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2022-08-29

第一篇: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深圳市**区**路的“****”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本协议中由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的项目位于:深圳市**区**路,项目暂定名为:****(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用地面积为:3723.46平方米,签约时土地用途为:工业住宅混合用地(本项目合作开发过程中进行土地用途的变更),宗地号为:*********号,签约时使用权人为: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详见宗地图、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

2、本项目是通过对位于**区**路的********号地块(以下称“本项目所在地块”)合作开发,建成一个大型商、住两用楼,并在销售获利后双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实现甲乙双方互惠共赢;

3、本项目计划开发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商用面积*******平方米),地下****层(面积****平方米),上述面积若因政府规划审批等原因导致变动,应以规划审批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合作模式:

1、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万元,全部由乙方出资,甲方不再投入资金;

2、在本项目中,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在此基础上乙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作为甲方开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费用;

3、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建设与销售。项目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名称、股权比例、公司章程、人员配备、财务制度及运作机制等,本协议中有约定的,依据该约定;本协议中未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项目实施:

1、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中第二条第2款的资金,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正常进行;

3、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三条第二款的资金后,应与本项目所在地块所有权人(即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洽谈协商,以取得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权的形式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的地块;

4、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负责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

5、在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乙方负责出资人民币******万元成立项目公司,并保证设立后的项目公司的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符合动作本项目。项目公司设立后,由乙公司暂时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公司的全部设立手续,设立该项目公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以其拥有的深圳市a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向项目公司出资(以下如没有特别说明,所称项目公司均指甲方出资后的项目公司),甲方出资后,甲方拥有项目公司49%的股权,乙方拥有项目公司51%的股权;

7、甲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由乙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

8、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公司章程的内容;

9、对上述第三条第

6、

7、

8、9项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共同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为此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项目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若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会计的,则另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出纳;

11、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甲乙双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对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含关联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和设计、施工;

12、本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13、项目公司在经营管理本项目过程中的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协商后,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做出决定,但不得违反本协议中(包括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已经确定的内容,否则责任方应认定为违约。

四、收益分配:

1、本项目完成后,甲乙按双方各自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49:51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获得全部收益的49%,乙方获得全部收益的51%);

2、若本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销售取现暂时困难,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为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五、其它约定: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2、在本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3、如果乙方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无能力开发,如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及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若因上述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一年时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所建物业,并有权与任何第三者另行签订合作开发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取得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全部履行出资义务(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前期费用及乙方在项目公司设立时及设立后的投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出资金额10%的违约金并同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它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中相应条款的,均不用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5、因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指派的法定代表人、双方指派的参加股东会的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财务人员,还包括原在一方工作或由一方招聘,后经指派或自行到项目公司工作的其它工作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反,均视为指派该人员的一方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补充协议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3、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凡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应签订书面协议;对修改后的协议条款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4、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第二篇: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于2007年4月16日通过出让方式在位于宗地,详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对乙方取得上述的三宗地,双方进行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并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以上述三宗地作为前期投入与甲方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如以上几宗地若规划容积率≥2.5,则以上几宗地的价按双方达成按400万计价,如土地容积率 2.5,则按实际容积率以2.5土地容积率的标准相应折价计算。

二、乙方将以上三宗地过户到甲方名下,并明确宗地的规划条件,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并报州、市城规委审批。

三、以上宗地做开发方案报件审批后,若乙方决定退出合作开发,则甲方在乙方提出书面退出合作开发申请后15天内将乙方应得的土地款支付给乙方,甲方将土地款支付清给乙方后,由甲方独立进行开发。

四、若双方决定将该项目共同开发完毕,则双方就该项目成立项目部,并在银行设立专户,专款专用。项目部由甲乙双方各派两人(项目经理1人,财务人员1人),该项目所有的开支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财务方能支付。

五、该项目的投资方案为:乙方以土地(经双方确认价款)作为投资,除土地外该项目的所有开支全部由甲方负责。

六、项目利润与风险分成:该项目所有工作全部完成后所产生的税后利润与风险甲、乙双方各占50%。

七、该项目若规划方案由于政府原因不能批复,双方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若该方案获政府或城规委批复,双方合作均不得退出,谁方退出谁方即视为违约,并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人民币壹佰万元。

八、违约处理方式:①甲、乙双方协商处理;②上诉至凯里市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本协议至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第三篇:房地产项目公司合作开发协议

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乙双方具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的愿望及合作房地产项目的资金及其他条件;

2、乙方能够介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甲乙双方的合作项目,该公司具备报批合作项目的资质条件;

3、甲方能够协调并办理合作项目的规划、土地、施工等相关审批手续;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以下称项目):

1.2 项目地点:

1.3 规划面积:

1.4 其他概况见附件

(一)

第二条 合作方式

2.1乙方介绍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甲乙双方的合作(以下称公司);

2.2 甲乙双方以公司的名义办理项目的规划、土地、施工、预售、验收等

Page 1 of 6

批建手续;

2.3 甲乙双方对项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

2.4 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范围内的房产及相关权益属于甲方、乙方按投入

比例按份共有,项目的房产以公司的名义进行销售,销售收入全部属于甲方乙

方按投入比例按份共有;

第三条 合作机构组成

3.1 甲乙双方成立对项目进行共同管理的合作机构;

3.2 合作机构的人员构成及权限:

甲方全权代表:魏满

乙方全权代表:

甲方委派财务人员:

乙方委派财务人员:

甲方委派项目经理:

乙方委派项目经理:

甲方委派销售代表:

乙方委派销售代表:

甲方委派其他人员:

乙方委派其他人员:

3.3 与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务由合作机构的双方授权代表共同决策,除了本协

议另行约定或甲乙双方同意的之外,甲方或乙方不得单方对项目事务进行决策及

签字;

3.4 双方更换合作机构的组成人员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收到书面通

知之后应签字确认;

第四条 项目出资

4.1 甲乙双方采取等额货币出资方式进行合作投入,双方将各自的出资存入

双方设立指定账户(以下称出资账户);

4.2 甲乙双方初步确认的出资额度为元,双方各自出资元,如该出资

不足以满足项目的投入,双方另行等额出资,直至项目房产销售完毕并完结相关

转让手续本合作协议书履行完毕;

4.3 本合同生效后的日内,甲乙双方各出资50万元(合计100万元)到

出资账户,该款项直接用于项目的各项费用支出,如出资账户余额低于万元,

双方应在日内等额补足,直至出资账户余额合计达到100万元;

4.4 除本协议另行约定或双方同意的之外,双方或各自的授权代表共同支配

出资账户内的款项;

第五条 项目财务管理

5.1 双方各自委派的全权代表及财会人员有权对于项目的财务事宜进行决

策及签字;

5.2 甲方确认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必须由本方全权代表决定并签字,该

标准以下的费用支出由本方财务人员决定并签字;

5.3 甲方确认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必须由本方全权代表决定并签字,该

标准以下的费用支出由本方财务人员决定并签字;

5.4 对于2000元以下费用的票据可由甲方或乙方委派的财务人员单方签字

确认;

5.5 每月底,双方财务人员制作财务报表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双方投入资

金额度的确认;

5.6 项目预售及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双方共同管理及支配;

5.7 甲乙双方的财务人员共同制定项目合作的财务制度,涉及项目财务的其

他事宜由双方或指定授权代表共同决定或经办;

5.8 除本协议另行约定或双方同意之外,双方委派的财务人员就项目财务事

宜的决定及签字对委派方具有约束力;

5.9 经双方同意因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等额负担;

5.10 非经双方同意,甲方或乙方单方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单方承担,双方

也可另行协商;

第六条 项目运作的其他事务

6.1 甲乙双方委派的全权代表对于涉及项目的一切事务享有决策及签字的

权利,涉及项目的以下事务必须由双方全权代表决定并签字:

6.1.1 项目的设计标准;

6.1.2 取得土地使用权及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

6.1.3 项目的规划设计变更;

6.1.4 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6.1.5 确定项目房产的预售及现售价格;

6.1.6 甲乙双方确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6.2 甲方主要负担项目的以下事务:

6.2.1 协调办理项目的批建、施工、预售等手续

6.2.2

6.2.3

6.3 乙方主要负担项目的以下事务:

6.3.1 介绍公司参与项目的合作并能够保证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

协助义务;

6.3.2

6.3.3

6.4 在本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通过会议纪要的方式确定各自负担的

具体事务;

6.5在本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通过口头的方式确定各自负担的具体

事务;

6.6甲乙双方应将所负担项目事务的完成情况向对方通报;

6.7 除了甲乙双方各自分担的项目事务之外,涉及项目的其他任何事务由甲

乙双方授权代表共同决定;

6.8 除本协议另行约定或双方同意之外,双方委派的授权代表就授权的项目

事项的决定及签字对委派方具有约束力;

6.9 因本项目形成的一切权利及权益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6.10 项目过程中的债务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利润分配及风险承担

7.1 双方对于项目的利润平均分配;

7.2 因项目风险而形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平均负担;

7.3 因一方过错形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 凡是发生任何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从而导致项目停滞,或项目灭失,或

项目被政府机关要求停工,或项目不能进展并完工的,涉及的当事方必须在2日

内通知对方,如果迟延通知,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2 因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发生导致的项目损失由甲乙双方平均负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或乙方迟延出资的,则按应支付出资额度的日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

约金,经对方书面催告后的7日内仍然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退还违约方的出资后,取得违约方在项目中的全部权利;

9.2 依据本合同约定,或项目进展过程中的必然要求,甲方或乙方故意不履行

义务从而导致项目不能继续进展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元/日的违约金,

如果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的7日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

违约方的出资后,取得违约方在项目中的全部权利;

9.3 如果因为一方违约或过错行为使项目或对方产生损失的,应由对方承担赔

偿责任。

9.4 如果一方私自取得项目的销售收入或其他收入及权益的,违约方应退还到

双方合作机构,同时另行向对方承担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成立;

10.2 甲乙双方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之后,本协议正式生

效。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如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11.2 如果一方转移本项目的权利,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另一方享有同等条

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11.3 双方确定的通知方式为:

11.3.1 甲方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11.3.2 乙方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11.3.3 甲乙双方以上的联系方式变更的,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11.4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法律、法规、规章下无效或不可执行,

该条款应经双方协商重订,但仅限于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必要程度,本协

议其余条款仍应保持全部有效。

11.5如果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就具体的事宜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可采取

搁置争议的方式,事后处理;

11.6 本合作协议于2007年月日签订于;

11.7 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1.8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第四篇:房地产项目开发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邮编:

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邮编: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合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发位于 地块房地产项目。为规范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1、定义:即对本协议中出现的名词的含义及范围进行确定。

本协议所使用之下列词语除非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协议另有规定,悉依下列解释:

1 1.1 本协议:指本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包括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以及现在或将来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

1.2 本协议各方:指本协议之签署各方,即甲、乙、丙三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2、合作背景

2.1 2011年1月19日,合作各方以甲方名义经公开拍卖程序取得 区P2010-1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由甲方与XX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2.2 该地块出让金总价为38500万元,甲方已缴地价款6000万元(原甲方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余款32500万元应于2011年2月19日前缴清;

2.3 该地块的出让方案已经XX市人民政府(X政地[2010]216号)和XX市人民政府(晋政地[2010]362号)批准;

2.4 合作各方以甲方名义已与XX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 。

3、项目合作内容

3.1 XX区P2010-11号地块房产开发,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设、销售及经营管理等。

4、项目基本情况

2 4.1 P2010-11号地块基本情况:

4.1.1 项目所在地: XXXX片区中部,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附件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4.1.2 项目规划条件:

A. 总用地面积: 60282平方米

B. 总建筑面积: 不高于108507.6平方米 C. 建筑容积率: 不高于1.8 D.绿化率: 不高于35% E.建筑密度:不高于35%

F.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晋建函[2010]453号文执行。

4.1.3 项目内容:商场、商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娱乐中心及配套办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区;具体设计装修标准根据设计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

(以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4.1.4 项目用地状况:现状(净地)交付。

5、合作方式

5.1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组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5.2 项目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合作各方正式按《公司法》组建。

3 5.3 项目公司名称由合作三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

5.4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______万元,占70%,乙方、丙方各出资 万元,各占15%,合作各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并按公司法规定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缴纳。

5.5 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指派代表 担任。 5.6 以甲方名义竞得的P2010-1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3天内向XX市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至各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名下,并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项目公司名下。

5.7 项目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级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3人,乙方丙方各选派1人,甲方选派人员中推荐1人任董事长。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1人,乙方丙方各选派1人,乙方丙方选派人员中推荐1人任监事会召集人。各级治理机构按《公司法》规定行使各自职权,其中,对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及设备招标、对外融资、销售策划及定价等重大事项须合作各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项目公司方可实施。

5.8 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财务人员由合作各方派员组建,公司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前期部经理、出纳由甲方派出;总经理由董事会兼任,常务副总、财务经理、营销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及会计由乙方丙方派出。各方派出人员须具备双方基本认可的岗位胜任能力,其他人 4 员待公司成立后确定。经营班子权限须合作各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书面统一授权。

5.9 项目公司须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评估等监督检查工作。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和议事规则具体以合作各方根据本协议所制定的项目公司章程为准。

6、项目的出资

甲、乙、丙三方各以其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设定出资金额。 6.1 项目总出资额: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P2010-11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为人民币 元;第二部分为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暂定为人民币 元。项目总出资额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

6.2 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及对应的出资:甲方占70%,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乙方占15%,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丙方占15%,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

6.3 出资缴纳时间:第一部分P2010-11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的出资,甲、乙、丙三方应于2011年2月19日前一次性付清,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分摊结果为:甲方26950万元(已缴6000万元),

5 乙方5775万元,丙方为5775万元;乙丙双方于2011年2月 日前将上述款项交由甲方,甲方向乙方丙方分别出具缴款凭证,甲方汇总合作各方缴交的款项后代为向政府相关部门缴交。甲方须于2011年2月19日前将本项目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全部缴清,并提供缴款凭证复印件给乙丙双方备案。

6.4 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按需要缴 交,具体由合作各方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通知合作各方缴纳,并统一汇入项目公司账户。项目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向缴款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6.5 项目合作期间各方的出资及因合作项目所获得的财产为项目公司共同财产,不得随意挪用或请求分割。

6.6 项目前期各方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经各方共同确认后计入项目公司成本,并计入各方投资额度。

7、项目的融资

7.1 除合作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合作各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出资到位外,在办理了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前提下,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的出资,应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融资,不足部分再由合作各方按股权比例进行追加出资。

8、盈余分配及损失承担

6 8.1 双方按照各自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享项目的收益和承担项目的损失。

9、项目的开工与竣工

9.1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组织项目的开工建设,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项目的竣工;乙方、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按前述期限完成项目的开工及竣工任务。

10、各方权利和义务 10.1 各方权利

10.1.1 合作项目经营活动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根据各方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表决权;

10.1.2 各方享有合作项目利益的分配权、监督权;

10.1.3 各方分配合作项目利益和合作项目经营积累的财产应按各方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10.1.4 乙方、丙方享有参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及与甲方共同决定项目规划设计的权利;

10.1.5 各方有退出合作项目的权利。

合作各方的权利具体以项目公司的章程为准。

10.2 各方义务

10.2.1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资、融资,以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行;

7 10.2.2 按股份比例分担合作项目经营损失;

10.2.3 合作各方应严格按照9.1条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项目开工建设及完成项目竣工;

10.2.4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天内办理完项目公司成立的相关手续,乙丙双方协助配合;

10.2.5 甲方应于取得立项变更批复后3天内向XXX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红线图更名手续及以项目公司为权利主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0.2.6 甲方应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30日内完成上述审批工作。

11、 股份的转让

11.1 允许各方相互转让其在本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财产份额。 11.2 如向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或份额,应经其他各合作方的一致同意。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一方转让股权或份额的,经其他各合作方一致同意并修改项目公司章程后即可成为项目公司股东。该第三人作为新股东依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12、项目公司终止与清算

12.1 项目公司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2.1.1 全体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12.1.2 项目被依法撤销;

8 12.1.3 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终止项目的情形。 12.2 项目公司清算

12.2.1 项目公司终止后全体股东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12.2.2 清算人由全体股东担任或经全体股东过半数自项目公司终止后15日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能确定清算人的,公司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12.2.3 项目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因合作项目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项目建设所欠税款;合作项目债务;返还合作各方的出资。

12.2.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8.1条款进行分配。

12.2.5 清算时如有亏损,项目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照本协议第8.1条款进行承担。

13、违约责任

13.1 各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

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 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 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发生的全部经 济损失。

13.2 合作一方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9 13.3 合作一方未经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股份或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方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方,可按退出合作项目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3.4 合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对因此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4、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4.1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4.1.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4.1.2 提交 人民法院诉讼。

15、其他

15.1 本协议经全体合作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5.2 经协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并经全体合作方签章后生效。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15.3 本协议壹式伍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执壹份,送登记机关存档壹份。

(此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10 甲方(章):

代表: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

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五篇: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文

一个房地产项目在合作社时需要签订怎样的协议书呢下面小编跟大家分享几篇合作协议书,以供参考!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书一

甲 方:法定地址:

乙 方:法定地址: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 与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 为明确甲、 乙双方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 经过友好协商, 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鉴 于:

1、甲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商业地产开发公司,

2、乙方拥有本合同项目下涉及的开发土地及附属房产的所有权。

3、汉桥集团拥有乙方 45%的公司股份。

甲乙两方有意形成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在__________项目的开发和 投资,故经友好协商,双方特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暂定名为“________________” 。项目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 (约___亩) ,规划用地性质为_____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项目总建筑面积 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 ____平方米、底层商面积__平方 米) ,地下一层(面积_____平方米) 。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 的合作形式。

1、甲乙两方拟成立一家项目公司,负责本合同涉及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2、甲方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出资 XX 万作为项目启动资金,项目的建设 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项目的建设质量,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建设。

4、乙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 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承诺项目公司成立并实际开发 18 个月内,支付汉桥集团人民币 1 亿元用于收购汉桥集团所有的 45%乙方公司股份。乙方保证汉桥集团不会干涉 项目公司运营和项目开发进度。

6、项目公司负责清偿项目下涉及的开发土地及附属房产 9200 万元人民币 的贷款。

三、违约责任 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 法院起诉。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两方各执___份,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 生效后,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市正式签署。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1/212下一页尾页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下一篇:房地产销售置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