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融资财政政策论文

2022-04-17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微企业融资财政政策论文(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摘要:近期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引起高度关注,相关支持政策陆续出台。本文分析了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从供需角度剖析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重点探讨了央行可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及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作用机理,最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小微企业融资财政政策论文 篇1:

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的大致发展现状,然后是针对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重点介绍了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分别从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及相关的配套机制和措施三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介绍。

【关键词】小微企业 融资难 财税政策

一、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概况

中国小微企业被誉为经济发展的“轻骑兵”。据统计,全国小微企业工商登记企业有1000多万户,此外,加上超过3000万的个体工商户,总计4000多万家,共同构成了中国小微企业群体。我国的小微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7%,创造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就业岗位,共计吸纳了2.8亿多就业人口。由此可见,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活力、创造税收、吸纳就业人口以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然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小微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外部需求减少、成本上升、用工难、市场竞争激烈及融资难等一道道难题摆在了小微企业的面前,尤其是最近爆发的欧债危机,更是令小微企业雪上加霜。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在财税政策上采取了多种手段,从建立健全的小微企业法律、专门的小微企业管理机构等方面着手,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些年来,我国虽然出台了一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但是达到的效果还是很有限,主要原因除了政策本身力度不够、吸引力不强以外,还有扶持政策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执行效果也比较差。因此应当完善关于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二、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现在我们立足于我国小微企业的现状,同时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和经验,完善我国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体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解决。

(一)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逐步建立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制度。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给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是一项国际惯例。我国在2000年起就已经在各级政府机构中建立起政府采购系统,也有给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意向和一些政策规定,但是缺乏细化的目标、方案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具体的操作性措施仍然没有形成。我们有以下的措施可以采取:(1)建立政府采购的基础服务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在平台上统一发布所有的招标采购等政府采购信息,为小微企业及时准确的获得政府采购信息创造公平的投标条件和机会。(2)降低小微企业参与采购准入条件。可以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拿出一定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适度调整政府采购目录,确保小微企业进入政府采购范围;在商品和服务质量无明显差别的差别的情况下,可适度优先采购小微企业产品;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3)建立小微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在整个政府采购全过程加强对小微企业商品质量、技术水平、履约状况及信用状况的审查,努力形成小微企业各类信用等级,从而在客观上促进小微企业改进技术,改善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4)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于那些在中标和签订合同后履约难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平台可协调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帮助小微企业以政府采购合同为抵押,获取贷款。(5)在政府采购中尽量偏重于支持那些高科技型的小微企业。

2.完善小微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在推进小微企业产权改革的以及债务重组的同时,应尽快完善失业、养老及医疗等一系列社会保障体系,以妥善解决其善后问题。(1)要合理确定保障水平。(2)要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隶属于财政范畴,应纳入财政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于社会保障支出。(3)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

3.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府的职能应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同时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的着力点也应转变。一方面,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系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发表政策建议的平台,通过中小企业数据库、官方信息网站等,向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法规、登记纳税及融资支持等“一站式”政府信息服务。另一方面,努力建立中介服务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实际需要的融资政策、投资咨询、财务培训等服务。政府鼓励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各类中介服务的中介组织,既包括政府型的公益服务组织,也有民间营利性的组织,政府可对各类针对小微企业的中介服务组织予以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

4.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补贴政策。在实施财政补贴的过程中,政府应注重对重点补贴对象的选择。对小微企业的补贴重点应体现在以下领域: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小微企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机构调整,绿色环保型小微企业的研发活动和产品,出口型小微企业的产品出口,初创时期的小微企业和提供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贷款予以一定的贷款贴息。

5.建立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体系。我国已经依法建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基金主要是综合社会各方面的资金力量,主要用于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等。 我国目前支持小微企业的各项发展基金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一方面政府应统筹现有的资金政策,由专门机构对所有资金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以对中小微企业的财政资金有一个全局的掌握,统筹管理和使用。另一方面应发挥各类基金等财政资金对小微企业融资的带动力度。

6.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用担保财政政策。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继续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政策,加大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提高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小微企业的担保收费。引导外资设立面向小微企业的担保机构,加快推进利用外资设立担保公司试点工作。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强化分散风险、增加信用功能。改善信用保险服务,定制符合小微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扩大服务覆盖面。推动建立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风险分担机制。

7.扶持小额贷款公司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信贷市场是需要细分的,大银行的小企业贷款一般发放金额在100万元-300万元左右,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仍很缺失,这部分需求还是应主要由专业的小额信贷机构去经营。小额贷款公司自2005年在五省(区)启动试点和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试点以来,由于切合了市场需求,获得了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为6080家,贷款余额为5921亿元,对促进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起到了积极作用。 因此应大力扶持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的措施有: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机构身份问题。现在的小额贷款公司身份是普通的工商企业,使得其税收负担重,融资成本高,不能提取呆坏账准备金,不能进行呆坏账核销 。因此建议根据其从事业务的本质明确其为非公众“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杠杆率过低 。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杠杆比例问题,主要的建议是:首先,在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中增加1—2个非金融类机构的融入资金;其次,杠杆率可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好坏,实行按信用级别逐年扩大的方式。

(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的作用应是引导小微企业向“小而专、小而精、小而优”的方向发展,应鼓励小微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1.建立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虽然有一些以小微企业为受惠对象的税收减免政策,但是还不够规范化、系统化,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形式。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应体现企业税负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对一些需要需特殊优惠的小微企业(如福利企业),应实行先征后补或定向补贴的做法,对新开办的小微企业也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积极调整增值税政策。首先,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应税销售额作为认定标准的规定,改之以财务会计管理是否健全为标准。其次,调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我国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虽已调低为3%,但仍高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最后,尽快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以鼓励企业投资,加快技术进步。

3.尽快完善所得税政策。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设置含有低税率的多档税率,体现对小微企业的照顾;对小微企业的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进一步延长期限并扩大范围;对高新技术小微企业所得税可规定起征点;对固定资产可采取加速折旧;对特殊困难企业实行延期纳税;对西部地区和“老、少、边、贫”地区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

4.大力清理对小微企业的不合理收费。规范税收制度,在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变费为税;逐步剥离目前由企业承担的一些公共事务与社会职责,企业只承担生产与经营职能;逐步建立公共部门产品与服务的定价听证制度;降低登记和最低注册资金的标准,从根本上解决减轻小微企业负担问题。

5.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服务。税务部门应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为那些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相对滞后的小微企业提供建账建制指导、培训等服务;大力推广税务代理制度;加强对小微企业户籍管理和税源监控;掌握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核算方式和税源变化情况,把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结合起来,促使小微企业在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提高税收贡献率。

(三)其他相关的配套机制和措施

1.建立健全我国小微企业法律支持体系。小微企业法律保障应包括中小企业基本法、公平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我国还远远远远没有形成和颁布一套完善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法律体系。法律的颁布和实施,能够减少相关政策的多变性、人为性和波动性,保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持续性、规范性和平稳性。同时,我们应该尽快清理和修正现有财政政策中那些不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条规和规定,消除对小微企业的歧视政策,营造一个有利于创造型小微企业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

2.设立统一的小微企业管理部门。我国涉及小微企业的管理部门众多,诸如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商务部出口中小企业处,以及工商管理总局个体和私营企业处等机构,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各管理机构之间容易出现政出多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等现象,各管理机构之间也容易出现互相推诿责任或者争夺权力的现象,因此必须建立一个统一的小微企业管理部门。

大多数的发达经济国家都设立了相应的中小企业管理局或者小微企业管理局,用于整体统筹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为小微企业制定发展的制度和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人员培训、经济支持、信息咨询等服务。有了统一的小微企业管理机构,他就会根据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资金需求特点,制定出针对不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和财政政策,同时,可以协调政府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政策,监督管理政府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重大措施的落实。

参考文献

[1] 庄家林.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D].北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1.

[2] 公共财政与中小企业编委会.公共财政与中小企业[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3]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2012.

作者简介:高现广(1986-),男,汉族,河南濮阳人,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2010级财政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经济理论与公共政策研究。

(编辑:陈岑)

作者:高现广

小微企业融资财政政策论文 篇2:

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与政策选择

摘要:近期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引起高度关注,相关支持政策陆续出台。本文分析了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从供需角度剖析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重点探讨了央行可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及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作用机理,最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小微企业 货币政策工具 金融科技 金融服务

近期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受到高度关注。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措施,人民银行等部门也纷纷出台有利于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为何政府如此关注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还有哪些政策抓手?这些政策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会有哪些影响?本文拟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如果将企业比作国民经济的细胞,那么小微企业便是其中最基础、最微小的细胞。小微企业虽然个体体量较小,但却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数量最多、比重最高。截至2017年末,全国小微企业法人约为2800万户,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合计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超过90%。中小微企业贡献了60%以上的GDP、50%以上的税收,在市场中占据相当大的体量。当前中美贸易摩擦仍在持续,2018年二季度我国经济增速较一季度下行0.1个百分点,在此背景下需进一步发挥小微企业对于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第二,小微企业具有很高的就业吸纳能力。据统计,小微企业提供了我国80%的城镇就业岗位。如果以同样的资金投入,小微企业可吸纳就业人员的数量比大中型企业平均多4~5倍。在大学生毕业人数屡创新高,去产能行业职工安置压力增大及农民工城镇化转移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我国新增就业任务仍然较重,亟需小微企业吸纳新增就业人口。

第三,小微企业能有效拉动我国的投资增长率。据统计,2017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中民间投资占比60.4%,而后者中的相当大部分是中小微企业,这说明小微企业的投资意愿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投资增速。长期以来,我国民间投资意愿较强,使得我国投资增速长时间保持在两位数以上。但近年来民间投资增速骤降,我国投资增速也随之回落至个位数。

第四,小微企业敢于创新,能催生出各类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小微企业虽然在资金、技术方面与大型企业相距甚远,但经营更灵活,受技术路径依赖与传统思维的限制较小,往往能催生出颠覆性创新,成为新动能。2017年我国中小微企业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因此小微企业的发展有助于提升我国的全要素生产率。

第五,小微企业更贴近人民生活。小微企业主要集中在工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由于这些行业与人民生活最贴近,因此小微企业在畅通商品流通、便利人民生活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方面功不可没。

供需视角下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小微企业虽然创造了超过60%以上的GDP,但其获得的贷款余额仅占企業贷款余额的32.3%。1小微企业出现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原因来自于需求和供给两个层面。

(一)需求层面:小微企业先天处于融资劣势

与大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难以获得融资有其先天性原因:一是财务数据不规范。小微企业大多是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缺乏规范化的财务数据,还有些小微企业为了避税而低报盈利水平。银行审核贷款时首先要审查借款人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判断借款者的还款能力。由于小微企业财务数据不规范,导致银行获取小微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的信息成本过高,进而难以向小微企业贷款。二是缺乏合格的抵押品和担保方。由于银行是负债经营,必须要控制好风险,在第一还款来源(小微企业)达标之后,通常还要求第二还款来源(抵押或担保)。小微企业由于资金实力比较薄弱,往往难以满足此类要求。三是违约风险相对较高。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率为2.75%,比大型企业高1.7个百分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贷款的不良率更高,收益难以覆盖风险。四是小微信贷不具备规模效应,审核成本高。假设单笔信贷业务所花费的审核成本相对固定,那么单笔信贷规模越大,单位信贷资金的审核成本越小。由于单个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较小,银行为其提供贷款的审核成本相对较高。

(二)供给层面:小微金融供应商的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目前,小微企业主要从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及民间借贷等渠道融资,其中银行是最重要的渠道,但其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大型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难以满足小微企业对于资金“短、小、频、急”的需求。二是发放给小微企业的贷款期限多在1年以下,与小微企业平均2~3年的投资回报期并不匹配。三是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普遍上浮较大。据部分城市中小企业反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一般会比基础利率上浮30%~45%,且附加费用繁杂,导致小微企业最终融资成本一般在15%以上。四是银行对小微企业不良率的容忍度较低,特别是在当前信用违约事件频发的背景下,银行出于风控考虑对小微企业的惜贷情绪较强。

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资金互助社等具有金融服务牌照的机构在解决小微企业分散、短期的资金需求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其提供的融资利率偏高,有的甚至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如表1所示,近年来虽然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绝对值有所下降,但相对短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倍数变化不大甚至还略有上升。其中,小微贷款公司利率是基准利率的3倍多,而典当行、担保公司要求的利率最高(基准利率的5倍多),只有农村互助会互助金的利率较低。

表1 贷款基准利率与小额贷款公司等融资利率差异(单位:%)

2014年一季度2016年一季度2018年一季度

短期贷款基准利率6.004.354.35

小额贷款公司利率18.4016.5115.61

典当行、担保公司利率26.4525.9923.11

农村互助会互助金利率11.3911.6013.93

数据来源:Wind、温州指数

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体系以外的融资形式,也是小微企业获取资金支持的一大渠道。传统上,民间借贷大多发生在借贷双方都比较熟悉的领域内。而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民间借贷突破了传统地域上的限制,将更广泛空间的借贷双方连结在一起。不同规模的P2P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据统计,P2P网贷平台数量已由2014年1月的657家增长到2018年6月的1800多家,巅峰时曾达到3400多家。P2P 网络借贷在撮合小微企业和资金供给方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隐患——不少网贷平台管理不规范甚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随着监管趋严,网贷行业“爆雷”不断,投资者避险情绪上升,P2P平台普遍面临赎回压力,短期内难以向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严监管政策给小微企业融资也带来一定压力。受2017年以来严监管政策影响,以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为代表的影子银行大幅收缩,部分依赖影子银行提供资金的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资质较差,在此形势下难以寻求到表内信贷支持。2018年以来,影子银行规模每月下降2000~3000亿元(见图1)。受此影响,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持续下降,2018年6月同比增速仅为9.8%,表明金融体系向实体经济提供资金的环境偏紧,而小微企业首当其冲会受到影响。

图1 影子银行体系大幅收缩

数据来源:Wind

(编者注:1.蓝色图例改为“新增委托贷款与信托贷款之和(左轴)”“委托贷款与信托贷款存量之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右轴)”;2.在左轴上方加“万元”)

促进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实践及其影响机理

(一)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国际经验借鉴

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个世界性难题,近十年来各国央行也在探索破解这个难题的办法。

1.欧洲央行

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欧洲央行采取了常规与非常规的货币政策行动以支持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其中常规货币政策包括降低所有主要利率,非常规货币政策包括固定利率全分配模式的再融资操作、提高再融资期限、抵押品扩容、降准及各种资产购置计划等。

2.爱尔兰中央银行

爱尔兰中央银行在2016年发布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新规定,要求贷款方必须为中小企业借款人提供更高的申请流程透明度,如果拒绝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需书面说明理由;等等。

3.马来西亚国家银行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以立法形式将普惠金融列为央行的主要功能之一,将“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纳入金融部门蓝图中,并倾心打造小微企业融资生态系统的五大支柱,包括金融基础设施、融资和担保计划、金融信息与救济通道、债务化解机制和宣传推广渠道。其中,金融基础设施包括小微服务章程、融资担保项目与征信系统,用以帮助小微企业更便捷地获得融资;融资和担保计划包括以较低的利率向目标企业(受金融危机和自然灾害影响、绿色和新兴行业)提供应急资金;金融信息与救济通道主要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息与咨询服务;债务化解机制主要用于帮助陷入财务困境的小微企业进行债务重组、避免违约;宣传推广渠道主要是向小微企业提供关于融资来源、援助和资格要求方面的培训。此外,鼓励小微企业使用电子支付系统来提高生产效率,并作为信用担保公司的大股东督促其为无抵押品的优质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这些努力取得了成功,2003—2013年马来西亚中小微企业融资额增长了160%,同时不良贷款率由14.5%下降到3.8%。

(二)我国央行促进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实践

1.创新性地运用多样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小微企业的发展关系到我国经济增长的长期活力,直接影响社会就业、民生等关键领域,其融资困局的解决有利于理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自2017年以来,人民银行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通过灵活运用多样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并创新性地在总量货币政策中嵌入了结构性调整功能,引导市场资金流向小微企业等薄弱部门(见表2)。

表2 人民银行支持小微企业信贷的相关政策

时间事件内容

2017/09/30发布《关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决定2018年对在普惠金融领域(小微企业和“三农”)达标的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

2018/01/25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全面实施释放资金约4500亿元,在补充银行体系中长期流动性的同时引导资金流向小微企业

2018/04/25降准置换中期借贷便利(MLF)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释放增量资金约4000亿元,大部分增量资金提供给与小微企业融资相关性更高的城商行和非县域农商行

2018/06/01扩大MLF担保品范围将不低于AA级的小微金融债,优质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MLF担保品范围

2018/06/24宣布定向降准支持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释放的资金中有约20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相关银行开拓小微企业市场,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并强调金融机构使用降准资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情况将纳入MPA考核中

2018/06/25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提出8个方面、23条改进优化小微金融服务、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和精准度的政策措施,推动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及降低融资成本的目标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2.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政策的作用机理

人民银行出台的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密度大、力度强、创新多,笔者对其进行了梳理,并探讨其运行的机理。

一是利率。现代中央银行一般通过调控短期利率,利用利率期限结构向中长期利率传导,进而影响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与发达国家央行不同,我国央行主要通过贷款基准利率影响银行的贷款利率,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浮动一定比率。由于民间金融是正规金融的替代市场,因此小微企业的民间融資利率往往与银行贷款利率变动方向一致。笔者通过分析2012年9月—2018年6月温州地区民间融资综合利率与央行短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现二者相关性高达0.87,因而以降低贷款基准利率为代表的宽松货币政策一般会使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降。但同时需推动银行资金供给曲线向右移动,否则仅仅将贷款利率压低至均衡水平之下只会使小微企业面临的信贷配给问题更为严重。这是因为,在较低贷款利率水平下,一些效率较低的大中型企业也能够承担这种利息成本,且具有政府隐性担保并能为银行创造中间业务收入,也是银行争取的优质客户,因而在信贷额度一定的情况下银行可能更倾向于给这些企业提供贷款,从而加剧小微企业信贷配给问题。对此,需要在降低贷款基准利率的同时,放宽对银行信贷规模的控制,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在不存在或较少存在信贷配给的情况下,降低利率有利于增加小微企业信贷量,而提高利率的效果则相反。

二是定向降准。定向降准是近年来实行的新型货币政策工具,既增加了市场流动性又能引导商业银行向“三农”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可谓一举两得。自2014年我国首次实行定向降准政策以来,又进行了多轮定向降准,在引导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上取得一定成效。2018年3月末,我国金融机构超储率仅为1.3%,处在历史较低水平。在此背景下,降准所释放的流动性能改善商业银行的资金面,降低其资金成本,很具吸引力。而商业银行享受定向降准的要求是必须满足央行规定的小微企业贷款投放要求,这为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提供了较大激励。如图2所示,2014年2—4月、2015年2—10月和2017年9月是定向降准的密集时段,在央行宣布或实行定向降准之后,小微企业信贷增速相对于大型企业出现上升,说明定向降准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从各类银行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占比也可以看出定向降准对于银行的激励作用。由于定向降准更多惠及城商行和农商行,因而这两类银行在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上表现得更为积极。如图3所示,受定向降准影响,城商行和农商行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占比由2015年一季度的约20%分别上升至2018年一季度的23.2%和26.3%,上升了3.2个和6.3个百分点,而国有商业银行所占比重由35%下降至31.3%,股份制商业银行由22.9%下降至18.2%,分别下降3.7个和4.7个百分点。

图2 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贷款余额增速之差

注:作者对数据进行了变频调整

数据来源:Wind

(编者注:请在左轴上方加“%”)

图3 各类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所占的比重

数据来源:Wind

在經历了数次降准、增量操作中期借贷便利(MLF)之后,当前银行体系的超额储备已较为充足,但如何保证降准资金真实流向小微企业是央行和相关监管部门需密切关注的问题。由于银行在获得资金后有将资金贷给盈利更高部门的冲动,若要确保降准成效,需强化对资金流向的考核,保证小微贷款统计指标的真实可靠,并尽量放大降准资金创造小微贷款乘数的能力。

三是再贷款政策。近年来,我国外汇占款增长缓慢,不能满足存款不断增加所引致的对新增基础货币的需求,使得再贷款的重要性重新提升。当前我国再贷款工具种类较多,除一般再贷款外,还创新推出了常备借贷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等工具。传统上,MLF并无结构性调整功能,但近期央行扩大了其担保品范围,使得MLF具有了结构调整的功能,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激励银行增配较低评级的信用债,降低信用利差,引导资金流向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其他一些再贷款工具近年来也发挥着较大作用,比如支农与支小再贷款便是向金融机构发放的专门用于发放“三农”和小微信贷的再贷款。这种定向调控的再贷款政策能缩短货币政策传导链条,从而更精准地实现货币政策目标。今年6月25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要求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聚焦单户授信在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再贷款政策支持小微企业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此外,再贷款通常需要抵押品,而被纳入抵押品范围的资产流动性将会提升,流动性溢价将下降,使之更受金融机构追捧。将小微企业债和小微企业贷款纳入MLF合格抵押品范围,将增加金融市场对小微企业债和小微企业贷款的青睐,有望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MPA是构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的重要举措,能弥补货币政策在实现金融稳定目标上的不足。MPA的评估结果与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资格等挂钩,对商业银行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信贷政策执行情况是MPA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中的信贷政策评估与央行资金运用评估均涉及对小微企业贷款的考核。《意见》要求改进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权重,这将更好地督促银行将资金贷给小微企业。

政策建议

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除货币政策之外,还需要宏观经济政策继续协同发力。

第一,合理把握去杠杆的节奏和力度,防止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骤然变紧。过去几年我国影子银行体系大幅膨胀,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积聚了不少风险,但也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如果金融监管政策收得过快过紧,可能引发小微企业的流动性危机。

第二,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议整合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部门的企业运作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减少金融机构在授信过程中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货币政策所释放的资金能够顺畅地传导至小微企业。

第三,鼓励发展金融科技,甄别真正优质的小微企业。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能帮助商业银行解决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风控难等问题,助力其开拓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例如,中国平安旗下的金融壹账通可将银行和中小企业连接起来,借助大数据风控模型、微表情等技术,部分解决了中小企业无抵押物、无审核过的报表、可持续盈利能力存疑等导致银行恐贷、惜贷的难题。

第四,协同发力,综合施策。对于小微企业风险较高、资金实力较弱等问题需要综合施策。建议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降低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增加对小微企业的补贴力度,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今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有利于激励金融机构发放小微贷款,降低小微信贷利率。此外,财政部联合20家机构共同组织发起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并加快出资到位、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也是多部门协同发力的举措。在相关部门政策合力下,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有望更好地得到解决。

注:1. 参见人民银行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作者单位:孙超 长江证券固定收益总部

罗琦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

责任编辑:印颖 罗邦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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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琦 孙超

小微企业融资财政政策论文 篇3:

新常态下统筹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再上新台阶

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5年第9期

在监管持续引导和激励下,银行业将服务小微企业与自身战略转型相结合,主动求新求变,探索出一条银企共赢的商业可持续之路。面对经济增速换档的新常态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使命,监管部门、银行业和有关各方需直面挑战,把握机遇,进一步增强共识,凝聚合力,在国家普惠金融战略的整体框架下,统筹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做深、做实、做长远。

服务小微企业,是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涵,也是银监会始终坚持的监管方向。自2006年起,银监会设立办公室,专职负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相关的政策制定与监管推动。2015年初,银监会普惠金融部正式组建,在国家普惠金融战略的整体框架下,统筹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前后整整十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一步一个脚印,走向常规化、专业化、制度化。十年磨一剑,在监管持续引导和激励下,银行业将服务小微企业与自身战略转型相结合,主动求新求变,探索出一条银企共赢的商业可持续之路。面对经济增速换档的新常态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使命,监管部门、银行业和有关各方需直面挑战,把握机遇,进一步增强共识,凝聚合力,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做深、做实、做长远。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呈现新面貌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在拓展经济发展空间、促进创业创新、保持就业稳定、稳固民生基础方面的重要意义不断突显,小微企业融资状况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话题度”持续升温。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集中部署,构建多方联动、共同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工作格局。政策“组合拳”发挥出“1+1>2”的聚合效应,使得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面貌焕然一新。

政策上下协同,“组合拳”力度空前。中央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两年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作出专门要求,提出要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之树,要使“草根”创新蔚然成风。2013年8月,国务院首次就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印发专门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布置任务分工。相关部门密集出台文件,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核销政策等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多地政府也立足本地实际,积极制定财政奖补激励办法,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完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体系,有力地改善了当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微观环境。

监管持续发力,正向激励效果明显。银监会坚持正向激励的监管导向,通过信贷投放、机构建设、贷款服务、监管指标设置、金融债发行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激发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银行业在信贷总量、业务结构、机构体系、服务模式上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信贷总量稳步攀升,贷款可获得性显著提高。2009-2014年,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连续6年实现了增量、增速“两个不低于”目标。为引导银行业更加注重贷款服务质效的提高和覆盖面的扩大,银监会于今年年初提出“三个不低于”的工作目标,从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维度,更加全面地考察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截至6月末,全国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过22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超过15%,高出各项贷款增速3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151万户,较上年同期增长近9%;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超过91%,较上年同期高出3个百分点,实现了“三个不低于”目标。

二是业务结构全面优化,服务模式不断创新。越来越多的银行将小微企业作为战略转型的重点和业务拓展的蓝海。截至今年6月末,全国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超过23%,较2010年末上升近4个百分点。传统上金融服务较薄弱的西部省份,近年来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批发零售、租赁、商务服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文化娱乐等立足实体、服务民生、致力创新的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在各类行业中长期位列前茅。

针对小微企业客户的生产经营特点,银行业开展了灵活多样的创新。集约化、规模化服务的“信贷工厂”模式,知识产权、农村“三权”、股权等新型抵质押方式,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还款方式创新产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互联网服务终端,商圈、产业链、电商平台等客户拓展和信息搜集渠道的涌现,有效满足了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也反映出银行自身经营管理的变革与进步。

新型业态崛起,同业合作日益深化。近年来,活跃的民间融资活动和大量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的应用,为银行体系之外的新型金融业态的发展提供了深厚的土壤。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P2P网贷公司等融资中介机构蓬勃发展,丰富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载体,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选择。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主体参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也使得深化同业合作成为大势所趋。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业务为代表的银保合作服务小微企业的模式已在全国多个省市推广。率先试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宁波市,5年来累计承保贷款近60亿元。银行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保证基金的合作也不断深入。许多银行还在积极探索与创投、私募、天使资本、券商、信托等投资和中介机构的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力图打造涵盖小微企业发展各个阶段的全流程服务链。

新常态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新挑战

当前我国经济金融环境复杂多变,新常态下经济增速换档,产业结构调整,创业创新孕育的新经济增长点,催动小微企业群体进一步分化等,为“融资难,融资贵”增加了新的不确定因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数量增长、包括直接融资在内的市场竞争加剧以及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倒逼效应,迫使银行加速战略转型和内部机制体制改革。综观全局,对于多种因素交织下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银行业、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都需要面对新的挑战。

一是银行客户管理能力的挑战。经过经济新常态下的大浪淘沙,小微企业加速优胜劣汰。部分不符合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属于产能落后淘汰的小微企业生存将更加困难,市场对优质小微企业客户的竞争也将更加激烈。对于雨后春笋般出现的新兴产业小微企业,银行如何评价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判断其融资能力与风险,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明确定位、细分客户、识别需求、精准营销,是银行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必修课。

二是银行科学定价能力的挑战。随着小微企业发展状况的分化,银行业旧有的一味依靠“人海战术”和不加区别的“高利率覆盖高风险”的粗放路子已难以为继。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改革、银行存款分流、存贷利差收窄的形势下,资金沉淀比例低、派生存款少的小微企业贷款成本相对更高,银行业必须探索如何将信贷资金更科学、高效地投放给更多的小微企业。利率定价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将决定银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走多远。

三是银行综合化服务能力的挑战。优质小微企业的发展必然伴随着融资需求的多元化、复合化,也必然会吸引资本市场和各类新型投融资机构的目光。对这类小微企业,仅仅提供贷款服务显然是不够的,银行必须在综合化服务上做文章。一方面,要从单一的贷款服务向整合融资、理财、支付结算、财务规划等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转变,深度契合客户需求。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跨行业合作,在信用信息共享、融资增信、直接与间接融资对接等方面,不断完善合作模式,整合金融资源,提高服务效率。

四是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挑战。受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深入推进的影响,加上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小微企业困难加剧,信用违约事件频发。特别是2014年以来,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呈上升趋势,个别小微企业出现恶意逃废债行为。对此,一些银行事前前瞻性不足、事中“一刀切”断贷、拒贷、事后化解和处置不力,反映出风险管理制度、理念、技术的全面改进尚任重而道远。只有夯实风险管理的基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才成为可能。

五是监管部门持续强化监管激励的挑战。自2005年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以来,银监会连续十年出台监管文件,构建和完善了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框架。面对新常态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同时,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激励的力度和精确度,更加有的放矢地引导银行业服务向小微企业倾斜,是监管部门下一步需要研究的重点。

六是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协调机制的挑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监管、财税、司法和相关产业主管部门等共同拿出有效的政策手段,持续改善金融环境。现有的各类扶持政策已初成体系,但客观来看,协同性和衔接度还有待提高。加强部际协调,聚焦薄弱环节,强化信息共享,发挥政策合力,将是有关部门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继续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新举措

在改革步伐坚实迈进、政策利好不断释放的当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虽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但天地广阔,大有可为。应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监管引领,推动金融创新,打造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的服务体系,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迈上新台阶。

深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其中浓墨重彩的一笔。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规划形式明确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地位,突显了中央对此项工作长抓不懈的信心与决心。

在宏观战略层面,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特别是在中央提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为创业创新提供了源源不竭的动力。加强金融服务,助力“铺天盖地”的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银行发展层面,近几年的实践已经证明,拓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是银行业提高发展效率、转变盈利模式、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风险承受能力的有效途径。随着金融业深化改革的推进,金融“脱媒”趋势日益明显,银行业务结构、收入结构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仅符合国家和社会利益,也符合银行业自身战略转型的需要。一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绩突出的银行,已经在这方面树立了成功的范例。

在工作方向层面,应当坚持“商业可持续”的基本方向。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归根结底是金融活动的一部分,是银行按市场规律办事的理性选择。因此,监管的引导激励和政府部门的各项扶持政策,都应当着眼于调动银行的内在积极性,建立成熟稳定的商业运营模式,用市场化手段实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政策目标,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为一项薪火相传、永续发展的事业。

强化正向激励的监管引领。强化监管引领是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重头戏。今年以来,银监会连续印发监管意见,加强正向激励,狠抓政策落地,着力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在信贷投放方面,继续坚持“三个不低于”目标,要求银行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并积极应对新常态,出台新举措,为小微企业“雪中送炭”。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小微企业,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不得因其暂时的经营困难而抽贷、断贷。

在资金来源方面,继续支持商业银行发放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要求对发债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常态化推进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优化信贷结构,盘活贷款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释放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小微企业。

在监管指标方面,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拓展中小银行投放小微企业贷款的空间。对小微企业贷款继续执行差别化的风险权重,降低资本占用。

在内部管理方面,允许银行根据自身风险偏好、风险管理水平和各地经济金融环境,对其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设置差异化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目标,并与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挂钩。对银行管理层和信贷从业人员近亲属参与经营民间融资机构严格实行履职回避制度,斩断银行内部借不合理的“搭桥”融资牟取私利的链条。

鼓励银行业全面推进金融创新。创新是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活力源泉。银行业要系统总结既有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办法,结合新政策、新技术,继续开拓创新,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

在信贷技术创新方面,要主动引入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改造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将以往个体信贷人员通过传统手工作业积累出的客户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并辅以外部的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深入挖掘客户资源,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扩大覆盖面。

在贷款模式创新方面,要认真落实监管政策要求,推广无还本续贷、循环贷等创新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的产品和服务。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自主决定将创新还款方式的范围扩大至其他类型企业的贷款,以助推企业普降融资成本,缓解小微企业“融资贵”的突出问题。

在风控手段创新方面,要充分利用政府、社会及其他金融部门的资源,多渠道缓释小微企业风险。如,加强同业联动,探索贷款保证保险、贷款担保责任保险等新型风险分担方式;与政府、商会组织的应急转贷资金做好衔接,帮助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渡过资金周转难关;推动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助保金、信用保证基金、风险缓释金等,缓解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难题等。

健全多元互补的融资体系。多元化融资体系是增强对小微企业金融供给的支撑点。间接融资占比过高、直接融资渠道发展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因素。对此,既要不断完善银行业机构体系,也要着力实现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互补发展。

在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方面,应以促进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小微企业发展为重点,建立小额、便捷、灵活的投融资机制。加快完善“新三板”,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积极稳妥开展股权众筹试点。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逐步扩大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的发行规模。进一步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向小微企业。

在完善银行业机构体系方面,银监会将继续坚持差异化导向。推动银行业下沉网点,建设小微支行、社区支行,重点向小微企业聚集和金融服务薄弱地区扩大机构覆盖面。按照《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全面启动民营银行受理工作,着力引导民营银行创新差异化、特色化的经营模式。鼓励银行在集团内部或与外部创业投资机构探索投贷联动模式,向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培育创业生态系统。研究探索通过金融子公司、事业部等新型载体开展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等创新前沿业务。

在发展新型融资机构方面,将抓紧制定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P2P网贷公司的监管制度规范,引导这几类融资中介机构服务实体、规范经营、科学创新、管好风险,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域成为银行业体系的有益补充。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银行业运行都将处于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期。值得欣喜的是,坚持服务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已成为中国银行业发展前进的共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更为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了行动纲领。银监会将继续加大监管引领和激励力度,推动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制度环境,让更多的金融活水,浇灌小微企业茁壮成长,遍地开花。(作者李均锋系中国银监会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主任。本文原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5年第9期。)

作者:李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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