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能力行政法论文提纲

2022-09-14

论文题目:共享经济下的行政法治理研究

摘要:共享经济的出现给行政法治理带来了挑战。正是由于共享经济的创新特征,不仅包含美好的社会共享理想,也给现实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共享经济下,我国的政府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及其效率得以提升。然而,共享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一种新业态,同样会出现扰乱竞争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市场失灵问题,政府有必要进行合法且适度的干预,遂引发出行政法治理式也面临着是否需要革新治理,以应对共享经济以及如何治理它等诸多问题。引言部分主要引出新时代行政法治理制度变迁的文章主题。这一主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提出问题。行政法的制度滞后性、公共行政变革下干预行政与给付行政法治关系的调整以及现代行政法治理论创新等问题的出现,促使以共享经济的视角来研究行政法治理的相关问题。第二,已有研究成果的综述。研究现状是对已有研究成果的归纳与概括,虽然其对该制度的形成与内容的相关的研究成果不少,但是新时代中有关行政法治理的问题仍旧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在现有研究成果与诸如共享经济等新事物的影响之间形成该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的空间。第三,论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行文思路主要为确定以共享经济的视角研究行政法治理的革新,并反哺行政法治体系中相关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在这一思路下,运用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本文的正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章旨在提出问题,即共享经济及其带来的行政法治理革新问题,首要之举是明晰共享经济的内涵、特征及种类,接着缕陈共享经济的风险及积极效用,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共享经济对行政法治理提出的各种挑战。当下,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经济模式,在我国得以迅猛的发展,它彰显出经济性、科技性、公共性等特征,遂可以将其分为市场再分配、产品与服务提供、协同生活方式等类型。共享经济作为新的发展业态和商业模式,其潜在的风险,表现为平台法律地位不明、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信息反馈和信任机制存在缺陷等,这些风险无形中增加了对其的认识与治理的难度。不过,虽然有上述风险,但共享经济也有积极的效用,诸如有助于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辅助公共服务的供给等,因此,共享经济是承载提升政府监管、改善公共服务的新兴载体或实现路径,是法治政府助推给付行政法治的“原动力”。与此同时,共享经济下的行政法治理至少遇到了以下五大困境,表现为:一是治理理念上存在不当监管和不足监管;二是治理目标上缺乏整体规划;三是治理主体方面则表现为监管体制无法适应互联网的融合环境,四是治理行为也出现选择性执法现象;五是治理效果适得其反。究其原因在于客观上对共享经济的行政法治理上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创造性破坏,而在主观上也未充分兼顾共享经济的特殊性。第二章探讨共享经济对行政法治理模式的影响。这一影响主要反映在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两大职能上,其中,共享经济对政府监管的影响,可以归纳为监管对象的多重身份、监管主体的多向性、监管方式的突破性等层面,为此就相关的司法案例及其司法审查的双重模式等作了相应的实证分析。共享经济对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则落实在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方式等因素构成共享经济从商业领域推广到到公共领域广,这一拓展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正当性和可行性。故为此做了一定分析以全面剖析这种影响。第三章阐释共享经济下的行政法治理路径选择。先分析了共享经济下行政法二元治理路径的动因与目标及其任务,尔后指出共享经济下行政法二元治理路径的理论与方法。选择行政法二元治理路径的动因在于行政法一元治理的局限性、共享经济的创新性以及司法智识提供的理性指导等均助推了治理转型,为此行政法二元治理路径目标在于实现治理的社会化和治理的法治化,由此确立了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行政效率、实现行政民主、减少行政纠纷等行政法二元治理路径的诸多任务。而共享经济下行政法二元治理路径的理论与方法则具体体现为现代服务型政府理论、给付行政法治论、行政行为形式论合作治理论。鉴于此,共享经济下行政法二元治理路径的改革要点,可以归纳为理念与原则的更新、主体与责任的制度构建、行为与模式的规范体系等方面。第四章探索共享经济下的政府监管问题。具体制度构建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即政府监管理念和原则的更新、监管主体多元化以及监管工具多向度等。政府监管理念和原则的更新关键在于理念、原则的转变,并确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助推理念、分级分类监管理念以及协调原则、辅助原则、预防原则及比例原则等子原则组成的包容审慎原则。在监管主体多元化问题上,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甚至消费者在结构、功能等层面的互补性决定了多元协同合作治理的路径。探索社会组织的持续成长和发展、市场的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需要在政府、平台即参与者之间重新分配治理权力和责任。与此同时,监管工具呈现出多向度,特别是共享经济的发展在打破监管体系的同时,监管方式和工具也随之发生变化。在选择监管工具时,不仅要考虑监管工具在不同监管主体上的配置,还需要考虑不同监管工具之间的协调与融合程度。其中,算法监管机制主要是利用平台的数据收集、分析能力来评估、防控风险并保障隐私和信息安全。而人群治理机制则主要发挥用户、人群的反馈作用达到监管效果。声誉机制源于平台对自身声誉的危机管理,行政机关运用声誉管理工具来补救和修复相应危害后果。第五章探索共享经济下公共服务供给的模式。当前,我国公共服务供给非均等化是公共服务供给面临的一大难题。共享经济下公共服务供给的风险在于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治理方式的选择与工具运用的正当性以及效率标准下公民权利被侵害等风险。鉴于此,以合作治理的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共享机制的发展,如公共服务权力谱系的重塑、强化行政协议治理责任、公共产品的供给、行政补贴的提供等等,不一而足,以充分彰显公共性根本,实现公共权力的有效共享。结语部分简明扼要地指明了共享经济对行政法治理创新提出了新要求,即应当摒除单向性的行政机关模式,以治理理论为背景和理论指导,打造共享经济下的行政法治理模式为双向性的二元治理。

关键词:共享经济;行政法治理;政府监管;公共服务;协同治理;权责配置;合作行政

学科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

三、研究现状

四、核心概念及研究范围

五、研究思路和方法

六、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共享经济及其对传统行政法治理的挑战

第一节 共享经济的内涵

一、共享经济的兴起与特征

二、共享经济的类型

第二节 共享经济的潜在风险及积极效用

一、共享经济的潜在风险

二、共享经济的积极效用

第三节 共享经济对传统行政法治理的挑战

一、共享经济下行政法治理的困境

二、共享经济下行政法治理困境的产生原因

第二章 共享经济对行政法治理的影响

第一节 共享经济对政府监管的影响

一、监管对象的多重身份

二、监管主体的的多向性

三、监管方式的突破性

四、相关的实证分析

第二节 共享经济对公共服务的影响

一、共享经济从商业领域拓展到公共领域的必要性

二、共享经济从商业领域拓展到公共领域的正当性

三、共享经济从商业领域拓展到公共领域的可行性

第三章 共享经济下的行政法治理路径选择

第一节 共享经济下行政法二元治理路径的动因与目标

一、选择行政法二元治理路径的动因

二、行政法二元治理路径的目标

三、行政法二元治理路径的任务

第二节 共享经济下行政法二元治理路径的理论与方法

一、现代服务型政府理论

二、给付行政法治论

三、行政行为形式论

四、合作治理论

第三节 共享经济下行政法二元治理路径的改革要点

一、理念与原则的更新

二、主体与责任的制度构建

三、行为与模式的规范体系

第四章 共享经济下的政府监管

第一节 政府监管理念和原则的更新

一、共建共治共享理念

二、助推理念

三、分级分类监管理念

四、包容审慎原则

第二节 监管主体多元化

一、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二、监管主体之间的权责配置

第三节 监管工具多向度

一、算法监管机制

二、人群治理机制

三、声誉机制

第五章 共享经济下的公共服务

第一节 共享经济下公共服务供给的风险

一、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风险

二、供给方式的选择与工具运用之正当性风险

三、效率标准下公民权利被侵害之风险

第二节 合作治理促进公共服务共享制的发展

一、公共服务权力谱系重塑

二、强化行政协议治理责任

三、公共产品供给

四、行政补贴提供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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