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简介范本

2022-08-29

第一篇:房地产公司简介范本

房地产开发公司章程范本

公 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促进企业发展、保障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省××市××区××路××号

第三条 本公司是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依法设立后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其生产经营活动与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其行为受中国法律约束,接受国家机关监督。

第四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二十年,从营业执照核发之日算起。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对房地产业的投资。

第八条 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九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壹仟万元)。 第十条 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

股东首期出资人民币500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人民币500万元,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和住所

第十一条 本公司由四名自然人股东组成,自然人情况如下: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3.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4、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第十二条 股东的权利

2. 股东享有参加公司股东会和行使表决的权利; 3.股东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股东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5.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6.股东有新增资本优先认购权; 7. 转让出资权和转让出资优先认购权。 第十三条 股东的义务

1.股东有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义务; 2.股东有按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限出资的义务; 3.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 4.出资差额补偿的义务; 5.依法转让出资的义务。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四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第十五条 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认缴出资额为34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4%,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170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17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股东××:认缴出资额为32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2%,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160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16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股东××:认缴出资额为17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7%,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85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

2 1.股东享有投资受益权,即红利分配权和剩余财产权; 资85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股东××:认缴出资额为17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7%,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85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85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转让部分出资或全部。

第十七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须经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八条 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在第一会计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接受股东、监督机关审查验证。

第二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组织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公司的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有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五条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六条 公司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股东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九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 第三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下职权,经理任期三年;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二) 实施公司经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出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出任或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三十三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任期三年。 第三十四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 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一) 国家公务员;

(二)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三) 因犯有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法,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

(四)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

(五)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

(六)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

(七)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第十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六条 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三)具有管理公司的能力和相关的专业知识;

(四)从事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五)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条件。 第三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职权:

(一)负责公司业务活动的指挥与管理;

(二)对外代表公司对各项业务事项做出决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

(四)检查股东会决议实施情况;

(五)股东会决议授予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 公司的终止

第三十九条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组织对公司破产清算。

第四十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的;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

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的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为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解散清算事宜。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具体的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五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总结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报送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 第十二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六条 修改公司章程应当由执行董事提出修改方案,经股东会表决通过,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公司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地产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

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

地址:

经营

地址:

方: 性

别:

历: 年

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

住址: 邮政

编码:

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双方合同期为 年,即从_ _年_ 月 日起至 年 _ 月_ 日止,其中,从_ _年_ __月____日起至_ _年__月 日为试用期,试用期为 个月。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①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前所要求的; ②乙方在 日前未能完备所规定的手续的;

③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 ④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乙方顶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认为乙方不能符合该职位的要求的;;

2. 乙方未满合同期限而提出辞职,乙方应给予甲方三个月工资补偿;

二、 工 作 内 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其主要工作职责见其“职务说明书”。

2、 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

当临时性调整是不对本合同相应条款作出修改的调整。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与乙方作出非临时性的调整,将同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修订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才予以实施,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 _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正式录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_____元;每年依据工作表现调整,但不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完全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绩效来确定。

3、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为次月的号 15日 前足额发放乙方上月的工资,乙方收到工资后如有异议应当在3天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处理。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沈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沈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

第十五条 乙方享公司所规定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及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假等有关待遇,具体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六、 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原则性约定

第十三条 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详见《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

第十五条 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任职、兼职其他企业的职务,不得自营或为他们经营与甲方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甲方相关联的业务。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及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事项的,甲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半年工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的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若乙方无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后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若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甲方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5点的规定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 第三十七条 甲方以下的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员工手册 职务说明书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处报到之日起并经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方:

法人代表:

章:

方:

字:

间:

第三篇:房地产公司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

立协议当事人: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丙方1: 丙方2: 丙方3:

第一章 合作的宗旨、范围、架构

××××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月设立的房地产销售公司,为更好的开展公司业务,结合丙方的经营、管理经验,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1条 公司概况

公司为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工商行管理局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商品房销售、中介,房地产营销策划,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占股___%;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占股___%。 第2条 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吸收丙方为公司的新股东,丙方负责对公司进行增资,各方按所占公司注册资本金比例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3条 甲、乙双方已缴付了全部注册资本;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对公司进行增资。

第二章 公司增资

第4条 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由丙方负责缴付。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____万元,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甲方占股 %、乙方占股 %、丙方1占股 %、丙方2占股 %、丙方3占股 %; 第5条 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所缴注册资本不变。

丙方1缴付人民币 元,出资方式为 ; 丙方2缴付人民币 元,出资方式为 ; 丙方3缴付人民币 元,出资方式为 。 第6条 增资时间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丙方应完成注册资本缴付义务;

2、丙方完成注册资本缴付后 日内,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7条 利润分配

各方经协商一致,公司完成增资后,股东分红按扣除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额由甲、乙、丙三方按 : : 的比例分配。 第三章 当事人保证 第8条 原股东保证:

公司原股东特此向丙方声明和保证以下权益之真实性,否则,由此给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承担:

1、甲方、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一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公司内部权力机关或法律所要求的其它机关的批准或同意。

3、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房地产销售公司,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政府执照、授权、同意和批准。而且上述一切执照、授权、同意和批准有效且仍然存在,并无任何原因(丙方或丙方控股后造成的除外)会使上述任何一项被吊销、注销或取消。

4、甲方、乙方作为公司原股东已按公司原合同、章程规定完成对公司的出资义务。

5、如果公司至本协议签订前所从事的业务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侵犯了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由此给丙方或丙方控股后的项目公司造成损失的,则甲方、乙方应负责向丙方赔偿损失。

6、如果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所签订的合同或对外所发生的民事关系存在不合法或无效的情形,且公司因此产生任何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及侵权责任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乙方承诺向丙方赔偿损失。

7、甲方、乙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完整的,并无任何其它应向丙方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情形。 第9条 丙方保证

丙方特此共同向甲方、乙方声明和保证以下权益之真实性,否则由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承担:

1、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一切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丙方用于履行本协议之资金来源合法,并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且不会与任何第三人产生争议。否则,将视为丙方对本协议的根本性违约。届时,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丙方赔偿甲方、乙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花费的一切费用以及已向第三方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以及甲方、乙方因丙方的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3、丙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之附件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完整的,并无任何其它应向甲方、乙方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情形。 第四章 资产负债处理 第10条 资产确认

本协议双方一致确认项目公司于本协议签订前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状况)以本协议之附件《项目公司 年 月之审计报告》披露的为准。 第11条 负债确认:

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协议生效前除了本协议明确约定应由丙方或丙方控股后的公司承担或支付的债务外,公司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本协议生效前的债务、债务产生的原因存在于本协议生效前的债务,应交而未交的税、费)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五章 增资后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12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为其最高决策机机构。 第13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作为公司运作管理中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第14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各方委派。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

第15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开展工作。

第16条 公司总经理由 方推荐担任。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聘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可由公司董事兼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第17条 按本协议规定的丙方应缴付的款项,若丙方未能按约如期足额缴付的,则每逾期一日,丙方按照每日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甲、乙双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一个月,则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18条 若由于甲方、乙方原因未能按约按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乙双方按照每日丙方已缴付款项的万分之二支付滞纳金。若逾期一个月,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19条 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载明的其它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约定增资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章 其他

第20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21条 本协议一式伍份,双方各执二份,余份备用。

第22条 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税款及须向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由协议各方依法及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承担,本协议无约定的,由各方依法承担。 第23条 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24条 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欲对本协议进行修正,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四篇:房地产财务制度范本

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处理、帐簿登记处理、会计报告处理等规定。适用于公司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处理、帐簿登记处理、会计报告处理等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2.管理职责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2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与权力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章程规定执行。

2.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2.4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2.5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6公司的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总监具体组织进行。

2.7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财务管理部经理(副经理),负责组织开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运作,主持财务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2.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3.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成本会计、往来会计、出纳、收款员。其岗位职责如下:

3.1财务经理:

3.1.1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配合

3.1.2公司领导进行融资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资金。

3.1.3编制企业成本、费用预算,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效益。

3.1.4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1.5负责审核记帐凭证、管理总帐,按时编制报表。

3.1.6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3.1.7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3.1.8评估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并建议总经理给与奖惩。

3.1.9及时、准确的向总经理提供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报告。

3.1.10决定部门内的人员配置。

3.1.11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2成本会计

3.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3.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并根据预算进行财务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2.3核算企业产品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3.2.4管理销售台帐,并负责与销售部定期核对无误,督促销售房款回笼,并审核销售部门业绩。

3.2.5及时、准确编制成本表、费用表、销售月报表

3.2.6管理公司发票。

3.2.7负责固定资产及其他公司资产的帐务管理,并定期协同办公室清点资产。

3.2.8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2.9负责核对银行未达帐项。

3.2.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3往来会计

3.3.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3.3.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3.3做好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清对工作,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3.3.4严格审查有关合同规定的预付帐款条款,掌握预付帐款的支付情况。根据部门资金计划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并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3.3.5核算公司购入材料成本,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3.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3.7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4出纳

3.4.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4.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4.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3.4.4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3.4.5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6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4.7积极配合成本会计和银行做好对帐、报账工作。

3.4.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3.4.9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4.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5收款员

3.5.1在售楼现场负责向客户收取房款,向客户开据收据,及时将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银行账户,并与出纳交接。

3.5.2根据收款手续制作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

3.5.3与销售部门协调一致,办理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宜。

3.5.4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4.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4.1会计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4.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4.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行政部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4.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4.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4.8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9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支票管理

5.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须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5.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并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5.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6.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6.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6.2个人劳务报酬;

6.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6.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6.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7.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登记在案。

8.主要工作流程

8.1销售业务流程:

8.1.1销售部门根据客户交款情况填写《收款通知单》。

8.1.2业务员带领客户至收款员处交款,收款员核对无误进行收款并开据收据给客户,同时在《收款通知单》上签字返回两联分别至销售部和销售代理登记台账,另一联粘贴收据记账联后入账,财务部据此登记台账。

8.1.3每月28日前销售部应报送当月收款明细表和应收房款余额表至财务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财务部据此审核销售业绩。

8.1.4房屋销售后,销售合同等有关资料应及时在财务部备档,其他销售变更事项应及时通知财务部。

8.2开发建设方面主要有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两个方面,对施工单位的流程如下:

8.2.1工程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工程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包含在建工程款及工程尾款。

8.2.2项目准备阶段。项目招标、编制预算、确定施工单位、合同备案。

8.2.3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部根据监理单位意见核定工程进度,填写《付款单》提示付款;预算部门审核工程进度同意付款,通知附施工单位开据收据作为《付款单》的附件,报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部审核送交领导审批后付款。

8.2.4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部提供签证等原始凭据(需有监理单位签章),预算部门编制决算并督促施工单位开据正式发票送交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经领导审批入账。

8.2.5项目工程尾款。财务部审核月度支付计划,报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尾款。对于材料供应的流程如下:

(1) 计划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材料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

(2) 市场调研,选定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3) 按照施工进度调拨材料,办理材料收发手续,制作收料单、领料单。

(4) 计划部根据收料单填报购买材料月报表,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当月发票未到的,财务部估价入账,当月发票到达的,由计划部办理相关签批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计划部应根据合同和实际供货情况,按月申报材料款支付计划,财务部审核无误后,经领导审批付款。

(5) 计划部根据领料单填报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月报表,并附施工单位收据,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据此记入预付工程款。

(6) 原则上公司没有库存材料,材料的收发均在施工现场及时进行。对于小额、特殊的材料需要作库存材料处理的,工程部门应建立台账,由专人保管,并定期与财务部核对。

(7) 对于施工过程中其他如水电费、管理费等由我公司代付的款项,应由工程部门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

8.3其他

公司其他事项有关付款、费用支出应根据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9.物品购置规定

9.1凡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物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需购置固定资产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 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9.2凡价值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需购置低值易耗品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五篇:房地产包销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是甲方合法开发建设的高层商住项目,已依法取得开发该项目所需的相应文件及手续(见附件)。甲、乙双方就乙方包销由甲方开发的“××广场”商业用房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销范围:位于上海市浦建路 号的“××广场”商业用房地下一层,地面三层,共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下称实际面积)为准。

二、双方商定该商业用房的包销价格为一次性包死的固定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

三、双方商定包销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日止。在包销期内,乙方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商业用房享有依法自主销售的权利,同时甲方在此期限内不再自行或委托第三人销售。

四、包销房款的支付:

五、乙方逾期支付包销房款的:若逾期不超过

天,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若逾期超过

天的,合同终止,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由乙方赔偿损失。

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销售本协议约定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

六、包销期内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具体预售或销售合同由具体买受人与甲方签订;包销期满未售出的商业用房,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并在包销期满后一个月内向乙方付清余款结算完毕。

七、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广场商业用房项目的《预售许可证》。

2.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上述商业用房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材料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乙方的;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规划、文物、环保等主管部门采取行政措施或遇到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但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3)旧城改造中原有管线作重大改造时,需市政等单位实施而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

甲方逾期交房的:若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

3.甲方保证该商业用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业用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交付使用的商业用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见附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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