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商地址变更所需资料
公司地址变更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去工商管理局办理。
《营业执照》变更30日内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变更。
变更公司地址应提交的文件,需要文件:
(去工商局的)
(一) 工商注册用的: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地址的产权证明、如果是租用的,另带租赁协议;
3.公章;
(二) 公司章程,
1.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盖章)
股东会议决议(格式如下)
股东会议决议
会议时间:2009年7月10日
会议地点:南宁市兴宁区xxxx(写您公司的地址)
到会股东:xx xxx(填写公司所有的股东)
因经营需要,现经全体股东表决,一致同意作如下决议:
1、变更经营地址:由原来的南宁市兴宁区xxxx 变更为:南宁市兴宁区xxxx.(此地址要变更的公司新地址)
2、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全体股东要签字)
南宁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2.公司章程修正案;
3. 经办人身份证;
4.<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工商局网上下载)
一般7个工作日后带上60元钱,去工商局取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办完后,再去行政审批大厅的)
(三) 组织机构用的:
代码证注销证明
1、代码证正、副本,IC卡;
2、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章
(四) 国税需要文件:(可以在行政审批大厅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房屋租金发票复印件
4、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
(五) 地税税务所需文件:(本区);要是跨区还要办迁出单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证正、副本
6、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
办理跨区经营地址变更流程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 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 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 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 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带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属的地税局办理报到事宜并交纳40元钱打印新的地税正、副本。
5、 新的地税局出具“新企业报到证明单”到新地址所属的街道税收服务站办理相关事项(包括办理地税网上报税、领取税单、办理办税人员联系卡及住所证明、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网上申报成功界面打印件等)
四、第四步办理国税
1、 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申请书、地税结算证明、国税正副本原件、公章到旧的国税局办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 核查通过后国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同时专管员让企业拿上企业档案资料到税务征管科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4、 企业带上档案资料到新国税局征管科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完后再到办税窗口办理具体税务登记手续(需要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交纳10元钱打印国税正副本。
如果注册地址迁到高新区以后,如申报税务报表连续3个月出现异常,即使你在其它地方办公,也会有人来查,每年的稽查是必到的。
第二篇: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资料(范文模版)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公司住所变更登记
2、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窗口
3、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办结)
4、收费标准及依据:100元/次(每个副本收费1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局价费字(1992)414号。
二 根据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http://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会议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0755-82514441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登陆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的材料
一、公司盖章且法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公司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子信箱地址;
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三、变更前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四、变更后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五、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等附件);
六、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流程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 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 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 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 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带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属的地税局办理报到事宜并交纳40元钱打印新的地税正、副本。
5、 新的地税局出具“新企业报到证明单”到新地址所属的街道税收服务站办理相关事项(包括办理地税网上报税、领取税单、办理办税人员联系卡及住所证明、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网上申报成功界面打印件等)
四、第四步办理国税
1、 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申请书、地税结算证明、国税正副本原件、公章到旧的国税局办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 核查通过后国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同时专管员让企业拿上企业档案资料到税务征管科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4、 企业带上档案资料到新国税局征管科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完后再到办税窗口办理具体税务登记手续(需要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交纳10元钱打印国税正副本。
第三篇: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地址所需资料
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册地址办事指南
一、许可事项名称
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册地址许可事项。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3年第7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276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
三、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条件:
(一)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册地址需要变更的。
四、申报资料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变更申请书;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变更后注册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经营场所平面图要注明面积、所在地址);
(四)变更后注册地址的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五、申报资料格式及要求
(一)申报资料完整、清晰,仿宋四号字,使用A4纸张单面打印或复印,并按资料要求依顺序编制成册。
(二)申报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凡复印件上均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如单项资料复印件2页以上(含2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三)《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委托的内容,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报资料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
申报资料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大厅。经审查,申请事项依法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申报资料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资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审查、审批
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按照《河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组织验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四)公示、制证、送达
行政许可决定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制证并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制证和送达)。
第四篇:工商法人变更登记所需资料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3、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6、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新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9、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第五篇: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有哪些?
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 出让方企业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出让方是国有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摘牌的相关证明文件);
2) 受让方企业同意受让股权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 股权转让协议书;
4) 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5) 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任免董事、监事及法定代表人(如有变动)的决议;
6) 股权变动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7)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
9) 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10 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11 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