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华兴学校中学部突发自然灾害
(雷击、洪灾、地震、雪灾等)事件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的预防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酷暑、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政教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政教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训练、指导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应急措施
1.自然灾害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3、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4、在危险区域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监控。
5、在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6、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8、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9、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及时上报信息,加强灾后值班纪律。华兴学校中学部
第二篇:突发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学校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
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
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积极预防,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发挥平时应急演练和预备队伍的作用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领导机构 组长:齐万军
具体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督办和协调工作。
组员:侯德刚 张国凤 周亚芳 刘佳平 张国芝 王少青 张中友 刘晓丽 孙平平 姜立新
主要职责为:制定和完善本校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负责本校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灾害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组织开展校内先期应急处置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4预防预警与灾情报告 4.1预警与预防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情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学校实际,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2预报后的应急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做好灾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预警期预报区内学校的应急措施主要包括:
1.启动应急预案;
2.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避难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督促检查建筑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采取必要警示措施; 7.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学校安定。
8.向当地政府汇报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后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4.3灾情报告
4.3.1灾情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灾情发生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2)客观: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Ⅰ级事件,学校或事发当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直接报教育部,同时抄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主管部门。
4.3.2灾情信息报送机制
事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的0.5小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发生灾情后,学校立即通过电话或其他快速通讯方式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其他可利用的信息报送手段
当电话和文件报送系统因灾害受到破坏时,学校应通过所有可能的安全、稳定的通讯方式使灾情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
3.灾情信息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学校数)、校舍损坏程度(损坏和倒塌面积)、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5)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5等级确认与划分
5.1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以及对学校产生的影响,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指自然灾害对受灾地区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对该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重大事件(Ⅱ级)
指自然灾害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事件。
较大事件(Ⅲ级)
指自然灾害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损失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一般事件
指自然灾害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一般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般影响的事件。
5.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Ⅰ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1)学校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
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
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当政府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Ⅱ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1)学校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
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及时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当政府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Ⅲ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1)学校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
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及时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在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灾情和学校预案开展救灾处置工作。 Ⅳ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1)学校先期处置
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及时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6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
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考试和师生生活安排。
2.心理救助。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3.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5.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6.次生和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的学校及其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灾害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
8.灾害损失评估。协助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受灾学校灾害损失评估。
9.应急资金。教育财务部门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0.组织志愿者。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与救助。
11.接受外援。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对受灾学校提供的紧急救援。
12.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鉴,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7善后处理 7.1教学秩序恢复
灾害救助工作完成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教学秩序,教学场地破坏严重的,应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用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7.2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实际及灾情核查、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做好救灾款物的筹措和拨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救灾资金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
8应急保障 8.1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建立全系统的自然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8.2物资保障
学校应逐步建立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8.3资金保障
学校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预算。
8.4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灾、避险、自救、互救及保险常识的普及和教育,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将包含应对自然灾害在内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活动中。
8.5教学秩序保障
学校应设置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等级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处置平息各类自然灾害谣言的应急教学保障措施。
8.6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
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工作。
9附则
本预案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解释,视情况进行修订; 本预案与2015年3月2日制定实施,并于2016年10月10日修订。
相关电话:
齐万军 13504396036 侯德刚 13894795818 张国凤 15944187459 王少青 18844006877 学校值班电话:83844046 教育局值班电话:83618015-8001 刘家镇派出所:83844110 刘家卫生院:83844045
第三篇:校园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郊区防汛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预防第
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为切实做好突发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的主要职责:
1、 建立学校及周边地质、地貌档案,建立有效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快速反应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日常监控工作。
2、 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只会和下达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3、 监督、检查、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调查,预防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的威胁,提供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二)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分组及职责: 指挥组负责人: 警戒组负责人: 救护组负责人: 疏散组负责人:
全体班主任
1、 救灾注意事项:
(1) 地质灾害发生时,由组长发布紧急预警撤离信号。
(2) 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学生完全撤离最后一个撤离。
(3) 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 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其他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的同学撤离。
(5) 在紧急疏散学校师生员工至安全地点的同时,半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区教育局报告。
(6) 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2、 各组职责: 指挥组:(1)熟悉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2)清楚学校地质灾害的地点、范围;(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4)了解电线铺设的线路;(5)了解灾害的走势;(6)确定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救护方案。 警戒组:(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2)当某处发生灾害时,应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避险场所,以便疏导他人逃生;(3)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灾害现场。 救护组:(1)应配备急救箱;(2)应了解一般药物的使用;(3)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4)根据伤情紧急救护,或送医院治疗。 疏散组:(1)利用学校报警设备和广播迅速报道逃生方案;(2)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班主任有序疏导学生。
二、 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及程序
学校应建立、健全灾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自然灾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紧急情况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向区教育局、当地政府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灾害成因进行调查。灾情的报送必须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缓报、不瞒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位置、时间、伤亡人数、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类型、规模、成因、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和救助措施等。
三、 预警发布
根据市、区专业部门及教育局发布的预警信息,对出现的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及时发出预警,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四、 应急措施
1、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地质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做好记录,立即上报区教育局。
2、 健全应急机制。学校成立地质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师生避险工作预案,明确责任,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事故,学校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及时高效的做好处置工作,有序组织师生安全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3、 加强值班巡查,进一步加强雨季的值班巡查工作,随时应对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
4、 建立快速反应抢险队伍,做好物资准备。学校要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做到有备无患,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 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充分利用黑板报、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预防地质灾害事故的知识、预防预案和自救措施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班队活动等时间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能力和意识。
6、 在雨季来临之前,开展校舍、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
五、 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学校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抵御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保护员工和相关方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确保应急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保证经理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结合经理部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由于突然发生洪汛、泥石流、沙尘暴、海啸、海风暴、暴风雪、冰雹、雷电、火灾、地震和地质等自然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的紧急事件。
1.3.2 本预案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采取一切措施保障员工生命、
1 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 统一领导,整合资源。各单位抢险救灾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整合各单位内部抢险救灾资源,确保各单位统一调配和指挥;各单位自救与集团范围救灾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1.4.3 统一组织,协同救灾。实行区域一体化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救灾。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单位应急指挥组组长;应急期间,一般性工作服从应急救灾工作。
1.4.4 预防为主,科学应对。坚持灾前预防为主的原则,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常抓不懈,增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科学应对突发应急事件。
1.5 灾害分级
各类自然灾害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等因素分为四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Ⅰ级自然灾害类事件,是指由于洪讯、泥石流、沙尘暴、海啸、海风暴、暴风雪、冰雹、雷电、地震和地质等自然现象,突然发生、事态非常严重,对公司的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公司声誉影响,需要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协调,调度集团公司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臵的突发事件。
Ⅱ级自然灾害类事件,是指由于洪讯、泥石流、沙尘暴、海啸、海风暴、暴风雪、冰雹、雷电、地震等自然现象,突然发生、事态 2 比较严重,对公司的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公司统一组织协调公司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臵的突发事件。
Ⅲ级自然灾害类事件,是指由于洪讯、泥石流、沙尘暴、海啸、海风暴、暴风雪、冰雹、雷电、地震等自然现象,突然发生、事态严重,对公司的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危害或威胁,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各单位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臵的突发事件。
Ⅳ级自然灾害类事件,是指由于洪讯、泥石流、沙尘暴、海啸、海风暴、暴风雪、冰雹、气象、地震等自然现象,突然发生、事态一般,对公司的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危害或威胁,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伤害、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各单位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臵的突发事件。
1.6 应急预案
1.6.1 集团所属各单位根据所处环境、地理位臵,分析本单位可能遭受的自然灾害类型,并制定本单位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6.2 集团的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洪汛灾害应急预案、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海啸(风暴)灾害应急预案、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所属单位应进一步制定细致的专项应急预案。
3 1.6.3 集团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各单位应对可能遭受的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经集团制定并发布实施。
2 灾情预警
集团各单位应急救灾机构负责搜集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分析灾害可能对员工安全和生产经营造成的危害。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的原则,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处臵措施。
3 应急处臵措施 3.1 地震
地震发生前,按本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地震发生后,即刻启动本预案进行地震应急。
上级单位下达地震预报或破坏性地震突然发生,应即刻启动预案,按下列程序进行地震应急。
3.1.1 应急疏散 (1)有地震预报时
所有应急工作人员应立即到位;根据预报的震级和震害预测,决定停工或中止工作;所有员工应及时撤离危险建筑物;检查房屋安全情况和水电有无安全隐患,组织人员紧急排险。
(2)地震突然发生时
①工作时间,最重要的是妥善避震,用物品护住头部,躲在坚固的物体下,要避免物品掉落砸伤。
4 待震动平息后迅速撤离室内,撤离时,应按照预先的编组,按先后顺序和路线撤离到室外,千万不可拥挤造成混乱。因此,要制定逃生路线,并且要由特定人员正确进行引导。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安排值班人员立即切断总电源,正确处臵可能引起火灾的物品等,避免因地震引起火灾等其它灾情。撤离过程中仍应在各通道、出口处有人员进行指挥,以保证正常秩序。撤到室外时,应在预定地点集结。震后根据地震部门提供的信息和上级安排,决定继续是否停工。
②如地震发生在夜间,以各寝室为组撤出建筑物,同样应有预定路线、顺序。确定几个人员作为引导人员,进行指挥,避免混乱。由于是在夜间,可能停电,要有备用手电等照明准备,不要点蜡烛、火把等,以免失火。
3.1.2 撤离建筑物后
疏散人员到安全位臵后,应立即组织清点人员,统计被困人员数据,并立即反馈给应急指挥中心,同时进行力所能及的搜寻救护。
3.2 海啸
当气象部门发布海啸灾害预警时,应即刻停止在危险区域的活动,将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并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当海啸意外发生时,应即刻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组织人员转移至坚固的多层建筑物楼顶或者山上等高处;
(2)值班人员应守在各转移通道,引导转移方向,保持转移秩 5 序;
(3)人员转移至安全位臵后,应立即组织清点人员,统计被困人员数据,并立即反馈给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3.3 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当相关部门发布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预警时,应即刻停止在危险区域的活动,将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并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当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意外发生时,应即刻采取以下措施:
(1)引导人员往泥石流的两侧逃生;不要往低洼地跑,应往低洼地两侧的高处山坡或坚固的建筑物跑,不能爬树逃生。
(2)人员转移到安全位臵后,应立即清点人员,统计被困人员数据,并立即反馈给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3.4 暴雨
当发生暴雨突发事件时,应即刻启动、执行本预案。
(1)值班人员应全面检查各房间门、窗、水、电等方面的情况,以消除隐患。
(2)值班人员应督促物业管理人员采取相关措施,如打开下水道井盖、清除明沟排水障碍物等。
(3)如果发生严重的雷击现象,应关闭除照明外的一切不必要的电源,尤其是重大设备的电源,并仔细检查空气开关等保护手段是否正常,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 (4)如果房间发生天花板漏水、窗户破裂进水等突发事件时,应紧急加固相关破损处,并转移可能受影响的贵重仪器设备等,然后再去除积水,以免因水浸造成二次损失。同时应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5)如发生重大损失,应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4 保障措施
4.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单位和上级部门重特大应急信息后,立即按规定上报下传应急信息,跟踪应急事态发展。各单位应保证调度值班或其它值班联系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及时接收和转达灾害信息,保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联系通畅。
4.2 应急保障
(1)应急救灾物资装备保障。各单位应按规定和救灾需求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所需的物资和生活用品,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期间使用的装备和物资资源,统筹现有资源,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2)应急队伍保障。项目经理部组织建立应急救灾抢险队伍资源系统,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3)应急资金保障。项目经理部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应急资金,用于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设备建设、抢险物资储备、人员培训、预防演练。应急救灾期间,可随时启用,实行专款专用;
4.3 宣传、培训与演习
(1)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进行防灾救灾宣传教育,使员工了解应急救灾知识,提高应急意识;
(2)定期对应急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了解并掌握应急预案要求和应急救灾技术,提高应急救灾能力;
(3)每年组织一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习。
第五篇: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安定区李家堡初级中学
2011年2月28日
安定区李家堡初级中学
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标和依据: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灾区学校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求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安定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处置与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的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伤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的,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类事件,包括地震、火灾、水灾、流行传染病、爆炸、危险品泄漏造成师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死亡或重大伤害的公共事件等。
三、事故灾难等级划分:
本预案中突发事件按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划分为一般事件、较大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别重大事件四个等级。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
2 ⑴ 无人员伤亡的校园小范围火灾;
⑵ 师生在校园或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无生命危险的伤害;
⑶ 学校车辆发生无师生伤亡的交通事故; ⑷ 校园内发生10人以下症状不严重的食物中毒; ⑸ 学校发生小范围的常见传染病;
⑹ 其他对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但可短时间内解决的事件。
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⑴ 校舍倒塌;
⑵ 学校发生造成人员伤害或较大财产损失的火灾; ⑶ 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严重伤害的事件; ⑷ 学校车辆发生师生伤害的交通事故;
⑸ 校园内发生症状严重的师生中毒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事件;
⑹ 学校发生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或发生较大范围的传染病;
⑺ 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⑴ 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校舍倒塌或校园火灾; ⑵ 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死亡的事件; ⑶ 学校车辆发生师生死亡的交通事故;
⑷ 校园内发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师生中毒或30人以上的中毒事件;
⑸ 学校发生较大数量的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3 ⑹ 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⑴ 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校舍倒塌或校园火灾; ⑵ 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多人死亡的事件; ⑶ 学校车辆发生师生5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
⑷ 校园内发生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师生中毒或30人以上的中毒事件;
⑸ 学校发生特大数量的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⑹ 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特大影响的事件。
四、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 组长:成甘霖(校长)
副组长:周江(副校长),刘伟(政教主任)
成员:王柏林、史天祥、张琮贤、各班班主任。成员随岗位变化自然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负责安全管理,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主任室。 应急处理指挥部:校长办公室。
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统一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校长外出时,由副校长或政教主任统一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主要做好有关安全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制订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确保在突发 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即能迅速、有序启动应急预案;平时应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与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副组长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值班工作落实,保证信息畅通;负责安 4 全工作的宣传和信息报道;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收集和报送。各班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建设、卫生安全、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和监管等;协助相关分管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工作。后勤处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后勤保障,负责校舍及学校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
五、信息报告及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向班主任或其他教师及时报告,教师或学生可直接向学校校长报告,学校必须迅速、准确、全面地向学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方式分为“直报”和“续报”。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等概况,以及采取的措施、工作进展和下一步打算等。重大突发事件和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报告,一般性突发事件在事发后0.5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突发事件在处理完毕后,必须将本次事件的整体情况、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学区。
六、工作原则及应急程序:
突发事件的处理严格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积极预防,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临危不乱,安全有序;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社会各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立即指挥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确定的相关人员职责开展工作,并按预案规定的时限报告学区。
5 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分别采取以下应急程序:
1、一般性事件应急程序:
当学校境内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学校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一边立即亲临现场,和全体师生一起开展互救工作,一边及时收集信息,在15分钟内将实情报告学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2、较大事件应急程序:
⑴ 学校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全校师生开展抢险救灾或自救互救工作。
⑵ 及时收集信息,立即报告学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⑶ 召开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突发事件实情,安排部署救援及应急行动。
3、重大事件应急程序
⑴ 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学校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立即报告学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并迅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抢险救灾或自救互救工作。
⑵ 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根据情况实行特别管理措施,设立现场指挥部,将情况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报告学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申请并配合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援救工作。
4、特别重大事件应急程序
⑴当发生重大事件时,学校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及时报告(或直报方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政部门,并迅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抢险救灾或自救互救工作。
⑵根据情况实行特别管理措施,设立现场指挥部,将情况及 6 时、准确、实事求是地报告学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申请并配合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援救工作。
最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附:
学区电话:8846227 公安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医务急救中心:120 领导小组办公室:13519329323 应急处理指挥部:13830279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