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总结

2023-02-06

时光流逝着,岁月沉淀着,在众多个日夜中,我们辛勤的工作,换来了一份份工作佳绩。回首看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有着独特的成长点,应当写一份工作总结,作为自己工作路上的前进参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总结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前言

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内包括:总则、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编制。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和苏州科技学院。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编制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主要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定及与实施、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与政策保障等工作。 1.3 工作目标

201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017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20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1.4 基本原则

针对不同地域的自然环境特点、水体特征、人文社会环境条件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兼顾近远期目标,提出适合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指导性原则。

(1)明确目标,整体规划。科学识别黑臭水体及其形成机理与变化特征,结合污染源、水系分布和补水来源等情况,合理制定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目标、总体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

(2)因地制宜,标本兼治。针对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当地自然人文环境条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应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全面消除黑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3)生态改善,长效保持。多渠道科学开辟补水水源,改善水动力条件,修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实现城市水环境持续改善。

(4)部门联动,政策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鼓励多渠道融资,健全城市水体日常维护管理机制。

(5)强化监管,公众参与。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水体水质监测、预警应对机制;开辟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公开渠道,鼓励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1.5 工作流程

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流程如图1 所示。首先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内的水体黑臭状况进行逐一排查,并向社会公布排查结果,接受公众评议。根据排查和公众评议结果,确定黑臭水体名单和总体整治计划(含整治计划),并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委托专业机构针对各黑臭水体逐一编制整治方案,按规定程序开展论证和工程实施,同期委托第三方机构按评估方案全过程跟踪实施进展,适时开展公众评议,并由地方政府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对各黑臭水体的整治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地方政府根据所公布黑臭水体名单、总体整治计划及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每季度或每半年)公布水体整治效果,并根据所建立的长效机制,开展水体日常维护与监管工作。

图1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流程

第二章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 2.1 城市黑臭水体定义

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

2.2 城市黑臭水体识别

根据以往掌握的水体污染和投诉情况,城市政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应对所有城市水体的黑臭情况进行预评估,将结果列于表1 中并予以公示。

表1城市水体黑臭状况预评估结果

对于可能存在争议、预评估结果为无黑臭的城市水体,主管部门可委托专业机构对城市水体周边社区居民、商户或随机人群开展调查问卷,进一步判别水体黑臭状况。原则上每个水体的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 份,如认为有“黑”或“臭”问题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的60%以上,则应认定该水体为“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手机二维码形式完成公众调查。公众调查问卷可参考附1。

根据城市黑臭水体识别结果,提出城市黑臭水体的初步名单。 2.3 城市黑臭水体分级与判定

根据黑臭程度的不同,可将黑臭水体细分为“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两级。水质检测与分级结果可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制定和整治效果评估提供重要参考。

2.3.1 分级标准与测定方法

城市黑臭水体分级的评价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氧化还原电位(ORP)和氨氮(NH3-N),分级标准见表2,相关指标测定方法见表3。

注:相关指标分析方法参见《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2.3.2 布点与测定频率

水体黑臭程度分级判定时,原则上可沿黑臭水体每200~600 m 间距设置检测点,但每个水体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取样点一般设置于水面下0.5m 处,水深不足0.5m 时,应设置在水深的1/2处。原则上间隔1~ 7 日检测1次,至少检测3次以上。

2.3.3 黑臭水体级别判定

某检测点4项理化指标中,1项指标60%以上数据或不少于2项指标30%以上数据达到“重度黑臭”级别的,该检测点应认定为“重度黑臭”,否则可认定为“轻度黑臭”。

连续3个以上检测点认定为“重度黑臭”的,检测点之间的区域应认定为“重度黑臭”;水体60%以上的检测点被认定为“重度黑臭”的,整个水体应认定为“重度黑臭”。

2.4 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编制 根据黑臭水体识别和分级结果,综合考虑整治工作难易程度,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清单(见表4),绘制黑臭水体分布图,分析其在城市建成区内的空间分布和污染状况,为城市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黑臭水体清单包括水体名称、起始边界、类型、面积/长度、所在区域、黑臭级别、水质现状、整治责任主体及具体责任人、达标期限等。城市黑臭水体清单参考格式见表4。

第三章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 3.1 整治方案编制流程

在系统分析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水量特征及污染物来源的基础上,结合环境条件与控制目标,筛选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果明显的技术方法,初步确定黑臭水体整治的技术路线,预估所需的工程措施、工程量和实施周期,预测水体整治效果,形成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整治方案编制流程见图2。

图2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流程

3.2 污染源调查 3.2.1 点源调查

点源是指以点源形式进入城市水体的各种污染源,主要包括排放口直排污废水、合流制管道雨季溢流、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或旱流水、非常规水源补水等。

调查内容包括污染物来源、排放口位置、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及排放量,以及上述指标的时间、空间变化特征。

3.2.2 面源调查

面源是指以非点源(分散源)形式进入城市水体的各种污染源,主要包括各类降水所携带的污染负荷、城乡结合部地区分散式畜禽养殖废水的污染等,通常具有明显的区域和季节性变化特征。

调查内容包括城市降雨、冰雪融水的污染特征及时空变化规律,城市下垫面特征,畜禽养殖类型及其污染治理情况等。 3.2.3 内源调查

内源主要是指城市水体底泥中所含有的污染物以及水体中各种漂浮物、悬浮物、岸边垃圾、未清理的水生植物或水华藻类等所形成的腐败物。

调查内容包括水体底泥厚度、颜色、嗅味及主要污染物特征;岸边垃圾、水生植物及其腐败情况等。

3.2.4 其他污染源

其他污染源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超标、工业企业事故性排放、秋季落叶等,通常属于季节性或临时性污染源。

秋季落叶问题在北方地区较为明显,落叶进入水体后将逐渐腐烂并沉入水底,可能形成黑臭底泥。

需关注雨污水管网错接所造成的污染问题。 3.3 环境条件调查 3.3.1 周边环境特征

黑臭水体周边环境特征调查的主要目的是确定整治方案中有关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主要包括黑臭水体周边建筑群特征、城市道路和交通情况、水体沿岸其他基础设施情况等。

3.3.2 水文条件

黑臭水体水文条件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为整治技术的选择和工程量预测提供依据,主要内容包括水体的位置、边界范围、水面大小、水位和水深、流速及流量,以及与周边水系的连通关系等。

3.3.3 水体岸线硬化状况

水体岸线硬化状况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为水体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方案制定、工程量预测提供依据,主要内容包括硬化岸线和河湖床的面积、硬化厚度、硬化类型等。

3.3.4 其他 其他需调查的内容包括黑臭发生时段、持续时间、百姓投诉情况、影响居民人数等,同时可选择性调查水体的化学需氧量(CODCr)、总氮、总磷、水温、pH、表观污染指数(SPI,参考指标,见附3)等指标。

3.4 整治技术选择

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应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具体实施,其中控源截污和内源治理是选择其他技术类型的基础与前提。

各地应结合黑臭水体污染源和环境条件调查结果,系统分析黑臭水体污染成因,合理确定水体整治和长效保持技术路线。相关技术的选择原则、适用范围、技术要点和限制因素见本指南第四章。

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应体现系统性、长效性,按照“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理念,通过整治工程的全面实施,综合考虑城市生态功能的系统性修复。另外,需考虑对已黑臭水体本身的净化,原则上整治工程实施后的补水(含原黑臭水体)水质应满足本指南“无黑臭”的水质指标要求。选用清淤疏浚技术,应安全处理处置底泥,防止二次污染。

3.5 整治工程量预测

根据选定的整治技术和环境条件调查结果,以及水体在城市中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城市交通等情况,兼顾城市绿化、道路恢复和清淤底泥的处理处置,合理确定整治工程量和实施周期,预测整治工程成本。

考虑到水体和污染物的流动特性,黑臭水体上游污染可能对整治工作影响较大,制定整治方案和开展工程量预测时,应考虑适当向黑臭水体上游污染区延伸。

3.6 整治效果预测

结合城市水体的水质水量特征、水环境容量及水体自净能力,对整治工程实施后的水体黑臭状况进行预测。

对于黑臭已经基本消除,但生态自净能力相对较弱的城市水体,应强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确保整治工程长效运行。

第四章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 4.1 技术选择原则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的选择应遵循“适用性、综合性、经济性、长效性和安全性”等原则:

(1)适用性:地域特征及水体的环境条件将直接影响黑臭水体治理的难度和工程量,需要根据水体黑臭程度、污染原因和整治阶段目标的不同,有针对性地选择适用的技术方法及组合。

(2)综合性:城市黑臭水体通常具有成因复杂、影响因素众多的特点,其整治技术也应具有综合性、全面性。需系统考虑不同技术措施的组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实现黑臭水体的整治。

(3)经济性:对拟选择的整治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确保技术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4)长效性:黑臭水体通常具有季节性、易复发等特点,因此整治方案既要满足近期消除黑臭的目标,也要兼顾远期水质进一步改善和水质稳定达标。

(5)安全性:审慎采取投加化学药剂和生物制剂等治理技术,强化技术安全性评估,避免对水环境和水生态造成不利影响和二次污染;采用曝气增氧等措施要防范气溶胶所引发的公众健康风险和噪音扰民等问题。

4.2 控源截污技术 4.2.1 截污纳管

适用范围:从源头控制污水向城市水体排放,主要用于城市水体沿岸污水排放口、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或旱流水排放口、合流制污水系统沿岸排放口等永久性工程治理。

技术要点:截污纳管是黑臭水体整治最直接有效的工程措施,也是采取其他技术措施的前提。通过沿河沿湖铺设污水截流管线,并合理设置提升(输运)泵房,将污水截流并纳入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对老旧城区的雨污合流制管网,应沿河岸或湖岸布置溢流控制装置。无法沿河沿湖截流污染源的,可考虑就地处理(见本指南4.5.3)等工程措施。严禁将城区截流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河流下游。实际应用中,应考虑溢流装置排出口和接纳水体水位的标高,并设置止回装置,防止暴雨时倒灌。 限制因素:工程量和一次性投资大,工程实施难度大,周期长;截污将导致河道水量变小,流速降低,需要采取必要的补水措施。截污纳管后污水如果进入污水处理厂,将对现有城市污水系统和污水处理厂造成较大运行压力,否则需要设置旁路处理(见本指南4.5.4)。

4.2.2 面源控制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城市初期雨水、冰雪融水、畜禽养殖污水、地表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的控制与治理。

技术要点:可结合海绵城市的建设,采用各种低影响开发(LID)技术、初期雨水控制与净化技术、地表固体废弃物收集技术、土壤与绿化肥分流失控制技术,以及生态护岸与隔离(阻断)技术;畜禽养殖面源控制主要可采用粪尿分类、雨污分离、固体粪便堆肥处理利用、污水就地处理后农地回用等技术。

限制因素:工程量大,影响范围广;雨水径流量及径流污染控制需要水体汇水区域整体实施源头减排和过程控制等综合措施,系统性强,工期较长;工程实施经常受当地城市交通、用地类型控制、城市市容管理能力等因素制约。

4.3 内源治理技术 4.3.1 垃圾清理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城市水体沿岸垃圾临时堆放点清理。技术要点:城市水体沿岸垃圾清理是污染控制的重要措施,其中垃圾临时堆放点的清理属于一次性工程措施,应一次清理到位。

限制因素:城市水体沿岸垃圾存放历史较长的地区,垃圾清运不彻底可能加速水体污染。

4.3.2 生物残体及漂浮物清理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城市水体水生植物和岸带植物的季节性收割、季节性落叶及水面漂浮物的清理。

技术要点:水生植物、岸带植物和落叶等属于季节性的水体内源污染物,需在干枯腐烂前清理;水面漂浮物主要包括各种落叶、塑料袋、其他生活垃圾等,需要长期清捞维护。

限制因素:季节性生物残体和水面漂浮物清理的成本较高,监管和维护难度大。 4.3.3 清淤疏浚

适用范围:一般而言适用于所有黑臭水体,尤其是重度黑臭水体底泥污染物的清理,快速降低黑臭水体的内源污染负荷,避免其他治理措施实施后,底泥污染物向水体释放。

技术要点:包括机械清淤和水力清淤等方式,工程中需考虑城市水体原有黑臭水的存储和净化措施。清淤前,需做好底泥污染调查,明确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根据当地气候和降雨特征,合理选择底泥清淤季节;清淤工作不得影响水生生物生长;清淤后回水水质应满足“无黑臭”的指标要求。

限制因素:需合理控制疏浚深度,过深容易破坏河底水生生态,过浅不能彻底清除底泥污染物;高温季节疏浚后容易导致形成黑色块状漂泥;底泥运输和处理处置难度较大,存在二次污染风险,需要按规定安全处理处置。

4.4 生态修复技术 4.4.1 岸带修复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已有硬化河岸(湖岸)的生态修复,属于城市水体污染治理的长效措施。

技术要点:采取植草沟、生态护岸、透水砖等形式,对原有硬化河岸(湖岸)进行改造,通过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强化水体的污染治理效果;需进行植物收割的,应选定合适的季节。

限制因素:工程量较大,工程垃圾处理处置成本较高;可能减少水体的亲水区,降雨或潮湿季节,岸带危险性可能增加;生态岸带植物的收割和处理处置成本较高、维护量较大。

4.4.2 生态净化

适用范围:可广泛应用于城市水体水质的长效保持,通过生态系统的恢复与系统构建,持续去除水体污染物,改善生态环境和景观。

技术要点:主要采用人工湿地、生态浮岛、水生植物种植等技术方法,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生态系统有效去除水体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综合考虑水质净化、景观提升与植物的气候适应性,尽量采用净化效果好的本地物种,并关注其在水体中的空间布局与搭配;需进行植物收割的,应选定合适的季节。 限制因素:应用生态净化技术要以有效控制外源和内源污染物为前提,生态净化措施不得与水体的其他功能冲突;生态净化措施对严重污染河道的改善效果不显著;植物的收割和处理处置成本较高。

4.4.3 人工增氧

适用范围:作为阶段性措施,主要适用于整治后城市水体的水质保持,具有水体复氧功能,可有效提升局部水体的溶解氧水平,并加大区域水体流动性。

技术要点:主要采用跌水、喷泉、射流,以及其他各类曝气形式有效提升水体的溶解氧水平;通过合理设计,实现人工增氧的同时,辅助提升水体流动性能;射流和喷泉的水柱喷射高度不宜超过1米,否则容易形成气溶胶或水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限制因素:重度黑臭水体不应采取射流和喷泉式人工增氧措施;人工增氧设施不得影响水体行洪或其他功能;需要持续运行维护,消耗电能。

4.5 其他治理措施 4.5.1 活水循环

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缓流河道水体或坑塘区域的污染治理与水质保持,可有效提高水体的流动性。

技术要点:通过设置提升泵站、水系合理连通、利用风力或太阳能等方式,实现水体流动;非雨季时可利用水体周边的雨水泵站或雨水管道作为回水系统;应关注循环水出水口设置,以降低循环出水对河床或湖底的冲刷。

限制因素:部分工程需要铺设输水渠,工程建设和运行成本相对较高,工程实施难度大,需要持续运行维护;河湖水系连通应进行生态风险评价,避免盲目性。

4.5.2 清水补给

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缺水水体的水量补充,或滞流、缓流水体的水动力改善,可有效提高水体的流动性。

技术要点:利用城市再生水、城市雨洪水、清洁地表水等作为城市水体的补充水源,增加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建设的作用,强化城市降雨径流的滞蓄和净化; 清洁地表水的开发和利用需关注水量的动态平衡,避免影响或破坏周边水体功能;再生水补水应采取适宜的深度净化措施,以满足补水水质要求。

限制因素:再生水补源往往需要铺设管道;需加强补给水水质监测,明确补水费用分担机制;不提倡采取远距离外调水的方式实施清水补给。

4.5.3 就地处理

适用范围:适用于短期内无法实现截污纳管的污水排放口,以及无替换或补充水源的黑臭水体,通过选用适宜的污废水处理装置,对污废水和黑臭水体进行就地分散处理,高效去除水体中的污染物,也可用于突发性水体黑臭事件的应急处理。

技术要点:采用物理、化学或生化处理方法,选用占地面积小,简便易行,运行成本较低的装置,达到快速去除水中的污染物的目的;临时性治理措施需考虑后期绿化或道路恢复,长期治理措施需考虑与周边景观的有效融合。

限制因素:市场良莠不齐,技术选择难度大;需要费用支持和专业的运行维护;部分化学药剂对水生生态环境具有不利影响。

4.5.4 旁路治理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无法实现全面截污的重度黑臭水体,或无外源补水的封闭水体的水质净化,也可用于突发性水体黑臭事件的应急处理。

技术要点:在水体周边区域设置适宜的处理设施,从污染最严重的区段抽取河水,经处理设施净化后,排放至另一端,实现水体的净化和循环流动;临时性治理措施需考虑后期绿化或道路恢复,长期治理措施需考虑与周边景观的有效融合。

限制因素:需要费用支持和专业的运行维护。 第五章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 5.1 评估程序

城市人民政府应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制定期间,遴选评估机构。评估机构或相关监测单位需对治理工程实施前的基本情况做摸底调查,并全程跟踪工程实施进展情况,为工程实施效果评估提供依据。 工程实施单位应于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向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城市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于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工后向评估机构下达评估通知,评估机构需在连续6个月的整治效果跟踪基础上,完成评估工作,评估结论应向社会公示。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应报上级住房城乡建设、环保等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5.2 评估方法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主要采取第三方机构评价法或专家评议法。

第三方机构评价法是指由具有工程咨询或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对整治工程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的方法。

专家评议法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进行集中评议,并出具专家评议结论意见的方法。

评估专家实行利益规避原则,参与相应黑臭水体整治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人员、工程实施单位人员、监测机构人员均不得作为评估专家。

5.3 评估内容与技术要求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和依据应包括公众调查评议材料、专业机构检测报告、工程实施影像材料、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其中,公众调查评议结果是判断地方政府是否完成黑臭整治目标的主要依据,其他专业评估结果可为整治工作绩效考核、政府购买服务支付服务费等提供技术支撑。

5.3.1 公众调查评议材料

加强公众参与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评估中的作用。城市人民政府可委托专业调查公司或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公众调查问卷的形式对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商户等,进行水体整治前后的效果调查。专业调查公司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应系统总结公众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总结报告,作为整治效果评估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手机二维码等形式完成公众调查。

原则上每个水体的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份,如90%以上的问卷对黑臭水体工程整治效果答复“非常满意”或“满意”,则认定该水体达到整治目标。 公众调查表可参考附2编制,应尽量简单易懂。 5.3.2 专业机构监测报告

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一般可选择黑臭水体治理前等级判定的检测单位)可根据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于工程实施前后按照本指南表2所列理化指标进行整治效果评估,还可考虑选用其他参考评价指标(如SPI等),开展辅助评估。

第三方监测机构可按每200~ 600 m 间距设置检测点,但每个水体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取样深度同本指南2.3.2)。每1~2 周取样1次,连续测定6个月,取多个监测点各指标的平均值作为评估依据。第三方监测机构应系统整理黑臭水体整治前后的水质变化情况,作为第三方评估或专家评议的主要依据。

5.3.3 工程实施记录及影像材料

工程实施单位或有关部门应系统整理水体整治工程实施记录及水体整治前后的相关影像材料,作为第三方评估或专家评议的重要辅助材料。

5.3.4 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长效管理方案,明确水体养护单位及其职责、绩效评估机制、养护经费来源、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应重视公众参与在黑臭水体长效保持方面的作用,将公众参与和监督作为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六章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6.1 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门负责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指导和监督,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建立全国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定期公布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抽查核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6.1.1 省级政府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水务)部门会同环保、水利和农业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定期组织对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发布黑臭水体名单及整治工作情况(可参照表

5、表6内容),接受公众监督。按规定通过信息系统每季度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相关情况,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环保部、水利部和农业部。

6.1.2 城市人民政府

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市域内黑臭水体的排查、总体整治计划和具体整治方案的制定,以及整治效果的跟踪评估。涉及跨界水体的,由相关城市协商开展治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市政、水务、市容、城管、园林等)、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具体办法,确定考核评估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过程监管和效益评估。

在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维护、保持和长效管理过程中,实行“河湖长制”,明确每一水体水质管理的责任人,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原则上河湖长应由城市水体所在地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等担任。

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发布和公众举报平台,定期发布本地区黑臭水体名单(可参考表4)、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可参考表6);在城市黑臭水体周边的居民区、主要商业区公开整治工作时限、整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公布联系和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各城市应参照表6内容,按规定报送每季度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情况。

第二篇: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行动方案

我县全面贯彻中央和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工作部署,立即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检查治理工作。

一、我县水体现状

按照部署,我县定期组织城市建成区内水体黑臭状况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全面排查,阳信县建成区共**处水体,其中***。经调查,造成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为水体不流通、落叶杂草腐败导致水质变质,以上水体中均未发现有黑臭水体。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县市政处对淤泥杂草进行清理,部分地段进行衬砌处理,淤塞沟渠进行清理疏浚,对自然生态水体的恢复,起到了良好效果。

二、治理黑臭水体的重点

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已污染的抓好治理,二是未污染的做好维护。已治理的要到位,杜绝治理后再污染。未污染的要防护好,不得出现先污染再治理。经过现场勘查论证,全面做好黑臭水体预防治理工作有以下重点工作:

1、城区临近河道的小区单位、城中村、棚户区私接乱排,管线小,隐蔽性强,需拉网式排查,隐蔽性较强的位置则引入机器人及摄像头,全面清理乱排现象。

2、老城区部分路段仍为雨污混流,汛期降雨量较大时会溢出路面,流入雨水管网,进而污染水流水体。目前已开启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计划到2020年全面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任务。

3、老城区单位小区内雨污分流问题。针对每个单位小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从源头改造污水混入雨水管网污染河道问题。

三、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当前涉及民生的大事件,也是为百姓做实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完成此项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临一线、具体抓。为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紧张有序进行,县住建局成立城市建成区 “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黑臭水体治理的有关问题。

(二)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各部门根据职能权限,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责任任务落实,确保每项工作高效完成。

住建局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黑臭水体整治进度上报及档案管理;负责黑臭水体整治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日常联络工作,具体做好黑臭水体排查识别、督导整治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及督办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建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及评估专家委员。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负责本辖区或本部门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实行“月例会、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各地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作为每年政府责任目标的重要考核内容。

(四)落实任务,加大投入。咬定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调配人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每年度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任务。

(五)注重配合,巩固成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各主管单位要充分履职,坚定不移地完成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顾全大局主动配合,共同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对城市水体造成污染与破坏的违法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期监管机制,巩固黑臭水体整治的成果。

四、具体问题解决的技术方案

按照水域水质差的水体情况,提出了以下几项处理措施和建议: (1)对因水体不流通,水质变质的湾塘进行换水处理,并挖除淤泥,种植水草改善水质。监管部门相互配合,并加大查处力度,对乱排乱放污水现象严肃查处。

(2)杜绝黑臭水体沿线排污现象,要求沿线各单位集中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乱接乱排等排水户在规定的的限期内完善排污系统,到期对非法排污接口全部封闭。

(3)采取机械清淤和水力清淤等方式。清淤前,需做好底泥污染调查,明确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根据气候和降雨特征,合理选择底泥清淤季节;清淤工作不得影响水生生物生长;清淤后回水水质应满足“无黑臭”的指标要求。

(4)采取植草沟、生态护岸、透水砖等形式,对原有硬化河岸(湖岸)进行改造,通过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强化水体的污染治理效果;需进行植物收割的,应选定合适的季节。

(5)利用城市再生水、城市雨洪水、清洁地表水等作为城市水体的补充水源,增加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建设的作用,强化城市降雨径流的滞蓄和净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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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0日

第三篇:XX河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巩固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特制定《XX镇XX河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围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着力解决农村污水直排、面源污染严重、河道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力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让农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黑臭水体现状情况

XX河位于XX镇XX村镇工业集中区,全长2000米,黑臭程度轻度,是XX村农田排涝河,黑臭水体对农村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影响人口近千人。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XX河东连利东河、西连利农河,长期没有疏浚,且位于工业集中区,靠近畜禽养殖场,存在污染风险。

四、整治目标及整治标准

到2020年底整治任务全面完成。整治标准:

1、村民满意度〉80%(治理效果村民评议不低于30份);

2、水体无异味,颜色无异常;

3、水体无排污口或排污管道;

4、水体底部无明显黑臭淤泥;

5、河道管理规范,有管护公示牌,标明河道名称、管护责任人、监督电话等,纳入农村河道长效管护。

五、主要整治措施

1、全面控源截污。

(1)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进入招投标环节,加快河道周边的污水管网建设,做好污水收集处理。加强河道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入河治理。项目地点:污水处理厂位于XX镇工业集中区内,荣欣达路南侧,振兴路东侧;主要建设内容:XX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500吨/天,包括但不限于厂内建筑、结构、电气、自控、设备、绿化、道路、厂外雨污水管网及排污口建设;建设工期:十个月。

(2)目前已经改造河道周边旱厕、户厕21座,实现村庄周边居民户厕无害化改造。

(3)规范畜禽养殖整治,杜绝养殖粪污直排河道。靠近XX河有一养鸡场,是镇招商引资企业,该养鸡场已新建了畜禽粪污发酵池,对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变成干的有机肥料进行再利用。

2、加强疏浚活水。按照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优先开展黑臭河道治理。通过疏浚河道、清淤整治、制定水系联通、活水方案,我镇河道疏浚已经完成。共疏浚河道长2000米,土方1.38万立方。

3、开展生态修复。凡开展疏浚整治的河道均要配套绿化、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大力推广生态护坡建设,提高水体的生态修复和生态自净能力。我镇计划栽种绿化树400棵,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4、建立长效机制。将农村河道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制定长效管护方案,落实专人管护。XX河属村级河道,由XX村进行长效管护,管护责任人:XX。

六、投资估算

1、长效管护每年需投入0.2万元由XX村实施长效管护,落实专人管护。

2、计划新建污水处理厂需投入1160万元由镇财政支出。

3、河道周边的旱厕、户厕改造需投入2.1万元。

4、河道疏浚需投入3万元。

5、对黑臭水体进行水生态修复,建设生态护岸2000平方米绿化种植需投入2万元。

6、加强规范畜禽养殖粪污处理,长期治理每年需投入1.5万元。

七、进度安排

一季度:2月25日前完成“一河一策”整治方案编制并行文报水务局;3月份做好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保证工程全面开工。

二季度:基本完成河道疏浚工程,完成整治工程量60%以上,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季度:整治工程基本完成,进入扫尾攻坚阶段。

四季度: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10月份申请通过县级验收。

第四篇:城市黑臭水体产生机理及治理方法探讨

喻文昊

(广西大学 环境学院,广西 南宁530004)

摘要:现阶段随着城市工业发展的加速,以及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污水排放量急剧增加,城市的河流黑臭已经成为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共同存在的污染问题。本文在分析探讨黑臭水体产生机理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外目前的黑臭水体处理方法,并提出可用于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黑臭水体;产生机理;治理方法

Review of Mechanism and Control methods of Black and Stink in

Urban Rivers

Yu Wen hao (College of Environment,Guangxi University,Nanning 530004)

Abstract: At the present stage,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urban-industrial development, as well as the rapid growth of urban population. The quantity of wastewater effluent increased dramatically. Black and stink of urban river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ollution problem in many large or medium-sized cities of China.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mechanism of producing the black smelly water,this article summarizes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current black smelly water treatment methods, and puts forward the feasible suggestions that can be used for practical operation Key words: Black and stink water ; Mechanism of production; Control methods

前言:目前我国的城市地表水污染现状非常严峻,据最新的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七大水系的409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符合Ⅰ-Ⅲ类水质,Ⅳ-Ⅴ类水质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59.9%,27.3%和16.4%。特别是城市河流黑臭问题突出。如上海的苏州河,宁波的内河,南京的秦淮河常州的大通河等等。[1]

黑臭水体的处理方法大致分为物理,化学以及生物法。物理法和化学法对于处理黑臭水体存在费用高,并且化学法会存在二次污染的危害。但是目前国外的一些应用表明物理化学方法在一些处理实例中仍然效果良好,对于某些只采用生物法处理效果不达标的污水有较好作用。

1 黑臭水体产生机理

黑臭水体是水体有机物污染的一种极端表现,大部分水体黑臭机理基本一样,它是由于水体缺氧,有机物腐败而造成的。当大量的有机污染物进入水体,在好氧微生物的

生化作用下,消耗了水体中大量的氧气,使水体转化成缺氧状态,致使厌氧细菌大量繁殖,有机物腐败、分解、发酵使水体变黑、变臭。

于玉斌,黄勇在2010年对水体黑臭的机理展开的总结表明对水体水体黑臭机理的研究可分为两部分。[2]

1.1 致黑机理

①以固态或吸附于悬浮颗粒上的形式存在于水体中的不溶性物质,②是溶于水的带色有机化合物(主要是腐殖质类有机物)。在不同厌氧微生物的参与下会发生反应产生FeS等黑色沉积物,并且被水中的微小悬浮物质吸附,部分沉积于水底的也会在水底厌氧反应产生的气泡的托浮作用下重现进入水体。

1.2 致臭机理

发黑水体产生臭味途径有多种,以三种比较突出① 大量有机物在厌氧菌作用下发生分解, 其中间产物和最终产物中有一系列的硫化氢、氨、硫醇等发臭物质产生,引起水体发臭。② 通过对腐殖物质的分析,从腐殖酸、富里酸的酸水解产物中得到的近20 种氨基酸和大量游离氨,这些氨基酸在水体中以脱氨基作用、脱羧酸作用以及某些细菌如变形杆菌分解含硫氨基酸等3 种分解方式, 产生了大量的游离氨臭气和具有相当臭味的胺类、硫化氢以及具有特殊恶臭的硫醇类物质[3]。③ 厌氧条件下由厌氧放线菌分泌产生的土臭素和异茨醇。这类发臭物质的嗅阈值为0.05 ~ 0.1 μg/L, 极低浓度就容易引起强烈的臭味效应[4]。

2 黑臭水体的一些国内外处理方法

2.1 物理修复

目前主要的物理处理方法包括截污、调水、清淤等水利工程,以及机械除藻、引水稀释、人工造流等.[5]

2.1.1 污泥疏浚

其中疏浚既清淤能较好的处理水底污泥,对污泥进行再利用。并且随着轻质疏浚材料的发展,以及科学的疏浚方法。疏浚对水体产生的二次环境影响越来越小。其中Shepsis Vladimir等人采用轻质疏浚材料,将淤泥吸到轻质软管中,能有效防止疏浚过程中对底泥的扰动而造成的二次污染。[6]

2.1.2 河道曝气

河道曝气生态净化系统以水生生物为主体, 辅以适当地人工曝气,建立人工模拟生态处理系统,以高效降解水体中的污染负荷,改善或净化水质,是人工净化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工艺。[7]

2.2 化学修复

化学修复方法, 如化学絮凝处理技术、加入铁盐促进磷的沉淀、加入石灰脱氮等, 虽然见效快、效率高, 但是易造成二次污染。

[8]2.3 生物修复

生物修复是目前最为受欢迎的黑臭水体修复方式。其具有很多优点,包括节约成本,处理效果好,不耗能或者耗能少,另外这种技术不会向水体投放药剂,避免了二次污染。

现阶段的生物修复技术比较繁多,大致可分为植物修复,动物修复,微生物修复。其中微生物修复技术近几年来发展迅速,己经成为一种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俱佳的、解决复杂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手段。[9]下面着重介绍几种比较流行的处理方式。

2.3.1 光合细菌法处理黑臭污水(PSB)

曾 宇,秦 松于1997 年3- 4 月在滇池草海及其流域的鱼塘和大观河进行试验。实验结果显示用光合细菌净水剂处理污水对各主要污染物去除率分别为:BOD5: 81. 4%78. 9%、TN:63%52. 5% 、SS: 72. 6% -93. 3%。结果证明光合细菌对于污水特别是高浓度有机物污水处理有很好的效果。[10]

2.3.2 生物复合酶处理黑臭污水

汪红军,胡菊香等在2006年利用美国引进的一种生物复合酶( Bacto- Zyme)在最适条件下对在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试验基地所模拟的城市河道的处理显示。从第5 天开始, 各指标明显下降, 随着时间的推移, 效果更加显著。20 d后, 水体由严重黑臭变为淡绿无臭。结果表明生物复合酶处理黑臭水体, 改善水环境具有显著效果。 [1]2.3.3 微生物群

最为常见的有日本琉球大学比嘉照夫教授研制的EM。包含了10属80多种微生物,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光合细菌类、放线菌类、酵母菌类和乳酸菌类。

另外在大多数实际生物修复工程中都会应用的土著微生物,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土著微生物降解污染物的潜力巨大,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接种的微生物在环境中难以保持较高的活性以及工程菌的应用受到较严格的限制。

结语:综合以上国内外处理实例,可以看出,其中微生物处理方式以其的巨大优点,成为处理污水最为有效,实用的方式。但是,如果单一投加微生物处理,仍然有DO不足,氮磷效果去除不理想等各种缺点。所以以目前的各种实验综合来看,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综合利用,是最为现实并且效果最为理想的方式。而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则可以根据处理要求以及经济条件进行适当调整,例如美国等有采用直接在污染底泥上放置覆盖物的方式阻止底泥的二次污染,效果也较为理想。

对于我国来说,污水处理工艺对比国外起步较晚,相对落后。因此可在学习国外工

艺的基础上,结合所要处理的水体的实际情况,综合利用各种处理方式,自主研发合适的黑臭水体处理方式。

参考文献

[1] 汪红军,胡菊香,吴生桂,胡传林. 生物复合酶污水净化剂处理黑臭水体的研究.[J].水利渔业2007,27(1):68-70 [2]于玉斌,黄勇.城市河流黑臭原因及机理的研究进展.[J].环境科技,2010,23(增刊):113-114 [3]李相力,张鹏程,于洪存.沈阳市卫工河黑臭现象分析.[J].环境保护科学,2003,29(119):27-28 [4]叶常明,黄玉瑶,张景镛,等.水体有机污染的原理研究方法及应用[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0 [5]骆芳,秦雪娜,彭勃.黑臭河流治理技术的研究进展.[J].SCIENCE & TECHNOLOGY [6] 陈华林,陈英旭.污染底泥修复技术进展[J].农业环境保护,2002,21(2):180-181 境,2004,23(2):34-35 INFORMATION.2011.(9).764-765 [7] 熊万永,李玉林.人工曝气生态净化系统治理黑臭河流的原理及应用.[J].四川环[8]杨小梦,张涛,邱潭生.深圳市大沙河底泥毒物污染特征及对策探讨[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37(4):572-575. [9]王建龙,现代微生物技术.[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10]曾宇,秦松.光合细菌法在水处理中的应用.[J]. 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00,13(6):30-31

第五篇:黑臭河道整治工程

2010年宝山区黑臭河道整治工程-长吉树河 施工方案

第一节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2010年宝山区黑臭河道整治工程(长吉树河)位于宝山区庙行镇,本次整治桩号为0+000~0+340,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植草护坡、木桩导梁、浆砌挡墙、仿木栏杆安装、透水砖路面等。本工程新建护岸长640m、桥涵二座。

2、护岸结构形式

本护岸规划河口宽12m,河底宽2m,坡比1:1.85,坡顶标高4.20m。结构形式共为三种,分别为A型、B型、桥涵。

A型结构为木桩、C25钢筋砼导梁、植草护坡、仿木栏杆、1.5m防汛通道; B型结构为植草护坡C25钢筋砼底板、M10浆砌挡墙、C25钢筋砼压顶,墙顶安装仿木栏杆、1.5m防汛通道。 桥涵为方涵、两侧挡墙。

第二节 施工测量放样

1、 工程施工测量范围

依据本合同工程投标文件规定的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测量范围如下: (1) 结构测量:原始地形测绘、收方计量测量以及混凝土浇筑施工测量等。 (2) 其它临时工程测量。

(3) 各单项工程的竣工测量和竣工资料的整编。

2、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

《国家三角测量规范》(GB/T17942—2000)。 《国家

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 《国家

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9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施工测量技术方案

(1) 施工控制网的布设与测量 ① 施工首级控制网测量

对监理工程师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进行验收、复测的基础上,以其为施工首级控制网的起算点,按照工程设计布置,在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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