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的政策范文

2022-05-22

第一篇:扶贫的政策范文

国家扶贫开发的政策保障

日期:2011-08-31 02:56:46.0

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是历史上长期形成的。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是过去相当长一个时期中国贫困地区的主要特征。基于对本国国情的把握,特别是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际情况的认识,中国政府制定了符合国情的扶贫开发政策,把扶贫开发的基本目标和中心任务放在主要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上,从最紧迫的问题入手,量力而行,确保重点,分阶段推进。

制定符合国情的贫困标准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经济不发达,农村尤其不发达。就中国的贫困地区而言,这种不发达主要表现在:一是基础设施薄弱。贫困地区较为集中的西部地区,虽然土地面积占全国的三分之二以上,但铁路、公路和民航设施所占比重却相对偏低。二是人口增长过快,教育、卫生等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低。与经济落后成为对比的是,贫困地区往往又是人口增长最快的地区。办学条件差,教育设施落后,适龄儿童失学和辍学率较高,青壮年文盲比例较大。卫生保健水平也很低。三是农业生产条件差,财政收入水平低,公共投入严重不足。1986年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人均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0%。1993年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人均财政收入仅为60元,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0%左右。 上述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了中国扶贫工作要有一个比较现实的贫困标准。中国贫困人口的标准最初是1986年由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在对6.7万户农村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的基础上计算得出的,即1985年农村人均纯收入206元的标准。到1990年这一标准相当于300元,2000年为625元。 中国的贫困标准是一个能够维持基本生存的最低费用标准,可以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因而是客观的,也是符合中国实际的。

确定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 为了集中使用扶贫资金,有效地扶持贫困人口,中国政府制定了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的标准,确定了一批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 中国政府于1986年第一次确定了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标准:以县为单位,1985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元的县。此后,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贫困地区经济状况的不断改善,对贫困县的标准也及时作出调整。1994年,中国政府重新调整了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的标准。具体标准是:以县为单位,凡是199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400元的县全部纳入国家重点贫困县扶持范围;凡是1992年人均纯收入高于700元的原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一律退出国家扶持范围(根据当时的典型测算,凡是超过700元的县,90%以上的贫困人口基本上解决温饱问题)。依据这个标准,列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共有592个,分布在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涵盖了全国72%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此后,中央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扶贫开发政策措施,主要是围绕解决国家重点扶持县贫困群众温饱而制定的。 通过对贫困县的集中有效扶持,带动了全国农村贫困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在扶贫资金方面,国家明确要求,中央的各项扶贫资金都用于这些贫困县。1996年中央政府又进一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了最低配套资金比例(30%至50%),以保证地方配套的扶贫资金用在国家重点贫困县。 扶贫重点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倾斜 向中西部地区重点倾斜是中国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中国经济发展的区域特征十分明显,东部沿海地区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率先发展,中部次之,西部相对落后。与此相关,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的绝大多数集中在中西部,尤其是西部,并呈块状、片状分布在高原、山地、丘陵、沙漠等地区。这些地区是中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贫困结构最复杂的地区。在1994年中国政府确定的592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中,中西部地区占82%。 从1994年起,中国政府开始调整国家扶贫资金投放的地区结构:把用于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省的中央扶贫信贷资金调整出来,集中用于中西部贫困状况严重的省、自治区;中央新增的财政扶贫资金只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同时,国家从全局着眼,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推动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横向联合和对口扶贫协作。 为加快西部地区的发展,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近年来中国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家在西部地区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资源开发等建设项目,并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推动西部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解决温饱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 近20年来,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中国政府安排的专项扶贫投入不断增加。2000年中央各项扶贫专项资金达到了248亿元,与1980年相比,增加了30倍。中国政府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累计达到了1680多亿元,其中财政资金800多亿元(含以工代赈资金390多亿元),信贷扶贫资金880亿元。按照中央要求的配套比例(1996年以后为30%至50%),地方政府扶贫投入的力度也相应加大。 中国政府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包括两大类:财政扶贫资金和信贷扶贫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又包括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1997年,国务院为了加强对各类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制定了统一的《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各类扶贫资金的扶持对象、条件等作了明确规定,强调各类扶贫资金要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不同渠道的扶贫资金的投入重点是: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本农田、兴修小型水利工程、解决人畜饮水困难、修建乡村道路、科技培训和推广农业实用技术等;扶贫信贷资金主要用于增加贫困户当年收入的种养业项目。同时,各级扶贫工作专门机构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审计部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严格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这些措施,对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如期实现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目标发挥了关键作用。

制定支持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发展的优惠政策 中国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包括帮助贫困户解决温饱和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两个方面。 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的优惠政策有:对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户,免除粮食定购任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扶贫贷款的使用期限,放宽抵押和担保条件;按照农业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减免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的优惠政策有:中央政府逐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二级转移支付制度,为贫困地区提供财力支持。对贫困县新办企业和发达地区到贫困地区兴办的企业,在三年内免征所得税;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适当提高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维护基金标准,专项用于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

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 为使扶贫开发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中国政府于1986年6月成立了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更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检查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县级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的扶贫开发工作。 中国的扶贫开发实行分级负责、以省为主的行政领导扶贫工作责任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贫困面积较大的省、自治区,都把扶贫开发列入重要议程,根据国家扶贫开发计划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扶贫工作,并负总责。中央的各项扶贫资金在每年年初一次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扶贫资金、权力、任务、责任"四个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到省的扶贫资金一律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并由各有关部门规划和实施项目。

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在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在动员和组织群众参加改变自身命运的扶贫开发中作用重大。中国政府在扶贫开发中强调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以此提高农户的自我组织程度,引导农户积极参与扶贫开发。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农村大力推行村委会直接选举制度,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将群众拥护、有能力带领群众改变贫困面貌的人选举为村干部。同时,严格实行村务公开,村级财务的各项收支、扶贫资金的发放使用、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变更等各项事务,都要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检查和监督。

中国扶贫开发政策

(一) 开发式扶贫

开发工式扶贫是对传统的分散救济式扶贫改革与调整,是中国政府扶贫政策的核心和基础。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支持、鼓励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倡导和鼓励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贫困农户中普遍存在的"等、靠、要"思想。在这些年的实践中,先后在贫困地区涌现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林州精神和不等不靠,"宁肯苦干、不愿苦熬"的黔江精神。

2、针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的实际情况,国家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鼓励、支持贫困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公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创造发展生产的物质条件。

3、国家安排优惠的扶贫专款贴息贷款和制定优惠政策,重点帮助贫困地区、贫困农户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以及相应的加工业项目,促进增产增收。

4、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农户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加自我发展能力。

5、扶贫开发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加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的发展后劲。

(二) 重点向西部倾斜,集中扶持国定贫困县

1、重点向西部倾斜。改革开入以来,东部沿海省市充分利用国家的鼓励政策和自身优势,率先发展。中部次之,西部相对落后,中国经济发展的区域特征十分明显。与此相关,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的绝大数集中在中西部省区市,尤其是西部省份。因此,向西部地区重点倾斜是中国扶贫开发的基本政策。1994年国家"八七计划"明确指出:调整国家扶贫资金投放的地区结构,要求从1994年起,用一至两年把中央用于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辽宁6个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省的扶贫信贷资金调整出来,集中用于中西部贫困状况严重的省区;中央新增的财政扶贫资金只在中西部省区分配。同时,中国政府始终从全局着眼,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推动东部省市与西部省份在政府、民间、企业等层次上的大跨度横向联合和扶贫协作,以便通过东部地区较发达的经济优势带动西部地区的扶贫开发。

2、集中力量扶持国家贫困县。中国政府1986年和1994年先后两次确定了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这些贫困县都覆盖了当时全国贫困人口的70%以上。中国政府力图通过对这些贫困县的集中扶持,带动全国农村贫困问题的解决,为此,中国的扶贫开发政策很大程度上是针对这些贫困县而制定的。特别是在扶贫资金方面,明确规定:中央的各项扶贫资金全部用于这些贫困县。1996年中央政府又进一步对各省区市提出了配套资金比例最低要求(30-50%),为了保证重点地方配套的扶贫资金也要求用在国家重点贫困县。

这项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国定贫困县的扶持力度明显加大,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进程相对快于其他贫困地区。据统计,经过这些年的重点扶持,592年国定贫困县的贫困人口,已经由1992年的5858万减少到1999年底的1800万,成立这一时期中国贫困人口减少幅度最大的区域,为实现"八七计划"确立的奋斗目标创造了重要条件。另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财政困难,扶贫投入不足,非国家重点扶持县解决温饱问题进展缓慢,也出现了全国扶贫开发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三) 强化扶贫资金管理

中国政府专项的扶贫资金分为三类: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和信贷扶贫资金。1997年,国务院为了加强对各类不同性质扶贫资金的扶持对象、条件、标准以及使用程序、权力和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强调各项扶贫资金要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各项扶贫资金的投入重点是: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修田造地、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和科技培训、推广农业实用技术。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本农田、兴修小型水利和修建乡村道路。扶贫贷款主要用于有助于增加贫困户当年收入的种养业项目。同时,要求各级扶贫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检查、监督。审计部门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如期实现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目标发挥了关键作用。

——以工代赈计划

以工代赈计划是一项旨在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扶贫计划。该计划于1984年开始实施

1995年以前,以工代赈计划的执行方式是,贫困地区的群众利用农闲季节投入劳动修建道路和水利工程,中央政府以库存积压较多的粮食、棉花、布匹、日用工业品等实物对劳动者进行补贴。从1996年开始,以工代赈列入中央财政预算,直接向劳动者支付货币,不再投入实物。

以工代赈计划将修建公路、水利工程、人畜饮水工程和基本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环境,为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为农闲季节的农提供了短期的就业机会,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截止1999年底,中央政府以工代赈计划累计投入349亿元(1995年前的实物折合资金169亿元)。1984年至1997年14年间,共修建县乡村道路20.72万公里,解决贫困人口饮水4330万人,解决牲畜饮水2310万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6031万亩,实施坡改梯833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46万亩,建设小水电27.49万千瓦,开发经济林果1580万亩,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四) 以省为主的扶贫工作负责制

中国扶贫开发实行分级负责的扶贫工作体制。1994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决定,扶贫开发实行分级负责、以省为主的首长扶贫工作责任制。要求:各省区市特别是贫困面较大的省、区,要把扶贫开发列入重要日程,根据"八七"计划制定本省区市的具体实施计划。省区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这一制度,1996年中国政府出台的《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进一步要求,中央的各项扶贫资金要在年初一次下达到各省区市,实行扶贫资金、权力、任务、责任"四个到省(区、市)"。所有到省的扶贫资金一律由省政府统一安排使用,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规划和实施项目。在此基础上强调,解决群众的温饱问题,是贫困地区一切工作的中心。贫困地区的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贫困县的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亲自抓扶贫开发,抓解决温饱问题,并要求各地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限期完成任务。

(五) 发挥部门优势,共同支持贫困地区开发建设

在这些年的扶贫开发中,中央国家机关根据中央政府的统一要求,有关部门从尽快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大局和贫困地区的实行情况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支援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具体政策。1987年,为依靠科教进步振奋兴大别山经济,国家科委(后更名国家科技部)出台了《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参加大别山重点贫困县经济开发的试行办法》,制定了包括技术职称评定、工资福利、子女就业在内的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到大别山区开展科技服务。1994年"八七计划"要求,计划、贸易、农林水、科教、工交、劳动、民政、民委、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政府部门要分别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资金、物资、技术上向贫困地区倾斜,积极为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作出贡献。此后,中国农业银行明确规定,对贫困农户的小额贷款适当放宽抵押、担保条件,实行信用放贷。铁道部提出:对贫困地区的煤炭、粮食、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的运输实行倾斜政策,对捐赠给灾区和贫困地区的救灾物资,积极搞好运输工作。其他部门也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群众解决温饱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即是中国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特点。

(六) 鼓励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发展的优惠政策

中国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包括帮助贫困户解决温饱和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两个层次:

——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的优惠政策有:对所有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户,免除粮食定购任务;根据扶贫开发的特点和需要,适当延长扶贫贷款的使用期限,放宽抵押和担保条件;对所有的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户,按照农业税条例有的关规定,减免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支持贫困地区开发的优惠政策有:逐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的力度,各有关省、自治区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二级转移支付制度,为贫困地区提供更大的财务和支持。对贫困县新办企业和发达地区到贫困地区兴办的企业,在三年内免征所得税;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适当提高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维护基金标准,专项用于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

国家发改委安排部署2012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扶贫开发工作

2012-01-06 12:32

近日,2012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扶贫开发工作座谈会在广西南宁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范恒山司长、王新怀巡视员等司领导及扶贫处有关负责同志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一年来的发展改革系统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形势,研究部署了2012年扶贫开发以工代赈工作任务。

会上,王新怀巡视员做了工作报告,回顾了2011年扶贫开发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2012年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

范恒山司长做了总结讲话,分析了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基本形势,提出了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任务:科学编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不断完善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政策体系;持续加大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力度;全力做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切实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同时要求,各级发展改革系统要认真履行工作使命,准确把握工作方向,不断完善工作方式,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加强协作加强联动,努力推动发展改革系统扶贫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2年扶贫办工作计划

2012年我办的工作思路我们必将全面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以整体推进为载体,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力求实现三个突破,即促进农产品专业化发展,在改变贫困村基础条件上实现新的突破;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实现产业化转移;进一步提升农民自身素质,在培养创业型农民上实现新的突破。

一、2012年工作安排明确扶贫目标,着力抓好8个重点村的整体推进工作。坚持“一个中心&2012年扶贫办工作计划

2012年我办的工作思路我们必将全面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以整体推进为载体,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力求实现三个突破,即促进农产品专业化发展,在改变贫困村基础条件上实现新的突破;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实现产业化转移;进一步提升农民自身素质,在培养创业型农民上实现新的突破。

一、2012年工作安排

明确扶贫目标,着力抓好8个重点村的整体推进工作。坚持“一个中心”即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中心,推进扶贫开发方式创新,把握“一个重点”即以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为重点,确保扶贫开发工作整体推进实现实施“一大战略”,就是着眼新的形式和贫困村的实际,大力实施贫困户增收战略。做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扶助一批龙头企业,培训一批创业型农民。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村的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着力推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的社会事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建设、改变村容村貌的文明建设、规范有序的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以班子建设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等六大建设,重点抓好重点村项目实施,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二)抓好扶贫项目的实施工作

加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户运行。年底前全面完成项目,确保8个重点村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农民收入有所提高。

(三)认真做好扶贫贴息贷款工作

充分发挥扶贫职能作用,为崇仁经济发展服务,为符合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争取扶贫贷款。

(四)创新方式, “雨露计划”走近乡村,走进农民。做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创新方式,实施好“雨露计划”。会同就业局举办了“雨露计划”,走近乡村,走进农民。贫困群众劳动力转移培训班在**、**两个贫困乡(镇)利用寒、暑假中学闲置教室,聘请专业老师和技师授课,动员村民及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培训。把培训班办到群众家门口,实行“免费培训,确保就业”。积极拓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渠道,正确引导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并稳定转移就业。

(五)扎实做好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注意发现、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将再举办一期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以提高贫困群众劳动技能,促进增收。

(六)切实抓好产业化扶贫

继续在8个重点村搞好产业化扶贫,因地制宜实施好“一村一品”。在**镇推广树莓栽培;在**乡两个重点村培育更多麻鸡散养大户;在相山镇陈坊村搞好木竹加工产业。充分发挥优势农业产业,使其真正成为重点村群众增收的重要来源。

(七)抓好扶贫办自身建设

认真组织扶贫办干部进一步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为贫困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清正廉明、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办事效率。在工作中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以自身的实际工作,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具体措施

(一)、瞄准目标,搞好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工作

认真做好了8个重点村2012年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从切实改善重点村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的角度,科学合理的从整村推进扶贫规划中挑选确定了实施兴建学校、修水泥路、卫生设施建设、种植业11个扶贫开发项目。

(二)、创新方式, 实施好“雨露计划”

“雨露计划”,走近乡村,走进农民。贫困群众劳动力转移培训班在**、**两个贫困乡(镇)利用寒、暑假中学闲置教室,聘请专业老师和技师授课,把培训班办到群众家门口,实行“免费培训,确保就业”。积极拓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渠道,正确引导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并稳定转移就业。

(三)、做好直属机关定点扶贫工作

整合社会扶贫资源,树立“大扶贫”观念,是新阶段社会扶贫工作的重点,也是扶贫开发工作中深具潜力的重要方面。一是争取扶贫类组织,使其在充分了解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发挥其大的扶贫平台,解决部分重点贫困村的最基本的生产生活问题。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定点扶贫的文件精神,大力开展扶贫结对力度,为需帮助的贫困农民牵线搭桥。三是落实党政部门和企业定点包扶重点村工作。在县直单位机关开展以“党旗引领致富路,携手共建新农村”为主题的定点包扶贫困村工作,确保全县“十一五”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每个村都有一个县直机关单位或企业定点帮扶,挂点单位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为重点村建设献计献策,把定点帮扶重点村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继续开展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和县委组织部联合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1+1”结对帮扶贫困户的活动。动员广大村民自觉参与扶贫开发,8个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建设。

(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扶贫的工作

扶贫需要企业的参与,我们对扶贫企业进行贴息扶持,企业尽最大努力安排贫困村劳力就业,企业也严格兑现扶贫承诺。扶贫承诺实行公开、公示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012年获扶贫贷款贴息的企业有三家,贴息额度11万元,其中的30%将分别用于孙坊月塘村,航埠镇航埠村的扶贫事业。

(五)、积极引导扶持村民发展生产,帮助村民脱贫致富

我县八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开发村,他们各具特色,我们也在实践中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如**村引进上海客商投资种植树莓、引导村民种植黄杞子;**村支部书记合股兴办粮食加工厂、机制砖厂,解决贫困劳力100人就业;**、**两村还发展板栗、茶树等种植业。此外,我们将大力扶持村民养殖麻鸡,运用各种条件和技术,使村民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

三、取得的新成效

2012年我办被市扶贫办评为全市扶贫工作先进单位。

(一)、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扶贫效果明显。兴建教学大楼一栋,修水泥路9.5公里。

(二)、通过扶贫贷款,繁荣了**经济,增加了**税收入,促进企业长足发展,使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发挥企业扶贫带动作用,解决贫困群众就业,增加了贫困群众的收入。

(三)、通过技能培训,提高了贫困户的自身素质,解决了部分贫困群众就业,增加了收入。

(四)、通过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从资金、信息、财力、物力、人力等多方面解决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等问题。

四、存在问题

(一)、扶贫攻坚难度大

目前,贫困农户增收渠道狭窄。由于自然条件差,很难形成主导产业,多以种植业为主,经济结构单一。在当前农产品供大于求的形势下,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的难度越来越大。大多重点乡村自然条件恶劣,信息闭塞,群众观念落后,科技素质低等综合贫困因素交错制约,又因今年情况特殊灾返贫现象严重,农村低保体系不健全,覆盖面小,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缺乏必要的救济保障,解决温饱问题和巩固扶贫成果难度大。

(二)、基础条件差

虽然今年做了很多农村基础设施的工作,但是大部分贫困乡村灌溉设施遭自然破坏严重,配套服务跟不上,有效灌溉面积少;乡村道路差,附属设施不到位,晴通雨阻现象比较严重;贫困乡村饮水难、上学难、耕作难、就医难和居住条件差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基础设施滞后仍然是制约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

(三)、部分农村人口因灾返贫

贫困乡村自然条件差,易涝易旱,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低。每年都存在因灾、因病返贫致贫现象。

(四)、龙头企业弱小

全县产业化龙头企业少、规模小,产业链条短,对优势产业和产品开发不足,加工转化率低,“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机制还不健全,辐射和带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能力不强。

(五)、资金投入少

按照“十一五”五年规划,我县8个重点村年均扶贫资金仅10万元,要实现贫困村脱贫目标,靠现在投入的扶贫资金是远远不够。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群众自筹能力有限,影响了扶持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加之县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足,全县贫困乡村基础设施进程缓慢。

(六)、各村项目实施不平衡

有的村项目完成得好,面貌变化大,有的村项目实施得较不理想,效益不是很好,有的项目进度快,有的项目现在还在进行当中。

第二篇:扶贫开发政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主任就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关键是落实。下面,我就此项工作强调三点意见。概括地讲,就是“三个明确、三个落实”。

一、明确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抓落实

同志们,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是当前解决

农村贫困问题的两项重要制度,实施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党的*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新时期深化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施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落实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基础工作。解决好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是全县实现转型跨越、再造一个新**的重点和难点。从目前来看,我县农村贫困人口有三种情况,一是丧失劳动能力的纯低保对象,二是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三是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对上述三种贫困人口的规模、特点、分布、需求等进行调查摸底,对他们进行科学认定、建档立卡,形成农村贫困人口基本情况数据库,有利于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动态管理。特别是在国家普惠政策力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农村扶贫工作的着眼点转向提高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贫困识别问题就更加突出,只有全面、客观、真实地掌握贫困乡村和贫困群众的基本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措施,提高扶贫工作成效。

(二)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918元,增长23.2%。

但和我县“十二五”翻番目标来比,任务十分艰巨。所以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我们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的核心。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我国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扶助工作进入了开发扶贫和生活保障“两轮驱动”的新阶段,对没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救助维持其基本生存,对具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开发式扶持促进其脱贫致富,形成了低保保生存、扶贫促发展的新格局。这两项制度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只有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才能全面覆盖农村贫困人口,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消除绝对贫困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举措。

(三)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搭建“大扶贫”工作平台的现实选择。近年来,随着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扶贫开发形成了专项计划扶贫、惠农政策扶持、社会各界扶助等多措并举、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格局。通过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户信息系统,不仅为扶贫和民政部门的工作提供依据,也为计划、教育、卫生、农业、水利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提供了一个通用工作平台,相关部门可以利用这个信息系统快速准确地找到扶贫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工作,提高扶贫资源的使用效能。同时,也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对全县农村贫困状况进行科学评判,更好地谋划“十二五”期间的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可以说,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国家完善扶贫开发战略和政策体系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政治性、群众性、基础性和制度性都很强的工作。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县、农业大县和财政穷县来讲,人口基数大,地类地貌全,生产条件滞后,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任务艰巨,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非同寻常。大家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高度重视,带着对贫困群众的深厚感情,带着维护全县稳定大局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今天的安排部署,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明确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具体程序和工作方法,把握关键抓落实

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内容多、任务重、时间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必须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统筹规划,周密安排,有序推进。

一要明确目标任务。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总体目标是:对农村低保对象,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扶贫对象,通过实施扶贫政策提高其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问题并努力实现脱贫致富。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今年要全面启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以涉及全县7个乡镇的35666名农村低收入人口为对象,通过调查识别和建档立卡,探索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识别机制、监测管理机制和针对贫困户和农村低保户的分类帮扶机制,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提高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和收入水平。

二要抓好关键环节。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量大面广,程序繁琐,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贫困识别要科学合理。准确识别贫困人口,是稳妥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

第三篇:政协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政协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10月中旬,县政协抽调部分政协委员,由提案法制委员会牵头,组成三个调研小组,在主席、副主席的指导下,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及县直相关部门,通过走访调查、座谈讨论、查阅相关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农村部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估价

自国家扶贫政策在我县实施以来,我县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标,以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为载体,按照政府统筹、资金捆绑、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扶贫政策在全县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经济指标的增长。随着国家一系列扶贫项目的实施,特别是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截止2007年底,全县gdp达到3.676亿元,比2003年的1.879亿元增长95.64%;实现财政总收入2687万元,比2003年的1411万元增长90.4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83元,比2003年的1468元增长48.71%;粮食总产量达2345.4万公斤,比2003年的2233.5万公斤增长5.01%。贫困人口的住房、衣着、食物结构等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二)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基础设施的建设。2003年以来,全县

累计新修便民桥涵118座,全县公路总里程达576公里并率先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能公路;累计新建人畜饮水工程102处,解决了66个行政村中的2.8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新修灌溉管渠道40公里,新修和改造基本农田2150亩;实施三建三改三化1100户,累计建沼气池1880多口;仅2007年实行贫困户迁移扶贫安置就达381户1596人,民众的基本生存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

(三)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截止2007年底,全县863名五保户全部按国家政策标准享受供养补助金,其中两所区域性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220人,农户分散供养643人;全县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3092户6616人,月发放农村低保补助金29.5万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特困户、五保户实行医疗救助。救助体系的建立和落实,使特困、五保人群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助,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

(四)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形成。全县已建成生猪产业示范点479个,生猪饲养量达18万头,农民人均饲养量达3.7头,生猪养殖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占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比重分别达27%、25%。生猪产业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50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为30%;同时

,引导农民发展魔芋、绞股兰、中药材等特色经济,种植面积达5.1万亩,80%农户从产业中受益。一是安居工程存在部分乡镇摸排不细的问题。在摸底过程中,部分乡镇主要摸排了五保户、低保户及滑坡地段的危房,疏忽了摸排一般贫困户中的危房,致使部分贫困户无法

享受到安居工程优惠政策。

二是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不全面,学校操作不规范,透明度不高,有部分中小学生应享受而未能享受。

三是雨露计划的落实普遍存在招生难、就业难的两难问题。 四是扶贫重点村建设存在规划缺乏前瞻性或规划执行不严的问题,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不高,村容村貌变化不大,整体效果不太明显。

五是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存在部分乡镇按户平均分配的户保一人和不讲政策讲人情的人情入保问题。

六是信贷扶贫资金落实过程中,金融部门受以前扶持产业回收资金困难的影响而抬高贷款门槛,致使扶贫项目难以得到信贷扶贫资金的及时有效支持,使得产业发展步履艰难。

七是扶贫产业支撑、增收路子不多,少数搬迁群众失去土地而又无致富项目,由高山富裕户变为低山

贫困户,出现因搬返贫现象。

八是就业培训未真正落实、受教育水平依然偏低,大多数在家务农人员,对现代农业新技术接受能力有限,对拓宽增收门路、创办实业信心不足,滞留于传统农业,收入难以提高;外出谋生者大都身无技艺,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停留于非农打工仔行列。

三、对扶贫工作的建议

综合本次调研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地理位置偏僻、经济基础差、

财力底子薄、经济和社会发展动能不足以及全县贫困人口还有1.8万人(其中低收入人口9600人,绝对贫困人口8400人)的实际,我们建议在今后一段时间的扶贫扶贫政策落

实过程中,继续坚持政府统筹、资金捆绑、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兴致富项目、建生态家园、创文明新村为目标,以整合扶贫资源、用好用活扶贫资金为抓手,着力实施1234工程。

(一)突出一个中心。以实施扶贫战略为中心,将扶贫重点村、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科学制定和实施扶贫规划,实行项目规划到村、扶持对象到户,资金安排到村、项目覆盖到户,帮扶措施到村、领导联系到户,通过努力,实现推进一个村、脱贫一个村、巩固一个村、提高一个村、致富一个村的目标。认真搞好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和安居工程,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自筹自建、适当扶持的原则,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亟待易地搬迁的对象,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迁居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搬得出、安得稳、能致富,让贫困户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生存状况。

(二)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狠抓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化扶贫。按照产业扶贫、整体推进、成片开发、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通过政府扶持、龙头带动、大户支撑、农户参与的框架和科技扶贫、资金支持、业主实施、合同约束等措施,大力扶持发展产业基地环节和加工销售环节的两个市场主体。集中相当份额的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扶持生猪、中药材等产业上规模、上档次,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农户增收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二是狠抓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的扶智式扶贫。着手实

施智力、科技扶贫,真正做到扶贫又扶智,通过大力扶持发展职业教育、开展科技扶贫和劳动力技能培训,继续走培训技能—外出就业—增收脱困和培训技术—就地创业—增收脱贫两条路子,教给农民新形势下的谋生本领和发展经济的实用技术,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加强农村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围绕结构调整和优势特色产业开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办好科技示范基地,发挥基地的聚合、辐射、示范作用;同时,加强科技服务,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技术优势,对农业生产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三)完善三大机制。一是完善扶贫投入机制。发挥扶贫资金引子作用,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城市工商资本进入扶贫开发领域。充分发挥乡镇实施扶贫政策、用好扶贫政策的积极作用,给乡镇一定的灵活权、实施权;用好用活一事一议制度,全面落实农民义务工投入,充分发挥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二是完善项

目组织机制。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县级支持与镇乡投入相结合、农民自主与各方帮扶相结合的原则,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求,集中较大份额的扶贫资金,采取龙头连大户、大户带贫困户的模式,扶持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扶持龙头企业、扶持大户发展、帮带贫困户。三是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在项目计划上,严格审查把关,瞄准对象,突出重点。在资金安排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大力推行公告、公示

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上,认真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按进度县级报帐制,确保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

(四)落实四项责任。一是认真落实领导责任。继续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实行县级领导联乡、部门联村、乡镇分块作战的工作氛围。二是认真落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坚持四不变原则,即帮扶对象不变、帮扶政策不变、帮扶部门不变、扶贫资金不变,做到各级领导、各级部门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职责分明,责任落实。三是认真落实帮扶目标管理责任。按照定点到乡、帮扶到村、惠及到户的要求,将帮扶工作的重点转向贫困乡、贫困村。统一组建的帮扶集团,一定几年不变,做到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人员和脱贫时间四落实,不脱贫不脱钩。同时,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市扶贫集团的衔接,争取更大支持。四是认真落实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健全推进扶贫开发督查制度。组织专门班子,经常深入乡、村督查指导,确保扶贫开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篇:社会组织参与扶贫脱贫的政策、理论及实践研究

【摘要】本文在梳理社会组织发展的历程中发现,社会组织对我国扶贫脱贫的工作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在此基础上,接着研究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政策依据与理论基zk,进一步肯定了社会组织参与的必要性。最后,提出了如何让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建议。本文的研究成果不仅有利于读者把握社会组织参与扶贫、脱贫的作用与意义,更重要地在于希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指导性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组织;扶贫脱贫;政策;理论;建议

一、研究背景

社会组织参与扶贫脱贫工作的历史,可以大致分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后到十八大前、十八大初至今这三个阶段。首先,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至改革开放前这一阶段,由于国家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以及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各种问题层出不穷,社会组织在扶贫、脱贫工作中收到的成效甚微。再加上这一时期的社会组织数量上很少,所以其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比较小。到了改革开放后,由于国家解除各种约束社会经济发展的枷锁,这一时期的社会组织数量每年不断地攀升,社会组织在扶贫投入的资金上也不断地上升,很大程度上帮助了贫困地区与贫困户,收到的成效很多。就投入资金来说相关资料显示,1986-2000年间,全社会投入扶贫资金总计为2310.4亿元,其中社会组织总投入567亿元。十八大后,由于习总书记的人民情怀,对贫困地区人民的惦记以及多次亲身调研考察贫困地区与慰问贫困户,从而提出要大力解决贫困地区人民的贫困问题,要激发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脱贫工作中来。这一时期,由于国家政策上的大力支持与引导,社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日益显著。不仅在数量与资金投入上大大增加,而且这一时期的显著特征在于扶贫工作已由“政府主导”向“社会组织主导,政府引导”转型,这种转型非常有利于社会组织发挥自身的优势与力量,并使其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与支持下,深入到扶贫、脱贫工作中。

二、政策依据与理论基础

(一)政策依据

近年,关于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相关中央政策层出不穷。如201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2011-2020年农村扶贫工作的纲要,在纲要中明确指出扶贫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社会帮扶,共同致富,肯定了社会组织参与扶贫、脱贫的作用。2014年2月,在国办印发的扶贫工作意见中,阐明了要建立有利于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制度。同年5月,在创新扶贫社会参与机制一方案中,明确了扶贫工作的大格局。此外,同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强调社会力量在扶贫中的作用,并在推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工作意见中,强调了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虽然潜力巨大,但同时,也点出了在参与扶贫工作中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到了2015年12月,在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决定中,提出要建立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脱贫的机制,从而为实现长久的脱贫提供动力。次年12月,在《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中,具体地明确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扶贫资源配置等一系列工作。近期,于2017年12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一文,更加坚定地阐述了参与脱贫攻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及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力军,指出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重点领域等,点出了社会组织在参与扶贫工作中的诸多关键方面。

总体而言,社会组织参与扶贫、脱贫攻坚的工作是具有强有力的政策依据。

(二)理论基础

1.市场失灵

众所周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是被许多理论所论证过的。中国不遗余力地要从西方引进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推动经济体制机制改革,就可以看出市场机制的巨大优势。

市场机制通过供求关系来调节价格,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状态。尽管市场的优势很大,在面对垄断、公共产品、外部性等问题下,有时却显得无能为力。由于扶贫、脱贫在很大程度上隶属于公共问题,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公共产品及服务的供给方面及其市场发育的不完善,市场在这方面的作用必然会由于自身的局限性而受到约束。另一方面,按照西方的市?鍪Я槔砺郏?政府可以克服由于市场的失灵而带来的问题。但这不免又会带来其他的问题,由于政府官员制度极其繁杂以及官员只注重自身的地位与舒适,只看收益,不注重成本,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政府在扶贫、脱贫工作中的低效率与高成本。由于得不到有效的监督,扶贫专项资金很容易出现拨付不及时、被挪用的情况。再加上各级政府在扶贫、脱贫问题中责任不明确,有时候更是出现推卸责任的情况。在扶贫、脱贫工作的后期,不在于向贫困地区一味地投入资金,而在于如何对贫困户进行扶智、扶志,而政府人员由于大多数只看重自己的绩效考核,很难真正地对贫困户进行细心指导。可以见得,政府在扶贫、脱贫工作方面也会由于自身的局限性,而不利于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

面对政府在扶贫、脱贫工作中的局限性以及市场在这方面的失灵,把社会组织引入到其中具有一定的意义与作用。虽然社会组织在配置资源方面很难达到市场机制配置的低成本与高效率,但与政府的低效率与高成本相比较而言,以及市场与政府在扶贫问题上容易出现的失灵与局限性,社会组织具有一定的长处。比如社会组织与市场相比较,更加关注以人为本,注重因人因地分配资源,而不是机械地配置资源达到最优的状态;与政府相比,可以更加灵活地开拓扶贫、脱贫的各种新方式与新模式以及更容易注人新动力,从而摆脱政府扶贫工作的僵硬化与固定模式等等。简而言之,在公共产品供给、资源的人性化配置、关注贫困户的感受及灵活性方面是政府与市场所不能及的。

2.多元治理理论

脱贫攻坚任务之艰巨,不是某一个人,某一个单位,某一个政府组织所能完成的,必须调动多方面的力量来共同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按照多元治理理论的要求,在对公共事务治理方面,第一,治理的主体需要多元化。在扶贫、脱贫的贫困治理中,不仅需要市场与政府发挥作用,更需要社会组织的这一主体发挥力量。第二,在治理领域方面,政府更偏重在政治领域方面的重要作用,而市场则偏重经济领域方面的调节。社会组织则不仅在经济领域,而且在生活领域,社会组织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从而符合多元治理理论的多元治理领域的要求。在贫困治理领域内,广泛地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扶贫、脱贫工作之中,不仅可以有效化解市场与政府治理治理目标的单一化,而且面对扶贫问题,三个主体之间还可以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共同治理和推动脱贫任务的完成。

第五篇:#扶贫#扶贫政策解读

(一)

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 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识别原则——坚持标准。严格坚持国家扶贫对象识别标准。——综合考量。综合考量扶贫对象的生活现状、家庭财产、致贫原因。——民主评议。坚持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群众认可。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识别结果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二、识别标准

(一)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扶贫对象识别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上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整户识别。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年家庭各类收入总和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计算得出(详见附件1)。

(二)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1.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2.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3.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4.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详见附件2)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5.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C、D级危险房屋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三、识别方法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推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即一进:包村干部、村级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全村农户逐家进户调查走访,摸清底数。二看:看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状况。拥有家用轿车、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电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三算:按照标准逐户测算收入和支出,算出人均纯收入数,算支出大帐,找致贫原因,对贫富情况有本明白账。四比:和全村左邻右舍比较生活质量。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在城镇拥有门市房、商品房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五议:对照标准,综合考量,逐户评议。拟正式推荐为扶贫对象的,必须获得绝大多数村民认可,必须向村民公示、公告。六定:正式确定为扶贫对象的,由村“两委”推荐确定,乡(镇)党委政府核定。

四、识别程序第一步:初选对象。在农户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扶贫对象,按照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下同)。第二步:乡镇审核。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对初选对象进行审核。乡镇对初选对象必须逐户核查,做到不错不漏。对确定的扶贫对象名单,必须要有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村支书、乡镇长、乡镇书记“六签字”,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三步:县级复审。经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内公告。

五、建档帮扶第一步:数据录入。在县(市、区)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贫困户信息录入全国扶贫业务管理子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第二步:数据核查。省、市、县扶贫部门对录入系统的扶贫对象信息与行业部门进行分级比对,对疑似不符合扶贫标准的扶贫对象进行甄别、清退。第三步:结对帮扶。在省、市政府指导下,各县(市、区)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帮扶责任人。第四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认真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结合贫困家庭实际和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第五步:填写手册和明白卡。在县(市、区)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

六、数据管理1.建立管理平台。对扶贫对象要建档立卡,实行精细化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省市县乡有信息平台。要完善精准扶贫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对接共享,做到贫困底数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脱贫责任清、脱贫进度清。2.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对经过帮扶确已达到脱贫标准的,通过程序,及时退出;对因各种原因致贫返贫的,按照程序及时纳入,落实好扶贫政策,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扶尽扶。3.明确管理责任。各级要加强信息管理队伍建设,明确专人,专职专责。村级在数据采集时,要做到不落一个指标,不错一个数据。乡级在数据录入时,不误填一个数据,及时发现原始数据错漏并加以纠正,对各类别扶贫对象做到准确标识。县级要指导基层搞好数据核查和清洗,依据基础信息分配好扶贫资源。县以上扶贫部门要搞好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要规范数据的发布及其与行业部门的协作,保护好扶贫对象隐私权,确保数据安全。各市县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实施细则。附件:1.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2.因病致贫或返贫的常见大病病种附件1 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 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为:年家庭各类收入总和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家庭收入包括全家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四个部分。⒈工资性收入,指通过日常工作所得的收入,即农户家庭成员本地临时务工、外出务工所获得的收入。⒉生产经营性收入,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益。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等。⒊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农户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计划生育补贴、低保金、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偿金、土地流转收入。除以上各种补贴外,还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家庭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⒋财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家庭生产经营性支出,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附件2因病致贫或返贫的常见大病病种序号大病名称序号大病名称01慢性阻塞性肺气肿24先天性唇腭裂02尘肺25青光眼03先天性心脏病26神经系统肿瘤04急性心肌梗塞27食道癌05风湿性心脏病28肺癌06心肌病29胃癌07肝硬化30肝癌08肾炎31胰腺癌09肾病综合症32结直肠癌10终末期肾病33宫颈癌11脑血管病34卵巢癌12老年痴呆35乳腺癌13帕金森病36甲状腺癌14糖尿病37淋巴癌15儿童苯丙酮尿症38膀胱癌16类风湿性关节炎39肾癌17系统性红斑狼疮40重性精神疾病18关节病(髋、膝)41肺结核病19强制性肾柱炎42艾滋病20白血病43肝炎21血友病44包虫病22地中海贫血45血吸虫病23老年性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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