算,根据各户耕地的地力条件不同将耕地分为

一、

二、三类地。每股配套资金一类地为300元、二类地为260元、三类地为220元,秋收后,按成本合算,去掉“七统一”经营的所有费用后,再按

一、

二、三类地的每股配套资金比例进行分红。公司的成功运作,为推进优质粮食的规模化经营和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了新的路子。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形成土地规模经营。农民合作经营模式,即采取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积极发展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各类协会,整合农民土地资源,实现规模经营。这种组织模式今年在我县蓬勃发展,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绥滨镇向日村借助推进省千万元农机作业合作社项目的有利时机,加快了土地规模经营步伐。通过深入走访、算账对比、做思想动员工作、召开座谈会、民主决策表决等方式,决定组建向日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全屯农户将6150亩耕地100%入股实行土地集中规模经营,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整村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后实施统一整地、统一购肥施肥、统一购种播种、统一用药、统一管理、统一收割,分散销售的“六统一分”的模式,现在已经全部实施了统一深松整地。预计农民可增收24万元,减少农业支出10余万元,这一增、一减向日屯仅实施土地规模经营一项,就可增加农民收入60余万元,人均增收1500元。忠仁镇永发村2008年依 4

托100万元的大型农机作业合作社项目,并以此为载体,尝试土地规模经营,通过发挥作用强化服务,将55户2100亩耕地采取“七统一”模式全部推广了大豆45公分双条播技术,实现了亩增产50公斤,亩节本85元,亩增收180元,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测算入股农民自己算了一笔帐:实施土地规模经营,一是节本账。从统一连片整地、统一购买农药化肥,到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割,每公顷降低投入成本358元;二是增效账。由于采用大型农机具作业,提高了管理水平,增加了科技含量,做到农机和农技相结合,良种和良法相结合,使得土地规模经营地块产出效益大幅增加,大豆产量平均每公顷2吨以一,比非规模经营地块每公顷平均增产0.5吨,按秋粮刚上市时每公斤3.4元计算,每公顷增产增收1700元。综合两笔账,土地规模经营每公顷旱田净增效达2058元。

(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土地实行规模经营。村集体经营模式,即由村委会、村民小组将农户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起来,将村里的机动地控制起来,由村集体依托集体机耕队或农机合作社耕作,突出重点作物,发展规模经营。北山乡荣福村、朝阳屯等,都是这种土地规模经营的典型。荣福村村西40公顷土地户户都有,户均占耕地6.4亩,农户管理不便,影响了生产增收,为提高村民收入,在征得村民同意的基础上,村两 5

委班子统一组织群众进行土地流转,将村西40公顷耕地以每垧地年租金3700元的价格承包给2名本村种田能手,由承包者进行规模经营,种植玉米30公顷,大豆10公顷。村北耕地30公顷,共有29户农民,户均15亩,采取村集中统一品种,统一技术,分户投入,分户管理,主要种植玉米。至此,荣福村旱田全部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朝阳屯共39户,125口人,耕地面积1800亩。其中种植烤烟60亩,水稻140亩,其它作物种植150亩,玉米大豆面积1450亩。2009年,大豆、玉米由村集体统一技术、统一购肥、统一购种,农户承担费用,统一管理,秋天统一收割,按农户实际耕地面积,按作物品种产量分粮。这种经营模式让农民的分散性很强的承包地同土地规模经营以及市场化合理流转结合起来,使土地在流转中增值,使农民在流转中增收,让农民手里的土地实现价值增值。

四、全县土地规模经营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县土地规模经营成效显著,但按照省、市要求及我县发展定位,必须正视工作中的不足,并认真剖析原因。

(一)规模经营存在的主要不足

我县土地规模经营存在思想观念不新、发展参差不齐、市场主体不多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整个工作的加快发展。

1.思想观念不新。在我县干部群众中,对土地规模经营存在四种过时的观念。第一,杞人忧天观念。有的农民欠缺新技术,缺乏务工新技能,缺少生活新保障,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总认为危险就在眼前,不愿、不敢把承包地用于流转。第二,群众落后观念。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由于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落后,发展意识不强,总是以各种理由和顾虑不愿意接受,严重制约了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第三,形象工程观念。有的发展规模经营,纯粹是为了政绩,搞形象工程,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方法简单,没有从统筹城乡的高度、产业布局的要求,从信息引导和技术服务上去做好工作,让农户支持,而是希望上面下文件、作规定,以行政方法蛮干,对长远的稳定和发展考虑较少。第四,求稳怕乱观念。多数农民包括一些有实力的种植大户的风险意识、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存在求稳心理,徘徊观望,难以有效地在规模与效益方面实现突破。这些观念不更新,会继续影响规模经营的推进。

2.发展参差不齐。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以来,发展好的乡镇千亩以上规模的达2-3处,既突出了重点,又抓了亮点,既有了闪光点,又出了兴奋点,如绥东、绥滨、忠仁等镇。差的乡镇行动较少,疲于应付,影响了全县的平衡发展。

3.市场主体不多。受传统农业的影响,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没有发展起来,引进嫁接后效益好的也不多,制约了规模经营的发展。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高,还处于家庭经营状态,规范的专业合作社凤毛麟角,给产业布局和项目引导、实现规模经营带来了难度。

4.土地流转不规范。土地流转是规模经营的前提,但流转中有较多的不规范,给规模经营留下了后患。有的是口头约定,没有签定格式合同,有的虽有格式合同但没按要求,有的流转期限超出承包剩余年限,有的应民主决策的没有经过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更多的是自发流转,没有备案。各方利益易产生冲突,甚至出现矛盾激化。这使规模经营存在矛盾和隐患,合法权益受到威胁。

5.资金投入不足。国家对农村的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给业主入驻增加了难度。同时财政资金一方面整合不够,规模经营者不易得到项目扶持,国家对农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不仅点多面广,难以形成合力,资金都分到农户,而且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不可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另一方面对有积极性者鼓励性投入又极少,没有充分调动起这部分人的积极性。民间资本因市场、技术等原因,没有被激活投入到规模经营。银行门槛较高,贷款担保机制不健全,其资金注入始终是一个瓶颈问题,多方面 8

均反映融资困难,不仅渠道单一,手续繁琐,而且银行基本无支持土地规模经营的意向。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前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迅速推进,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宣传教育不够。我县有较好的政策支持,独特的自然资源,突出的区位优势,为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优越的环境。如此良好的条件,国内少有信息,省内知之甚少。这主要是宣传,特别是对外宣传太少,对农业的宣传更少。有的部门对土地规模经营不理解、不支持、不研习政策,也有的乡镇少点子、缺方法、希望上级出文件,也还有的土地承包者,明知技不如人,宁可让土地少打粮,也金不调银不换,阻碍工作顺利开展,从而导致出现“钉子田”, 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没有谈妥,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产,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由于当前农户间私下自由流转土地的占相当大的比例,致使农村土地纠纷多有发生。这不得不说是宣传教育不够,学习交流太少,眼界不宽的缘故。

二是农民缺乏保障。发展规模经营就要减少农民,其有效手段是创造足够的就业岗位,但目前能使农民跳出农业的岗位有限,绝大多数只能外出务工,成为事实上的产业工人,而养老保 9

险等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农民工还不是很完善。我县人均耕地16亩,虽不足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但温饱却不成问题。因此,大多数农民眷恋土地,很难放心地将承包地用于流转。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分土地承包业主对推进土地流转还存在“四怕”:一怕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加上农副产品的普遍涨价,农村土地的“含金量”提高,种植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主渠道,农民对土地只想流入,不想流出,因此形成了农民固守土地的局面。二怕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不敢大胆投入。三怕就业前景不佳,农民一旦离开土地,存在再就业难的问题,发展

二、三产业既缺资金又缺技术信息,农村土地流转困难。四怕粮价不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三是规划引导滞后。我县编制规划,就乡镇而言,还只是个大框架,农村基础设施的规划和规模经营衔接不够,如国土整理项目建成后,相应的规模经营基本未跟上。部分乡镇也没有结合实际作规划,无法引导农民选定切合实际的规模经营项目,有人认为,我县除粮食外,四大产业有发展潜力,即:蔬菜、林果业,畜牧业、水产。几大产业有的虽然有规划,或以专业规划补充,但规模经营差,风险在所难免。规划中的项目储备更是个弱项, 10

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并在做大、做强上下功夫,大项目、好项目、强项目更少,对投资者没有吸引力,也无法争取国家大投入。 四是龙头企业少、能人少,产业发展速度慢、规模小。从调查情况看,在适度规模经营中,没有龙头企业、能人投资就很难形成适度规模经营,从我县现状看,缺乏企业,缺乏能人,缺乏资金,缺乏农业产业项目的支撑,因此土地集中成片流转难,实现规模经营难度大。即使实现了规模经营,大量的农业劳动力多出来之后,如果我们城镇化的步伐跟不上,我们的工业化滞后,农民找不到工作,那么安居乐业也只能成为一种理想。

五、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建议

为了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在吸取成功经验的同时,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克服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强化舆论引导,统一思想认识。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特别是县外媒体,加大绥滨农业的宣传力度,把政策优势、区位优势、特色优势作为招商引资的宣传内容,把相关产业项目向国内外种养殖业主推荐,通过引进国内外投资者,发展龙头企业,培育优势和特色产业,提升绥滨农业的知名度,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和效益,促进农业上档升级。做好典型事例的宣传,组织干部、农民学习、交流外地土地规模经营的先进经验,以成功事例帮助干部群众认识土地规模经营对增 11

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效益,发展农村经济的贡献,引导农民着眼大局、立足长远,明确土地规模经营对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创造更宽松的环境,积极支持土地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要引导土地规模经营者树立市场经济观念,既敢想敢闯,又积极稳妥,科学可行,在规模与效益上实现双赢。要教育农民和土地规模经营者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了解土地规模经营是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承包者对承包地有限处臵权的潜力,通过流转使土地向拥有资金、技术、市场,并有开发能力者集中,提高土地的产出能力和效益;让干部群众明白发展土地规模经营,能有效解决人多地少和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使大家知晓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不仅是今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也是统筹城乡的迫切需要。从而把思想统一到落实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建设三江平原综合开发试验区的要求上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克服畏难情绪,把此项工作落实到解放思想,扩大开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上,敢闯敢冒,敢于探索符合实际的土地规模经营之路,积极关心、支持土地规模经营,主动协作、配合做好相关服务,为土地规模经营创造条件、鸣锣开道。

(二)科学规划,明确目标

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十一五”规划,根据全县的自然资源条件、基础设施状况、优势产业项目、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品牌打造、市场开发潜力,加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地规模经营规划,打造坚实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引导业主确定切合实际的规模经营项目,提高规模经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特别要利用国家调整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的有利条件及抓我省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打造三江平原综合开发试验区以及我县强力推力“1357”工程等有利契机,还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县”这顶帽子,从规划上注重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催生以农业为依托的

二、三产业。指导乡镇根据具体情况,在符合全县科学规划的前提下,规划主导产业。全县必须突出重点,注意亮点,培育闪光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保证,从而有计划、有步骤地加速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三)典型示范,突出重点

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县和乡镇要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县级在一个乡镇或其中的几个村,乡镇应在一个村或其中的几个组,结合土地整理、交通建设、森林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等工程,按照现代农业的要求,在流转方式、产业项目、品牌打造、组织形式等方面树好典型,如抓好向日村、联合 13

等村土地规模经营,通过示范,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分析全县情况,除粮食外,还要发展林果业、蔬菜、药材种植、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并把这些作为重点向规模经营业主推荐,或作为招商宣传,逐步培育成优势产业,提高经营效益,走出一条规模经营新路。

(四)建立健全机制,确保合法有序

目前,需要从四项工作入手,建立、健全规模经营的长效机制,确保流转和经营有序进行。一是明确机构职责,落实必要的办公条件,切实搞好服务。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对在规模经营中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在对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资金打捆支持的同时,对规模经营在基础设施、新品种引进、名牌产品开发等方面予以补助。三是落实项目带动,整合涉农资金向规模经营项目倾斜,特别是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落后的生产条件,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应合理布局,开发一片,规模经营一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探索流转途径。为了做到流转和经营合法,保护农民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工作部门或相关机构要认真注意以下事项。一是严把合同关,对新流转土地的,做好政策指导,组织双方签订规范的格式合同,杜绝胎中带病。二是加强监管,对规模经营状况应高度关注,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建立准确可靠的信息档案,指导农民与业主完善土地流转 14

合同,督促经营者兑现与农民签订的流转合同,使规模经营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三是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仲裁机构应及时受理和仲裁合同纠纷,将矛盾化解在激化之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探索风险保障机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相互提供一定的担保,特别是规模经营面积较大的,经营者应交相应的风险保证金,或提前交几年或流转期内的流转金,最大限度地保护双方,特别是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氛围

要围绕土地规模经营,着眼现代农业发展,切实搞好社会化服务,努力营造想发展、支持发展的氛围。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土地规模经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在业主与农民之间架起信息沟通的桥梁。二是加大对规模经营业户培育。充分整合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先进生产力进入农村。鼓励和支持成功人士、城市工商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到农村流转土地,发展规模经营,创办、领办和与农民联办农业企业,着力培养农村能人,形成创新、创业的人才队伍,为规模经营注入生机与活力。三是搞好技术服务。抓好农业技术的推广与普及,提高粮食单产,从而促进土地流转。有针对性地对规模经营业户进行培训,落实科技人员定点指导,帮助业主解决技术难题。鼓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攻关,努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四是 15

抓好农民就业。逐步建立就近吸纳农民务工的机制,消除农民收入增长无来源的后顾之忧。搞好农民培训,提高农民技能,使农民逐步转化为产业工人,达到减少农民,促进规模经营发展。

(六)建立支农投资体系,促进规模经营发展

发展土地规模经营,资金是关键要素之一,应考虑建立两大支农投融资体系。一是建立财政投资体系,努力争取国家支持规模经营示范区建设投入,进一步整合土地整理、交通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实行水、林、田、路、村综合治理,进行整村、整组推进,努力造就有利于规模经营,适宜布臵现代农业项目的条件。二是建立资金互助投资体系,争取建立村镇银行,大力发展小额信贷,争取国家资金互助项目,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组织,为规模经营提供简便、快捷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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