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022-11-27

第一篇: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凡列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海关优惠名单》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先通关、查验、放行的优惠待遇;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的,给予优先办理备案审批的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优先发展EDI报关。

――《北京海关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第

2、

5、7条 ●外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在本市投资企业所需的水、电、热、通信等公共设施,市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统筹安排,优先保证供应,其供应的价格政策和收费政策享受国内企业的同等待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京政发[1999]4号)第12条

●对园区内接入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的注册企业用户,利用拨号方式接入的,网络使用费按照国家规定资费标准给予25%的优惠;利用专线方式接入的,网络使用按照国家规定资费标准给予30%的优惠。对园区内企业用户使用ISDN业务,2B+D端口基本月租费按照现行普通电话基本月租费标准收取。

――《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关村高科技园区电信资费优惠问题的批复》(信清[1999]179号)第

1、2条

●企业在审批、登记、银行贷款、海关手续、人员出境、设置海外企业、所需公用设施等方面享有优先权。有关部门在立项、规划、可行性研究、领照、登记、开工建设等环节的审批过程中,要急事急办,不得延误。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京政发[1999]4号)第4条

国家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扶持,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能够享受相应的税收、人才优惠政策——

一、人才激励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人才,经局批准,给予《工作居住证》,工作满三年,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调京手续。

市人事局、市科委、市经委、市教委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要每年统一制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培训计划,委托国内外高等学校或机构组织实施。

二、 财税优惠 (一)企业所得税

1.根据《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京政发【1988】49号)文件规定,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下列减征或免征税收的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可按7.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七年开始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 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1】38号)文件规定: (1)高新技术企业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当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为此所购置的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的费用,可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专利所发生的费用,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在两年内摊销完毕. (2)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当年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3)高新技术企业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实际发放的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据实扣除. 3.根据《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1】4号)文件规定: (1)新创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注册并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也可以选择享受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两种优惠政策只能选择其一. (2)软件企业人员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文件规定: (1)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据实扣除. (2)上述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经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企业在拓展市场特殊时期的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或适当提高扣除比例. 5.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财税字【1999】273号)有关税收问题文件规定: (1)对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单位(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下同),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是指,不是资助企业所属或投资的,并且其科研成果不是唯一提供给资助企业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 企业向所属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提供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支出,不实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办法. 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资助研究开发经费,申请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时,须提供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开具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资金收款证明及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经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捐赠的税务处理办法,可以在资助企业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6.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京财税【2000】848号)文件规定: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是指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生产经营(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检验)性设备,不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的设备,以"三来一补"方式生产制造的设备.

7.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文件规定: (1)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结转. (2)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二)营业税

1.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财税字【1999】273号)有关税收问题文件规定: (1)对企业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 (2)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开发的营业额为: 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不包括货物的价 值.对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转让方(或委托方)应分别反映货物的价值与技术转让,开发的价值,如果货物部分价格明显偏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的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 提供生物技术时附带提供的微生物菌种母本和动,植物新品种,应包括在免征营业税的营业额内.但批量销售的微生物菌种,应当征收增值税. 2.免税的审批程序

(1)纳税人从事技术转让,开发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昌平园区技术合同登记处进行认定,再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技术合同登记处审核意见证明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2)在昌平园区和税务部门审核批准以前,纳税人应当先按有关规定交纳营业税,待昌平园区,税务部门审核后,再从以后应纳的营业税款中抵交,如以后一年内未发生应纳营业税的行为,或其应纳税款不足以抵顶免税额的,纳税人可向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向外国企业支付软件费扣缴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79号)文件规定: 外国企业向我国境内企业出租邮电,通讯设备和计算机等货物,同时包含与这些货物使用相关的软件,如果软件单独收费,应视为出租上述货物的租金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035号)的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4.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享受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三)增值税 1.根据《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1】4号)文件规定: (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凭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直接向海关申报,办理有关免税手续. 2.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财税字【1999】273号)有关税收问题文件规定: (1)对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按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引进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对列入科技部,外经贸部《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凡出口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产品出口后,可按征税率及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办理退税. (四)个人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京政发【2001】38号)文件规定: 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其他 1.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政发【2001】38号文件规定: (1)市政府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金,用于鼓励本市组织和个人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对申请国内外专利的组织和个人,可给予一定的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持费补贴;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可一次性给予一定的专利实施资金支持. (2)市经委,市科委每年从技术改造资金,结构调整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中,安排不低于50%的资金,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产学研联合实施项目给予贴息,资本金注入及科研开发补助拨款等支持. (3)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所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之后两年减半支持.经认定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之日起五年内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之后三年减半支持.对上述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80%用于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20%纳入技术创新资金集中使用. (4)鼓励各类企业建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各类企业自办或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联合组建的工程或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企业技术中心,经认定后,可对其主要研究开发项目从科技经费中给予资助. (5)进一步发挥现有风险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的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建立创业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本市注册的风险投资机构,对本市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投资超过当年投资总额70%的,其当年缴纳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的50%,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 2.根据《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1】4号)文件规定: (1)鼓励软件出口型企业通过GB/T19000-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和CMM(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其认证费用由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一定支持.市外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软件出口型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2)软件产品年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或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人民币的软件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直接在市外经贸委登记取得自营进出口权,或经审批取得自营进出口权. (3) 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增加本企业资本金投入以及个人第一次购买住房,轿车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已纳个人所得税的80%.市科委牵头制定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软件企业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提高到20%. (4) 企事业单位所购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可以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报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第二篇: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高新技术企业认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成立满半年不足一年企业)

企业申报材料应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关于完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北京市实施方案要求准备。认定材料应制作目录,一式五份,书式装订,其中一份为原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原件”),其余四份为复印件,五份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封面及骑缝)。

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成立满半年不足一年企业)》。

按要求盖章、签字;需中介机构盖章、签字处必须盖章、签字。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经备案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至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上一月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必须完整。

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至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上一月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必须完整,可以是复印件。

五、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应提供知识产权清单,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2、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除说明外,应提供企业人员花名册,其中科技人员、研发人员应单独标明。

第三篇:中关村贵阳科技园高新园建设工作总结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市委“三年整体亮相”要求的亮相之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贵阳国家高新区紧紧围绕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贵阳国家高新区汇报时提出的“引领大数据技术创新、加快大数据产业集聚,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示范区”目标定位,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紧盯园区、项目、平台,狠抓改革、开放、创新,统筹兼顾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在全市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中当“急先锋”、做“顶梁柱”,区域呈现创新发展、示范引领的良好态势,实现了整体精彩亮相。现将园区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6年1-12月,累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40亿元,为目标任务的XXX,同比增长13%;规模服务业营业收入300亿元,同比增长22.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8亿元,为目标任务的XXX,其中产业投资80亿元,为目标任务的114.3%;基础设施投资50.2亿元,为目标任务的125.5%。

二、园区建设情况

(一)大数据引领崛起,大健康产业蓬勃发展

大数据产业方面:大数据产业从无到有,从有到强,强力推进大数据“1+N产业体系建设,聚集大数据及关联企业1241家。云计算势头强劲,食品安全云、电子商务云、智能交通云、医疗健康云、教育云、旅游云、金融云等20朵云投入运营。端产品制造、

呼叫中心、大数据金融等大数据关联产业加快发展,大数据广场核心区加快建设,大数据集聚效应逐步放大。数据中心初具规模,中电高新、高新翼云、翔明科技等一批分布式、定制化数据中心顺利建成,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引入了福中达贵阳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贵州电子商务云、家有购物、贵州白酒交易所、贵州黔茶商城、贵州贵可科技股份(Google)等100余家电商企业;完成了高新区“NIIT贵阳大数据培训学院(筹)”的挂牌,并积极助推贵阳市人民政府与安艾艾迪(NIIT)开展紧密合作,数博会期间成功承办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活动;与博科通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共同出资成立中外合资公司--慧岭科技有限公司,并在数博会期间完成了合资协议的签署,举办了全球新闻发布会;在高新区先行试点建设“智能停车管理系统”,目前已完成试点路段建设及“高新区金阳园智慧交通整体规划方案”并对接区交管局、市交管局积极申请园区停车位划定工作。

大健康产业方面:项目带动产业发展。继续推进朗玛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朗玛医疗健康大数据基地建设,打造集办公、科研、检验、生产、配套服务为一体的大健康大数据基地。加快太瑞生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抗肿瘤T细胞疫苗新药研究开发项目建设,促进抗肿瘤T细胞疫苗新药尽快产业化。支持北科泛特尔有限公司开展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工程产业化项目。推动我区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平台建设,共建研发实体和人才培养基地。推进贵州康络维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省远程心电监测健康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建成完善的健康管理服务网

络体系。以贵阳大数据创客公园为载体,打造“贵健康”中心,推进“大数据+大健康”融合,逐步形成“云、检、疗、养、健、研、总”大健康产业生态链,发挥“大数据+大健康”产业的核心、辐射、展示、引领作用。强力推进“贵健康、朗玛医、汉方谷、神奇树、国药云、广济堂、扬生汇”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大项目大配套带动大健康医药产业大发展。在第二届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观摩会)上,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获得“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企业)”称号,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伟、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邓杰、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湘武获得“2016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军人物”荣誉称号,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涛涛获得“2016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十大杰出贡献人物”荣誉称号。

(二)核心平台建设发力,要素聚集效应彰显

科技创新平台发展迅速,贵州科学城、国家质检中心贵阳检验基地相继建成,聚集了矿产资源清洁综合利用工程技术中心、现代中药民族药技术研究中心等4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和30余家省内外科研院所。引入了瓮福(集团)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贵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总数达122家。创业孵化平台成效显著,规划建设“中国西部众创园”、启林创客小镇、联合智造等10个实体众创空间,荣获了省部共建“中国贵阳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级创客空间”称号。聚集各类孵化器和加

速器20个,其中国家级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4个,国家级众创空间4个,累计孵化面积125万平方米,孵化企业760余家。贵阳国家高新区孵化器获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准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全链条建设示范单位”,国家有关部委给予了我们极大鼓舞和鞭策,获批“国家高新区大数据引领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示范工程”、“国家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等试点示范。贵州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成功挂牌上市,成为贵阳高新区首家“大数据+文化产业”上市企业。至此,贵阳高新区A股上市企业增至4家。科技金融平台创新发展,成立全省首家科技银行和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与中关村有关产业联盟共建“贵阳新三板加速器”, 培育东方世纪、南源电力等10家企业成功挂牌“新三版”。 建立和完善“四台一会”贷款平台(管理平台、承贷平台、担保平台、公示平台和信用促进会),设立了“科技银行”,高新区企业信用平台帮助企业实现信贷融资15亿元。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设立了高新创投基金,聚集全省50%以上股权投资基金和科技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形成。

(三)区域合作空间拓展,对外开放不断深入

区域合作方面,借助京筑创新驱动区域合作,引进了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贵阳分部、贵阳信息技术研究院、首都科技条件平台贵阳合作站、北京技术市场贵阳服务平台等研发机构和服务平台,引入戴尔、华为、英特尔、甲骨文、红帽等国际知名企业在贵阳组

建大数据产业技术联盟。特别是与北京市科委合作共建的北京·贵阳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成为贵州、贵阳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窗口。招商合作方面,签约企业378家,签约金额1369亿元,其中2016年签约企业109家,签约金额321亿元,引进了IBM、博科、海信科技、神州数码、太极智旅、泛亚信、航天云网等一批行业知名企业;在京组织召开了“2014高新区(北京)招商引资推介交流会”“2014中国(北京)跨国技术转移大会贵阳峰会暨2014年京筑创新驱动区域合作年会高新区专场推介会”“‘大数据招商引智再出发’项目对接会”等活动。创业合作方面,引入三维动画与虚拟现实软件、全景摄像机、气动精密测量系统、智能门锁项目等一批研发创新团队,吸引全国近230余个创客团队入驻。

(四)改革创新步伐加快,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创新政策促进机制,推动实施《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关于在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人才特区的意见》等政策法规。创造性出台《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措施(钻石十条)》、《关于支持众创空间建设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创客十条)》、《关于大数据产业招商引智政策措施(大数据十条)》等配套政策。推动完善“三区统筹、融合发展”战略统筹决策议事、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机制,保障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为进一步发挥园区办的体制机制优势,健全完善适应新形势下加快高新区园区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2016年7月1日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重新设立贵阳大数据创客公园管理办公室、贵州科学城管理办公室、贵州大数据城管理

办公室、高新区共同管理园区办公室四个园区办,围绕“推进度、控拆违、抓配套、促建设、帮收储、善管服、抓运行”七大职能推动项目,服务企业。突出软环境打造,强化政务服务,出台了《关于实施“数据铁笼”计划构建“大政务”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初步建立集网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文办理和行政监察“四位一体”的权力运行平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中期评估;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专业招商部门、招商服务单位三个层面工作体系,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五)园区项目建设发力,基础设施趋于完善

强化硬件基础设施完善,全面提升金阳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实施长岭变电站、金阳LNG燃气站、园区美化亮化、人行道翻新工程、新建慢行系统等市政配套,区域设施条件基本成熟。截至目前已建成写字楼80余万平方米、蓝领公寓190间、人才公寓296套;启动大数据创客公园建设,实施入口形象、道路形象、标识系统、绿地系统、夜景亮化、增加停车位等项目,造势创景。实施沙文园区基础设施重点攻坚,新建麦沙路、科创北路、金甲路等22条道路路网,道路通车里程达83.48公里,园区17平方公里,主、次干道路网基本建成;建设苏庄路消防站、垃圾转运站、园区整体绿化提升、青山桥至金蒙桥防洪设施建设、电力迁改等配套项目,“九通一平”同步到位,达到全省一类工业园区标准。实施土地一级开发13900亩,建设标准厂房80万平方米。打响“三园联动项目建设大会战”,着力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征地拆迁、挡工堵路、电力

建设、生活配套等问题,推动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建设,实现园区环境形象整体提升。中航黎阳航空发动机产业基地、汇通华城、振华新材料、时代沃顿、汉方医药、家有购物、大自然等22个产业项目建成投产,大数据广场核心区加快建设,贵阳乾鸣国际信息产业园、济南大学科技园、省出版传媒数字化产业基地、东方印务、斯马特、德轩堂制药、安迪医疗等一批产业项目开工建设。

三、 存在的问题

一是经济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总体偏弱,工业总产值(地域口径)不足200亿元,仅相当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1/40,与国内领先高新区的差距巨大;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总量规模均不足百亿元,没有形成引导产业集聚发展的规模效应,核心竞争优势不明显。二是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明显。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还不明显,中科院贵州创新园、贵州科学城等一批重大科技平台的引领作用还未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成果还无法对产业带来明显的拉动作用。三是国际化开放与参与度严重不足。区内出口企业仅40余家,在全部企业中的占比不足10%,其中,高新技术出口企业仅19家,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额仅占营业收入的0.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区内设立有境外分支机构的工业企业仅2家,设立分支机构数仅5个,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4个。四是产业项目发展受空间制约。目前金阳园区除少数地块可通过“腾笼换鸟”实施再开发外,已无地可用;沙文园区历经8年建设,已初具产业规模雏形,园区可用地面积仅2629亩;沙子哨农场片区协调难度大,

短期内难以实施开发建设,现有产业用地已不能满足加快发展的需求。五是大数据产业链未完全形成。大数据产业技术储备不够,整体规模较小,标志性龙头企业和项目的带动引领作用还未发挥,在整个产业链的一些关键环节上核心企业少。

四、下一步打算

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八个一批”为总揽,以“十件大事”、“十项行动”、“十大工程”为抓手,围绕“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核心区、展示区、引领区”的发展定位和“两年初见成效、三年整体亮相”的目标任务,谋空间、谋项目、谋投资,谋发展。重点在七个方面着力加速发展,从而实现高新园的整体亮相。

(一)着力产业发展加速,主导产业要实现精彩亮相。一是着力打造大数据产业和大健康产业。大数据产业要围绕“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切实做好做实落地性产业,加快数据中心、电子商务、呼叫中心、端产品制造等发展,做大做强支柱性产业,推进数字物流、数据库技术和应用、大数据双创示范基地等发展,做精做细前瞻性产业,推动挖掘与分析、数据交易与金融、数据资源与安全等产业发展,引入数据处理加工、安全、数据交易和金融、智慧产业等项目,补全产业链条,加快产业集聚。大健康产业打造“2+7+N”的大健康创新发展生态体系。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我区坚持以大数据为引领,以“大数据+”为特色,以研发创新为动力,以民族医药制造和中医药康养为重点,建设“2+7+N”的大健康创新发展生态体系,努力打造“大数据+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健康中国”引领示范区。二是

着力打造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大力推进贵州台商电子产业园项目、中航贵阳航空发动机产业项目、中电振华新型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北斗产业园项目建设,发挥好全国电子基础元器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聚集效应。现代服务业以建设综合型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为抓手,重点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电子服务、文化创意等产业和总部经济、楼宇经济、会展经济等新型业态,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以推动博华数码港、澳洲创业园、俊华滨湖城、天一国际广场、高科一号、茅台大厦、德福中心等一批楼宇经济项目建设,引进一批大数据企业和现代科技服务业企业入驻,在“十三五”期间建设和建成一批亿元大楼。

(二)着力开放发展加速,招商引资要实现精彩亮相。一是打好招商攻坚战。围绕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区开展大型招商推介活动,重点开展大数据“1+N”产业招商推介活动,重点引进一批大数据清洗、挖掘、分析、处理、应用的龙头企业、知名企业,推动大数据上下游相关企业聚集;进一步巩固和用好“京筑合作”成果,推进与北京各方在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扩大与泛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的合作;加强与美国、瑞士等欧美发达国家以及“一路一带”沿线国家的合作交流,支持交勘院等区属企业参与印度等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项目建设。二是强化招商平台建设。强化招商活动推介力度,打响中国西部众创园、中国西部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国西部大数据农业园区的品牌,

用品牌吸引投资者;建好招商引资实体平台,加快形成金阳园一楼一业态的总部经济格局;组织开展贵州三大军工企业高新行、恳谈会、对接会等活动,促成一批军转民成果落户。

(三)着力协调发展加速,空间布局要实现精彩亮相。进一步加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北拓”步伐,推进白云区沙文镇、修文县扎佐镇和久长镇“共管区”建立,拓展发展新空间;深入推进三区两县同城化发展,加强与息烽永靖工业园、修文工业园建设合作,共同打造北部高新技术产业实体经济带;加强沙子哨片区协调力度,按照“利益共享、整体规划、基础先行”的思路与省监狱管理局的谈判签约,加快启动一批基础设施项目。

(四)着力项目建设加速,终端显示要实现精彩亮相。以“三园联动项目建设大会战”为抓手,彻底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征地拆迁、挡工堵路、电力建设、生活配套等问题。金阳园区重点推进大数据创客公园建设,全面完成启林山、冥想湖、筚蓝街改造提升;加快游客服务中心、慢行系统(一期)、智能化工程、人行道铺装及道牙提升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大数据广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作;加快引进一批餐饮、娱乐等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园区功能,提升整体服务水平。贵州科学城(南园)强力推进核心区630亩土地全面建设;强力推进世纪恒通、顺络电子等项目建设;加快贵州科学院办公大楼、以嘉孵化器、宏信达交通检测中心二期建设进度,强力推进国检中心二期、振华新材料产业基地大楼启动建设。贵州大数据城(现代园、中小园、北园)把富士康TFT液晶面板项目(901项目)的开工建设和顺利推进作为工作

的重中之重,作为项目建设的“一号工程”;大力推进益佰制药、恒霸药业、神奇药业、得轩堂药业、安迪医疗、煤田地质园、航宇科技、雅光电子、振华单螺杆等项目建设;强力推进乾鸣贵阳国际信息产业园项目建设,确保明年一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全面加快中小企业孵化园三期、四期主体建设,实现孵化面积125万平方米;推动安达公司尽快投产上规;加强沙子哨片区协调力度,加快启动一批基础设施项目。

(五)着力创新发展加速,平台支撑要实现精彩亮相。抢抓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机遇,抓紧规划申报建设中国西部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谋划建设成果转化交易所,出台促进科技成果在高新区转化的优惠政策,强化服务配套建设,把高新区打造成中国西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最优的地区。一是全面打造中国西部众创园。加快中国西部众创园•播种吧、启林创客小镇、联合智造、SNSOS梦空间等众创空间团队入驻,通过组织“项目路演”,建立孵化器“创业者沙龙”,举办“创业者故事演讲”、“创新创业大赛”、“创客嘉年华”等活动,确保空间有团队、有活动、有支撑,提高空间产出成果与效益;尽快成立中国西部众创园创客导师团,合理配置创新创业要素,为创客提供配套服务;抓紧组建创客银行。二是加快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出台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文件及系统规划,打造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行动,积极发挥贵州科学城的聚集效应,培育和引进高水平研发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深化与贵州科学院、铝镁设计院等科研机构的合作,联合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等高校共建“虚拟大学园”;

推进贵阳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济南大学科技园建设。三是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推进省部共建中国贵阳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步伐;充分发挥贵州海外青年创新创业协会、贵州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高新区分会、贵阳国家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工作服务促进会的作用,积极推进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留学报国贵阳基地、海归创业学院建设,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六)着力配套完善加速,区域形象要实现精彩亮相。金阳园区重点推进大数据创客公园建设,全面完成启林山、冥想湖、筚蓝街改造提升;加快游客服务中心、慢行系统(一期)、智能化工程、人行道铺装及道牙提升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大数据广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作;加快引进一批餐饮、娱乐等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园区功能,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沙文片区强力推进呼叫山庄建设,明年五一节前完成二期建设,901项目投产前完成三期建设;加快完善白金大道提升改造一期工程人行过街地道等收尾工作,强力推进白金大道提升改造二期工程建设;打通新寨路、斑竹路、南海路、金潘南路等断头路并投入使用;加强市域快铁白云站周围配套地块和苏庄公交车停保场综合配套设施规划,开工建设苏庄交通枢纽中心;加快沙文片区安置房建设,加快标准厂房公租房、市住投沙文公租房二期建设,确保今年底交付使用;围绕901项目建成后大量产业工人入驻和一大批项目陆续建成,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系统谋划配套设施,开工建设一批服务配套项目,提升服务能力;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体系高

新学校,为园区提供高品质教育配套。

(七)着力绿色发展加速,环境提升要实现精彩亮相。坚持低碳绿色发展之路,构建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发展模式,建成西南首家低碳示范园区,成为国内一流新型低碳工业园区。要进一步提升硬环境,按照全市“千园之城”的目标和“绿美贵阳”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大数据·创客公园、太阳湖滨河公园等公园建设,让高新区天蓝、水碧、地绿、清洁,让“生活在公园里、工作在广场上”成为高新区的一种常态,让所有的人都羡慕高新区的工作环境。要进一步优化软环境,在政策方面不断创新突破、先行先试,根据“十三五”时期各产业、项目的发展特点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措施,与时俱进将贵阳国家高新区打造成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政策洼地。

2017年1月19日

第四篇: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举措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新华网北京频道6月26日电(记者王先涛记者从中关村管委会获悉,2010年以来,中关村推出了“企业信用培育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培育了一批又一批信用等级高、带动效应明显、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信用品牌企业,有效破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26日,“2012中关村信用双百企业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集中展示了中关村示范区企业信用品牌,发布并表彰了103家“最具影响力信用企业”和107家“最具发展潜力信用企业”。

“最具发展潜力信用企业”代表文思创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淑宁认为,中关村已经逐步建立起企业信用资源与科技金融资源之间高效对接机制,有效缓解了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难问题。

会上,北京市多家金融机构与信用双百企业代表签署了“科技金融服务中关村信用双百企业融资(贷款、担保集信授信协议”,授信总额高达50亿元人民币。

据麟龙股份公司介绍,截至目前,以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为平台,中关村已累计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了570亿元的担保融资;有“信贷快车”的中关村信用贷款试点效果显著,各家银行共为280家企业提供567笔信用贷款,实际发放124亿元。

北京市委常委赵凤桐在大会上致辞称,中关村“双百工程”探索促进企业信用融资的有效模式和措施,逐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信用为基础、市场为导向、企业信用资本与科技金融资源有效结合、具有示范效应的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机制。

北京市经信委主要负责人透露,除“双百工程”之外,目前中关村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试点工作进展也很顺利,累计为60家企业提供近200亿元的信用保险和10亿元的贸易融资贷款;各家银行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301笔,贷款额80亿元。

中关村管委会宣传处张雯对记者说,未来,中关村将按照“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的思路,以破解企业融资难为突破口,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整合企业信

用、中介服务和金融服务三大资源,搭建信用与政策宣传、信用与金融服务对接、信用信息共享三大平台,全面提升中关村企业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

第五篇:中关村创新型小微企业调研报告

(本文根据2013年8月在中关村调研整理而成,完成于2013年9月)

摘要:我国正处于由投资拉动(要素投入)经济增长向创新驱动(全要素生产效率提高)经济增长的转型过程中。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依赖于创新和技术进步。多国经验表明,小微企业在促进创新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无论是在行政管理、税收还是金融支持等方面,对小微企业的服务都不足,需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加快新三板扩容并明确转板制度、降低小微企业税负,尤其要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和孵化器。

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对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面临复杂的内外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是现阶段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仰赖技术进步和要素生产率的提高,而进步和提高恰恰来源于创新。创新型小微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以及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等行业的先驱者,拥有比大型企业更强的创新动力,凭借行业内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作为核心竞争力,无疑是未来推动实现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中坚力量。然而,大多数小微企业规模小基础薄,易受市场环境、国家政策以及经济周期波动影响,抵御风险能力弱。为了解如何在工商、财税、金融等方面为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2013年8月我们在中关村进行了调研,与中关村管委会的部分园区,30多家创新型小微企业,以及天使投资人和孵化器进行了沟通,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关村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中关村园区“一区十六园”范围内现共有1.7万多家企业,其中纳入统计范围的小微企业约达1.2万家,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新能源及节能、新材料、先进制造、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行业。2011年和2012年中关村园区新增企业数量分别达到4200家和4600家,其中绝大多数为小微企业,同时每年倒闭的企业数量约3000多家,企业新旧更替速度基本持平。盈利能力方面,尽管2012年园区内小微企业的总收入都有10%左右的同比增长,但2012年利润情况较2011年有所恶化,小型企业利润同比下降2.1%,近五成微型企业亏损,且总亏损额有所扩大。创新能力方面,园区内的中小微企业表现突出,2012年专利数量同比增长超六成。融资方面,2012年仅有17.4%的小型企业和3.0%的微型企业获得了银行贷款,覆盖面较窄;截至2012年底,园区内共有136家中小微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累计IPO金额达1060亿元,同时逾250家企业在新三版挂牌。

二、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一)小微企业的建立和运营方面

1、“政府公关”成本依然较高

根据调研,企业注册便捷程度较5年前下降较多,有位企业家反映,5年前注册一家企业只需1个月,现在需要数月甚至半年以上。此外,时间成本之外的“隐性”成本也在增加。工商局的各项手续程序繁杂,往往因为某一项细节问题需要反复沟通、申请多次,耽误了整体项目进度。例如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有别(异地经营)、股权转让协议与政府模板不一致等等。为了尽快完成注册程序,小微企业通常通过攻关寻求便利,但也因此增加了的成本。美国的创新科技企业在初创期与政府接触极少,申请流程快,用时短,可将宝贵的资源和精力专注于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一位曾在美国创业的企业家表示,在美国创业,很少跟政府打交道,成本非常低,主要精力都放在做业务上,但是回国创业后要花很多时间跟政府各种部门沟通。世界银行的Doing Business指数中的“创建企业”分项排名中,中国排名185个国家中的第151位,整体排名为91位,反映了企业的注册和设立困难较高。

2、税费负担较重

尽管自2011年起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仍然相对较重。税费项目较多,除营业税、增值税外,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数额也占到较大比重。现行“一刀切”的税收制度设计缺乏针对性,略失公平。实行“营改增”后,制造业企业税费有所减少,但对于许多高新技术企业则不减反增。以中关村为例,软件开发、互联网等轻资产企业,由于折旧摊销等可用于抵扣税费的会计项目少,税收负担反而加重。此外,政策优惠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和落实。现已实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两税”,但可享受此优惠的主要还是个体工商户,针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的起征点应有所提高。

3、其他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

近年来,小微企业面临不断攀升的人力成本、土地成本、水电能源成本等,原本有限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在国有企业垄断或者参与的领域,行业壁垒高,小微企业如果正面直接竞争没有优势,只有在未被开拓的领域寻求狭窄的生存空间。此外,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的人才流失问题较为严重。受限于企业规模、福利制度和发展不确定性,小微企业难以长期留住人才。关键岗位人才的流失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率,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二)小微企业融资方面

1、融资渠道有限,融资成本高

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的小微企业所面临的融资情况不同,总体而言初创期企业融资尤为困难。间接融资方面,由于小微企业通常雇佣人员数量少,资产规模小,其经营场所和设备等固定资产主要是以租赁方式获得,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所占总资产比重较低且价值低,加之商业银行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缺乏开拓小微企业市场的动力,故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直接融资方面,风险投资(VC)一般倾向有一定经营历史,有可预见的高成长性企业,能最终获得风投青睐的小微企业也非常鲜见;私募股权(PE)的投资对象多处于成熟期,对小微企业的作用可忽略不计。事实上,对于发展早期的小微企业,天使投资才是匹配度高、较长期稳定的股权投资,但在我国尚不发达,缺乏专业的天使投资人或团队。美国的天使投资资金总量与VC投资的资金总量几乎相等,但是天使投资的创业公司数量则是VC投资的创业公司数量的10倍以上。2007年,美国天使投资总额为260亿美元,VC投资为300亿美元;2007年美国天使投资的创业公司总数为57000家,VC投资的创业公司总数为3928家。我国现有PE、VC机构总数多达6600家,但较为成熟的天使投资人乏善可陈,不过寥寥数百,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因此,在融资渠道狭窄的情况下,小微企业多靠借钱(民间借贷、民间担保)解决流动性问题,但需要付出高昂的融资成本,一般年利率在20%以上。与初创期企业产生鲜明对比的是,当企业营收规模扩大到千万级别或接近中型企业规模后,融资的选择范围迅速扩大:银行愿意提供达数百万的信用贷款,PE、VC机构也频繁登门寻求入股机会。然而,中型企业对资金需求的紧迫程度往往不及小微企业。

2、受财力和知识约束,参与资本市场的程度低

与中小企业相比,创新型小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技术与资本对接的机会更加稀缺。主要原因有三方面:第一,市场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等,所收取的服务费相对于小微企业的规模而言较高,企业难以承受高额成本。有企业反映在新三板增发400万元的股票,券商要求收取80万,即融资金额20%的佣金,而企业对此也束手无策。此外,券商对其客户的筛选标准较高,对小微企业服务不足。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便是例证。虽然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没有规定硬性财务指标,但券商常常制定较高的内部承销标准,小微企业中能达到其财务和规模标准的企业几乎为零。第二,政策不确定性,以及“上市”的不可预期性,也会导致小微企业面对资本市场“望而却步”。IPO至今已停滞一年,给小企业造成上市时间成本高、不可预期的印象。新三板和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四板”)转板制度尚未建立,能否转板不明确,很多小微企业对于选择在门槛较低的新三板或四板挂牌交易尚抱有疑问,担心在监管主体不同的情况下,是否会对其今后转向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造成不利影响。第三,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创业团队普遍是技术出身,缺乏金融和财务相关知识。尽管许多小微企业尚未步入资本结构计划和管理的阶段,但对直接、间接融资及金融市场了解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对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运用。若不依靠证券公司或财务顾问,仅凭借其对资本市场的有限了解,小微企业在与VC、天使投资接触过程中谈判力较弱。因而面对鱼龙混杂的行业现状,企业在辨识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往往并不贸然接受股权投资。

3、监管部门的协调合作有待加强

小微企业在面对多个监管者时,迫切需要明确的政策指引和统一的规范。创新型小微企业主要的接触对象是当地工商局,股权变更、转让等事宜皆须向工商局报备,包括在新三板的定向增发等重大事项。然而,不同政府部门,设定的要求和规则缺乏衔接和统一,甚至同一部门不同工作人员对规则的把握也不同,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办事成本。

三、促进创新型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提到的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种种问题,改善其所处的政策和金融环境需“对症下药”。从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的角度出发,借助国际经验,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继续简政放权,降低企业与政府“打交道”的成本

自2013年3月国务院提出“简政放权”的号召以来,改革“红利”已有所体现,但存在显著地区差异。深圳和珠海两市实施了商事登记改革,将复杂繁琐的注册登记程序简化为“一张表格、一门申请、一套材料和一批证照”,且全部在网上完成。据统计,2013年第一季度,深圳、珠海新登记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51.08%和32.25%,而同期全国范围内该数量下降了6.67%。小微企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存活并发展壮大通常仅有有限的时间窗口,政府应致力于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效率,支持其研发和技术攻关,从而打造核心竞争力;而不应让企业被动地将资源和精力用于和政府“打交道”,使其疲于奔波。未来针对小微企业,这一经济活动中最为活跃的主体,简政放权的力度须进一步加强,要切实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和行政程序,防止政府“寻租”空间继续在小微企业的建立和运营过程中滋生。

(二)加快IPO开闸和新三板扩容,建立和明确转板制度,放开券商牌照引入竞争

IPO的长期停滞给拟上市小微企业以较大不确定性,并影响了排队在审企业的日常经营和项目投资,企业迫切希望IPO开闸。此外,虽然小微企业参与新三板和四板的门槛较低,但是新三板和四板向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的转板制度不明确,导致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和四板挂牌积极性不高,同时券商等中介机构由于无法预见长期内客户在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倾向于一次性的收取高额服务费。需要尽快明确并建立新三板、四板的转板制度,明确预期,坚定信心,同时加快新三板扩容步伐,以满足各省市园区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目前的券商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成本过高。应当参照美国经验,放开券商牌照,让小微企业与小规模、专业化的小型券商高效对接。通过鼓励中小型证券公司(又称“精品投行”)的发展,让更多的机构参与到证券承销、并购等业务中来,以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获得金融中介服务的成本。

(三)借助财政力量建立全国性小微企业发展基金,推动天使投资发展

我国现行的财政制度中设有给予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等,年总金额逾百亿元。各地方政府也曾纷纷设立地方创业引导基金,单个规模在五亿元左右。然而,以财政拨款或政府直接投资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不仅规模有限,“僧多粥少”,而且行政色彩浓,企业申请和拨款的程序缺乏透明度,由于政府缺乏投资相关专业能力,资金分配的效率较低。此外,投入的资金是给予企业无偿使用,其实际效用难以衡量且没有稳定回报,方式不可持续。 美国始于1960年代的小企业投资基金模式(Small Business Investment Companies, SBICs)可供我们作政策参考。该模式中,投资基金由私营机构运营,美国政府的小企业管理局(SBA)并不直接投资于或贷款给中小企业,而是作为基金的股权或债权融资担保方,撬动民间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从而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虽然随着美国风投行业的飞速发展和逐渐成熟,SBIC的规模之于整体风投行业在今天已比较有限,并且SBIC计划曾在运营初期遭遇道德风险问题的打击,但其在特殊阶段对于小企业融资起到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利于小微企业融资的制度安排:澳大利亚政府的“创新投资基金”计划提供为期10年的创新支持,吸收政府和私人的配套投资,以帮助澳洲高增长公司技术成果的商业化;日本出资成立信用保证协会,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法国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利率补贴等等。

借鉴国际经验,可考虑建立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基金。基金的运营可采取两种模式:一是借助财政力量为专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私营投资基金提供融资担保,引导和撬动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该领域;二是拨款成立小微企业投资母基金,将资金投资于已有良好投资记录,规范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天使投资人或风险投资机构,摆脱行政主导的方式,更高效地促进天使投资的发展,从而支持创新企业发展。无论采取何种模式,都应当注意防止政府寻租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四)推动发展市场化运作的商业孵化器

孵化器是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的重要平台。初创期的企业除缺乏资金外,还缺少财务、人事、后勤、政府关系以及其他公司运营管理方面的可靠支持。目前我国由政府主导设立的各式“孵化器”达数百家,仅复制了国外成熟模式的表象,往往流于拨地盖楼的形式,成了物业的“二房东”,却没有给予初创企业所需要的商业发展辅导和经营管理资源的支持;或者在企业孵化成功可以脱离的时候“困”住企业不让走,没能实现物理空间的高效流转。此外,孵化器的经营管理者往往缺乏自己创业或投资创业团队的经验,管理理念有所偏差。全世界最为知名的孵化器为美国硅谷的Y Combinator,它给一个项目只投2至3万美元,占初创企业5%左右股份,并安排指导老师给每个创业者,开办创业课程。虽然Y Combinator不提供创业场地,但它先进的运营理念吸引了许多知名的天使投资人加入,其中孵化出的初创公司被VC大力追捧和争相投资。

应当推动、鼓励民间成立形式多样的商业孵化器,例如近年来颇受社会关注的“创新工场”、“中国加速”、“车库咖啡”等便有成为孵化器示范模式的潜力。中关村园区自2009年起民营孵化器数量快速增加,形成了新产业“创业服务业”的雏形,起到了积极的创业支持作用,但依然缺乏有行业和技术经验管理者。未来应当给予有充分行业经验和背景,以及成功投资管理经验的民间孵化器土地、财税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和支持,推动建设良好的、覆盖面广的创业环境。

(五)建立统一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症结在于信息不对称和由此带来的规模不经济。小微企业信息缺乏且征信成本过高,导致金融机构难于进行全面评估和做出信贷决策。人民银行于2006年启动建设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但目前来看覆盖率依旧较低,实际作用有限并且存在信息分散和割据现象。未来应当整合基层征信机构信息源,包括商业银行、工商、税务、股权交易场所等,建立标准统

一、信息准确且更新及时的小微企业信用数据库,并可以考虑借鉴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信息管理经验,采用带有适当盈利激励的运营模式,充分利用真实的商业经营活动数据,搭建开放、共享、透明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国务院于2012年提出了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逐步解决服务业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等政策,但从现状来看政策优惠的受益面较有限。若要将税费的减免落到实处,建议进一步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适应范围扩大到符合规模的小微企业,考虑针对创新型小微企业和传统制造业企业设置有区别的征税标准,减免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并继续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并清理取消各种不合规收费,从而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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