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教育论文范文

2022-05-11

小伙伴们反映都在为论文烦恼,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中日教育论文范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一、中日音乐教育中的审美异同1.音乐审美音乐教育审美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它是通过具体的教育文化实践来实现的。将教育审美置于文化社会学背景中加以分析,更能揭示出审美现代性的特征。回顾中国教育史,将音乐教育作为美育是l9l2年蔡元培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时提出来的。

第一篇:中日教育论文范文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 40 年来中日高等教育交流新发展

摘 要: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年来,中日两国高等教育交流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表现在大量条约、协定所明确的法律保障,高等教育领域交流人员和层次的不断加深以及一系列交流机制的出现。从北京大学的个案来看,相应地体现在受惠于两国高层交流的“北京大学福田计划”、社会层面主导的“北京-东京论坛”以及北京大学、东京大学学生自发推动的“京论坛”。北京大学日本留学生人数在稳定增长,已经与日本很多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从北京大学参与的对日高等教育交流的尝试来看,两国需要在联合培养人才等领域向纵深发展,不断推动各自内部和彼此之间的学科发展与资源整合,并积极推动两国的合作融入东亚乃至整个世界范围内的高等教育交流大潮。

关键词: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高等教育交流;中日关系;北京大学

DOI:10. 14156/j.cnki.rbwtyj.2018.06.003

新中国高等教育对外交流的发展,在经历过建国初期对社会主义国家往来大繁荣之后,一度陷入长期相对封闭的境地。学界一般认为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而这种改变是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反映,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必然[1]。战后中日两国政府间高等教育交流的法律起点,应该是1972年9月29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声明第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关系和扩大人员往来,根据需要并考虑到已有的民间协定,同意进行以缔结贸易、航海、航空、渔业等协定为目的的谈判”[2]366。但很显然,两国建交之初,高等教育领域的交流没有得到与政治、经济领域交流同等重要的地位①。两国高等教育交流是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之后才取得大发展的。文章尝试在回顾中日缔约以来高等教育四十年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以中国有代表性的北京大学对日交流为个案,进行归纳,并结合两国高等教育交流的最新动向,对未来中日两国高等教育交流发展的趋势进行展望。

一、缔约 40 年来中日两国高等教育大发展

中美、中日关系正常化以后,并没有立即带来中国高等教育对外交流的大发展,这与中国国内政治、经济发展状况,尤其是与思想观念领域的交锋密不可分。1978年6月23日,邓小平大胆做出了派遣留学生的重要指示,“现在我们的格格太小,要千方百计加快步伐,路子要越走越宽……要成千成万地派,不是只派十个八个。”[3]但邓小平的提议在当时受到了很多质疑。9月,教育部提交给国务院的《驻外使馆文化参赞会议讨论派遣出国留学生工作的情况报告》,明确了派遣性质、比例、重点专业、到各国留学的具体人数以及需要注意的诸多问题,拉开了国家公派留学的序幕。1980年12月30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请示》,拟定了《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全面开启了中国高等教育对外交流的新局面。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第三条规定了推动文化关系和人民往来的大原则,“缔约双方将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按照平等互利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2]393真正在高等教育交流领域里落实这一精神的是1979年12月6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促进文化交流的协定》。其中确认了两国高等教育交流的内容、主体、机构等内容:“(1)进行学者、教师、学生、艺术家、运动员和其他从事文化、教育以及学术活动的人士的交流;(2)对在大学和其他教育机构以及研究机构从事学习和研究工作的另一方国家公民,提供奖学金和其他方便;(3)组织学者和研究人员共同进行学术研究和学术调查……(5)交换书籍、期刊和其他出版物以及学术研究资料……”[4]这无疑为中日两国高等教育交流提供了重要的政府支持和法律保障。

中日之间高等教育交流的大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两國政府之间通过大量的条约、宣言和联合声明,不断强调两国高等教育交流的重要意义。如1998年的《中日联合宣言》,强调“加强两国各个层次和级别,特别是肩负两国未来发展重任的青少年之间的交流”[5]。2008年,在东京签署的《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进一步强调青年与教育领域交流的重大意义,“促进人文交流,增进国民友好感情。双方确认,不断增进两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感情,有利于巩固中日世代友好与合作的基础。为此,双方决定:广泛开展两国媒体、友城、体育、民间团体之间的交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及知识界交流;持之以恒地开展青少年交流。”[6]在这些重要基本原则基础上,中日两国还签订了大批关于高等教育交流的专门协定和备忘录,如1979年9月17日,中国科学院与日本学术振兴会签署的《学术交流备忘录》;1979年12月6日,两国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政府为促进文化交流的协定》等等,都为推动两国间高等教育交流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其次,两国高等教育交流,经过40多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丰硕成果。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特别是1979年两国政府签订互派留学生协议以来,留学生交流取得了巨大发展,累计有24万日本人到中国留学,到日本留学的中国学生超过百万 。2017年以来,两国关系持续改善,双方在经贸和人文领域的合作也得到恢复和加强,双边贸易额再次突破3 000亿美元,双向人员往来超过1 000万人次,留学生交流也呈现上升趋势,2017年在日中国留学生达10.7万人,日本赴华留学生也超过1.4万人。根据日本文部科学省的统计,2016年中国在日留学生达到98 483人,在各国留日学生中占据第一;2014年统计的日本学生留学去向中,留学中国的日本学生为15 057人,仅次于留美学生,占据第2位[7]。

最后,中日高等教育交流,出现了一系列重要的官方或者民间的合作机制。1985年4月30日至5月2日,在北京香山饭店召开了第一次中日大学校长会议。以北京大学校长丁石孙为团长的中方12位校长和以庆应义塾大学校长石川忠雄为团长的日方11位校长,出席了主题为“在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发展中高等教育的作用及面临的问题”的讨论会[8]。此后,中日大学校长论坛由北京大学与东京大学共同发起,并于2000年10月在东京召开第一次会议,此后每两年举办一次。每届论坛均由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与东京大学、京都大学、早稻田大学在内的两国各20所著名高校的校长组成。双方就中日大学全面合作的机制和途径、中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人才、中日大学课程教学计划、学分互认体系、加强留学生交 流、加强中日大学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等课题进行了讨论,举办了多场(次)的校际对口交流与磋商,签署了多个校际合作协议。中日大学校长论坛作为以教促政、以民促官的有效机制之一,已成为中日高等教育领域高层次对话的交流盛会,是中日两国高等教育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科研等领域开展深层次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9]。至今,中日大学校长论坛已经举办了十届,第十一届中日大学校长论坛将于2019年在日本早稻田大学举办。

经过40年的发展,中日两国高等教育界意识到,离开不同文明、不同国家的学校和不同学术派别的人们共同探讨、博采众长,知识发现和学术提高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特别是高等教育领域的国际合作已成为目前世界各国社会文化发展、经济科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的国际合作最初、最普遍的方式是国家之间的大学开展广泛的交流,互派学者到对方进行科研活动。随着高等学校发现知识和服务社会功能的加强,科研合作的国际化已从学校间向学校与学校、学校与企业等多边合作关系发展。

二、 40 年来北京大学对日高等教育交流的基本态势

北京大学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一所有代表性的高校,在对日交流方面历史悠久。在创建之初,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就与日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10-11]。改革开放以后,北京大学迅速成为对日高等教育交流的重要窗口,除了上文提及的按照两国政府间协议,直接参与的大量中日高等教育互动之外,還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努力。

首先,北京大学作为中国高校的代表,多次接待日本包括首相在内的各阶层访华贵宾,直接受惠于中日两国政府和两国领导人达成的一系列协议、协定。一个典型的例证是2007年底福田康夫首相的访华,他在北京大学举行的演讲会上强调:“中日之间推进知识交流也是非常重要的,我认为,在中日两国的年轻的学者之间,不仅就中日关系而且还就广泛的国际形势展开讨论有着重大的意义。也就是说,敏锐地察觉到世界动态和时代的变迁,从而把握中日关系发展的方向,需要具备这种视野。如果能通过中日合作培养出具备国际视野的有识之士,造就出大批有助于解决地区及国际社会的各种课题的人才,我相信,中日两国就会成为世界上值得自豪的伙伴。”同时,他直接提出了推动北京大学与日本全面交流的“北京大学福田方案”,“第一,举办学术研讨会,在今后的两年里,以联合国改革援助第三国、联合国维和活动环保节能等全球性课题为主,要求北京大学学者赴日本参加研讨会;第二,明年从北京大学的同学们当中选拔150名学生到日本进修;第三,就是继续帮助日本研究中心的集中授课工作。我由衷地期待通过旨在加强对日交流的福田方案,虽然规模也不算是非常之大,但是我非常希望使大家中间能够有更多的同学走上研究日本之路。”[12]这些提案在中日双方的共同努力之下,基本得以实现。

其次,北京大学参与创建很多中日高等教育和人文交流的平台。例如,延续至今的“北京-东京论坛”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这个论坛是由中国国务院新闻办直接倡导推动并支持,最初由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日报社与日本非盈利法人机构——言论NPO于2005年创立的中日两国民间交流年度性论坛,每年在北京和东京轮流举办,至今已经举办了十三届。该论坛广泛聚集中日两国政治、经贸、外交、安全、文化、媒体、智库等领域的知名人士,围绕涉及中日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交流研讨,推动双方沟通观点、缩小分歧、增进互信,影响和引导两国公众舆论,已经成为两国间高层次民间对话和交流的重要平台,为促进中日关系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13]。从第一届至第十届,北京大学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

与“北京-东京论坛”平行发展的,还有北京大学学生自发组织的“京论坛”。2005年,中日关系进入彼此交往的低谷。当时北京大学的一部分学生(包括在北大的日本留学生),联络东京大学的同学,经过长期准备,在2006年召开了第一届论坛。“京论坛”希望能体现出中日两国青年共同的愿望与责任意识,其主要特点有三个:一是对等对话,论坛的工作语言是英文,希望两国青年能用第三方语言进行讨论,实现对等无障碍的交流。同时也强调参加访问人数对等、两地开会时间对等和流程性质对等。二是强调亲身考察,双方学生都要到对方国家进行学术讨论,参加报告会,与当地学者互动,到企业、政府机关、研究机构等地访问调研。三是遵循紧密的社会接触原则,即建立起广泛的赞助商和支持者网络,借助于大学、企业、政府、媒体等多方力量,实现交流的可持续性和效果最大化[14]。在这个过程中,北京大学的学生社团“学生国际交流协会”(SICA)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通过“京论坛”,突破了一般跨国性学生交流停留在增进友谊、友好交流的程度,交流目的意识明确、突出学术性,而且强调深度参与和研究,两周集中活动的背后,实际上是为期一年的持续深刻交流,是中日两国高校学生交流的一个典范和模板[15]。

第三,北京大学的对日交流,经过40年的发展,取得了诸多重要成果。根据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的统计,2018春季学期,北京大学在校长期留学生3 177人,其中,人数排名第一为韩国留学生(1 008人),第二为美国留学生(280人),第三为日本留学生(223人)。日本留学生以进修生与本科生为主,高级与普通进修生112人,本科生62人,硕士研究生23人,博士研究生16人。分布院系主要有对外汉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文系,以及新闻传播学院、法学院、历史系等。北京大学招收的短期日本留学生,每年春季、秋季学期班有近20人,四周语言文化项目(春季、暑期)规模近130人,是美国留学生以外第二大留学生群体。根据校际交流协议,北京大学每年派出前往日本高校的交流学生有20人左右,接收日本各高校交流留学生15人左右,主要来自东京大学、京都大学、大阪大学、名古屋大学、北海道大学、九州大学等6所国立大学,以及早稻田大学、庆应大学、大阪经济法科大学、关西大学、日本大学、明治大学等6所私立大学 。

1979年9月5日北京大学与日本创价大学签订校际交流协议以来,已经与日本37所大学、科研机构之间签署了校际交流协议,确立了姊妹学校关系,与多数学校之间保持着较为密切的往来关系,进行定期人员互换,双方还在不断地探索新的合作可能性及有效模式。其中,以与东京大学、早稻田大学、京都大学之间的关系尤为明显。目前,北京大学与东京大学不定期地进行着学者短期访问、日本短期留学推进项目的学生互换。与早稻田大学方面,除了每年定期进行学生和教员的交换外,还共同成立了北京大学-早稻田大学学术委员会,定期在两校轮流召开联合学术研讨会,进行联合讲座等。同时,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还与早稻田大学研究生院达成了博士生联合培养协议。进入21世纪以来,北京大学持续加强了与日本各大研究机构,如日本理化学研究所(RIKEN)、三菱综合研究所、日本财团等机构的全面合作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仅是北京大学作为主体与日本方面交流的状况,其下设各个院系、各个学术研究中心也都有自己独立的对日交流渠道和定期、不定期的沟通形式。以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为例,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先后与日本近十所大学的法学部、国际关系学部保持着持久稳定的人员往来和学术交流。

三、当前中日两国高等教育交流的探索与发展

中日两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伴随着中日两国政治、经济、社会往来日益发展而不断走向深入,从目前北京大学与日本高等教育交流的一些探索和尝试来看,可以展望一下未来中日两国高等教育发展可能的新思路。

首先,40年前条约签订的时候,对中日两国高等教育交流的基本内容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和罗列,主要集中在两国不同高校之间的教师、学生交换交流,采取短期或者长期留学的方式,或者共同召开学术研讨会的模式来加深彼此之间的理解,也有一部分是图书资料以及出版物的交换。目前来看,北京大学对日高等教育交流已经突破了这种相互展示、了解为目标的传统模式,走向了更深层次联合人才培养的新尝试。

以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为例,在与日本大学、日本国立新潟大学、成蹊大学、岛根县立大学等的交流中,主要保留着定期召开学术研讨会、教师学生之间定期访问交流的传统合作模式。但在与早稻田大学合作过程中,则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北京大学与早稻田大學本科生双学位交流项目是根据2003年两校签署的学术合作协议,由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与早稻田大学国际教养学部共同执行的国际交流项目,是北京大学当时唯一一个本科生双学位交流项目。自2012年始,项目扩展到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学部。根据协议,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与日本早稻田大学每年相互派出约15名本科生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在取得两所大学规定的学分及达到其他毕业要求后,可分别获得北京大学和日本早稻田大学的学位。2005年,两校正式开始互派学生。2007年,首届项目交换生毕业。到2017年底,北京大学毕业生取得早稻田大学本科学位的人数已达151人,取得北京大学本科学位的早稻田大学毕业生共计117人[16]。早稻田大学与北京大学的双学位项目,已经成为日本各大学申办双学位项目可供借鉴的样板。不但如此,从2008年开始,北京大学与早稻田大学开始推出双博士学位。十年时间过去了,最早从这个项目毕业的很多博士生,如今已经成长为中国日本研究学界的希望之星。当然,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与早稻田大学之间传统的学生交换项目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从2013至2017年,早稻田大学通过学生交换项目共向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派出了20多名硕士研究生。两校最新的合作尝试是举行两校的联合面试吸纳人才,已经成功推举一位北京大学博士毕业生进入早稻田大学担任教职。

其次,北京大学在对日交流过程中,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一系列努力,利用既有的中日高校合作机制,积极推动校内、国内和两国高校之间更广泛的学科发展和资源整合。

依据国家教育部与日本国际交流基金的协定,从1990年开始在北京大学举办“现代日本研究项目”,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由分管文科的副校长担任主任,下设“现代日本研究班”,最初挂靠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后挂靠在国际关系学院,学校的主管单位为研究生院。最开始招生对象为政府机关及地方公共团体机关、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年轻干部,2001年—2005年增加招收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和光华管理学院在读的博士生和硕士生。2005年后,将“现代日本研究班”改为 “现代日本研究中心”,从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特别增加城市环境专业)院系招收20名博士生,经过在北京大学一年时间中日双方教授讲座课程的培养,赴日研修两个星期,期间与日本政府机关、各大高校、企业等机构进行全方位接触。旨在提高博士生的综合素质与科研能力,使其成为既具有高度的政治素质及广博的知识与实践能力,又具有专门知识的杰出人才,使其能够忠诚地服务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自1990年此项目设立至2017年,已累计培养531名学生,其中北京大学的硕士生50名、博士生257名。为国家培养了一批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高级管理人才、具有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以及从事日本及相关研究的杰出人才。在这个平台上,北京大学的博士生们首先获得了接受中日双方教授联合授课以及赴日实地考察的独特优势;同时,又能与来自不同院系的同学取长补短,互相切磋。2007年, 现代日本研究中心与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召开了第一次“博士生日本研究论坛”,从2009年第三届开始复旦大学日本研究中心加入,成立了三校博士研究生日本研究论坛,在三校轮流召开,至今已经举办了12届,使这批博士研究生实现了在国内跨地域、跨学科的定期交流。北京大学现代日本研究中心主持的对日交流项目已经成为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的一种重要探索,得到了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的多次表彰。此外,北京大学也在尝试摸索和日本高校优势互补,甚至联合申请课题等新的合作方式和合作渠道。

最后,中日高等教育交流已经由中日两国之间,开始逐渐向东北亚、东亚甚至整个世界范围逐渐拓展,呈现出东亚乃至全球高等教育合作视野下中日高等教育交流的新特点。在东北亚地区,中日韩三国高等教育交流发展迅速。2016年,首次中日韩三国教育部长会议在韩国召开。2018年3月21日,第二次中日韩教育部长会议在日本东京召开,中国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日本文部科学大臣林芳正、韩国副总理兼教育部长官金相坤出席了会议。会后,三国教育部长共同签署了《第二次中日韩教育部长会议联合公报》。在会议召开期间,中日两国教育部长就推进高等教育等务实合作交换了意见,双方就《中日教育交流五年计划(2018-2022)》达成一致。陈宝生部长表示:“三国教育部应充分发挥教育在国家关系发展中作为粘合剂和润滑剂的独特作用,互学互鉴、携手前行,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智力支撑,为地区和平与发展增添‘正能量’,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会议中提及的“亚洲校园”项目其实从2012年秋季起已经实施。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作为中方负责实施单位,到2018年春季为止已经向日本东京大学和韩国首尔大学派出硕士研究生60人,同时接收来自两校的硕士留学生65人。在中日韩三国政府推动的合作机制基础上,从2014年秋季起,北京大学已经与东京大学将亚洲校园项目上升到联合培养的“硕士双学位”项目,2017年秋季开始,北京大学与首尔大学也建立了硕士双学位项目。在这个合作过程中,北京大学与东京大学之间的合作不断加深,自2015年起设置了北京大学-东京大学研讨会,双方轮流举办,目前共举办了4届。每年约30名来自两校的教授、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参加研讨,围绕海上安全、中日危机管控、历史和战争记忆、区域经济问题、发展、能源与环境、“一带一路”、中日关系等双方关切的话题进行深入交流 。

在东亚地区还存在着一个更大的“亚洲校园”项目——亚洲区域整合的东亚大学院(East Asian University Institute:EAUI)。这一计划由日本早稻田大学亚太研究科发起,是以欧盟发起的伊拉斯谟世界项目(Erasmus Mundus Programme)为范本的一项高等教育交流计划,目的是在东亚建立类似于欧盟的欧洲大学院(European University Institute: EUI)。合作成员包括中国北京大学、韩国高丽大学、泰国法政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五所学校 。从2012年至今,五校轮流举办了11次暑期班(冬季班)活动,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作为中国方面实施单位,每次派出约2~3名教师和5名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当然,更广范围合作的,还包括如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参与的“五校会议”。此对话平台是在2009年由北京大学、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日本东京大学、韩国高丽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国际关系研究院系共同发起、轮流举办的联席会议,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关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以促进国际问题的研究、教学以及五校之间的合作。到現在为止,每年参加的学校已远远不止上述五校,其影响力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结 语

“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17]在深化教育改革和加快教育现代化过程中,高等教育的对外交流显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即便在当前全球化受到重大冲击和质疑的背景下,“高等教育在研究和教学中的使命需要一种全球性视野。如果各个大学被限制在一种封闭的、限于一国的高教体系范围内,那么它们还能有其他方法培养学生,使其成为全球公民并通过各自的研究为解决全球性挑战做出贡献吗?”[18]应该看到,当前中日高等教育对外交流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从中日两国国内总体情况来看,高等教育交流的资源分配严重不平衡,区域差异非常明显;两国高等教育交流发展的独立性和持续性有待提高,目前受到两国政治外交关系发展变化的影响较大;政府主导色彩比较浓厚,民间资金参与和推动高等教育交流的努力还需不断加强等等。

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之后的40年里,中日高等教育交流的发展是两国政治、经济交流和两国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同时也为两国各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大量优秀人才,是造福当代、功在千秋的基础性工程。面对新时代和新挑战,相信中日两国高等教育交流将继往开来,开启面向亚洲、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合作交流的新征程。

[参 考 文 献]

[1] 季明明.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4: 319.

[2] 廉正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大事记:第4卷 1972年1月至1978年12月[M]. 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2003: 366.

[3] 李滔. 中华留学教育史录(1949年以后)[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 365.

[4] 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综合研究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合作协定汇编 1[M]. 北京: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综合研究室, 1982. 123-124.

[5] 中日发表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N]. 人民日报,1998-11-27(001).

[6] 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N]. 人民日报, 2008-05-08(003).

[7] 文部科学省.平成28年度文部科学白書[EB/OL].[2018-06-05].http://www.mext.go.jp/b_menu/hakusho/html/hpab201701/detail/1398313.htm.

[8] 高柏.日本大学校长的改革观念——中日大学校长会议述评[J].外国教育动态,1985(6):10-12.

[9] 中国国家教育部.交流合作项目[EB/OL].[2018-06-04].http://www.moe.gov.cn/s78/A20/s3117/moe_854/tnull_48799.html.

[10] 郝平. 北京大学创办史实考源[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319-320.

[11] 魏定熙. 权力源自地位:北京大学、知识分子与中国政治文化 1898-1929[M].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5. 47-54.

[12] 日本首相福田康夫北大演讲:提出北京大学福田方案[N]. 北京大学校报, 2008-01-06(001).

[13] “北京—东京”论坛详细资料和发展历程[EB/OL].[2018-06-10].http://www.beijing-tokyo.com/.

[14] 加藤嘉一. 致困惑中的年轻人[M]. 南京:凤凰出版社, 2012: 48-50.

[15] 加藤嘉一. 以誰为师? 一个日本80后对中日关系的观察与思考[M]. 北京:东方出版社, 2009: 145-154.

[16] “北京大学—早稻田大学双学位交流项目十周年”纪念活动在北大国关学院举行[EB/OL].[2018-06-12].http://pkunews.pku.edu.cn/xwzh/2017-05/10/content_297777.htm.

[17] 习近平. 2017年10月18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7: 45.

[18] 周岳峰. 高等教育国际化应更具开放性[N]. 社会科学报,2017-08-17(007).

The New 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Exchanges between China and Japan in the Past Forty Years after the Conclusion of the China-Japan Peace and Friendship Treaty ——A Case Study of Peking University

CHU Xiao-bo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

Key words: China-Japan Peace and Friendship Treaty; higher education exchanges; Sino-Japanese relations; Peking University

作者:初晓波

第二篇:中日音乐之教育文化比较

一、中日音乐教育中的审美异同

1.音乐审美

音乐教育审美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它是通过具体的教育文化实践来实现的。将教育审美置于文化社会学背景中加以分析,更能揭示出审美现代性的特征。回顾中国教育史,将音乐教育作为美育是l9l2年蔡元培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时提出来的。蔡元培之所以提出这一主张,是由于其理念在留学德国期间深受康德及席勒的影响,其中包括艺术代宗教的观念。1923年6月,当时的教育部颁发的《小学音乐课程纲要》和《初级中学音乐课程纲要》中强调了美育情感教育的重要性,“涵养美的情感与融和乐群的精神”①。其实,“由于受‘天人合一’思想的影响,中国传统音乐多以‘礼’为规范,以‘中庸’为准则,从哲学、政治、伦理出发,要求音乐要同社会密切结合,强调音乐的社会功能和教化作用”②。这是东方美学哲学的反映,而蔡先生留学欧洲带回来的和日本近现代音乐教育所崇尚的审美观有着近似之处。

2.中日音乐教育审美的比较

(1)继承之美与发扬之美

我国的音乐教学与其它学科一样伴随着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教师作为知识的传授者,往往是权威的象征、专业上至高的主宰,在这种观念支配下,学生往往只能随从教师的言行,以继承前辈的音乐素养为主,抑止了个性的发展。而在日本音乐教学中,教师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地位,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施展空间。个性中的自主性是指个体能自己主宰自己的思维和言行的个性特征。具有自主性的人是客观环境的支配者和控制者,是自己活动的主人,能以自己的意志来支配自己的行为,而不是盲目受客观环境的支配,也不是盲目顺从他人的意愿。要把教学中的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放在平等的位置上,确定新型的师生关系。教师是指导员、顾问、参与者,而不是主宰者、支配者;学生是音乐创作的主体,而不是接受知识的“容器”,这样,通过形式多样的音乐教育活动,就能把学生个体培养成为能够自主地、能动地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的社会主体。日本音乐创作教学中,教师常常依据学生各自的兴趣,采用“发现教学法”将传授音乐知识和技能与音乐创作能力的培养结合起来,引导他们大胆去发现、创作音乐“作品”。而我国音乐教学往往是“告诉教育”模式,即教师原原本本地将书本知识传递给学生,容易剥夺学生在情境中主动地实践、体验、探究的机会,使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丧失了对学习音乐的兴趣。

有学者认为日本音乐教育中的“发现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多的是依据学生对音乐的不同偏好(如旋律、节奏、曲式等),不断地创设情境,将其引入音乐的殿堂,体验成功的愉悦,使其个性的发展充分化,是一种优于我国传统“告诉教育”的模式,正如我国古代教育名著《学记》中指出:“故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③它是一种发扬音乐学者天性的最好的教育方式。然而我国数千年的音乐教育已经形成其独特美育价值,它秉承着传统文化的传播, 并且大部分从教的音乐老师都是在认同传统音乐教育模式的情形下走向讲台的。因而,日本的音乐教育中的发扬学生天性的模式并不一定是先进于我们的教学方式, 我们在欣赏、学习日本音乐教育的同时,要首先肯定中华民族音乐教育中传承式教学的美育,再吸取日本音乐教育中善于发扬学生天性的教学模式。

(2)自然之美与伦理道德之美

中日两国近现代学习西方和社会变革的历史背景的异同也促成了各自音乐发展的异同。

首先,相同的是,在近代,中日都面临着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侵略,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处于不平等关系之中。于是,出于强烈的民族危机感和维护国家独立和振兴民族的愿望,开展了“洋务运动”、“明治维新”改革运动,提出了“中体西用”、“和魂洋才”等教育思想观念。由此,学习西方列强的社会舆论极大地影响了文化舆论和音乐舆论,成为支配中日20世纪音乐文化发展的主要动力。

如果从20世纪中日文化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来看,各自又有不同的重心。

20世纪下半叶,日本实施的是全盘接受西方音乐的教学体制,其音乐文化总的势态是以学习西方创作“折中东西方音乐的新音乐”作为自己音乐发展的目标。音乐创作的主流势态是以日本传统文学抒情美学为主导。从大量新音乐作品标题与其文学的关系中可以看出,日本人认为把文学、艺术和政治联系起来或注重思想性,乃是庸俗的表现。④因此,日本自古以来一直以“脱俗”为主,音乐教育和社会传统伦理文化、政治理想等已经分开,突出音乐教育中的自然之美。这些文化观念与日本政体“二元离散结构”中的精神象征与实际政治相对分开,类似欧洲的教权与王权。

而20世纪上半叶,中国社会的主要任务是救亡图存,因而五四时期的音乐、工农革命歌曲和革命根据地的音乐,抗日救亡时期聂耳、冼星海等人所创作的歌曲是上至知识分子下至农民百姓全社会崇尚的教育歌曲。20世纪下半叶我国处于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封锁包围,直到80年代中国开放,才重新打开了与西方音乐交流之门。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其总的音乐文化势态是以注意意识形态和团结民众的社会功能为主流,并且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这也显示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教育“一元整合结构”的特点,直到80年代才开始恢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如果说日本音乐教育是以自然之美为倾向,那么中国的音乐教育则更加重视音乐教育中的理想社会之美、道德礼仪社会之美,音乐教育界应该庆幸我们一直坚持的音乐教育中的道德、理想情操的方向定位是崇高的,并且有很深的社会意义。

二、中日音乐教育中人文精神异同

1.音乐人文精神

什么是人文,著名教育家杨叔子是这样解释的:人文“是要满足个人与社会需要的终极关怀,是要关心人,关心集体、国家、民族、社会、自然界,是人的精神世界的需要,是人要成为一个‘人’的精神需要”⑤。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满足了人对物质欲望和现实需要的同时,也使人类为此付出了代价。在科技的权威下,人的自主性逐渐减少。人们只见科学,不见人文。人成了概念化的抽象,失去了情感和意志等宝贵的人文精神。日本学者今道友信在《关于美》中指出:“艺术给人带来了希望。艺术并没有遭到技术社会的破坏,反而依靠技术的发展,对技术发展带来的非人化倾向,发生着抵抗的作用。”科学技术只有有了人文精神的引导和提升,才能健康地发展和完善地应用,才能为人类创造一个真正幸福光明的前途。由此可见,培养人文精神的教育是当今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世界各国的教改方向。音乐教育作为培养人文精神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不是狭义的“技艺性”教育,不应局限于培养、训练学生的音乐才能和技巧,也不在于培养少数的几个歌唱家、演奏家,它的最终目的应是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具有人文精神和完善和谐个性的人。

2.中日音乐教育的人文精神的比较

(1)音乐教育同文化素质相关性认识的差异

我国目前的音乐教育水平与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师资队伍的质量参差不齐,偏远落后地区的教学设施还相当简陋,许多学校对音、体、美课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大多数学校教育倾向于数理化等自然科学方面的教育。竞争激烈的升学重担压得学生们喘不过气来,尽管学音乐的孩子不少,但迫于学习的压力,许多人半途而废。还有一些孩子学音乐,完全是家长的意志所迫,基于一些功利性的目的。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的音乐教育受大的教育体系影响、同时也受国家的经济社会环境影响,从小学到中学、大学教育都侧重理工科目的教育,文科更不用说艺术类的音乐教育是不受重视的,甚至连音乐教师也都不明白音乐教育的意义。音乐教育忽视了音乐本身的社会建设功能、文化教育的功能,被片面地视为享乐主义文化、经济建设的附属文化。我国目前的音乐教育中仍存在着重视音乐技能、忽视人文精神培养的现象。许多音乐教师、家长往往把学习音乐当作升学的“敲门砖”,忽视对学生主体的全面培养和塑造。针对这一误区,我国的音乐教育界应彻底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人文精神培养观念。

在日本的音乐教学中,教育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有意识地运用教学艺术和技巧,在教师与学生之间,教与学之间,营造和谐、民主的氛围,引导学生自觉参与、创造音乐活动,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树立自尊、自强、自爱、自立的信念,以达到人文精神培养的目的⑦。日本的学校严格按照教育法规办事,要求全国贯彻音乐教育的基本方针,保证教师队伍的高素质水平,确保学生的主体地位,采取灵活多样的音乐教学方法,为人文精神的发展搭建良好的平台。这种做法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教学内容而言,我们应改变过去强调传授枯燥的乐理知识等传统做法,尽量拓宽音乐教学活动的涵盖面,培养学生对人类社会关注的意识。教学方法和形式要灵活多样,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合作精神。同时教师应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独特的良好个性品质。目前,由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在注重人文精神培养方面有了很大进步,提出了以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等基本理念,为深化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2)音乐教育同经济相关性认识的差异

音乐对于情感的陶冶,美育对品格的影响,对于整体国民素质提高能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反过来自律、守法、敬业的良好品格又会对经济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日本音乐教育继续了“启德引善”的优良传统,从真善美的角度出发,全面塑造人的本体,并形成由真如美、以美成善的发展链,在音乐课堂、教材选编、师资培养等方面都始终把人文精神的培育作为终极目标。—个民主、开放、积极、进取、健康的宽松氛围,有助于开发学生的潜能,培养其独特的个性意识和创新意识,这种氛围起着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因而日本教育界认为,音乐教育的弘扬可以塑造年轻一代的自强不息的个性,并有助于他们参与社会经济的活动。

一个国家经济繁荣、国力强盛了,必然引起文化艺术,尤其是音乐艺术的繁荣兴旺⑧。对比日本的音乐教育,中国的现代音乐教育有一种后经济现象,即经济建设好了再发展音乐教育的窘境,中国的音乐教育往往被定义为对经济发展不起主要作用。日本的音乐教育从国家、社会、到家庭都得到非常的重视。音乐教育已经不仅仅被视作文化素质教育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也被视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国的音乐教育在以上的两个方面都是缺乏的。

面对世界上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国际潮流,作为具有悠久历史文化和独特音乐文化传统的东方大国,中国应以全球化的音乐文化视野高屋建瓴地审视这一新的文化潮流。我们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育内容,并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的同时,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并与国际潮流同步发展的音乐教育体系。

①管建华.《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中国音乐》,2005年第4期

②赵梅枝.《中国传统音乐审美特征探析》.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职业教育版),2003年第5期

③郑晓慧.《个性的张扬——日本音乐创作教学个性培养之初探》.《日本问题研究》,2004年第4期

④管建华.《中西音乐文化比较的心路历程》.《中、日音乐接受西方影响之比较》,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版

⑤吴晶.《音乐审美教育与人文情怀培育》.《艺术百家》,2005年第6期,总第86期

⑥李晓天.《当代日本音乐教育及其启示》.中国戏曲学院学报,2005年第11期

⑦张燕燕、李占红.《试析日本音乐教育中人文精神的培养》.《乐府新声》,2005年第4期

⑧王超慧.《中日音乐文化交流的历史渊源》.《黑龙江民族丛刊》,2003年第2期,总第73期

许燕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责任编辑 张萌)

作者:许 燕

第三篇:中日女性书法教育模式初探

摘 要:本文在性别差异研究视域下,探讨女性书法的群体价值以及将女性书法问题引向构建完备的当代书法教育体制,对当代中国书法教育、书法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中日书法教育传统中的女性书法、日本不同时代书法教育模式下,探讨女性书法的教育功能以及书法教育影响下女性书法群体的审美活动对于书法学习与书法教育发展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书法教育;女性群体;女性书法教育

0 引言

中国书法教育与文字的发展相辅相成,作为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政治手段,其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发展到近代,其更注重关于“人”本身的成长即自我价值的实现。由于女性自身条件的约束以及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女性书法教育一直未能在中国书教育中占得一席之地。20世纪初,女性思想的解放使一些女性书法家崭露头角,发展到如今,书法教育对于女性群体的特殊性愈发关注。反观邻国日本,女性书法教育不断推进,随着社会环境的变革不断进行教育体制的完善,其中包括对近代以前上层社会女性的素质培养、近代对普通民众的普及教育、近代以后对高等女子学校的专业性培养。现有的关于中国书法教育体制的研究,目前可分为三个方面:中国书法教育史的阶段性梳理及现实意义,当今高等书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方向,对某些教育家、书法家教育理念的分析。其中,关于中国女性书法教育则主要包括书法教育史上某一阶段的女性书法研究,如《宋代女性书法的勃兴对书法学习和教育的启示》,女性书法家及书法风格的研究,如《民国时期女性书法遒美论》《女性书法的艺术特色》,对如何处理现当代书法教育与女性受教育者的关系也有了关注,如《高等书法教育面临的新问题》《高等教育与当今女性书家》等文章。对日本女性书法教育的研究主要以日本某高等院校的课程设置对中国高等院校建设的启示为主,例如《从福冈教育大学书法专业设置浅议师范院校书法专业的建设》《日本书法教育及功能》等。现有的研究表明,人们对女性书法教育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对于性别差异、年龄差异、教育需求都需要设立更加具体的教育模式。本文在梳理了中国书法教育体制、中国女性书法教育、日本女性书法教育三方面的研究成果后,将立足于以上研究,以日本女性书法教育为例,探求其对于健全当今中国书法教育的镜鉴意义。

1 中日书法教育传统中的女性书法

1.1 女性书法在中日书法教育史中的社会属性

中国古代书法教育史上的女性书法家由于社会阶级、成长环境的区别,书法活动与人文情怀也不尽相同。书法专科教育的起点是东汉灵帝设立的鸿都门学,[1]之后唐宋書法教育也形成包括教材考核管理在内的系统化,后来与选官制度的联系也日益密切,影响着书法风格流派的发展方向。对于中国古代女性来说,主要的书法教育方式是家传式教育、老师教授、自觉学习三种。我们所熟知的蔡文姬、卫夫人、管道升等女性书法家就是出身名门或书香世家,她们的家庭虽然不主张与男性享受平等的教育,但是宽松的家庭环境也使她们的书法行为表现出很大的自觉性。历史上的名妓如王英英曾由蔡襄教授笔法,董小宛“阿母教以书翰,辄了了”则是学习书法的典范。民国时期,中国女性书法受社会变革影响,出现了女性书法史上的巨大突破,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成为女性书法群体的艺术理想。

日本近代之前的书法教育则基本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江户时代之前书法作为皇室、贵族、武家子女的必修课,是上流社会提高修养的手段,代表人物有光明皇后,主要教育手段通过家庭内部实现。日本作家清少纳言在文学作品《枕草子》中描述一位宣徽殿女御时:她父亲从小教导她“首先要习字,次要练琴,再下来就要熟读《古今集》十二卷,以此为必修之学问”,[2]可见书法教育作为提升日本女性素养的重要因素具有明显的阶级特征。第二,江户时代庶民书法教育得到发展,按照书法教育的教学主旨分为书塾、藩校、寺子屋三种教育机构,[3]女性学习书法有了更广阔的学习空间。第三,近代(明治时代)之后,书法教育更加注重实用化,出现了一系列关于书法教科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上的改革,出现了专门为女性制定的教学规定与教材,例如1937年发行《高等女子学校教授要目》与第四期国定书法教科书中出现的女学生专用课本等。[4]

中日两国的女性书法教育受到社会大文化背景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两个特点,一方面,通过书法艺术进行自我实现的艺术追求,另一方面,受到社会要求的限制进行理性的内在反省。

1.2 书法艺术的空间构成与女性群体书法审美观

女性在心理与生理上区别于男性的表征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女性书法创作在空间构成上的独特体验方式与表现方式。受男性本位文化的影响,女性所接受的书法教育为顺应封建伦理道德,在书法审美情趣上也明显有迎合当下社会环境的倾向。中国女书文化与日本平假名的勃兴就是女性本身独特的感受方式和表达方式在特定的时代特征下迎合社会需求的审美活动产物。由于女性群体社会地位低下,没有接受正规书法教育的权利,因此为了女性之间交流方便,人们创造了“女书”。[5]中国女书的起源与汉字密切相关,流行于湖南江永地区。女书在狭义上指独特的性别文字,广义上是以文字为载体的文化现象,女书在一定意义上具有书法美的特性。女书既为观者提供了包括视觉艺术形式在内的书法美,又拥有文学意义上的美。我们看到女书在文字上通过改变汉字方向、汉字部首、汉字笔画以及自造字的方法,为艺术创作空间的分割与构成提供了多种可能性,其点线用圆弧取代汉字中的方折,[6]将女性美与刺绣剪纸等女红结合。内容上以诗歌形式呈现,运用各种文学艺术手法叙述真实的个人经历,湖南江永地区女性群体将自身命运与情意绪倾诉在女书中,她们将性格中对于自由、独立的追求以及生活习惯、个人经历沉淀为艺术素养与审美趣味,作为一种“情”赋予女书绝对的艺术生命力。日本平假名又称“女手”,源于汉字,又由女性群体推广,笔形连续圆转,与中国女书的圆润不谋而合,也是表音文字的代表。中国近代之后的女性书家,其书法作品呈现出的“遒美”又向我们诉说着女性主体意识的解放,例如,游寿、萧娴等书法家证明了女性书法不仅仅是阴柔美,[7]这足以说明在缺乏规范的书法教育环境下,女性群体依旧用她们本身具有的多元论思维方式、细腻的感受方式、独特的言说方式来面对不同的时代环境,并将其独特的审美观融入书法艺术的形式构成。女性书法群体本身就是书法艺术重要的组成成分,加大书法教育对于女性的关注,对中国书法教育健全发展有重要意义。

2 日本不同时代书法教育模式下女性书法的教育功能

2.1 教育目标的主旨阶段性

中日两国的女性书法多展现出温婉、俊丽的书风,并不是女性群体智力水平或者自然心理品行表现出的必然结果,这种书法审美特质由于长期以来受政治地位、经济生活、男性强权的压迫,呈现出一种被动的表达形式与作品的被对象化。[8]书法教育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而不断进行最终教育目标改变,因此对女性群体的书法教育功能也随之不断变化。相较于中国女性书法教育,日本的女性书法在教学目标上随时代表现出阶段性、实用化两方面的差异。

日本近代之前书法教育发展史中,书法受教育权利逐渐由上层垄断向庶民书法大众化发展,但是依旧存在很强的阶级性。江户时代之前的书法教育是统治阶级以家庭内部的书法教育形式为特征,目的是提高上流社会女性的个人才艺等各方面素养。江户时代书法教育逐渐普及,书法教育更加侧重内容上的分化,其中除去对于古代书法名帖的学习,同时注重书信文章的学习,以实现对书信内容的正确理解与撰写。因此,这一时期的教科书为了适应书法教育的需要,划分为三种,即往来物、石褶书、女书,其中,女书主要应用于女性教育,分别是关于女德的教训书、女性书写知识的书信文类集、日本歌书。[9]根据“女书”教科书单独归类与在内容上的系统分类,能够发现日本女性书法教育注重生活化、实用化,同时依旧是大文化背景下将书法艺术作为女性素养培育的教育體制的具体表现。

近代思想的融入为日本书坛带来新生机,书塾学员中接受书法教育的不再仅仅是上流社会的女性,正如当时女书法家加藤松香对书塾的学员说的:“书法不再是女性提高修养的方式,为了充实自我而来,学习书法的女性越来越多。”[10]许多在校女学生、职业女性成为日本近代书法教育中的生力军。战后日本民主教育改革推行,随之带动书法教育的调整,书法教育不断适应现代化教育体系,这一时期的书法教育无论是教育机构还是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对于女性书法群体来说已经趋于平等。中国女性书法教育目标与日本在近代之前有较大的相似性,都是对于女性群体个人素养的要求,但是随着时代发展,日本女性书法教育逐渐走向普及与专门,教育目标开始注重实用与自我价值的实现。

2.2 书法教育学科专门化

日本书法教育从诞生之日起就受到高度重视,即便是最早期的家庭式教育方式,也是将书法作为重要的文化技能传承下来,这种充满局限性的教育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对书法文化的保护与繁荣起到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近代书法教育学术分科不断走向学科专门化以及女性书法教育的体系化,日本为近代书法教育发展起到了开拓性的示范作用。

对于中小学书法教育来说,学科的专门化首先体现在书法课程的设置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1870—1900年是书法课程的独立时期,此时的书法教育已经走向普及,小学的女性书法教育以习字为基础学习内容。1872年颁布的《学制》并没有对高等女子中学书法教育做出明确规定,1891颁布的《中学校令》则实现了高等女子中学教育与普通中学一致,高等女子中学开设独立的书法教育课,即习字课。1900—1941年书法教育纳入国语课程,改名“书写”。1931年发行的《高等女子学校教授要目》中规定,书法教学以汉字和假名为主,注重艺术性的同时兼顾实用性,汉字以楷书和行书为主,草书选择性增加,此时的女性书法教育体系服务于国家教育体制。1941—1945年书法课程恢复了独立教育,以艺术类课程的形式出现在小学、初等教育中。学术分科以后,书法教材的编写为书法教育走向专门化提供了专业性指导。对于专业书法人才的培养,日本分设两个专业,一个是培养专门书法人才的书法学,另一个是培养书法教育人才的书法教育学。开设书法专业的日本私立女子大学只开设了书法教育学方向,这便于女性在日后的学习工作中利用自身的性格特点为书法教育作贡献。日本高等教育中第一个书法专业系于2001年由大东文化大学开设,之后安田女子大学也开设书法系,由此可见,女性书法教育在日本并不落后,在课程设置上同时设有专业课程和相关教养课程。

3 日本女性书法教育对中国书法教育发展的启示

3.1 教育思想变革

女性群体通过自身独有的感知能力,借书法艺术充分展现出独立的女性意识,她们在艺术创作中所反映的是对历史命运的思考。中国古代女性书法教育的最终目标是通过书法教育进行人格塑造和道德培养,[12]既没有将书法当作单纯的艺术形式进行独立的关于美的研究,也没有正视女性群体独特的审美方式。当代中国书法教育应当充分挖掘女性在心理与生理上区别于男性的不同,通过有效的书法教育方式,固化这些特征,使之成为书法创作中女性本身特殊的体验方式与表达方式,而这一过程才是真正实现女性书法的充分发展的必要手段。另外,书法教育中的学科分科、范本选择、教材编写,目前中国高等书法教育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多层次教育体系,各类书法院校根据办学宗旨的不同,对书法专业学生的培养方式也存在区别,但是在学科建设上依然存在缺陷,教学方式应当与时俱进,对书法人才的培养应根据受教育者的特质设置相对健全的教育模式,积极适应当下急速发展的社会,同时配合其他学科建设,将着眼点落在传统与现代结合的书法教育功能上。日本第四期女子用国定教科书的书写者比田井小琴是近代日本书坛的女书法家之一,[13]她参与的女性书法教育教材编写一定程度上更加符合女性书写习惯,甚至聘请包括比田井小琴在内的女性书法家为高等女子中学的习字教师,推动了女性书法教育体系化发展。中国书法教育在教材编写上也要多方配合研究包括性别差异、年龄差异在内的特殊因素,完善课程体系,提高国民审美素养。

3.2 文教政策实施

中国书法教育已经走向了学科专门化,目前继续完善学科式书法教育体系是重中之重。高等书法院校需将女性心理作为书法教育学学习的一部分,细化、深化、长远化建设书法学科。师范类院校所培养的女性书法专业人才是日后从事书法教育的主要生力军,女性独特的言说方式、细腻的情感表达,需在受教育阶段得以固化,这对于书法教育的师资培养也有长远意义。

中国高等书法教育院校应积极参与书法教育的普及,例如,发行书法专门性读物,编写书法教材,举办书法展览比赛,开放书法资料借阅馆等,为包括女性群体在内的社会专职人员营造学习氛围。面对书法基础教育与社会教育薄弱的问题,提高女性群体的书法受教育水平,对自身的组织培养以及下一代孩童的成长都有重要价值,允许开办与时事政策法规相契合的社会书法教育团体,或举办面向女性群体的书法展览。面对不同年龄段的受教育群体,应当将书法的实用性与艺术性分开,减少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以及现代社会的矛盾冲突。中国书法教育根据普及教育、职业教育、艺术教育三个层面的不同要求,[14]来建立完整的书法教育体系。基础教育和社会教育提高书法普及率,师范类书法专业以职业教育为重,高等书法教育则培养学生的艺术美,通过教育界的多方联合,达到识字、习字、书法审美提升的多层次培养目标,增强书法艺术的教育功能。

3.3 文化传统核心

日本近代书法教育受到西方思想影响,面向女性的书法教科书不断改版并出现反映西方文化的题材,对于女性书法的教育目标也从传统的个人修养培养转变为艺术美与实用性相结合的特点。将本民族传统与社会现实相结合是日本书法教育的精髓,[15]目前,中国高等书法教育中学科与传统的重构需要站在书法艺术本身的传统文化角度来进行变革,避免过于注重现实而产生极端现象,这样的书法教育才是有生命的。女性书法专业人才的培养与书法教育传统紧密相连,民国时期的女性书法家们就是站在金石学的书学成就上,将自身的女性特质融入书法创作,她们紧随时代潮流又立足于传统文化土壤,为中国书法注入从未有过的新力量。女性书法群体接受书法教育是加强国家传统教育的重要方面,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重要因素。中国书法教育体制现代化改革过程中,应注重引进西方科学思想,同时保留书法所传递的伦理道德及文化内涵,这对于整个中国面向世界进行国家文化的传播与交流有重大意义。

4 结语

中国与日本在书法艺术根源上属同宗一脉,加上相似的政治文化背景,使得中日书法教育的模式构成在一定的历史范畴内存在共性,女性书法在两国的书法教育中受以上因素影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展现出类似表征。女性群体本身独特的感受方式和言说方式,使得中日两国的教育体制确立了不同于男性书法家的书法体验模式与创作模式。

无论是女性书法家、日本近世教科书里“女书”的教学内容、日本的假名书法还是中国女书书法的形式构成,都展现出女性书法群体在书法艺术表现中的自我价值,[16]而书法教育既是影响女性书法自我定位的主要因素,又是由社会教育和文化发展所决定的书法艺术规范化发展手段。女性群体在书法艺术中的价值是站在中国传统思想上弱势群体的一方,解释书法教育制度中的弱点,将书法美学观念推向一个更加宽松而平等的艺术发展目标。女性书法群体在书法教育中的身份,论证了由女性群体的群体特性为基底超越个体而引起的对于书法生态圈价值的思考,对构建和完善当代书法教学法有很大的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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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李俊娜.女書、假名及谚文比较研究[D].西南大学,2011.

作者简介:刘仲林,天津大学王学仲艺术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孙列,副教授,天津大学王学仲艺术研究所所长。

作者:刘仲林 孙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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