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执法范文

2022-05-30

第一篇:规范行政执法范文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加快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出台实施,法律法规更加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是摆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城管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工商人员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部门或系统培训少,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学习,使执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四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个别食品监督执法部门到小面馆吃面不付钱,证照办理或年检中不给好处不办理或拖着不办等。

(二)、执法随意性大,处臵不规范。一是重罚轻纠。一些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只注重对违法违规人员实施经济处罚,而对违法行

1 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做的不够,致使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屡屡存在。如个别工商、质监执法人员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业主只罚不纠,以没收和罚款了事,而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又如一些执法部门在对超载超高车辆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只注重罚款和卸载了事,而对加高车箱现象背后的安全隐患问题不注意追查,不督促进行拆除,不建章立制,采取措施从源头杜绝。二是随意简化办事程序。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不严格按照规定的亮证、告知等程序执法,如县路政队对企业违规占地搭建执法中,在调查核实案件后未告知企业就采取了强制拆除。个别工商、卫生等执法人员将没收财物、停业整顿等一般程序案件作简易程序案件处理,一味图简单省事。三是随意决定处臵方式。本来根据问题应办理为停产整顿的案件可以办为边整边改的案件,应办理为罚款的案件可以办为批评教育。有的政策法规处罚幅度大给执法人员的执法上带来了更大的随意性。如环保局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幅度在几万至十万元,计生部门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可以从几千元到几万元,执法人员的处罚只要在此幅度都合法。

(三)、执行制度不严,滥用职权。一是个别执法人员以权代法。以行政命令代执法,以个别人的意见代替执法,以不规范的检查方式代替执法。对经常能为部门提供点赞助或与领导关系“好”的服务对象,全面开展的执法检查也可依个人感情和关系来决定执法方式和处罚。对关系不熟或不给好处的,则秉公执法甚至重从处理,而对有关系或给了好处的违法对象,则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

2 了,网开一面,或意向性地去转转看看,走走过场,而对所谓关系不到位自身又存在违规的行业,如排污企业、煤矿企业等,本来一月搞一次的执法检查,则采取周周搞或隔三差五地查,弄得企业不得安宁,不得不为执法部门或相关领导进贡。二是由于监督政策不完善,考核体系不健全。目前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主要来自群众和服务对象,而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监督的不够完善,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执法监督、考核办法。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对策与措施

监察机关是全面履行监督检查的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监察法》,着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一)要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好坏,决定着执法的水平和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为此抓好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执法干部的队伍建设,是促进政执法干部公平、公正执法的组织保证。一是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记宗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要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以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使其懂业务、善管理,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二是强化执法干部队伍

3 建设,提高执法的公信力。要继续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确定国土、建设、公安、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为纠风建设重点部门,督促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开展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便民、惠民”等为主题开展优秀执法队伍、提供优质服务等创建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征求意见、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座谈、自查整改、严格考评奖惩等,在部门中形成处处争创文明岗位,人人争创先进典型的良好风尚。

(二)要以完善执法责任制为主题,严格监督考核办法。制度能使坏人无法做坏事,没有制度约束,好人也无法做好事。行政执法存在随意性强等问题,关键在于对行政执法方面无一套有效完善的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因此,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制度建设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一是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完善的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实施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行政执法奖惩办法,对执法人员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起到促进作用。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将部门工作臵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部门人员改进作风。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向社会聘请软环境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力量开展监督;有效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震慑

4 违法违纪者。四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政风行风测评。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面向社会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公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为主要内容的政风行风测评,做好对测评结果的运用,对优秀等次部门给予表扬和宣传,对等次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或责令整改等。

(三)要以信访专项纠风为突破,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投诉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明查暗访、纠风执法等渠道收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线索,对出现的吃、拿、卡、要,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和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在纠风专项治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对存在问题重视、不纠正的、不及时进行整改,以后又屡屡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篇: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的思考内容题要:行政执法是行政法制的最主要环节之一。目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一系列不规范执法,不依法行政的问题和矛盾,严重影响执法队伍形象,不利于法治目标的实现。产生这些问题的?因很多,但最根本的在于对执法环节中行政权力的行使缺乏深刻的认识和有效的监督,权利与责任脱节。努力推动规范执法,从法律制度,政策、方法等诸方面加强改进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尽快形成科学高效的执法监督新机制,乃是改善行政执法,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的关键,这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执法监督等诸多环节;而如何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乃是最主要的一个环节。所谓执法,即广义的行政处理行为,包括行政许可、确认、检查、处罚、强制等多种行为方式。行政执法面广量大,涉及诸多利益因素,是产生具体行政行为的最主要环节,也是研究依法行政的一个主要课题。近年来,从省交通厅到无锡市交通局对依法行政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执法的文件,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较以往有大幅度的进步,但要实现行政执法的正确,及时公正地实施执法行为,还需要在加强和改善执法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上不断探索,积累?验。鉴于此,笔者拟对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因进行调研分析,并就如何完善监督机制,改进行政执法,实现依法行政提出若干思考。

一、规范执法的现状不容乐观

近年来,全省各级交通部门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委《法治?-苏建设纲要》和交通部《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契机,认真实施法治交通战略,转变职能,改进方法,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交通的环境进一步改善。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滥用职权,执法行为随意性太强等现象至今仍程度不同地在许多地方存在,主要表现在:

1、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由于一些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法制观念差,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水准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使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执法不严,不作为和放弃职责,不依程序执法,随意性大,以及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甚至采用引诱、欺?等不正当手段调查取证等问题时有发生。

2、存在趋利执法倾向。少数执法单位由于受到利益驱动,而背离正确的执法目的和价值取向,违规取证,抢证规费,乱处滥罚,与民争利,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交通执法形象。

3、重复执法矛盾很多。由于交通执法分散,而出现的多头和重复检查处罚等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加大了执法成本,另一方面又带来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不满,社会反响大。

二、存在问题的?因分析

造成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不力,也是主要?因之一。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理、合法、适当,行政执法行为受不受监督,如何进行监督,有哪个部门进行监督,怎样限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执法权的滥用,防止对当事人的侵权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由来已久,但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一段时间。目前,在行政执法行为中,除当事人依法提出复议申请引起行政复议程序,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主张,引起行政诉讼程序外,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比较薄弱。

(一)从执法环节看,主要?因在于:

1、由于行政执法本身的特点,即行政执法不仅范围广,数量大,任务重,执法主体多,执法依据的层次和种类多,而且执法程序富有弹性,执法结果不够稳定,同时与普通公民的生活和利益密切相关等,因此,执法的困难较多,纠纷较多,容易失误,不易得到相对人很高很一致的评价。

2、制度、政策方面的缺陷和弊端对行政执法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不合理的部门利益驱动,执法程序规定不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不健全,缺乏严格的执法责任制等。

3、执法人员认识上的滞后对行政执法产生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一些执法者缺乏“执行法律”和“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只看重“行使权力”而忽视“履行职责”,在观念上是权高于法,利重于法,人情大于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怕被复议,怕当被告,怕担责任等。

(二)从执法监督环节看,主要?因在于:

1、执法监督体制不尽合理。主要表现为:不少监督部门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一些监督部门职能重复,交叉过多,监督权责关系未理顺,监督部门之间D调、配合不够,对行政执法部门未形成应有的监督合力等。

2、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主要表现为:执法监督工作尚未做到?常化、制度化、实体化,对上级部门的要求,催得紧时抓一抓,要来检查时突击一下,有了文件也仅流于表面,未认真实行监督责任制,面对执法违法行为时难免出现相互推诿,无人查究的现象等。

3、社会监督、民主监管的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由于实用主义作崇,在实践中群众监督难以受到重视,往往是强调客观的多,因而逐渐丧失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不够,相应的安全保障不够。

三、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的思考

针对目前行政执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应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通过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手段和方式,扩大执法监督的覆盖面,构建起“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统一机制和“不愿为”的激励机制,促进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1、切实完善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采用灵活多样的监督方法,并持之以恒,这样有利于及时查纠存在的问题,及时得以改善,在执法监督中无论哪级监督部门,都应当采用明查与暗访;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来加以督促,从而不断提高执法行为的规范。

2、切实完善重大处罚案件审批、备案制度。交通主管部门每年都会对重大案件提出报备、审批的要求,这是监督执法行为规范非常好的一项制度。但是,要如何确保执法单位的认真贯彻执行,这就需要加强执法监督来了解执法单位的执行情况,同时,制定相对应的考核方法,使审批备案制度,确保贯彻落实。从而实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的目的。

3、切实完善投诉举报和查处制度。要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网上受理投诉举报窗口,来信受理管理等制度,畅通对交通行政执法的问题反映,改进建议、个案诉求等渠道,同时制定相对应的查处工作机制,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多一点“顾忌”从而减少一些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情况发生。

4、切实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省交通厅苏交法〔2007〕90号文件中列出了十九大类典型的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对于违章、违法的执法行为明确了处罚的方式方法,并明确了由用人单位或者相应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认为:按照规定,单位自己对发生的问题,应采取措施而未采取的,而在上级督察部门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加重责任追究规定,通过规定,来督促各级部门层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一级对一级负责,从而减少各类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情况发生。

5、实行不规范执法行为查处的通报制度。在对各个交通执法领域实施执法监督,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实行执法预警制度;同时,要定期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预警的普遍问题,共性问题,群众反响大的问题,以利于基层执法单位做到“引以为戒”,对存在的问题尽管不发生在自己的身边,在执法中也要做到引起高度的重视,从而实现尽可能的规范执法的目标。

总而言之,交通要做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构建和谐交通,必须要立足“三个服务”,推进“三个转变”,要强化执法监督,要形成更有效的监督机制,要将事后外部监督与事前内部监督相结合,将查案纠错监督与超前防范监督相结合,将个案监督与全面监督相结合,从而,真正实现执法队伍,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真正实现交通行政执法地位明显提升,执法行为全面规范,趋利执法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

第三篇:行政执法人员着装规范

第一条 支队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着装,树立良好队伍形象,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完善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执法支队在职办公的执法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执法制式服装包括执法常服和执勤服。 第四条 执法人员在以下场合应当穿着执法常服:

(一)公务办公;

(二)在市场、门市、企业等便于办公的环境下开展行政执法;

(三)参加市级以上统一部署的会议、培训或宣传活动;

(四)重大接待活动或接受媒体采访;

(五)参与联合执法检查;

(六)参加其他场合严肃或公众关注度高的应当着装的集体活动。

第五条 执法人员在以下场合可以穿着执法执勤制服:

(一)在操作间、生产流水线、屠宰厂、养殖场、种植园区、田间地头等不便办公的复杂环境下开展行政执法;

(二)参加执法演练、安全生产演练、消防演练、军事化训练、义务劳动、公益执勤等集体活动;

(三)参加党团、工、青、妇联组织开展的集体体育活动;

(四)参加以劳动为主要目的的集体外出考察学习活动;

(五)到艰苦环境下开展集体调研。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着带执法标志的制式服装:

(一)非公务时;

(二)外出处理与公务无关事情时;

(三)因身体变化等原因,确不适合或无法穿着制式服装的;

(四)其他不需要统

一、规范着装的情形时。

第七条 执法人员应按季节变化,适时规范地穿着对应季节的制式服装。

第八条 执法人员应保持着装整齐,佩戴配件完整、齐全,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着夏装常服时,除夹克式衬衣外,制式衬衣下摆应扎于裤内,不得外露;

(二)着春秋、冬装常服时,外套制服与制式衬衣之间不得着高领和半高领内衣,以着V式领为宜,且下摆不得外露,制式衬衣应系制式领带;

(三)不得佩戴、系挂与执法人员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饰物;执法过程中,不得戴墨镜面对当事人。

(四)不得歪戴制式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管等;

(五)除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黒色平跟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穿拖鞋或者赤脚。

(六)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除应规范着装外,还应随身携带本人执法证件,并及时向执法对象出示执法证件。

(七)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如无特殊需要,应将执法记录仪佩戴于执法服装制定的佩戴位置或左肩上。

第九条 执法人员着执法服装时,应当注重形象,举止文明,不得勾肩搭背,插兜叉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出言不逊。

第十条 执法人员着装必须做到干净整洁、仪表端庄,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制式服装与便服不得混穿。制式服装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第十一条 执法人员着执法服装时,不得在公共场所、执法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十二条 执法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执法服装以及配套标志,不得变卖、拆改,不得赠送、转借;执法人员不得将自己的胸牌号与他人调换使用。

第十三条 执法人员调离或退休时,由支队办公室收回帽徽、肩章、臂章、胸牌等农业综合执法标志及配件。

第十四条 支队纪检组织负责对执法人员的着装情况进行检查,对因违反本规范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向支队领导班子提出处理建议,提交队务会讨论并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篇: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的通知》(铁依组发[2015]3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涉企水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工作进程,我局在全局开展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照重点检查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水政水资源办具体负责全市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制定了《铁岭市水利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检查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活动要求。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经常组织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执法单位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把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从而为促进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规范具体行政执法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检查工作重点内容,我局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方面做到了以下几点:

行政处罚:执法单位具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坚决落实“查”、“处”分离制度,违法处理和上缴罚款分离,行政处罚款项一律由业户直接去银行上缴。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现状,规范行政处罚标准,杜绝执法随意性。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类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适用的处罚种类和法律依据,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从制度与机制层面预防了权力滥用,使水行政执法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透明。同时,通过几次的培训学习,各执法单位在文书制作上切实做到了引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适度得当、案卷装订规范有序。

行政许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许可事项、许可人员、许可权限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将许可事项、依据、条件、以及受理要求等相关内容在单位办公场所采取挂牌、电子触摸屏等相对固定的形式予以公开,无擅自增加内容,无办理审批事项强行推销产品、和服务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承诺要求办理,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广大群众和业主办理事项时更省心、更称心、更放心。 行政强制:认真组织全局人员集中学习《行政强制法》,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主体及职权合法,实施行政强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勿滥用行政强制问题,无擅自扣押财物和乱收保管费用等问题,依法保障当事合法权益,无侵犯当事人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权益问题。

预防和化解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交通运输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成立了铁岭市水利局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制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到目前为止,未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执法纪律和作风:工作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照规定注重执法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等,做到着装上岗、挂牌服务、举止端庄,文明用语、规范有序,提高办事效率,帮助业户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实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把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投诉电话、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全部实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台、意见箱和意见薄,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的意见,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任务对象,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无“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

三、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在充分肯定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各行政执法单位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

(一)由于受人事编制的限制,新进人员较为困难,以致当前执法队伍老化、精通交通运输行政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影响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与社会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的反差日益明显,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更加高效开展。

(二)社会认同感欠缺,执法难度加大,由于国民素质高低不同,对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导致水行政执法缺乏社会认同感,执法难度加大,明知故犯现象严重。

(三)部分执法单位部分案件证据种类相对单一,表述欠严谨。

四、加强和完善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以上查找的不足,结合我局执法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的内部环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打造过硬内部环境的根本保证。一要加强思想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教育活动。二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引进一批高水平、高素质人才充实执法队伍,聘请法律顾问进行现场授课,解决执法人员存在的法律知识问题。三要切实加大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实施执法能力培训,通过集训、轮训、以岗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营造公正的舆论环境。坚持不懈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法律法规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培养遵纪守法和积极配合执法的自觉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电视、报纸专栏,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水行政执法营造公正、客观、积极的舆论环境。

(三)关于部分执法单位案件证据单一等的问题,一要通过提高全体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着手,二要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案卷管理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通过自查,我局在交通行政执法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查找存在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真正将各项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我们相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一定能够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五篇:严格安全监管规范行政执法

——市涉嫌犯罪专项监督组莅临煤炭局检查行政案件工作 4月25日,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太林为组长的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组一行三人,深入我局检查指导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晚畴,纪检组长薛志景向检查组进行了汇报。

专项活动以来,我局对照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了办案人员自查、科室内部交叉查、局分管领导集中查等一系列工作,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执法自查。通过自查发现,行政处罚的案件中,案卷处罚主体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行政处罚依据明确。检查组在听取我局行政案件自查情况报告后,对我局2008年以来办理的所有行政案件逐案进行检查和登记,并对我局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同时要求,一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和信息沟通;三要树立移送意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为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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