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优化论文

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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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优化论文 篇1:

从优化金融监管的角度看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摘要: 金融业进入全球化发展阶段,推动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来更多的监管压力。接连爆发的金融危机揭露出现有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也让人们认识到会计信息对金融监管的重要影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产物,旨在提供国际统一可比的高质量会计信息。本文讨论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对金融监管的优化作用,并在此前提下,对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进一步开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金融危机;金融监管;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一、引言

金融行业早已步入全球化时代,国际资本实现跨国流动,金融工具不断推陈出新,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运作效率不断提高,资本跨越国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新配置,世界经济发展迎来新机遇。然而金融业的全球化发展带来的除了机遇,还有挑战。大额资本在国际间高速流动,增加了各国及国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对国际流动资本监管的缺失,助推了拉美危机、墨西哥危机及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金融创新带来了新的金融产品,也带了新的金融风险,而金融监管却远远落后于金融创新的脚步,美国次贷危机的部分原因在于金融监管未能有效管理创新的金融产品。

美国金融危机之后,金融界指责会计放大了次贷危机的负面影响,会计界则反击称金融创新的滥用和金融监管的缺位是危机的直接原因。但金融监管与会计准则并非独立的个体,人们应意识到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对于提升金融监管有着重要作用。考虑到这一点,本文从金融监管现存的问题出发,分析高质量会计准则对于金融监管的促进作用,在加强金融监管的角度下,提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发展建议,以作为推进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协同发展的理论指导。

二、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金融监管的主要目的是维持金融业持续健康的运行,最大限度减少金融业风险,向市场传递违约风险信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力及利益,从而促进经济的整体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较为平稳的度过了亚洲危机和次贷危机,一方面是金融监管政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一方面是我国金融业的相对独立起到了保护作用。但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放,当我国金融业与世界金融市场融为一体时,现有的金融监管并不能应对随之而来的挑战。

(一)金融监管的风险防范不足

金融风险是指金融业各参与者遭受财务损失的可能性,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投资风险等。金融危机频发,部分原因是金融监管未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近年来金融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与此同行的还有不断增加的市场风险。各类场外金融产品以及投资银行、特殊目的实体等类银行金融机构内部存在多重问题,很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而类似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受到的金融监管较为松散甚至缺失。此外,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的金融机构和不同的产品面临不同的监管规则和制度,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即使从事同类业务,也因为监管机构不同,受到监管的标准高低不一,形成风险防范方面的漏洞。

此外,金融风险的传染性也越来越强。金融风险的传染性指某个经济体自身的风险通过金融关联对其他经济体的溢出效应,传染渠道包括信用渠道、流动性渠道和信息渠道等。在这个逐渐融为一体的世界金融领域中,各个国家的各参与方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纵横交错成一个复杂的网状结构,实力越雄厚的金融机构和其他方的关联也就越多,一旦出现问题,风险就会迅速的传染到其他关联方,并沿着网状结构不断扩散。

(二)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度低

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属于垄断行业,相应的金融消费者则处于弱势地位。同时金融消费者涉及的金额大、人数多,他们的权益受损时,不仅影响金融业和监管方的公信力,还会通过心理行为放大金融风险进而影响金融稳定。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针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已出台的各项金融监管类法规中没有明确的专项条款来保护金融消费者、约束金融服务提供者。从依法监管的角度讲,有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现有金融监管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度低,具有局限性。从监管部门来看,央行在2009年率先启动金融消费者保护事宜,之后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也相继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虽然监管部门得以确立,但是多部门监管与单一部门监管谁更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还有待商酌。从信息披露来看,我国金融消费者面对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只能依赖金融机构来获取相关信息,但有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的信息并未得到充分披露,披露的部分也不利于消费者解读和使用。

(三)国际统一金融监管的缺失

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及不断深化,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和依赖性也不断加强,各种风险在国家之间相互转移、扩散便在所难免,1997年的亚洲危机和1908年的次贷危机都从爆发国蔓延到其他多个国家和地区,甚至使整个世界的经济都受到了强烈的震动。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脚步远远落后于金融全球化,如果各国在监管措施上松紧不一,不仅会削弱各国监管措施的效应,而且还会导致国际资金大规模的投机性转移,影响国际金融的稳定。目前在建立国际统一金融监管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和信息机制,各国监管部门对跨境金融活动及跨境资金流动缺乏准确而统一的认识,也无法着手进行统一的监管。

三、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如何优化金融监管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国际化是经济金融国际化的必然产物。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会计国际化的主要内容,旨在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真实、准确、公允的计量、确认、报告高质量会计信息。

(一)优化监管工具,加强金融监管的风险防范能力

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包括金融机构计提有关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提取的减值准备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抵御经济衰退或其他宏观因素带来的资产质量下降,有助于缓解金融机构面临的危机和压力,从而起到防范金融风险的作用。但在美国次贷危机之后,现有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减值的计量助推了经济周期性衰退,部分学者甚至将危机归咎于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随后将金融工具的减值确认与计量作为工作表中的重点议题,并考虑采用预计损失模型计量金融资产减值。在该模型下,金融机构要在金融资产的整个生命周期内考虑贷款损失,并在每个会计期末重新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现金流和预期损失。这种持续计量模型能够更好的计量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修正后的会计准则也能够为金融监管提供更好的监管工具,以更好的防范金融风险。

(二)强化信息披露,为金融消费者保护奠定基础

现行金融监管不能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一个客观环境是,金融消费者不能获取足量的、准确的、相关的金融机构披露的信息,无法作出准确的消费决策,受信息不对称的制约而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要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就要首先提升相关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促进公平交易。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能够使我国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向国际水平或发达国家水平靠拢,提高金融机构公开信息的质量以及相关信息的透明度,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信息知情权。在更透明的信息披露环境下,金融消费者能够更准确的进行投资理财,为金融监管部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行为奠定了客观基础。

(三)提高信息质量,巩固金融监管信息基础

如上文所述,次贷危机暴露出会计信息对金融监管的影响。会计信息不仅影响企业的发展、投资者的决策,同样影响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监管部门也是会计信息使用者之一,包括流动性比例、存贷比比例等必要监管手段都通过会计信息来衡量,会计信息的质量决定着这些监管手段的有效性,进而影响金融监管。经济发展不断深入,会计信息质量也从可靠性向相关性倾斜,公允价值会计也在金融机构中得到推广。但公允价值会计自身的顺周期效应与金融监管的审慎性冲突,进而演变成对危机的推波助澜。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意味着对现有准则的修正和完善,意味着更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此外,危机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和IASB开始谋求协调与合作,国际会计准则将向有利于金融监管的方向发展。

(四)消除信息壁垒,推进金融监管国际化

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除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还能形成国际间可比的会计信息,为国内及跨国的金融监管合作提供统一的信息基础。如上所述,会计信息作为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构成了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要信息基础。会计准则通过规范这些信息,为金融监管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各国自身的会计准则产生的会计信息,即使能够满足本国金融监管的信息需求,也因缺乏跨国可比性而不利于国际金融监管。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则可以改变这一现象,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能够提高会计信息在国际间的可比性,消除信息壁垒,推进金融监管的跨国合作。

四、对开展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建议——以改进金融监管为前提

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动态过程,并不是某个国家单纯的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否则会计准则趋同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调研—制定准则—执行准则—跟踪反馈—调研”这一循环流程贯穿着准则趋同的全过程。

(一)调研国际会计准则的可行性

调研国际会计准则的可行性应是开展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首要环节。事先的调研应涵盖会计准则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广泛动员有关机构积极参与。调研的内容主要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的质量、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者的独立性、国际会计准则对本国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会计从业人员对国际会计准则的理解程度和上手能力、现有会计法规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兼容性等。调研还应以一套经过了周密部署的实施细则为行动指导,保证调研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制定

这里所说的积极参与有两层含义。一是各个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具体是指,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密切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的新变化,深入研究准则变化对我国企业及经济的影响,及时向IASB反馈意见;同时增加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IASB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二是金融监管部门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金融监管部门的积极参与,能够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向有利于金融监管的方向发展,使得准则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时兼顾监管要求的审慎性和前瞻性。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沟通,确保准则对我国金融监管的有利影响。

(三)积极推行国际会计准则的落实和反馈

适应我国国情并能优化金融监管的国际会计准则,只有被合理准确地运用到实践中,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会计准则的有效落实可以从会计人员和监管机制入手,一方面,

会计人员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能够准确理解会计准则、作出合理的主观判断;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和外部金融监管机制,为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确立制度保障。与此同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及监管部门应密切关注国际会计准则在我国的实施情况,对企业发展及宏观经济产生的影响,反馈出准则在我国的实际适用程度,为下一个调研环节做准备。

参考文献:

[1]董兵兵.从金融危机看风险的传染与转化[J].银行家,2011,5:111-114

[2]王松年.经济全球化和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2,1:3-14

[3]朱琳.美国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策略选择研究与启示[J].会计研究,2012,2:23-27

作者:陈文焱

金融监管优化论文 篇2: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路径优化

【摘  要】论文对区块链技术的发展阶段与区块链金融的监管必要性进行了简要分析和阐述,并结合区块链金融风险内容,提出了构建我国区块链金融监管模式的有效途径,以期推动我国区块链金融长久稳定发展。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

1 引言

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兴互联网技术,其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有着去中心化、透明且安全等特点,可以有效解决传统金融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区块链金融的普及和发展。但区域块技术的不断普及应用,也为金融监管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据此,本文将对给予区块链技术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路径进行相关研究分析,以期提高区块链金融的监管效果。

2 区块链技术的发展阶段与区块链金融的监管必要性

2.1 区块链技术的发展阶段

以区块链技术的诸多特征和优势为基础,学术界对区块链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进行研究分析,最终将区块链技术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区块链1.0发展阶段,其主要应用领域为金融领域,应用的重点内容为电子支付、电子货币等;第二阶段,区块链2.0发展阶段,可编程货币或者可编程金融,例如,智能合约等,在该阶段中,区块链技术可以为金融需求者提供定制化或者个性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第三阶段,区块链3.0发展阶段,该阶段为区块链技术的最终发展阶段,在该阶段中,区块链技术将不再局限于金融领域,而是一种可以为公正、投票、鉴定等多领域提供服务的多领域应用技术。在进入该阶段之后,在区块链技术的辅助下,不仅可以有效缓解当前政府部门的公共治理压力,还可以有效提高治理效率,强化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能[1]。

2.2 区块链金融的监管必要性

结合区块链技术的发展阶段来看,如今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仍旧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所以区块链技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的技术缺陷和金融监管漏洞,进而造成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风险。为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谐,还需进一步加强区块链金融的监管力度。对此,中央监管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探寻区块链金融的监管路径,但由于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区块链技术的理解不到位,致使我国相关监管部门所出台的相应监管政策仍旧存在诸多漏洞,难以有效提高区块链金融监管的实际效果。另外,由于我国对于区块链监管还缺少一部核心法律,导致在进行区块链金融监管时,无法做到有法可依,进一步降低了区块链金融监管的效果。

3 区块链金融的风险

3.1 区块链技术风险

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新兴技术,其在如今仍旧处于研究探索阶段,在技术上还有着诸多内容尚未完善,这也导致区块链技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势必会存在潜在技术风险。结合当今区块链技术的实际情况,现已发现的区块链技术风险如下:第一,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与互联网金融监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性问题,并且对于区块链技术实现去中心化的手段尚未得到有效明确。第二,由于受当今密码学的限制,尚未开发出一种能够实现绝对安全加密的密码加密方式,所以区块链技术虽然有着较强的密码保护能力,但受限于密码学的实际情况,导致其密码保护也存在一定的漏洞,可能会引发相应的安全风险。第三,在如今區块链技术应用过程中,金融资产将以数据的形式存储到数据库中,在进行实际交易时,只需要对数据库中的数据化资产进行适当调整,便可以达成交易的目的。该种方法虽然可以有效提高交易效率,但也会使数字化资产的管理完全依赖于相应机构的管理效果,若在管理过程中出现数据缺失、篡改、介质损坏等情况,将直接会导致数字化资产的损失。第四,智能合作作为区块链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互联网金融交易中的违约风险,但其不仅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而且在与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对接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对接难题。

3.2 区块链金融风险

结合当今区块链金融的实际应用情况来看,当今区块链金融存在着以下几点风险内容:第一,在ICO首次发行代币时,其存在着融资行为不合规、应用场景不明、数据不可控等问题;第二,虽然区块链技术可以有效促进传统商业银行的转型升级,但由于区块链技术本身存在技术局限性,导致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仍旧存在如数据篡改、遗失等问题;第三,区块链金融还存在客户数据化资产被吞、网络信息数据安全内幕交易以及市场操纵等金融风险问题;第四,不同国家的法律以及执法的差异性,致使区块链金融在进行跨国交易时,难以保障交易双方的基本权益,这也会导致区块链金融风险的存在[2]。

4 构建我国区块链金融监管模式的有效路径

4.1 提高行政准入标准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普及和应用,区块链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在此发展背景下,也产生了如信用信息不透明、监管主体不明确、金融欺诈等问题。对于上述问题,有学者指出区块链技术本身在存在着一定规避监管的特点,所以为有效提高区块链金融的监管效果,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可以构建沙箱监管体系,建立“授权型立法”模式,并通过行政的方式提高行业准入标准,确保行业内所有企业均有良好的信用与相应的资质证明[3]。具体操作情况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成功经验。首先,结合区块链金融的实际特点,构建完善且严格的准入注册、审批程序以及相应的审批标准;其次,所有入行企业都需要进行信用背书,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将这些企业纳入沙箱监管中;最后,对于入行企业,相关监管部门可以适当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促使企业能够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从而在实现区块链金融监管效果提升的同时,促使我国区块链金融实现进一步发展。

4.2 将数字证券和基金纳入证券发行框架

虽然数字证券、数字基金以及比特币与传统的证券发行有着一定的区别,但归根结底来说,其仍属于证券发行的相关内容,所以无论是数字证券,还是数字基金以及比特币,其在发行时都需要遵循证券发行的相关流程及规定。但是不同证券的发行方式、其信息披露要求也有着一定的不同,即使在传统的证券发行过程中,也有诸多证券发行者为逃避信息披露义务,违法进行个人私募发行。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新兴技术,其在应用到金融领域后将会为证券发行带来全新的发行途径。为了有效避免区块链金融违法行为发生,相关监管部门还需要将与区块链技术相关的证券发行也纳入证券发行框架中,并结合区块链金融的实际情况,对传统的证券发行监管模式进行适当调整,从而提高对区块链金融监管的效果。

4.3 建立负面清单,明确监管底线

由于法律法规具有滞后性的特点,相对于区块链技术这种新兴技术来说,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够完全发挥最大化的监管效果,从而导致区块链金融监管无法做到有法可依,其不仅会导致区块链金融监管难度加大,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互联网金融风险爆发,影响当前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为了改变这一情况,相关监管部门不仅要结合区块链金融的实际情况,制定核心法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还要建立负面清单,明确监管底线。通过采取负面清单的模式,相关监管部门可以使互联网金融相关人员明确政策底线,防止出现“越界”行为,从而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预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打下良好的环境基础。

5 结语

结合当今学者的研究成果來看,区块链技术在未来必将成为金融体系中重要的基础技术内容,所以为了避免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应用时出现诸多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应提高行政准入标准,将数字证券和基金纳入证券发行框架并建立负面清单,明确监管底线,从而构建区块链金融监管模式,提高对区块链金融监管的效果,在促使区块链技术对互联网金融的促进作用得到最大化发挥的同时,避免区块链技术引发诸多风险问题,最终促进我国金融领域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苑.区块链技术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研究[J].国际金融,2016(5):41-45.

【2】杨东.区块链如何推动金融科技监管的变革[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8(7):51-60.

【3】黄震.区块链在监管科技领域的实践与探索改进[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8(7):24-32.

作者:张镇宇

金融监管优化论文 篇3:

深化金融监管视角下县支行国库会计核算岗位优化设计

近年来,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以及推动央行国库高质量发展的新目标,都对人民银行县支行履行经理国库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核算工作作为国库的基础和根本,更是优化县支行资源配置的关键节点,对其进行岗位优化有助于进一步防控资金风险,推动县支行高效履职。同时,多年来国库核算岗位设置模式的变迁也证明了人民银行一直在主动适应形势变化进行岗位优化,以实现防风险与提质效兼顾。基于此,本文结合聊城辖区实际,对基层央行国库核算岗位设置与组织管理情况进行探讨分析,并按照近期、中期、远期提出了岗位设置优化的路径建议,以期更好地推动县支库实现“服务有为、监督有效、支撑有力”的履职要求。

一、县支行国库会计核算岗位优化背景

从外部环境层面来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两会”之后金融监管机构的调整正是上述精神的落实。2018年以来,人民银行认真落实党中央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不断加强金融机构管理,互联网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管理措施、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密集出台,强监管、强规范已成为未来的监管趋势。相较而言,我国县域金融分布面广、基础薄弱,依然缺乏系统规范的监督管理,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形势下,人民银行县支行势必要在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上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从内部发展层面来看,自1985年依法履行经理国库职责至今,人民银行县支行在提高地方政府预算执行效率、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国库业务的不断改革和电子化建设的飞速发展,现行的会计核算岗位设置模式不仅无法较好地发挥数据集中优势,而且难以满足推动县支库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岗位优化设计成为迫在眉睫的改革命题。

二、会计核算岗位优化的必要性

(一)国库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性

会计核算工作是国库的基础和根本。一方面,核算岗位是国库领域最早出现的工作岗位。1985年,《国家金库条例》就明确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职责权限,即“国家金库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随后出现的国库监督管理、统计分析等岗位都是在核算基础上演变发展而来。另一方面,核算质量是国库部门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的直接体现。近十年,国库收支业务种类日趋多样化、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收支业务总额年均同比增速达到15%。以“3T”①为核心的国库信息化系统框架已经形成,实现了财税、海关、银行和纳税人之间的互联互通,经TIPS办理的收入金额占比已超过了85%。通过扎实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国库在实现国家预算收支任务中的执行、促进、监督和反映作用,为推动国库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县支库核算岗位人员配置现状

以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为例,目前辖内县支行国库业务岗位设在金融服务管理科。科室约有8—10人不等,对口中心支行5—7个科室。虽然按照要求都配备5人办理国库核算业务,即会计主管、系统管理员、录入、复核、重要要素复核员,但专职国库人员相对较少,兼岗现象普遍,人员配备无法达到理想的岗位设置要求(见表1)。

(三)核算岗位优化的必要性

现行县支库核算岗位设置原则主要是基于满足内控制度的最低要求,并未充分考虑业务处理模式和业务量变化的影响。随着国库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机防为主、人防为辅”成为可能,在县支行人员紧张的现实条件制约下,进行岗位优化整合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1. 岗位优化是防控国库资金风险的重要保障。现行管理模式下,县支库“岗多人少”的矛盾造成人员兼岗现象普遍,重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执行存在客观困难,极易形成操作风险隐患。同时,目前辖内个别县支行由于人员过度紧张,只能由分管行长或科长担任系统管理员或会计主管,在实际处理业务时存在授权其他人员代为处理的可能,本应通过岗位设置实现的国库资金风险控制程序趋于表面化,未达到有效控制目的。

2. 岗位优化是推进国库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支撑。推动国库高质量发展,既是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和财税体制改革对国库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国库事业发展的内生性需要。然而,现行岗位设置规则造成了对核算人员的刚性占用,加之时间捆绑较为严重,使县支库没有充足人力精力高质量地开展国库调研、创新等其他重点工作,难以达到“服务有为、监督有效、支撑有力”的高质量发展新目标。

3. 岗位优化是顺应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趋势的必由之路。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对县支行的履职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反观当前的国库核算业务,随着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国库业务处理效率显著提升、处理时间大幅缩减,较多的人员占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县支行其他部门的工作缺少足够的人员支撑。通过岗位优化实现单位整体科学的要素配置,势必将对县支行更好地健全监管机制、提升履职效能起到有力推动作用。

三、县支库核算岗位设置模式变迁

随着人民银行基层行改革变迁和金融服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县支行的国库业务管理模式与核算岗位设置也发生了诸多改变与优化。以聊城辖区为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手工记账阶段:1985年设立国库之初,县支行的国库核算业务与其他会计业务统一核算,仅设置记账、复核岗,并由本行会计事后监督员一并监督国库账务,资金上解依托会计“行库往来”科目划转。

第二,TBS系統运行阶段:2000年,国库会计核算系统(TBS)的上线运行开启了国库会计核算电子化新时代。县支库需设置会计主管、综合核算、明细核算记账、资金清算记账、复核、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维护以及事后监督岗位。受制于人员紧缺,明细核算员和资金清算员一般实行交叉复核。2005—2006年,随着大、小额支付系统的上线,国库作为直接参与者加入支付系统,并逐步建立起相对独立的资金汇划和清算体系。2006年,山东省实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②,县支库不再设置综合核算岗。同时,聊城辖内中支事后监督中心将分散核算模式下的县支行国库核算业务实施集中监督,县支行取消了事后监督内部岗位。

第三,TCBS系统运行阶段:2012年,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上线运行,县支库需设置会计主管岗、系统管理岗、业务操作岗(含录入、复核、重要要素复核岗)、同城票据交换岗等会计核算岗位,其中同城票据交换岗在2018年聊城国库部门退出同城清算系统后取消。

从县支库核算岗位设置的变迁历程来看,核算岗位的优化都是紧随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形势发生着改变,并把有效防控资金风险作为重要前提。同时,2006年山东省实行的国库会计数据集中,也体现了上级国库积极探索方法,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谋求减少县支库核算人员占用的工作思路。

四、县支库会计核算岗位优化设计

结合县支行履职实际和国库业务发展态势,参照县支库核算岗位设置变革历程,对优化县支库岗位设置提出近期、中期、远期三步走的优化设想,具体如下:

(一)近期

取消重要要素复核岗,实行大额支出会计主管授权制。岗位设置为:业务操作岗(录入、复核)、会计主管、系统管理员。

TCBS系统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设计了许多业务处理规则,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规则并未起到预期的内控效果,反而加大了国库人员的工作量,降低了业务办理效率。以退库、拨款业务的重要要素审核机制为例,每笔退库、拨款业务都需要通过录入、复核、重要要素审核后才可以提交支付系统清算资金,再加上临柜审核,资金支出业务至少要经过四道关口才能到达收款人账户,流程较为烦琐。调查显示,排除主观因素,录入、复核二人同时出现相同错误的可能性极低,近三年来,辖区县支库重要要素复核岗发现差错数几近为零,通过重要要素复核发挥的内控作用相当有限。

模式构想:取消重要要素复核岗后,改变TCBS系统规则,设立大额往账资金警戒值。一旦支出金额超过警戒值,系统会在复核员完成复核后要求会计主管授权,会计主管须在审核凭证要素无误后,进行业务授权(见图1)。该模式在保证大额国库资金支出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对缓解县支库核算岗位设置压力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中期

上收县支行系统管理员职责,实现参数维护一体化。岗位设置为:业务操作岗(录入、复核)、会计主管。

当前,县支库参数维护情况为:基础参数、业务控制参数由县支库系统管理员维护、会计主管审批;体制分成参数,由TCBS中心系统管理员统一维护,TCBS中心审批。县支库系统管理员日常工作量相对较少,参数维护工作主要集中在年初预算科目等基础参数的新增、止用、修改等,各县支库单独维护参数,易造成一家支库设置错误导致全省参数校验失败的情况。

模式构想:撤销县支库系统管理员岗位,成立省级参数维护中心,在县支库提出参数变更申请后,统一负责全辖县支行基础参数、业务控制参数的维护和审批工作;体制分成参数仍保留原业务处理模式。同时,县支库所有用户信息和权限的变动均由中心支库负责维护、审批。

(三)远期

成立市级集中处理作业中心,实现国库业务后台集中处理。岗位设置为:业务操作岗(综合柜员)、会计主管。

目前,国库部门全部采用“分散作业模式”,即以各国库作为业务的发起及落脚点,一笔业务的所有流程(业务处理、档案管理、风险监控)均在一个国库主体内完成(见图2)。随着国家金库工程的稳步推进和国库信息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建议借鉴商业银行核算模式,适时将国库业务处理由“分散作业模式向“集中作业模式”转變,将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退库等风险程度高的业务交由后台统一集中处理,综合柜员只需对凭证进行审核、扫描并发起处理申请即可,既减轻柜面人员工作压力,又杜绝了人为操作差错和故意违规风险,提升了风险防控能力(见图3)。

模式构想:通过业务外包或专职聘用等方式,以中心支库为单位成立数据处理集中作业中心,人数为4—6人(根据业务量大小自行调整),专职负责辖区市县两级国库业务数据录入工作。办理业务时,首先由县支库综合柜员进行柜面审核、上传,发起业务处理申请。系统自动将凭证影像按信息要素(如付款人名称和账号、收款人名称和账号等)切成若干碎片,分配给作业中心不同人员。作业中心人员只需将自己看到的碎片信息录入系统,提交即可。系统运用OCR等技术手段,自动比对图像信息与录入信息:信息比对一致,通过;比对不一致,退回重新录入。待凭证所有信息录入完毕且比对通过,自动合成原始凭证信息并进行账务处理,向县支行发送处理结果(见图4)。

注:

①3T系统,指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国库管理信息系统(TMIS)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

②国库会计数据集中,即以中心支库为基本会计核算单位,县支库为客户端模式,由中心支库集中处理全辖国库会计账务的核算方式。

作者:王军波 杨鑫 李敏 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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