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法制建设论文

2022-05-07

想必大家在写论文的时候都会遇到烦恼,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党校法制建设论文(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摘要:法,治之端也。习近平总书记说:“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理论和经验。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法制社会相辅相成,具有紧密的逻辑契合性,1相互连接相互影响。

党校法制建设论文 篇1:

阿城区农村法制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村的法制建设也全面的铺开,但是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新农村建设中加大农村普法教育,并吸收优秀法律人才到农村工作,使其能够更好的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供保障。

关键词:农村 法制建设 问题 主要措施

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在广大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依法自治,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跃上一个新的台阶。阿城区近年来以创建“平安阿城、和谐阿城”为载体,农村法治化建设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广大农民遵法、学法、守法的意识在逐步提高。

1 阿城区农村法制建设的现状

今年阿城区以创建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载体,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大推进法律进乡村工作力度。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主要表现在:

1.1 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通过对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普及,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农村法制环境不断改善,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大大增强,民主权利得到了落实,农民渴望参政议政的意识明显提高。农村广大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树立,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逐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比较理顺,通过调防一体化系统工作,农村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依靠家族势力解决矛盾纠纷事件,现在基本依靠调委会,依靠法律解决矛盾,闹访、缠访个案也逐步减少。

1.2 依法治村逐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加强 阿城区的“四民主”、“两公开”村民自治制度已基本建立。同时积极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17个村被评为民主法治示范村,13个村申报了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通过了验收。有效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民主选举也更加规范,全区农村普遍实行了村民自主选举村委会,普遍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大多数村建立村民会议决策、村民会议议事制度;民主监督得到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普遍推开,建立健全村级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民主理财日”、“民主议政日”等民主监督形式有了发挥的渠道。

2 阿城区当前农村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村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2.1 乡、村两级组织对新农村法制建设的认识还有待于提高 在乡、村两级组织中,对农村法制建设方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在农村中还普遍存在着注重农村经济建设,忽视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识,过于注重经济建设的速度和成效,从而轻视法制建设的进程和成效。村级干部不学法、不懂法现象还比较普遍,不会依法治村、依法行政问题仍然存在。有些村干部民主法治观念淡薄,在选举中还有不按法定程序实施选举问题,村务公开、财务公开透明度不高,村民反响很大。

2.2 农民的法律素质亟待提高 农民法治意识的培养和法律素质的提高关系到法治农村建设的成败。由于受“重人治,轻法治”封建思想的影响,农民的法治观念还是相对淡薄。加之现在社会普遍存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某些乡村干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等不良现象,以及在农村土地纠纷处理过程中对农民权益的侵害,严重影响了法律在群众中的权威形象,使农民群众对法律失去信任感。随着基层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一部分村干部的素质、知识水平和各方面的能力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法律意识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差,不能很好地運用法律手段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工作上倾向于老办法、老经验、老套路,导致农村干群矛盾增加。

2.3 农村普法宣传急需创新思路,普法手段仍需完善 农村普法教育“三无”现象仍较突出,即无专职普法队伍、无专门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普法工作队伍力量弱、装备差,普法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从业的多元化,使得农村普法教育出现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问题。在普法过程中,方式也过于单一,局限于发一发传单,张贴几条标语口号,送几本书,农民对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难以理解,影响了学法积极性,使得农村普法宣传难以取得明显效果。

2.4 农村法律服务不到位,法律服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地位和职业活动在法律上缺乏足够的支持,基层法律服务所政事不分,缺乏自我发展的机制和活力。在职能作用和业务范围上,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界限不清,形成交叉和矛盾。农村基层法律服务量少质弱,缺乏稳定性,不适应农村法律服务的需要。农村经济纠纷案件告状难、打官司难、执行难的现象比较突出,农村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不稳定专业性差,法律服务不规范现象也比较普遍,与新农村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3 当前新农村法制建设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3.1 狠抓农村普法教育,并吸收优秀法律人才到农村工作,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社会基础 第一,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是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有计划地对原有农村干部进行系统的法治教育。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应充分利用党校,举办基层农村干部法制培训班,集中时间(农闲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制讲座。通过多种形式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第二,要认真总结推广近几年来普法教育的成功经验,突出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利用骨干培训、新闻媒体、法律工作者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和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能力。第三,多渠道地吸收熟悉法律、精通法律并具有现代民主法治观念的优秀人才到农村工作和服务。大学生尤其是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参与到农村法制建设,无疑是国家、农村以及大学生“三赢”的结果,应在农村广泛和实践。

3.2 要抓好“两个规范”,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一,规范干部行为。针对少数村干部讲“人治”不讲“法治”,擅长下命令,不愿意搞服务,重政策、轻法律,说话办事随意性大等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干部行为,通过各种学习培训,加强教育引导,使村干部工作理念上由“人治”向“法治”和“德治”转变,工作方法上由命令型向服务型转变,自身素质上由“经验型”向“市场型”转变。使村级的各项工作真正实现“公开、民主、规范”。第二,规范群众行为。针对少数村民只要权利,不尽义务,重物质利益,轻精神文明,只顾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等问题着力规范村民行为。按照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和互约性原则,推广、借鉴一些“民主法制示范村”经验,制定《村规民约》,并进行必要的监督,促使村民能够识大体、顾大局,依法支持村支两委的合法决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3.3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和法律救助活动 积极为新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为农民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法律服务要做到服务到位,凡农村和农民中发生的各项农副产品销售合同、婚嫁政策、子女抚养、财产继承、债权、债务、维权等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法律问题,都要主动提供帮助或咨询服务,做到有求必应,以减少农民因不懂法而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对于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要积极进行法律救助,保障其合法权益,以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优越性和法律的公正性。

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强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课题。要坚持把握新农村建设这一有利契机,全面加强农村的法治建设,为加快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推进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于延玲

党校法制建设论文 篇2:

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摘  要:法,治之端也。习近平总书记说:“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理论和经验。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法制社会相辅相成,具有紧密的逻辑契合性,1相互连接相互影响。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领导地位坚定不可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是法制建设的航标,法制建设之路需要党的指示,是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保证,对建设全面依法治国起起基础性作用,是推动法制建设步伐的重要力量,是依法治国故跟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法治的发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中国法制建设历经百年历史,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法制建设之路就开始启程,在百年中,中国一直在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一步步法律性质的全国文件发布,中国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法治社会建设之路在不断往好的方向发展,这一切,中国共产党具有不可磨灭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1954年《五四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制定和适用使中国法治建设上升一个台阶。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带领人民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积极推进改革开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幸福。我们党始终奉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始终站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最前列。2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共十五大,中共十六大,中共十八大等等重要会议中都提到法治社会建设,这些都是法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经验。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会有很多阻碍与坎坷,坚持党的领导是克服种种困难的重要力量,多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独树一帜的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又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实现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而奋斗,党的坚强领导地位成为了全面建成法治社会的总依据。3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主要优势。坚持党对法制建设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特征和主要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过党的领导与法制建设的统一性,阐述了党的领导在中国法治建设道路上的重要地位,说明了党的领导地位和法制建设的逻辑关联。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特征和本质优点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保证,是确保我国依法治国发展符合客观规律的前提。有利于更好的以法治的力量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

二、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全面依法治国的引航航标。

在历史的长河中,人治思想根深蒂固,法治社会如昙花一现,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法治思想让人们受益无穷,但在法制建设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矛盾、问题和挑战,这会使得我国法制建设迷失方向,党的坚强领导犹如黑夜里的一盏明灯,指引着法制建设之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而成,这是法制建设道路上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在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正向着全面法治社会的总目标靠近,党的十八大把依法治国写入党章,提出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是治国之本,法治兴国家兴。根据党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署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以习近平通知为核心的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措施,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以来,中国法制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显著增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人权得到基本保障;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得以加强等,这些都得益于党对法治建设的正确领导。

三、坚持党的领导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的动力源泉。

依法治国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历史标志,是凝聚着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为各名族向往与追求。中国各民族人民为追求民主、自由、平等、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奋斗,深刻了解法治的意义和价值,也加倍珍惜自己的法制建设成果。坚持党的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和实践。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不断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

四、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的奠基石。

法制建设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在宪法和法律的结构下,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大力普法是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发法制建设的目标。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在党的领导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党的领导,首先要求党要依法执政,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理念,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据宪法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据宪法执政。还要求党要依法立法,根据人民的意愿和社会的需求立法,只有党走上正确的道路,人民和社会才会跟着党的步伐,走向正确的方向,法治建设才有意义。在党的领导下,全面健全的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人民共同意志,保证人民共同利益,始终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弘扬法治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发国家,加大法治影响力,把法制观念、法治精神融入人民的心中,使全民守法不再是口号。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国家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十六大强调将社会主义法治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到全面落实等等一系列,都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和领导,党的领导对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向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中国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一定要坚决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5

参考文献

[1] 李文静.推进法治建设需坚持党的领导[J].法制社会,2019,(22):104-105.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8.052

[2] 黄晓辉.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要求[J].现代法治研究,2017,(04):8-10.

[3] 南京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 教授 张华民.坚持党的领导 推进法治建设[N].2017-09-06(A11).

[4] 胡明.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法治体系建設[J].中国法学,2018,(03):5-26.DOI:10.14111/j.cnki.zgfx.2018.03.001

注释:

李文静.推进法治建设需坚持党的领导[J].法制与社会,2019,(22):104-105.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8.052

2李文静.推进法治建设需坚持党的领导[J].法制与社会,2019,(22):104-105.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8.052

3百度:法治建设

4黄晓辉.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要求[J].现代法治研究,2017,(04):8-10.

5百度:全面依法治国

长春工业大学

作者:高永昌

党校法制建设论文 篇3:

从严治党视阙下高校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研究

摘 要:在全面推进依法制国、从严治党的背景下,高校党组织也必须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制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基层党支部的法制化建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法制意识,发挥基层党组织法制领航作用,为指导高校其他方面工作稳步开展、推动高校教育事业有序发展提供必要的决策支持。本文首先概述了高校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随后针对现阶段高校党支部法制化建设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分别从做好党内法制建设、培养法制思维、坚持法制底线等方面,就如何提升基层党支部法制建设成效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从严治党;高校党支部;法制建设;法制思维

引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高校基层党支部在团结师生、参与決策、解决困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切实提高党组织工作能力的同时,为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现阶段高校基层党支部的法制化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法制观念不强、法制教育确实等,导致党组织作用弱化。为了进一步提高高校竞争力,必须要重点做好基层党组织法制化建设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真正把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和高校综合竞争力提升。

一、现阶段高校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观念不强,法制思维淡薄

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但是通过实际调查也发现,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还存在“有法不依”的问题,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部分党员干部没有将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结合起来,党建活动的开展效率不高,难以为本校广大师生提供必要的服务。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形成强烈的法制观念,为了满足自身利益或方便,常常不按照制度、流程办事,这不仅破坏了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进程,而且也损害了基层党支部的公信力。

(二)法制教育缺失,“人治”大于“法制”

在高校发展过程中,党支部法制化建设也必须同步推进,不断创新,始终与高校发展同步,并发挥相应的带动、促进作用。目前存在的一种问题是,高校面临较强的竞争,学校工作重点也侧重于如何吸引优质生源、如何提高办学质量、如何解决学生就业问题等,而对于党支部法制化建设则缺乏足够的重视。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基层党员干部没有定期接受学习,法制教育难以跟进,加上自制能力不强,在党建工作中用“人治”代替“法制”的情形也时有发生。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得到根治,还会在高校基层党组织内部蔓延,最终损害了基层党组织的良好形象。

(三)缺乏服务意识,公信力大打折扣

高校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本校的教职工和广大的学生,只有将“为人民服务”理念贯穿与党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才能得到教职工和学生的认同。但是在校园内,许多党员干部没有落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原则,党员干部与师生群体明显脱节,这就导致很多党员干部只关心政治工作、党建工作,而对于本校教学情况知之甚少,自然也就不能找到服务师生的落脚点。如果高校基层党组织不能依法为师生办实事,不能为本校师生谋利益,不仅损害了党组织的形象,而且也必将制约今后校内党建工作的继续开展。

(四)缺乏强力监督,有法不依问题严重

高校基层党支部的法制化建设,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工作,需要多方协调、形成合力,为法制化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由于高校是一个相对封闭和独立的环境,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很少受到监督和制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校党支部法制化建设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缺乏适用性的参考依据。由于“一校一况”,很多高校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在缺乏完善的法制约束和监督情况下,部分党员存在有法不依的情况,法制化建设进度缓慢。

二、从严治党视阙下高校基层党支部面临的新要求

(一)基层党组织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必须要将法律作为党员干部所有行动的底线,只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才能树立基层党支部的良好形象,才能推进基层党支部的法制化建设。基层党组织要辩证看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要履行作为一名共产党人的义务,为师生服务,为本校发展负责。基层党组织履行法定职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作为党员干部,自身首先要严格履行法律,具备法制精神,遵循法律程序,做好表率;其二是对于破坏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勇敢斗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二)基层党组织要审慎用权、敢于担当

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基层党组织的权利和职责是一一对应、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如果党员干部滥用权力,必然会遭到人民的抛弃。因此,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应当始终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对于手中的权力要谨慎对待、合理使用。同时,还必须立足高校工作开展需要,主动承担起一名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基层党组织的任何一名党员,在日常工作中都代表了整个党组织,一方面要切实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又必须要始终将“为民服务”的理念贯彻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为本校师生谋福利,需求公共利益最大化。

(三)将建设具有法制精神的基层党组织作为出发点

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的高效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其最终目的是培养党组织的法制精神,并且能够在党建工作中,始终以法制精神为引导,保障各项工作都能够依法开展,真正让法制成为维护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利器。具有法制精神的基层党组织,主要体现在:首先,主权在民。就高校基层党组织来说,本校的教职工、学生是党员服务的主要对象,党支部法制化建设,就是要严格遵照相关法律制度,为师生提供相应的服务;其次,法制为民。法制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当是为本校师生谋福利,法制化建设应当有党组织、教职工、学生共同参与,法制化建设成果也应当有三方共享。

三、从严治党视阙下高校基层党支部法制建设的具体路径

(一)做好党内法制建设,增强约束力

当前部分高校的基层党组织,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党支部特权问题不容忽视,也是限制党支部法制化建设工作开展的主要障碍。针对这一问题,必须要重点做好党内法制建设,运用条例清晰、规则鲜明的法律制度,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约束,迫使党员干部能够依法办事、依法行政。高校党支部书记应当统筹做好党内法制建设工作,组建专门的领导班子,全权负责党内法制建设。对于现行的法律制度,如果存在问题,需要及时改正;如果尚有不足,需要尽快补充。通过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为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工作按部就班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强化党员法制意识,培养法制思维

让党员干部自觉形成强烈法制意识,是确保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顺利落实的又一重要因素。事实上,多数党员干部都具有知法、守法和护法的意识,但是由于自身对诱惑抵制能力不强,在工作中未能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因此,高校基层党组织要尝试通过以下途径,强化党员法制意识、培养党员法制思维:其一,要在校园内营造法制文化,可以让党员干部定期举办一些法制讲座,这样不仅能够提升本校师生的法制意识,而且在准备、讲解过程中,也可以进一步让党员自身形成法制思维。其二,还要注重将法制意识的培养融入到校园生活的点滴当中,例如校园广播、校园宣传栏、学校官方网站等等,都可以作为普法阵地,只有党员队伍、师生群体的法制意识共同提升,才能持续推进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提高法制教育质量,切实提升法制素养

全面从严治党对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也要求高校基层党组织具备更强的工作能力。现阶段部分高校的基层党员干部,还存在年龄失衡、学历失衡等问题,开展必要的法制培训工作不可或缺。由高校党支部书记牵头,选拔党支部的几名政工经验丰富、年轻富有活力的优秀党员干部,到本市的党校进行培训和学习。然后回到学校,成立专项小组,负责高校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指导。同时,还可以按照由点到面的方法,实现基层党组织所有党员法制素养的整体提升。

(四)坚持法制底线,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法制意识的培养是基层党组织法制建设工作开展的关键,也是全面从严治党视角下高校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必然选择。一方面,从法制文化建设入手。法制文化是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的软实力,其具有说服力、感召力和影响力,能够对党组织成员予以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其法制意识得到提升。另一方面,注重将依法办事纳入基层党组织成员考核当中,使考核体系更加全面、完善。考核机制在高效基层党组织法制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其关系到党员干部的切身利益,考核问题是一个大问题,党员干部对其关注度较高。党员法制意识培养,将其与考核机制进行紧密结合,更加有利于党员干部依法办事。

(五)定期开展法制宣传,赋予师生监督权利

在高校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中,还要充分发动本校的师生,共同参与进来,形成监督合力,避免法制建设无人监管、缺乏制约的问题。高校的教职工、学生,都是素质较高、法制意识较强的群体,通过在校内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可以激发学校师生在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中的参与积极性,并且从各个方面做好监督,确保党支部法制化建设工作能够按部就班的开展,并且真正取得预期成效。例如,高校基层党支部可以将法制化建设计划在校园官方网站上公布,由师生监督法制化建设进程,对党支部法制化建设起到了督促和约束。

(六)依托信息化平台提高基层党支部法制效能

在“互联网+”背景下,将信息技术与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相结合,建设统一的党建工作平台,一方面能够为党支部法制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另一方面还能够更好的彰显法制化建设成果。高校应当投入专项資金,并且安排专门的负责人,做好党建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营。例如,要依托党建平台对本校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本校的教职工、学生等都可以就相关的项目进行投票、评价。这样一方面可以让党组织书记更加直观的了解本校基层党建活动开展情况,另一方面还可以利用党建信息平台,与教职工、学生进行互动,对督促党支部法制化建设的改进与优化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四、高校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的经验总结

(一)把住政治“红线”,抓住“关键少数”

高校基层党组织的法制化建设,必须要发挥党组织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对法制化建设进行统筹协调和宏观领导,为法制化建设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因此,在从严治党背景下,作为高校党组织书记,应当强化责任意识,认识到现阶段基层党支部法制化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除了要自己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发挥自身的榜样作用和示范效应外,还要加强管理、做好教育,真正建立起一支组织纪律严明、法制观念强烈的高校基层党组织队伍。

(二)突出法制“法线”,坚持建章立制

高校基层党支部的法制化建设,要通过建立起配套的党内法规制度,对党员干部形成一定的约束,从而在强化法制意识、培养法制思维、坚持依法办事等方面发挥必要的作用。因此,为了让高效党支部法制化建设取得预期成效,结合高效工作开展情况和教学工作开展需要,建立内容详细、规则细化的规章制度是不可或缺的。这样也可以尽快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有利于更好的彰显基层党组织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

(三)紧扣工作“主线”,坚持能力本位

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高校面临较大发展压力,在这一背景下迫切需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参与决策、化解矛盾、推动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法制化建设中,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将“法”与“事”结合起来,既要坚持依法办事,又要切实提高工作能力,真正找到现阶段高校发展面临的问题、遇到的障碍,为高校领导制定正确决策提供必要的帮助。同时,还要发挥好党组织“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既要倾听本校师生的利益诉求,又要传达领导指令,将全校上下拧成一股绳,实现党支部法制化建设与高校竞争力提升的同步推进。

结语

在从严治党背景下,高校必须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队伍的能动作用,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开展法制培训和开展法制宣传等多措并举,为党支部法制化建设铺平道路。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和工作能力,在彰显法制建设成果的同时,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1〕李晓艳.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学习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理论发微与实践微探〔J〕.现代职业教育,2018,(01):202-203.

〔2〕郑智超.在服务群众中凸显政治优势——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灵魂和主线〔J〕.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学报,2018,(02).

〔3〕田婉莹,马子龙.“支部建在研究室上”的创新实践——农业科研院所基层党组织建设模式探索〔J〕.农业科技管理,2018,(01):93-96.

〔4〕魏语婷.“互联网+”背景下高校基层党支部“两学一做”常态化机制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8.

〔5〕先哲文.满城绽放法制花——苏州市吴江区推进基层法制型党组织建设掠影〔J〕.赢未来:现代领导,2017,(04):33-33.

〔责任编辑:谭文富〕

作者:范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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