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项目合作协议书

2022-09-11

第一篇:公益项目合作协议书

公益合作协议书大全

协议编号:20160408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广东办事处

江西光华扶贫基金会

战略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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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公益活动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成都市武侯区岳池商会(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宗旨,经过认真协商就甲方成为乙方举办的“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小平故里行”系列公益活动赞助商,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在乙方举办的活动中享有赞助商资格,活动中参与在活动现场及其宣传前期、后期同时享受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优先报道的权利;

2.甲方享受在乙方举办的活动中进行相关宣传介绍的权利;

3.甲方在交纳活动赞助费用可以成为乙方的会员单位,并以此费用作为入会会费。

二、甲方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参与现场活动,并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2.协议签订后,提供活动赞助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并同意全部将此费用用于举办的公益活动中,以募集更多的救助资金。

3.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活动细则及其相关回报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拥有本次活动全程解析权和组织权利;

2.乙方拥有代收本次活动赞助费用和全权调配使用该费用的权利;

四、乙方义务

1.积极策划活动方案,布置活动现场,组织参会人员进行活动,以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2.乙方将进行全程报导及对活动现场的整体报导,且进行媒体支持;

五、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出现违约或其它争议时,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时,可采取以下方式:

1.变更和修改合同;

2.终止合作协议;

3.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保密及其它

1.本协议及协议中涉及内容双方均需严格保密,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外泄漏,透漏给第三方,否则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商议,并做出书面协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

第三篇: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合作协议书

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警示教育基地

合作协议书

甲方:湖北省国营武湖农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 乙方:

根据“两院两部”《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市领导讲话精神。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参加公益劳动。司法所应当按照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社区服刑人员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必要的公益劳动。经请示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准,在武湖农场工委的支持下,农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建立“武湖农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作为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组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活动,并建立帮教小组,做好转化工作。甲方负责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与公益劳动相关事项的教育;落实月度考核。

二、 乙方负责落实公益劳动内容,保障劳动安全;指派一名联络员,依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表现做好考评工作(评定为:好、中、差),并按月反馈公益劳动情况,重大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

三、 甲方应予乙方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联系制度,指导乙方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和管理,乙方在需要甲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活动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亲自组织实施。

四、 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不得擅自取消该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阻止甲方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活动。

五、 双方对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不得歧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六、 双方达成协议后,甲方向乙方发放制作的“湖北省国营武湖农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牌匾予以悬挂。

七、 为充分发挥基地作用,甲乙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完善制度,做好经验总结。

此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年月日到年月日)。

甲方(盖章):湖北省国营武湖

农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第四篇:公益劳动项目

任课老师: 成员组成:

项目时间:2011年10月16号

一、项目背景: 10月17日:国际消除贫困日。

长期以来,贫困问题一直困扰着人类。消除贫困成为国际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社会问题。为引起国际社会对贫困问题的重视,动员各国采取具体行动,1992年12月22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决定将每年的10月17日定为国际消除贫困日。为进一步宣传和推动全球消除贫困工作,1995年3月,联合国将1996年定为“国际消除贫困年”。同年12月,联大又将1997年至2006年定为第一个“国际消除贫困十年”。2000年9月,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确立了到2015年将世界极端贫困人口和饥饿人口减半的目标。2008年12月,联大再次确定2008年至2017年为第二个“国际消除贫困十年”。

多年来,国际社会为消除贫困作出积极努力,并取得显著进展。然而,本世纪以来,全球结构性饥饿人口仍在增加,2010年全世界遭受饥饿的人口为9.25亿。据世界银行统计,2010年至2011年期间,粮食费用上涨使近7000万人陷入极端贫困。在就业方面,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未能完全解决危机,目前全世界的总失业人口高达2.1亿。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今年国际消除贫困日致辞中说:当我们努力避免全球性金融崩溃时,我们还必须设法避免全球发展前功尽弃。让我们共同倾听人民成为他们的希望和愿望的坚定支持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没有贫穷的世界。

虽然我们也许对世界消除贫困不能有太大的作用,但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大学生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世界证明我们也可以为达到世界目标而做出贡献。所以我们策划了一项以“为贫困农民工子弟献爱心”为目的的爱心募捐活动。

二.项目活动内容:

开展爱心募捐活动

活动主题:“奉献一丝爱心,高兴一片儿童”

三.项目对象:

上海市闵行区华博新行小学

四.项目目的与意义:

(1)通过组织这次活动,为需要帮助的农民工子弟筹集一些东西,以我们的微薄之力,传递爱的希望,让受捐的小孩们感受到我们上海大学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帮助他们树立起战胜困难、勇敢面对生活的勇气。

(2)增加农民工子弟的课外图书,为他们以后的发展做出贡献

(3)给在外打工社会充的农民工以及其子女送去温暖,使他们对社会充满希望 (4)激发大学生的奉献意识,提高大学的综合素质,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风采。

五.活动可行性分析:

慈善义捐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计划,也是一项自觉自愿的活动,也许我们的力量不够强大,还是那句老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们有爱同学心的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我们每位同学心中的心中都充满着无限的爱与对一切美好事物的向往与憧憬,爱心义捐更能唤起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诚,去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真心帮助需要爱心的人,让挣扎在贫困线上无法正常求学的孩子们,都感受到爱心的温暖,相信我们的爱心之塔便会在不久的将来越来越高,让奉献成为一种习惯。

十月十六日上午在益新食堂门口 十月十六日下午在南区食堂门口

七.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前准备

1. 向学校团委申请比准该项活动的开展

2. 做爱心志愿者招募活动的海报与宣传单,并复印多份

3. 在南区和新世纪张贴招募志愿者活动海报,发放宣传单并实行现场报名的活动方法来招募志愿者

4. 根据预算志愿者需要人数的多少筛选达到要求的志愿者 5. 设计并复印爱心募捐活动的海报及宣传单,

6. 分配好各个志愿者应该做的事(越细致化越好)

7. 在十一月十一号前在南区和新世纪张贴爱心募捐活动的宣传海报以及发放大量宣传单

8. 与阁楼管阿姨商量好,请她们帮我们在宿舍楼入口处悬挂写有爱心活动信息的黑板

9. 在乐乎论坛的论坛公告上发表关于此次爱心募捐活动的信息 10. 准备荧光笔若干,募捐箱若干,感谢信若干 11. 向学校借若干张桌子和若干把椅子

12. 向学校某个社团借音响与麦克风等设备

(二)活动中安排

1.在活动中请有意向或已向我们捐赠物资的同学或老师在海报上用荧光笔留下她们的名字

2.详细记录捐赠者的名字,学号以及所在学院,并将这些填在提前备好的感谢信信封上送给捐赠者

3.仔细做好捐赠物的记录、统计与分类

4.在现场拍照,为以后的募捐活动提供详细资料

(三)活动后期安排

1.将捐赠物做好整理与分类

2.核对现场记录捐赠物与整理后的物品是否一致

3.将整理好的募捐物资及时送往上海市闵行区华博新行小学,由华博新行小学根据学生家庭条件的不同来发放募捐来的物资。

八.宣传方式:

1,靠张贴宣传海报与发放宣传单来做这次活动的主要宣传 2.通过楼管阿姨的黑板以及乐乎的论坛来做辅助宣传 3.同样前面志愿者的招募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

九.爱心募捐活动所需要的支持:

1.学校团委的批准

2.设计海报与宣传单方面的技术人才 3.资金方面的支持

资金预算:

1. 横幅两条:40元

2. 海报六份:20X6=120元

3. 宣传单一千二百份:1200X0.5=600 4. 荧光笔十支:2.5X10=25 5. 洗照片三十张左右:30X1=30元

十.可借鉴的成功案例: 1.“春暖2011,爱心捐助”临床医学院学生为农民工子弟开展爱心募捐活动

临床医学院学生为农民工子弟开展爱心募捐活动 “试想蓝天的那一角有一群热爱明天的儿童,需要更多的呵护;试想绿水的那一方有一群执着梦想的少年,渴望更多的关怀。我们,是否应该伸出援助的臂膀,撑起他们梦想的天堂!因为再小的力量也是一种支持!”为帮助兰西县远大乡奋斗小学的孩子们改善学习条件,4月14日中午,临床医学院2010级中西医临床医学(联合办学)3班的同学们在膳食中心广场举办了“春暖2011,爱心捐助”募捐活动。

据悉,兰西县远大乡奋斗小学是一所农民工子弟小学,学校基础设施落后,办学条件差,急需援助。当2010级中西医临床学(联合办学)3班的同学们通过黑龙江省义工联盟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大家便决定在学校范围内开展募捐活动,号我校广大同学能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就读在那里的农民工子女们改善学习条件。

在募捐现场,过往的同学们纷纷慷慨解囊,积极奉献爱心。10元、30元、30元„„捐款数额的不断增加体现着同学们的浓浓爱心;一件,两件,三件„„同学们捐赠的物品中饱含着中医药学子对农民工子女的殷关切。据活动组织者介绍,本次募捐活动将持续到月底。届时,2010级中西医临床医学(联合办学)3班的学将赴兰西县远大乡奋斗小学,把募集来的全部捐款和物资送到孩子们手中。

2. 中央民族大学捐赠贫困农民工子弟爱心募捐活动见面会成功举办

11月20日,“我的上学梦”中央民族大学捐赠贫困农民工子弟爱心募捐活动在风华小学成功举办。该项目是由我校学生处主办,自强社承办,校学生会以及各院系资助的一项公益活动。

此次见面会在风华小学举办。风华小学校长梁小芳表达了对我校50多位学生代表的衷心感谢之情,并赞扬其为当代大学生的表率。同时,资助方代表校学生会干事滕雪亦鼓励孩子能坚持自己的梦想,自强自立,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随后,我校代表与孩子们进行了亲切的交流。代表们深切感受到受助孩子学习的艰辛和努力克服困难的精神。最后,民大学子与其资助的贫困生的家长签订了有关“我的上学梦”—— 中央民族大学结对资助明园小学民工子弟项目协议书。见面会暨捐赠仪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悉,本次活动共资助了8位家庭困难但品学兼优的贫困儿童,旨在帮助农民工子弟解决上学的后顾之忧,顺利完成其一年学业,为贫困孩子的成才之路扫清障碍。本次活动不仅将圆了孩子们的上学梦,同时也向社会展示了当代大学生无私奉献、关爱他人的精神。

3.贵州民族学院管理学院10级劳动与社会保障班与阳光爱心社为“农民工子弟欢度六一”举行募捐活动

儿童节来临之际,为帮助农民工子弟度过一个快乐的节日。5月25至27日,我校管理学院10级劳动与社会保障班与阳光爱心社在大食堂前、人文科技学院食堂前举行募捐活动,为广大农民工子弟进行募捐。

活动期间,记者在募捐现场看到,同学们顶着炎炎烈日,真诚地向过往行人发送倡议书,号召大家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为农民工子弟送去一份温暖;并把自己在支教及平时生活中与农民工子弟接触的感人故事与大家一起分享,让大家了解到小孩子对快乐的渴望,对幸福的呼唤,呼吁大家从自己身边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去关心爱护小孩。现场还摆放着的天真可爱小孩子们的渴求知识的图片,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小朋友们的学习、生活状况。

管理学院10级劳动与社会保障班班长张智程说:“面对农民工子弟的状况,一个人、一个班的力量有限的,只有众人拾柴才会火焰高,让大家的力量凝聚在一起,才能帮助到弱者。关爱我们周边需要温暖的人,就是我们大学生最应该做的、最有意义的事。”阳光爱心社社长、管理学院09级人力资源管理班的吕相美告诉记者,让那些没有爸爸妈妈送礼物的孩子也能有份礼物,快快乐乐的度过儿童节,感到阳光的关爱,留下快乐美好的记忆,就是我们最大的快乐和满足。

经过三天的努力,共募捐到衣服1300件、裤子100条、笔200支、书50本、以及1788元现金(届时将换成物资)。据悉,所募捐而得的物品和现金将于5月31日赠送到农民工子弟学校贵阳市云岩区春蕾小学。

十一·

预期社会影响:

唤起上海大学大学生对农民工子弟的爱心,引起学校对农民工子弟的重视,甚至可能引起上海市教育部对农民工子弟上学难的关注。

项目主要负责人: 王晓莉 朱琳

第五篇:公益与商业合作

公益与商业合作九大行为准则

2011-12-19 10:15:00作者:未知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复制链接 打印

公益与商业合作是既存现实,为公益慈善事业引入丰沛资源,有利于公益组织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为规避商业合作和商业活动给公益组织带来的风险,特发起和推出公益与商业合作行为准则,为合作各方提供基本规范和行为指引。

【准则一】(基本原则)

公益与商业合作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交易公平、不损害公共利益。

【准则二】(恪守公益使命规则)

公益组织与商业组织合作,不得违反和削弱公益组织的宗旨和使命。公益组织的商业活动的规模应以公益事业的合理发展为目的,以从事公益事业的支出为必要限度,且应与公益组织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准则三】(尽职调查规则)

公益组织与商业组织建立伙伴关系且该伙伴关系涉及使用公益组织的名称、标志、形象时,应在合作之前对商业合作伙伴启动必要的尽职调查,以避免商业合作对公益组织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准则四】(公益品牌谨慎使用规则)

公益组织应谨慎许可商业组织和商业活动使用本组织的名称、标志和形象。许可使用的,应与对方签订许可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从事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无关的商业活动的,宜委托专业机构或者另设法律实体开展,且避免使用公益组织的名称和标志。

【准则五】(公益促销规则)

商业组织与公益组织合作开展公益促销的,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促销活动的具体内容,并确保公益组织的收益。合作协议内容应向社会公开,不得误导消费者。

【准则六】(商业投资规则)

公益组织为持续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实现资产增值保值,可从事商业活动。公益组织从事商业活动的,应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公益组织的收益扣除合理成本之后,需继续用于公益组织的宗旨和目的,不得分配给任何组织和个人。

【准则七】(确保公益支出规则)

公益组织从事商业投资的,不得违背与捐赠人、受助人的约定,不得影响公益项目执行的资金使用,确保公益项目所需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准则八】(风险控制规则)

公益组织需谨慎选择商业活动的领域和方式,避免从事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建构风险控制机制,适时提取风险准备金;理事会需尽到谨慎投资人的注意义务。

【准则九】(避免利益冲突规则)

公益组织应制定关联交易规范,避免利益冲突。关联交易信息应充分公开,须经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方可进行。关联交易的结果应对公益组织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带来积极影响,禁止对公益组织不利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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