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办公室制度范文

2022-06-16

制度是员工行为的准绳,通过制度和观念双管齐下,共同提高全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党校办公室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党校办公室制度范文

党校办公室制度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围绕教学这一中心任务,强化服务意识,当好参谋助手,协调各部、室、处工作。

二、负责文件、印章、档案、车辆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接上应下,处理与上级和其他部门有关工作事宜。

四、撰写领导交办的各种文件、材料。

五、负责教职工考勤、考核和年报的统计工作。

六、负责组织本校教职工会议、学习、劳动等各项集体活动。

七、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明办公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服务水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和促进党校事业不断上新台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主要目标,增强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和群众意识,培养“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作风,努力树立党校的良好形象,为构建文明和谐的新沁水做贡献。

二、主要内容

1、提高服务水平方面,重点做好“首问负责”、“挂牌上岗”、“三声服务”、“四个就办”。“首问负责”即: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待(含电话接待)的同志,自始至终地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或联系、委托相关科室人员解决。“挂牌上岗”即:门上有科室牌,办公桌上有标示牌。“三声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个就办”即:上级来电来文马上就办,兄弟单位来人来电马上就办,科室之间需要协调事宜马上就办,有关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一经提出马上就办。

2、提高工作质量方面:重点做好“七不”。“七不”即: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自己这里延误;不让该传递的信息在自己这里中断;不让需要办理的文件在自己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自己这里发生;不让前来办事的同志在自己这里遭到冷落;不让各种不良风气在自己这里出现;不让党校的整体形象在自己这里受到影响。

3、在行为规范方面:努力做到“五讲”。“五讲”即:讲政治,务求思想清醒;讲勤俭,务求艰苦创业;讲奉献,务求勤政为民;讲真干,务求真抓实干;讲清廉,务求廉洁奉公。

三、保证措施

1、强化意识。各科室要把创建文明和谐机关和提高服务水平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争创文明科室和文明个人的目标中,年终将落实文明办公制度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和文明科室的重要依据之一。

2、完善制度。每年,各科室要依照本制度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创争目标,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制度,确保文明办公制度落到实处。

3、加强监督。各科室要每年度对照检查一次文明办公情况,并将执行情况作为科室工作总结的必谈内容。校创建文明和谐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科室文明办公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

而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中共沁水县委党校

关于整肃工作纪律的规定(试行)

为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按照省、市、县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领导和教职工请假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请假、销假手续。校领导请假按县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教职工请假1—3天经科室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不在由纪检组长批准。4天(含4天)以上经科室长、分管领导同意,校主要领导批准。

二、教职工接近退休年龄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工作的,根据个人申请,经校委会研究批准,可休息。

三、工作人员因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须出具有关证明),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休息。

四、教职工出现以下情形者按旷工处理

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2、请假批准期限已满,但未再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的视为旷工。

3、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按旷工处理。

4、无故不按时签到签退者按迟到早退处理,累计4次

的算一天旷工。

五、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20天,超过20天者将给予一定经济处罚,超一天罚20元,在节假日加班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一定补偿。

六、对旷工的教职工,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旷工一天罚款30元,情节轻微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还要给予严肃处理。

七、对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玩电脑游戏和参与赌博的;工作日饮酒,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罚款1000元,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从2012年元月1日起执行。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做到组织落实。建立工作制度,按章办事,落实责任。

二、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学法、知法、懂法、遵法、文明守法,按法律法规要求干好工作,履行法律责任。

三、积极参与普法活动,组织好法制教育学习。

四、校内一切工作都要依据法律的效力来管理,做到有法必依,依法治理,推动整体工作上新的台阶。

五、加强财务管理,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纪律要求办事。

六、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随意放办公桌内,防止被盗。若出现案件,追究保管者责任。

七、下班后,要锁好防盗门,防止被盗,人人要增加工作的责任感。

八、一旦发现案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警,并协助公安人员迅速破案,严厉打击犯罪分子。

文印室管理制度

一、微机操作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如打印紧急材料需加班时,必须服从安排。

二、需要打(复)印的文稿和表格由分管副校长审核,科室长签注打印份数,办公室安排打印。文印员要将文件名称、份数登记清楚,不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外出打(复)印文件。

三、凡本校工作人员撰写的调查报告和论文,办公室可安排打印;外单位人员的材料不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打印。

四、文印员要严格管理纸张、油墨等消耗品,各科室要厉行节约,文件份数以满足办公需要为目的,不得随意滥打滥印。

领导值班制度

一、校领导值班实行轮流制,值班时间为一周,由校办公室每月排定值班顺序表,并建立值班登记记录。

二、校领导值班地点在各自办公室,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外出公务活动。遇有特殊情况,应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并按值班顺序表向下移交。

三、值班领导职责:

(一)受理值班期间的来信、来访、投诉和举报等事项。

(二)负责全校工作的协调和对临时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职责范围内的受理事项要亲自处理;需其他领导批办的,协商解决;需集体研究决定的,及时提请校委会会议研究;需有关科室承办的,批转有关科室办理,并提出办结时限。

(四)每日不定期地对各科室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每日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簿。

(六)值班期间未了事项,应向接班领导办理移交手续,由接班领导负责督办落实。

值班制度

一、总则

为保障党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门卫值班:设立门卫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日:各科室依据自身情况,设立科室内部值日制度。 领导值班:设立校领导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点和内容

(一)门卫值班。

目的:维护党校工作秩序,防止党校财产遭受损失,保证24小时有人当班。

值班要点:

(1)保证通讯系统畅通; (2)防止党校财物失窃;

(3)及时排除校园火灾、盗窃、用水用电安全和其它安全隐患;

(4)巡查下班后工作人员进出情况; (5)接待来宾,保存邮件。

(二)值日。

(1)目的:维护党校日常工作秩序,保证联络和公务运行通畅。

(2)一般以工作时间为责任时间。 (3)值日要点:

保持办公场所清洁卫生,为本科室提供饮水方便;负责电话接听和通话内容的记录、处理、转送;完成科室长交办的任务。

(三)领导值班

目的:以党校业务工作为主。

一般以下班时间或节假日为值班时间。 值班要点:

(1)接待下班后来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4)值班期间接打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5)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间、来访单位名称、来访人姓名和来访的主要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

(6)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四、值班规定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提前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在值班室留宿。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聚众打牌、看电视,不给坏人可乘之机。

3、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强巡视,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

4、接待来宾外松内紧、热情招呼,值班人员必须高度警惕,善于鉴别来人意图,要守口如瓶,不能随便乱说。

5、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领导活动行踪,遇到紧急情况即能取得联系。并要将公安、消防、医院、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部门的地址、电话、路线等信息置于明显处,以备应急需要。

6、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向公安部门报警。

五、接听值班电话应注意:

1、礼貌相待。不论打出、接听,应主动通报姓名、职务,如对方未通报,应客气询问清楚。

2、使用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

4、对要求打校领导的电话,首先问清对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姓名,然后婉转回答“请您稍等,我给您找一下”之类的话再处置。

5、对打听事情、咨询类电话,要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6、除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外,一般将若干电话内容集中到一起,有条理地向校领导报告。

7、重大节假日值班,由校领导带班,并排定值班表,

印发各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

8、根据值班需要安排司机待班,若有用车要求,能在最短时间内抵达用车地点

六、附则

1、值日、值班和领导值班为义务值班;门卫值班为正常工作。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勤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制度,执行县委统一安排的上下班时间。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内,实

行“签到签退”制。若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二、办公室要做好考勤登记工作,考勤结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三、正常工作日内,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查岗,查岗结果要进行公示、存档,并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依据。

四、对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由组织实施活动的科室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办公室存档。年终由办公室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公示,并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五、工作日期间,教职工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离岗。

六、教职工请假1至3天(含3天)以下,经科室长同意,分管副校长批准,4天(含4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长同意,常务副校长批准;科级以上干部请假按县委规定办理。

七、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假条经签字批准后,在所属科室登记,报送办公室备案。上班后要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八、上班期间,若临时外出应向所在科室长或办公室负责人请假。

九、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由办公室配合领导管理,司机按办公室的派车出车。

二、司机要按时参加交警队组织的政治理论、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培训班,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驾驶技术。司

机平时要主动学习,加强修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不违章开车,不酒后驾驶,努力成为高素质的驾驶员。

三、司机出车后要听从领导安排,做好安全服务和保密工作。

四、司机要自觉维护车辆,确保车况完好、清洁。对车辆出现的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维修保养;保管好车上的维修工具,不随便外借。

五、车辆年终办理审验、保险、养路费及司机驾照年审的手续,由办公室派人随同办理。如车辆出现特殊情况或发生事故的处理,由办公室和司机共同协调办理。难度较大的报告校领导,校领导着专人办理。

六、车辆所用油料按照出差地方需量添加。

七、车辆修理由办公室人员陪同,配件、费用等要造册登记,司机和随同人员要写清时间、金额、并签名后报销。车辆外出,途中发生机械损坏,需要换配件,必须带回旧件,方可批报。

八、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须经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九、车辆不用时需停放在规定地点。车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和转借他人,发现私自出车和转借他人用车,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因公出车造成事故,根据司机责任酌情

处罚。

十、司机外出住宿,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十

一、为了确保行车安全,对全年无大小事故的司机发放安全奖金200元。

十二、司机劳保福利,每三年一身衣服、一双鞋(价值200元)每年6袋洗衣粉,6副线手套,4条毛巾,一个手电筒。

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的印章管理,规范使用,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党校印章由校办公室责成专人负责管理,并要专柜存放、妥善保管。保管公章的人员外出,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代管,并做好移交手续。

二、印章使用要实行登记备案制。需使用印章的人员要履行批准手续,并要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载明用印时间、文号及内容,使用经手人签字,登记表要作档案保存,以备查阅。

三、党校印章的使用要本着规范审慎原则,印章管理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用印时应检查是否有校领导的批准或签字。

2、应审阅、了解用印内容,并与领导批准的内容进行对照,不得盲目盖印。

3、盖印前要审核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要求的,待手续完备后方可盖印。

4、每次用印时要亲自使用或在旁边监印,并督促用印人员进行登记。

四、使用印章须在办公室内,一般情况下,不得将印章携带出机关以外使用,遇有较为特殊的情况必须带出,须请示校长批准后,方可由印章管理人员带出,并做好登记备案手续。

五、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空白凭证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如有极特殊情况需在空白凭证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时,必须由分管领导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中签批并标明用途。该项工作结束后,剩余的加盖印章空白凭证或空白纸要及时交回办公室,并作统一销毁。

六、党校为职工个人事宜需向其他单位出具证明时,须由用章人员请示办公室主任,并视情况请示分管领导乃至校长批准后方可盖章,并由批准人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中签批,做好备案工作。

七、出具公函、委托书、证明、签印合同、协议等需盖法人印章的,必须经法人签字或同意后用印。

八、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不准利用管理印章之便,为他人或自己办私事提供方便。违者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九、各科室的部门印章由各科室指定专人保管,其印章使用权限仅限于各科室职能业务范围。

年终考核办法

为激励党校全体教职工努力工作,刻苦学习,圆满完成校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本着“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各部(室)上年末要作出详细的工作计划,把指

标、任务分解到人,并按各项工作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量化为具体分数,总分不得超过80分。报办公室存档备案,作为部(室)及下属人员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办公室汇总各部(室)计划,制定党校全年工作计划,党校计划作为年终考核校委班子的主要依据。

三、办公室要会同领导,不定期地对各部(室)和教职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向校委和有关领导汇报。

四、党校内部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落实责任主要在基层,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只负领导责任,依顺序将成绩和责任按5:3:2的比例进行划分。

五、部(室)年终要严格按年前作出的工作计划严格考核,全部完成任务的计8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从80分中扣除。任务完成不得60%的部(室)及下属人员评不称职(或不合格);完成程度在60--80%的评称职(或合格);完成程度在80%以上的为优秀,且部(室)所属人员具有评模资格。

六、上班考勤占总分的15%。考勤天数低于应到总天数的60%的工作人员,不得评为称职(或合格);考勤天数低于应到总天数的80%的工作人员,不得评为优

秀和模范。

七、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完成任务的成绩占总考评分的5%,奖惩办法按第六条计算执行。

八、教职工在工作期间,有渎职、失职,和其他违纪、违法等错误行为的,并且给党校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视其影响大小和情节轻重在考评分中扣除一定分数。

九、考评总分不达60分的,不得获取年终奖金;60-70分的扣20%;70-80分的扣10%;80分以上的奖金全发;90分以上的具有获奖资格。

十、各部(室)由于工作出色使单位获市、县奖励的年终考核加10分;获省级奖励的加20分。考核为优秀的部(室)年终颁发奖状;个人的某个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年终评为优秀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以上考核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保卫措施

一、加强安全保卫教育。全体教职工要不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防破坏)措施,确保校园安全无事故。

二、门房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度。对外来人员要问明情况,搞好登记。夜间值班员要坚持夜间巡逻制度,晚上12点以后值班人员每隔1小时巡逻一次,防止治安事件发生。

三、教职工要在下班前要注意锁好门窗,关闭电源,检查文件柜、抽屉等是否上锁;机密文件资料和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在办公室存放,以确保安全。

四、对财务室、档案室、电脑室、物品仓库、车库等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管理,节假日要安排值班。要加强电路和其他安全设施的维修和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注意节约用电。

五、加强法纪教育,搞好综合治理。党校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具体抓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校领导任期目标管理。对全体教职工进行经常性法纪教育,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严禁违法乱纪现象发生。积极参加县综治委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六、校园内一旦发生火灾、盗窃等事故和其他社会治安事故,发现人要及时向校办公室、当日带班领导、校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属有关人员工作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我校安全稳定,特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各中层职能部门要对所辖人员和财物,每半月排查一次,及时发现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排除。

二、按时上报。各中层职能部门要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每月底报校综治办。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没有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及时交办。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查找原因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分管责任人处理。

四、严格督查。校综治办要对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督办、检查。

五、各中层机构必须严格履行职责,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有效化解各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

六、各中层机构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起完善的考核和工作机制。

七、严格实行倒查。对预防不力,处置不当的,要逐级倒查,分清责任,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一、公务函件一律由办公室主任统一拆封,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文件登记、签收手续。

二、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中央文件规定的十条保密守则,要严守秘密,严防泄密、失密,否则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文件、电报不准横传,一律经档案管理人员登记、传递。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制度,借出的

档案要及时归档、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档案人员要随时检查本室安全、保密设施,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解决,离开档案室时,必须关好门窗。

五、机密文电要及时阅办,不准在个人处存放。阅后要及时按规定交文件档案管理人员保存。

六、不准携带机密文电、资料探亲访友、参观浏览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准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不准让子女、亲友阅读或抄录。

七、正确运用机密通讯手段,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中传送机密事项。

八、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要及时交文件档案管理人员登记、处理,不得延误。

九、发现失泄密或遗失文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十、销毁档案要登记造册,须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能进行,销毁时要有监销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十一、具有电磁存储功能的办公设备维护、维修时应有本单位人员在现场监督。淘汰的办公设备,进行彻底格式化,确保没有信息留存后,才可以处理。

十二、库房内严禁吸烟,以防火灾。

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理论,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水平。

二、遵守《档案法》以及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法令,严格依法管理档案。

三、按照档案工作程序,高效率、高质量地做好档案、资料的鉴定、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四、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统计、分析、编研工作,充分发挥使用价值,切实为学校工作服务。

五、加强档案室的安全管理,搞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等安全工作。

档案保密制度

一、严格按照《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及《保密法》的要求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二、档案管理人员对室藏档案资料的内容及数量不得随意外传和泄露,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三、严禁携带机密材料到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严禁公开谈论机密内容。

四、不得将机密文件、图表、卡片等当废纸出卖,严禁倒卖档案及复制件。

五、不得在私人笔记本上和通信中抄录有关部门涉及保密的档案资料内容。

六、档案室无权向社会开放档案,不得公开所有室藏档案。

七、严格遵守档案保密的规定,对失密、泄密者要认真查处。

档案借阅制度

一、凡借阅档案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借阅。

二、借阅不得超过三天期限,如延期借阅,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三、凡借出的档案资料,借阅者不得转借,转抄和翻印,不得折叠和拆散案卷,严重损毁、丢失、涂改和伪造档案。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催还到期借出的档案材料,

归还时,必须当面点清,核对无误后,进行注销。

五、凡抄摘、复制档案材料,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查,核对注明材料的出处,加盖印章,方可生效。

六、对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档案资料者,要按照《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有关条款查处。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按照《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档案的安全保护与库房、设备管理工作。

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认真清点、检查,对已破损的档案材料,要按照要求进行裱糊或复制。

三、不得私自携带档案材料离开档案室,不准擅自外借他人,不准擅自销毁档案文件,需要销毁时,要按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

防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

五、经常对库房“七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好库房温湿度变化情况的记录。

六、档案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接管人员根据移交清册核对无误后,方可签名盖章。

中共沁水县委党校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 为了便于我校各科室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国家档案局8号令》,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本机关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法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

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 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为30年、10年。

第七条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第九条 本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办公室 1党群工作 1.1 会议文件材料

1.1.1党支部会议记录 1.1.2党员大会会议文件材料

1.1.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领导讲话、总结、决议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材料、纪要 1.1.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等 301.1.3 党支部学习的通知、安排、资料、记录 101.1.4 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征求意见函、批评与自我批评材料、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 101.2 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本机关支部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2.1 重要的 1.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1.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 301.3 本机关支部制发的文件材料

1.3.1 本机关党务工作的制度、程序、规定、办法等永久

年年年 年年

永久

永久

永久

1.3.2 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和谐单位等方面的文件材

料 永久

1.3.3 本机关支部的请示与上级部门的批复、批示 永久 1.3.4 本机关党务工作文件材料

1.3.4.1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 永久 1.3.4.2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永久 1.3.4.3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组织的文件材料 永久 1.3.4.4 本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入党发展对象的选

拔、培训、考察、吸纳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 料 30年

1.3.4.5 本机关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1.3.4.6 党员统计年报汇总表 永久 1.3.4.7 本机关党员统计年报表 永久 1.3.4.8 本机关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永久 1.3.5 本机关支部领导分工 30年 1.3.6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1.3.6.1 支部主要职能工作受县级(含)以上表彰、

奖励的 永久

1.3.6.2 支部表彰本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

秀党员、党务工者等 30年

1.4 上级党委下发的文件材料

1.4.1 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

1.4.1.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1.4.1.2属于本机关一般性工作的 10年 1.4.2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2纪检监察工作 2.1 会议文件材料

2.1.1 本单位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会

议文件材料、重要专题会议文件材料

2.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

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2.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1.2 分管领导、本科室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上级召

开的属本科室职能工作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 10年

2.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本室工作形成的文件资料 2.2.1 重要的 永久 2.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2.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工作汇报材料 30年 2.3 本机关制发的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 2.3.1 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办法、实施意见、

方案 30年

2.3.2 本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2.3.2.1重要的专题性的 30年 2.3.2.2一般问题的 10年

2.3.3本机关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及评议结果 30年 2.3.4本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统计 永久 2.3.5 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及专项活动的总结、调

研材料 30年

2.3.6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2.4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2.4.1 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2.4.2 普法的但要贯彻执行的 102.5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2.5.1 重要的 302.5.2 一般的 103行政管理工作 3.1 会议文件材料

3.1.1 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的记录、纪要 3.1.2 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等文件材料 3.1.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等文件材料 3.1.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3.1.3 参加人代会、政协会的文件材料中涉及本机关职能议案、提案的 3.1.4 本机关与其他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年 年 年

永久

永久

永久

永久

3.1.4.1 本机关主办的 永久 3.1.4.2 本机关协办的 10年

3.2 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2.1重要的 永久 3.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3.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工作汇报材料 30年 3.3 本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3.3.1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3.1.1 本机关工作年度和年度以上工作计划、总结、

统计 永久

3.3.1.2 本机关综合业务年报 永久 3.3.1.3 办公室年度和年度以上工作计划、总结、统

计 30年

3.3.1.4 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 10年 3.3.1.5 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3.3.1.6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总结、调

研材料 30年

3.3.1.7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3.3.2 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3.3.2.1 重要的、专题性的 永久 3.3.2.2 一般问题的 10年 3.3.3 本机关编辑的参考材料

3.3.3.1 汇编的本机关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等 永久 3.3.3.2 综合简报、情况反映、信息等 30年 3.3.4 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政协委员

提案的答复、办理结果 永久

3.3.5 目标责任制

3.3.5.1 本机关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决定 303.3.5.2 政府下达本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 3.3.5.3 本机关对机关各科室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

责任书 303.3.6 本机关领导分工 3.3.7 重要值班电话记录 103.3.8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3.3.8.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3.3.8.2 受县级(不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303.3.9 一般性的介绍信存根 103.3.10 收、发文登记簿 103.4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3.4.1 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

3.4.1.1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3.4.1.2 属于本机关一般性工作的 103.4.2 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 103.5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年

年 永久 年 年 年 永久 年 年 永久永久

的文件材料

3.5.1 重要的 30年 3.5.2 一般的 10年 4人事教育工作 4.1 会议文件材料

4.1.1 本机关召开的人事工作会议、 “双先”表彰

会议等文件材料

4.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

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4.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4.2 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文件材料

4.2.1 重要的 永久 4.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4.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回报材料 30年 4.3本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3.1有关人事教育工作的制度、办法、规定等文件

材料 永久

4.3.2 关于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调动、印信启

用和印信作废文件材料 永久

4.3.3本机关关于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

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 文件材料 永久

4.3.4 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表 永久 4.3.5 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4.3.6 本机关干部、职工花名册、统计报表等 永久 4.3.7 人事、工资统计表 永久 4.3.8计划、总结、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4.3.8.1 年度和年度以上工作计划、总结、统计 30年 4.3.8.2 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 10年 4.3.8.3 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4.3.8.4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总结、调

研材料 30年

4.3.8.5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4.3.9计划、总结、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4.4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4.1 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4.4.2 普发的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4.5 同级机关制发的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与本机关复函 4.5.1 机构编制等内容的 永久 4.5.2 人事工作的管理性文件材料 10年 4.5.3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

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后勤处 1会议文件材料

1.1本机关业务工作会议、表彰会议等文件材料 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

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文件材料

2.1 重要的文件材料 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 302.4 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对本机关的重要评价材料 3本机关财务与资产管理 3.1本机关财务管理

3.1.1 本机关财务预算 303.1.2 本机关财务工作制度、规定 103.1.3 本机关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1.4 本机关财务工作年度总结、财务分析报告 3.1.5 上级财政部门下达、追回本机关年度经费的

通知 103.1.6 上级机关关于财务、统计、基建、房管、转调固定产、管理等政策、法规性文件 303.2 国有资产的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管理文件材料

3.2.1 土地、建筑物

年 年

年 年

永久永久永久永久

永久

3.2.2 计算机、空调机等办公设备 10年 3.2.3 本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

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 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3.2.4 本机关固定资产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

接等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3.2.5 本机关固定资产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

接等一般的文件材料 10年

3.2.6 本机关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永久 3.2.7 与有关单位签定的合同、协议、协定书等重要

的文件材料 永久

3.2.8 本机关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

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 请 30年

4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1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4.2 普发的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5 同级机关制发的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与本机关复函 5.1 重要的 30年 5.2 一般的 10年 教务处 1会议文件材料

1.1 本机关召开的本系统业务工作会议、表彰会议等

文件材料

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

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文件材料

2.1 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 30年 2.4 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对本机关的重要评价材料 永久 3本机关制发的关于干部教育工作的文件材料 3.1本机关制发的关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的文件

3.1.1重要的 30年 3.1.2一般的 10年 3.2本机关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30年 3.3本机关培训班教学实施计划、课程安排、培训通知

等文件材料 30年 3.4 本机关培训学员名册、签到等材料 30年 3.5 本机关培训班考核、总结相关材料 30年 3.6 本机关年度各类培训汇总表 30年 4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1 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永久

4.2 普发的但要贯彻执行的 10年 干部教师函授部 1会议文件材料

1.1 本机关召开的本系统业务工作会议、表彰会议等

文件材料

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

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文件材料

2.1 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 30年 2.4 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对本机关的重要评价材料 永久 3本机关制发的函授工作管理文件、资料、报表 3.1本机关制发的关于函授工作的文件

3.1.1重要的 30年 3.1.2一般的 10年 3.2 函授学员报名验证汇总表、入学注册登记表等材

料 永久 3.3 函授学员学期注册人数统计表、学员变动情况统

计表、学员人数汇总统计表等文件材料 永久 3.4 函授学员成绩登记表 30年

3.5 函授学员休学、退学、复学、转学的请示、批复

等文件材料 永久 3.6 函授优秀学员情况登记表和其他奖惩文件材料 永久 3.7 函授应届毕业学员统计表 永久 3.8 函授课程设置、任课教师安排、教学课程表等文

件材料 30年 3.9 函授教研活动相关材料 30年 3.10 函授学员毕业论文课题及成绩汇总表 永久 3.11 函授考务工作相关材料 30年 3.12 函授电子档案 10年 4上级党校关于函授工作的文件材料

4.1 重要的 30年 4.2 一般的 10年 干部教师培训部 1会议文件材料

1.1 本机关召开的本系统业务工作会议、表彰会议等

文件材料

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

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1.1.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文件材料

2.1 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2.2 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的文件材料 30年 2.3 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材料 30年 2.4 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对本机关的重要评价材料 永久 3本机关制发的关于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文件材料 3.1本机关制发的关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的文件

3.1.1重要的 303.1.2一般的 103.2本机关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303.3 本机关培训班教学实施计划、课程安排、培训通知等文件材料 303.4本机关培训学员名册、签到等材料 303.5本机关培训班考核、总结相关材料 303.6本机关年度各类培训汇总表 304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1 直接针对本机关的 4.2 普发的但要贯彻执行的 10电教中心 1会议文件材料

1.1会议记录、重要材料 1.2一般性文件 102本机关制发的关于电教工作的文件材料

2.1本中心制定的电化教学工作计划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永久 年 永久

永久

2.2 配置、管理和维修电化教学的材料和设施形成的

材料 30年 2.3 开展电化教学实践理论及教法研究材料 30年 2.4对教师进行电化教育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材料 30年

第二篇: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一、全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自觉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文件绝对不看。

二、机要室是重要涉密部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不得随意翻阅秘密文件和材料。

三、机关来文,由专人统一处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封。秘密文件、资料由机要室登记、编号。需送校领导传阅的文件,由机要人员负责运转。各处室秘密文件、资料的传阅和保管,由处室指定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复印、摘录、引用和外传,密码电报由机要人员随送、随收,不得在机要室以外存放。

四、使用电传、传真电话传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遵守密来密复、明来明复的规定。

五、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应统一送交校办公室,经领导批准后,由省国家保密局统一销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销毁;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

附:县委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对办公室机关保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保密法》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有关精神,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自觉提高警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跟随领导出车的司机、接触领导公务人员和秘书人员,凡与本人无关的秘密文件、秘密事项要做到不看、不听、不传。

三、对接触秘密文电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对不适宜做这项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换。

四、确定专人管理文件并做好保密的日常工作,对收管的文电要及时清点。调动工作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五、对收发和内部运转的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手续。要求传阅的,按规定范围传阅,阅后及时退交文件管理人员,不得横传,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传阅。

六、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均应按规定采取安全保险措施,办公室一定要做到人走锁落,防止失密、窃密。

七、秘密文件和资料,要在办公室内阅办,用后随时锁入文件橱,不准将文件带到宿舍或其他场所。

八、认真搞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收到的党内文件和其他秘密文件,要按规定定期清退,需要销毁的机密、绝密文件要进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统一派人监销;不经批准不得私自销毁文件,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文件、内部刊物资料。

九、对送印文稿及印出的文件,要妥善存放,凡能入橱的,要入橱加锁;文件清样、废页和多余份数,要及时销毁,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十、因公外出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秘密文件。如因特殊需要,必须携带时,须经领导批准,外出期间,要按规定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密件安全。

十一、严格通讯保密规定,不得在未设保密装置的有线电话、无线电话、传真机和明电中传递秘密事项。

十二、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对音响设备、录音、会议文件印发、保管、记录、传达,均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对会议工作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会场选择要有利于保密,会议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十三、严格执行电报管理规定。县委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传阅的电报,要随送阅随收回。密码电报一般不得改用文件转发,如确需改用文件转发时,应征得原文机关批准或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并不得出现“密码电报”字样。严禁密电明复,明密混用。

十四、在涉外活动中,要严守外事纪律。不准在外国人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事项。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出国人员在出国前必须接受保密教育。

十五、严格查阅档案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阅,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

十六、办公室涉密计算机,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第三篇:办公室工作职责(党校)

党校办公室是在学院党委、党校校务委员会和组织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党校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其职能是:

1.根据上级党组织、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围绕学院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好党校校务委员会提出的各项培训任务。

2.协助有关部门、科室做好全体党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4.认真搞好调研,合理制订培训计划。

5.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并为受聘教师搞好服务,落实好待遇。

6.加强党校自身建设,认真做好党校教学设施的配置、学习资料的订购和管理等工作。

7.协调好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

第四篇:党校教室办公室维修合同

教室、办公室维修合同

甲方:中共延川县委党校

乙方:邓延军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将甲方的教室、办公室墙体粉白,地板补旧,门窗更换、油漆,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维修时间:2011年7月15日——8月15日。

二、维修金额:37370元。

其中:

1、教室粉白:960㎡×10元/㎡=9600元

2、办公室粉白:745㎡×10元/㎡=7450元

3、新补地板:330㎡×40元/㎡=13120元

4、更换门:16个×300元/个=4800元

5、油漆门、窗:60个×40元/个=2400元

三、维修质量要求:乙方要严格按正常标准进行维修更换,确保粉白质量,门窗更换、防盗门安装及油漆符合要求。同时,乙方应谨慎作业,如造成意外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付款方式:乙方必须按维修时间要求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所写的内容,如果有违约责任自负。

七、此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第五篇: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党校)

在党校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做好以下各方面工作:

1.根据党校校务委员会研究的意见,制订党校各项培训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具体负责实施。

2.协助各部门、科室做好各种学习班、培训班、研讨班等的办学准备工作。

3.做好党校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服务及外聘教师的联络工作。

4.做好党校教学设备、学习资料的购置、管理工作。

5.做好党校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并整理好会议纪要。

6.做好党校各类文件资料以及各个教学班的教学资料收集工作,建立健全各教学班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7.围绕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搞好调査研究,结合实际,提出干部、党员、人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8.做好党校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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