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签订

2023-01-31

第一篇: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签订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书

甲方: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单位住所 :****开发区新科园东区

乙方:员工姓名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建筑智能化安防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工种。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以完成(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享受法定的以下部分节假日、每年清明、五

一、国庆各带薪一天。每月两天带薪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人民币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三)甲方于每月 20日左右支付乙方(上个月)自然月的工资。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一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掷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等一些列施工安全措施,方

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爬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2、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施工作业中,应注意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别人,别让别人伤害自己。

4、进行电路检查时,应停电作业;

出现下列情况不属于工伤范围: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死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违返安全生产规定的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八、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下列情况

乙方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一) 乙方所承接的工程未完工验收时。

(二) 乙方在无任何理由成立时。

(三)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技术平台上由一名普通工人培养成一名技术员工后工作未满

三年时。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此需甲乙双方协商条文为准);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一、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四、甲方依法可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员工进行裁员。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本合同订明的补充件、附件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双方订立的培训合同、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十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九、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订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十、本合同签订后,报劳动部门备案、鉴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一份办理退工时存进乙方档案,另一份甲方须在和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保存两年以上)、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鉴证机关

(盖章)

年月日

第二篇:员工合同签订指引

1、集团公司/客运分公司人员(不含专线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的,使用劳

动局统一版本的新劳动合同,送交劳动局鉴定备案。

2、***、***、***班组长/领班以上人员及各部门办公室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

同的,使用劳动局统一版本的劳动合同,送交劳动局备案;其他人员则使用公司内部合同,不再交劳动局鉴定和备案。

3、之前缴纳劳动调配费的,可适当减少上报人数至原来的70%~90%,网上用工

申报人数一并适当减少,或在人员扩充时申报人数不再增加。

4、合同签订期限:

见《关于调整相关规定以适应〈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构思》的相关思路

5、各公司行政负责人于每月15号前将次月合同到期的情况汇总通知各用人部

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并与用人部门及分管领导详细了解该员工的各方面情况,经综合了解和评估后,向有关审批领导提出是否续订合同的建议,并于合同到期的前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各层级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到期终止等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及权限的规定进行审批。

6、对于变更岗位(含升职和降职)、变更工作地点的人员,必须填写《员工动态

表》按照审批流程及权限的规定进行审批并由当事人员签名确认。

7、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应一并要求签订合同的一方员工于《劳动合同签收

公示表》上签名确认。

8、按《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合同签订签收情况予以公

附:《劳动合同》样本,分内部和送交鉴定两个版本

集团人力资源部

2007年12月29日

第三篇: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满足客户评估需要,维护员工切身利益,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公司决定落实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同时为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制订实施本管理规定。

一、凡进入公司务工、符合用工要求的人员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应对需签订合同的员工介绍公司的优惠条件和相关情况。

三、签订的合同要规范,做到字迹清楚,内容正确、完整有效。合同一式三份,每份首页“用工单位”上要注明我公司和车间名称,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不写错别字。

第2项有关乙方自然情况均应填写完整,合同期限根据公司要求填写,自签订之日算起,一般为一年。同时,乙方工作内容(工种)也应注明。

最后一页(签章栏)的乙方签名应由签合同员工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填写具体签订时间,严禁代签或作假,确保合同有效。 说明:

1、只有夫妻关系的员工才能合签一份合同。

2、员工有别名,并已在工资表中体现的,均应在填写的姓名后写上别名(加括号),并盖章或按手印确认,以免产生不良问题。

四、签订合同的员工应提供有效清楚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并粘贴在备注栏上。

五、各车间主任应对本车间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造册登记,对没送交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注明清楚,以便后面索取。

六、若有员工私自解除合同而离厂的,车间主任应在花名册上注明,并在15天内以联络单的形式,上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汇总后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各1份,以便于冻结其工资和注销劳动合同,否则,造成应冻结工资被领取的,按公司规定追究部门主管和车间主任的责任。

七、各部门主管应督促各车间按规定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掌握签订数量和质量等相关情况。

八、办公室应积极配合劳动主管部门的合同验证工作,应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归档等工作,防止遗失。

第四篇:一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 年 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实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工作地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标 准 工时制。

第五条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征得本企业工会和乙方的同意,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约定为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在确保乙方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实行多劳多得,上下浮动。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 7 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甲方支付乙方的应发工资,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按不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为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甲方因经济性裁员,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乙方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时,如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二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⑴甲方对乙方的绩效工资实行以岗定责、以责定薪、按月考核、可升可降的办法;⑵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四、三十五条之规定签订本劳动合同。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在本合同期内,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相关条款即行废止,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 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劳 动 合 同 书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单位地址 电 话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讯处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县 街道(乡镇) 居委会(村) 居民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有限公司印制

说明:

1、本合同不得复写,只能用蓝、黑墨水填写;

2、本合同代签、冒签、涂改无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篇:公司认真履行义务签订合法劳动合同

公司与新招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实施:

1、审查员工的主体资格。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对员工的主体资格进行必要的审查,目的是防止发生员工的应聘欺诈或赔偿第三人损失法律风险的发生;

2、履行告知义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公司履行告知义务是法定义务,尤其是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员工做职业病风险告知、职业病防护告知是非常重要的;

3、向员工解读《劳动合同》,并要求员工现行签署《劳动合同》,然后由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文本通常由公司提供,故公司在劳动合同签署前有义务向员工进行劳动合同的解读。

4、办理入职手续。在员工签署完劳动合同时,方可办理员工的入职手续。该手续包括员工入职登记、提交入职材料、办理报到等;

5、发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与员工需要分执劳动合同;而公司应当将签订后的劳动合同交付员工,如果公司未将劳动合同交付员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甚至在特定条件下,员工如果将已经签好的劳动合同全部私存,则公司最后可能陷入无法证明自己与公司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从而承当事实劳动关系的尴尬局面;

6、建立职工名册。职工名册是证明公司与员工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之一,许多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管理监督时,就要求公司提供职工名册,并通过职工名册中登记的信息用抽样核实的方式进行真实性确认;

7、办理用工手续。用工手续依各地的要求而不同,一般包括劳动合同鉴证、录用备案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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