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2023-01-25

第一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包括四个部分:预算指标管理、分月用款计划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资金清算管理。预算指标控制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控制资金支付,资金支付后再与国库清算。也就是说,首先必须要有预算指标才能申请用款计划,有了用款计划才能办理资金支付,办理支付后由代理银行申请划拨资金。

一、指标管理

1、预算控制数下达

部门预算正式批准下达前,为了保证县级各预算单位资金正常需要,由支出股室在11月10日前根据各预算单位当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提出下1—5月份部门预算控制数,预算股审核并于11月30日前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又称“金财网”),下达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国库股、支付核算局、各支出股室和预算单位,下同)。

2、预算指标录入

部门预算正式批准下达后10日内,由预算股明确专人根据批复的单位部门预算,在“金财网”中录入预算单位指标,指标的录入按照指标来源和指标类型分资金性质、预算科目、预算项目和用途分别录入。

3、预算指标审核下达

在指标录入完成以后,由预算股负责人进行指标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指标来源、指标类型、单位名称、预算科目、预算项目及用途;审核后对指标进行终审确认并下达给预算单位。

4、预算指标调整数下达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股按照预算调整程序将追加、追减的预算指标于收到预算调整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并审核后下达相关部门和单位。

5、预算外资金、特设专户资金和其他资金指标比照预算指标管理办法实时录入。

二、计划管理

预算单位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部门预算数、部门预算调整数、非税收入缴存进度,按月编制预算单位的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用款计划。基本支出经费原则上按照总额分月均衡拨付的原则编制;项目支出经费按项目用款进度编制。

1、用款计划申请

预算单位根据部门预算(部门预算下达前为部门预算控制数,下同)和非税收入缴存进度申请分月用款计划。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第年报两次,每年12月1日前报送下一基本支付1-5月分月用款计划,5月1日前报送当年其他支出6-12月分月用款计划;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季分月编报,每年12月1日前报送下一年第一季度用款计划;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前分别报送当年第

二、

三、四季度项目支出分月用款计划。

2、用款计划初审

支出股室负责人根据部门预算和非税收入缴存进度在每月25日前完成初审,分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下同)提出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建议数,股室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系统自动进入下一程序。

3、采购资金计划审核(冻结)

采购办负责人根据《政府采购法》在28日前完成采购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及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用款计划审核(冻结)。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分期解冻采购资金。

4、用款计划终审下达

国库股负责人复审后报局长最后审定后,于每月30日前通过“金财网”下达分月用款计划。即:①将《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批复表》传送给预算单位和支付核算局,并打印加盖国库股印章后让其留存;②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分资金性质打印并加盖印鉴后送代理银行;③将《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分资金性质打印加盖印鉴后,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资金清算银行。

5、用款计划接收

代理银行在接收到财政发来的授权支付额度后,打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通知预算单位此额度已经到账,预算单位据此可以进行此额度范围内授权支付凭证录入。

月度用款计划下达后,一般不作调整,特殊情况需调整的按上述流程办理。其他资金比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支付管理

1、财政直接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范围

①纳入工资统发的工资性支出;

②预算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中财政投资超过5万元(含5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采购支出,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工程监理、设计服务和建设单位管理费等支出;

③列入湖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商品、服务采购支出或虽未列入湖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单批)货物或服务购买总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支出。

④其他具有特定用途的支出项目。(如财政安排的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

(2)财政直接支付流程

①预算单位提出申请

预算单位经办人依据批复的本单位分月用款计划,按预算内、预算外和其他资金通过“金财网”分别填写《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并打印支付申请书送单位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原始凭证送支付核算局。

属于货物、服务采购的支出,预算单位除按规定填写《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外,还应附供货发票、验收单据、政府采购办备案的采购合同等相关凭证;属于其他直接支付的项目,在申请直接支付时,应附发票或有关支付依据。

②支付核算局审核并开具支付凭证

支付核算局受理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传送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并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相应联次随同加盖“财政已支付”印章的发票以及相关票据退给预算单位。

有下列情形的,支付核算局将拒绝受理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无预算、超预算申请使用资金;自行扩大预算支出范围申请使用资金;申请手续及提供的文件不完备;未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资金;预算执行中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工程建设出现重大问题;出现其他需要拒付情形。

③代理银行付款

代理银行收到支付核算局签发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在当日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代理银行付款后,将《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第二联盖章后退给支付核算局,并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达预算单位。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支出,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核算局支付指令,将工资分解到个人工资账户,并将代扣款项划入财政部门确定的相关账户,同时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时送达预算单位。

2、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授权支付范围

①未纳入工资统发的工资性支出;②未纳入直接支付的工程、货物采购支出;③零星支出;④特别紧急支出;⑤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

(2)财政授权支付流程

①预算单位签发支付凭证

预算单位在县财政局批准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内,通过“金财网”按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分别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经复核后打印并加盖银行印鉴,于营业日规定时间之前提交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②代理银行付款

代理银行在收到预算单位签发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经审核无误后,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时办理资金支付,并将支付凭证第二联盖章后退给预算单位。

③代理银行按日向国库股、支付核算局传送《财政授权支付日报表》。

四、清算管理

1 、财政直接支付清算

(1)支付核算局开出《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国库股审核盖章后,预算内资金送人民银行,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送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清算银行。

(2)代理银行向清算银行提交《××银行××支付申请划款凭证》,申请划款。

(3)清算银行审核后将资金划往代理银行,将《××银行××支付申请划款凭证》第一联作记账凭证,办理记账手续;将第二联加盖转讫章后退给代理银行作收入凭证;将《××银行××支付申请划款凭证》第

三、四联盖章后传送支付核算局、县财政局国库股作付款回单。

2、财政授权支付清算

(1)代理银行向清算银行提交《××银行××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及日报表,申请划款。

(2)清算银行审核后将资金划往代理银行,将《××银行××支付申请划款凭证》第一联作记账凭证,办理记账手续;将第二联加盖转讫章后退给代理行作收入凭证;将《××银行××支付申请划款凭证》第

三、四联盖章后传送支付核算局、县财政局国库股作付款回单。

五、退票业务的处理

1、退票三种情况

因凭证要素填写错误而在支付之前退票的,由支付核算局核实原因后办理更正手续;代理银行支付后但未清算前,因收款单位的账户名称或账号错误等原因而发生资金退回财政零余额账户的,代理银行应区别资金性质(预算内或预算外)及时通知支付核算局;清算后,因上述原因而发生资金退回财政零余额账户的,代理银行应区别资金性质(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在当日(超过清算时间的在第二个工作日)将资金退回县人民银行国库存款账户或财政专户。对需要支付的资金,支付核算局与有关单位核实后及时向国库股申请恢复相应的财政直接支付额度。

2、代理银行退款业务流程

关于退款业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银行还没有支付之前,单位或银行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称退回。办理退回业务,不仅要退回凭证,而且要在系统中先取消“确认支付”(已作此操作的情况)。另一种情况是,银行已支付款项,对方退单,需要办理退款手续。具体来讲:

(一)退款流程有四个步骤

1、代理银行将支付未成功的款退到相应的清算账户上

2、代理银行在已支付管理中办理退款或者部分退款

3、代理银行打印退款凭证

4、财政进行退款确认并还原单位的用款额度,并打印退款入账通知书

(二) 退款业务应注意事项

关于退款业务的凭证使用。代理银行应完备手续,发生退款要及时将相关记账凭证送单位。

第二篇:国库股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学习答案

一、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的特征?

答:(1)财政部门设立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资金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核算,并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建立国库分类账册体系。

(2)财政资金收付方式规范。税收收入经过纳税人申报和税务机关审核后,直接缴入银行,并及时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划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预算单位支付,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财政资金的余额只保存在国库单一账户。

(3)财政设立专门的国库管理和收付执行机构。

二、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是要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为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这项制度被称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三、填空

四、国库资金支付的模式有几种?什么是财政直接支付?

答: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方式是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供应者或劳务提供者。

五、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

1、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等;

2、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小额商品服务采购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等。

国库股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学习试题

姓名:

一、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的特征?

二、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三、填空

四、国库资金支付的模式有几种?什么是财政直接支付?

五、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第三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图

1、直接支付业务流程图

业务流程说明:

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审批通过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编制直接支付申请书,并上报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也可根据基层预算单位的已审批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为基层预算单位代编直接支付申请。

主管部门对基层预算单位上报和本部门为预算单位代编的直接支付申请进行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国库支付中心。 国库支付中心审核主管部门提交的直接支付汇总申请,并提交分管局长审批。

分管局长审批通过后,由支付中心根据直接支付汇总申请单的内容编制直接支付凭证,并上报国库科进行审核。 国库科对支付中心上报的直接支付凭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支付中心根据分管局长审批通过的直接支付凭证汇总生成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并提交国库银行确认。 分管局长审批通过的直接支付凭证直接提交代理银行进行支付确认。

代理银行支付完成后,将直接支付凭证回执交支付中心,并编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单,由财政逐级下发到基层单位。 基层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的直接支付入账通知单后,编制直接支付的记账凭证。

代理银行对支付过的直接支付凭证汇总编制申请划退款清单、申请划退款汇总清单和申请划退款凭证,并提交国库行进行清算确认。

代理银行根据国库银行清算国的申请划退款凭证编制直接支付结算清单,并递送国库支付中心和财政国库科。 财政支付中心和国库科根据收到的直接支付结算清单分别编制支付中心凭证和总会计凭证。

2、授权支付业务流程图

业务流程说明:

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审批通过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编制、审核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同时编制、审核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其中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提交国库银行进行确认;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送代理银行进行确认(附带授权支付明细单)。

代理银行对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进行确认后,编制、审核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并将审核过的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经主管部门送达基层预算单位。

主管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递送的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后,分别作记账凭证。

基层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递送的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编制、审核授权支付凭证(附带银行票据)。 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代理银行递送的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为基层预算编制授权支付凭证(附带银行票据)。 基层预算单位和主管部门编制、审核过的授权支付凭证根据财政需要,可以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进一步审核。 审核完成的授权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进行支付确认。

代理银行对支付过的直接支付凭证汇总编制申请划退款清单、申请划退款汇总清单和申请划退款凭证,并提交国库行进行清算确认。

代理银行根据国库银行清算国的申请划退款凭证编制授权支付结算清单(即财政支出日报),并递送国库支付中心和财政国库科。 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代理银行支付过的授权支付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财政国库科和支付中心根据代理银行审核国的授权支付结算清单(也即财政支出日报)编制总会计凭证和支付中心凭证。

3、 支付更正(资金退回)业务流程图

业务流程说明:

财政支付中心根据支付过的直接支付凭证和退款业务需要编制直接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并将通知书提交国库科审核,国库科审核通过后,交分管局长进行审批。

财政部门审批通过的直接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由支付中心递送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进行更正或退款的确认处理。 代理银行对单据进行处理后,将单据回执送财政国库科,再由国库科逐级送达基层预算单位。

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和国库科根据收到的已处理状态的直接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分别记账。 代理银行对支付过的直接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编制申请划退款凭证,并提交国库行进行清算确认。 代理银行根据国库银行清算国的申请划退款凭证编制直接支付结算清单,并递送国库支付中心和财政国库科。

4、 权支付更正(资金退回)业务流程图

业务流程说明:

基层预算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支付过的授权支付凭证和退款业务需要编制、审核授权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根据财政业务的要求,可将通知书提交支付中心、国库科审核,国库科审核通过后,交分管局长进行审批。 通过了全部审核过程的授权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提交代理银行进行更正或退款的确认处理。 代理银行对单据进行处理后,将单据回执送财政国库科,再由国库科逐级送达基层预算单位。

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和国库科根据收到的已处理状态的授权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分别记账。 代理银行对支付过的授权支付更正(退款)通知书编制申请划退款凭证,并提交国库行进行清算确认。 代理银行根据国库银行清算国的申请划退款凭证编制授权支付结算清单,并递送国库支付中心和财政国库科。

5、 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年终结余处理业务流程图

业务流程说明:

财政支付中心根据已批复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进行结余计算,得到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余资金。

预算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余资金对需要结转的计划编制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申请表;财政支付中心也可代预算单位编制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申请表;对不需要结转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由支付中心进行注销。 编制完成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申请表送财政国库科进行审核,国库科审核通过后报分管局长进行审批。

财政支付中心在分管局长对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申请表审批通过后,编制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批复单,并对该批复单据进行结转处理。

在支付中心对直接支付用款计划进行结转完成后,预算单位、主管部门、支付中心和国库科分别对结转的资金进行账务处理。 结转成功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后,成为下年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可直接用款控制直接支付申请等业务资金的分配使用。

6、 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年终结余处理业务流程图

业务流程说明:

1)财政支付中心根据已批复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进行结余计算,得到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结余资金。

2) 支付中心根据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结余资金对需要结转的计划编制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结转核定表,并逐级上报国库科和分管局长进行审批;对不需要结转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由支付中心进行注销。 3)局长审批通过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结转核定表交由支付中心进行结转处理。

4)支付中心进行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结转,并编制授权支付额度注销通知单交代理银行确认。

5)代理银行根据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注销通知单编制授权支付额度注销到账通知单,并由财政国库科逐级下发到基层预算单位。

6)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支付中心和国库科分别根据代理银行递送的授权支付额度注销到账通知单编制各自的记账凭证。 7) 结转成功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结转后,成为下年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支付中心根据已结转到新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金额编制授权支付额度结转通知单,并送代理银行。

8)代理银行对支付中心送达的授权支付额度结转通知单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授权支付额度结转通知单编制授权支付额度结转到账通知单,并由财政国库科逐级下发到基层预算单位。

9) 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支付中心和国库科分别根据代理银行递送的授权支付额度结转到账通知单编制各自的记账凭证。

第四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关业务介绍

(连云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知识培训)

2011年5月

主要内容:

1、我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相关情况介绍;

2、连云港市国库集中支付发展运行情况;

3、现场交流问题及意见建议。

我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相关情况介绍

一、什么是国库集中支付

就是由过去财政部门业务处室根据预算单位的预算代编用款计划、拨付资金给预算单位,改为由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提出用款计划,在计划范围内依实际需要直提出用款申请,由国库支付系统将资金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二、什么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所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指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三、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国际上国库管理制度有三个基本特点: 

1、采用国库单一账户进行管理;

2、支付行为在发生之前;

3、都有一个专门的支付执行管理机构。

(二)为什么要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原预算执行方式的弊端

预算执行的运行控制不规范

预算执行的信息无法及时反应出来

现金管理效率低

不利于加强监督,会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重复和分散设置帐户,导致财政性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全面监督

四、我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1、有利于规范管理;

2、要加强监督,增加透明度;

3、要方便用款;

4、要分步实施。

五、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构成

国库单一帐户由五类帐户体系构成:

1、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帐户; 

2、国库执行机构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4、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

5、经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的特殊性财政专户 我市设置的帐户体系中还包括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支付专户和工资统发专户

六、国库集中支付程序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财政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均应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存储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即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即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授权和批准的用款计划,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预算指标控制用款计划

用款计划控制用款申请

除上述内容外,国库制度改革还包括:

1、收入收缴程序改革(就地缴库、集中汇缴、自收汇缴); 

2、收支分类改革(购买支出、转移支出);

3、配套改革措施。包括:

(1)部门预算编制的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细化、规范; (2)要有相关的法律保障;这项改革涉及到《预算法》、《金库条例细则》、《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都要相应修订 (3)要有组织机构保证,设立财政支付资金机构; (4)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支付管理子系统; (5)要建立银行清算系统;

(6)要建立新的监督、制约机制;

a、预算单位内部要加强监督、制约

b、财政系统自身内部加强监督、制约

c、人民银行对代理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加强监管。 连云港市国库集中支付发展运行情况

一、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透明管理原则

资金高效运转原则

会计主体不变原则

积极稳妥原则

二、基本情况

1、机构设立2004年7月成立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处级建制,下设4个科:受理审核科、支付科、会计科、综合科。2004年8月人员到位。

2、基础工作推进2004年9月出台《连云港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实行办法》、《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银行支付清算办法》、《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同时选择了2家代理银行。10月份选择10

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试点。同月市政府召开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动员会。2005年1月在市本级全面扩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推行的速度快,预算单位反应也很快,市劳动局、民政局、教育局、建设局、公安局等单位分别成立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加强单位内部监督调控和制约,效果明显。

3、深化国库集中改革2008年1月,市本级在国库集中

支付基础上,推行公务卡,同时停止授权支付提现业务。2009年1月,为了贯彻国库集中支付¡°宽要到边、深要到底¡±的要求,对垫付资金、往来资金、往非部门预算单位拨款的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2010年6月撤销预算单位基本户。 目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有344个。

2005-2010年市本级审核、清算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表格

公务卡情况介绍

公务卡改革于08年1月1日起在我市市本级全面实施,这项改革是一项新内容,但其实质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延伸。是强化对各预算单位财务监督特别是现金支出监督的一种辅助手段。

公务卡定义:公务卡是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结算时使用的银行卡统称。

(一)公务卡的使用。

职工因公出差或外出采购时,需先使用其个人卡进行刷卡消费,再凭发票、POS消费凭条等单据回单位按规定进行报销。如遇个别商业服务网点无法使用银行结算系统的情况,则由职工先以现金垫付,而后凭发票等单据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实行公务卡改革后,原则上不再办理职工因出差等公务发生的借款事项,由职工先垫付再回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出

现特殊情况需借款的,可经单位领导同意,由经办人办妥借款手续后,出纳人员通过财务转账POS将所需借款资金划转到个人卡上。

(二)公务卡的报销。

实行公务卡改革后,不改变各单位原来的报销审批程序。 

1、报销人凭发票、POS消费凭条等单据,填写报销审批凭证按本单位报销程序审批。

2、出纳人员凭核准的报销凭证及报销单据,通过财务转账POS将报销资金划转到个人卡上。

3、报销人员当场确认并在财务转账POS打印的凭条上签字。

4、财务人员根据签字确认的凭条,报销审批凭证及报销单据登记入账。

5、如因个别商业服务网点无法使用银行卡结算系统,报销人先以现金垫付后,可凭发票等单据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审批手续。

建议使用银行贷记卡(贷记卡可在一定额度内透支,借记卡则不行)来支付公务支出款项,在银行规定的透支免息期内(最长可达56天)办理还款事宜。

财政部门规定办理个人卡时,借记卡必须办,贷记卡自愿。(主要出于个人的需要不同)

(三)其它注意事项。

1、所有津贴、补贴一律发放到职工个人卡上,不再发放现金。(离退休人员的津补贴发放另有规定)

2、职工使用个人卡(贷记卡)所发生的公务性支出,必须及时到本单位财务部门报账,报销资金转入其个人卡(借记卡)后,由其在透支免息期内自行办理个人卡(贷记卡)的还款手续。因还款不及时而产生的透支利息和罚息,由职工个人承担。银行提供多种服务,可以由个人自行在网上还款或是通过绑定卡还款,可向银行进行咨询。

3、公务卡的消费责任由个人承担。消费后逾期不还款,

恶意透支等行为引发的问题及责任,由职工个人自行承担。 工资统发情况介绍

2003年对市本级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了工资统发。

工资统发数据管理系统与预算执行系统并行使用。 单位申报的新纳入工资统发的人员,逐一到市人事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网上查询核对,凡是未入编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对照市人事局的工资审批表审核单位所报的工资数,各项基金缴存数按照文件规定的缴交基数及比例执行,对单位申报的行业特贴等事项一律要求单位提供有效的文件证明及说明。 目前市本级共有194家工资统发单位13746人,其中:行政在职5530人,行政离退休2651人;事业在职4620人,事业离退休945人 。(离休336人)

END!谢谢大家!

第五篇:国库直接办理集中支付业务思考

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全程监控和调度,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预算支出安全、规范、透明,增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能力,而目前由商业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模式,存在诸多弊端,与改革的初衷相距甚远,随着时间推移,由国库直接办理集中支付业务,乃大势所趋,也是唯一最佳选择。

一、目前集中支付代理模式现状

1.财政集中支付系统各自为政。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必须有专门的管理系统,而在县级财政、代理行基本无自主开发软件实力,只能选择购买软件开发商开发的软件,但这些系统大多五花八门,互不兼容,与国库也没有统一接口规范,导致与国库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不能衔接,现代化信息系统优势发挥程度有限。由于信息传递不衔接,财政、人民银行国库、代理银行之间依靠手工录入数据、人工传递凭证,既加大了财政、国库、银行的工作量,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又易出错,影响工作开展。甚至可能存在支付信息传递脱节带来的各种风险。

2.先付款后清算模式存在垫资风险。商业银行代理集中支付业务普遍采用的支付模式,其基本流程为:国库支付中心向代理行出具支付令――商业银行通过备用金账户向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款项――每天汇总支付款后向人行进行清算。由此可见备用金账户是国库集中支付流程不可或缺的重要中转环节。如果存放在代理行的备用金不足支付,或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行内各营业网点的支付数据汇总,又不能及时清算,代理行则必须先行垫款,这种先支付后清算的做法与《支付结算办法》中关于“银行不垫款”的规定不符,且会在一定程度上会挫伤商业银行代理集中支付业务的积极性。

3.代理行责权利不对称。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其在争取集中支付代理资格时,看中的是财政这一优质客户所带来的综合效益,实际上,代理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经常往返于国库和财政,送达或提回相关凭证,财政资金支付清算及信息提供等大量工作必须由代理银行承担,代理银行为承担和维持该项业务需耗费大量人财物力,却得不到分文手续费,与投入的巨大费用差距太大,代理行心有怨言又无可奈何,责、权、利的失衡导致代理行压缩成本,减少开支,人员素质、核算质量无法保障,给改革带来负面影响。

4.国库监管滞后和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第2章第10条4款明确规定了国库的监管职责,即:“监督财政存款开户和财政库款的支拨,对违反规定的,国库有权拒绝执行”,传统拨款方式,国库可以采取监控预算指标等手段,对库款支拨的用途、性质进行审核,但改革后,支付模式发生了根本变化,直接支付的主动权在财政设立的支付中心,国库对拨付给劳务供应商的资金合规性难施监督,授权支付的主动权则在预算单位和代理行,国库只是在财政下达的额度范围内事后与代理行资金清算被动付款,国库对财政拨款环节的控制监督力度被弱化。

二、国库直接办理集中支付业务的难点

国库直接办理集中支付业务,取消代理行备用金、零余额账户,是改革的必然方向,更勿需增加商业银行的额外运营成本,大大减少了支付中间环节,可以最大程度杜绝国库资金的体外循环,避免第二国库形成,真正体现改革成效,但在目前环境下,国库直接办理集中支付业务的内外部条件并不完全具备,尚存诸多困难:

1.相关法规不健全。经过多年改革,财政直接、授权支付的相关制度较为完善,改变现有支付方式,由国库直接经办,应当如何操作还处于探索阶段,需从法规上进一步界定财政与人行国库在预算资金运作、监管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国库对预算额度、性质、用途的监督,确保更好地服务于财政国库管理改革,但此类相关法规制度出台较少。

2.人员系统不能适应需要。基层国库普遍存在人少事多,忙于应付日常核算现象,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核算质量、监管效率、服务水平存在很大差异,如果国库直接办理集中支付业务,每笔预算单位支出均由国库受理,则业务量将几何级增长,随着服务对象不断延伸,业务越来越复杂,国库必须越来越明细的核算方能满足改革要求,以现有人员、网络、系统条件,国库无法承受。

3.缺乏可供借鉴的运作流程。目前商业银行代理集中支付业务模式的运行流程清晰明了,但由国库直接办理,应当如何操作,可供参考的方法较少,处于起步阶段。一旦所有明细拨款由国库一家办理,国库部门面临的是财政大量支付额度下达,国库如何接收,并根据财政支付令采取何种快捷安全的方式,通过大额支付将资金划至预算单位零余额或劳务供应商账户等等一系列问题均亟待解决。

4.国库支付联网系统功能不完善。目前,人民银行总行正在运行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TIPS),只能实现税收电子化传输,还不具备处理预算支出功能,国库目前使用的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预留了与地方财政联网接口,但由于财政并没有统一数据规范,造成系统不能联网运行,一旦所有每笔细化的财政支出均由国库办理,在网络系统功能不完善的前提下,依靠手工逐笔输入支付信息,势必加大系统负荷,不仅不现实,也极易出现差错和造成国库资金风险。

三、设想和建议

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代理集中支付业务模式均属过渡性质,为根本上消除财政资金挤占、挪用、截留现象,还应进一步理顺各方关系,完善有关制度,逐步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国库直接办理支付业务,财政资金直达用款单位账户,不仅快捷,更有利于对财政资金去向的跟踪问效,实行国库直接办理集中支付后,财政资金支付将更加安全、透明,及时,财政部门有更大资金调控余地,改革所带来的成效将不断显现:

1.尽快完善相关制度法规。现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法规比较零散,没有规矩何成方圆,为保证改革深化,建议尽快完善国库直接办理集中支付规章制度,包括修订《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规范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设置,明确财政支付指令下达后,国库资金清算等一系列操作流程,以及建立集中支付业务逐笔审核监管制度等,只有得到法规保护,才能有效约束操作行为。

2.取消清算备用金账户。在代理银行设立备用金账户是一个过渡性质的账户,如果实行人行直接办理集中支付就没有垫付资金的风险,取消了备用金账户,既可以解决该账户违反《支付结算办法》,也可避免因来不及清算代理行须垫款的问题, 因此,只有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变商业银行代理支付为人民银行国库直接支付与清算,才能节约国库集中支付的运行成本,使人行能够掌握预算单位每一笔资金的用途、去向,加强对财政性支出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资金支付风险。

3.培养新型国库管理队伍。国库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以单一账户为主要内容的新业务、新知识、新技能交流培训、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同时要根据当地国库业务量大小和改革实际推进情况配强国库人员,合理设置国库岗位,落实细化岗位职责,建立绩效激励机制,优化劳动组合,造就一支道德高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新型国库管理队伍。

4.构建完整运行操作规程。我们要及时总结改革经验,积极创造条件,在确保国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摸索出一整套能够方便快速、直接办理集中支付业务的操作流程,从财政到国库再至用款单位,做到稳妥、有序,严格按照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内容,财政用款计划额度及时准确拨付资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库集中支付。

5.打造现代化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实现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TIPS)与金财金税工程的对接,推进业务处理自动化建设,提高信息反馈和对账环节的电子化程度,打造现代化支付联网平台,拓展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功能,集中支付业务直接在网上即可审核办理,财政支付令通过系统能实时将数据同步传送至国库,国库能对资金实行逐笔监督,对符合政策的给予办理,违反的当场拒绝不予清算,力争早日实现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无纸化操作和监管。

(作者单位:华东交通大学软件学院、

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营运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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