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经营性企业)
餐饮服务的种类有2种,分为产生油气和未产生油气的餐饮企业:
特大型饭店:3000平方米以上或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的餐馆(不含1000座),食品处理区域与就餐经营场所面积比例1:3 大型饭店:500-30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在250到1000座以上的餐馆(不含250座),食品处理区域与就餐经营场所面积比例1:2.5 中型饭店:150-5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在75到250座以上的餐馆(不含75座),食品处理区域与就餐经营场所面积比例1:2.2 小型饭店:150以下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的餐馆(含75座),食品处理区域与就餐经营场所面积比例1:2 饮品店(甜品店),茶馆,酒吧,咖啡店等 办理程序:
一、 提前服务咨询
由申请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具体详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规范设计图纸,规定时间。由办理人员统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确认,确认后按图施工。
二、 申请提交材料:
1、申请表(餐饮服务许可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厨房布局图以及经营场所(标明面积、设施位置等)
5、场所证明(由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统一模式的填写证明材料,见附件)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见附件,不同的饭店用不同的管理制度)
7、A、B、C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正反面(即食品安全管理员、分管食品安全的单位负责人、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办理地址:共和新路2623号317B室,电话66312127
8、 任命书(若法定代表人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B证则不能担任分管食品安全的单位负责人,法人需要出具任命书,任命持B证的人员为食品安全负责人,模板见附件)
9、环保部门审批意见书(产生油气的餐饮企业,如未产生油气的餐饮企业使用承诺书)
10、 餐厨垃圾协议
11、 废弃油脂回收处置协议
12、 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区市场监督局提供统一模式的填写委托证明材料,见附件)
13、 油水分离器购销合同,购货发票,合格证,检测报告,如不是生产单位还需提供有效的授权书。(饮品店、甜品店、不产生废弃油脂的小吃店无需提供)
14、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5、食品供货合同、供货单位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二篇:如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自2015年十月新的食品安全法发布以来,国家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加强管理,对于餐饮行业监管更加集中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实现政府机关的高效工作。从事餐饮行业的个人和群体都应该积极服从国家相关法律约束,对食品的安全负责任。以下是关于如何办理餐饮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相关内容。
A需提交材料
申请资料包括: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二)预先核准名称的证明。
(三)餐饮服务场所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B.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领取《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发放《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审查:办理窗口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决定:政府机构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5、许可证颁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注意: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临时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国家对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手段。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相关部门已经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篇: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须知根据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本须知载述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一般规定,凡申报餐饮服务许可证者,请仔细阅读,申请者务必按本须知的规定进行办理。许可收费:不收费许可时限: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至做出行政许可总时限20个工作日管辖范围:
1、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须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2、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可选择向市或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3、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的企业须向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申办。许可程序
一、受理条件:
(一)新申请办证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 申请报告书(包括投资金额、经营面积、人员数量、企业性质等单位基本情况,周围环境条件的说明,申请许可生产经营食品的具体项目)、资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2、 法人代表/负责人资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餐饮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
4、 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 经营场所(包括仓库)产权或租赁合同;
6、 餐饮服务管理组织名单;
7、 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度,餐饮服务检查考核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采购索证制度,餐饮用具、容器、设备及餐具清洗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及凉菜制作管理制度、 配餐管理制度、裱花及烧烤制作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留样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8、 项目位置图、平面布局图(卫生设施布局、各功能分区平面图),平面布局图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分区名称;
9、 卫生设施的配置情况(数量、配置位置图),或消毒设备清单;
10、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从业人员花名册,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健康证号,发证日期)
11、 餐饮服务场所杀虫灭鼠计划或合同;
12、 合格的餐具检测报告;
13、 环境卫生评价报告书;
14、 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二)换证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申请报告书、资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2、《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餐饮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即从业人员花名册(内容同上);
4、餐饮服务许可证正本原件;
5、餐具检测报告(一年至少两次);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结构代码复印件;注:餐饮场地、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空调系统和给排水系统等有改动的,须提供改动后的相关资料。
(三)变更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书、资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2、《许可项目变更申请登记表》;
3、餐饮服务许可证正本原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5、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应该提供的相关资料;注:地址变更的,应按“新申请办证”程序进行申请办理(申报材料原已提交过且未变动,不需重复提交)。
(四)补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补证申请报告书、资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2、原证作废公告(媒体公开)。
(五)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资料必须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或复印,并每张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负责人)逐页签名;
2、表格填写的内容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用涂改液涂改,不得空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3、按提供资料的顺序编写目录清单并装订,并注明其序号、名称页数和页码;
4、《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前提前30天书面提
出申请办理换证;
5、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过程中,我所卫生监督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要求申办者补充相关材料。受理标准:符合申请资格且资料齐全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于收到材料当日予以受理,填写审批流程表,给予申办人受理通知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由卫生许可科受理人员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时限:2个工作日
二、审核审核标准:1.《食品卫生国家标准汇编》(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标准处编1995,1999, 1992, 1997)及《食品卫生标准使用手册》;
2.《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3.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4.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
5、《福建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手册》;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其他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书面材料和现场监督情况核对审查标准,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查意见后转复核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对企业选址和生产用房按标准进行审核,填写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和意见书。符合标准的,由现场监督员当场出具“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并填写审批流程表,将材料一并移交复核人员.不符合标准的,由现场监督员当场出具“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申办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在此期间申办人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反者按无证经营予以处罚),整改完提交整改报告及验收申请书,监督员接到整改报告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核,经监督员复验,合格者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并填写审批流程表,将材料一并移交复核人员。仍不符合者,依据两次“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作出审核不合格的意见,并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署“不同意”。填写审批流程表,与申办资料一并移交复核人员。时限:7个工作日
三、复核复核标准:同审核标准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审核人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送审定人。不同意复核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退受理人员。时限:3个工作日
四、审定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复核人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复核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不同意复核意见的,应与复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退受理人员。时限:5个工作日
五、核发工作标准:
1、经同意的,制作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同意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2、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岗位职责及权限:据许可决定,对准予许可的,制作、登记、核发“卫生许可证件”。对不准予许可的,将《不予许可决定书》登记后通知申办人,并将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进行归档。
第四篇: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指南程序材料
餐饮企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要求及程序指南
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范围
1、仅限于餐饮服务单位。
2、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
3、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3、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
4、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
5、国家局《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六大类)
6、国家局《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第四条第二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将新出现的餐饮服务经营方式归入已有业态;确难以归入的,可新设业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一类: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第二类: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第三类: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第四类:建筑工地食堂;
第五类: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第六类:中央厨房。
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需要的材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或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地)合法使用有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且租期应在一年以上);
4.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5.餐饮服务单位管理组织设置情况,遵守法律法规承诺书;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材料及体检健康合格证明;
8.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制度;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清洗消毒管理制度;人员卫生、培训、健康管理制度;加工操作管理制度;餐厨垃圾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处理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所需的其他管理制度。
9.自备水源的需提供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10.特大型、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工地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证明材料;
(2)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包括但不仅限于食品和食品原料验收操作规程,食品贮存操作规程,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操作规程,专间操作规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处理规程);
(3)环境卫生自查计划;
(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需提供:
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包装合格证明;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1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的材料规范性
除图纸外,应当使用A4纸打印或碳素笔书写,逐份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是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四、申请材料交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通知。
1.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
2.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告知其向有关部门申请 。
3.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内容盖章确认;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现场审查
六.审查合格发证
第五篇: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材料及说明
一、 办理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适合:新开的饭店、无证或过期经营的饭店)
1. 首先需要下载或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两份 2. 需准备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两份
3. 需准备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两份(厨师和服务人员都需持有健康证)
4.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两份(去工商局办理),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5. 饭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6. 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如房屋属于乡镇大队,让其开出证明)
7. 生活饮用水安全监测报告。(如使用自来水,只需拿收水费单据复印件两份,如自己打井使用的地下水,需拿地下水样本去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水质检测报告,如果可以使用,就拿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两份即可)
8. 需自己制作食品加工流程图、地理位置图、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示意图。(示例见 附件“许可申请范本”)
9. 准备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示例见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若干管理制度及要求” )
10.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示例见 附件“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1. 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声明。 12. 需准备现有的未过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两份. 13. 各饭店根据自己饭店类型选择相应的规章制度。
二、 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已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且未过期限)
1. 首先需要下载或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两份 2. 需准备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两份
3. 需准备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两份(厨师和服务人员都需持有健康证)
4.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两份(去工商局办理)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5. 饭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6. 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如房屋属于乡镇大队,让其开出证明)
7. 生活饮用水安全监测报告。(如使用自来水,只需拿收水费单据复印件两份,如自己打井使用的地下水,需拿地下水样本去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水质检测报告,如果可以使用,就拿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两份即可)
8. 需自己制作食品加工流程图、地理位置图、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示意图。(示例见 附件“许可申请范本”)
9. 准备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示例见 附件“许可申请范本”) 10.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示例见 附件“许可申请范本”) 11. 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声明。
12. 各饭店根据自己饭店类型选择相应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