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项目建设环境保护论文

2022-04-16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风电项目建设环境保护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十三五”以来新能源政策不断收紧,风电项目退补贴进程加快,项目审批过程也越来越规范化、严格化,造成风电项目开发过程中面临的开发风险进一步凸显,项目容错能力进一步减弱,同时对项目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对已开发风电项目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和总结,对项目开发主要环节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了梳理,并给出了防控措施,以期对后续风电项目开发提供借鉴。

风电项目建设环境保护论文 篇1:

环评评估提前介入风电场建设实践

摘要:

为研究环评评估提前介入对推动风电项目科学有序建设的作用,以云南省羊岔街风电场为例,阐述了环评评估提前参与风电场布局方案的确定过程及实施效果。结果表明,环评评估的提前介入有利于指导对风电场布局和规模进行优化调整,规避重大不利环境影响和重要敏感环境问题,有利于提高环评质量和审批效率,进而推动项目有序建设。

关键词:

环评评估;提前介入;风电场建设

DOI: 10.14068/j.ceia.2015.02.011

正确处理风电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加强风电项目环评管理,对于实现风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促进风电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使环评评估提前参与到风电场布局方案的确定过程中,借助专家集体智慧,引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对工程布局和规模进行优化调整,从而规避重大不利环境影响和重要敏感环境问题[1]。以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羊岔街风电场为例,从环评评估提前介入指导风电场总体布局方案调整,合理避让环境敏感区的实施效果出发,研究环评评估提前介入对推动风电项目科学有序建设的作用。

1云南风电开发及环评评估概况

根据云南省风电规划报告,全省可开发风电装机达3 300万kW以上,目前建成投产的风电总装机容量仅占可开发总规模的5%,尚有95%的风电资源有待开发利用。云南省风能资源较好的区域集中分布在山脊地区,其中滇西、滇西北地区的山脊植被主要为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小的原生性高山、亚高山灌丛草甸,因风速大、气温低,植被遭到破坏后很难恢复;滇中、滇东地区的山脊植被主要为常绿阔叶林,包括半湿性常绿阔叶林、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和山顶苔藓矮林,这些植被除自然保护区外分布较少,多为水源涵养林,一旦遭到大面积破坏,将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保护这些地区的植被具有重要的环境意义,但该区域尚未被列入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风力发电项目环境敏感区的范畴,使得风电开发过程中的依法依规避让支撑不足。若不能全面、深入地认识工程建设对这些植被的影响,将对周边生态环境及景观造成严重破坏。

近年来,云南省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自2007年10月全省首座风电场——大理大风坝风电场动工以来,截至2014年1月,全省电网并网风电装机容量已达166.5万kW,较2008年增長了21倍。2013年4月,云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暂缓建设在建风电项目的通知》以及《关于对全省投产风电场进行综合评估的通知》,使得云南省火热的风电场建设浪潮迅速冷却。

2014年2月,云南省发改委下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恢复全省风电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全省风电建设将在分类指导的原则下,科学有序地恢复建设工作。根据通知要求,风电建设项目要按照“生态优先、科学有序”的原则,坚决避让各类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实行环境评价一票否决制。该通知对云南省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环保部门的责任也更加重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述要求,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全面学习和讨论,结合多年风电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成果,以及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作出汇报,就环境敏感区的识别、风电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等提出建议。

2014年5月,云南省环保厅下发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风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推动风电建设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第一,扩大环境敏感区识别范围。除名录中已明确界定的环境敏感区外,还应重点关注鸟类迁徙通道、特有(珍稀)植物群落、自然圣境等重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第二,完善环评管理。对于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按照名录要求编制环评文件,对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严格环境准入。将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和升压站纳入风电项目评价范围,风电项目环评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开展公众参与。

2羊岔街风电场评估提前介入实践

元江羊岔街风电场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西部,根据《云南省风能资源评价报告》,元江县是云南省风能资源最佳开发区域之一。该风电场装机容量为200 MW,计划设置100台2 MW风电机组,场址由南、北两个片区构成,各设50台风电机组,年发电量45 1123万kW·h,是《云南省风电规划报告(2011年修编)》规划的风电场项目之一,也是云南省2014年100项新开工重点建设项目之一。

21规划环评初步识别

在发展风电的过程中,云南省十分注重环保问题,在全国创下多个第一,既是全国唯一要求风电场场址测风满一年才能进入选点规划的省份,也是全国唯一开展风电场规划环评的省份。早在2011年,云南省能源局就委托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完成了《云南省风电规划报告(2011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结合敏感区域涉及情况,将列入规划的风电场划分为优先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和待论证4类。同年12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对该规划环评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风电开发规划控制及前期工作管理,对于限制开发的风电项目应科学决策、慎重开发;对于禁止开发的风电项目应调出规划、暂缓开发;对于待论证的风电项目应深入研究、合理开发。

在该项目规划方案拟订之初,通过规划环评的早期介入,对规划方案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初步识别,结果表明,元江羊岔街风电场因涉及哀牢山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区,属于限制开发的风电场,应重点关注的生态问题为“候鸟迁徙通道、旱地油杉(极小种群)、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2]。

22项目环评提出建议

该风电场在获得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后,建设单位即邀请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实地踏勘。环评单位通过踏勘发现,工程可研规划中存在环境问题的风机点位主要集中在北片区。其中,3台风机位于依萨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11台风机位于保护区边界;部分风机点位邻近候鸟夜间迁徙通道;10台风机位于原元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南溪片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占用结构较完整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14台风机位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中的哀牢山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区。

针对上述环境问题,环评单位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云南省相关要求,对风电场规划的风机点位提出调整建议,建议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3台风机,及占用保存较好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的10台风机另行选址。建设单位采纳了环评单位提出的意见,对布局方案进行了第一轮调整。

23技术评估提前介入

项目进入评估程序后,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环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发现项目布局方案仍然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并存在一定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有部分风机点位和施工道路位于依萨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占用保存较好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邻近鸟类夜间迁徙通道。

秉持生态优先、科学有序、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的原则,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组织技术审查之前,即邀请植被、鸟类、工程设计等方面的专家对羊岔街风电场进行了详细现场踏勘,组织建设单位、地方政府、环评单位多方座谈、充分交流。期间,专家指出,风电场南片区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现状植被也不属于敏感对象,在做好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前提下,较适宜发展风电项目;北片区因涉及环境敏感区且植被保存完好,在风机点位选址时应进行避让。最后,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以“风机点位优化选址、施工道路优化选线、坚决避让各类环境敏感区和生态敏感区”为立足点,对风机点位的总体布局提出了明确意见:第一,为保护水源林,减少水土流失,建议取消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的11台风机,并将风机点位全部调出汇水区范围;第二,取消邻近鸟类迁徙通道的2台风机;第三,取消占用保存较好的哀牢山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区的14台风机;第四,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开发过程中,转变观念,从“充分利用风资源”到“合理利用风资源”,从而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共赢。

24布局方案有效优化

建设单位高度重视专家和评估中心提出的意见,积极协调设计、水保和环评单位,对风电场的布局和规模再次进行调整,放弃北片区共28台风机的建设,取消连接以上风机点位的施工道路、集电线路及服务于以上点位的5个弃渣场,同时启用10台备用风机。调整后的羊岔街风电场建设区有效避让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鸟类迁徙通道、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建设规模从原设计的200 MW调整为164 MW。调整前后风电场对比情况如表1所示。

经过调整,羊岔街风电场主要设备、施工、征地、经济指标等均发生了变更。风电机组、箱式变电器台数减少18%,集电线路长度减少3597%,集电线路塔基个数减少2603%,土石方开挖量减少1994%,场内施工道路长度减少1417%,永久占地减少1109%,临时占地减少1280%。由于风机点位减少,相应减少的年发电量为18%。

25提前介入实施效果

调整后的羊岔街风电场建设区有效避讓了环境敏感区、鸟类迁徙通道、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项目占地及占用植被面积减少,减缓了工程建设对以常绿阔叶林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哀牢山地区森林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避让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汇水区,确保了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取消了候鸟迁徙主要通道附近的机位,减小了项目建设可能对候鸟迁飞造成的影响。风电场调整前后环境影响变化见表2。通过多次调整,使风电场的布局方案规避了重大不利环境影响和敏感环境问题,同时由于项目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该环评报告顺利通过专家审查并获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

总体看来,由于在风电场的选址布局过程中引入了环评技术评估的提前介入,并采纳了其意见,使风电场的建设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环境成本,同时也提高了环评质量和审批效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台风机位于依萨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内,11台风机位于依萨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不涉及伊萨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伊萨河汇水区域

敏感区方面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风电场西北部位于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中的哀牢山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区风机点位不占用重点保护生态系统中保存完整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不产生直接影响

鸟类迁徙通道风机点位距离已知的鸟类迁徙聚集地约15 km风机点位距离已知的鸟类迁徙聚集地约55 km

3结语

羊岔街风电场环评构建了一种“项目业主(环保意识)+评估中心(全局掌控)+专家(集体智慧)+环评单位(技术支持)”通力合作、及时沟通的工作模式,是环评评估提前介入的一个成功案例。通过评估的提前介入,使项目在开展环评初期就将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重要目标之一,把环境条件作为方案比选的关键限制因素,筛选环境影响最小的方案作为推荐方案。通过环评评估的主动服务,充分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及时避免建设单位“走弯路”,造成大量人力与物力资源浪费,同时提高了环评质量和审批效率,进而有效推动了重点项目的启动。通过环评评估的科学统筹、有效引导,使地方政府、企业树立了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思想意识,对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王庆九, 刘春阳, 朱忠湛, 等. 规划环评早期介入在规划方案优化中的应用实例研究[J]. 污染防治技术, 2010, 23(3): 4850.

[2]赵晟, 杨莤, 段禾祥, 等.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羊岔街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R]. 昆明: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4.

In order to study the role of early intervention of EIA review in promoting orderly construction of wind power projects, the paper, taking a wind farm project in Yangcha Street of Yunnan Province as an example, introduces the process of early intervention of EIA review in finalizing wind farm layout scheme and its implementation effect. It turns out that early intervention of EIA review is beneficial not only to optimize wind farm layout and scale so as to avoid adverse environmental impacts and sensitive environmental targets, but also to improve EIA quality and approval efficiency so as to promote the orderly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Key words:

EIA review; early intervention; wind farm construction

作者:陆海等

风电项目建设环境保护论文 篇2:

浅谈风电项目前期开发过程中存在风险和防控措施

摘要:“十三五”以来新能源政策不断收紧,风电项目退补贴进程加快,项目审批过程也越来越规范化、严格化,造成风电项目开发过程中面临的开发风险进一步凸显,项目容错能力进一步减弱,同时对项目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对已开发风电项目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和总结,对项目开发主要环节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了梳理,并给出了防控措施,以期对后续风电项目开发提供借鉴。

关键词:风电开发;风险;防控措施

1概述

随着国家政策和国家职能机构的变化及能源企业本身的发展,风电项目投资开发面临的风电愈发凸显,包括市场、技术、审批和政策风险。这些风险如在风电开发前欠于考量,会在日后的风场开发、建设、运营中带来致命的伤害。当前,风电开发的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十三五”期间,陆上风电上网电价呈逐年下降趋势,企业盈利来源从依靠政策补贴开始转移到依靠自身内部管理、成本管控上来,对风电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行政审批体制发生深刻改革。政府推行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新能源项目核准权全面交由省市级能源管理部门审批,核准程序得到简化。核准程序的简化,进一步带来了无形的开发风险,三是政府机构职能变化,造成项目审批流程加长和要求更高。四是国家对环境监测管理更加严格,风电项目环评、用地审批逐步规范,手续办理难度增大,征地等问题更加突出,以上风电对项目开发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对已开发风电项目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和总结,对项目开发主要环节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了梳理,并给出了防控措施,以期对后续风电项目开发提供借鉴。

2 风电项目前期开发一般流程

风电项目前期开发是指从项目宏观选址至项目移交建设前的所有工作,以江苏省为例,具体包括项目宏观选址、开发协议签署、风能资源测量及评估、可行性研究及评审、列入开发方案、项目核准、项目转建设等各阶段工作内容。具体流程见下表:

表2.1风电项目前期开发一般流程

3风险梳理与措施制定

项目在不同阶段存在不同的项目风险,笔者就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所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和评估,并结合实际的开发工作给出风险防控措施。风险梳理整体情况见下表:

表3.1风电项目前期开发一般流程

3.1项目宏观选址

项目宏观选址是指项目开发人员根据宏观风资源情况,进行项目机会寻找和遴选,收集必要的资料信息,以作为选址分析依据。在初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潜在优质项目机会进行项目现场考察,主要关注和调研项目的环境影响、地理、气象、地形、电网、运输等多方面的因素,并综合各项因素情况预测项目装机容量、年平均风速等,形成项目考察报告,进行初步评估,决定是否开展下一步工作。

在项目宏观选址阶段,存在3个主要风险点,具体为风电场址涉及禁入区域的风险、地方法治环境不佳的风险、地方政府换届或主要领导变动对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3.1.1风电场址涉及禁入区域的风险

风电场项目遴选阶段,若未及时发现拟选场址属于自然保护区,如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行滞洪区、旅游保护区、国家保护(动植物)栖息、繁殖、迁徙区,或场址涉及文物、地下矿藏、军事设施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等情况,前述情形均可能对项目造成颠覆性影响,如未能及时发现,可能导致风机机位的调整,更严重者可能导致整个项目被否决。

开发部门在项目选址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避让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入区,尽量避免进入敏感区,例如:(1)禁止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开发项目,严格限制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地方自然保护区开发项目;(2)严格限制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开发项目;(3)严格限制在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在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以及在军用电磁环境保护范圍内开发项目;(4)禁止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项目,严格限制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开发项目等。若拟在严格限制开发项目的区域内投资风电项目,则在相关开发障碍未清除前,建议禁止进行建设类投资,并谨慎控制除测风设备投入外的其他开发类投资;

3.1.2地方法治环境不佳的风险

公司在与地方政府合作过程中,地方政府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可能会利用某些地方法规、地方惯例或某些“土政策”对公司施加影响。此外,地方政府可能会向企业提出附加一定的投资条件,比如个别地方政府要求取得项目“资源费”作为企业开发权取得的前提,否则将无法取得开发权。在项目开发协议签订后,相关政府主体可能实施出租项目范围土地等与项目开发相冲突的项目,导致项目开发成本增加。

对于项目情况比较复杂的区域,建议聘请具有丰富项目推动经验和能力的当地政府退休人员作为项目顾问,一方面便于与当地政府沟通,另一方面能够及时发现项目存在的重大问题;同时重视与当地政府、社区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地企共建”等形式建立良好的联动机制,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信任关系;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受到国资委、审计署的严格监管,对于地方政府提出的干股要求无法满足,对此,公司应与地方政府积极沟通陈明利害,争取支持;此外在开发协议中明确政府不得实施与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相冲突的行为,否则,政府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1.3地方政府换届或主要领导变动对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地方政府换届或主要负责领导变动后,新领导对于项目已取得的优惠政策、已签订的开发协议甚至对企业是否能够继续在当地开展项目可能存在与往届不同的意见,并由此对项目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在开发协议中明确项目开发权的获得不因政府换届及主要负责领导的变更而受到影响,同时加重政府“违约”责任,以期给新一届政府以压力;同时事前了解政府换届以及负责领导人事变更情况,新领导上任后公司主要领导及时上门沟通,以取得新任领导对项目的理解与支持;对于有可能受到政府换届影响的项目,应在原任领导在职时有针对性的完成必要的审批工作,争取提前锁定项目投资资格或条件。

3.2开发协议签署

项目开发人员得到同意反馈后,应当与当地政府进行深入接洽,达成合作意向,起草、签署开发协议。在开发协议签署阶段,存在1个主要风险点,具体为政府违反开发协议约定的风险。

3.2.1政府违反开发协议约定的风险

政府可能基于“政府违约无成本”的认识,利用其优势地位,违反开发协议的约定,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与多家风电企业重复签订开发协议。对于风资源比较优良的地区,可能存在多家风电企业共同争取同一优质风电项目的情况。因此,个别地方政府采取与多家风电企业同时签订开发协议,先投资开发一方,取得项目最终开发权。(2)政府无法兑现在开发协议中的各项承诺,如税收减免、土地划拨等优惠承诺。(3)其他违反开发协议约定的情形。以上情形均属于政府违约,而作为守约方的企业如追究政府的违约责任,在实践中将面临较大的困难。

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如下防范措施:(1)在开发协议中争取加入政府违约情况下的具体处理方式,比如承担违约金、通过置换新项目予以补偿,或要求政府给予其他的优惠或优先权等;(2)在发生政府违约时,及时主张权利,向政府表明公司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义务,要求政府通过各种可能方式对企业损失予以弥补;(3)应高度重视与当地政府的联系与沟通,努力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信任关系。积极利用公司多业态的发展优势,取得地方政府的重视和以及对双方未来合作的良好预期。

3.3风能资源测量及评估

在开发协议签署后,项目开发人员与当地政府共同考察项目地点,启动测风工作,在风能资源测量及评估过程中,存在测风塔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风险,。

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风电项目未就测风塔用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依法取得测风塔用地的临时使用权,构成非法用地。

项目开发人员可采取如下措施进行防控:(1)争取在开发协议中明确测风塔的用地由政府负责(协调)解决;(2)加强对我国土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提高法治观念,熟悉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流程,按照要求规范操作,提高效率,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延误相关审批进度;(3)加强与土地管理部门的沟通,达成风电建设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共同认识,同时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避免因用地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3.4可行性研究及评审

在完成项目内部立项后,项目开发人员可开展可行性报告委托编制工作,在此过程中存在可研报告编制深度不够的风险,造成项目边界条件排查研究不清,对后续开发建设造成较大影响。

加强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视和开展的深度,建议委托对当地情况比较了解的权威专业机构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并尽可能地广泛征询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应确保可研成果除能满足项目开发核准需要外,还能实际有效指导后续项目建设工作。对于项目确实存在不确定因素或敏感事项的,若不适合在正式可研报告中体现,应要求编制单位就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出具书面文件交付委托方。

3.5列入开发方案

风电项目在取得支持性文件和核准批复前,需列入省、市开发方案,也是通常所说的获取项目指标,具体来说为集中式风电需列入省年度开发方案,分散式风电需列入当地市、县分散式风电规划,该过程一般由省市发改委主导通过竞争配置或评审优选的方式进行,此过程中存在项目未能列入开发方案的风险。项目由于在前述阶段存在的风险没有很好规避,导致项目在规划、国土、环保、接入、可研等方面存在问题,造成在竞争配置或评审中处于劣势,未能列入开发方案,防范的措施即是规避前述阶段的风险。

3.6项目核准

项目开发人员应根据各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求,办理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并报送省或市发改委,以江苏省为例,装机规模10万千瓦及以上的项目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申请核准,装机规模10万千瓦以下的项目报送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申请核准。申請项目核准前应办理的支持性文件和提供的资料清单包括:

集中式风电进入年度开发方案的证明文件。

分散式风电纳入县(区)级或市级分散式风电规划的证明文件和电网消纳意见。

县、区级及以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含用地红线图)。

设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县、区级及以上政法委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意见。

县、区级及以上节能审查机关审核通过的节能承诺报告/表。

项目申请报告。

在项目支持性文件办理和申请核准的过程中,存在2个风险点,具体包括项目选址程序不完善的风险和土地预审手续不完善的风险。

3.6.1项目选址程序不完善的风险

项目选址意见书应由相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省、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如果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不当,或者所依据的城市总体规划尚未通过审批,其效力存在瑕疵,将直接影响选址意见书的合法性,有可能导致后续报批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甚至项目违法。通常环境影响评价和用地预审均以项目选址意见为基础,项目选址意见如果出现瑕疵,有可能阻碍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延误项目进度,甚至影响后续审批手续的法律效力。由于影响项目选址意见的因素比较多,有些因素在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并没有发生,而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或用地预审时发生,导致该类风险具有一定的多发性、隐蔽性和反射性的特点。该类风险可能导致项目非法,其影响程度和危害性较大。

针对此类风险,项目开发人员应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选址意见书;在项目选址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使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镇总体规划要求,避让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入区,尽量避免进入敏感区;同时应如实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详尽的信息资料,避免因其不知情而出具带有瑕疵的选址意见书。

3.6.2土地预审手续不完善的风险

已经预审的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过两年,或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未重新申请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得不到批复、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不能被批准,也无法办理供地手续。

有关风电项目比较突出的机位调整问题,在施工阶段发生的风机机位调整,可能会造成调整后的机位最终无法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风险。

可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是制定工作计划与目标,如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相应及时调整工作计划与目标;二是按时全面梳理项目环评、水保、选址、用地等专业支持文件,确定风险警戒点,及时申报延期手续;三是建设人员与项目前期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制度。

3.7项目转建设

项目开发人员应于项目核准通过后,应继续办理项目转建设所需支持性文件,具体包括:

電网接入方案批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意见。

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

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投资风险评估报告。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洪评报告批复(如涉及)。

林业批复(如涉及)。

军事批复(如涉及)。

文物批复(如涉及)。

项目核准且在取得完善的支持性文件后,申请公司开工审查,通过后则基本具备移交建设部门的条件,在此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不到位的风险较为突出。

3.7.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不到位的风险

环境影响评价环节较多,用时较长,有些风险因素难以控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没有公众参与篇章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村民希望从建设单位获得更多经济利益,有些甚至要求公众意见调查和征地赔偿等事宜一起解决,因此,开展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难度很大,导致实践中存在个别变通现象。该类风险可能导致村民借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环评报告批复,影响程度和危害较大。

此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未重新报批风险。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五年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在防控措施方面,对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尤其是涉及选址和机位变更调整的项目;按时全面梳理环评、水保、选址、用地等专业支持文件,确定风险警戒点,及时申报延期手续;对于符合补偿条件的公众,依法做好补偿工作,消除公众的抵触情绪;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和联系,寻求理解和支持,争取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工作。

4、结论

本文以风电项目开发过程为主线,针对开发的不同阶段梳理出10项关键风险点和主要防控措施,以期对后续风电项目开发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 张玉泉,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流程优化研究,中国知网

[2] 华润电力风电业务法律风险防控

(作者单位:华润电力(江苏)有限公司)

作者:李金泉

风电项目建设环境保护论文 篇3:

山地风电项目微观选址方法概述

伴随着中国风电产业的长足发展,建设条件简单且风能资源水平较高的优质风电项目越来越少,同时“三北”地区限电形式日益严峻,限电相对较少的内陆山地风电项目逐渐进入风电开发商视野,但山地项目通常有地形复杂、风能资源水平一般、建设条件较差、造价成本较高等特点,故对微观选址工作的精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以风能资源分布确定风电机组排布方案的微观选址方法已经不能满足山地项目的要求,只有在全面排除敏感制约因素的基础上,以机位点经济性作为机位去留的基本原则,在发电能力、建设条件、工程进度、造价水平等因素之间达到最优的平衡,才能保障山地风电项目的收益最大化,从根本上保障投资决策的正确性。

整体原则

微观选址设计单位应从山地项目的风能资源和建设条件两个角度对风电机组排布方案进行综合的技术经济比较,在排除环保、文物、居民点、军事等敏感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对各个可选机位点的风能资源条件、机型适应性以及道路、平台、基础、集电线路设计方案等各个维度进行全面比较和充分论证,采用技术经济性指标给出微观选址的推荐方案和备用机位点方案,确保每个机位点无颠覆性敏感制约因素,保证项目微观选址方案切实可行的同时达到经济性最优。

风电机组厂家应对各个机位点的平均风速、入流角、风切变、极限风速等进行详细的计算并针对性的推荐适用机型,同时对全场及各机位点的发电量和风电机组的安全性(包括疲劳载荷和极限载荷)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机位选择和风电机组选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另外、,风电机组厂家还应结合项目现场建设条件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和吊装平台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协助设计单位和风电开发商进一步降低项目造价和施工难度。最后,风电机组厂家应结合上述因素提出微观选址方案的优化意见。

风电开发商应协调设计甲位和风电机组厂家共同完成微观选址工作,对设计单位完成的微观选址方案和风电机组厂家完成的复核结果组织全方位的审查和评估,确保发电量计算模型及风能资源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建设条件及设计方案造价水平的合理性,从而保证全场及每个机位点的经济性,满足开发商内控经济指标的要求。

微观选址至少应形成的主要结论如下表所示:

风能资源评价

一、测风塔数量

山地风电项目地形复杂的因素为风能资源评价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虽然业内已经普遍采用CFD流体模型,但对于距离测风塔较远,特别是处于紊流区以及海拔较低机位的风能资源水平仍然很难精确评价,尽量树立较多的测风塔成为降低风能资源评价风险的有效手段,建议山地风电项目单座测风塔代表半径不宜超过5km,最好在3km以内。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在场区内每条山脊上至少树立一座代表测风塔同时开展测风。另外,对于评价风险较大的区域和机位点,可以进行加密测风,以进一步降低风能资源评价的不确定性,为微观选址打好基础。

二、模型验证

在进行风电机组排布和发电量计算之前,首先应该对风能资源模型进行验证,并通过调整粗糙度、热稳定度等模型参数,尽可能提高模型对风电场区域风能资源评价的准确性。模型验证通常有两种方法:(1)交叉验证:场区内有2座及以上测风塔时,可以采用交叉评价验证的方式,通过调整模型使各测风塔之间能够相互准确评价;(2)风廓线验证:测风塔通常会在不同高度进行测风,可以利用风能资源模型对风廓线进行拟合,与实测风廓线进行对比,并通过调整参数使二者保持基本一致,这对风电机组轮毂高度与测风高度不一致的项目至关重要。可选机位的确定

由十山地风电项目机位影响因素较多,不确定性和现场踏勘难度均较大,应在现场踏勘前做好室内的准备工作,尽可能多地选出可选机位点,以便现场踏勘工作一步到位,尽量避免出现需要反复踏勘、影响项目进度的情况。

一、可布风电机组区域确定(敏感制约因素分析)

风电项目可能碰到的敏感制约因素主要有基本农田、林地、环境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航空管制区、军事区、文物、压矿、行政边界、坟墓、居民点等,微观选址前应首先对场址区域内的这些敏感制约因素进行详细分析,明确具体位置和规避要求,从而确定可以排布风电机组的区域范同。

二、可选机位的确定

确定风电场内可以排布风电机组的区域范同后,应采用经过验证的风能资源模型计算该区域内的风能资源图谱,掌握区域内风能资源的分布情况,同时,根据风电机组厂家的机位间距要求,尽可能多地在该区域内布置风电机组,不应局限于风电场核准容量和风电机组台数,并计算所有机位点的等效满负荷小时数。

根据单台风电机组设备的价格以及塔筒、基础、箱变等基本要素的造价情况,结合风电开发商对甲台风电机组经济效益的最低要求,计算出本项目单台风电机组应达到的最低等效满负荷小时数。利用该小时数对所有机位点进行筛选,小于该小时数的机位点应该放弃,其余机位点暂时作为可选机位,待现场踏勘后再做进一步的筛选。

建设条件

山地风电项目地形的复杂性导致每个机位的道路、平台路等造价成本都不尽相同,故建设条件也成为了山地风电项目微观选址的重要因素,甚至导致机位点经济性出现颠覆性的变化,直接影响机位点的去留及排序。

一、地形图测绘要求

为准确描绘山地风电项目地形条件和精确估算道路、平台等的工程量和造价,建议1:2000测绘地形图至少应保证覆盖所有可选机位点和道路范同。另外,机位点及道路沿线地形图测绘应以满足设计要求为准,局部位置地形图测绘比例尺应达到1:500。

二、道路

根据可选机位点的风电机组排布方案和风电机组、塔筒等设备的运输要求,进行场内道路和支线道路的初步设计,所产生的造价成本应按道路具体方案分摊在不同位置的风电机组上,而不是平均分摊,为某个机位甲独产生的道路造价成本应只分摊在该机位上。

三、平台

山地项目每一个机位点的局部地形都不一致,应根据风电机组设备的吊装要求进行各个机位点的吊装平台设计,并计算相应的工程量和造价。另外,机位点的海拔高度会随着平台挖方而降低,这通常会导致机位点发电量的下降,在计算机位发电量时,应对地形图机位点位置等高线根据平台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以确保发电量计算的准确性。

另外,集电线路、征地费用等都可能因机位点的选择产生较大的变化,相关造价成本也应分摊至各机位点,纳入机位经济性比选内容,作为机位去留及排序的影响因素。

现场踏勘

微观选址现场踏勘的主要目的是落实建设条件和敏感制约因素。踏勘前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可选机位点和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踏勘方案,明确踏勘路线,聘请当地向导并做好应急措施准备。

设计单位、风电机组厂家和开发商应共同参与现场踏勘工作,对每个机位点的各方向照片(北、东、南、西、中)、平台、道路、GPS坐标等现场条件进行记录和说明,根据现场情况对机位点进行微调,并详细列出现场踏勘后机位点调整情况,完成微观选址现场踏勘机位记录表。

风电机组适用性和安全性复核

一、风电机组适应性

任何风电机组的设计都有其一定的适用气候条件为前提,风电机组适用气候条件通常要考虑的指标如下表所示:

山地项目各机位点风能资源条件通常有一定的差别,特别是随着大叶片低风速风电机组技术的不断发展,风速变化0.2m/s-O.5m/s就有可能适用性价比更高的机型,风电机组厂家应根据各机位点风能资源评价结果针对性地推荐适用机型,以保证风电场整体收益的最大化。

除适用气候条件外,风电机组适应性判断还应考虑不同机型在运输、吊装等具体要求上的差异,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道路、平台等设计方案和造价成本的变化,必须通过经济性的综合比较,为各机位点推荐最适用的机型。

二、安全性复核

风电机组厂家在微观选址中最核心的作用是对各机位点的风电机组安全性进行复核确认,每个机位点的空气密度、平均风速、威布尔分布、入流角、风切变、湍流强度、极限风速等参数均应与该机位采用机型的设计适用气候条件进行对比,凡是超出设计值的机位点均应进行深入的疲劳和极限载荷计算,对风电机组的安全性进行最终确认。另外,各风电开发商和风电机组厂家对单机的尾流损失及风电机组间距通常也有内部的控制标准,对于超出该标准的机位也应进行详细的载荷计算和安全性确认,保证所有机位点风电机组在寿命期内均能安全稳定的运行。

推荐方案

一、推荐方案的确定(经济性比选)

微观选址推荐方案的确定应该结合上述所有的工作成果,对各机位点经济性进行排序,同时综合考虑施工和运维难度,筛选出满足风电场核准容量和风电机组台数要求的主选机位点方案,删除单台经济性不满足开发商内控指标的机位点。

另外,鉴于微观选址时地质详堪工作尚未完全开展等不确定因素,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机位点变更的情况,建议将未纳入主选方案但经济性满足内控指标要求的机位点作为备用机位点,并根据经济性排序给出备用机位点的推荐起用顺序。主选和备用机位点共同作为微观选址的最终推荐方案。

二、发电量深入分析

确定微观选址推荐方案后,还应对项目发电量进行深入分析,除给出全场及每个机位点的平均风速、等效满负荷小时数、尾流损失、经济性等主要结论参数外,应根据风电项目长系列参证站数据和测风数据,对全场及各机位点发电量的年际和月度变化进行详细分析,给出全场及每台风电机组发电量在每年和每月的可能的合理波动变化区间并进行概率分布的分析。另外,对十发电量计算结果中的不确定性风险应给予描述和提示。

三、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设计单位与风电机组厂家应在相同原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背靠背”的风能资源评价和发电量计算,若出现部分机位点计算结论差异较大的情况应引起重点关注,务必找出原因,降低评价错误风险。

(2)山地风电项目中处于边缘位置的机位点通常具有海拔低、风速差、发电量小且软件误差风险更大的特点,同时,由于位置通常较远,还具有集电线路线损偏多、运维难度偏大(导致运维及时性稍差)的特点,故这些机位抗风险能力较弱,需要慎重对待。

(3)山地风电项目中的风能资源条件较好,但位置孤立机位点,通常具有运维成本高、需单独修建场内道路的特点,而且由于地形复杂、平台开挖量一股较大,导致建设难度增加的同时还会使发电量降低,对于此类机位点应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慎重采用。

总结

山地风电项目的微观选址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在排除敏感制约因素的前提下,以经济性作为主要的机位选择评价指标,同时综合考虑现场建设条件进行微观选址方案推荐。

本文篇幅有限,仅提出了山地风电项目微观选址的主要原则和基本方法,无法对具体操作流程和技术标准进行详细描述。目前风电行业内尚无针对风电项目微观选址工作的行业标准,本文旨在抛砖引玉,希望能与风电行业专家共同探讨。

作者:宁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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