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性思想构建民主政治论文

2022-04-13

想必大家在写论文的时候都会遇到烦恼,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公开性思想构建民主政治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胡锦涛总书记在“12·18”重要讲话中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既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又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面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和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强调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任务。

公开性思想构建民主政治论文 篇1:

关于党内和谐的几点思考

[摘 要] 促进党内和谐,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党的建设的新课题。本文对党内和谐内涵、提出党内和谐的原因和促进党内和谐的对策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党内和谐 和谐社会 实践

促进党内和谐,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一项党的建设的新课题。党内和谐作为党的建设理论的新概念、新范畴,不仅赋予执政党建设新的时代内涵,也对党的各方面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必须成为一个既能有效推动和谐社会发展,又能在社会发展中不断实现自身和谐的政党。把握党内和谐的内涵及功能,明确促进党内和谐的基本思路,解决当前党内生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党内和谐的内涵及功能

党内和谐是反映党内整体运动状态的政治范畴。所谓党内和谐,是党内关系融洽、党内生活健康、党的建设和各方面工作运行有序的综合体现,指的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党内民主团结、集中统一、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从本质属性看,党内和谐是党的先进性的本质特征。党的先进性具有丰富的内涵,体现在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和纲领目标之中,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党内和谐是建立在党的政治原则基础上的政治、思想和组织和谐,是党的先进性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外在表现。党内和谐以党内充分民主,高度集中统一,具有生机活力和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基本特征,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根本要求,反映了全党在指导思想和共同纲领目标基础上的思想统一、组织协调、行动一致,是党的先进性在党内关系、党的生活和党的建设中具体而生动的体现。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按照党的先进性的要求不断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在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实现党内的动态和谐的过程。党的先进性与党内和谐本身是一种包容关系。没有党的先进性,就不可能有党内和谐;没有党内和谐,也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党的先进性。

从内在功能看,党内和谐是实现党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动力机制。对党内和谐问题有人提出异议,认为一个政党和组织的和谐往往是其失去活力和发展动力的表征;还有人提出,党内越不和谐,越能分别体现和代表各方面的利益要求。这些观点实际上曲解了党内和谐的含义。首先,党内和谐不是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而是建立在对立统一基础之上、不断解决矛盾和问题中的动态和谐。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谐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得以实现的。没有矛盾,就等于没有和谐。和谐相对于矛盾而存在,矛盾为和谐提供存在的前提。促进党内和谐的过程,是不断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是协调党内各种关系的过程,也是我们党与时俱进的发展过程。反之,如果形而上学地理解和谐,认为和谐就是追求一团和气,回避矛盾,这恰恰亵渎了和谐的精髓。其次,党内和谐不是否定党内各种利益关系的存在,而是建立在整合协调党内各种关系基础之上,不断实现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统一的和谐。党内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反映,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利益矛盾和问题必然会反映到党内来,形成党内的多元利益群体。实现党内和谐不是回避党内矛盾,而是要通过完善整合协调机制来化解由于这种利益矛盾所导致的党内思想认识分歧,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实现步调一致,更好地代表党员的整体利益。反之,如果认为和谐就是鼓励党内各种利益群体各行其是,并将其合法化,这是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根本违背的,其实质必然是破坏党内和谐。

从外在功能看,党内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动力之源。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中国共产党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要完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首先必须通过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促进和维护党内关系、党内生活和党的各方面建设的全面和谐。党内和谐是社会和谐的组成部分,同时又是一种互动共进关系,二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构成和谐的动态整体。但从两者关系的主要方面看,建设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党内和谐是重点和突破点。社会和谐发展以党内和谐为基点,以党内和谐为基本条件。执政党不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和谐。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政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党内和谐是一种内在机制,会不断增强党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化解社会矛盾,整合社会利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党内和谐是一面旗帜,会不断增强党的社会感召力和影响力,激发社会活力,对和谐社会建设起到重要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二、提出党内和谐的现实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方位发生了重要变化,这也决定了必须更加重视党内和谐。

1.党内和谐是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党内和谐是党内的先进性建设的保证。开展党的先进性建设,就是要通过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和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反映全国各民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使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始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使广大党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始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我们党保持与时俱进的品质,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为实现以上目标和要求,则必须以党内和谐作保证。党内和谐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所涉及的主要方面,譬如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资源、执政环境等诸多方面,每一方面的正确实施都必须在党内和谐的状况下进行。否则,党的执政能力不能得以充分发挥,党的执政绩效也将受到严重影响。

2.党内和谐是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所指出的: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导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在这个构建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如何化解矛盾并取得好的效果是一个十分重大的现实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正确处理党内矛盾,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党内和谐,本身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实现党内和谐,必将调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3.党内和谐是新时期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迫切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主客观形势的变化,为加强党内和谐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如,实现党执政理念的转换,加强党内团结,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确保党的队伍的壮大和先进。注重制度建设,重新修订了党章,相继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等一系列制度,为党内和谐提供了制度保证。在党内生活中增强了公开性,充分调动了党员的积极性,等等。所有这些都说明,党内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在某些方面,有些党员和组织的思想和行为与党性的要求不相符合,党内仍然存在着不和谐的现象。例如,有的党员干部不能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散布违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有的党员忽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世界观改造,思想滑坡;有的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认为共产主义虚无缥缈,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不足,存在着“信仰危机”;有少数党员干部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不强,一切以我为中心,对个人名利斤斤计较,甚至跌入腐败的泥坑;有的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阳奉阴违,奉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党员不讲党性,不讲原则,热衷于讲交情、拉关系,深谙庸俗关系学。

造成党内不和谐的原因很多,综合分析起来,主要有:一是国际形势的影响。西方敌对势力仍在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对我国进行渗透;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丧失执政地位,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这些情况导致有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二是现实利益矛盾的作用。在现实生活中,党在主体上存在层次上的差异性,表现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几个方面;从利益的内容上,存在政治利益、经济利益等方面的区别。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党内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日益增多,也容易造成党内不和谐现象。三是思想斗争不力。面对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有些党员和党组织及领导班子,不能经常地、自觉地拿起批评的武器,积极开展健康的思想斗争。四是组织建设强度不够。一些基层党组织工作薄弱,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党员思想变化的实际,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有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党员教育管理抓得不紧,流于形式。五是制度建设不健全。面对党的历史方位变化的情况,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在坚持党章方面,在以执政党的视野对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方面,在制定、执行、完善制度等方面还存在着相当的差距。

三、推进党内和谐的对策与措施

由于党内和谐是党的先进性的一个重要标志,因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要以推进党内和谐为抓手,一方面需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也要树立新的执政理念和探索新的工作方法。

1、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党内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以党员为本,充分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党内和谐,从根本上说,是全体党员的和谐。如果每一个党员政治坚定,思想统一,遵守纪律和心情舒畅,党内就在总体上实现了和谐。当前在党内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党员的权利和关心党员利益最为重要。在党内传统的政治教育中,强调党员的义务往往要比强调党员的权利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在党内民主的推动下已经十分关注自己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党内的知情权、质询权、选举权、表决权和罢免权等方面。如果党员不能享受党章规定的权利,那么党员也不可能尽党章所规定的义务。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党员,让党员享受应有的权利,使党员真正成为党内的主人。同时,我们还要关心党员的利益。在党内的传统教育中我们讲党员的奉献往往多于利益。奉献是党员的宗旨,是实现先进性的根本要求。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讲党员的利益也是不现实的。改革开放以来,党内的阶层成分已经多元化,党员之间确实存在不同的利益。如老板党员与雇工党员、厂长党员与一线党员就存在不同的利益。当前,党内不和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处于弱势群体中的党员有情绪。因此,当前党内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关注不同层次党员的利益要求,进而理解其政治态度,做好思想工作。无论是关心党员的权利还是关心党员的利益,目的都是为了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实现党内成员之间关系的和谐。

2、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党内和谐是全党在思想上组织上和政治上的空前团结。党内和谐不是自发产生的,需要通过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来实现。如果党内一团和气,搞无原则的团结,那么党内最后还是不能实现和谐。毛泽东曾经指出,我们主张积极的思想斗争,因为它是达到党内和革命体内的团结使之利于战斗的武器。我们党通过延安整风达到的空前团结,是通过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实现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在当代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既是对党的传统经验的借鉴,也是当前推进党内和谐的重要途径。党内和谐,不是党内没有矛盾。事实上,党内没有矛盾,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今天,我们党内还存在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西方的和平演变对我党还在继续渗透。特别在因特网普及的今天,社会上各种思潮还会对党内成员产生消极影响。如果我们党不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这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就会传播开来,党内不仅不可能和谐,而且还有产生分裂的危险。党的历史经验反复证明,党内的团结和和谐是通过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实现的。我们党内和谐,一定要承认党内思想矛盾的客观性,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及时清除党内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只有通过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全党在思想上组织上政治上才能达到高度一致,最终达到实现党内和谐的目的。

3、要健全党内制度。健全党内的各种制度,主要是理顺党内的组织关系,使党内权力运作顺畅,领导活动规范有序。我们党执政以来,党内运动不断,出现过严重的不和谐。造成党内不和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封建的人治色彩浓厚,党内政治制度不健全。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长官意志代替了党内规定,领导活动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如果领导干部的作风不正,搞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党内就不可能和谐。邓小平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及时总结历史的教训,提出了“走制度建党”的路子。他指出:“制度是决定的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致力于制度建设,党的领导活动已经走向规范化。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制度建党,开展了以学习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教育活动。同时,我们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员纪律制度和党员权利保障等制度。制度具有长期性、规范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党的领导活动在制度的规范下运作,党的决策才能科学,党员的权利才能保障,党才能少犯或不犯错误,即使犯了错误也能得到及时纠正。当前,我们党推进党内和谐建设,一定要把健全党的制度作为重中之重。○

责任编辑 张荣辉

作者:黄立群

公开性思想构建民主政治论文 篇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特点

胡锦涛总书记在“12·18”重要讲话中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既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又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面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和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强调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任务。要深刻领会上述重要思想,必须正确把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特点。

第一,以实现“三统一”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目标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三统一”既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也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主动改变“一元化”的领导方式,努力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处理党与人大、政府、政协、群众团体的关系;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把在实践中创造的民主制度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在民主政治实践和制度创新中不断完善和丰富;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善于把党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将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依靠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不断推进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进程;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建设法治政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完善和发展中国基本政治制度的进程中,推进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第二,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前提

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建立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原则与中国国情的统一。在政治体制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中,中国决不照搬西方议会民主、多党制、三权分立那一套,而是根据中国的实际,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3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作用、监督作用不断加强,各级人大代表的素质明显提高,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关系更加密切;多党合作、政治协商逐步法制化和规范化,各级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大大增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各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和利益得到确实保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从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生长点”,上升为基本政治制度。事实证明,这些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符合中国国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治基础和制度保障。

第三,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

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探索,我们明确提出“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为了推动人民民主,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多次修订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等一大批党内民主法规的先后颁行,初步确立了党内民主的制度框架。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的试行,使党的代表大会的作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差额选举、县级以下党代表的直接选举、干部任免的票决制等重大改革试行,加强了党内选举的民主性、公开性;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公示制度等的实行,使党务公开和党内监督取得实质性进展。党内民主的扩大对人民民主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在民主实践中很多新的创造和经验也为党内民主提供了源泉和很好的启示。正是在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相互促进中,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得以积极稳妥地向前发展。

第四,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始终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服务,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和深化。30年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积极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要环节,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初步确立了涵盖宪法及相关七个法律部门的基本法律体系,改善了政府行政体制、司法体制、科学和民主的决策机制、权力监督制度和机制等,努力使民主政治建设适应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要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的现实需要,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政治参与积极性。正是由于民主政治建设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政治制度环境,中国才创造了连续30年经济快速增长的奇迹。

作者:李正华

公开性思想构建民主政治论文 篇3:

浅析中国基层民主的现状与发展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面对改革开放取得的新成绩、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基层民主建设出现了许多新的课题,这就需要对如何创新基层民主的形式,如何使得更广大的基层人们更充分地参与民主政治建设,进而在民主制度、民主参与、民主意识三方面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关键字:基层民主 政治参与 政治文明

作者简介:薛珊珊,女,1980年2月出生,单位: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基础系,博士研究生,邮编200433

政治文明建设是我党在新时期面对新情况提出的重大课题,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和基础,基层民主建设是民主政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也是政治文明进程中的重点和难点。改革开放三十年,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基层民主建设日新月异,许多新型的基层民主参与方式应运而生,基层民主的发展顺应了基层群众的政治参与需求而进行的扩大基层群众政治参与渠道、提高了政治制度化水平,这样的尝试在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基层民主的几种主要形式

1. 选举民主

选举民主的一般做法是:县委决定乡镇长副乡镇长候选人,通过乡镇党委,这些候选人交由乡镇人大主席团提名,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任命。这个过程中既缺乏竞争性又缺乏公开性、平等性,其中引发的政府内部权力斗争以及矛盾日益增多。在这种情况下,扩大基层民主,进行乡镇长任命方式的改革,尝试乡镇长的公推公选以至于进行乡镇长的直接选举,成为地方政府进行改革的一个首选方向。这个改革的方向,从意识形态上落实的是“群众参与”、“把政府权力还给人民”等原则,而这与执政党和政府所奉行的“群众路线”、“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等原则完全一致。[1]而从实际的效果看,进行选举制度的改革,可以比较有效的解决干部腐败、干群关系紧张、社会不稳定等问题,在有的地方甚至有立竿见影之效。同时也可以通过乡镇竞争性的选举选拔有能力的领导人,提高乡镇政权工作能力和运转效率。[2]另外,基层选举所需要的改革成本比较少,便于操作。因此,进行基层选举制度的改革,成为地方政府进行政治创新改革的主要方向,这个方向,也得到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的支持,以及学者和媒体的密切关注。

2. 参与式民主

参与式民主,指的是由于公众既有的政治参与渠道不畅,导致地方治理种种弊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有志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地方官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的一些拓展公众政治参与渠道的制度创新。从已有的地方实践中,它主要包括民主恳谈以及在民主恳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而来的乡镇一级的公共预算改革,如:“代表在线”,市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并发言,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改革以及听取公民意见的制度化安排,听证会等。在层次上诸如此类的参与式民主由刚开始的体制外思想政治工作载体转变为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层民主形式,这种基层民主形式被一些学者认为是一种中国式的协商民主或参与式民主。但是这种民主形式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这是一种体制外的创新,很难纳入制度化的渠道,同时,其最终的表决方式也缺乏规范性,民众的意见和建议更多的是作为民意来参考,政府拥有最终的决定权。

3. 党内民主

到目前为止的关于党内民主的地方实践,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推进党内民主为主旨的以实行党代会常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试验,一类是在实行其他改革的同时进行的相关党内民主的改革尝试,这以乡镇党委书记和村支部书记的选举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前一类中主要举措包括直选党代表、实行党代表大会年会制,设立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监督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决策咨询委员会、规范党代表、党代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职能和地位、构建党员监督党代表,党代表监督全委会,全委会监督常委会的履职评价体系等。在第二类改革中包括1998年底四川青神县南城乡五百多名党员参加了乡党委班子的直接选举的试验;2002年湖北杨集镇在实行两推一选镇长的同时进行两推一选镇党委书记以及两推一选村支部书记及的试验;2003年成都市新都区在综合政治体制改革中进行只选木兰镇镇党委书记的试验以及在重庆坪坝的综合政治体制改革中,在直选镇长的同时实行三票制选举镇党委书记、建立党代表常任制,实行常任党代表制度的试验。

二、 基层民主发展中障碍成因分析

1. 民主参与主体所参政水平较低

所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人民根据法律规定,在所居住的社会基层区域内,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一种制度,是作为社会主体的居民(村民)行使民主权利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自治性是其集中的特点体现。在我国当前基层民主建设中,主要是两大块,一是村民自治,一是城市的居委会建设。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这也直接制约着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首先,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各种条件的制约,政治发展不可能超越这些瓶井,因此到我目前我国直选的范围只达到了县级,并且还相当不完善;其次,由于教育水平不高,市民社会程度低,这直接制约着公民的参政水平;再次,人民大众的参政热情也是有限的,实践证明人们参与各种活动的热情与其利益的直接相关性是成正比例的,同样参与国家民主政治生活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遥远的和抽象的。托克维尔就认为“很难使一个人放弃自我去关心整个国家的命运,因为他不太理解国家的命运会对他个人的境遇发生影响。但是,如要修筑一条公路通到他的家园,他马上会知道这件小公事与他的大私事之间的关系,而且不必告诉他,他就会发现个人利益和全体利益之间的紧密的联系”,“因此,如果让公民们多管小事而少操心大事,他们反而会关心公益,并感到必须不断地互相协力去实现公益”。基与此,在我国当前,大力发展基层民主,无疑是一个明智和务实的选择,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必要的途径和低成本的试验。

2. 可直接借鉴的民主发展的经验不足

追求民主是我党孜孜以求的目标,但是根据中国自身的特点,可以直接用来借鉴的民主发展经验十分不足,以党内民主为例,二十世纪以来,西方各国是党外讲民主,党内讲集中,有寡头化倾向。现在一些西方国家,把选举即票决式民主形式作为实行民主的惟一形式,当作民主政治的终极模式,并以此为标准,粗暴干涉别国内政。国内也有一些人,热衷于盲目模仿西方的政治模式,搞所谓“普选”,搞“三权鼎立”。虽然,西方选举式民主形式是人类文明的一种进步,但并非完美无缺,而且在实践中已经暴露出众多的弊端。且不说其中的黑金政治和贿赂选举丑闻,也不说一些国家和地区,在选举后引起群族分裂和民族对立,从而造成政局动荡等状况因此,在中国执政党必须要反映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必须搞党内民主,这样做是现实的,是中国特色。在考虑一个政党代表不同群体利益的时候,要注意法律上的禁止利益相反代理的原则。但是从国外民主化的经验来看,并没有一党专政的国家首先实行党内民主,由党内民主带动国家和社会民主的先例。因此,党内民主的提法以及第一类地方实践,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战略上的,而不是实际意义上的。而从地方上的实践来看,第一类改革的局限性也主要在于,并没有实行党委书记在内的党委班子的直接选举,没有对党内的权力授受问题做出实质性的改革。

3. 基层民主平台搭建不完善

我国实行的协商民主,主要体现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贯穿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全过程,体现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民主协商、团结共事的重要平台,是党和政府同社会各界沟通联系、民主协商的有利场所,同时,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实行协商民主完全是在我国政协体制内的运作,既能体现其广泛性和包容性,也能确保其有序性和有效性。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对于基层民主实践的平台搭建被人们所忽视,甚至有些人故意将民主平台破坏,导致了民主沟通和建议渠道的不畅。因此,建设、维护和利用好人民政协这一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其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既是各级党委的责任,也是政协自身的职责和使命。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水平和能力,自觉将协商民主贯穿于具体实践中,体现在各项工作中,为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 我国基层民主发展路径探析

1. 关于认识问题

民主政治是人类文明的体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实行民主政治的具体途径和形式,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统一模式。我国的协商民主,不仅体现在选举前和选举中,而且贯穿于选举后各级领导者制定和实施决策的全过程。其突出优点,就是保证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能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在理性的讨论和协商中作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决策。这样,既能弥补选举式民主形式的不足,进一步保证选举结果的公正性,又能促进当选领导者制定和实施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安定。

实行协商式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对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创举,不但对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推进世界和谐也具有深远意义。对此,我们要克服在民主政治建设上妄自菲薄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在科学借鉴西方民主政治建设经验、稳步推进和不断完善选举(票决)民主形式的同时,自觉地坚持和完善好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形式,使两种民主形式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以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

2. 关于实施问题

在我国,实行协商民主的主体是广大公民,这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国家性质和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一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但在具体实施中,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处在民主协商双方主要方面的位置上。因此,在制定重要决策前和实施决策的过程中,能否运用协商民主的形式,广泛听取和认真吸纳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其主动权也在党委政府一边。所以,各级党政领导者,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治国理念,自觉坚持和实行协商民主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不断提高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科学执政水平,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能否坚持、完善和真正实施好协商民主这一重要民主形式,光靠领导者的个人素质是远远不够的,从根本上说,要靠法制作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在实践中要确保这些规定的落实,还必须有具体的制度加以“细化”和“硬化”。比如,“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须在党委、政府的具体议事规则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如有的地方党委规定:未经在政协民主协商的重要议题,不提交常委会讨论,这就将在政协民主协商作为党委重大决策前的必经程序。为进一步“硬化”实行协商民主的有关规定,使之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执行的严肃性,很有必要将这些规定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将民主和法制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为协商民主这一重要民主形式的实施提供法制保障。

参考文献:

[1]王沪宁:《政治的逻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2]高民政、孙力:《当代西方政治思潮评介》,西安:西安出版社,2001年版。[3]林尚立:《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4]徐勇:《民主之路:从形式到实体》,“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学术研讨会论文,2000年。

[5]万斌等:《民主哲学》,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6]浦兴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7]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96页。

[8]李凡:《中国基层民主发展报告》,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版.

[9]胡经琨:《代表在线》,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5版。

[10]王贵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之路》,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4版。

[11]张锦明,马胜康:《步云直选——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步云乡直选实录》,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4版。

[12]俞可平:《中国地方政府创新案例研究报告2003-2004》,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版。

[13]慕毅飞,陈奕敏:《民主恳谈——温岭人的创造》,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版。

[14]李凡:《乘风而来——我所经历的步云乡长直选》,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3版。

[15]史卫民:《公选与直选——乡镇人大选举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版。

[16]杨光斌:《政治学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 李凡:《乘风而来——我所经历的步云乡长直选》,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3版,第121页。

[2]张锦明,马胜康:《步云直选——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步云乡直选实录》,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4版。第77页。

作者:薛珊珊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制冷专业课教学德育教育论文下一篇:大学生不良就业心理分析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