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相关知识

2022-07-03

第一篇:保健食品相关知识

中国保健食品产业相关政策

一、GMP认证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简要的说,GMP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

二、卫生部门行业管理

卫生部对保健食品说明书的规范要求

一、说明书基本格式: 产品说明书

(原名)仅针对更名的产品。

(营养素补充剂)仅针对营养素补充剂。 引语

〖主要原料〗

〖功效成份及含量〗若功效成分尚未明确,可省略此项;营养素补充剂则无此项。 〖营养素及含量〗仅针对营养素补充剂。 〖保健作用〗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食用量及食用方法〗 〖贮存方法〗 〖保质期〗 〖规格〗

〖执行标准号〗进口产品可无此项。 〖注意事项〗 注:字体为小四宋体

二、说明书内容:

(一)***产品说明书

若更名,须写出现用名,并在现用名下一行标注原名。若为营养素补充剂,需标注(营养素补充剂)字样。

(二)引语可对产品作简要介绍,如产品的成份、特点、工艺、作用机理等,其介绍的内容要科学、准确、真实。基本要求如下:

1、宣传的成份要有检测报告证明;

2、宣传的作用机理要有充分的文献依据;

3、不得宣传申报功能之外的其他功能,也不得暗示有其他功能;

4、不得通过对原材料的描述,将宣传范围扩大到其他功能;

5、不得有宣传治疗作用的用语;

6、不得使用极限性词汇,如“最好”、“最佳”、“极品”等;

7、不得提及其产品的试验检测机构名称;

8、不得提及产品获奖、鉴定或监制的情况;

9、根据传统中医药理论和养生理论开发的保健食品,其说明书可以允许使一些传统的中医术语,但必须经评审委员会审查。

10、引语中出现的作用机理必须核实,应提供权威机构的证明。

11、现经认定的具作用机理的产品仅有:鲨鱼软骨、褪黑素、鱼鲨烯等。

12、必须标注经动物试验证明的功能产品为:抑制肿瘤、抗突变、延缓衰老、对化学性肝损伤有一定的保护作用、抗辐射等类产品。

13、对既能补充营养素又经试验证实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原则上只批准其经证实的保健功能,补充某种或某些营养素允许在说明书引语中说明,不在保健功能一栏中标出。

14、营养素补充剂类产品不能作扩大宣传、功能宣传(例如补充维生素C,维生素C具有***的功能),只能说明补充项目。

15、在引语和功效成份中所列的营养素,必需在所提供的企业标准中进行核对。

(三)〖主要原料〗只列出名称即可,应提供二个以上的原料。

(四)〖功效成份及含量〗 列出的功效成分必须标明含量。

此项非必要结构,若功效成分尚未明确则此项可无。

若产品为营养素补充剂,则此项改为〖营养素及含量〗(此一项为营养素补充剂必要结构)

功效成份及营养素含量标注方式:

1、单一成份:***,每(100ml,100mg,瓶,片,支,粒等)含:***(ug,mg,g,IU,U等)或≥***(ug,mg,g,IU,U等)

2、多种成份:***,每(100ml,100mg,瓶,片,支,粒等)含:***(ug,mg,g,IU,U等)或≥***(ug,mg,g,IU,U等)***(ug,mg,g,IU,U等)或≥***(ug,mg,g,IU,U等) 各功效成份含量单位应按小数点对齐。

(五)〖保健作用〗

经卫生部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标准功能表达用语,即评审意见中通过的功能一栏内容。营养素补充剂类产品只能写补***。

(六)〖适宜人群〗

适宜人群与认定功能相一致。直接写何种人群,不必加适宜XXX,也不必写成XXX适宜。下列六种产品有规定的适宜人群:

1、褪黑素类:必须是40岁以上成年人;

2、调节血脂类:是中老年人和高血脂人群;

3、抗疲劳类:易疲劳者;

4、免疫调节类:年老体弱、免疫力低下者;

5、营养素补充剂类:缺***人群;

6、对化学性肝损伤有一定的保护作用类:暴露于化学污染环境中的人群。

(七)〖不适宜人群〗

非必要结构。经卫生部评审委员会认定,七类产品必须有下列固定格式:

1、鱼油:少年儿童、孕期及哺乳期的妇女、有出血倾向者和出血性疾病患者。

2、褪黑素:未成年人、妊娠期妇女、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及酒精过敏者。

3、西洋参:儿童

4、调节血脂作用的产品:儿童(提供该产品对儿童无副作用的人体试食试验者除外)

5、酒:未成年人、妊娠期妇女、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及酒精过敏者。

6、减肥类食品:孕期及哺乳期妇女。

7、鲨鱼软骨类食品:

⑴最近30天内曾有心脏病发作者; ⑵孕妇及儿童;

⑶最近30天内曾接受深部外科手术者。

(八)〖食用量及食用方法〗

不能在此部分对产品作夸大宣传,食用方法分人群种类时,应与〖适宜人群〗一致。一种剂型一个批号,不得在此作多个剂型宣传。

(九)〖保质期〗

经卫生部评审委员会认定,与产品稳定性试验报告一致。

(十)〖注意事项〗

非必要结构。但以下四类产品必须有如下描述:

1、抑制肿瘤、调节血糖、调节血脂、调节血压、抗辐射、改善睡眠、升高白细胞。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2、褪黑素:

⑴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治疗作用。

⑵驾车、机械作业前或正在作业时以及从事危险操作者请勿使用。

3、酒:

⑴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治疗作用。 ⑵本品不宜过量饮用。

4、节食类减肥食品:减至正常体重后,勿需再食用/停止食用。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管理的国家局,职能为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质量管理,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的行政管理和技术监督,包括对药品、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生产与质量认证

四、《食品安全法》首次纳入保健品监管

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这是该草案2008年10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后的第四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于2007年12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第31次会议审议。此后,2008年9月发生了“三鹿奶粉”事件,近期又曝出蒙牛特仑苏牛奶中添加OMP,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

提请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在确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加强对食品广告管理和明确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等5方面做了修改。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食品安全法草案确定了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分段实施监管的体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在草案第4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保健食品监管首次纳入草案

四审草案对保健食品监管增加了一条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草案还对保健品做了针对性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为从源头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草案四审稿增加两处规定:

其一,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生产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其二,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管。

■明星代言问题食品须负连带责任

为了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管,草案四次审议稿增加以下两处规定:其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其二,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确立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

草案四审稿明确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使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优先得到赔偿。草案增加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食品安全法》对保健品行业的影响

(一)、《食品安全法》为保健品市场规范带来希望

中国保健协会2008年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每年保健品的销售额约为2000亿元人民币。其中,老年人消费占50%以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70%以上的保健食品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现象,有相当比例的保健品为假冒产品,还有一些保健食品随意加入违禁药物。民众对保健品的不信任率为53%,非常不信任则达到了34%。

是什么原因造成中国保健食品市场如此混乱?

“根源就是缺乏监管,也就是保健食品市场没有正规的游戏规则。”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表示,他希望从6月1日起正式生效施行的《食品安全法》能给目前尴尬的保健食品行业带来希望。

王大宏坦言,在1996年之前,国内当时的情况是,几乎没有一家保健食品企业不做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事情,这也包括正规的企业在内。企业是否诚信那时并不重要,消费者关心的只是保健食品有多大功能,能使自己不得什么病或能治疗什么病。由此,滋生出了一些制假、售假的个体企业,“有病治病,无病强身”和“包治百病”的产品比比皆是。据悉,1994年全国保健品生产企业达6000多家,品种2.8万个,年销售额达500多亿元,保健品市场几乎成了中国最庞大的市场。

“其实,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这些问题不能全归咎于企业。”一名保健食品销售商表示,很多药店也在销售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究竟是食品还是药品?这个问题一直以来不仅困扰着消费者,也困扰着保健品生产企业。

以前,国家对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是按照药品的审批程序来做的。就是用新药的标准来衡量保健食品,只是在疗效上会降低一些要求,比如要求药品的疗效必须达到5个,保健食品只要求达到2个就行。“为什么在审批的时候用药品的标准要求我们,而让我们按照食品来销售。”这名销售商说。

“保健食品这个名词是中国特有的,欧美等发达国家只区分了食品和药品,并没有保健食品这一类别。但是,保健食品首先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何计国副教授表示。

这次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保健食品是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其宣称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必须经过权威机构的严格评价,并以此为据发布科学的负责的产品广告。这将改变以往划分不详的现状。

从中华鳖精事件开始,再到三株口服液、核酸风波等等,中国的保健品产业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爆发了严重的信誉危机,全社会都对整个保健品产业产生了强烈的不满和排斥心理。1995年下半年,全国范围内保健品生产厂家产量锐减,仅广东省保健品的销售额即锐减100多亿元,600多家企业相继倒闭。 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在保健食品的监管上。王大宏说,在1996年之前,中国的保健食品市场可以说就是没有人监管。保健品市场出现混乱之后,对于该市场的监管也存在“铁路警察——只管一段”的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的部门来牵头管理,卫生部门只负责注册、工商只管市场流通、技术监督局只负责生产监督。 何计国副教授曾经调查过很多地方负责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的防疫站广告科。“在保健食品存在问题最多的广告宣传环节,监管方面非常薄弱,经常是,小小几平方米的防疫站广告科,几个人负责全市的保健食品的全部广告审批工作,人手严重不足,就算只审批正规广告就够他们忙的了,更别说还要查处违法广告。”何计国说,由于缺乏有效的政府监管,形形色色的虚假保健食品广告充斥媒体。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贾亚光表示,这次《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行业的监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一致。

“首次明确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质检和卫生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保健食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这将对保健食品行业的规范和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贾亚光表示,新的规定把过去很多没有界定清楚的界定清楚了,理顺了不少体制问题,将对保健品行业乱象的治理具有积极的影响。

“对于那些一直存在不法行为的保健品生产企业来说,把保健食品写入《食品安全法》就是他们的灭顶之灾,整个行业将面临重新洗牌的局面。”贾亚光认为,把保健食品写进《食品安全法》说明国家对保健食品行业的重视,是行业发展的一个契机。

这为保健食品行业指明了正确的出路:加大研发力量,开发出新产品,做诚信企业。

“但是,我们国家数次出台的关于保健食品的管理办法和规定都是针对合法企业的。合格的保健食品从审批、使用、规格、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都要进行一系列的验证,再加上在流通领域的严格监管,随着保健食品审查的门槛越来越高,企业的成本也水涨船高,而增加的这部分成本就会由消费者来承担。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合法厂家和非法厂家构成了整个保健食品市场,非法厂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监管部门就调高标准,而实际上标准并不能对非法厂家构成约束,却会使合法厂家增加成本,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许洪民说,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国家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比如,美国的《饮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会要求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生产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都要对此项法律进行宣传教育,使所有人对合法产品和非法产品有所认知。此外,政府也应当加大对非法企业的打击力度。

在过去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卫生部门只批准一种保健食品具有两种功效,这是保健食品行业的游戏规则,而且这个规则已经制定多年。王大宏呼吁,国家放开保健食品注册“紧箍咒”是时候了,一种产品只能有两种功效的规定过于“死板”,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和科技的发展了。一些正规的大企业,已经用先进的科技,让一种保健食品具有两种以上的保健功能,但是,在注册的时候受到政策的限制,只能申报两种功效,这样对于企业来说,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他们研制新产品的积极性。

(二)、食品安全法为保健品立法指明方向

美容、减肥、抗疲劳、降血脂„„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保健食品涌进市场,其安全性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据统计,我国是全球最大的保健食品生产、消费市场,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批准保健食品8900多种,年销售额近千亿元。如此具有发展前景的行业,却由于缺乏监管,使得公众对保健食品的信任度大幅降低。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70%以上的保健食品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现象,有相当比例的保健品为假冒产品,还有一些保健食品随意加入违禁药物。而群众对保健品的不信任率竟然达到53%,非常不信任则达到了34﹪。 一方面是人民群众保健养生意识的提高和对保健食品需求的增强,另一方面是保健食品市场产品泛滥、价格混乱、质量堪忧的混乱无序,为此,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刻不容缓。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向人们宣告,国家将从立法层面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 保健食品艰难迈入法律大门

2008年5月,中国保健协会召集行业内的企业代表和相关政府部门召开座谈会,呼吁保健食品应当在《食品安全法》中得到一个定位。该协会秘书长徐华锋曾表示:“我们希望最终的法案中能提到保健食品。如果把保健食品列为食品的一类进行管理,在《食品安全法》中就应当有所体现和定位,然后据此再另行制定有关保健食品的管理细则。”

纵观《食品安全法》全文,虽然涉及保健食品的只有第五十一条,但就是这一个条款,已让徐华锋的希望变成了现实;也正是这一个条款,为保健食品在《食品安全法》中获得了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

实际上,保健食品的性质介于食品和药品之间,对其安全性评价、标准制定以及监管等各方面也有异于一般食品。在《食品安全法》草案起草的过程中,不少专家委员就一直建议对保健食品区分对待,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因而,2007年12月26日《食品安全法(草案)》正式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时,并没有专门条款提及保健食品。

中国人大网上,在2008年4月20日公开征集意见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与此前的《食品卫生法》相比,在食品定义中修改了关于药食同源的表述,增加了“食品„„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内容,但未针对“保健食品”提出任何要求。

2008年8月25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时,草案中仍没有提及保健食品这个概念。但保健食品的监管,此时已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热点。8月26日上午,在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会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卓新平的发言引人关注。卓新平委员认为,现在市场上流行着各种各样的保健品,包括国际市场上流入的,这些保健品的价格昂贵,甚至比药品的价格都要贵。保健品在宣传中往往是强调药用效果,以吸引消费者花很大的价钱来购买,但是在包装上又明确写的属于食品,不在药品的管理范围内。对这类产品的监管,目前《食品安全法(草案)》在这方面不是非常明确,建议要么有专门的保健品立法,要么在食品安全立法方面有特别的强调。

2008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余波未平的三鹿奶粉事件让这部本就备受关注的法律草案,成为焦点中的焦点。审议结果是对草案做出了风险监测、安全标准、添加剂监管、召回制度等八个方面的修改。而对保健品监管也将出台更严格规定,原因是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现在保健食品存在很多问题,将保健食品按一般食品管理是不够的,还应作出更为严格的规定。就此,保健食品终于可以进入《食品安全法(草案)》的“篇章”了。

2009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时,委员们发现草案对保健食品监管增加了一条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草案还对保健食品做了针对性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这是保健食品首次被纳入《食品安全法(草案)》,而草案中有关保健食品的这一规定就是正式通过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食品安全法(草案)》最初提交审议时没有提到保健食品,而第四次审议时又加入了这个概念。针对这一变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食品安全法》起草有关负责人李援介绍说,保健食品实际上也是食品,《食品卫生法》把它叫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这种保健食品能够有效地促进人体机能的提高,但是它和药品一个最根本的区别,是药品具有药理作用,能治病,而保健食品没有药理作用。最初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准备把保健食品当作普通食品,采取相同的监管方式,后来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时,有相当一部分意见提出把保健食品在《食品安全法》中单独写出来。其中一个理由就是,我们国家的保健食品占60%以上含有中药成分,很多企业夸大其保健功能,甚至宣称有治疗作用,然后牟取暴利,所以法律需要监管保健食品,消除这个领域的无序状态。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汪光焘认为,这些针对性的变化顺应了民心、体现了民意。 “这个市场显得很混乱,国家规范了好多次。所以将保健食品写进《食品安全法》很重要,明确由谁来管,今后怎么去做,对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如是说。

当下,针对我国保健食品市场混乱无序的现状,一些监管人员将其归咎于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缺失造成的,然而翻阅相关资料发现:1995年10月底开始实施的《食品卫生法》首次明确将保健食品纳入管理范畴;1996年6月初开始实施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结束了营养功能性食品准入无法可依的混乱局面;1999年《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施行,使我国保健食品从此走出“一口大锅两口缸三四个人来分装”的生产局面。据统计,截至2007年12月,我国共出台保健食品相关法规120多部,涵盖产品注册、GMP认证、执行标准、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广告审查、市场监管、进出口管理等多个方面。其中《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成为保健食品行业指导性文件。

“这些法规政出多门,缺乏监管力度,再加上从2003年起,我国取消了所有药‘健’字批准文号,保健食品被划分为药品或是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却没有进行同步调整,这就造成保健食品概念模糊,没有形成完整的保健食品监管法律体系。”时刻关注保健食品法规变化的江西省铅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人员彭凯表示,《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些规定为保健食品立法指明了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监管法规体系。

“保健品本来就是一个食品,却被许多广告主有意无意地当成药品来卖,价格奇高到很不正常的地步,此次《食品安全法》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是民心所致。”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教授说,保健食品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相当规模的产业,需要从法规层面对其实施比普通食品更加严格的、有针对性的规范。

虽然《食品安全法》中明确提及保健食品的只有一个条款,但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徐华峰认为,除此之外,该法至少还有四个涉及保健食品的条款:一是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这一规定有利于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段管理,统一协调,在职责分明的同时也有利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二是对保健食品监管从严。保健食品行业的问题主要是夸大宣传,行业门槛低,企业良莠不齐,众多小作坊式的公司没有或者很少在科研上投入,心思都用在炒作概念、夸大功效上,导致消费者失去信任。《食品安全法》特别明确,要对食品添加剂加强监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严禁往食品里添加目录以外的物质”。保健食品可以添加的物质有明确规定,但添加违禁药物的现象屡禁不止,如果不从源头上严格监管,保健食品信誉危机就很难消除。三是社会团体、明星代言必须负连带责任。

六、国外政策对中国环境的影响

各国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比较

一、相同点

尽管上述四个国家对保健品的理解和认识差别较大,但它们之间仍有一些共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管理部门一致

保健品的监督管理均由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这种监督管理模式体现了保健品与药品的紧密联系性。 2.生产企业基本要求趋向一致

中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均明确提出GMP是保健品生产的一个基本要求。美国FDA也正在积极考虑制订膳食补充剂的GMP。 3.快速发展势头基本一致

上述四个国家近些年保健品发展很快,日益成为一个新兴的产业,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二、不同点

1.定义及范围不完全一致

相对而言,美国的膳食补充剂与澳大利亚的补充医药产品囊括的产品比较一致,范围较广;而加拿大和我国的保健品定义则比较狭窄,专指保健食品。 2.具体分类不完全一致

在美国,膳食补充剂作为食品对待;在澳大利亚,补充医药产品作为药品对待;加拿大保健食品作为食品对待;而我国的保健食品虽按食品对待,但对于维生素、矿物质等则作为药品对待。 3.审批程序不一致

美国的膳食补充剂不用 FDA审批,也不发给批准文号;澳大利亚对补充医药产品给予一定的评估,并发给一个类似我国批准文号的注册号码;我国目前对保健食品实行省与中央二级审评制度,最终的批准文号由中央政府发给。 4.产品标签监督管理方式不一致

加拿大有严格的产品包装、标签和健康宣称等方面的要求;美国因不对膳食补充剂进行注册管理,其对标签要求比较严格,如标签申明该产品对人体结构/功能或整体具有作用时,必须在标签上同时注明:该申明未经FDA审评,该产品不用于诊断、治疗或预防任何疾病;澳大利亚及我国均未对标签采取这种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自古就有“药食同源”之说,且不说历代的药典、医书记载了大量的天然药物食品,民间更是有悠久的利用天然食物进行营养保健、健康调理的历史,诸如枸杞酒、菊花茶等。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所造成的大量的文明病、富贵病的出现及人口老龄化、医疗费上涨等社会现实,人们更加意识到健康与膳食结构密切相关的重要性。在世界潮流的带动下,我国的保健食品有了长足发展,已成为食品工业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告诉我们,保健食品必将成为21世纪食品发展的重要方面。

一、法规规章

我国的保健食品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但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系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原料、功能及检测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目前我国的保健食品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及《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

二、保健食品审评规范

在保健食品的审批上,我国多部法规要求申请人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检验机构提供的资料更翔实,并且要向认定的检验机构提供产品研发报告。这样就从注册、审批的环节防止了没有科学含量的保健品流入市场。但注册申请主体得到了放开,以前是法人才能申请,以后公民个人也有望申请。另外,保健食品功能也进一步放开,27种以外的功能也可申报。 目前审批程序

试验——申请——省局受理——申报资料形式审查——试验现场核查——样品试制现场核查——抽取检验用样品送检——提出审查意见——上报SFDA审批

三、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的管理

我国多部法规将涉及到保健品的注册、生产、销售、宣传等多个环节,对保健品企业也将提出较高的要求,要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GMP(良好的生产管理规范)认证。另外,今后的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将两证合一,这也意味着,今后要拿到卫生许可证的企业,也必须符合GMP的生产要求。有关专家认为,这将有利于提高保健品生产的安全性,同时也防止了家庭作坊式保健品企业的出现。

销售环节中的夸大宣传一直是保健品的软肋,也使得人们对保健品失去了信任,保健品正面临着一场深重的“信任危机”。多部法规的出台将加强对广告中宣传的保健品真实性和安全性进行监管。当然对于种类繁多的保健食品市场着重是要针对一些已经批准的产品的安全性,屡禁不止的减肥产品、抗疲劳产品、辅助降糖等产品,以及添加西药,比如伟哥等保健品。还需要联合工商、新闻出版总署等政府部门,对保健食品宣传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四、加强我国保健食品管理的对策建议

通过前述分析比较,我们发现各国对保健类食品及其标签要求的管理不尽相同,对比我国的管理现状,就完善我国保健食品管理方面在此提出一些意见。 1.保健食品的界定

到底具有什么样功能的食品才能叫保健食品;如何限定它的指标;简单的功效学检查能否说明问题呢?中医上有句话叫药食同源,很多的食品其实都有它的药用价值,而界定它们又很难,所以加强对保健食品的审评检测力度,用法律法规严格限定保健食品与食品之间的界限并科学监管,是对于国民健康和维护保健品市场良好运行都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2.对保健品的标签说明进行严格管理

参照加拿大、美国的经验,对保健食品的产品包装、标签等进行统一管理。在外包装上,以上各部分必须有明确的位置字体大小要求,防止个别保健产品厂商用加大字号,或将功能或夸大功能的语言放入产品包装醒目部位,迷惑消费者。 3.功能学评价方面

加强对功效成分的研究,包括检测方法的研究,提出更多适应新技术、新科学发展并经认可的功能学评价方法。因为,目前产品宣传的保健功能只能在已有的功能学评价方法范围内,往往满足不了市场产品的多样性需求。另外,对进行功能学评价后,如何在产品上宣传该功能,缺乏统一规定,一些用词过于专业化,让消费者不解或易引起误解。如:“抗突变作用”、“免疫调节作用”等应具体化,通俗化,严格化。 4.食品安全性评价方面

借鉴加拿大及美国的严格监控制度,建议今后对保健食品的安全性评价应更严格和客观,在申报及监督减肥、辅助降糖、辅助降脂等功能的保健食品时,加开检验非法添加西药项。如减肥产品不得加入西布曲明、酚酞;降糖保健食品中不应非法添加的西药成分:格列本脲、格列齐特和格列吡嗪等。建立科学的检查非法添加成分的标准,保证群众食用保健食品的安全性。

5.建立保健食品单位原料及复合处方目录制度(类似于保健食品的药典): 中国保健食品原料及处方各种各样(食品、中药饮片、膳食补充剂),同样的原料功能相同只辅料不同就可以申报多个保健食品;不同保健功能的原料没有依据也可以混合夹在同一保健食品中,尤其是众多的中药饮片,如大黄、茜草、丹参等药品长期服用的危害性很大,并且多种药材混加在一起可能不仅不能增强保健食品功效,更有可能相反相畏造成副作用或依赖性。应借鉴加拿大的草药清单(List)和NHPs专论(monograph)的经验,建立科学的单位原料和处方剂型的目录,对保健食品从理论上进行约束。并且遵照目录中配方的保健食品可以安全性、有效性的检测,节省申报时间,避免财力物力的浪费。

第二篇:有机食品相关文献

1.蔡镭.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现状和对策研究[D].浙江: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09.2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 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代表 了未来农业和食品业、食品消费的发展方向。发展绿色食品是我国政府面向2l世 纪,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2.宋凤玲.浅谈无公害、绿色及有机食品蔬菜[J].农林论坛.2011;25;347

无公害蔬菜是指没有受到有害物质污染的蔬菜.即商品蔬菜中不含有某些规定不准含有的有毒物质.而对有些不可避免的有害物质则要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以保证人们的食用安全。

绿色食品验证是由我国提出的.经由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由于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事物国际上通常都冠之以“绿色”.为了更加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生态环境,因此定名为绿色食品。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是绿色食品的特征。无污染是指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防范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有害细菌等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污染.以确保绿色食品产品的洁净 为适应我国国内消费者的需求及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发展水平与国际市场竞争.从1996年开始.在申报审批过程中将绿色食品区分AA级和A级 A级绿色食品是指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A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A级绿色食品标准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的有机食品的基本要求 有机食品是国际上普遍认同的叫法.这一名词是从英法Organic Food直译过来的.在其他语言中也有叫生态或生物食品的。这里所说的“有机”不是化学上的概念 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给有机食品下的定义是:根据有机食品种植标准和生产加工技术规范而生产的、经过有机食品颁证组织认证并颁发证书的一切食品和农产品。国家环保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OFDC)认证标准中有机食品的定义是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认证标准生产、加工、并经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等。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

有机食品与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的最显著差别是.前者在其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除草剂、合成色素、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后者则允许有限制地使用这些物质。因此,有机食品的生产要比其他食品难得多.需要建立全新的生产体系.采用相应的替代技术。在我国发展“绿色、有机食品蔬菜首先要解决两个问题:①提高有害物残留的检测技术。②扩大我国蔬菜的生产规模,并建立各自的品牌。总的来说.食品蔬菜生产发展趋势为:无公害蔬菜一绿色蔬菜一有机蔬菜。

3.刘义满.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的概念及区别[J].2010.02;173-175 无公害食品(Non-pollution„ Food,Pollution-free„Food),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和规范,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食品。无公害食品最基本的要求是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应在规定的限度内。无公害食品有时也称做“无公害农产品”。

绿色食品(Green„ Food),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是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按照绿色食品的标准,禁用或限制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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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添加剂等生产资料及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危害的物质,并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这是绿色食品工作运行方式中的重要部分,同时也是绿色食品质量标准的核心;“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是指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和继承权。未经注册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安全、优质、营养”体现的是绿色食品的质量特性。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AA级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遵守相同的原则和标准。

所谓有机农业是指一种完全不使用人工合成的化学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渔药和畜禽饲料添加剂等物质的农业生产体系。GB/T„ 19630-2005《有机产品》中的有机农业定义为:“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在美国,各洲有机食品标准基本一致,即在当地空气和水合格的条件下,种植作物3年以上不使用化肥、农药、合成激素和有毒物质的地方才可生产有机食品。产品质量每年检测1次,其中蔬菜的主要检测项目为硝酸盐、有机磷农药与人工合成激素不合格者,不准按有机食品出售。

就种植业而言,有机食品生产除了产地环境应符合有关要求外,还有2个特点:(1)如果有机食品生产区域有可能受到邻近常规生产区域污染的影响,则应在有机和规定生产区域之间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保障有机生产地块不受污染;(2)应有一定的转换期,1年生作物转换期一般不少于24个月,多年生作物不少于36个月,新开荒的、长期撂荒的、长期按照传统农业方式耕作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多年未使用禁用物质的农田,转换期不少于12个月。

4.http://image.baidu.com/i?tn=baiduimage&ct=201326592&lm=-1&cl=2&word=有机食品的标志(图片网址)

5.朱健.由食品安全问题话有机食品的发展[C].北京:2009年第二届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2009:154-156

有机食品是一种国际通称,是从英文Org:lIlicFood直译过来的,其他语言中也有叫生态或生物食品等。这里所说的“有机”不是化学上的概念,而是指采取一种有机的耕作和加工方式。有机食品是指按照这种方式生产和加工的;产品符合国际或国家有机食品要求和标准;并通过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

目前,我国有关部门在推行的其他标志食品还有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是按照无公害食品生产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生产的、符合通用卫生标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安全食品。严格来讲,无公害食品应当是普通食品都应当达到的一种基本要求。绿色食品是我国农业部门在九十年代初发展的一种食品,分为A级绿色食品和从级绿色食品。其中,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生产资料,AA级绿色食品则较为严格地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小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它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从本质上来讲,绿色食品是从普通食品向有机食品发展的一种过渡产品。有机食品是食品行业的最高标准。有机食品与其他食品的区别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有机食品在其生产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并且不允许使用基因工程技术;而其他食品则允许有限使用这些技术,且不禁止基因工程技术的使用。如绿色食品对基因工程和辐射技术的使用就未作规定。

2

(2)在生产转型方面,从生产其他食品到有机食品需要2—3年的转换期,而生产其他食品(包括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没有转换期的要求。

(3)在数量控制方面,有机食品的认证要求定地块、定产量,而其他食品没有如此严格的要求。

有机食品的判断标准以及主要品种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需要严格控制,因此有机食品有着严格的判断标准,有机食品的判断标准如下: (1)原料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野生天然产品;

(2)有机食品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生产、采集、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准,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激素、抗生素、食品添加剂等,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及该技术的产物及其衍生物。

(3)有机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和追踪体系,因此一般需要有转换期;

(4)有机食品必须通过合法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

有机食品需要专业认证机构严格审核认证才能标示。目前经认证的有机食品主要包括一般的有机农作物产品(例如粮食、水果、蔬菜等)、有机茶产品、有机食用菌产品、有机畜禽产品、有机水产品、有机蜂产品、采集的野生产品以及用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国内市场销售的有机食品主要是蔬菜、大米、茶叶、蜂蜜等。

6.贾乃新,刘海凤,王晓萍.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发展问题的探讨[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02.05;60-62 有机食品是指在生产和加工中不使用任何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如化肥、化学农药、化学生长调节剂和添加剂及转基因技术,依靠纯天然物质生产的食品。在整个生产、加工、包装过程中,都要严格执行国际通行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食品质量还须通过“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认证,而且对产地土壤、水、空气质量都有严格指标要求。也就是在纯净自然的条件下生产的食品。

7.张东送,庞广昌,陈庆森.国内外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的发展现状及前景[J].食品科学.2003:24;188-191 有机农业有别于化学农业和传统农业,但又源于自足的传统农业。最早提出有机农业的是在印度工作的一位英国农学家Sir.A.G.Howard,于20世纪30年代从循环利用动植物的有机腐殖质的角度,提出以有机农业代替现代集约化农业的新农业耕作法。与此同时,美国土壤学家富兰克林·金在《四千年农民》一书中积极倡导向中国农民学习,认为中国传统农业以豆科植物为中心的合理轮作、施用厩肥、堆肥等8个方面值得美国农民借鉴。于是被尊称为美国有机农业之父的罗代尔(J.L.Rodale)在1942年出版了《有机农业和园艺》杂志,并在1945年创办了美国第一家有机农场。1972年国际最有影响的有机农业组织“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在德国成立,正式拉开了全球有机农业的序幕。由此可见,有机农业是20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符合现代健康理念要求,完全不用人工化学合成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激素、添加剂和转基因品种等生产资料,借鉴传统农业但应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技术而从事的农业生产。

根据欧盟颁布的N02092,9l《农产品有机生产法令》和美国《联邦有机食品生产法》(0FPA)的要求,有机食品的标准为:原产地无任何污染。栽培有机农产品的土壤应当在最近3年内未使用过任何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饲料、除草剂和生长素等„;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饲料、除草剂和生长素等;加工过程中不使用任何化学合成的食品防腐剂、添加济、人工色素和用有机溶济提取等;贮藏、运输过程中未受到有害化学物质(除菌剂、除虫剂等)的污染;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和食品行业质量标准。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有机的蔬菜和水果比普通的蔬菜和水果含有更多的化合物,更有利于人类

3

的健康。

8. http://baike.baidu.com/view/730547.htm 墒,指土壤适宜植物生长发育的湿度。墒情,指土壤湿度的情况。土壤湿度是土壤的干湿程度,即土壤的实际含水量,可用土壤含水量占烘干土重的百分数表示:土壤含水量=水分重/烘干土重×100%。也可以土壤含水量相当于田间持水量的百分比,或相对于饱和水量的百分比等相对含水量表示。

土壤水是植物吸收水分的主要来源(水培植物除外),另外植物也可以直接吸收少量落在叶片上的水分。土壤水的主要来源是降水和灌溉水,参与岩石圈-生物圈-大气圈-圈-水圈的水分大循环。

9.贾乃新,刘海凤,王晓萍.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发展问题的探讨[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02.05;60-62

三、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应注意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一)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发展绿色食品要依据资源优势,发挥当地区域特色,避免盲目跟风。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确立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开发方向及产品类别和生产规模。

(二)正确处理好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销售公司三者利益关系

在世界贸易中涉及技术标准、技术法规、质量认证、计量单位、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技术性问题,主要表现是:

(1)各国技术法规、标准各不相同,人为地造成贸易障碍;

(2)有的国家对内、外产品采取双重性标准,抑制国外产品进口;

(3)为保护本国利益,在认证、审批、检验等方面人为设置不合理障碍,尤其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这方面问题特别突出。目前,在国际贸易中,许多发达国家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对国外进口商品的安全、商品包装、认证标志等商品某些特征制定技术法规或技术标准,从而限制其它国家商品进口。因此,为保证我国所生产的优质绿色食品与世界市场竞争,我们要加强学习,掌握规则,以便按照世界通行的标准和国际惯例操作,顺利冲破贸易技术壁垒。

(三)搞好环境支持系统建设是绿色产业发展的先决条件

(四)建立扶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1)增加农业补贴支持,除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投入外,还应实施保护价补贴。我国每年对农业补贴、扶持等支农资金不到300亿元,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允许我国对农业生产每年补贴485亿元,还有近200亿元的上调空间;

(2)扶持一批出口型“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出口基地;

(3)搞好金融支持体系建设,为绿色农业的发展提供启动信贷担保、中长期贷款以及低息贷款或其它融资方式;四是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既要充分利用世贸组织促进绿色食品打入国际市场,又要发挥国家宏观调控作用,保护绿色食品出口企业利益及市场份额,防止各企业间价格内战。

10.http://wenku.baidu.com/view/4648f6d8d15abe23482f4dcd.html 生物有机肥施用技巧

为了充分发挥生物有机复合肥的作用,必须看天、看地、看苗,提高施用技巧。

一、适墒施肥。在天气长期干旱的环境下,不宜强行施用生物有机复合肥,待到雨后墒情适中时再施。适合墒情的标准是:田间土壤手捏成团、落地即散。

二、适量施肥。生物有机复合肥的有机质和其他养分含量各个企业的生产标准是不同的,施用时,既要看肥料配方的养分含量,又要看土壤的质地与肥力来确定施用量,一般每667平方米(1亩)用量在50公斤左右,土质差、肥力低的地块适当多用,反之酌减。

4

三、混合施用。生物有机复合肥有通用型和专用型,为了体现速效与长效,应与速效化肥混合施用,特别是与高含量的复合肥混配施用效果最好。区别不同作物还可另配施钾、硼、锌等大量与微量元素肥料,这样效果更佳。

11.http://wenku.baidu.com/view/ebd6e1edb8f67c1cfad6b846.html 有机食品品与其他食品的区别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 是有机食品在其生产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并且不允许使用基因工程技术;而其他食品则允许有限使用这些技术,且不禁止基因工程技术的使用。如绿色食品对基因工程和辐射技术的使用就未作规定。

2) 是生产转型方面,从生产其他食品到有机食品需要2-3年的转换期,而生产其他食品(包括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没有转换期的要求。

3) 是数量控制方面,有机食品的认证要求定地块、定产量,而其他食品没有如此严格的要求。

因此,生产有机食品要比生产其他食品难得多,需要建立全新的生产体系和监控体系,采用相应的病虫害防治、地力保护、种子培育、产品加工和储存等替代技术。

第三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姓名部门成绩年月日 填空题:

1、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加强对职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 、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4、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

6、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有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

7、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 的物质。其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8、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 说明书不得涉及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等;

1 /

4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一致。

9、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0、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的内容,不得涉及、 功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1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

12、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

13、经营企业经营场所的应与申办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明的地址一致。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实际地址应与申办材料中提供的经营场所房屋使用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地址一致。

经营场所的地址时,应重新办理卫生许可证。

14、经营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建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设置经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管理制度,认证执行卫生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卫生管理制度应包括:经营场所(含库房)卫生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15、经营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的规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卫生设备设施,在的专用货柜(架)销售保健食品,制定保证产品在流通环节中卫生安全的管理制度。

16、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查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并建立进货台帐。进货台帐如实记录、等内容;从采购保健食品并签订采购供应合同的,应留存每笔供货清单,可不再重新

登记进货台帐。

17、经营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应遵守有关食品索证的规定,索取并留存所经营产品的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从经营企业购进的,还应索取经营企业、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由总店集中设库的、不具有的连锁分店可不留存产品索证资料,但应留存加盖总店红章的明细表备查,并应及时更新该明细表,与总店的索证情况保持一致。

18、经营场所(含库房)与非营业区域分开,独立于生活区域。具备、、 环境应满足保健食品产品要求的存放条件。经营需冷链流通的保健食品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存储设备。

19、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相一致。 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不得以、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20、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方式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

各项标识内容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标示于,当有一个“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二个“信息版面”。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宜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不得在流通和食用过程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

必须以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食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所使用的汉语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相应的汉字。

计量单位必须采用的计量单位。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管理规定(暂行)》

3、《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第四篇:食品销售许可相关制度

食 品 销 售 许 可 制

1

度 汇 总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3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6

进货查验制度 7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9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1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2

2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3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6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7

废弃物处置制度 18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9

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21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2

食品可追溯制度 23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食品销售环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二条 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三条 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 第四条 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五条 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六条 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应急处臵措施包括如下:

(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使用;

(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

(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七条 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第八条 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4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销售环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食品销售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从事销售的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索证索票制度

为加强食品销售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索证索票,是指食品经营者为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而向供货方索要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食品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食品质量合格的有关证明和进货票据。

二、食品经营者初次购入食品时,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按食品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

6 该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项目。

三、从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的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实行批批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入场。

四、食品经营者购入食品时,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并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有条件的可以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健全书式和电子档案。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第三条 购进食品时,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完毕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要制度》作出规定。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检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留存归档备查。

7 第四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臵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将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臵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话;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臵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五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六条 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8 第七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八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要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包括: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9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三条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第二条所列的食品,应停止销售,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二)将标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退回供货方

(三)将质量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市场开办者或者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的质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五)食品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应当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消费者退货。

10 第四条 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销售环节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销售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销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

11 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不同销售业态和销售环节,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五、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做好对经营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本单位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一、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

四、对本单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开展日常检查并如实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

五、负责对本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料开展食品安全快速筛查检验工作。

六、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和培训管理,督促从业人员每年参加体检和培训,杜绝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上岗操作。

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督促相关从业人员做好食品进货台账、废弃物处理记录、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记录等。

八、发生食物中毒或食品污染事故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九、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活动,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记录存档。

十、积极参加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落实相关工作。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 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 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 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3 4. 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 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 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 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 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 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 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臵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 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 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14 7. 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 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 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 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 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 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 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 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

15 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 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 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 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 不合格食品的处臵。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臵。

6. 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 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臵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场所及设施设备 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食品经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定期检查, 确保地面清洁卫生、无破损,墙面与门窗干净卫生、无破损、 霉斑, 屋顶与天花板无霉变、 脱落。

二、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

16 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易于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定期检查,并及时进行清洗消毒,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干净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运输和装卸食品的设施、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被污染。

四、定期对食品相关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坚持“预防为主” 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 的原则, 做到正确使用, 精心维护, 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 设施的长期、 安全、 稳定运转,以满足食品运输、贮存、销售等环节的需求,保证食品安全。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臵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臵。同一库房内贮

17 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臵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废弃物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流散而污染环境,避免环境污染及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合理有效的处臵废弃物,制定废弃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 废弃物分为可回收残余物、一般固体废弃物、一般液体废弃物、有毒性废弃物,放射性物质废弃物。对不同种类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分别处理。

第二条 贵重试剂、原料产生的残余物,如可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利用。固体的残余物用适宜的器物盛装,统一回收。

18 液体残余物用可密封的瓶(桶)盛装,应及时处理。如待回收物是有毒、可燃性挥发性物质,回收工作必须在通风场所内进行。

第三条 一般固体废弃物如无回收利用价值可直接丢弃在垃圾桶内。

第四条 一般液体废弃物如无回收利用价值,并无可燃性挥发物时可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有可燃性挥发物的,应按环保部门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第五条 有毒性废弃物可做减毒、除毒处理的经减、除毒处理后按环保部门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第六条 放射性物质废弃物在安全容器内放臵至规定的时间,按环保部门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

组 长:

19 副组长: 组 员:

二、应急处臵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联系电话:)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臵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

20 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为了使公司经营有序开展,按商品购销及台帐制度,供财务、采购、销售参照执行:

一、经营者与供货商的交易,应当索取供货商相应的证照,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进货发票、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并每年核对一次。

二、经营者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商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合格证和检疫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交购货方备案,一份由经营者本人留存。

21

三、经营者要对每日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将品名、产地、生产或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商姓名等内容记录台帐。

四、经营者要将供货商提供的各种资料和进货发票(包括进货单),按批次装订保存完整。以备查验。

五、经营者除详细等进货内容外,还应当将销售情况认真详细的登记,一旦发现有不合格食品售出,可按照销售记录迅速找到消费者找到并召回售出食品。

六、厂家按销售单及对应发票,准确发货,送货至客户,并请客户在送货单签字确认所收到商品无误。

七、客户退货商品直接交予厂家,本公司财务做好退货记录。

八、每日一次上报收发存报表。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为了确保保健食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食品验收查验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本制度。

第一条 每次购入保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第二条 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

22 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第三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保健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环境,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落实经营者责任,达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的目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可追溯制度是指:"对于食品、饲料、畜产加工品或预定加入食品和饲料中的物质,对生产、加工、流通的所有阶段进行跟踪和追溯调查的能力"的制度。

第二条 严格落实主办方主体责任和经营业户首负责

23 任,确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质量安全授权人为直接责任人,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牵头负责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和组织实施。

第三条 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货台账制度、产品检验制度。以过程监管为重点,明确关键控制点,覆盖销售全过程。同时,细化各环节记录,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全程记录,最终实现食品可追溯的目标。

第四条 建立纸质文件或电子档案。建立经营者信息台账,了解经营业户产品信息,有条件的经营者可以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经营信息,做到食品经营来源可溯和流转去向可查,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24

第五篇:有机食品相关文献 (2)

1.蔡镭.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现状和对策研究[D].浙江: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09.

2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

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代表 了未来农业和食品业、食品消费的发展方向。发展绿色食品是我国政府面向2l世 纪,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2.宋凤玲.浅谈无公害、绿色及有机食品蔬菜[J].农林论坛.2011;25;347

无公害蔬菜是指没有受到有害物质污染的蔬菜.即商品蔬菜中不含有某些规定不准含有的有毒物质.而对有些不可避免的有害物质则要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以保证人们的食用安全。

绿色食品验证是由我国提出的.经由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由于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事物国际上通常都冠之以“绿色”.为了更加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生态环境,因此定名为绿色食品。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是绿色食品的特征。无污染是指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防范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有害细菌等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污染.以确保绿色食品产品的洁净 为适应我国国内消费者的需求及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发展水平与国际市场竞争.从1996年开始.在申报审批过程中将绿色食品区分AA级和A级 A级绿色食品是指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A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A级绿色食品标准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的有机食品的基本要求 有机食品是国际上普遍认同的叫法.这一名词是从英法Organic Food直译过来的.在其他语言中也有叫生态或生物食品的。这里所说的“有机”不是化学上的概念 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给有机食品下的定义是:根据有机食品种植标准和生产加工技术规范而生产的、经过有机食品颁证组织认证并颁发证书的一切食品和农产品。国家环保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OFDC)认证标准中有机食品的定义是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认证标准生产、加工、并经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等。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

有机食品与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的最显著差别是.前者在其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除草剂、合成色素、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后者则允许有限制地使用这些物质。因此,有机食品的生产要比其他食品难得多.需要建立全新的生产体系.采用相应的替代技术。在我国发展“绿色、有机食品蔬菜首先要解决两个问题:①提高有害物残留的检测技术。②扩大我国蔬菜的生产规模,并建立各自的品牌。总的来说.食品蔬菜生产发展趋势为:无公害蔬菜一绿色蔬菜一有机蔬菜。

3.刘义满.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的概念及区别[J].2010.02;173-17

5无公害食品(Non-pollution„ Food,Pollution-free„Food),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和规范,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食品。无公害食品最基本的要求是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应在规定的限度内。无公害食品有时也称做“无公害农产品”。

绿色食品(Green„ Food),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是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按照绿色食品的标准,禁用或限制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

肥料、添加剂等生产资料及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危害的物质,并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这是绿色食品工作运行方式中的重要部分,同时也是绿色食品质量标准的核心;“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是指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和继承权。未经注册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安全、优质、营养”体现的是绿色食品的质量特性。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AA级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遵守相同的原则和标准。

所谓有机农业是指一种完全不使用人工合成的化学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渔药和畜禽饲料添加剂等物质的农业生产体系。GB/T„ 19630-2005《有机产品》中的有机农业定义为:“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在美国,各洲有机食品标准基本一致,即在当地空气和水合格的条件下,种植作物3年以上不使用化肥、农药、合成激素和有毒物质的地方才可生产有机食品。产品质量每年检测1次,其中蔬菜的主要检测项目为硝酸盐、有机磷农药与人工合成激素不合格者,不准按有机食品出售。

就种植业而言,有机食品生产除了产地环境应符合有关要求外,还有2个特点:(1)如果有机食品生产区域有可能受到邻近常规生产区域污染的影响,则应在有机和规定生产区域之间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保障有机生产地块不受污染;(2)应有一定的转换期,1年生作物转换期一般不少于24个月,多年生作物不少于36个月,新开荒的、长期撂荒的、长期按照传统农业方式耕作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多年未使用禁用物质的农田,转换期不少于12个月。

4.http://image.baidu.com/i?tn=baiduimage&ct=201326592&lm=-1&cl=2&word=有机食品的标志(图片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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