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地租赁协议书

2022-10-06

第一篇:农业用地租赁协议书

农业用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收入水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辖区所属基本农田出租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土地面积:共计亩。

二、土地租赁价格:按每年人民币元/亩(按12个月计算)。

三、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乙方种植物尚未成熟(或销售),甲方允许乙方延期 3 个月,并按延期的实际时间及面积支付租金(如延期需在租期满前半年进行沟通)。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开始支付第一年租金,下一年的当日再支付下年租金,逐年支付。

五、农业基础使用及处置:甲方现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乙方使用,乙方 应妥善管理和维修好现有设施。合同期满后,土地承租前原有不动产按现状无条件移交给甲方,由乙方出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排灌设施),应无偿转让给甲方;由乙方出资建设的办公、仓储、加工及保护地生产设施,由乙方于合同结束前自行处置。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要求在界,在标准图纸上标明。耕地上的残留物及树木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应全力维护投资者即乙方的治安环境,把乙方列入辖区内重点保护单位。若出现破坏治安环境的行为,甲方应组织力量协调解决。

3、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供暖等的相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方与水、电、供暖的供方协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聘用种植基地管理人员及劳动力时,在同等待遇条件下,甲方管理人员及劳动力有权优先录用。

5、甲方必须保证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不存在任何经济和合同纠纷;合同签订之前该地块存在的有关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期缴纳承租耕地租金,不得拖欠。

2、乙方所使用的水利设施和水源,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排

涝或抽水抗旱的,乙方只付自用的电费,享受和当地村民相同待遇。

3、承租期内,乙方生产用电费用自理,甲方负责做好协调工作。

4、乙方在承租耕地面积范围内兴建临时性建筑物时,不得妨碍交通和公共设施的使用,同时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5、承租期内,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境内所有交通道路,乙方有权根据经营所需调整排灌、临时道路设施,但不得损害甲方土地资源和其他利益。

6、乙方在承租地块期间必须保证地块良好的耕作特性。

7、甲方应同意乙方在租地范围内搭建临时工人住宿、办公、仓库、冷库、加工厂,储水池,安装自动喷灌、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

8、严禁甲方村民进入承包破坏种植物和基础设施、偷窃其它财务。否则每次处罚违禁村民人民币1000元整,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

9、严禁甲方村民禽畜进入承包地,若有禽畜在承包地中毒死亡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若有村民禽畜破坏植物的,甲方应协调赔偿。

八、 如遇政策性调整或国家征地等出资意见。

如租赁期间内因政策、国家建设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终止合同, 应对及处理方案为:

1、租金按实际时间时限结算。

2、甲方流转之前所有基础设施、流转期间政府投入建设的所有设施 所得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只付给乙方申报项目的正常费用。乙方在流

转期间出资建设的临时设施、保护地生产设施及资产所得补偿全额归乙方所有。

3、清苗补偿。合同期间内征用的租赁地块所得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所 有。

4、土地补偿费所得补偿费由甲方所有。

九、享受国家及地方政策扶助的界定。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享有国家及地 方项目建设资金,其它各项优惠政策归乙方享有。

十、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恪守不得违反,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出租土地,每延期一天处违约金 元。

3、双方约定,如果某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承担租金总额 1%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变更和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用于补充约定未 尽事宜,补充协议不能超越本合同界定内容,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解决争议办法。

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鉴证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签字(盖章):

鉴证单位:

鉴证方签字(盖章):

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签字(盖章):鉴证日期:

第二篇:用地租赁协议

用地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平等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所承包的 土地 亩,以每年每亩 元的价格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有权在所租用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 地资源植树造林、种植或其它综合利用等,除本合同约定交 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另行交纳费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 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三、租赁期限为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至乙方提出不使用 为止。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经营自主 权,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如影响乙方 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付款方式:每年支付一次(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 。

五、如乙方提出不再使用时,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 自行处理后,将塔儿坪地取与毛家湾地一样平,交回租赁土 地给甲方使用,并给甲方多付一年租金作为恢复之用。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 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西

第三篇:设施农业用地协议

甲 方(经营户): 乙 方(镇政府): 丙 方(村委会):

为规范我镇设施农用地,维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产业发展,依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及我县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农业设施用地位置、面积:甲方经营名优水产品工厂养殖车间建设项目,经乙、丙两方同意在其经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范围内使用360亩土地,其中:农业生产设施用地10000㎡,占用土地15亩;农业生产附属设施用地3000㎡,占用土地4.5亩。具体位置、面积以有资质的勘测定界单位出具的勘界报告、红线图为准。

二、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乙、丙方同意甲方使用该宗土地XX年。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农业设施用地用途:该宗土地主要用于修建现代化养殖车间等农业生产设施,以及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具体包括:

(一)生产设施:名优水产品工厂化养殖彩钢结构车间X000㎡,其中:南美白对虾设施养殖车间X00㎡,鲟鱼设施养殖车间X000㎡。

(二)附属设施:建设砖混结构的职工宿舍、食堂及办公用房2000㎡、彩钢结构仓储库房1000㎡。

四、甲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镇农经站备案。

五、农业设施用地占用土地补充措施:甲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甲方负责复耕;修建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甲方应向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标准缴纳造地费每亩XXXX元,合计

元。

六、土地交还:甲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约定的使用土地的相关费用,乙、丙两方有权提前收回甲方所使用的土地。协议约定使用年限到期后,如政策允许该宗土地可以用于农业设施用地,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申请使用权。土地交还后,甲方修建的农业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归甲方处置,乙、丙两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若逾期不处置,乙丙两方有权对地上附着物进行处置。

七、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前应交县国土资源局和农牧渔业局审核,甲、乙、丙三方协议签订后,应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农业建设方案报县国土资源局和农牧渔业局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甲方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地用途或非农建设的,擅自扩大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用地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擅自改变农业生产设施性质用于其他经营的,乙、丙两方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的,乙、丙两方联合县国土资源局强行拆除,所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有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有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经县国土资源局和农牧渔业局备案审核通过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和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农牧渔业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亦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方(盖章):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第四篇:设施农业用地协议范本(国有)

设施农业用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设施农业发展,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规范用地行为,加强土地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就乙方修建养殖场用地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占用 处国有土地 亩(其中:耕地 亩,非耕地 亩) 作为设施农业用地。

二、乙方用地必须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并经乡镇有关部门现场放线方可动工。

三、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超过批准用地面积,严禁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在生产结束后,乙方自行拆除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负责恢复土地原状,占用耕地的必须恢复耕种,否则甲方将申请有关部门依法强行执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及鉴证单位各执壹份,国土

1 资源部门备案壹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2

第五篇:临时用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中交二航局西成客专项目部

因铁路施工需要,乙方需临时租用甲方土地使用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土地使用面积为亩;

二、租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用单价为/亩,总租用金额为元人民币;

四、租用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土地使用权;

五、租赁期限到期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土地,乙方以原价格续租并重新拟定租赁合同;

六、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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