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矛盾分析方法抓部队安全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2-09-12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指出, 安全工作, 就是军队为防范和处置事故, 保证人员和装备、财产安全所进行的活动。部队安全工作虽然不是部队建设的中心, 但却影响中心, 不是全局, 却影响全局, 所以安全工作在部队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必须运用科学的方法抓好防范。矛盾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观即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方法化。所谓矛盾分析方法, 就是通过分析事物的矛盾, 掌握事物的特殊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以便有效地认识和改造客观事物的方法。运用矛盾分析方法抓部队安全工作, 着重从矛盾的普遍性、“两点”与“重点论”相统一、内因外因、质变量变规律分析部队安全工作。

一、在部队形势大好时, 要心存隐患常警醒

矛盾的普遍性告诉我们, 任何事物自始至终都存在着矛盾, 处处有矛盾, 矛盾无处不有;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中, 时时有矛盾, 矛盾无时不有。部队建设也是一个诸多矛盾的统一体, 如果从是否安全的状况看, 我们可以认为部队始终存在着安全与不安全或者安全与隐患这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因素, 内在矛盾地联系着。正所谓“平流无险处, 常闻落水人”。部队经常有这样一个奇怪的问题, 一些先进单位、标杆单位经常发生一些安全事故, 这与我们观念中认为的先进单位全面发展基础牢固, 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可为什么偏偏标杆单位、先进单位会发生安全事故呢?我觉得应该从矛盾普遍性的原理来解释这个问题。看似先进单位各项工作都走在前列, 部队建设安全发展, 实则内在地隐含着另一面, 只是大家彼时先进、安全因素占主导方面, 人们也一直看到先进、看到安全, 而看不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所以, 越是形势好, 越是事故少, 越要看到潜在的危险。那到底藏什么危险呢?形势好的背后, 藏着头脑发昏、歇脚喘气的思想, 折射着风气不正, 抓而不实的问题, 折射着责任不强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制止, 久而久之, 就会从次要矛盾的地位转化到主要矛盾, 只有认清矛盾是普遍存在的, 安全因素也是时刻存在的这个道理, 始终有一个警醒之心, 有一个勤劳之举, 牢记“没有安全问题就是有安全问题”这一辩证的问题, 那么, 先进的连队会永远先进, 没有事故。因此, 在部队的训练、战备、工作、生活中,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隐患, 充分认识到事故隐患存在的普遍性, 不断用强抓安全工作的忧患意识, 采取更加有效的防范措施, 早发现、早解决, 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二、抓部队安全工作, 既要做好重大安全问题防范, 又要抓好影响安全发展的其他因素

矛盾总是由两个对立的方面构成的, 认识、分析事物的矛盾, 必须弄清楚事物矛盾的两个方面各自的基本状况及其联系, 这叫“两点论”地分析矛盾。矛盾分析方法的“两点论”内在地包含着“重点论”。对于一个包含着若干矛盾的复杂事物来说各个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不同的: 其中总有一个矛盾对事物的发展起支配、决定的作用, 其他矛盾则处于被支配的地位, 只能起辅助作用。因此, 我们在安全工作中就要善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好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上, 这样就可以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 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时, 我们也不能把次要矛盾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弃之不管, 这是因为: 一方面, 次要矛盾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对事物发展是起辅助作用的, 解决好次要矛盾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的问题, 有利于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以及矛盾双方的地位和作用也不是绝对不变的, 在一定条件下, 主次矛盾和矛盾双方的地位和作用是可以转化的。正如我们打击敌人不能两个拳头同时出击, 但是, 当这个拳头出击之后, 另一个拳头也就成为下一次出击的主要力量了。可见, “重点论”是在“两点论”“转化论”前提下的“重点论”, 决不是不及其余的“一点论”。

根据矛盾“重点论”的原理, 可以得出, 不是说什么样的事故案件都可以发生, 必须在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确保不发生任何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基础上, 坚决杜绝危害国家安全的政治性案件、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严重的刑事案件以及重要军事目标遭到破坏等重大安全问题发生。坚持把防范重大安全问题从安全稳定各项工作中突出出来。预防工作是防范重大安全问题的基础, 防范重大安全问题是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发生重大安全问题, 损失巨大、危害深远、影响恶劣, 必须要思想重视, 行动自觉, 时刻将其摆到突出位置上, 明确重点, 抓住要害, 落实措施, 整体谋划, 切实提升防范工作效率。只有加强防范重大安全问题特点规律的研究, 才能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有效性。特点规律是事物发展的必然遵循, 善于总结和掌握特点规律是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问题发生的重要环节, 发挥着事半功倍的作用。

同时, 根据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矛盾的关系原理, 可以得出结论, 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主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可以转化为矛盾的次要方面。因此, 可以推理, 发生的重大安全问题, 一般都反映出事前有征兆、发展有过程、形成有条件等特点和规律, 同时还呈现出与社会有较强的关联性、互动性, 突发性明显增强, 手段方式多样, 领域不断扩大, 问题性质和后果不确定, 工作难度也越来越大。适应这些新情况新形势要求, 必然要注意抓好其他方面的因素, 而且随着地点、时间的变化而及时把握影响安全的其他苗头。比如, 手榴弹投掷时, 战士因手榴弹没有按照要求投掷, 发生安全事故, 这是实弹投掷时安全工作的矛盾的主要方面, 其他都是次要的矛盾, 如心理问题。有的战士因心理问题而不敢投掷, 所以如果这一安全因素不及时纠正, 可能因心理问题导致安全事故, 所以也不能忽视心理调试工作。而一旦投掷结束, 手榴弹投掷安全已经不是安全工作的主要矛盾, 但很有可能由于投掷引起的心理问题成为主要矛盾和问题, 所以深化对特点规律的研究掌握, 深刻汲取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 见微知著提高预见性, 切实增强避免重大安全问题的信心。

三、量变之际孕质变, 必须见微知著抓防范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先秦韩非在《韩非子·喻老》中讲到:“千丈之堤, 毁于蚁穴, 以矮蚁之穴溃, 百尺之室, 以突隙之烟焚。”一个单位如果小事接连不断发生, 那么这个单位肯定会发生更大的事。总结部队多年来事故发生的经验教训, 相当一部分事故都是由于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二的部位、部件出了问题而引发的, 安全工作是部队经常性管理工作的重点, 必须遵循规律, 突出重点, 抓住关键, 注重实效, 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安全与事故是两个对立的不同质的事物状态, 从表面上来说, 安全与事故似乎是矛盾的; 可是仔细想想, 才发现安全与事故其实是辩证的、相辅相成的。如果我们在安全工作中, 基础工作做扎实了, 那么事故的发生概率就会降低, 否则就会频繁发生。当前部队中有些人认为事故的发生是必然的, 绝不是偶然的, 要想彻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不可能的。这种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因为, 我们大家都清楚事故隐患的存在是必然的, 关键看我们如何去看待这类隐患, 就像我们做实验中测试PH值一样, 隐患是中性的, 加入酸性或碱性将直接影响PH值, 影响到酸碱度, 如果将这种临界状态控制好了, 就是安全的; 控制不好, 任之发展到一定程度, 就会变成事故。比如饮酒, 控制好了, 理智就能保持清醒, 行为一切正常, 不会发生事故, 但如果控制不好, 饮酒过量, 就可能失去理智, 酗酒滋事, 打架斗殴, 甚至发牛恶性事故。同样, “事故隐患”就是安全与事故的中介状态, 消除隐患就能确保安全, 任其发展就会发生事故。把握这一规律, 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见微知著, 及时发现安全苗条, 找到安全隐患, 把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中。我们部队经常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排除安全隐患, 就是质量互变规律的具体应用。

四、内因起决定作用,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必须解决好自我防范能力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 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事物的外部, 内部矛盾是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据和源泉, 它决定着事物发展内部的性质和方向, 是第一位的原因。外部矛盾是事物的外部联系, 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 它对事物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而且这种作用也只能是通过内部矛盾的作用发挥出来, 所以永远是第二位的原因。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 部队的任何一项工作都涉及安全工作, 任何一项工作都内在地包含着安全与隐患这一矛盾。比如, 一名战士因婚恋问题而自杀, 这看似是因为该战士的女友抛弃了他而导致的, 实则是这位战士婚恋观错误, 承受能力弱造成的。他自身内在就包含着这一矛盾。但如果该单位能及时搞好心理疏导, 及早治疗, 提高该战士的心理承受能力, 或有一个正确的婚恋观, 也许会避免这场悲剧。所以必须要从部队自身着眼, 抓安全工作。部队内部安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索。人的因素主要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不安全行为最典型的表现是行为失误、麻痹大意、违章、自信和情绪的不稳定。麻痹大意和自信是不少人的性格和行为习惯, 也是最常见、最难克服的个人不安全行为。麻痹大意, 自信行为有时也不一定会导致事故。但安全性是显而易见的, 具有导致事故的必然性。违章是违背操作规程的严重不安全行为, 虽然也有多种原因, 但在行为中包含了个人主观上的故意情绪的不稳定, 则会导致个人行为控制能力弱化, 从而引发个人不安全行为。物的因素在部队大量存在, 如各种武器弹药、易燃易爆物品、车辆机械等, 这些物的因素既是部队战斗力不可缺少的部分, 也会在其使用过程中产生一定危险或事故隐患。以上这些隐患, 平时可能相对独立存在。其中物的因素是客观基础, 是前提, 人的因素是外在条件。当物的因素与人的因素同时存在时, 事故隐患就可能转化为事故。

摘要:针对抓部队安全工作难度大的实际, 本文着重从应用矛盾分析方法的基本规律, 如矛盾的普遍性、“两点”与“重点论”相统一、内因外因、质变量变规律分析部队安全工作, 为抓好部队安全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部队安全工作,矛盾,分析方法

参考文献

[1] 江发刚.运用辩证思维方法, 抓好部队安全工作落实.西北军事, 2013.

[2] 倪志安.马克思主义的矛盾分析方法.西南大学学报, 2008.

[3] 卢黄熙.现代思维的哲学方法概论.解放军出版社, 2005 (2) .

[4] 肖前, 李秀林, 汪永祥.辩证唯物主义原理 (修订版) , 人民出版社, 1990 (5) .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技术分析下一篇:浅析《电子商务概论》在高职院校非电子商务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