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预案范文

2022-06-23

第一篇:群体性事件预案范文

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辛发〔2011〕22号

关于印发《辛街乡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

预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总支)、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将《辛街乡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2011年2月15日

主题词:综治 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责任追究 规定 通知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2011年2月20日印发

(共印26份)

辛街乡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委政法委、区综治维稳关于开展创建“平安隆阳”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结合辛街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是指以下可预防但未落实防范措施而发生的案件: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居民区内发生的重大入室盗窃案件。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内现金存放量超过3000元以上的被盗案件。

(三)停车场、居民区、宾馆、饭店、企业、事业单位内的机动车辆被盗案件。

(四)金融单位的金库、运钞车、营业网点现金被盗、被抢案件。

(五)枪支被盗案件。

(六)未严格按照爆炸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销售管理的规定执行,所发生的爆炸事故,或爆炸物品流入犯罪分2 子之手后所发生的爆炸案件。

(七)未严格按照易燃、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管理的规定执行,所发生的丢失、泄露、污染等事故,或发生的危险物品被盗和犯罪分子利用危险物品实施的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案件。

(八)因调处不力引发的恶性民转刑案件。

(九)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使用报废车辆或车辆超载运输所导致的交通事故。

(十)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

(十一)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酿成的火灾事故。

(十二)发生10人以上群体性械斗,并造成人员伤亡后果的。

(十三)发生因民族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因严重违反民族政策,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引发的恶性事件。

(十四)“法轮功”、“门徒会”人员及重点人员脱管失控,发生赴昆进京滋事的。

(十五)其他因未落实防范措施而发生的案件(事件)。 第三条

实行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旨在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治安防范意识,加强所辖区域和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推动平安创建和 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

实行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行,实行一票否决制或黄牌警告制。

第五条

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追究的适用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辛街乡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后,追究上述单位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预防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和有关责任人根据承担的职责负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工作责任

(一)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把预防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作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定期分析研究,经常排查治安和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加强治安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增强预防和减少犯罪的能力;本单位办公区、宿舍区守楼护4 院、门卫值班等防范措施到位,确保安全。

(二)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预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把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的特点,落实重点部位防范措施。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分析排查本村、本单位的治安和事故隐患,及时加以整治整改,切实改变治安混乱状况,减少多发性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追究:

(一)因为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重大治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个人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治安和事故隐患未进行排查或对有关职能部门发现的隐患要求整改而未及时整改,导致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

第九条

追究方式

(一)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二)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

(三)扣减责任单位当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分值。

(四)对责任单位实施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五)对责任人工作不力的,乡党委、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 5 予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措施。

(六)对责任人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各款可单独执行,也可合并执行,根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确定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并视责任轻重予以追究。

第十条

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由乡综治委予以追究。 第十一条

追究程序

(一)辖区内发生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案件后,安全监站、派出所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村委会、乡直各单位都有权向乡综治委提出书面责任追究建议。乡综治委收到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追究建议书后,应及时进行审核,认为应予追究的,应在收到追究建议书之日起30日内(情况复杂、审核时间较长的可延长为45日)作出是否追究的决定。涉及本规定第九条第

(四)、

(五)、

(六)款追究方式的,应召开综合委成员会议,作出是否追究的决定;根据需要也可直接提交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二)实行责任追究后,乡综治办或追究部门应及时将责任追究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被追究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并上报区综治维稳委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被追究单位或责任人对追究决定不服的,应在收6 到追究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作出追究决定的乡综治委或其他追究部门提出申诉或申请复议;受理申诉或复议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复议决定以书面形式答复提出申诉或复议的单位或个人;对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不服的,按纪检监察和司法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乡综治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南寨信用社预防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健全我社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进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信用社的利益和社会稳定。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涉及挤兑、上访的应对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县联社的有关规定办理。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下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正常经济秩序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

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坚持以预防为主,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可控状态,及时消除诱发群体性事件的种种因素。

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式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加强教育,正确引导。

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常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三、预防预警机制

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1.及时预警

对可能属于群体性事件的预警信息,各村有关部门在获取信息后应及时报告镇政府,最迟不超过1小时,并由镇政府负责向县政府报告。

2.预防机制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管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从源头上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应急响应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信用社各职能人员要迅速报告社主任,并按各自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处置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到位,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后,按照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错误,对群众提出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

本预案是信用社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自制订之日起实施。

南寨信用社

二○一四年三月一日

第三篇:处置群体性事件预案

上安镇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

按照市维稳办《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健全应急处臵机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稳办[2010]68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健全应急处臵机制”工作,积极预防、依法、妥善、及时处臵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我镇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群众利益无小事、预防为主和长抓不懈的观念,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维稳工作八项工作机制的要求,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千方百计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确保全镇社会政治稳定。

工作目标:积极防范和妥善处臵群体性事件,努力化解矛盾,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发生群体性事件时,要做到反应迅速,临阵不乱,分工协作,处臵果断,确保稳定。

二、形势研判

当前,我镇政治和社会形势稳定,经济发展保持旺盛势头。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我镇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利益关系和格局的不断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不断显现出来,社会稳定方面的形势仍然严峻。因产改遗留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涉法涉诉问题等

引发的上访、请愿、堵路、堵门集等群体性事件仍有发生。为此,全镇各级党政领导必须提高警惕,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扎实有效地做好应对各种群体性事件的准备工作。

三、主要任务

指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事件现场的处臵工作,统一调用有关资源,决定重大处臵措施;指令有关单位到现场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直接指挥现场处臵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四、组织指挥

成立群体性事件应急处臵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内,由分管领导吴利明任办公室主任。小组成员由派出所、涉事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组成,实行一岗双责制。发生群体性事件时,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五、处臵原则

处臵群体性事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患未然。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三)谁主管、谁负责。

(四)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

(五)教育疏导、防止激化。

(六)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

(七)及时、果断处理。

六、一般性群体性事件的处臵程序

当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处臵工作主要由综治办、涉事单位负责,必要时由分管领导或街道处臵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并与相关职能部门作好协调和配合。主要通过说服、教育、疏导和劝阻等方法化解矛盾,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或防止事态扩大,避免形成群体性事件或重大群体性事件。

1、各村(社区)接到群体性事件将要发生的预警信息时,应及时上报镇综治办,综治办接到信息后,在报送领导的同时,应及时上报县委值班室。

2、群体性事件形成的第一时间,镇党政主要领导应迅速赶赴现场,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和劝阻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并随时将有关情况向县维稳办和县委值班室报告。

3、当说服、教育和劝导等预警性处臵无效,正在逐步形成或已经形成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后,应立即将情况向县维稳办、县委值班室报告。

4、异地群众聚集时,街道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5、当事态无法控制,一般性群体性事件逐步转化为重大群体性事件时,进入重大群体性事件处臵程序处臵。

七、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臵程序

当发生围堵辖镇党政机关,围堵、冲击辖区重点要害目标,阻断公路等重要交通枢纽的群体性事件时,按重大群体性事件处臵程序处臵。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综治办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县委值班室

报告,同时向镇处臵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处臵工作由镇处臵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指挥,各部门应坚守各自的岗位,做好强制性处臵措施的配合实施工作,直至事件平息

八、有关规定

(一)各部门、村(社区)人员必须自觉执行《上安镇处臵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相应责任人及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工作。

(二)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在预防和处臵群体性事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1、对维护稳定和预防、处臵群体性事件的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力,侵害群众利益,作出错误决策,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致使群体性事件升级的。

2、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不认真排查解决,措施不当、调处不力,失职、渎职,甚至怂恿群众到上级机关集体上访,致使矛盾激化,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3、因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导致群众集体上访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处臵失当,误报、漏报、瞒报,或者压制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如实上报情况,致使可以避免的影响和损失而未能避免的。

5、公安机关违反规定指令参与非警务活动,在处臵群体性

事件中滥用强制措施和警械,或者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造成矛盾升级、事态扩大的。

6、在预防和处臵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上安镇人民政府

2011年5月11日

上安镇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名单及联

络表

组长:郑建明(党委书记、人大主席)13908211661 副组长:杨海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3111872668

吴利明(武装部长、副镇长)13980087373 成员:李远志(党政办主任)13882138160张健(综治办主任)13981704462李伦佳13882002119王树高13980494968宋伦13060017483冯登平13880662785袁庆超13398175991 新安社区:杨忠勇13982051776 昌盛村:蒲洪渠13882010595蒲墩村:余平安13980551679成功村:李家义13980495605乐善村:李俊春13438886877汪安村:汪文涛13882127655金鸡村:陈治国13882117160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武装部长吴利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篇: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

大同市卫生学校群体性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为了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学校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学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与指挥

(一)成立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吴昊

常务副组长:张智勇 副组长:杜桂平 组员:各科处室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相关教职工在第一时间内抵达规定岗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职工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组织疏散师生员工,并视事件性质与状况,报请上级部门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一旦发生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当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在校内外组织或负责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一旦发生群体性事故,应当根据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主动纳入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各科处室必须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服从、配合学校对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督察和指导。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巡视监测工作。全体教职员工都要提高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主动巡视监测学生群体性活动,值周教师、各类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门卫等更要提高警惕性,发现突发事件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或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逐级报告制度。发生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工处汇报,学工处应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并根据情况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未得到指示前,对可能影响事故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进行保护。

(四)信息发布纪律。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事件性质或者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作出决定之后由相关部门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更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二)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将伤病人员送往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援。

(三)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疏散、隔离等措施,并做好学生安抚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事件处理进展。

(五)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根据事件性质,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亲属、教师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

四、应急预防处理措施与程序

(一)值班教师发现有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抚、劝说等措施,避免事件的扩大。

(二)值班教师和主管领导可以对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主要负责人采取带走或隔离等措施,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三)值班教师或主管领导应根据事件的发展态势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派出所等政府救治排险机构求助。

第五篇:群体性事件、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理预案

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保护公司职员的人身及公司的财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管理处辖区内发生的盗窃、火警、争吵、斗殴、停水停电、设备重大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

二、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保安员进行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处理等的培训,保安队长负责各类事故现场指挥及督导。

2、当值人员应严守岗位,发现异常及时向上级汇报。

3、保安员负责安全防范,维修人员负责水、电供应及抢修。

4、发生突发重大事故时,其他员工应听从上级领导的调遣,积极参与救护或抢险。

三、工作程序:

1、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少伤亡、保护员工、控制事态、冷静善后。

2、如是公司以外人员来公司滋事,保安应将其挡在门外并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汇报,扣留滋事人员。

3、值勤中遇到现行盗窃分子的处置方法:

1)立即通过对讲机向上级报告并大声发出信号召集临近保安员支援。 2) 如罪犯逃跑又无法追上时,要注意看清人数、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及时向综合管理部部和公安机关报告。

3)要保护好作案现场的一切物品不受破坏。 4)妥善保存犯罪分子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以便公安机关提取收集相关证据。

5)如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120”求救。

4、发生火警的处理方法:

1)如火情较小,立即采取措施扑救,全力将火灾消灭在萌发状态,使损失降到

最小限度。

1电源接触短路引起的家用电器燃烧起火,应及时关闭电源,在没有关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水扑灭火焰,应用“1211”或“1301”等灭火器。

2液化气管道漏气起火,应马上关掉液化气分闸和总闸。 ○3各类气瓶漏气起火,应立即用不燃材料扑灭。 ○2)如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扑灭,应立即拨打“119”报警,注意讲明火警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如用手机报警,切记不可关机)、着火物品等。

1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启动应急方案,组织人员尽快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

2立即切断现场电源总开关、液化气等,同时迅速转移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保护好现场,全力配合消防部门工作,维护火场秩序,防止坏人趁火打劫, 并积极参加抢救伤员和财物的工作。

5、发现斗殴事件的处理:

1积极劝阻斗殴双方,缓解矛盾。如双方不听劝阻,应立即汇报领导并请○求支援。

2明确能认定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行为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或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将行为人制服,扭送公安机关。

3说服、劝阻围观群众离开,确保保安目标区域内的正常秩序。 ○

6、值勤中发现可疑人员的处置方法:

1立即用对讲机向其它区域值勤保安员发出信号并报告队长。 ○2视情况可对可疑分子进行跟踪监视,防止其作案或制造其它事故。 ○3上前盘问应两人配合,一人查看有效证件,一人负责在旁边监视。如其○漏洞百出可带回保安室进一步盘问。

7、值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处理方法:

保安员在值勤巡逻中,经常会碰到有些人不主动出示证件强行进出入;有的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该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情况,碰到这些问题时尽量避免争执,应采取如下措施:

1上前面对当事人敬礼,纠正违章,注意一定要态度和蔼、说话和气。对○仍然不听劝阻者,尽量想办法查清其姓名,如实记录以便向分管领导汇报。

2发生纠纷时,保安员一定要克制,避免争吵,同时队长报告。 ○3 若遇到个别蛮横无理、打骂保安员情节严重者,保安员可视情况进行正○当防卫并报告综合管理部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遇急症病人的处理: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不要擅自移动病者。 ○2立即通知保安部队长,并向综合管理部汇报。 ○3如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电话号码120)。 ○

9、发现有人触电的处理方法: 1马上赶到现场关闭电源,如附近没有电源,要找绝缘的东西(如:竹竿) ○将线头挑开,切忌在关闭电源之前用身体接触被电者,防止自己触电。 2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迅速通知“120”求救。 ○3可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挤压法对触电者进行急救,过程中注意保护防○止触电者摔伤。

10、气体泄漏:

1保安员发现或接报有煤气等泄漏情况时,立即通知队长及综合管理部。 ○2将门窗打开,进行通风,检查有关系统。 ○3如无法控制事态,立即疏散人员到安全地点。 ○4必要时经请示有关领导后,通知消防当局及有关部门。 ○5事情处理完毕后,回报综合管理部。 ○

四、保安队参照制度以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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