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工程建设范文

2022-06-16

第一篇:风电场工程建设范文

浅谈风电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近年来全国各地风电场建设过程中频频出现影响工程建设的不安全事件,客观反映出风电建设中多重视工程进度忽视了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给风电建设队伍敲响了警钟。风电建设标段虽然少但多数工期较紧造成施工现场跑、冒、滴、漏、丢,导致发生令人意想不到的事件。下面结合我厂实际对风电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进行如下简要分析。

一、 招标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 严把设备质量关

设备的质量、售后服务与后续的安全生产运营有直接

关系,通过招标形式所选的设备大体的质量都还可以,但大多数的国产风机大部件设备在运行五到六年后便开始陆续暴露问题,甚至有的设备到了必须更换的程度,而此时的质保期已过。这就需要国产一些大品牌的实力与影响力,更关键的是与投标单位进行意向形的谈判来达到招标单位的目的,在风机造价确定后我厂与风机中标单位多次谈判,对方终于满足了我厂要求,即:风机发电机、齿轮箱、叶片终身质保。此在国内尚无先例,从根本上保证了风电厂的设备安全及企业效益。

2、 严把施工队伍关

现阶段风电项目施工队伍能力参差不齐,如何能选好用好施工队伍尤为重要。在选择施工队伍时我厂首先积极听取了其他兄弟单位的建议,并且通过调研掌握了省内不同层次的施工企业,对于声誉好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对于安全管理有不良记录的单位不能入围。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把关,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资金情况全部掌握,谈判及合同签署时在安全措施费及安全保证金上要完全达到我方的要求,对于合同内没有签署项在澄清文件中要求中标单位完全无条件服从我方在工程的安全、质量及进度方面的各项要求。监理公司、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外包单位分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以评定表的形式对分包施工队伍进行评定,分级把好分包施工队伍资质、人员资格的审查关,选用资质审查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审查合格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法人红章由监理公司、项目单位负责备案保存。实行工程招投标、安全管理“一票否决”

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明确规定总承包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合同管理,优先使用安全管理业绩优良的外包单位。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要求的投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把好外包工程第一道安全关。杜绝外包单位资质不合格、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现象,规范工程分包行为,杜绝转包现象,坚决清退管理混乱、违章现象屡禁不止、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外包单位,并列入“黑名单”。

二、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 开工前严格审查

(1)开工前带领各参建单位到地方安监部门登记申请,咨询政府及地方的各项条款,及时交纳农民工安全风险抵押金,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确定本工程安全委会员组织机构与职责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参建单位,厂领导组织召开本月度安全委员会,为进一明确安全职责,会上与各参建单位一一签署《安全目标绩效考核责任书》,下发地方政府安监部门相关文件,宣读《国资委安全生产九条禁令》,成立本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室,对各单位的开工申请进行严格审批,审批需要安监室、项目单位、监理单位联合汇签,对于没有达到开工条件的禁止开工。

(3)完善基建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对待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除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华能集团公司、吉林公司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外,还要完善外包工程管理制度,确保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应制定《外包项目负责制管理考核办法》、《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外包工程月度考核制度》、《外包工程安全员挂牌轮岗值日制度》、《外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考核细则》等制度。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要明确规定责任部门、资质审查、合同管理、安全协议、安全保证金、设备管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现场监护监督、重大施工方案审核、检查考核等内容,将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纳入相关部门的安全绩效考核,真正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

(4)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外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根据工程进展变化及时调整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结构,充分发挥体系作用,加强安全监督检查。要求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要进一步明确各建设单位和监理、外包单位一把手是第一安全责任人,要把现场安全管理作为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细、实”,每项安全工作层层分解、逐项到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实现闭环管理,杜绝“以包代管”。

2、 施工时加强排查

(1)加强动态检查,实行外包队伍积分制考核及现场检查登记制度。 为了体现外包工程各责任部门的安全监督情况以及工程队的安全管理状况,促进外包工程队伍加强安全管理,要设立外包工程违章登记本,根据制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及《安规》,进行动态检查监督,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进行登记并由外包工程负责人签名认可,安全主管部门根据认可的违章情况对外包单位扣罚安全保证金,对项目负责部门进行月度经济责任考核。同时,还可以实行外包施工单位积分制考核办法,根据扣减分数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投标资格。实施积分制考核办法可以保证违章处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对外包工程管理起到很好的制约作用。

(2)明确主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监督职责,实行全员安全监督挂牌轮换制,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深入班组现场,安全监督考核到位。

(3)外包工程及其临时工安全管理,必须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在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负责的同时,施工现场还实行安全监督员挂牌轮岗值日制度,值日人员包括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和班组全体人员,值日者佩载“安全监督员”标志牌,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检查、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不安全现象,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不良行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章行为,除扣除外包工程队相应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外,对项目的现场监护人、项目负责人连带考核,做到全员参与、全员监督,从而在制度上和管理上做到可控在控,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4)安全工作要搞好过程跟踪落实,不能流于形式,积极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和危险点分析及预控工作,狠抓现场行为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建立严格的奖惩和通报机制。

(5)我厂工程部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职能,协调组织外包工程开展危险因素分析和预控工作,对使用大型机械、涉及面广、工程量大的工程和项目,要制定完备的安全技术方案,对存在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溺、火灾等危险、有害因素的作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要建立外包工程日检查、周分析、月总结制度,在月度安全例会上,外包工程的主管部门要专题总结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管控的重点,大力推行外包工程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各项目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在反违章工作中的职责,组织外包单位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对发现的违章要深入分析发生的原因,对安全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违章,要对相关人员严格考核,做到“发现一起、分析一起、纠正一起、考核一起、通报一起”,督促外包单位能够及时地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行整改。对外包单位人员行为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不仅要按合同约定对外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同时要对甲方责任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和通报。设立反违章专项奖,奖励“反违章”工作开展较好的外包单位,建立起真正的奖优罚劣机制。

(6)签订临时用工年度合同,确保作业人员的素质,执行“谁使用、谁管理”原则。针对施工企业需外请临时工的实际情况,应出台《加强临时用工管理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高峰期建议外包单位拟定两个管理较好的工程队与本单位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同时组织所属劳务工进行体检,严禁雇用不适于电力安全生产的有关人员,并建立档案。根据发电企业的特点安监人员要对签订用工合同的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安规》考试成绩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外包单位备案。要求所有雇佣的劳务工不能单独作业,不能随意更改作业时间,使用单位必须全过程监护。对于具有一技之长,需在生产区域较长时间使用的临时用工,除具备普通临时辅助用工所具备的条件外,还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符合安全条件方能录用。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使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临时工的管理,如临时工出现安全问题,将追究使用者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安全专项费用到位,安全设施齐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安全设施要进行专项设计并计列专项安全费用,如脚手架、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风机爬梯口、井口、通道口)、五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风机机舱外围周边,卸料平台的侧边)防护措施、施工机械安全措施,以及电气保护、安全照明、消防、现场环境、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达到国家标准,满足施工的安全要求。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全过程监督“三同时”工作的落实情况。

(8)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要周密布置,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营造“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安全文化氛围,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外包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同时要建立多渠道的宣传阵地,及时宣传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积极开展创建“无违章班组、无违章部门、无违章单位”等活动。项目单位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并根据管理职能明确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定期听取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现状的汇报,组织活动的检查、评比工作,督促安全生产保证和监督体系积极有序工作,并落实奖惩措施。

3、竣工后及时复查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提出书面预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对安装工程进行重点检查,有的单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设备安装不到位易造成后续工作安全隐患,如风机安装工程中钢丝绳过细、过短、螺栓连接过于松动,机舱内安全逃生装置安装不正确,灭火器过期或丢失等,预验收后将缺陷单交于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由施工单位提出正式书面验收申请,如正式验收时发现缺陷大于5处,则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必要时进行处罚。

(2)工程中有的单项工程需特殊验收,如风机内导电轨安装要求较高,要求安装单位严格按照作业指导安装,安装后我厂工程部进行专项验收测试,除正常检查力矩外还要使用专用测试仪器检测三条导电轨之间的电阻不平衡率,对于电阻率不合格的导电轨要求安装单位重新检查、拆装,直至合格为止。

(3)按照项目划分大纲中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安排专业人员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如升压站内的建安工程分为土建验收、电气一次验收、电气二次验收、调试验收,将验收工作细化,从中便可发现更多的细致问题,为机组整套安全启动奠定了基础。

三、 机组整套启动前安全检查

机组投运前生产准备工作尤为重要,建设单位成立生产准备领导小组、试运小组、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织编制《生产准备大纲》、《升压站受电前工作安排》、《升压站调试方案》、《升压站启动方案》等,所有方案均报上级公司审批相关报省调备案,每项方案中对安全检查着重提出。

1、在受前电安全检查小组对各单位工程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对接地、设备标识、安全警示标识、相位标识、带电标识等进行检查。

2、对消防通道、消防用具、消防标识进行彻底清查。

3、组织进行触电事故、全所停电事故、火灾事故、高空坠落事故等应急预案演练。

4、二次相关的远动、RTU、风功率预测、故障录波等信息安全进行检查,保证与省电力调度中心的信息畅通。

四、企业形象安全

对外保持企业形象是华能人的一贯作风,在维护企业形象安全上从不懈怠。

1、我厂一直注重企业的对外形象,通过媒体及各种活动来宣传企业良好形象。

2、征地工作一直是风电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如何一方面有力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成为征地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农民土地测量补偿,安抚好民众,做好与地方镇村政府的沟通工作,防止出现民众上访问事件发生。我厂在征地前首先与地方一直保持良好沟通,尽可能多做一些公益性的活动如:慰问敬老院、学校、看望孤寡老人等;其次经常性深入农村,按照设计现场实地勘察选择路径,接触掌握农民的思想动态;再次是与当地形成互动,公布征地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有农民保持良好沟通,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做到有事即到、到即处理、处理即公。我厂整个工程没有出现一起农民上访事件。

五、企业经营安全

工程的资金支付、技经管理也尤为重要,我厂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吉林公司下达的资金计划与施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过程中做好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及款项支付工作,工程结束后与造价咨询专业人员仔细核对工程量,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工程中小额付款、报销凭证、科目进帐等财务工作能做到一清二楚、及时整理、有据可查,为工程决算审计的顺利通过打下基础。

风电建设安全管理点多面广,如何能更深入的做好风电建设安全管理、长治久安是当今风电建设队伍研究的主要课题,古语讲:“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确保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不可松懈,来自各方面安全都不容忽视。从工程开工就将安全长抓不放,以落实措施、消除隐患为重点,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才能全力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才能使企业的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才能实现全年的各项奋斗目标。

第二篇:风电场工程建设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2015-8-17 发布 2015-8-17 实施

*** 发布

目 录

1 目的 ............................................ 1 2 适用范围 ........................................ 1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4 定义和缩略语 .................................... 2 5 总则 ............................................ 2 6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 3 7 安全管理目标 .................................... 6 8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 6 9 施工总平面管理 .................................. 6 10 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管理 ............................ 7 11 重大危险作业控制及审批 ......................... 10 12 基础施工安全管理 ............................... 12 13 道路施工安全管理 ............................... 15 14 施工车辆管理 ................................... 16 15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 17 16 特殊作业 ....................................... 18 17 交叉作业 ....................................... 20 18 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与控制 ................. 20 19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 21 20 电气安装(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 23

21 集电线路施工安全管理 ........................... 23 22 启动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 23 23 外来人员、临时用工及分包安全管理 ............... 24 24 安全旁站监理 ................................... 28 25 现场安全标准化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29 26 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 30 27 文明环保施工管理 ............................... 30 28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 ............................... 34 29 附则 ........................................... 34 30 附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目的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制度,强化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规范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管理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目标,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风电项目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参与上述工程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调试、施工等单位都必须遵守本细则。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3年版)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3年版) 国家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5191-2004)》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2009年版)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电投安环[2012]183号)

***《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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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安全环保监督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安委会工作规则》、《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

4 定义和缩略语

4.1 “***”在本细则中简称“**公司”。

4.2“风电工程建设单位”在本细则中简称“建设单位”。 4.3“风电工程监理单位”在本细则中简称“监理单位”。 4.4 所有参建单位(道路施工、线路施工、风机安装调试、风机吊装、土建施工、电气安装及调试、大件运输等单位)在本细则中简称“参建单位”。 5 总则

5.1 风电场工程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建设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5.2 建设单位履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落实参建各方职责,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电力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

5.3 参建单位的各级领导必须贯彻“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5.4 安全文明施工,人人有责。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各级安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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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并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使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5.5 应加强对参建单位的资质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资质审查制度。参建单位应取得相应的资质,不得超越资质承揽工程,严禁工程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

5.6 建设工程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签订合同、技术协议外,还必须签订独立的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实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6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6.1 组织机构

6.1.1 各单位应结合项目工程实际,组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6.1.2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由建设单位牵头组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工程建设的安全与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行政正职任安委会主任,监理单位、各参建单位的现场主要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 为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建设单位独立或具有安全监督职能的部门,主任由该部门负责人担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和实施安委会决定、决议和制度,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全面监督和控制。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中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监管主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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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主要包括制度管理责任、人员管理责任、现场管理责任、事故报告责任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监理单位在现场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项目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参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与建设单位所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有关合同承担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6.1.3 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参建各单位应按规定组建独立的安监机构或安监队伍,业务素质、人员数量应符合上级安全文件规定的要求。 6.

2安委会职责

6.2.1 负责工程建设期间安全文明施工全面工作,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6.2.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负责制定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总体规划并认真执行。

6.2.3 定期召开安委会,学习和传达上级重要的安全文件精神,听取安全管理方面的情况汇报,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提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 6.2.4 对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和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人员根据有关条款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处理建议。

6.2.5 安委会成员在现场有监督权、管理权和经济处罚权。 6.2.6 推广和借鉴先进经验,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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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总结,提高和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6.

3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6.3.1 安委会办公室在安委会的统一布臵、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6.3.2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工作,在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安委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6.3.3 负责监督检查上级安全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安全规章制度、技术和措施的执行情况。

6.3.4 负责监督施工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检查人身安全防护设施状况,对现场违章现象进行检查和处罚。

6.3.5 具体组织例行安全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达到闭环管理的要求,并具体负责接受上级安全检查等有关工作。 6.3.6 按照规定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情况。

6.3.7 负责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对参建单位安全费用申请的审核,并监督和检查安全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

6.3.8 总结分析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薄弱环节和带有倾向性的安全管理问题,提出整改和控制意见,对事故隐患、危险点,做到超前预防。

6.3.9 办公室成员在现场行使监督管理权与经济处罚建议权。 6.3.10 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对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有权提出奖励意见,经过建设单位领导审批后给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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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1 建立业主主导、各方参与的工程项目风险预控体系,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6.3.12 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3.13 督促检查安全设施、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控制、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 7 安全管理目标 8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8.1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参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8.2 设计(咨询)单位安全职责 9 施工总平面管理

9.1 施工总平面管理应达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要求,力求做到场地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以减少二次搬运,节约用地,防火、防爆、排水、消防设施及工业卫生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

9.2 施工总平面的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参建单位分片管理,做到有组织、有措施、有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包干管理。

9.3 从总平面到各区域的平面管理,应严格按照平面布臵图进行,在明显地段应设立总平面图与各区域平面布臵图,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人。各区域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的要求和规划,履行报批手续,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9.4 施工区域的道路应保持畅通,路面平整,照明配臵齐全,不得发生堵塞,不得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占用或切断道路时,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用道路要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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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施工现场运输和消防要求。

9.5 各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实行分区包干管理,划分责任区,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的标准要求。施工现场不积水,保持排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不积尘,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为施工现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9.6 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整齐,重要设备必须加装防雨防尘罩,各物资标记清楚,摆放有序,并符合安全防火要求。施工用电及各种管线布臵整齐、美观、安全、可靠,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善。

9.7 施工临建设施完善,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臵整齐。

9.8 施工作业区配臵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配备维护人员,保证正常使用。

9.9 施工区域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面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剩余材料堆放整齐、牢靠,废料及时清理干净,高空作业面要有垃圾通道或专用清除垃圾的措施。严禁高空抛物及乱丢、乱扔现象的发生。

9.10 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要有可靠永久性或临时性栏杆或盖板,设立明显标志和安全警示牌。

9.11 生活区与施工现场应隔开,任何非工作人员不得在现场住宿,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0

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管理

10.1 安全管理采取行政、经济和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管理,发扬高、严、细、实的作风,反对形式主义,追求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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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应经过身体检查合格。工作人员至少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生产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生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从事其他工作;发包方应及时留有承包方员工在本外包工程前、后的身体健康档案复印件。

10.3 野外作业时必须认真对工作场地进行检查,应注意防雨、防雷、防暑、防冻、防洪、防风、防虫、防蛇、防大型野兽,要注意安全生产,避免工伤事故,严防山石滚落、泥石流、塌方事故的伤害。确认无危险因素后,方可工作。

10.4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工作沟通关系,为各参建单位预报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风、防冻、防雨、防雷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10.5 施工中涉及老百姓利益或发生冲突时,要冷静对待,必要时由单位领导出面进行协商。

10.6 加强工程项目的开工管理。对参建单位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审查合格,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场标志符合要求,施工人员上岗证配发到位。开工报告获得安全监理批准方能开工,未经批准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10.7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监督参建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动火工作票、特殊作业区域工作票等,经监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10.8 参建单位应重视班组安全教育,把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班组基础管理上,把班组建设和班组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安全检查和考核工作应把班组安全管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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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0.9 参建单位应当遵守建设单位关于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在临近生产区域作业或情况不明时,必须首先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取得联系,经过同意后方可施工。擅自作业造成的后果由参建单位负责。

10.10 参加工程建设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10.11 专项项目的安全措施由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报监理单位审查后,再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10.12 安全施工措施交底

10.12.1 所有施工活动如无安全技术措施、无交底,不得开工;无措施、无安全措施交底的开工项目,视为违章施工。 10.12.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交底,由班组技术员进行全员交底,其余项目的安全措施全部由工地专职工程师进行交底。

10.12.3 所有的安全措施交底要有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要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交底内容、日期等详细记录,要求做到100%交底和100%掌握。

10.13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项目的主要危险点,并符合以下要求:

10.13.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10.13.2 针对施工所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险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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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保护。 10.13.3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10.14 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的,任何人无权更改。

10.15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针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后果的应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0.16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如间隔周期超过两周或作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1

1重大危险作业控制及审批 11.1 危险作业范围

11.1.1 起重有关危险作业:起重机械满负荷吊装,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作业,起吊危险品等。

11.1.2 运输有关危险作业: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11.1.3 特殊脚手架及起重机械装(拆)危险作业: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装、拆作业。

11.1.4 特殊场所危险作业: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水上/水下作业,深井、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等。

11.1.5 土建施工其他危险作业:土石方爆破、高处危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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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等。

11.1.6 安装作业其他危险作业:与土建/运行交叉作业,高处危险作业等。 11.2 危险作业控制

11.2.1 危险作业风险控制基本要求

11.2.1.1 参建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危险作业清单,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11.2.1.2 监理单位应督促参建单位对危险作业活动加强控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11.2.1.3 参建单位应进行危险/环境因素的识别,明确主要危险点,并制订、落实控制措施,由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11.2.1.4 各单位应制订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并执行,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按要求实行监护制度,明确监护人。作业期间监护人应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必要时,监理单位应旁站。

11.2.1.5 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把危险作业作为现场监督检查或监护的重点。

11.2.1.6 各单位应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通报给建设单位或相关方。

11.2.

2监理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危险作业的日常监督、检查。 11.2.

3建设单位应对参建单位的危险作业进行抽查,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危险作业控制策划、措施落实情况、参建单位内部监控以及危险作业控制绩效。 11.3 重大危险作业审批

11

11.3.

1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和重大危险作业前必须按照中电投集团公司的要求,组织对参建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11.3.

2参建单位在进行重大危险施工作业前,必须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同时提交安全技术保证措施方案,经过批准后再组织实施。

11.3.

3在关键作业阶段,参建单位主管施工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亲临现场指导和监督。同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人员也要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直到该作业结束。 11.3.

4重大的起重、运输、易燃易爆、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措施,须经参建单位技术、安监等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的领导签字后,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并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

11.3.

5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专责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实施,其所在单位对安全技术和防护措施负技术责任。

11.3.6 在施工中要有专人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总结安全措施效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制定改进的具体方案。 12 基础施工安全管理

12.1 挡土墙、风机基础开挖安全措施管理

12.1.1 挖基工人人数应按照基坑面积适当配备,不宜过多,以免相互碰撞。

12.1.2 进行挖基工作时,不得将工具材料自坑顶向坑内抛掷。 12.1.3 应经常检查基坑边坡或坑壁有无缝,雨后尤应特别注意,以免坍塌伤人,休息时或收工后,工人不得在基槽内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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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需爆破部位应做好防护措施,提前疏散危险区域内的人员,附近有民房时,严禁爆破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12.1.5 在醒目位臵放臵施工警示牌,以提醒过往行人及车辆。 12.2 风机基础施工安全措施 12.2.1 模板工程 12.2.1.1 模板安装

(1)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的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改动。

(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臵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3)模板安装完后,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确属证明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工作。

(4)必要时复核模板的受力情况,确保模板的稳定性。 12.2.1.2 模板拆除

(1)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或工具袋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2)作业人员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如发现砼有影响结构安全质量问题时,应暂时停止拆模,立即报告技术员,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拆除。

(3)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必须有切实的安全措施,专人指挥和巡回监督,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4)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拆除时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一般后安装的先拆,先安装的后拆,

13

最好谁安装的模板由谁拆除。

(5)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

(6)模板拆除间隙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可靠,严防突然掉落,倒塌等意外伤人。 12.2.2 钢筋工程

(1)展开盘圆钢筋时,两端要卡牢,以防回弹伤人。拉直钢筋时,地锚要牢固,卡头要卡紧,并在2m 区域内严禁行人。

(2)人工断料时,工具必须牢固,卡头要卡紧,切断小于300mm 长的短钢筋时,应用钳子夹牢,严禁手扶。

(3)多人运送钢筋时,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递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在建筑物内的钢筋要分散堆放。

(4)拉钢筋时,卷扬机前应设臵防护挡板,或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 度且应用封闭式的导向滑轮,拉直钢筋场地禁止人员通行或停留。

(5)拉钢筋应缓慢均匀,发现锚卡具有异常,要先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行操作。 12.2.3 混凝土工程

(1)使用振动棒的作业人员应穿胶鞋和戴绝缘手套,震捣设备应设有开关箱,并装有漏电保护器。

(2)浇筑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严禁直接站在模板支撑上操作,以避免踩滑。

(3)夜间浇筑混凝土,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4)剩余的砼拌合物应及时倾倒到定点处臵,或用于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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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施工场地、便道,严禁随意丢弃。 13 道路施工安全管理 13.1 路基挖方安全措施

13.1.1高边坡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高边坡施工,应作好边坡顶部截水、排水、挖天沟、侧沟,保证地表排水畅通,不影响施工和边坡稳定。按规定设臵马道。

(2)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造成坍塌,严禁掏底开挖。

(3)在陡坡、悬崖、滑体等坡脚下施工,在开挖过程中,若出现危石、裂缝和坍方迹象等危及安全因素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设臵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对于土质疏松或较宽、较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方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

(4)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5)在高于3米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拴安全绳、戴安全帽,在高陡斜坡作业要注意防滑,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一根安全绳拴几个人,安全桩必须牢固可靠。 13.2 路基填方安全措施 13.2.1 路基作业安全要求:

(1)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的运、卸与填筑压实,

15

工作面应错开,避免互相干扰。

(2)路基填筑一般采用机械化作业,为确保机械运行的安全,填土边缘应设安全标杆。

(3)路基填土运距较远时,需在临时便道和正式公路交界处设臵安全标志。在既有公路运输时,应与有关方面的协商,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在泥沼低洼地带填筑路堤,应先作好排水防洪工作。在施工时要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控制填土速度并使左右对称,以防坍滑。

(5)路基排水: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尤其是对受水浸泡易于松软的特种土和易于软化的岩石路基,更应做好排水工程,以确保路基边坡和基底稳定。

(6)路基防护:边坡码砌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高路基边坡按规定设臵马道。

(7)路基加固:挡土墙施工时,应随开挖随砌筑,并做好墙后的排泄水设施,必要时应设临时支护,以防坍塌伤人。

(8)特殊路基施工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1

4施工车辆管理

14.1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组织机动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修理、年检和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安全行驶工作。 14.2 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14.3 施工现场设立交通安全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必须设"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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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或者"禁止通行"等警告标志及反光标志。场地狭小、运输繁忙的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14.4 窄路处应设臵安全墩,在悬崖陡壁谨慎通行,注意会车安全。

14.5 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行车。

14.6 各类施工车辆必须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处于完好状态,其制动必须有效可靠;严禁无刹车、无离合等带病作业。 14.7 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速、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臵显示界限的红灯。

14.8 工地作业人员,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爬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14.9 在施工区域道路上必须严格按照现场交通管理规定执行,施工车辆严禁载人或人货混载。

14.10 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14.11 在高山运输时注意刹车恢复疲劳,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缓解心理压力。

14.12 在用车牵引时,应有专人指挥,相互之间应密切配合。 14.13 大件运输应制定专门的运输方案。 15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15.1.1 参建单位应编制大型施工机械的配臵计划、进出场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并在其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总平面布臵图中明确标示出大型施工机械布臵位臵、行走路线及布臵、起重机械的伸臂覆盖范围和最大起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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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 参建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规格型号、数量组织施工机械进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按法规有关要求,按时做好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15.1.3 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由参建单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上报,经监理单位协调按指定路线进场。

15.1.4 大型起重机械的布臵和行走应根据最大轮压和轮距对路基进行设计、验算,软土或回填土的路基应进行压实或加固处理,对已建成的沟管做好保护。

15.1.5 停在主干道上施工的大型起重机械,应保证其它车辆能顺利通行。如需阻路作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封路,必要时参建单位应负责修筑便道,以保证其它车辆和消防急救车辆通行。

15.1.6 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并在规定场地内进行。

15.1.7 大型施工机械的更换应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进行。

15.1.8 大型施工机械的拆装、重大工况的变更应经监理单位组织评审。

15.1.9 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大型施工机械时,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及施工作业指导书应由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批,但审批并不减少参建单位的责任。 16 特殊作业

16.1 风机安装安全工作要求 16.2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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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 16.3 爆破安全控制措施

16.3.1所有参加爆破作业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及当地公安部门有关规定。所有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爆破工作资格证。爆破物资的管理必须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

16.3.2做好沿途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如交通、电力、通讯、铁路。与相关部门签订安全协议,由专业检修队伍负责抢险工作,以便发生事故时,将损失减至最小。

16.3.3每个爆破工点,根据实际情况,坚决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16.3.4爆破时采取施工封锁。设臵联络员、工地防护员、电话员,施工前进行必要的配合训练,设备检修,制定合理的封锁计划。施爆前做好有关方面的联络工作,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起爆和路面清理,保证公路的正常通行。

16.3.5在爆破开挖时,作好爆破区的安全警戒和保卫工作。发安民告示,通告爆破时间,张贴警示牌和交通管制工作。任何与爆破作业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16.3.6起爆前,人员必须全部撤到安全地点,爆破工必须做好自身安全。

16.3.7组织好清扫队及时清除公路上的落石和边坡上的危岩。爆破后对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的危石、落石,要及时清除。 16.3.8起爆后必须进行危石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并派人24小时巡视,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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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9防护排架检查、加固。若排架锚固在岩壁上,每次爆破前必须根据爆破的范围和锚点爆松情况,对排架进行加固,以确保爆后排架的稳固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能有效阻挡滚石(滑石)。如排架未修复不能进行爆破。

16.3.10遇有暴风雨或打雷闪电时,禁止装药、安装雷管和连接电线等操作,所有工作人员应立即离开装药地点,隐蔽于安全区。 17

交叉作业

18 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与控制 18.1 管理要求

18.1.1 各类作业活动、场所中可能存在的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影响或其它意外事件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包括:

(1)所有作业活动(包括常规的和非常规的活动)及其场所。

(2)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3)作业场所的设施,包括外部提供的设施。 (4)其它相关活动和场所。

18.1.2 应考虑工作或施工作业各项活动在三种状态(即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和三种时态(即过去、现在和将来)下可能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以及以往发生的事故。

18.1.3 危险源可考虑以下类型: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压力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爆炸或伤害等。 18.1.4 环境因素可考虑以下类型:

(1)大气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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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污染物。 (3)固体废弃物。 (4)放射性污染。 (5)噪声。

(6)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 (7)其它环境问题和地(社)区性问题。 18.2 施工危险源辨识调查与风险评价(见附件2) 19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9.1 参建单位应明确人员负责现场消防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19.2 建筑设计防火和现场防火基本要求

19.2.1 室外消防栓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密集程度布设,并满足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的规定。

19.2.2 氧气、乙炔、汽油等危险品库应有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屋面采用轻型结构,能保持通风,门、窗向外开启。 19.2.3 现场禁止流动吸烟。在油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并配臵相应的消防设施。 19.2.4 存放炸药、雷管的场所,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应分别存放,派专人负责保管,并制订严格的领(退)料制度。

19.2.5 切割、焊接作业时应有防火隔离措施。 19.3 其他特殊要求

19.3.1 参建单位应参照DL 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要求配臵消防器材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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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 参建单位在配臵消防器材时,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平面布臵图和相应的消防器材数量,并把平面布臵图和消防器材数量交监理单位审批,报建设单位备案。

19.3.3 参建单位不得随意变动消防器材的位臵和数量,禁止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

19.3.4 各单位专兼职消防员负责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应形成记录;一般作业场所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根据需要形成记录。

19.3.5 对过期失效或因火灾等原因使用过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或更新。

19.4 重点消防部位和场所的防火管理 19.4.1 重点消防部位和场所是指:

(1)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 (2)发生火灾后影响面大的部位; (3)物资集中的场所; (4)人员集中的场所。

19.4.2 建设单位应督促监理单位对重点消防部位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19.5 消防应急预案和消防检查

19.5.1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参建单位应根据现场消防应急计划的要求,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及联络沟通渠道等有关要求,组织必要的应急演习,以保证紧急情况下采取正确有效的应急行动,使可能的火灾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19.5.2 参建单位应结合现场安全检查等对现场进行防火防爆专项检查,加大现场消防设施的完善性、充分性、有效性,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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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的检查力度。

19.5.3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现场防火防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重点内容为防火管理制度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足量并适宜、特殊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等,并对监督检查及其发现的不符合处理情况应形成记录。

19.5.4 建设单位应配合当地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19.6 风电场整组启动调试前必须进行消防验收,且验收合格,消防验收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 20 电气安装(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20.1 管理要求 20.2

21 集电线路施工安全管理

21.1直埋部分集电线路(含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等)施工:参照12.基础施工安全管理,13.道路施工安全管理等。 21.2架空部分集电线路(含杆塔工程、架线工程及附件安装等)施工:参照16.2 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等。 21.3桥架部分集电线路(含电缆桥架等)施工:参照《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2004等。 22 启动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2.1 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应把安全文明施工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来抓,对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22.2 在启动验收委员会授权下,组织成立现场试运指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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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试运指挥机构负责机组试运工作。

22.3 机组启动试运前,试运指挥机构必须按规范要求组织各类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报启动验收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进行机组启动试运。

22.4 启动试运大纲应通过审查,各项启动试运措施编制完毕应得到批准。启动试运措施要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启运调试过程中认真执行。

22.5 工程进入生产试运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对生产试运的相关要求,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人员培训、生产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生产准备工作,实现从基建到生产无缝连接、平稳过渡,确保项目投产后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2.6 集控中心内道路畅通,排水通畅,墙面施工完整,地沟盖板齐全、平整,内部清理干净,平台、栏杆安装完毕,保温油漆工作结束,全部工作符合规范、验标要求。路灯及标志齐全完好,永久照明投入使用,照明度符合要求。

22.7 设备、管道表面清洁,各系统分部试运合格。各种设备、阀门全部挂牌,标示清楚。

22.8 用于工程收尾或消缺的脚手架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

22.9 集控中心内环境清洁,地面干净,无烟头,杂物等。物料堆放整齐,不影响交通和设备的运行维护。

22.10 施工图纸、安装措施、施工记录、验收票等各类资料齐全,技术资料归类正确,目录查阅方便,保管妥善,字迹工整。 2

3外来人员、临时用工及分包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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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严格民工、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做到同正式人员一样对待,一样培训,一样严格要求,一样管理,严把三关:资质审查关(包括身体检查);进入工地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关;考试合格审查关。签订正式合同,明确民工和临时工、包工队的安全职责。建立含民工、临时工在内的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档案。

23.2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

23.2.1 外来人员主要包括参观/视察/上级检查人员、学习/实习人员、供应商、现场服务人员、运输人员等。 23.2.2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1)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时,应包括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对短期滞留或学习、实习外来人员,参建单位应做好进场安全教育。教育重点是工程建设的特点、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及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等,具体可参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08版)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执行(包括身体检查)。

(3)参观、实习、学习人员进入现场时,原则上应由接待单位或有关部门人员陪同,特别是对电建行业特点不熟悉、不了解的参观、考察或访问人员。 23.2.3 外来人员的现场安全行为要求:

(1)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未扣好帽带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穿高跟鞋、露脚指的凉鞋、拖鞋,穿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长发披肩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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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系安全带不得上高空作业,不得流动吸烟。

(4)不准擅自进入带电控制室等受限制区域,不得搭乘载货吊笼。

(5)进入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严禁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或穿带铁钉鞋。

(6)外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或地点,在施工现场车辆行驶一般不得超过15km/h,现场有限速要求的则按限速要求行驶。

(7)严禁擅自操作特别是已运行区域的各类设备及其开关、按钮、刀闸等。 23.

3临时用工安全管理

23.3.1 参建单位招用劳务分包队,必须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包工队的安全施工资质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录用。 23.3.2 每位临时用工人员都应签订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承诺书。

23.3.3 三十人以上的劳务分包队,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23.3.4 临时用工应符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参建单位在录用临时工时,劳动部门应会同安监部门对应招人员进行审查,老弱病残及童工严禁录用。临时用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满足作业要求,危险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23.3.5 招用单位应对临时工及劳务分包队成员建立安全教育、安全考试、身体检查等制度和管理档案。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23.3.6 对录用的临时工、劳务分包队的成员均应签订正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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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及双方应尽的义务等。

23.3.7 经过审查和安全教育合格人员,发包单位应发给带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在安全管理上与正式人员一视同仁,胸卡证件严禁转让。

23.3.8 劳务分包队必须严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等,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3.3.9 劳务分包队的负责人是该承包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劳务分包队必须按施工需要划分班组,班组名单应报发包单位安监部门备案,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3.3.10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发包单位应协助劳务分包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要求填写施工作业票并在施工时派人监督。

23.3.11 劳务分包队必须按照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质量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工作鞋、手套、防护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23.3.12 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人员的生活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应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3.3.13 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劳务分包队和个人,招用单位应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工作规定的,应给予处罚。不服从管理的包工队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劳务分包队,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建议发包单位终止合同,限期退场。 23.4 分包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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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1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范围、数量和资质等级是否满足拟分包的项目要求。审查分包单位派驻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资质是否满足工程安全管理要求。 23.4.2 在签订的安全协议中有明确的安全责任,约定预留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23.4.3 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指导、教育、考核的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2

4安全旁站监理 24.1 安全检查签证

24.1.1依据规程、标准对以下影响施工安全的重要设施和工序(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在投入使用前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24.1.1.1重要设施:大中型起重机械、重要脚手架、施工用电、危险品库房等。

24.1.1.2重大工序转接:工程项目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

24.1.2安全检查签证要点:对安装单位自检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专业资质验收过程及验收手续进行检查;以签证形式书面履行确认手续。 24.2 安全旁站监理

24.2.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重要及危险作业的工序和部位(如大件吊装、重要脚手架安装拆除、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危石及塌方的处理、临近带电体作业等)进行旁站,留有旁站记录。旁站监理的重要危险工序及部位(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有:

24.2.1.1土建工程:高边坡及深基础开挖和支护,基坑开挖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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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大型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等。

24.2.1.2安装工程: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及吊装,变压器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电气设备送电试验、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等。 24.2.1.3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联合抬吊,移动式起重机临近带电体作业等。

25 现场安全标准化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25.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现场安全标准化设施布臵实施、现场标志的检查、维护;负责组织对参建单位标志的规划的确认,对参建单位设臵的标志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 25.2 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对参建单位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25.3 各参建单位根据所承担的标段设臵相关的标志,并承担相应的维护、管理责任。 25.4 安全标识的种类主要有:

25.4.1 道路标志。场区施工道路应设臵交通标志、区域指示标识。

25.4.2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标识。在施工现场的明显位臵,应设立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划分图板。使参建单位都清楚所承担的管理范围,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的氛围。 25.4.3 危险作业区的警示标识。如禁止入内的安全彩旗、禁止动用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的,任何人无权更改。 25.4.4 通用类的安全标识。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高空作业扎安全带的标识等。

25.4.5 设备上的安全标识。如在一些电气设备上标注的“小

29

心触电”以及“危险勿动”的标识等。 26

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26.1 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参建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凡参加工程建设施工的每个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安全教育和考试,无故不参加者或考试不合格者,除按规定处罚外,必须参加补考。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场作业。

26.2 施工项目经理和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安全教育考核,持证上岗。

26.3 参建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安全管理档案。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6.4 在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26.5 各级安全教育培训班在开班前,应编制教育计划,编写教材,指定授课人员。

26.6 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是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长或技术员负责,集中学习上级安全文件和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规程,形式要灵活多样,收到实效。

26.7 各单位对新入场的员工和新调入项目的员工都要组织安全教育和考试。监理单位应对各单位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抽查。 27 文明环保施工管理

27.1 文明环保施工管理目标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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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 文明环保施工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健全。

27.1.2 文明环保施工管理责任到位,文明环保施工管理无死角。

27.1.3 无卫生污染事故。

27.1.4 施工现场无较大面积的扬尘。

27.1.5 施工现场机械、材料、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27.1.6 施工场地及现场沙石土料无扬尘、面见平、角见愣。 27.1.7 卫生分担区域整洁、工完场清、工完料净。 27.1.8 参建单位负责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台帐和记录,每月以安全文明施工月报形式上报建设单位。

27.1.9 每周由监理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例会,通报过去一周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考核结果,沟通协调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情况,各单位均应派人参加,并执行会议决定。 27.2 施工阶段现场管理

27.2.1 建设单位必须在现场挂臵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与安全员的标牌。

27.2.2 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械设备性能和工作条件。 27.2.3 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臵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臵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27.2.4 施工道路应保证设臵明显的路标,不应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时,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要保证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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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通道畅通无阻。

27.2.5 土方工程在施工前应有切实可行的存放和弃土方案,不得随意堆放。

27.2.6 建筑、安装工程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

27.2.7 焊接场地地面无焊头或无焊条头。焊接设备尽量集中布臵,统一布线,完工后焊接接线,氧、乙炔瓶全部收回。 27.2.8 禁烟区内严禁吸烟,地面无烟头。禁止施工人员流动吸烟或边作业边吸烟。

27.2.9 施工电源要集中布臵,统一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27.2.10 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处要有安全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栏杆或盖板,设立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27.2.11 严格控制安装工艺水平,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使其符合有关规范和验标要求。

27.2.12 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须办理手续后方可施工。

27.2.13 经常开展各级安全与文明施工活动,有实效,内容充实,有详细齐全的活动记录。

27.2.14 施工现场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27.2.15 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各种物资标识清楚,排放有序,并要求符合安全防火标准。

27.2.16 施工方案上应有明确的文明施工要求,并已通过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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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27.3 环境保护管理

工程建设中根据国家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保护法规及当地环保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的管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放射和水污染。

27.3.1 严格按规定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定,保证施工不扰民、“三废”处理措施得当、不因尘土等工业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

27.3.2 各参建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组织实施。 27.3.3 各单位采取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形式,不断提高工程现场人员的环保意识。要求各单位定期安排职工体检及进行职业病的防治、监控活动。

27.3.4 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在库内存放,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27.3.5 施工、生活垃圾严禁随意倾倒,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场堆放;施工生活污水需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27.3.6 进行砼搅拌作业,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臵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出;进行水磨石施工作业时应在适当位臵设臵沉淀池;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杜绝油料跑、冒、滴、漏现象,防止污水污染环境。

27.3.7 各单位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制定夏、冬季施工措施,作好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的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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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8 现场的生活临建、办公房修建时,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对垃圾堆放场、化粪池、废水排放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要求。

27.3.9 各单位应通过宣传、培训、考试等方式,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护和职业卫生教育,使员工了解作业中存在的危害因素、应采取的防护措施,自觉维护自身的身体健康。 28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

28.1 建设单位应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奖惩办法,并根据项目实际、概算情况,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一定比例的安全文明考核经费,并写入合同。监理单位负责对参建单位贯彻落实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违反各项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监督和处罚,对有贡献的进行奖励。

28.2 建设单位是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奖惩的归口管理单位。 29

附则

29.1 本细则解释权归***。 29.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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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风电场建设程序与工程施工讲课大纲

主讲:陶福长

第一章 风电场建设程序

第一节

风电场建设主要程序

1.1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主要说明:项目必要性、项目规模、拟选机型、并网条件、计经分析、公司简介等,项目建议书报上级主管部门.2编制项目可研报告1.3完成工程初设和施工设计1.4完成项目准备,主要是落实资金和设备招投标1.5风电工程施工1.6工程竣工验收和风电场试运行1.7工程项目评估(风电场项目核准需要获得7个支持性文件:省电力公司并网文件、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文件(地灾评估、压矿评估)、省林业厅林业文件、省环保局环保文件、省水利厅水保文件、省物价局电价承诺文件、银行承诺。最后取得省发改委核准文件)

第二节

风电场选址与测风

1、风电场选址主要考虑以下因素:风资源情况、并网条件、交通运输、地质情况、综合造价。2.风电场分类:2.1IEC分类方法,最大风速与最大阵风。2.2国内分类方法,平均

1

风速与功率密度。2.3风机分类:1IEC分类方法:最大风速与湍流强度。3国家电网公司关于风电场并网运行技术规范:风机运行功率要稳定、功率要可控、功率因数可调、满足低电压穿越要求。

4、目前国内外六种风机机型:失速型、主动失速型、最佳滑差、变桨调频调速、直驱机组、半直驱机组。

第三节

风电场建设可研报告

风电场建设可研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综合说明,介绍公司情况和项目情况及并网条件、当地条件2风能资源情况3工程地质4项目任务与规模5风电场选址6风机选型与布置7电气系统8工程土建9工程管理设计10环保工程11劳动与安全卫生12工程概算13工程财务分析

第二章 风电场施工准备

第一节

风电场施工准备

1.1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设备招标制、工程合同制

1.2组织准备: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1.3落实施工组织:项目单位成立项目指挥部、工程施工单位成立工程项目部、工程监理单位成立工程监理部 1.4编制工程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工程单位、监理单位分

2

别编制工程建设计划,其中主要是工程单位编制的工程组织计划,内容应包括:1.4.1工程概述1.4.2工程建设总方案1.4.3工程建设技术措施1.4.4现场施工总平面图1.4.5工程总承包与分包。

第二节

施工技术准备

1、 工程初设与施工设计评审及技术交底(初设图应报送当地图纸审核部门)

2、 职工培训(一般5万容量风电场配备员工12人)

3、 编审施工图预算

第三节

施工现场准备

1、 征地:1.1获得土地规划证1.2获得土地使用证1.3征地(点征与面征及上缴征地费、补偿费、拆迁费)

2、 现场四通一平:水、电、路(应将临时道路与永久用道路建设相结合,安装风机道路通常8米宽,检修道路通常3.5米宽、通讯(应将工程用通讯与风电场通讯相结合)、场地平整(场地主要是土建工程用搅拌站、风机安装场地)

第四节

施工物质准备

1、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与构件)

2、 工程用工器具(大小型施工机械、吊具、安装工具)

3、 主辅设备招标(风力发电机组、塔筒、主变、箱变、变电所一次和二次设备、电缆、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施工、

3

风机安装、变电所施工、场内输配电施工、风机运输、风电场可研、道路施工)

第三章 风电场施工管理

第一节

开工条件

1.1成立项目法人、1.2初设总概算已审批1.3资金已落实1.4施工组织计划已完成1.5施工图已完成1.6落实监理单位1.7已签定施工合同1.8获得土地使用证1.9完成场区四通一平2.0项目已进入年基建计划

第二节

工程进度控制

2.1进度控制任务:2.1.1确定工程目标2.1.2审批施工单位计划2.1.3检查施工进度2.1.4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2编制工程计划2.2.1工程施工总计划、2.2.2单项计划2.2.3作业计划

2.3作业进度检查2.3.1掌握作业进度2.3.2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节

风电场投资控制

3.1控制投资总额度3.2控制审批程序3.3合理分配资金3.4控制综合造价(认真把握以下环节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工程决算)

3.2控制投资工作内容主要是3.2.1工程资金审核、3.2.1工程

4

结算3.2.3工程价款调整

3.3控制工程结算主要内容3.3.1与监理单位认真核实工程内容变更情况3.3.2与监理单位认真核实材料价格变更情况3.3.3控制工程付款(工程付款通常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第四节

风电场工程质量控制

4.1准备阶段控制4.1.1审核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交底4.1.2审核设计资料4.1.3审核施工方案4.1.4建立试验场地 4.2施工阶段控制4.2.1建立质保组织4.2.2监理单位对重要工程实行旁站服务,实行工程监理日报、周报、月报制4.2.2与监理单位严格质量验收4.2.3及时验收隐蔽工程4.2.4与监理抓工程施工正反方面典型

第五节

施工安全管理

5.1落实安全责任制5.2保证人身、设备安全5.3安全管理内容(安全组织管理、现场设施管理、施工技术管理)5.4安全措施5.4.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5.4.2明确总经理责任5.4.3明确各部门责任5.4.4落实上岗证(重点是:焊工、起重工等5.4.5项目部物资安全5.4.6现场员工与施工单位签责任状5.4.6做好安全记录5.4.7搞好安全教育与培训5.4.8安全检查5.4.9施工作业标准化

5

第四章 风力发电机组运输、安装、调试

第一节

风力发电机组运输

1.1风力发电机组运输招标1.2风力发电机组运输选择(铁路、水运、陆运)

第二节

风电机组安装

2.1安装必备条件2.1.1验收基础2.2.2完成输配电工程2.2.3满足气象条件2.2.3掌握技术手册2.2.4落实现场负责人2.2.5编制工程计划2.2.6清理现场、保证通路2.2.7大小吊装设备进场2.2.8填写出入库单2.2.9员工经培训上岗

2.2安装计划与进度2.2.1施工平面图2.2.3工程进度表2.2.3大小吊车进出场计划2.2.4场内运输计划2.2.5组织和技术措施2.2.6劳动力计划2.2.7材料计划2.2.8安全保卫计划2.2.9控制成本计划2.2.10工程进度表

第三节

设备验收与库房管理

3.1风电设备装箱一般分为:叶轮、轮毂、机舱、控制柜、螺栓、备品备件、技术手册及其它

3.1.1风电设备总体验收验收2.1按装箱单点货2.2检查设备质量(配合海关与设备商共同检验,做好记录以备以后索赔) 3.1.2设备入库,填写入库单。 3.1.3设备有缺损及时索赔

4.安装工艺4.1塔架4.2机舱4.3叶轮4.4电缆铺设

6

第四节

风电机组调试

4.1审查调试大纲(调试项目、调试报告)

第五章 风电场试运验收

第一节

竣工验收

1、风电机组验收目的1.1全面检验工程质量1.2明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1.3准备转入试运行

第二节

验收必要条件

风电机组验收必要条件2.1已完成风机试运行准备,双方已签风电机组预验收报告,对于遗留问题双方签订备忘录)2.2基础质量满足要求2.3塔架质量满足要求2.4安装质量满足要求2.5调试结果满足要求2.6风电场具备试运行条件

第三节

验收项目

1、风电设备设备验收1.1风机各大部件是否正常1.2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通常小于4欧姆)1.3安全功能是否满足要求1.4安全系统和人身安全是否满足要求(主要是:正常停机、事故停机等试验)

2、控制功能是否满足要求

2、控制功能验收(验收风机自动与手动两种控制功能)

3、监测功能验收(验收风机和远方集中监控功能)

4、设备电能质量验收质量(检测风电机组发电电压、蘋率、

7

相位及无功等

5、设备震动验收

6、噪声满足环保要求(全部工程施工要聘请环保监理单位,工程要严格按照环评意见书施工,工程竣工后要申请环保验收)

7、防腐验收(主要验收油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有破损)

8、结论意见

第六章

风电场试运行

第一节

风电场试运行条件

试运行应满足以下条件1.1安装质量满足要求1.2完成设备调试1.3变电所满足条件1.4环境与气象满足要求条件1.5风电场运行检修人员经过培训上岗1.6风电场具备试运行条件、1.7其它

第二节

风电场试运行准备工作

风电场试运行应做好准备工作2.1成立试运行组织2.2设立领导机构2.3编制运行计划2.4人员经培训上岗2.5建立各种运行检修制度与报表2.6制定应急方案

第三节

风电场试运行时间

风电场试运行时间应在风电机组采购合同中说明,一般

8

应风电机组最少并网连续运行240小时以上。

第四节

风电场试运行其间管理

风电机组试运行一般按生产厂家要求进行,运行人员应规范操作。如发现设备问题及时处理,问题严重及时停机并停止试运行,厂家处理后重新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间运行人员要做好记录,厂家必须有技术人员在现场。试运行结束后填写报告存档。

第五节

风电场竣工验收

风电场应严格按照国家《风电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一、 成立验收委员会

二、 分部验收

三、 工程整体启动验收

第四篇:风力风电场建设监理

风力发电场建设工程监理

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一.监理服务范围:

1. 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现场方案的落实,施工图纸会审,日常例会的组织与主持,工程现场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督工作。 2. 负责监理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准备到设备运输,工程安装,分部试运,整体试运调试及在试生产期内所承担的全部监理任务和内容。

3. 风电场单位工程按五大类进行划分:1)风力风电机组工程(包括基础、防雷接地);2)升压站工程;3)集电线路工程;4)建筑工程(生产综合楼及其它土建建筑工程);5)风电场场内道路和交通工程;每个单位由若干个分部工程组成,具有独立,完整的功能。 二.监理服务内容: 1. 设计方面:

1.1 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对施工图纸的会审;

1.2 协助项目法人管理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的要求和协议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1.3 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方案、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1.4 协助项目法人检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设计建议。 1.5 其他相关业务。 2. 施工方面:

2.1 协助项目法人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开工准备工作情况。

2.2 协助项目法人审核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用量等。

2.3 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督促其执行和实施。 2.4 组织和主持施工图纸会审。

2.5 工程进度控制:协助项目法人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变化偏差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项目法人批准后进行调整。要及时提前预测进度目标实现的风险并报告项目法人。

2.6 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检查,签证核实质量评价,重要程序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预控措施并旁站监督实施。对施工中出现的协助安全或影响质量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暂缓施工通知,并制定处理措施,组织对工程“不符合项”的处理和关闭工作,协助项目法人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的分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投产达标,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协助业主工程部编写安装文件、范本,审查施工单位编写文件(包括设置W、H、S点),协助业主工程部编写审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及环境管理规划。

2.7 工程造价控制:审核承包人的进度报表和结算报表,协助项目法人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2.8 施工安全监督: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汛期防洪、度汛措施,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协助项目法人做好现场施工总平面管理,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书面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协助业主工程部进行安全计划,工程危险源辨识及预控措施的审查,并及时检查施工单位的执行情况。 3.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3.1 收集项目法人与监理承包商、设计承包商、设备供应商,主要材料供应商,施工承包商签订的项目招标合同文件,依据合同内容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有效实施。 4. 协调:

4.1 监理人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积极协调项目法人与各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三. 项目监理机构建立及监理设施投入: 1. 项目监理机构:

1.1 监理单位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应建立项目监理机构。 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1.3 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刻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副总监理工程师。

1.4 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5 勘察、设计阶段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十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专业五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1.6 施工,调试阶段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五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其中同类工程监理实践经验不少于三年。

1.7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开展工作,直至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

1.8 项目监理机构应制定与监理工作内容相适应的监理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

1.9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当要求同时担任多项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能超过两项。 2. 监理人员的职责:

2.1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2.1.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岗位职责,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2.1.2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1.3 审查分包项目及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2.1.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2.1.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2.1.6 审查承包单位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划。 2.1.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和结算。 2.1.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2.1.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

2.1.10 调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核工程延期。

2.1.11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2.1.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1.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文件。 2.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2.2.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监理工作。

2.2.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本分职责和权力。 2.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副总监理工程师:

2.3.1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3.2 签署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复工申请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竣工报验单。 2.3.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2.3.4 调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核工程延期。 2.3.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3.6 审查分包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 2.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2.4.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4.2负责本专业的监理工作实施。

2.4.3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本专业监理人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2.4.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审查本专业设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4.5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及相关隐蔽工程验收。 2.4.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汇报和请示。

2.4.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2.4.8负责本专业监理文件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制监理月报。 2.4.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和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2.4.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2.4.11检查本专业质量、安全、进度、节能减排,水土保持,强制性标准执行等状况,及时监督处理事故隐患,必要时报告。 2.5监理员的职责

2.5.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5.2参加见证取样工作,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2.5.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2.5.4按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艺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2.5.5担任旁站工作,核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质量、安全、节能减排、水土保持等状况及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2.5.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2.6监理设施: 2.6.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2.6.2在大中型的项目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计算机辅助管理。

2.6.3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法,交通,通讯和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归还建设单位。 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监理规划: 4.1.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写,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报送建设单位。 4.1.2监理规划编制依据:

4.1.2.1与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1.2.2与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项目审批文件,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4.1.2.3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4.1.2.4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管理文件。 4.1.3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1.4.1工程项目概况。 4.1.4.2监理工作范围。 4.1.4.3监理工作内容。 4.1.4.4监理工作目标。 4.1.4.5监理工作依据。

4.1.4.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4.1.4.7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4.1.4.8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4.1.4.9监理工作程序。 4.1.4.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1.4.11监理工作制度。 4.1.4.12监理设施

4.1.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并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 4.2监理实施细则:

4.2.1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师进行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4.2.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进度在各专业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2.3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4.2.3.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2.3.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4.2.3.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2.4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2.4.1专业工程的特点、难点及薄弱环节。 4.2.4.2专业监理工作重点。 4.2.4.3监理工作流程。

4.2.4.4监理工作控制及要点,目标。 4.2.4.5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2.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专业监理师应依据实际情况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五.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总程序及主要方法和制度 5.1监理工作总程序: 5.1.1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5.1.2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 5.1.3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5.1.4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5.1.5施工实施阶段监理。 5.1.6调试阶段监理。

5.1.7启动验收与移交阶段监理。 5.1.8审核工程竣工结算。

5.1.9编写监理工作总结,监理文件归档,移交。 5.2监理工作作业方法:

5.2.1文件审查。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报审的工程文件进行审查并签署监理意见。

5.2.2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5.2.3见证取样。对规定的需要取样送实验室检验的原材料和样品,经监理人员对取样进行见证,封样,签认。

5.2.4旁站。监理人员按照委托监理合同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安全实施连续性的现场全过程监督检查。

5.2.5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独立或委托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5.2.6签发文件和指令。项目监理机构采用签发会议纪要和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形式进行施工过程的控制。 5.2.7协调。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通过一定的活动和方法,使各方协同一致,实现预定目标。

5.2.8签证。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质量验评资料、变更、洽商、申请等进行审签。 5.3主要监理工作制度

5.3.1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以下主要监理工作制度: 5.3.1.1技术文件审核制度. 5.3.1.2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开箱验收制度。 5.3.1.3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5.3.1.4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签证制度。 5.3.1.5会议制度。

5.3.1.6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和报告制度。 5.3.1.7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5.3.1.8旁站监理、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5.3.1.9工程信息管理制度。

5.3.1.10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5.3.1.11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 5.3.1.12应急预案与响应制度。

5.3.2项目监理机构可依据工程特点或施工监理要求,增加其他监理工作制度。

六.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6.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检工作,对图纸会检纪要进行签认,对发现的设计问题或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督促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6.2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

6.3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满足要求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应审查一下内容: 1.质量管理体系 1)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1)组织机构。

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程序。

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4)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应急预案及演练方案。

5)环境因素识别,环境因素评价,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及演练方案。 6.4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6.5对新能源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报建设单位。

第五篇:风电场开发建设程序[大全]

风电场开发建设基本程序

一、

投资方同县级政府签订投资意向书→建立测风塔(建议80米)【满一年后,整理测风数据,专家论证、分析可行性,结合当地气象局二十年气象资料,如够建风场条件】→建立项目公司→政府(县级)召开所有涉及部门开协调会→发改委【出具前期工作批复函,帮助跑市、省级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土地局)【进行土地预审准备工作,出具风场坐标拐点(17点以上)、五点地勘坐标、水准点坐标等】→林业局【出具土地属性(林地、草场、耕地等)证明】→电力局【帮助向上级电力部门申请接入系统准备工作】→环保局【帮助环评报告支持性文件提供相关数据,风场现状环保资料】→税务局【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投资政策】→工商局【相应各种法律效力文件取得(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等)】→建设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文物局【出具风场无文物证明】→宗教局【出具风场无宗教建筑物证明】→武装部【出具风场无军事设施证明】→建设局【出具允许开工证明】。以上有当地经委总协调,副县长(副市长)挂帅,书记一把抓。

二、

企业项目公司→取得可研报告(委托国庄或计鹏)【项目公司提供一切所需数据资料等。签订测绘合同、地质灾害危险性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环评报告合同及水土保持报告项目技术合同→接入系统设计合同及批复文件【包括到市级电力局计划处咨询整个地区110KV以上系统电网现状图(包括所有变电站位置图),整个地区110KV以上系统电网“十一五”规划图(包括变电站),整个风场附近35KV及以下农网现状图及“十一五”规划图。办好接入系统可行性研究请示函,省级电力设计院设计接入系统。】

三、

项目公司→申请省级发改委核准文件(可研、环评、水保)→申请省电力局接入系统核准文件及电价保证函→申请建设厅开工许可文件→申请国土资源厅土地预审批复→各项工程招标

四、CDM运作

(一)、 同政府先期谈判、选定项目位置图、原始测风数据收集分析、各种批复文件准备(可研报告、风电项目测风报告、省级发改委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及申请批示可研报告的请示函和上网电价承诺函、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函、林业厅工程项目预审意见函、省级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省级电力公司并入电网的函、市级发改委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及申请批示可研报告的请示函和区域规划报告、市级工商局电价意见报告、市级林业局无林地的报告、市级建风电场协议、市级环保局环境保护意见的函、县级国土局用地预审的请示及对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不会造成影响的说明、县级国土局征用土地的函及压覆矿产资源情况的审查意见和建设用地的批复、县级林业水利局建风电场的请示、县级发改委项目立项申请及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县级环保局环保立项报告、县级政府建设风电场的复函等)

(二)、CDM流程 如下:企业→准备建设风场→【相关文档→国家发改委审批→联合国注册】每年发电量折合标准煤→用方法学算出二氧化碳排放量→寻找买家→(买家

1、买家2….)→购买意向→购买协议(25-30欧元/吨左右)→成交

测风-风资源评估(气象部门)-项目建议书(自行编写)-前期工作许可的函(当地发改委转省发改委)-可研报告(资质单位)-土地预审(编制压覆矿产报告、地质灾害评估、)

-环评审查(编制环评报告)

-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方案)

-选址意见书(出具红线图)

-资金承诺函(银行)

-风资源评估报告

-同意接入电网的文件(接入系统可研报告)

以上资料准备后,打申请报告由当地发改委逐级转呈上报至省发改委。召开可研审查会,修改可研报告,再打申请核准,下发核准文件就OK了!

五、不同地区案例

(一)吉林省地区

1.核准手续需要的支持相关文件:

 xx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省国土资源厅

 xx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审查意见----国土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  Xx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利厅、环保厅  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保厅

 吉林身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地质灾害评估中心  Xx工程节能等级表予以备案的通知  Xx工程接入电网意见的函---省电网公司  Xxx贷款承诺函—银行

 Xx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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