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代会选举办法

2022-11-15

第一篇:乡镇人代会选举办法

乡镇人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区***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办法(草案) (***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次会议选举***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名;乡人民政府乡长1名;副乡长3名。

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第三条 ***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人民政府乡长的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进行等额选举。副乡长的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

第四条 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出。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提名代表本人的签名。

提名代表要向大会主席团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情况。

1 第五条 人大主席的候选人必须从本届人大代表中提名;乡长、副乡长的候选人,不限于本届人大代表。

第六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对选票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如果不同意选票所列候选人的,也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赞成选票所列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反对某一候选人当选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如果另选他人,在另选人栏空格内书写其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不画规定符号的为弃权。

第七条 本次会议选举采用三种选票,分两轮投票选举。第一轮选举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人民政府乡长;第二轮选举副乡长。

每种选票所投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候选人获得全体应到会代表过半数赞成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当选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具体办法由大会主席团依法提出意见,经大会通过后施行。

第八条 选举前,由主席团在本届代表中提名总监票人1

2 人,监票人2人;计票人2人,由大会通过。正式候选人不得主持选举大会,也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第九条 会场设投票箱一个,两轮投票顺序都是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先行投票,然后是主席台上就座的代表投票,最后是主席台下的代表按前后排从左至右依次投票。

第十条 投票结束后,由会议通过的监票人、计票人计票,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计票结果,由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选举结果经大会主席团根据本办法确认并向大会公布,会后由主席团发布当选公告。

第十一条 其它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讨论依法提出意见,交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施行。

第二篇:乡镇团代会选举办法

共青团戴窑镇第二届委员会和

出席共青团兴化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团章》和团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经戴窑镇党委批准,共青团戴窑镇第二届委员会由9人组成,经大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酝酿提出,共青团戴窑镇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名(差额一名);团市委分配戴窑镇出席共青团兴化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为6人,经充分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7人(差额一名)。

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法进行。按姓氏笔划为序,两会代表选票采取一次分发,分别填写,一次投票,分开统计的办法。粉红的为镇团委委员候选人选票,橘黄的为出席市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选票。选举时,代表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三、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对不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可将其姓名填写在选票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并在其上面“○”;如弃权,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

四、每张选票同意当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圈写选票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

五、投票时要按大会安排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全体代表通过,选出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2人。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共同启封开箱,清点选票,清点结果等于或少于所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所发选票数选举无效。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由本次大会主席团讨论确定是否进行再次选举。

八、计票结束后,由大会指定专人向全体代表宣布结果。

九、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三篇:乡镇换届选举党代会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大滩乡第次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大滩乡第 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出席县第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均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根据县委的批复,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大滩乡第 届委员会委员7名;选举产生中共大滩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名,出席县第党代表大会代表 名。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出席县第 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本次会议提出乡党委委员候选人 名,应选7名,差额 名;乡纪委委员候选人 名,应选5名,差额 名;出席县第 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名,应选 名,差额 名。

三、第 届乡党委委员、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县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上届党委的建议提出候选人酝酿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再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本次代表大会选举第 届乡党委委员、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县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均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候选人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选举第 届乡党委委员、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县第 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时,三张选票,两次投票,统一计票。第一次投党委委员的票,

1第二次投纪委委员和出席县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票。选举乡党委委员的选票为红纸黑字,选举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选票为黄纸黑字,选举出席县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票为粉红纸黑字。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所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才能当选。得票过半数的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得票最后的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如遇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六、本次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必须由不是候选人的代表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代表大会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不是候选人的代表或工作人员担任。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向代表报告选举结果。

七、填写选票时,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代表对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候选人以外的正式党员,也可以弃权。如同意选票上某一候选人,就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栏内画一个“O”;如不同意就画一个“×”;如弃权就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就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栏内,

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O”。代表填写选票时,字迹要工整清楚,符号、文字要准确。如整张选票字迹与符号无法辨认,整张选票无效,部分无法辨认,其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投票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同时加封。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人数,分发选票。代表填写选票、投票。投票结束后,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当场开启票箱,并核对投票人数和收回票数,作出记录,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计票完毕后,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候选人得票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向代表宣布选举结果。当选的乡党委委员、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县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其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十、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四篇:乡镇党代会选举办法(样本)

中共×××镇第××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第××届委员会、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和×××镇出席中共商南县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均由中共×××镇第××次代表大会采用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列席人员没有选举权。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经县委批准,中共×××第××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名,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5名;×××镇出席商南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代表应选名额为××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镇出席商南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为××名。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商南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代表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五、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商南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按照县委批复的人事安排方案和县委组织部《关于×××镇出席商南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由第××届党委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小组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小组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镇出席商南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在得票数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由主席团研究决定。

七、参加选举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

选举时,代表对选票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符号栏内划“o”,不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符号栏内划“x”,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后边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符号栏内划“o”。

每张选票所赞成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商南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代表选票使用三种不同颜色制作,一次发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九、大会选举会场设1个票箱。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大会执行主席当众宣布开启票箱,由监票人和计票工作人员清点、核对选票。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发出

和收回选票数,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选举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2名。监票人由大会秘书处(组)在代表中提出建议名单,经各代表小组推选,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代表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并经主席团会议通过。已提名作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商南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一、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按选票上的顺序先向主席团全体会议报告后,再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商南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代表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二、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讨论,然后由大会主席团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五篇:乡镇党代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XX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县委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镇第十五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十五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出席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

二、镇第十五届党委设委员9人,因人员未配备到位,本次会议选委员6人,缺额3人待人员配齐后补选。镇纪委设委员5人。

三、镇十五届党委、纪委和出席县十四次党代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党委委员应选6人,提名候选人8人;纪委委员应选5人,提名候选人6人;出席县十四次党代会代表应选6名,提名候选人8名。

四、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大会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二分之一,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二分之一以上选票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以得票多的当选,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的,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前划“○”或“√”,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前划“×”,弃权的不作记号。可以另选他人,在选票空格内写上姓名,并在姓名前划“○”或“√”。

六、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

五、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3人、记票人3人,候选人不担任监、计票人。

六、本办法经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大会秘书组

201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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