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指导员对非公企业

2023-01-06

第一篇:党建指导员对非公企业

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制度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根据《党章》和自治区、地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派党员干部担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提升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党的活动方式,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落实“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全覆盖的各项任务,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三条 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第四条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和事业发展方向。

第五条 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把具备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六条 结合企业的特点,建立一套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使企业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争创“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企业党组织。

第七条 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帮助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搞好组织建设。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组织阵地,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党的政策,扩大党组织在企业的影响力。

第八条 按照上级党组织满意、业主满意、党员职工群众满意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业主的教育引导,帮助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化解企业主与职工群众的利益冲突,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和谐企业。

第九条 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利于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生产经营排忧解难,扎扎实实地把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条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指导,做好牵头和抓总工作,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业务培训,提供有关资料;各党(工)委要做好本辖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具体管理及协调服务等工作,以每季度召开例会、座谈会、交流会,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并组织好考核评价工作。党建工作指导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定期了解指导员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到岗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每月至少抽出半天时间深入企业,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充分发挥作用,以加快企业发展、强化企业党建工作为己任。认真记好《工作日志》,做到工作有汇报,问题有落实。

第十三条 报送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要高质量地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征文和调研文章等撰写任务。要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

第十四条 各党(工)委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派驻企业业主和党建工作指导员例会或座谈会,听取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汇报、业主的意见和要求,交流经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第十五条 督查制度。市委组织部定期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听取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汇总一次,年终进行一次检查。各党(工)委要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指导员工作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包括到岗情况、开展工作情况及取得成效情况等,检查结果要与每季度后两个工作日报市委基层办。所在单位党组织定期抽查到岗记录、工作日志,督促党建工作指导员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党(工)委督查党建指导员情况进行季度督查,年终归纳总结,作为其年终考核依据。

第十六条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工作中遇到重大事项,包括企业变更、转让、撤销、兼并及一些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等,要及时逐级上报。各级党组织也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十七条 请销假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因各种原因,在一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要实行请销假制度,请假应写出书面报告,逐级报批,假期结束应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

第十八条 廉政制度。要模范地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第五章:考核评定

第十九条 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党建工作指导员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现实表现,采取定性与定量、群众评议和工作实绩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对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党建工作指导员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与派出单位党建工作考核挂钩,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考核结果纳入派出单位评先创优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范围。

第二十一条 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情况作为基层锻炼经历存入个人档案。市委组织部对群众欢迎、工作突出、考评优秀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及时向组织推荐重用;对考评较差的党建工作指导员,给予批评教育,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企业及其上一级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考核工作。

第五章 考评奖惩

第十九条 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考评要根据考评单位职责内容,采取“统一要求,分级考评”的办法进行。考评办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制定。

第二十条 各级管理部门把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纳入到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目标,每半年对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一次考评。对群众欢迎、工作突出、考评优秀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考评较差的党建工作指导员,给予批评教育,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中共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委员会关于印发 《西柯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

通知

各党(总)支部:

《西柯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已经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同安区西柯镇委员会

2010年9月10日

西柯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服务“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百日集中组建”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工作,增强党在企业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支部在企业中的核心堡垒作用,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制订本制度。

一、选派党建指导员的对象和条件

党建指导员由党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业主选择、党委委任的方式,在机关党员干部、村(居)干部中选择,任期为一年,期满后经委派可连任。

党建指导员要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业务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和基层领导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3、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工作务实,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4、具有两年以上党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党建指导员的职责

1、摸清企业党员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党支部。党建指导员下企业后要摸清党员底子,帮助企业建立好党支部,选准配强党支部书记;

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指导非公有制经济业主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4、指导和督促所在企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

5、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务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积极稳妥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6、协调好业主与支部的关系,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为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创造条件;

7、指导、协调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8、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并兼顾指导员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经常深入企业和职工当中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

2、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半年要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报告。

3、党建工作指导员年底要向党委述职,形成有分析、有建议的书面情况报告。

四、工作纪律

党建指导员要严于律己,切实做到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具体要求做到“五个不准”:

1、不准接受各种形式的宴请和馈赠;

2、不准到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

3、不准在企业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4、不准收受和索要企业财物及低价购买企业的产品;

5、不准要求企业对亲属就业给予特殊照顾。

五、组织领导

党委要进一步增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的领导。

1、党委要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专题研究和部署,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要深入调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为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党委和企业要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3、与时俱进,探索创新。选派党建指导员是一项探索创新的工作,党委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增强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的实效。

主题词:党建工作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指导员 制度 通知 抄送:区创先争优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第三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职责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xx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现制定xx县选派入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职责。

党建工作指导员在派驻企业要广泛开展以“帮助扶持企业发展、帮助推进企业党建、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两帮一促”活动,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互促共赢的有效路径,努力实现党建提升与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一、积极向企业主和广大党员、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及党建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 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积极培养人

党积极分子,教育引导 非党员企业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结合企业特点,建立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健 康发展的规章制度,使企业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开展创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促进发展好、群众反映好”的企业党组织活动。

四、按照上级党组织满意、业主满意、党员职工群众满

意的要求,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按照各 自章程开展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和谐企业。

五、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党员示范车间”、“党员示范班组”、“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等创 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企业发展做贡献。

六、及时向企业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新政策,指导企业办理有 关工商事务,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与企业 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及网上年检,组建集团等有关业务咨询服务。

七、 帮助企业开展信用建设,为企业获得更多的信用资源出谋划策; 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活动,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八、关心和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征求企业主对工商部门的意 见和建议,协助做好企业与地方党委、政府、非公企业党工委等党政部 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派驻 期间为企业办 1 一 2 件实事。

九、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四篇:企业党建指导员总结

创新党建指导新模式

助推企业发展添活力

(党建指导八组)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区上下抢抓黄蓝经济交汇、两大战略叠加的双重机遇之年。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工作要求,党建指导八组扎实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深入企业调研,掌握真实信息,解决实际问题

充分发挥八组企业均为开发区内企业,指导员都是开发区中层以上干部的优势,每名指导员坚持每周深入企业2次,利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等有利时机,积极与企业、党员、职工广泛沟通交流,大力宣传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等,教育引导党员及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党性观念和主人翁责任感,为开展党建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能深入生产经营一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与企业家、党员交心谈心等方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党组织、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调查,随时关注企业党员的变化信息。并根据调查结果,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归纳梳理,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及时消除、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受到了企业和党员的一致好评。2011年,党建指导八组共为企业解决手续办理、职工子女入学、劳动纠纷、通行证办理等问题28个。

二、完善支部规章制度,坚持党群共建,巩固基层组织建设 帮助XX、XX汽修制定和完善支部工作、“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制度,建立了党建基础工作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基础资料,使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帮助8家企业建立了工会、团支部、妇代会等群团组织,做到了制度上墙,资料齐全,组织完善,活动丰富,很好的促进了企业文化的建设,增加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加了党组织向心力,巩固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三、加强沟通,维护企业稳定,增进政企了解

派驻的党建指导员充分发挥企业与党员职工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引导党员、青年骨干职工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的同时,帮助企业稳定职工队伍,凝聚人心,引导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职工福利待遇。并主动承担起企业与政府部门沟通的责任,一方面向企业积极传递政府最新出台的政策和措施,一方面向政府传递企业的发展现状、生产经营实际和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增进政府与企业的相互了解,提高服务企业的意识,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四、寻找结合点,发挥群团合力,实现党建促生产新模式

一是立足企业自身特点,帮助企业组织开展“党员示范车间”、“党员示范岗”、青年突击队等主题实践活动,争当爱岗敬业、诚信经营先锋党员、青年。组织职工开展劳动技能、岗位竞赛、安全生产等培训,促进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二是坚持党群共建与企业人才培养相结合。一方面积极挖掘、培养、举荐企业自有人才,借党群之力培养懂政策、通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人才,特别要求企业党员及青年骨干应率先更新观念,率先加强学习,率先诚实守信,率先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成为员工的模范。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与高校在人才、技术和培训上的合作,建立高校毕业生与企业中层人员的互动交流机制,院校为企业人才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企业也为高校提供学生实习、就业岗位,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和招聘,同时积极吸收这些生产科研骨干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加入党组织或群团组织,充分体现了“党员必须是骨干”,青年骨干是企业的生命力的特点;三是坚持党群共建与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积极带领党员、团员、青年骨干融于企业,服务于生产经营,带头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努力成为推进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党建指导员经常组织党员青年开展创先争优,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技术能手活动,使党员及青年职工成为推进企业生产的重要支柱;四是坚持党群共建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鼓励党员,优秀青年骨干参与企业文化建设,使企业文化作为一个重要载体,把企业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工作融为一体。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拓宽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成为企业先进文化的引导者与传播者。党建指导员积极争取党建活动经费,保障党建正常运作,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员工开展比学习、比技能、比文明等主题实践活动,丰富了企业文化,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走出了一条企业文化与党建工作共同发展的路子。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达到成立组织条件的尽快申请成立支部。渤海电机、豪迈木业企业内都只有1名党员,两家公司都积极申请成立党支部,表示2012年将在企业中层人员招聘中增加党员职工,待各项条件成熟后,将积极申请成立支部。

二、建立行业或地域联合支部。针对XX石油、XX化工、XX等企业党员数量少或无党员企业,探索成立企业联合支部,可根据具体行业和地域关系而定,满足一些没有成立党组织企业内的优秀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强烈愿望。

三、继续探索党建带群团,群团促党建,合力谋发展新路子

抓好企业内部党群共建制度建设、活动开展、文化凝聚的同时,积极探索企业与企业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甚至是企业与高校,企业与商会、政府、中小学校等党组织建设方面的对接,进行不同空间、时间、行业、领域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探索,创新企业党建思路,促进企业发展。

四、发挥企业党员先进性,关爱青年职工成长

针对企业青年职工缺乏社会实践经验、思想不稳定,容易误入歧途,各企业党支部党员要加强对青年职工的关爱、教育培训、感恩教育等,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增加企业精神文化生活场所,解决广大青年职工对运动、网络、知识方面的需求,帮助青年职工成长成才。

第五篇: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制度

1、经工商登记注册的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各类专业市场等非公有制企业,均要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

2、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由街道党工委从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选派,或由基层推荐。所选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是具有两年以上党龄的中共正式党员,要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立场坚定,事业心强;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

3、党建指导员一般实行非常驻形式,即与原单位工作不脱钩,定期到企业开展党的活动。企业规模较大、且企业主有要求的,也可采取“双向选择、企业聘用”形式,即党建指导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驻厂帮助工作。

4、对党建指导员要进行上岗培训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

5、对党建指导员的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街道党工委要指导他们因企制宜制定工作规划和目标,作为考核的依据。

6、严明工作纪律。党建指导员不准以权谋私和为难企业主,不准以任何方式增加企业负担。

7、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党建指导员工作到位。街道党工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指导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帮助党建指导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党建指导员职责,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坚持从非公企业的特点出发,积极开展党的工作,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

2、加强对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和市场经济知识、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3、正确处理指导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每月至少到非公企业活动2次以上。

4、抓好非公企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并协助有关党组织做好非公企业的党员发展工作。为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指导企业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

5、定期到非公企业协助企业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6、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岗位竞赛、献计献策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水平。

7、积极帮助非公企业主排忧解难,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存在问题。协调各种关系,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8、自觉遵守指导员工作纪律,树立廉洁、守纪、务实的良好形象。不准泄露企业商业机密;不准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在企业吃拿卡要和接受馈赠报酬等(聘用的除外);不准为个人和他人谋取利益;不准做不利于企业发展和违背企业员工意愿的事情等。

9、定期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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