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转轨经济秩序分析论文

2022-04-19

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体制转轨经济秩序分析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二元经济的实质是农村传统部门和城市现代部门之间制度结构的差异。受渐进体制改革方式的影响,中国的二元经济是一种呈现双二元结构形态的转型二元经济,并且在体制转轨的前后存在两种类型,即体制转轨前期的计划主导型双二元经济结构以及体制转轨中后期的市场主导型双二元经济结构。

体制转轨经济秩序分析论文 篇1:

当前我国市场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成因与对策

摘要:现代市场体系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平台,因而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是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任务。那么,目前我国市场体系建设中存在哪些问题,根源何在,如何解决?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现代市场体系;差距;根源;对策

一、 目前我国的市场体系建设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求还有较大

的差距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始终沿着市场化方向不断推进,其目的就是要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然而这一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以健全完善的现代市场体系为平台。为此,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但从近年来的发展情况看,我国目前的市场体系离中央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1. 从“统一、开放”的要求看,目前国内市场离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开放,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市场的对外开放也面临诸多挑战。

表现一,部门行政和地方行政切割市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阻碍了市场内在机制的发育和市场整体功能的生成。在体制转轨时期,我国市场的分割和封锁问题始终困扰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分割和封锁的表现形式有多种:或是乱设卡、乱收费;或是对外地产品实行价格歧视;或是对本地产品给予保护性扶持等。这种做法的实质是垄断本地本部门的市场,阻碍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通。其结果,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应有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不仅导致了不同行政分割区经济结构的高度趋同,阻碍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而且也打击了先进、保护了落后,对企业的长远生存与发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此外,这种分割与封锁,也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加剧了市场的无序混乱状态。诸如“批文经济”、“条子经济”、各种“寻租”活动等,严重影响了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

表现二,城乡二元市场问题比较突出。我国市场的发育路径,城市和农村是不同的。应该说,我国市场发育的起动点在农村。我国农村的现代化和商品化是在自然经济基础上起步的,市场是沿着农产品——工业品——生产要素的自然序列逐步发育的。但现阶段我国城市的现代化和商品化是从产品经济出发的,它是通过行政体制的自我约束、自觉弱化,在高度集中的产品经济基础上萌生的。市场发育开始表现为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松动,行政垄断逐渐减弱,不完善的市场机制有了发挥作用的空间,最终发育成为完善的市场机制与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并存的现代市场形态。由此导致农村的市场化进程要慢于城市的市场化进程。再加上体制上的种种约束,使得目前我国城乡之间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不能实现有效的对接,呈现出城乡分割的二元市场结构。

表现三,国内外市场的双向开放面临挑战。完整意义上的现代市场体系,国内外市场应当是双向开放的。应当说,经过二十多年的对外开放,我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初步形成。但问题还是存在的。从国内市场的对外开放看,还有诸多领域受我国发展水平和承受风险能力的制约,还没有充分放开,但我们已是WTO的成员国,开放是必然的,时间又非常紧迫。我们能否抵御开放后外来风险的侵袭,目前面临挑战。从国际市场对我国的开放看,尽管我们已是WTO成员国,但美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我们的歧视性政策还没有消除,各种不平等的限制、制裁时有发生。美欧等近期对我纺织品单方面设限,就是明证。

2. 从“竞争、有序”的要求看,目前我国市场也有较大差距。从竞争角度看,目前在我国市场上,不充分竞争、过度竞争和不正当竞争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我国目前在资本、劳力、土地、技术等要素市场的发育还比较滞后,金融、电信、铁路等服务市场垄断问题还比较突出,竞争机制在这些领域还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比如,在资本市场上,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劳动力市场上,城乡之间劳动力还不能自由有序流动,局部的劳动力短缺和失业问题并存;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上的违规圈地和不规范交易问题比较突出;技术市场的作用还十分有限;电信、铁路、电力、自来水、燃气等垄断性领域的“霸王条款”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我国买方市场的到来,低价倾销、价格大战等恶性竞争及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时有发生。

从有序的角度看,一方面,目前我国的市场秩序问题还比较突出,不规范的交易行为屡禁不止,信用体系的建设明显滞后。比如,在商品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各种形式的诱骗欺诈经营屡禁不止;在生产资料市场上,利用经营合同骗买骗卖现象时有发生;在期货市场上,存在大户操纵、相互对赌行为,以及误导、欺诈、私自对冲、造市等问题。在证券市场上,存在虚假招股书、虚假年报等问题,误导投资者。这些不规范的交易行为和信用体系的缺失,直接影响了我国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我国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偏低。特别是流通企业的小型分散、低组织化、低效率的组织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此外,我国市场中介组织发育的滞后,也影响了我国市场秩序的规范化建设。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它们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市场竞争的公正和公平、促进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中介组织的泛滥和无序竞争问题;中介组织发育水平参差不齐与社会权威中介机构“缺位”问题;官方中介组织的政企不分及政府管理的相关法规不配套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中介组织的应有职能不能有效发挥,而且中介组织本身也给市场秩序带来了诸多混乱。

二、 我国市场体系不健全的深层次矛盾及其根源

在我国现代市场体的建设中之所以会出现上述问题,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的经济体制尚处于转轨时期,改革在诸多方面还没有到位,由此引发了许多矛盾。主要是:

1. 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的改革尚未到位。由于目前我国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尚未到位,由此导致了市场运行的微观主体和调控主体行为失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哪些方面应该有所为和有所不为,迄今并没有完全理顺,在某些领域存在着越位和缺位等问题;国有企业的改革,迄今又面临着攻坚,怎样使之真正摆脱对政府的依赖,成为名符其实的市场微观主体,以公平合理地参与市场竞争,目前仍是改革的难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政企不分、政银不分、政资不分问题,市场垄断、市场分割问题,不充分竞争、过度竞争和不公平竞争问题,以及权力寻租等扰乱市场正常运转的问题就难以解决。

2. 财政和价格体系尚未理顺。由于财政和价格体系的不合理所导致的部分分配机制扭曲问题,目前在我国还比较突出。改革之初,在较长时间内我国实行的是“财政包干、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这一体制在调动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积极性的同时,也强化了其片面追求税收最大化的行为。而市场封锁正是保护本地税源,增加地方税收,防止肥水外流的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近年来,虽然财政体制又有了新的改进,但还没有从根上解决上述问题。另外,原材料和初级加工品与加工制成品之间存在的不合理比价关系,也刺激了原材料产地封锁市场,大搞本地资源就地加工、增加产品附加价值的行为。因此,在市场分割和封锁的表象背后,存在着深刻的体制性原因。

3. 市场调控机制尚不健全。例如,在价格机制的作用方面,当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初步确立之后,适应这一新机制的市场物价调控机制尚不健全,价格风险基金和主要商品物资储备制度尚未建立,各类行业自律机构的缺位,导致对市场价格的管理、调控能力较弱,各种价格倾销、价格大战等恶性竞争问题屡禁不止。同时也导致我国对外开放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强。

4. 法制体系建设的滞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但是由于我国立法建设未能及时跟上,使得一些市场行为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诸如《反垄断法》、《反暴利法》等确保市场体系健康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么尚未及时出台,要么即使出台了,由于缺乏严格有效的执法机制,使得这些法律法规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加之对市场体系还缺乏一套有效的监管机制,在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方面缺乏应有的约束,因而导致了市场秩序在某些领域的混乱。

三、 建立健全我国市场体系必须多管齐下系统推进

针对上述问题及其成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现代市场体系的基本思路是:用系统论的思维理念,通过对相关体制的协调配套改革,使我国市场运行主体、市场调控主体和市场运行环境得以整体优化。

1.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整合,理顺产权关系,培育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行为规范、富有竞争力的市场运行主体。国有企业只有拥有法人财产权,才能实现彻底的政企分开,才能成为市场交换和运行的真正法人实体,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此基础上,各个市场主体就会在明晰产权关系的硬预算约束基础上彼此确立互相依赖的商品交换关系。这种依赖关系使各个市场主体不仅以商品为媒介发生联系,而且还以各种生产要素为媒介发生全方位的联系。市场主体的这种联系越紧密,依赖性越强,稳定性越好,市场发育的程度就越高。可以肯定,随着这种联系程度的加深,一个健全的现代市场体系就会发展起来,一个统一开放的全国性市场就会形成。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国有企业的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国企的市场竞争力。加入WTO之后,面对国外商业资本竞争的挑战,只有通过市场资源的必要整合,按照市场原则,通过兼并、控股等方式,形成大的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方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塑造理性的市场调控主体。目前,仍然存在的地方权力分割和市场封锁,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政府在市场中双重身分。即政府作为市场的管理者,又直接参与市场的分割和垄断,不断诱发出经济混乱的“诸侯大战”。改革和调整的方向应该是积极促进政府双重身分的分解,使政府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管理者,弱化行政权力对市场的干预和分割。现在,国家所有权职能和国家管理职能的分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和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换,将为我国市场的健全及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条件。

3.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建立现代的流通体系。分散、小型、低组织化是制约商品市场发展的重要障碍。而规模化、网络化、连锁化是现代流通的大势所趋。要改变现有的小商场、农村集贸市场等零星、分散的流通方式,发展运输、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的流通方式,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发展连锁及配送网络,采用统一采购、集中配送、购销分离等现代流通方式。为商品市场的高级化,奠定基础。

4. 改革价格体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我国扭曲的价格体系背离了价格围绕价值随市场供求变化而波动的本质特征,阻碍了市场的正常发育。因此,培育市场就必须通过改革把价格体系建立在符合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使各种商品和劳务具有合理的价格,产生调节经济结构、分配社会资源的自组织功能。与此同时,还要大力发展要素市场,使要素价格能够反映要素的真实价值。借此,使商品价格和要素价格在统一市场上发挥其资源配置的应有功能。

5. 加强市场的法制化和国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政府对各类市场的依法管理,为市场体系的健康运转,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些重要法律,如《反垄断法》、《反倾销法》和其他重要的法律法规,应抓紧制订、修订、颁布和实施。对已经颁布的法令还应认真实施,加强执法的监督检查。通过法制建设,使政府对各类市场的管理有法可依,并有效约束政府的管理行为。同时,市场经济还是信用经济。为此,还要大力推进国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等方式,构建中国特色的信用文化,为市场体系的健康运转提供良好的国民信用环境。

总之,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现代市场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多方面改革和建设的综合配套。在上述五个方面中,前两个方面是市场的运行主体和调控主体的优化,后三个方面的任务,就是为市场体系的健康运行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应该看到,经济体制改革,甚至其中某一方面的改革(如价格改革),都会受到各种条件的影响和制约,不可能通过“一揽子”的方案一步到位;市场环境的建设,比如国民信用体系的建设,也都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努力。因此,市场体系的健全与发展也只能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但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最终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而长期不懈地努力。

参考文献:

1.张军果.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几点思考.国防大学学报,2005,(10).

2.张军果.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固化与转化.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5,(4).

3.张军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系统论分析.系统辩证学学报,2005,(4).

4.张军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五个统筹”.经济经纬,2004,(4).

5.张军果.对买方市场背后的居民消费分析.人大复印资料《商业经济、物资经济》,1999,(4).

6.张军果.从泰国金融危机看发展外向型经济.人大复印资料《国际经济》,1998,(6).

作者简介:张军果,经济学博士,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教研部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组成员、硕士生导师;刘振华,国防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生;张均良,武警指挥学院硕士生。

收稿日期:2006-05-17。

作者:张军果 刘振华 张均良

体制转轨经济秩序分析论文 篇2:

渐进体制改革与二元经济结构的动态转换

[摘要]二元经济的实质是农村传统部门和城市现代部门之间制度结构的差异。受渐进体制改革方式的影响,中国的二元经济是一种呈现双二元结构形态的转型二元经济,并且在体制转轨的前后存在两种类型,即体制转轨前期的计划主导型双二元经济结构以及体制转轨中后期的市场主导型双二元经济结构。文章最后构建了一个将经济结构转换和体制变迁相结合的分析框架,对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演变和转换趋势进行了较深刻的理论分析。

[关键词]渐进体制改革;二元经济;转换趋势

[[[

The Progressive System Reform and Dynamic Transformation of Dual Economy Structure

Zhang Weikun

(International Trade Department, Taizhou University, Linhai, Zhejiang 317000)

Key words: progressive system reform; dual economy; transforming trend

[作者简介]章伟坤(1973-),男,浙江淳安人,台州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主任,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区域经济学。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存在着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促使二元经济结构的快速转化,早日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一直是炎黄子孙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然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迟缓,二元结构反差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呈回归扩大趋势,它导致了中国现阶段许多重要经济问题产生且难以解决,日益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性”障碍(高帆,2005)。新世纪,中国共产党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并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和发展上的全新思路。要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加快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就必须正确理解二元经济的实质和内涵,弄清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特殊性,并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二元经济结构转换方面的经验教训。本文试图从中国经济体制变迁的角度对以上问题予以理论上的解释和创新。

一、对二元经济模型实质的再认识

自1954年经济学家刘易斯教授在其著名论文《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中提出“二元结构”模型以来,关于二元经济模型实质和适用性的讨论就没有间断过。在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中,他假定存在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经济部门:一个是以传统方法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低,收入也低的农村传统部门;另一个是以现代方法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高,工资水平亦高的城市现代工业部门(谭崇台,2001)。很显然,古典二元经济模型的含义中隐含了两个划分标准:一个是强调产业部门生产技术水平高低的“技术”标准;另一个是强调部门之间的制度结构差异的“制度”标准。那么到底按照哪个标准呢?进一步的讨论我們会发现,由于分工和社会化程度的差异,任何国家的生产力水平不可能是一律的,而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和不均衡性更为突出,所以仅依据生产技术水平的高低来划分二元经济就缺乏统一性和可比性,说明不了问题的实质。那么考察部门之间的制度结构差异又如何呢?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解释,作为经济体制层面的经济运行机制是由一系列制度安排构成的,有确定的内涵,部门之间的制度结构差异集中体现在经济运行机制差异或资源配置制度差异上(王树春,2002)。因此,笔者认为,以部门之间的制度结构差异为标准来划分二元经济更准确、更具可比性,也更能反映问题的实质。事实上,这也符合新近兴起的新兴古典经济学以及演化经济学的观点。

根据上述结论,我们可以将二元经济的实质理解为农村传统部门和城市现代部门之间经济运行机制的差异。按此标准,若以资源配置是否以市场机制起基础作用为标准,我们可以将整个经济划分为以市场机制为资源配置基础的部门和以非市场机制为资源配置基础的部门。从整个经济看,若前一部门占据主导地位,我们可以将这种二元经济结构形态称为市场主导型二元经济结构。同理,若以资源配置是否以计划机制为基础,我们可以得到计划主导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形态或行政主导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形态。这样的划分具有合理性和重要意义。首先,这种划分标准统一明确,具有可比性,它保持了与刘易斯等人划分标准的延续性和同一性。其次,这种划分包括了世界上所有国家不论其实行何种社会制度业已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类型,因此具有完整性。再次,这种划分事实上将经济体制与二元经济结构联系起来了,有利于建立转轨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转换分析框架。最后,这种划分并不忽视生产技术水平这一标准的重要性。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一定的生产关系总是通过社会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过程来体现的,这个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生产技术发展的方向,因为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包含了生产技术的甄别机制和技术创新机制。因此,没有好的经济运行机制就没有好的技术进步机制。可以说,社会经济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种生产方式中生产力发展的动因和限度。总之,作为二元经济划分的技术水平是一个不应忽视的方面,但是与制度层面的经济运行机制相比则只能是一个次要的因素(罗卫东,1998)。

二、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特殊内涵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具有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要完成二元经济向一元现代经济的转变。与此同时,中国还是一个典型的体制转轨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首先要完成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因此,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将受到双重体制的约束。以制度变迁为特征的市场化和以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变化为特征的工业化将共同影响着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进程(张桂文,2001)。

由于我国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方式,市场化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有学者将其过程描述为如图-1所示的简单路径(吕炜,2005)。

图-1体制转轨路径

从图-1可以看出,转轨前期和转轨中后期的国民经济中部门之间的经济运行机制是有较明显差异的。另外,从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目标来看,体制市场化的不断深入与其是一致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近似地把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态变化看作是经济体制转轨的动态函数。若以Et表示过渡期某一时点例如t时的二元经济结构形态,以Jt表示相应时点的经济体制结构,那么就有等式Et=E(Jt)成立(樊纲,2000)。

显然,二元经济结构形态E是会随着J的变化而作出边际调整。但根据体制转轨的阶段性特征和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实际,可以近似认为t在某一取值范围内J值近似相等即经济运行机制未发生质的改变,因而二元经济结构形态特征相似。这种相似性可用市场化程度、各部门的经济行为方式以及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特点等来表征。

根据前面关于二元经济模型划分标准的分析结论,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前,应该是一种典型的计划或行政主导的二元经济结构。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种计划主导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在逻辑上也应该向市场主导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形态转变。但根据分析,受中国渐进改革方式的影响,二元经济结构形态E是会随着体制转轨变量J的变化而作出边际调整,并且在一定的阶段内表现出比较稳定的形态特征即产生过渡形态,所以中国在经济结构上与一般意义上的发展中国家相比有着本质的不同,它不是古典二元经济结构,而是一种双二元结构即由两个二元结构交织而成的形态结构(陈宗胜,2005)。同时,笔者认为,这种双二元结构在体制转轨的前后期有着较显著的结构差异,即存在以下两种类型。

1.与转轨前期相对应的计划主导型双二元经济结构。第一重二元经济的一元是城市非农业经济,另一元是农村经济包括乡村农业和非农业;第二重二元经济是乡村内部的农业与非农业经济。前者为大二元,后者为小二元(如图-2所示)。

圖-2计划主导型双二元经济结构

2.与转轨中后期相对应的市场主导型双二元经济结构。第一重二元经济的一元是城市非农业和乡村非农业,另一元是乡村农业;第二重二元经济是乡村非农业与乡村农业。前者为大二元,后者为小二元(如图-3所示)。

图-3市场主导型双二元经济结构]

上述大小双二元经济结构的一个共同点是把农村非农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经济形态加以独立认定,较符合中国过渡期的实际,而且大小双二元经济结构中的大小二重之间的逻辑联系紧密,比较符合古典二元经济结构的本来涵义。

三、渐进体制改革与二元经济结构的动态转换

由前述分析可知,过渡期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存在两种过渡形式,它们分别适宜于体制转轨初期和体制转轨中后期的情况,至于它们的形成和演化以及各自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并未给予理论描述。接下来,本文在中国二元经济结构演化的历史逻辑基础上,从体制变迁的角度对上述问题予以理论阐释。

(一)双重体制背景下的二元经济结构转换模型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实行双轨过渡。这就意味着,改革过程中不是立即取消旧体制,而是在暂不触动旧体制的情况下,先发展“新体制”,然后随着经济结构的改变逐步改革旧体制。这种渐进改革方式必然导致改革初期“双重体制”并存的格局。就二元经济结构转换而言,新体制因素的引入、成长与拓展必然导致计划主导型二元经济结构的分化与转化。从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趋势或最终目标看,若把市场经济成分即新体制成分的扩张当作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主要内容考虑,那么按照前面的分析逻辑,这种经济体制的双轨过渡意味着二元经济结构的边际调整,这种量的变化随着改革的推延必然引起二元经济结构质的转变。

为了更好地描述新经济成分的调整对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影响,这里用“技术水平”和“市场化水平”两个指标来描述渐进改革过程中国民经济结构的变化。事实上,前者属于生产力范畴,后者属于生产关系范畴,两者的结合能说明改革带来的生产方式变化。经济学家杰佛逊和罗斯集(1994)在研究中国转轨经济问题时,曾经验观察到中国的生产企业具有多种类型,并且它们在技术装备水平、成本结构以及政府控制程度等方面有着较明显的差异。如果用坐标(T,I)表示每类企业的技术水平(T)和制度约束或政府控制的程度(I),并且假定数字越小越理想的话,那么依据杰佛逊和罗斯集的判断,各种不同的企业类型将形成如表-1所示的排序(张军,1997)。

表-1企业的技术水平与制度约束的排序

资料来源:杰佛逊和罗斯集(1994),转引自张军《“双轨制”

经济学:中国的经济改革(1978—1992)》,上海三联书店、上海

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39至242页。

结合杰佛逊和罗斯集的研究,这里把转轨初期的国民经济结构近似用图-4来描述。

图-4双重体制背景下的经济结构格局与转换趋势

如图-4所示,用横轴代表市场化程度,用纵轴代表技术水平,甲、乙两条虚线将整个坐标平面分成Ⅰ、Ⅱ、Ⅲ、Ⅳ四个部分,它们各自代表具有不同市场化程度和技术水平属性的经济成分或部门。根据转轨初期的实际情况,用Ⅰ(市场化程度低、技术水平低)近似代表自给性很强的传统农业部门;用Ⅱ(市场化程度较高、技术水平低)近似代表以乡镇企业为主的农村工业部门;用Ⅲ(市场化程度低、技术水平较高)近似代表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城市经济部门;用Ⅳ(市场化程度较高、技术水平较高)近似代表现代经济部门,它预示着其他三个部门的发展转化方向(如图-4中箭头所示),当时最合乎标准的就是三资企业。另外,虚线甲的下半区包括Ⅰ和Ⅱ大致属农村经济系统,而上半区包括Ⅲ和Ⅳ大致属城市经济系统;虚线乙的左半区包括Ⅰ和Ⅲ大致属旧体制经济成分,而虚线的右半区包括Ⅱ和Ⅳ大致属新体制经济成分。基于上述分析,从图-4中可以明显看出,当时占国民经济比重较大的Ⅱ和Ⅲ两种经济成分在技术和制度上是明显错位的并且各自属于不同的区域经济系统。由于经济成分Ⅳ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很小,上述特征意味着国民经济中存在着经济技术二元结构与体制二元结构的交错或错位,可以说这是转轨初期中国二元经济的最大特殊性。受这种特殊性的影响,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呈现一种大、小双二元经济结构形态(见图-2)。其中第一重大二元经济的一元是以Ⅲ为主的城市非农业经济,另一元是农村经济包括乡村农业Ⅰ和非农业Ⅱ;第二重小二元经济是乡村经济系统内部的农业Ⅰ与非农业经济Ⅱ。从中国转轨初期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看,小二元经济主要以市场机制为主导,农村工业化与市场化紧密结合,乡镇企业和小城镇是吸纳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因此,农村经济系统中以农业部门与农村工业部门组成的小二元是最接近刘易斯意义上的二元经济结构,相对大二元经济缩小城乡差距所发挥的作用而言,它也是一种最有效的二元经济。在大二元经济中,由于国有企业很大程度上还是计划化运作,而且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之间的经济流程和经济秩序主要还是通过计划制度下的一套行政管理办法来建立的,所以从整体上看,转轨初期这种双二元经济结构还是一种计划主导型的双二元经济结构(陆立军、盛世豪,1996)。但是,这种双二元经济结构形态是不稳定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成功推进,这种双二元经济结构必然会发生转化。

(二)市场化改革深入与市场主导型双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转换

党的十四大对中国经济改革目标的确定和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框架的描述,标志着中国改革进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轨的新阶段,同时也意味着进入了经济市场化迅速展开的阶段。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的新经济体制成分即市场经济成分获得了快速的成长与拓展。这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力量:一方面来自于非国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另一方面来自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即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推进,导致国有经济的大发展。尤其是后者改革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一个产权多元化的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形成,进一步完善了市场经济的功能(刘伟、李绍荣,2005)。

上述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变革正是中国所有制变化的集中反映。而所有制作为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它的根本变化必然引起资源配置方式、宏观调控机制等体制方面的深刻变化。据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市场化指数》报告(樊纲、王小鲁,2001、2003、2004),中国的市场化程度当前已达到68.1%。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的市场化程度就已经完成了60%的市场经济临界水平,可以说中国已经属于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①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正式确认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改革进入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阶段。就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而言,由于国有计划经济成分很大程度上已转化为现代市场经济成分,即图-4中的Ⅲ已转化为Ⅳ,所以转轨初期那种经济技术二元结构与体制二元结构的错位特征已基本消亡,原计划主导型的双二元经济结构转化为另一种形式的市场主导型的双二元经济结构如图-3所示。其中,第一重大二元经济的一元是具有相同经济运行机制的城市非农业和乡村非农业部门,另一元是乡村农业部门;第二重小二元经济仍是农村经济系统内部的乡村非农业与乡村农业。受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升级等因素的影响,第一重大二元经济正面临着严重的“托达罗失业”问题,尽快形成城乡二元工业的合理分工,理顺双二元经济之间的关系已是当务之急。由于新体制因素的成长所带来的城乡体制和政策的松动,这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方式由以前的就地转移为主转向了就地转移和异地转移的并驾齐驱,但是这种异地转移方式很不充分,仅限于劳动力在城乡两地的往返流动,并没有形成刘易斯意义上的劳动力转移。这种劳动力转移方式的变化,一方面表明了经济体制市场化深入对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积极影响;另一方面也说明阻碍中国乡城劳动力转移的旧制度障碍仍然存在。正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的那样,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但“生产力发展仍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旧体制的核心部位要实现向新体制的转轨依然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②这里的“诸多体制性障碍”主要指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改革滞后的部分,如城乡体制分割、金融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的滞后、宏观领域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等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农村经济系统中仍存在由农村非农产业与传统农业组成的小二元,在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反哺农业等方面它仍然具有城市非农产业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对中国人多地少的突出国情来说。因此,笔者认为,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双二元经济结构已经是一种市场主导型的双二元经济结构,并且在一个成熟、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未建立起来之前,它将一直存在。

四、结论:改革、发展与二元经济结构转换

1.二元经济反差的实质是两部门制度结构的差异。具体说,是支配两部门经济行为主体的经济运行机制的差异。按此逻辑,我们把以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基础的二元经济结构称为市场主导型二元经济结构;同理,把以计划机制作为资源配置基础的二元经济结构称为计划主导型二元经济结构。作这样的理解,我们可以将二元结构转换与经济体制变迁结合起来进行分析,这有助于认识和分析中国的二元经济问题。

2.中国二元经济不同于古典刘易斯二元经济,而是一种转型二元经济。它一方面具有古典二元经济的一般特征,另一方面又具有中国二元经济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最主要体现为: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是在经济体制转变或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因此,中国二元经济的发展转化过程中必然呈现出一种“双重演化”的特征,即一重是二元经济结构的演化转变,另一重是经济体制的演化转变。这一特征决定了中国二元经济的发展转化是工业化与市场化两方面相互制约、共同作用的过程。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起点和中国渐进式改革方式的选择决定了上述二元结构和经济体制的“双重演化”必然是从原计划主导性的二元经济结构中的“二元两极分化”开始的,并且是在市场和政府的双向推动下进行非均衡转化。这与刘易斯模式不同,它可能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路径和今后应建立什么样的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

3.改革的政治经济学表明,为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而采取的先易后难、边际推进的渐进体制改革,对中国二元经济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一方面,新体制因素的引入、成长和拓展导致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形态由原来的计划主导型二元经济结构转向转轨初期的计划主导型的双二元经济结构,再转向转轨中后期的市场主导型双二元经济结构。同时,在转换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工业化和市场化紧密结合、相互推动的二元经济发展道路。另一方面,渐进体制改革本身会影响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进程。我国二元经济发展中的结构转换和体制转换并行的“双重演化”特征与“二元繁衍”特征都与渐进体制改革方式的选择息息相关,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进程。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有利于我们正确看待目前二元结构转换的形势,从而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

注释:

①张晓晶《中国离目标市场还有多远?》,http://www.neri.org.cn/h_fenxi_b/2004/200403.pdf。

②高尚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需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载于《人民日报》2003年10月24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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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张军.“双轨制”经济学:中国的经济改革(1978—1992)[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239-242.

[责任编辑:唐玉萍]

作者:章伟坤

体制转轨经济秩序分析论文 篇3:

我国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寻租”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民经济总量的持续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普遍提高。同时,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不断上升,已经连续5年超过了国际警戒线,进入了分配不公平区间。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既有相对合理成分的影响,又有大量不合理甚至非法因素的促成。特别是体制转轨过程中产生的“权力寻租”问题,已经作为一个重要原因引起了人们的特别关注与不满。

一、我国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寻租”问题

1、“寻租”与“权力寻租”

“寻租”这一概念是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教授安?克鲁格于1974年提出的,她在《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中提到:“在多市场导向的经济中,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制比比皆是。这些管制导致各种形式的租金,人们经常为这些租金而展开竞争。在某些场合,这种竞争是完全合法的。在另一些场合,寻租采取其他形式,如贿赂、腐败、走私和黑市”。

“权力寻租”是指政府的各级官员或企业的高层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力,避开各种控制、法规、审查,从而达到寻求或维护既得利益的一种活动。一方面,政府官员行使各种政府行为,对资源进行调控;另一方面,政府官员本身又是经济角度的人。如果在客观上缺乏对政府官员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在主观上政府官员缺乏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心,缺乏约束的政府官员就渐渐丧失理性,利用政府赋予的权力换取金钱以满足个人私利,这时就出现了“权力寻租”。其表现形式有腐败、官倒、权钱交易等。

2、“寻租”与腐败问题

“寻租”理论可以作为分析腐败问题的一个工具。“寻租”活动是一场“负和博弈”,一场就社会整体而言损失大于利得的竞赛,它不但造成“寻租”行为本身的资源非生产性消耗,而且通过引起经济扭曲而导致效率损失。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腐败现象的发展变化经历了三个大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由价格双轨制形成的腐败。由于双轨之间巨大的价格落差,拥有审批权的一些执政者,便通过自己手中的物资调拨批文进行“权力寻租”,获得大量非法收入;第二阶段是20世纪九十年代由房地产及金融领域无序形成的腐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出现了两种最重要的可以“寻租”的生产要素:贷款和土地。80年代的商品“寻租”开始转为90年代的要素“寻租”。就拿土地来说,对于土地的使用,大都采用协议批租的办法,行政领导对土地使用价格有过大的量裁权,因此“权力寻租”的空间大大增加;第三阶段是近年来国企改制及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建设滞后形成的腐败。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国有资产由于产权界定不明晰,成为有权官员追逐的对象。由此产权“寻租”已成趋势。

腐败主要产生在两个领域:一是公共领域,如公共工程;二是公有产权领域。腐败现象的高发领域正好是“寻租”活动的多发地带,二者的紧密关系可见一斑。当然,二者也不是互等的。“寻租”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好的认识政府行为与腐败之间的关系,并从政府行为的角度,消除或者遏制腐败。

3、“寻租”与政府失灵

从政府的社会资源配置角度来看,行政权力依然有巨大的“寻租”空间。尽管中国的法制建设和社会的监督比较落后,遏制腐败的力量和机制相对薄弱,但腐败现象的多发原因更与官员手中权力的含金量密切相关。在经济市场竞争中,经济主体为了生存和发展,会最大限度的“寻利”,政治市场中官员会最大限度的追求政绩。“寻租”就发生在私营和公共部门的交叉部。只要某一政府官员拥有向私营部门分配利益或分摊成本的处置权,贿赂的动机就产生了。“寻租”在任何

时候和地方都与政府行为有关。

二、转型期“寻租”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政府干预的有效性

很多的“寻租”行为都是产生于政府过度干预的领域。在这样的经济领域,政府干预本身就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权力“寻租”者更是如鱼得水。从经济学角度看,“寻租”行为是体现“成本”的,政府干预确实有“干预成本”。然而,政府干预同时应该产生“干预收益”。如果政府干预的收益大于其干预成本,这样的政府干预就具有有效性。政府干预的目的是为了使市场经济能更完善、更有效,而“权力寻租”本身扭曲了政府的意愿,目的是为了私人的利益。“权力寻租”活动只有“成本”,这种非生产性的活动本身并不能增加社会财富,而资源的无效配置又丧失了原有的收益。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国家实施了诸多措施来抑制或制止“权力寻租”行为,而这些措施的具体信息是自上而下的。因此,有些官僚在自己先得到信息后伪装成“权力寻租抑制者”来进行新一轮的“权力寻租”,以正义的表象来掠夺更大量的租金。这是“权力寻租”的变异,也是“权力寻租”者“伪抑制”与“伪制止”的表现之一。

2、制度自身的缺陷

在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安排中,利益冲突不可避免,而且有持续扩大化的趋势,这是制度本身的滞后性、刚性及内在缺陷造成的。市场经济最终要体现在市场经济要求的充分竞争、有序竞争和良性竞争上。有效的竞争是在清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在完善的制度环境下,由符合市场经济规则设立的具有市场竞争责任能力的市场主体之间进行的。没有有效的竞争机制,市场秩序治理就不能有序进行。经济转型期,不具备市场竞争责任能力或违法设立的市场主体依然存在。特权就是超市场的力量,一些人拥有的利用资源、处置资源的权力不是通过市场公平竞争获得的,而是外在力量赋予的,其结果就是使资源出现特权交易与市场交易两种价格,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就是租金。特权阶层通过控制特权交易的价格来控制租金的大小。“寻租”机会在计划经济和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十分有限,而在转轨经济中则普遍存在。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处于利益调整中的各市场主体如果过分注重自身利益,过度强调部门利益,忽视经济主体要主动、自觉地接受“制度约束”,就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治理过程中的行为失范。

3、产权界定不明晰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内容,它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现实中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实际上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划分了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革,各级代理人对企业的控制权仍是一种特权,而租金正是这种特权的产物。一般来说,有两方面的因素可以最终促成“寻租”行为:一是强烈的“寻租”动机,二是低成本的“寻租”机会。国有企业各级管理者有着充足的“寻租”机会:内部采购所得回扣;压价出售国有资产,从黑幕交易伙伴处分得好处;利用国企招牌上市融资,将筹集到的资金转移经营、私分盈利等。其中任何一项收入都比守法经营的企业经理应得的年薪或股票期权收益高得多,加之追求这类租金不用付出艰苦努力,只要敢于冒违法乱纪的风险即可。所以,当充满“寻租”机会的诱惑和“寻租”暴富的示范时,一部分人便铤而走险了。因此,为了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必须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

4、“寻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熟度直接相关

(1)“寻租”与改革进程

经济部门的腐败与改革的进程相关,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结论。改革迟滞的阻力来自旧体制的受益者,也就是那些 “中间利益集团”。多年来中国的渐近式改革造就了这样一批利益团体,他们不愿退回计划经济的老路,因为计划体制不能赋予他们“寻租”的机会;他们也不喜欢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因为市场经济体制剥夺了他们“寻租”赖以存在的权力;他们更不喜欢透明度,担心光天化日无法掩盖贪赃枉法。这部分人主要存在于系统内,也表明改革不仅需要系统的自主,也需要系统外的强制力,而且绝不能在渐进的口号下一再拖延,改革需要加速。要警惕那种打着改革旗号、动辄以国家利益为幌子,实际是想固化现有的双重体制以保持既得利益,甚至继续“设租”的力量。

(2)“寻租”与法治进程

现在,我们处理腐败问题常常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进行专案审查,另一种是发动严打运动。从长远看这它们并不是有效的,还是要把反腐斗争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指实现法制化,广义则是指法的统治。法制化,是一个最起码的要求。所以不能用措施专题处理腐败案件,而应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宪法和法律至上,一切团体和个人都得服从法律,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打击和抑制“寻租“行为。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大学)

作者:魏振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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