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报废表范文

2022-06-24

第一篇:设备设施报废表范文

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报废

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报废、拆除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杜绝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新设备设施验收、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过程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院长负责生产设施报废、拆除批准。

3.2 生产技术处负责报废和拆除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3 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 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新设备设施验收

4.1.1 新设备设施到货后由生产技术处组织人员进行检验和测试,重要设备设施的验收应通知相关科室的人员到场。 4.1.2 验收分为初验、测试、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4.1.2.1 初验是对该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与规格、型号、数量、外观不符的,应写出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反馈给该设备设施的供货单位。若验收合格,相关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认可。

4.1.2.2 测试是对该设备设施的功能、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功能、性能是否达到合同和设备的技术指标,如合格可进行下一个测试阶段。

4.1.2.3 根据需要设备设施交付使用部门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以合同供货商协议而定,度运行结束后,使用部门提交试运行的详细报告,和与合同规定及设备的技术指标相符,设备科根据测试报告和试运行报告,形成最终验收报告,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完成最终验收。

4.1.3 设备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登记建账,完整设备台账归档。

4.2 旧设备设施的报废

设备设施所属部门向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填写《设备设施报废申请单》,然后由设备科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该设备设施进行检验,确认报废并并签署意见。上报院长,由院长进行审批。必要时上报上级分管部门进行审批。待各级审批完成后,设备科组织人员并确定时间对该设备进行拆除。 4.3 旧设备设施的拆除

4.3.1 在拆除设备设施前,设备科进行危险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设备科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拆除方案并审核,院长批准后执行。必要时上报相关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审批,审批后执行。

4.3.2 拆除作业之后应由设备科对拆除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技术交底。

4.3.3 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3.4 拆除过程中所涉及到特种作业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执行,输相应许可证,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4.3.5 拆除设备设施应确保拆除作业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断电。

4.3.6 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拆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4.3.7 设备科负责报废和拆除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4.3.8 设备设施在拆除后应在设备台账上注明该设备已经注销,设备科负责设施设备有关报废、拆除的资料保存完整。 5 记录与文件 5.1 验收报告 5.2 报废申请表 5.3 资产处置审核流程单 5.4 拆除方案

第二篇: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保生产设备设施报废、拆除过程符合规定要求,避免在拆除作业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 2 范围

达到报废条件的生产设备设施 3 职责

3.1 相关车间负责对达到报废条件的生产设备设施提出报废申请,负责经批准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作业前危险物品的处理。 3.2 机电部负责组织对申请报废的生产设备设施进行鉴定、评估和审查,负责拆除作业的预先风险分析,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等。

3.3 相关车间、安管部等部门参与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鉴评估和审查,负责拆除作业的预先风险分析,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危险物品处置方案。

3.4 财务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的审核;负责拆除生产设备设施的账目处理。

3.5 总经理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的批准。 4 程序

4.1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条件

4.1.1 生产设备设施由于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改装; 4.1.2 已被国家列为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设施;

4.1.3在公司内已不能适应生产能力、高污染、技术落后的设备设施;

4.1.4由于生产工艺发生变化,长期闲置的、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设施。

4.2 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申报、批准

4.2.1符合报废条件的生产设备设施,由相关车间提出报废申请。 4.2.2机电部组织对申请报废的生产设备设施进行鉴定与评估。鉴定与评估根据该生产设备设施的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并填写意见转财务部审核。

4.2.3 经财务部审核后,《设备(设施)报废申请报告》转总经理批准。

4.2.4 《设备(设施)报废申请报告》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账目处理。

4.3 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安全管理

4.3.1 报废的生产设备设施由机电部负责填写《设备(设施)拆除报告书》,机电部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预先危险分析,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和对《设备(设施)拆除报告书》进行审批。拆除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危险物品时,机电部应制定危险品处置方案。

4.3.2相关车间对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的危险物品按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处置。

4.3.3生产设备设施拆除负责人在拆除前,要确认《设备(设施)拆除报告书》的预先风险分析、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等相关内容,组织人员做好拆除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如需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时,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

4.3.4 拆除作业过程中,拆除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4.3.5 安管部对设备设施拆除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4 拆除作业

4.4.1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责任部门应该对拆除生产设备设施的现状进行详细检查,落实预防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预防控制措施。

4.4.2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

4.4.3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汽暖管道、地下管网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4.4 生产设备设施中若有危险物品介质的,经化验分析符合拆除条件,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第三篇: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管理制度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LG/lg00 ---2014

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制度

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1.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1.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1.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1.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1.6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 设备报废手续

2.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3.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3.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4.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第四篇: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拆除及报废管理制度

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 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经营资源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经营资源部审核,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批准,移交经营资源部财务处结算手续

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4.设备设施的拆除要求

1)设备设施履行完成报废手续后方可进行拆除;

2)拆除前要履行审批手续,获得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拆除;

3)设备设施拆除前要制定拆除方案,进行拆除过程中的危险性分析,制定控制方案,落实负责人,涉及易燃易爆的设备设施,拆除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

4)拆除后的物品要按照事前的要求进行存放。

第五篇: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浙江圣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25、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工作的管理,保证拆除报废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避免报废设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工作。 3. 职责

3.1安环部职责:

3.1.1安全工作由安环部统一管理。

3.1.2安环部、生产部负责组织拆除和报废设施、设备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3.1.3所在部门负责协助或实施设备设施的拆除。

3.1.4如涉及到需要申报审批后方可处理的特种设备及压力管线等,需经审批后方可拆除及报废注销。 3.2生产设施使用部门的职责:

3.2.1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管线申请;

3.2.2对全部待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存在风险拟定事故救援预案,与相关部门研究拆除方案; 3.2.3对装置中的设备和管线进行转料、排压、清洗;

3.2.4通知安环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后办理设备移交手续,相关部门到现场办理《生产装置(设备)拆除作业证》。

3.2.5制定拆除方案,全程监控、实施生产装置、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3.3生产设施拆除施工部门(公司)职责

3.3.1按照制定的拆除方案,施工部门(公司)的现场负责人与生产装置(设备)使用部门进行施工现场交底,落实具体任务和安全措施、办理相关拆除手续,实施生产装置、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3.4生产部职责

3.4.1协同安环部组织拆除和报废设施、设备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3.4.2审查需拆除生产设施部门提出拆除的生产装置、设备及管线申请; 3.4.3对风险评估,拟定风险事故救援预案进行审查,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浙江圣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方案,控制拆除进度。

3.4.4审查拆除生产装置(设备)的明细表和设备状况表,掌握拆除装置(设备)的完好状况,确定拆除装置(设备)的存放地点;

3.4.5对需要报废的设备及时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对可使用的设备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3.5财务部职责

3.5.1对拆除装置(设备)及时的做好财务处理,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需报废拆除装置(设备)申请,具体办理的报废手续,需由第三方出具财产损失审计报告的进行委托办理;

3.5.2对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拆除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注销并及时通知使用部门。 4. 管理规定

4.1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的一般条件 (1)超过使用年限; (2)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

(3)由于生产事故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没有修复的价值;

(4)由于工艺变更或技术改造需迁移设备,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必须进行拆除; 4.2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的程序

(1)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表,报生产部,由生产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2)拆除和报废前,由安环部组织生产设施所在单位对拆除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拆除方案和控制措施,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3)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如果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拆除报废现场由具体实施单位指定安全管理人负责安全监管,并坚守岗位。 (5)拆除、报废方案批准后,负责人应将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施工人员,并严格按照拆除方案执行。

(6)拆除施工时,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下进行。 浙江圣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7)拆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票证。

(8)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空或推倒的方法拆除。

(9)拆除物件不准自上而下抛掷,要求用吊运和顺槽流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

(10)石棉瓦拆除,必须佩带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进行拆除。 (11)拆除、报废现场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消防栓和消防设施。

(12)拆除生产设施,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征得安环部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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