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党建工作思考

2023-02-10

第一篇:合资公司党建工作思考

合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神龙公司襄樊工厂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吴文凯胡锦涛总书记鲜明地指出:“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激励人们团结奋斗的作用,始终是党在宣传思想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目前的形势看,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越来越重要,加强合资思想政

治工作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和努力的方向。但是,在一些合资企业里,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设中,不可否认地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在合资企业里,有些人认为企业只要遵照《企业法》和《公司法》运行就行了,不用再搞什么思想政治工作了。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耍嘴皮子,是一种名存实亡的虚设。还有人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软指标”,硬不起来,思想政治工作有没有无所谓,企业主要是搞生产经营的,只要有了产值有了经济效益就行了。

二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中外文化的相互激荡、新旧观念的对立冲突、信息网络的普及运用,导致了一些企业员工道德观念、行为规范、价值取向、生活方式随之发生变化,给企业思想工作的顺利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是随着合资企业薪酬利益格局的调整,收入差距的拉大,竞争上岗、转岗、末尾淘汰等给普通员工带来的危机意识,同时,由于薪酬改革的直接受益面是企业经营者和科技人员,因此加剧了普通职工心理上的失衡。

四是在合资企业里,思想政治工作的机构、队伍越来越精简,但企业“大政工”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少数政工干部常常忙于开会,疲于应付,精力上捉襟见肘,难以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基层、落到实处。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的政治优势,这个优势是外国管理模式所不能替代的,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离不开的。作为合资企业,神龙公司襄樊工厂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总结,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对开展合资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成效。

一、思想政治工作要与企业发展相结合。

作为投资方的法国A公司投资轿车企业是为了赚钱,实现经济利益;作为我们自己,只有企业得到发展,国家利益才能得到维护,消费者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可以发现合资企业双方的中心工作都是与发展企业经济有关,从这一点上看,两者具有共同的利益所在,因此,合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要把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工作相结合,通过各种载体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渗透于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使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管理优势。

1、建立“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行政干部也要作思想工作。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与生产经营融为一体,襄樊工厂党委加强了对思想政治工作领导责任,切实建立“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明确提出行政干部也要做思想政治工作。由于体制的原因,襄樊工厂许多分厂没有专门的党支部书记岗位,都由中方分厂厂长兼任着,由于实行“一岗双责”,通过党组织这一条线,把大家都串了起来,加强了部分之间的沟通,不仅没有削弱党的工作,而且由于行政职能与党务结合在一起,处理一些问题的时候就比较方便。这样,工厂党组织也就与企业管理有机融合起来了,进入管理流程,从根本上解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使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管理优势。

2、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搭建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体系。工厂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将思想政治活动的“触角”深入到工厂的每一条生产线、每一个班组,真正将“党、政、工、团”融于一体,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点面结合、上下贯通、机制协调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体系,将思想政治工作彻底贯穿于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之中。几年来,工厂党组织积极将基层、中层一些优秀管理者、生产上的骨干向党组织方向加以引导,如今工厂的绝大多数管理人员、生产骨干、技术尖兵都是党员、团员,党、团员比例高达50,这样在组织上就很容易将党的理念贯彻于生产活动之中。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工厂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生产线)、创建青年文明号、开展各种劳动竞赛、举办各种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素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推动工厂的快速发展。同时,各党群系统也纷纷结合生产开展了具体的行动:发动机分厂党支部深入开展“我是共产党员,请向我看齐”活动,将党的活动实行“重心下移”,积极促进了各项工作;通用技术处党支部积极开展“素质工程”活动,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提高了现场服务质量;车桥分厂团支部开展的“每月之星”活动也很好地调动了青年员工立志成材的积极性;工厂工会每月通过评选“降成本明星”,很好提高了全体员工长期降成本的意识。

二、思想政治工作要选准两个切入点。

在新的形势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时效性,就要选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切入点,怎样才能选准切入点呢?一是要从员

第二篇:合资公司前台文员工作职责

1、 负责各个合资公司信函、邮件、报纸的签收,坚决杜绝由他人代签。

2、 各个合资公司的信函、邮件、报纸在签收后半小时内发放到各个公司,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

3、 做好各个公司的包裹签收,及时通知收件人来领取,做好登记工作,坚决杜绝包裹滞留前台过夜的情况。

4、

5、

6、

公司办

2007-12-21 负责前台电话的转接和接听。 接受来客的询问并做好引导。 负责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保持大厅内桌椅的整洁。

第三篇:中外合资企业文化建设的思考

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而就中国社会而言,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企业管理中,需要面临更多的是人际关系的处理和对人才的把握。对于中外合资企业文化建设,从一个管理者的角度而言,我想首先,需要分别了解中西方传统管理思想并发现两者间的差异。

中国传统管理思想

管理要顺应客观规律,即顺“道”,这里所指的“道”便是经济规律。

“‘顺道’,或者‘守常’、‘守则’、‘循规’,是中国传统管理活动的重要指导思想。”——引自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五版。

重人

“得民乃治国之本,欲得民比先为民谋利。”重人主要包含两个方面,重人心向背,重人才归离。

“的人才是得人的核心。要得人才,先得民心,众心所归,方能群才荟萃,故《管子》把从事变革事业,注重经济建设,为人民办实事,视为聚拢优秀人才的先决条件,叫做‘德以合人’,‘人以德使’”——管理学原理与方法。

3、人和

和,即是现在所提倡的“和谐”,就是调整人际关系。一个团队需要团结,需要凝聚力。我国历来将天时、地利、人和作为事业成功的三大要素。

守信

良好的信誉是建立稳定人际关系的基础,所以作为管理者和他的团队而言,诚信一定是放在第一位的。

利器

孔子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可见自古以来,利器也是中国传统管理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

求实

即实事求是,从事实出发。

对策

古有云:“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管理者也是决策者,正确的对策是成功的关键。

西方传统管理思想——资料从《管理学原理与方法》中整理

以泰罗所创立的管理理论为例:

对工人提出科学的操作方法

在工资制度上实行差别计件制

对工人进行科学的选择、培训和提高

制定科学的工艺规程,并用文件形式固定下来以利推广

使管理和劳动费力,把管理工作称为计划职能,工人的劳动称为执行职能。 由此我认为,西方的管理方式,更注重科学的管理,和如何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能使员工的工作达到最高的效率,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收益。

但正如我在本文开头所说,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需要面临更多的问题是人际关系的处理。所以在我看来这也是中国的中外合资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中,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对西方传统管理思想的诞生和演变过程的了解中,我认为也许它更为适合今天管理者的需要和一个企业的发展需要。毕竟科学的管理方法所带来的员工的高工作效率和工人的高产值,就是是管理的目的所在。而我觉得作为一个合资企业,尤其是拥有众多中国当地员工的中外合资企业,应该更注重管理者和员工之间人际关系的处理上。

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观点参考自“天一企业文化网”

企业文化是否成功建立,衡量标准:是否被企业员工广泛认同,是否自觉体现在员工的行为举止和各自的工作中。员工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主体。根据员工来自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做到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要用真心感化人,用热心温暖人,还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引导教育,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交流、信任、尊重,充分调动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意识。大家共同参与企业精神和价值观的提炼和凝聚,只有这样,企业精神和价值观才会被员工广泛认同。一旦认同后,企业精神和价值观必将对员工产生感召力和约束力,在员工中产生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继而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建设,要求管理者要站在员工的角度去考虑问题,重视员工的感受,切勿高高在上,以个别领导的主观想象去实施,去强加于企业员工。还要注意宣传企业文化的方式,不能强迫输灌,只能积极引导;不能眼高手低,只能从细从小人手;不能过于注重外在形式,而要关注内部消化。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才能获得员工的普遍欢迎,才能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将“重人”和“人和”融入到企业文化中

当一个管理者能通过对人际关系的处理,达到聚拢人才的目的时,那么一个具有了凝聚力和强大向心力的团队,必然能够达到最高的工作效率。举例来说,例如中国有许多的传统节日,如果一个管理者能够通过组织活动、赠送相关节日礼物、表达对员工们的祝福等方式,使员工们能对团队产生亲切感,便能够构成团队的和谐,并使团队具有凝聚力的目的。特别是对于一个身处外资企业的员工而言,使他们在本土的传统节日中收获亲切感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企业精神确立后,要想真正被员工所接受,就必须通过各种宣传工具、途径、方式进行引导教育,把企业精神所提倡的观念、意识、精神和原则进行大力宣传,使之深入人心,使员工在企业活动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表现出来。企业文化宣传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公司建立体现自己的CIS系统,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自己;公司定期开展宣传教育课程,宣传企业文化;围绕企业文化展开歌舞、演讲、朗诵等比赛活动,增强文化意识。”——“天一企业文化网”

由此也可看出,通过活动和各种宣传方式,也是在员工中树立企业精神,建设企业的重要途径额方法。

对于人才,作为一个管理者,和他们建立起密切的人际关系是把握人才十分重要的途径。中国人重视人际关系,重视人情,所以在一个合资企业中,必须将人际网络关系的建立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重视传统文化、重视人际关系、重视对人才甚至所有员工的物质尤其是精神上的鼓励和安慰、建立团队间的亲密感,这就是我对于中外合资企业文化建设的思考的主要内容。

第四篇:合资公司协议

关于合资成立*****公司的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甲方以国资公司背景为依托,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乙方是****企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以及很强的资金实力。丙方掌握了*****技术,该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成熟,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一致同意使***技术产业化,合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 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

1、合资公司的性质为:

2、公司注册地点在:

公司住所:

3、合资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二、注册资本及认缴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2、甲乙丙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或*****技术评估作价**万元投入公司,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奖励给丙方**%)

(2)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股权。

(或丙方以乙方奖励的股权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在本协议签定后15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

4、待公司成立后,公司向出资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三、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一、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丙特定的权力和义务

甲乙丙各方承诺,在甲方意欲将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发展时,一定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权的转让

1、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董事会同意。

五、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以技术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投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技术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技术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公司进行要挟。

6、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六、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将涉及的所有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同规范,并于签定关联交易的合同前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取得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后方能签定相关合同。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

七、董 事 会

1、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甲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 **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

2、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由***委派,副董事长由**公司和**公司各派一名

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2)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6、董事会应当确定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八、监 事 会

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丙方推荐*名,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由*方推荐。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由*方推荐。)

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的财务;

(2)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 机关报告;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 列席董事会会议;

(6)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由**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公司、***公司各派一人,甲方委派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4、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十、税务、财务、审计、劳动管理

1、公司按照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2、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财务制度。

4、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十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股东方及各董事。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终结后三十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方股东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需经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5、各股东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派会计事物所审查公司的经营账目及记录。所需费用由各股东方自己负责。

6、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公司集体或分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一、违约责任

1、资金提供方:任何一股东方未按合同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缴出资额的5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15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技术提供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任何一方发现技术提供方有违本合同的行为时,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违约方以其所持股本的15%作为违约金赔偿守约方。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各股东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四、其他

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增资扩股时,如果甲方股权低于25%时,不能继续使用“中科大”冠名。国家对企业冠高校名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如果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连续连年亏损或三年没有按最低额分红,则注销本公司。

3、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份供办理有关手续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日 年

第五篇:合资公司[定稿]

合资成立 公司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友好合作的精神,通过协议,一致同意合资成立 公司,特订立本合作合同。

第二章 合资双方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及合资公司各方为:

(一)甲方: 法定地址: 电话号码: 法人代表:

(二)乙方: 法定地址: 电话号码:

法人代表:

第二条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履行本合同的各项义务,并享有本合同的利益。

第三章 成立合资公司

第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合资成立 公司(简称合资公司)。

第四条 合资公司名称为: 公司(以工商部门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注册法定地址为:

第六条 合资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合资公司合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合资公司的一切权益和财产归合资公司所有,甲乙双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和责任。甲乙双方按合资规定的利益分配比例分享利润。

第四章 合资公司宗旨、经营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宗旨通过科学管理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合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围:

第九条 公司章程: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遵守公司章程。

第五章 注册资本及股份

第十条

(一)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整。

(二)甲方出资 ,占合资公司%的股份;乙方出资 ,占合资公司 %的股份。

(三)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 日内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

(四)待合资公司成立后,合资公司向出资双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 利润分成与风险亏损承担 第十一条

(一)甲乙双方按投资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即甲方得 %,乙方得 %。

(二)合资公司的风险和亏损也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各自承担。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十三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3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董事会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具体决定执行遵从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五条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八章 监事会

第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由 方委派。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名,由 方委派。) 第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的财务;

(2)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 列席董事会会议;

(6)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由 方提名,报请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定随时解聘。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及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按国家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按有关法规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八条 根据双方的合资约定,合资公司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本公司的会计制度。具体约定如下下: 第十二章 合资期限

第二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 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限满6个月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三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合资双方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一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合资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三十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资双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资合同。

第十五章 禁止行为

第三十三条 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甲乙双方以各自公司或合资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合资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合资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第三十五条 禁止以技术入股的一方再将其所投技术投入第三方。 第三十六条 禁止技术入股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第三十七条 禁止技术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公司进行要挟。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合资一方不履行合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公司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继续合资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合资一方未按照合资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资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资公司。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资公司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合资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或者未缴清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一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通知对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资公司章程,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 合资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邮、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法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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