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务员交通补贴

2023-02-05

第一篇:广州市公务员交通补贴

关于广州地铁亚运交通补贴的调查报告

浅谈广州亚运会的经验教训

——以“广州市政府取消免费公共交通改行交通补贴”的调

查结果为研究范本

2010年11月

中山大学“Dream”社会调查小组

浅谈广州亚运会的经验教训

——以“广州市政府取消免费公共交通改行交通补贴”的调

查结果为研究范本

一、 调查背景

为了迎接第16届广州亚运会的到来,广州市政府11月27日发布消息称,在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期间推出十大惠民项目,“亚运惠民项目”包括:放假3天、发感谢信并赠送亚运惠民纪念邮品和亚运志愿服务纪念品、旅游优惠、体育场馆和设施免费开放、亚运主要场馆免费参观、赠票、向特殊群体发放补助、学生优惠措施和无线城市宽带网络免费上网项目。

其中最受关注的应该算是在亚运会、亚残运会机动车单双号限行46天(11月1日至29日、12月5日至21日)期间,剔除13个双休日和3天新增假期后,共有30个工作日,全体市民免费享受公共交通服务。[1]

这一次亚运惠民项目惠及人群既包括广州市户籍家庭,也包括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士家庭,还包括参与迎亚运工程建设的建筑工人。

然而,原本是惠民的一项政策,却在实行一周之后“夭折”,原因是在实行免费公交地铁的一个星期里,人流量激增,导致站点火爆,地铁超负荷。为了防止出现尚未出现的踩踏事件等一系列安全问题,保证市民乘坐地铁公交的刚性需求不受影响,恢复地铁线网良好的乘车秩序——11月6日广州市政府宣布,从11月8日起,全市取消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和过江轮渡的优惠政策,改为发放交通补贴,补贴按每个户籍家庭(含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150元、集体户口人员每人50元标准发放现金。

11月10日,广州市民政局局长李治臻在参加广州市向低收入困难群体发放临时物价补贴的新闻发布会后透露,目前交通补贴的详细方案还在制定中,预计亚运期间会开始发放。[2]

直到我们调查结束为止,对于发放交通补贴的方式,政府初定采用的方式是户籍人口集体户人口由居委会发放,集体户口学生由学校发放。然而,具体的下放还未开始实施。

但是,就在这宣布取消免费公交地铁到发放交通补贴的过程中,有的媒体认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是会经常丢面子的,面子丢了,却赢得了民心”[3],直呼政府知错能改,及时纠错,防止事情的更加恶化,是完全值得肯定的。有的媒体则指责政府出尔反尔。当然,毫无例外都会说“有大量网友、市民认为”,这就让我们产生疑问了:究竟市民的态度倾向于理解还是质疑?

同时,这让我们小组产生了接下来的疑问:

市民对于交通补贴是否满意?对于下放形式有什么看法?在这一次的事件中,他们眼中的政府形象是怎样的?假如他们是不理解政府的话,他们希望政府接下次采取什么措施来进行弥补?假如他们支持、关心政府的话,又会有什么话想对政府说的呢?

[1][2] 广州第16届亚运会官方网站http:///jq/529778.aspx 民态度有直观的了解。

五、调查内容及分析

在整个问卷调查的过程中,我们总共发出问卷65份,回收65份,其中有效问卷64份;网上问卷截止日期为11月28日0时,共收有效问卷62份——因此本次社会调查的问卷数量为135份。

首先我们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初步分析。

◆从以上两个图可以看出,我们调查的对象主要是普通市民和上班人群。从图表中可以清晰反映绝大数市民对公共交通设施有较大需求。相对而言,广州市民对公共交通还是有比较大的需求,这就需要广州有很好的公交基础设施。但是从这次“免费公交夭折”事件可以侧面反映出,目前广州的公交设施还要不断完善以满足市民的巨大需求。完善基础设施,努力满足公民出行方便快捷的基本要求是政府在之后要不断落实的行动之一。

◆从以上图表可以看出广州市民对于政府提出的实行免费公共交通政策的看法。53%的市民支持该项政策,26%的市民持无所谓的态度,21%的市民持反对态度。由此可以知道,这项政策还是比较符合民意的。

同时,可以推测大部分广州市民在最初听到该项政策是会采取支持态度的。但是事实证明,该项决策是目前不可行的。所以,为了满足市民对公共交通的需求,政府要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还要科学的决策,虚心听取民意。 市民对取消免费公共交通政策的看法无所谓30%支持50%反对20%

◆以上图表是广州市民对于政府提出的实行取消免费公共交通政策的看法。

在我们调查的人群中,50%的市民支持该项政策,30%的市民持无所谓的态度,20%的市民持反对态度。将此项数据与上面的实行公共交通免费政策进行对比,可以看出两者的数据分布有着惊人的相似。

或许说,市民还是采取理解政府的态度,而政府,同样本着惠民的心理,可以看出广州人民与政府和谐的关系。

从侧面看出,这项取消公共交通免费政策也还是比较符合民意的。可以推测大部分广州市民在听到取消公共交通免费政策是会采取支持态度的。可见,市民对政府的决策大多数还是持支持态度。但是政府不能因为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就忽视在这次决策中犯的错误,应该要好好总结经验教训,以后不能再这么草率决定一项政策。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很多市民了解政府的决策还是比较迅速的,这点很不错,但还是有部分市民是等到去到地铁站才能了解到取消公共交通免费政策。所以,政府仍需继续拓宽重要政策发布途径,确保市民能第一时间了解到政府的最新动态。并且很多市民都是通过网络了解到政府的新政策,所以政府在网络发布信息方面要加强建设,但同时也不能忽略其他发布信息的途径。

◆从数据显示,绝大多数市民比较倾向“不要交通补贴,降低公交、地铁价格或者打更低折”的方式来代替交通补贴。因此建议政府以后在举办一些大赛活动等,决定惠民政策时,可以考虑适当降低公交地铁价格或者打更低折一段时间。也有市民提出采用分时段免费政策,即解决了人流高峰问题,又可以使市民享受到福利。所以有很多渠道来使市民享受到福利,不能局限于一种,应该考虑多种可能性,选取最好的一种或几种。

同时,对于交通补贴发放的方式,很多市民都希望能直接打入羊城通这种方式。但考虑到其隐藏着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冒领、重复领等等),因此并不建议采用此种发放方式。具体建议见下文。

从上面的表格我们可以看出,在被调查的人中,对于政府的行为,绝大部分的人对政府的行为选择了理解的方式,可见市民是比较支持政府的工作的。 但是,从“完全肯定”的选择者很少又可以看出,尽管市民对政府行为是理解的,但并不代表他们满意这样的结果。这样就值得政府去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解决市民认同度不高这一问题。(这项在对策与建议中有说明)

六、对策与建议

1、关于交通费补贴发放对象和方式

(1)从数据显示,大部分人比较倾向于采用降低地铁、公交的价格或者打更低折代替交通补贴的方式。政府可以通过适当调整地铁、公交的价格(或者打折)来宏观调控地铁、公交的人流量,从而满足更多人群对公共交通的刚性需求。同时,对比北京地铁上限2元,南京地铁上限4元,广州的地铁价格还是偏高的。应该适当调整。

(2)目前广州市政府提出的交通补贴对象和金额:广州十区、两个县级市的户籍家庭以及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家庭每户补贴150元,集体户口每人补贴50元。

从调查、访谈结果来看,有2个问题有待政府考虑解决:

A)有不少户籍家庭的人口数过多,平均每人并没有50元,发放金额无法做到公平;B)而对于一些富人而言,他们只需购买很多套房子就可以获得更多的交通补贴,造成贫富分配不均; C)对于补贴对象界线不明确[5],即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怎么界限,会不会又再次引发不公问题?

所以我们建议:交通补贴发放对象更改为在广州居住半年及半年以上(从领取居住证起)每位居民发放50元。

(3)对于发放交通补贴的方式,目前政府初定采用的方式是户籍人口集体户人口由居委会发放,集体户口学生由学校发放。

但是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对于交通补贴的发放方式,大部分市民倾向于将交通补贴直接打入羊城通,较少部分市民选择交通补贴下放各区,由市民自行领取。我们仔细研究对比这两种方法后,提出以下几点想法。

A)不建议采用将交通补贴直接打入羊城通的方式。虽然,这种发放方式是多数市民所倾向的。从市民的角度来看这种方式会比较方便简洁,省时省力;但从可行性的角度出发,由于羊城通并没有实行实名制,因此存在难以作为发放补贴的有效凭证,无法保证交通补贴下发到户以及可能出现冒名顶替、重复领取等现象;

B)既然不能用羊城通并不代表不能用卡,我们建议有银行固定对应账户的居民采用划账方式下发;

C)我们认为通过学校和居委会发放交通补贴这种渠道很不错,既不会造成排队拥挤又可以做到落实到户,但其中有一些细节还待完善。因此我们有几点建议: a. 发放对象

许多市民反映,很多户籍的人口数目并非3个人,相对于集体户口每人补贴50元,广州十区、两个县级市的户籍家庭以及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家庭每户补贴150元显得有点不公平。因此我们建议可以让户主凭户口簿和身份证等证件到各居委会领取交通补贴,按照户口簿上登记的户口成员的数目进行发放补贴,这样能更好地确保每个市民都能获得50元的交通补贴费用,最大程度地体现公平性原则。

b、关于居委会的工作建议

居委会应该制订一系列的关于领取交通补贴的安排。

* 时间安排:哪一个时段哪几户居民前去领取交通补贴,做到有条不紊,不造成人流拥挤。

*记录:居委会成员必须做好发放交通补贴的记录,以便查询账目。

*发放公示制度:居委会可以在居民公告栏处公布已领取交通补贴户籍的名单,做到领取补贴制度公开透明,在舆论监督的氛围下,确保每家每户能拿到交通补贴。如果政府可以建立一个系统的网站,一层层递级,做好公示,确保公民的监督权。

*开设个热线电话,方便居民询问一些不太清楚的问题(如:要带什么证件等等)。

2、关于政府接下来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5] 中国青年报 第13584期

(1)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从而提高政府公信力

政府的主要职能应从管理逐步向服务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是指具有社会平等、政治民主、以人为本等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政府。公民通过正常程序和渠道参与国家治理,表达自己的愿望,是服务型政府的本质特征。

根据我们调查研究的资料显示:广州市政府决定实施免费公交政策的时候并没有开展广泛的调查民情民意活动,也没有很好地进行相关的专业研究,以至于让市民怀疑这项政策是否仅仅只是政府官员的决定。

由于中国申奥、申亚基本都是政府在进行决策,并没有认真听取民意,基本是靠拍脑袋做决定。这样的决策是无法真真实实反映民情民意的。在免费公交政策实施出现问题之后,虽然政府有召开市民座谈会,以一种积极的姿态来解决问题。但是市民座谈会毕竟只有极少部分的市民能参与,因此政府能获得的信息也十分有限,无法切确了解民意。

政府的职能是为了服务人民,因此政府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必须站在民生的角度考虑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在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和细心听取民意这两方面做好准备工作。因此我们对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有以下几点建议:

(A) 拓宽民意反映渠道

在我们问卷的6道,可以看出,现在社会的人们依靠网络获得的信息已经成为主导。而政府,恰好可以利用这个特点,通过网络这个新的媒体平台,运用适当的公关手段,树立政府形象。

同时,对于现有的网络基础平台要是他“确有其用”,不要变成摆设。比如,广州市政府网站,要及时发布政府的有关决策的信息,建立相关的论坛或者发放调查问卷,让尽可能多的市民能及时了解政府决策的信息,反映个人的意见,提出自己的想法。至于网上热线电话,政府官方邮箱这一些方便民众及时了解信息和反映想法的载体要好好利用。

比如说,可以在政府的官网上将拟定推行的决策进行公示,并开设论坛让市民能参与讨论,或发放网络调查问卷从而能尽可能全面地了解市民的想法。同时开设政府公共邮箱,让市民有途径直接反映想法。与此同时,政府应该在各大网站(如百度、新浪等等)、报纸、新闻传播信息,公布网址、热线电话、公共邮箱等等,号召市民参政议政,让市民清楚了解有何种途径、渠道可以反映自己的想法、需求。

其次,政府还可以利用报纸资源。将拟定决策在官方报纸上公示后并随附一份调查问卷或者建言建议版(主要是为一些不会使用电脑、或者没有电脑的市民准备),让市民填写完回寄到政府公共信箱(建议建立一个市民建言建议信箱、回寄这类信件应该要免费)。

至于信访部门、热线电话等也要继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样多方面综合,才能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当然政府要善待这些宝贵的群众的呼声,认真分析民众需求,才能使民意价值最大化。

(B) 虚心听取民意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每一个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决策都必须在真正调查了解了民情民意后才能做出科学的决定的。政府若想要做到真正的决策利民,就必须虚心听取民意。但是听取≠盲从!并不是做到顺从民意就是一个真正的服务型政府,决策必须是综合各方面因素后才能确定的。民意是决策很关键的一大部分,但并不是决策全部。民意是决策的基础。政府应该在充分考虑民意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地论证决策的可行性,做好风险分析等各个方面,不能“民云亦云”。据我们调查显示:大部分市民对亚运期间公共交通全民免费持支持态度。但事实证明目前广州尚不具备公共交通全民免费的实力,盲目顺从民意有可能结果就是导致类似这次“免费公交地铁夭折”的闹剧。

所以政府要做的细心听取民意,但并非顺从!要科学决策。

(2)坚持科学决策,做到决策利民

办公室闭门造车的决策,反复无常,不仅会损害政府行政形象,更会损害公民的利益。提高政府行政的公信力,必须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以及决策程序的合法性。而科学决策是指决策者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标,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地分析主客观条件做出正确决策的过程。

* 政府应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决策程序包括两个基本步骤:

(A)提出问题,决策者要善于在全面收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发现差距,确认问题,并能阐明问题的发展趋势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意义。

(B)拟定可行方案,拟订可行方案的过程是一个发现、探索的过程,也是淘汰、补充、修订、选取的过程。要大胆设想、敢于创新,又要细致冷静、精心设计。

* 决策要清晰。政府在决定每一项决策前,应该先考虑清楚具体内容、涉及范围、对象等等;在书写决策时,应该字字斟酌,反复推敲,切忌模糊不清!像此次政府在公布发放交通补贴的对象时,很不明确,因此造成不少误会。有时这些小细节没处理好是可能引起动荡的,外来工集体抗议等等。所以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决策内容应该简洁明了,通俗易懂,让每一个民众都能看懂的文字就是最好的文字。

(3)做好危机分析

做好危机分析,以保证及时出现什么问题,也能保证一个从容的政府形象。这次的事件,对于广州政府来说应该是始料未及的。我们之所以做出这样的结论,是基于政府在发布取消之后的补贴政策制定显得十分被动,直到我们调查结束(11月29日),广州政府落实具体的补贴下放等相关政策。甚至于在16届广州亚运会的官方网站也没有找到关于取消政策的相关信息。(见下图)

而一旦做了危机分析,准备好应对措施,政府在处理这件事情以及以后遇到了任何问题,走将展现一个从容、权威的政府。

(4)完善基础设施,努力满足公民出行方便快捷的基本要求

政府过于高估广州市交通情况。这是在这次的事件中引发的问题,我们从中可以看出,经济是市民们选择交通工具很大的因素,而从调查结果上看,希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呼声不低,从而降低出行价格。

同时对比不同省份的交通运输价格,我们知道,广州市在这一方面是偏高的。

这将可能成为政府接下来许多工作的限制因素,因此,解决它可能会是政府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

(5)提高市民个人综合素质,争取理解和配合

在这次“免费公交夭折”事件中,市民表现出来的是“又便宜就占”的形象,出现了“闲逛族”的说法。可见,提高公民素养已经刻不容缓。市民素质不高将会导致政府工作无法顺利展开。

另外,公民对政府的质疑体现了其对政府不信任的态度。作为政府,应该争取市民的包容与理解。要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州市民应该要承认政府本着想惠民的想法而制订这项政策,虽然结果与本意相违。而不能一味怨恨政府。

七、结语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的理念与建设“政治文明”市政府工作不懈的追求。在探索道路的进程中不可能一帆风顺,总结经验与教训,为后面的道路铺垫,才是社会进步的正确方针。

在“广州市政府取消免费公共交通改行交通补贴”的实践中,政府及时纠错,避免酿成悲剧的做法的确值得赞扬。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件事情中,政府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与不足。

我们中山大学“Dream”社会调查小组针对调研结果分析了其经验与教训,希望对政府工作起到一定的作用。谢谢!

第二篇:基础|车改公务交通补贴的经济分类科目

近两年车改后,有些单位对公务交通补贴落何款经济分类科目比较茫然,有的放津贴补贴中、有的放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有的放差旅费、有的放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中。现在不用纠结了,其实早有了官方定论,只是你没注意罢了。这次特别强调一下,加深印象。

根据2015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修订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15]205号)明确了公务交通补贴的经济分类科目: 30299 其他交通费用 2017年版的政府收支经济分类科目一书中也同样给予了明确。性质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是按公务交通的需要给予的包干性补贴,而不是弥补考虑工作人员私人交通的成本,且莫想当然以为是补助你上下班的交通费用。

当然对于金字塔底的人而言平常公车也坐不上,无非市区到相关部门跑个腿递个材料,象那些从事后勤工作的人员几乎连单位门都不用出,白拿了几百块也是天上掉馅饼,所以这个平均主义确实会挫伤一部分人的积极性。

从官方确定的经济分类科目归属看,它也属于公用经费的范畴。所以无论从法理和情理上,是不需要并入工资、薪金去扣缴个税的。

第三篇:2016江苏公务员时政重庆启动公车改革 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每月1950元

2016江苏公务员时政:重庆启动公车改革 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每月1950

时事政治: 公务员工资改革最新消息、公务员工资标准表一直是在职公务员关注的焦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务员工资改革最新消息之加快健全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上海市提出要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加快建立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薪酬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加快健全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更多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信息欢迎访问江苏中公教育网。

记者从重庆市发改委获悉,《重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日前正式实施,重庆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重庆的车改方案规定,本地公务交通补贴原则上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130%、艰苦边远

地区原则上不高于150%。由此测算,重庆厅局级、处级、科级及以下干部每月交通补贴最高分别为1950元、1200元和750元。

根据改革方案,重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暂不纳入改革;党政机关只能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和其他车辆;达到使用年限的车辆报废处理;其余车辆公开拍卖处置。改革后,全市整体节支率、市本级节支率、各区县节支率都必须达到7%以上。

重庆的改革方案还要求,对违反中央公车改革指导意见提出的“六个不得”纪律要求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改革后没车不办公、钱少不出门等懒政行为采取有效手段,及时加以纠正;审计部门要把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维护和交通补贴发放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范围,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查处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篇:采暖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的处理问题

在所得税业务中,经常要碰到采暖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的处理问题,这也是企业会计询问得较多的问题。

遗憾的是,往往得不到正确的解答,我作为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注册税务师,不揣浅陋、不惧学阀,成一家之言,以解众惑。

首先还是要强调十字真言——“按会计要求做账,按税法要求纳税”。离开这十字真言,再研究下去就没有意义了。

其次,近十年来,各地对这些补贴的纳税规定都是变化的,我是按照最新的和吉林的有关规定来研究的。

一、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有关规定,通讯补贴与交通补贴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中核算,采暖费,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中核算。

自2007年以来,由于福利费不再提取,所以有的企业(特别是执行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基本上看重“管理费用——福利费”这个科目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仅是把“应付职工薪酬”分成“货币性福利”与“非货币性”福利。

我个人觉得,财企[2009]242号文件是目前比较完善的福利费规定,企业会计可以按此设置会计科目。

即把福利费分成与工资挂钩和不挂钩两块,在挂钩的模块里,进一步分成“工资,五险一金,补充保险,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其他”等二级科目,工资下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其他”等三级科目,补充保险下设“补充医疗,补充养老”等三级科目;挂钩部分,分为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费两个科目,其中,采暖费要作为现金补贴的三级科目,下设健康、财产等四级科目 的商业保险可以作为非货币性福利费的三级科目,其他的如库存商品,折旧、摊销、外购商品等,就都可以作为非货币性福利费的三级科目了。同理,在“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类科目下设二级科目“福利费”,在“福利费”下设置对应的三级科目。

操作时,借计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掏银子时借计“应付职工薪酬”,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

这样设置会计科目,层次鲜明、核算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计算机操作又累不着会计,如果您不想偷税,为什么不这么干呢?

二、采暖费补贴的税收规定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2009]51号)第16条“关于发放给职工的取暖费问题”明确:“按不超过我省(吉热改[2006]2号)规定标准以内发放给职工的取暖费补贴可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职工福利费支出中不得再包含取暖费补贴”,并且指出“以上政策规定与以后国家税务总局新下发的政策规定有抵触的,应按照国家新的政策规定执行”,所属发文日期为“二00九年三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明确:“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所属发文日期为“2009-1-15”。

经过分析,我们认为:

1、2009年3号文的法律级次并不高于吉地税发[2009]51号文,而且在其之前,而非之后,显然,制定51号文时是在已经看过3号文基础之上的,但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的企业,仍有不适用地税文件的可能。

2、从新企业会计准则之应付职工薪酬来看,发放给职工的补贴,确实是一种福利行为,从企业核算和成本分析角度来讲,会计处理也确实应该进入福利费,而3号文显然是借鉴了会计准则而出台的。

3、税法规定“取暖费补贴”“不在职工福利费”中核算,目的是给以税收优惠,即保证要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而不是怎么做账问题。

4、纳税调整

首先,我们可以按照《关于省直在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热改[2006]2号 )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采暖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长府发〔2006〕26号)两个文件,测算企业发放的采暖费是否超标。测算公式为长府发〔2006〕26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计算公式为:职工年采暖费补贴额(元)=供热价格(元/平方米)×职工住房面积暂控标准(平方米)×75%”和“离休人员按住房面积暂控标准相应采暖费金额的85%补贴,发放渠道不变”。(个人认为,这个句号应该在引号的外面,可以参考一下鲁迅的文章。在外面是有道理的,而且,如果我这个括号里的内容是解释全段的,则句号在括号后面,如果是解释紧挨着部分的,则句号在括号前面,对否?)

其次,对于不超标的部分,由于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而在福利费中核算,税前却调增了86%,所以在申报表中“其他”栏目里调减,调减金额等于“管理费用——福利费——采暖费”科目发生额乘以86%。

个人所得税方面,按照长府发〔2006〕2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职工按标准取得的采暖费补贴,依据有关规定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免征个人所得税”,不用交税了。

三、通讯费补贴的税收规定

这个费用有点乱,因为它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参照企业所得税标准的,而企业所得税标准2009年又取消了,所以有点乱。

首先强调,按照财企[2009]242号规定,无论企业的通讯费是凭票报销,还是发放现金补贴,都要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发放补贴

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按照吉地税发〔2004〕8号文件规定,企业领导(包括企业内部中层领导)发放(报销)的通讯费用税前扣除标准,可参照吉厅发[1998]5号规定执行,即:每人每月住宅电话费不超过80元,移动电话费不超过400元。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同上。

2、凭票报销

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按照吉地税发[2009]51号第七条规定,“企业职工凭合法票据报销的通讯费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按照吉地税发[2005]118号文件规定:企业领导(包括内部中层领导)凭合法票据报销的通讯费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企业其它人员凭合法票据报销的通讯费用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的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超过500元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3、纳税调整

如果企业采用发放现金方法发放通讯费,则超出标准的通讯补贴,将不再是合理的工资总额,需要纳税调增。

其次需要说明,如果企业核算错误,将通讯补贴计入“福利费”,占用福利费指标, 应该进行调整,相对麻烦,因为福利费是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算的,所以要把通讯费由福利费调整至工资总额,再重新计算福利费扣除标准。

四、交通费补贴的税收规定

按照《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公车改革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2007〕69号)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即“个人从本单位取得的符合前两项规定条件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补贴收入(以下简称补贴收入),公务费用扣除标准为:长春、吉林市暂定每人每月2500元、其他市(州)暂定2000元、县(市)暂定1500元。补贴收入低于上述扣除标准的,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就超出部分并入当月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和“集团性企业总机构与分支机构的坐落地不在省内同一城市,其总部享受车改补贴的人员确实经常到省内所属分支机构办理经营管理业务,且总部车改方案已明确在省内发生的公务用车费用由个人承担的,可适当提高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所属分支机构在省内跨市州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暂定每人每月3000元。补贴收入低于上述扣除标准的,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就超出部分并入当月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处理。

无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都是这个标准。但要关注第二条规定,即“公务用车费用是指单位因公务用车实际发生的燃油费、养路费、保险费、租车库费、维修费、人工费、折旧费等与车

辆使用有关的费用。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向个人支付的公务用车费用,原则上应低于本单位公车改革前一车改车辆实际发生的费用”,要考虑“车改”前一年的支付金额。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所引用的一些文件,都是地税局文件,在国税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该咨询主管国税局。

另外,按照企便函[2009]33号第二条的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如果没有地方标准,则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通讯费按照通讯补贴全额的20%扣除,交通费按照交通补贴全额的30%扣除。

第五篇:广州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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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如何

核心内容:广州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如何?广州租金补助标准怎样?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租金补助标准需要分为几种情况。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住房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补贴系数×区域补贴系数,其中:

一、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15平方米;

二、家庭人口计算标准:1人户按1.5人计算,2人及以上按实际人数计算(超生子女未缴纳社会抚养费或缴纳社会抚养费未满5年的除外);

三、补贴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

四、收入补贴系数:

(一)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及经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补贴系数为1.3;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9600元的,不含上述第(一)点家庭,补贴系数为0.9;

(三)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9600元、低于或等于15600元的,补贴系数为0.7;

(四)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15600元、低于或等于20663元的,补贴系数为0.5;

(五)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0663元、低于或等于24795元的,补贴系数为0.3。

五、区域补贴系数:

(一)户籍地为越秀、荔湾、海珠、天河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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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户籍地为白云、黄埔、萝岗、南沙、番禺、花都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9。

租金补助标准

租金补助计算公式为:租金补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补助标准。其中,补助标准为:

一、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9600元,补助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0.8。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9600元,但低于或等于15600元,补助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0.7。

三、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15600元,低于或等于20663元,补助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0.6。

四、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0663元,低于或等于24795元,补助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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