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023-06-01

第一篇:注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注册安全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模拟试题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模拟试题 第三套

一、 单项选择题

1. 在生产安全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还依法有权_________。

A. 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B. 获得优质医疗服务

C. 要求子女顶替工作 D. 申请提前退休

2.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____________。

A. 统一管理 B. 综合治理 C. 综合监督管理 D. 监察管理

3. 安全生产部门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___________。

A. 形成书面材料,落实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B. 制定处罚措施

C. 将材料上报,请求处理 D. 向社会公告

4. 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这是在______________中规定的。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 以下不属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权的是_____________。

A. 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B. 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监察以及了解有关情况

C.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D.对有关设施、设备、器材的购买

6.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是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实施的_________。

A. 准则 B. 标准 C.组织保障 D. 管理依据

7.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____________,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A. 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 B. 其他行业的 C. 人数较少的 D. 危险性小的

8.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是_________。

A.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B. 统计损失,处罚相关违章操作人员

C. 安排清理打扫事故现场工作

D. 事故处理完成后报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9.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据_________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A. “三不放过” B. “四不放过” C. “三同时” D. “五同时”

10.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的义务是不得_________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A. 阻挠和抵制 B. 干扰和阻止 C.阻挠和干涉 D. 干扰和阻止

11.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按照现行的国务院机构设置指的是________。

A.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B.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C. 国家环保总局 D. 国家技术管理局

12. 由于某安全评价组织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出具虚假证明,并取得2万元的非法所得,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还可以_________。

A. 撤消评价资质 B.罚款5万元人民币

C. 罚款10万元人民币 D. 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13.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应处以_________。

A. 死刑 B. 7年以上有期徒刑 C. 无期徒刑 D.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4.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是一种_________的犯罪行为。

A. 徇私舞弊 B. 专权 C. 越职 D.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15.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是_________的立法依据。 A. 《行政处罚法》 B. 《工会法》 C. 《安全生产法》 D. 《劳动法》

16.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_________为依据,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_________。

A. 事实 公布 B. 法规 公开 C. 法规 公平 D. 标准 公正

17. 可以实施行政处罚的机构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_________。

A. 工会组织 B. 地方人民政府 C.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D. 检测机构

18. 不属于《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管辖类型的是_________。

A. 地方管辖 B. 地域管辖 C. 指定管辖 D. 移送管辖

19. 行政处罚的原则之一即处罚与________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不是目的,而是_________。

A. 宽容 政策 B. 教育 政策 C. 宽容 手段 D.教育 手段

20. 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时,有三种不同的行政处罚程序,即_________。

A. 一般程序、特殊程序和取证程序 B. 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完整程序

C. 一般程序、特殊程序和听证程序 D.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21. 《行政处罚法》规定,根据违法行为主体的不同,可分为_________种责任。

A. 8 B. 7 C. 9 D. 12

22. 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___________,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A. 生产工作中 B. 职业活动中 C. 劳动过程中 D. 职业岗位上

23. 劳动者可以在用

A.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B. 卫生部 C.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D. 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

25.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_______,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A. 群众消防队 B. 义务消防队 C. 特殊消防队 D.公安消防队

26.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___________,严禁___________。

A. 报警 谎报火警 B. 扑救 误报火警 C. 扑救 缓报火警 D. 自行扑救 谎报火警 27 公安消防机构在火灾扑灭后,有权_______火灾现场,并负责_______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A. 封闭 记录、推测 B.封闭 调查、认定 C. 清扫 调查、认定 D. 清扫 记录、推测

28.违反《消防法》的规定,擅自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__________,可以并处罚款。

A. 负责人接受处罚 B. 限期改正 C. 停业整顿 D.停止举办

29.《消防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的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罚款或者_________。

A. 15日以下拘留 B. 10日以下拘留 C. 拘役 D. 吊销营业执照

30. 《消防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造成人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___________。

A. 行政处分 B. 10日以下拘留 C. 罚款 D. 15日以下拘留

31.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_______通行

A. 右侧 B. 左侧 C. 中间 D. 视情况而定

32.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中规定设计最高时速低于_______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A. 80 B. 70 C. 60 D. 120

33.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行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照规定要处以警告或_____罚款,非激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_______其非机动车。

A. 5~100元 扣留 B. 5~50元 扣留

C. 5~50元 没收 D. 10~100元 没收

34.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__________的罚款。 A. 10万元~50万元 B. 20万元~50万元

C. 5万元~10万元 D. 10万元~30万元

35. 关于生产爆破器材工厂的厂房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的规定正确的是_______。

A. 对各种工序建立相应的操作制度,车间内存放的成品要码放整齐

B. 建立检验制度,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7% 以上

C.根据生产爆破器材的种类和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降温、防火、避雷等安全措施

D. 在生产车间内试验或试制新产品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36. 在以下的选择项中,不是爆破作业的要求所规定的是_______。

A. 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指挥

B. 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C. 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D. 进行大型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爆破作业方案上报县,市以上主管部门

3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种,即爆炸品、_________、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

A. 麻醉品 B.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 感染性物品 D. 放射性物品

38. 下列物品中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是___________。

A. 磷 B. 苯类有机物 C. 液化石油气 D.常压氮气

39. 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_______等于或者超过_______的单元。

A. 容器 5个 B. 危险性 安全界限 C. 容器 100m3 D.数量 临界量

40. __________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实施________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A. 工商 市场 B.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 C. 公安 安全 D.质检 质量

41.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_______制度。

A. 许可 B. 统一管理 C. 监督 D. 按需分配 42.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_________制度,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

A. 统一控制 B. 统一管理 C.资质认定 D. 统一审批

43. 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或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工生产危险化学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_________的罚款。

A.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 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C.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44.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职工对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煤矿_______报告或举报。

A. 安全管理

法所得3000元,相关部门除对单位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

A. 3000 B. 5000~50000

C. 5000~20000 D. 违法所得的1~5倍

57.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_______。

A.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B. 吊销有关证照 C. 给予行政拘留 D. 责令限期改正

58.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保证安全生产有效投入,导致发生发生重伤事故或一至二人死亡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___________罚款。

A. 10万~20万元 B. 5万~10万元 C. 2万~5万元 D. 2万~10万元

59.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_______。

A. 责任人 B. 规程 C. 抢救组织 D. 管理机构

60. 关于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 B.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C.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D.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61. 以下单位中不必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是___________。

A. 民用机场 B. 纺织厂 C. 核电厂 D. 大型港口

62. 《消防法》第四十条规定: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___________。

A. 可以并处罚款 B. 给予刑事处罚

C. 给予10日以下拘留 D. 给予警告

6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消防法》的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_________或者处警告。

A. 刑事处罚 B. 行政处罚 C. 批评教育 D.行政处分

64. 《消防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罚款或者___________。

A. 10日以下拘留 B. 15日以下拘留 C. 拘役 D. 吊销营业执照

65. 《消防法》第五十条规定: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罚款或者___________。

A. 15日以下拘留 B. 10日以下拘留 C. 停产整顿 D. 行政处分

66. 以下行为中,应给予警告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的是_______。

A. 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经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B. 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C.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D.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67.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处以_______并可处___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A. 责令期限改正 5 B. 责令期限改正 3 C. 警告 5 D. 警告 3 68. 矿山企业中,粉尘作业点每月检测至少_______次,放射性物质作业点每月检测至少_______次。

A. 1 1 B. 3 2 C. 2 3 D. 3 1

69.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是一种_________的犯罪行为。

A. 专权 B.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C. 越职 D. 徇私舞弊

70.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_______处罚

A. 民事 B. 经济 C. 刑事 D.行政

二、 多项选择题

1.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权利包括_________。

A.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B. 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C.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务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检举

D. 对行政机关的处罚有异议时,有权拒绝处罚

E. 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对其违法行为负责

2.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的突出表现( )

A. 法律意识淡薄

B. 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亟待依法规范

C. 综合性的安全立法滞后

D. 领导重视不够

E. 没有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

3.当前各类安全生产问题纷繁复杂,但其中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主要有( )

A.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薄弱

B.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

C. 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

D. 安全问题严重制约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顺利发展

E. 导致从业人员的恐惧感增加 4.依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包括以下哪几个方面?

A.行政处罚权

B.安全检查权

C.建议报告权

D.事故调查处理权

E.监督管理权

5.煤矿安全监察员发现煤矿矿长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有权___________________ A.立即责令纠正。

B.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C.通报监察部门

D.撤销矿长职务

E.停止矿区工作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是,有权采取下列那几项措施:

第二篇: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 原则汇总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

1、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2、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准则):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中间环节),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切实保证)。

三原则:● (法律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特征:统一性;多样性;系统性;

《安全生产法》

1、人身安全第一原则;

2、预防为主的原则;

3、权责一致的原则;

4、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

5、依法从重处罚原则。

《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注:该法中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现在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使。

《消防法》总体规划

《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管辖原则:地域管辖(一般原则)、指定管辖、移送管辖。

不满14周岁的,不予行政处罚,但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分级(三级:国家、省级、矿区)监察、垂直领导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管理原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综合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铁路、交通、水利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作业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设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三篇: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经典笔记(精选)

1、《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号生效施行。

2、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3、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5、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8、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9、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10、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11、建设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应该审批的没有进行审批,擅自进行施工之类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12、消防设计与施工不符合标准的法律责任,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3、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14、非机动车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15km/h

15、设计时速低于70km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不超过120km

16、国家将突发事件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17、【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8、【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9、【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矿山生产安全犯罪使用

20、重大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后果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后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21、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情节情节特别严重(符合任何一点)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后者重伤十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以上

3、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22、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的量刑情节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2. 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3. 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二)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23、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24、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5、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

(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26、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7、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28、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9、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2、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进行生产的企业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法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3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35、煤矿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和条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止生产,处5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据不停止生产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移送地址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36、煤矿作业场所未使用专用防爆电气设备,专用放炮器,人员专用升降容器或者使用明火明电照明,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煤矿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处3万以下的罚款。

37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限期改正或者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逾期不改正或者不立即停止使用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38逾期不改正,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4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39、煤矿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经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拒不停止作业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40、煤矿有关人员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41、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42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43、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44、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

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45、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4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46、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7、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48、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49、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0、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责令其对所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51、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52、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的,分别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未经检验合格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投入使用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54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弃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分别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5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一)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

(二)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三)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或者个人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出借或者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的单位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或者向个人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57、 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许可证的,分别由相关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8、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安全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59、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

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60、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6

1、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应当在3日内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6

2、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6

3、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

4、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65、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66、生产、经营、使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的,由公安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丢失的物品予以追缴。

67、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68、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68、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69、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70、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等经营设施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71、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72、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73、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爆破作业活动。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74、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7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后果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销售活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或者从事爆破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购买、运输、爆破作业活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购买、运输以及从事爆破作业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对没收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应当组织销毁。

76、违反本条例规定,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邮寄或者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没收非法的民用爆炸物品,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77、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篇:110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安全生产管理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安全生产管理

1测绘生产安全管理要求

1.1测绘生产单位的职责(P198)[熟悉]:

测绘生产单位应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保障及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应根据本部门、各工种和作业区域的实际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操作细则,指导和规范职工安全生产作业。

1.2作业人员的职责(P198)[熟悉]:

作业人员(组)应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爱护和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工具及安全防护装备,服从安全管理,了解其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外业人员还应掌握必要的野外生存、避险和相关应急技能。 2外业生产

2.1外业生产(P198)[掌握]:

1. 出测前的准备 2. 行车与交通 3. 外业作业环境 3内业生产

3.1内业生产(P203)[掌握]:

1. 作业场所 2. 安全操作 4测绘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4.1测绘仪器设备管理制度(P204)[掌握]:

(1)根据单位仪器设备情况,设立专门的仪器管理人员(或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检校和一般鉴定、修理; (2)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仪器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损伤记录、修理记录及移交验收记录等; (3)仪器设备的借用、转借、调拨、大修、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 (4)外业队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使用。作业队的负责人应经常了解仪器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等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5)仪器出入库必须有严格的检查和登记制度。 4.2测绘仪器设备的保管(P204)[掌握]: 1.对仪器库房的基本要求

(1)测量仪器库房应是耐火建筑; (2)库房内的温度不能有剧烈变化,最好保持室温在12℃~16℃; (3)库房应有消防设备,但不能用一般酸碱式灭火器,宜用液体co2或者ccl4及新的灭火器。 2.测绘仪器的三防措施

生霉、生雾、生锈是测绘仪器的“三害”。需按不同仪器的性能要求采取必要的防霉、防雾、防锈措施,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 4.3测绘仪器设备安全运送(P205)[掌握]:

(1)长途搬运仪器时,应将仪器装入专门的运输箱内。若无防震运输箱,而又需运输较精密的仪器时,应把装有仪器的箱子装入特别套箱内,并用刨花或纸团等紧紧填实仪器箱与套箱内包面之间的空隙; (2)短途搬运仪器时,除特别怕震的仪器设备外,一般可不装入运输箱内,但需要专人护送; (3)运送仪器要防止日晒雨淋,放置仪器设备的地方要安全妥当、清洁和干燥。

4.4测绘仪器设备的使用(P205)[掌握]: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 (2)架设仪器时先将三脚架架稳并大致对中,然后放上仪器并立即拧紧中心连接螺旋; (3)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作业过程中仪器要随时有人防护; (4)仪器在搬站时可视情况决定是否要装箱。搬站时应把仪器的所有制动螺旋略微拧紧,仪器脚架必须竖直拿稳; (5)仪器在野外使用时必须用伞遮住太阳。仪器望远镜的物镜和目镜的表面不能让太阳照射,并要避免灰沙雨水的侵袭; (6)仪器发生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应勉强继续使用; (7)应保持光学元件清洁,不要轻易拆开仪器; (8)在潮湿环境中作业结束后,要用软布擦干仪器表面的水分或灰尘后才能装箱。回到驻地后立即干燥仪器; (9)所有仪器在连接外部设备时,应注意相对应的接口、电极连接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启主机和外围设备。拔插接线时不要抓住线就往外拔,也不要边摇晃插头边拔插。数据传输线、gps(监控器)天线等在收线时应盘成圈收藏,以免折断。

4.5测绘仪器的三防措施(P204)[掌握]:

生霉、生雾、生锈是测绘仪器的“三害”,直接影响测绘仪器的质量和使用寿命,影响观测使用。因此需按不同仪器的性能要求,采取必要的防霉、防雾、防锈措施,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

4.6对仪器库房的基本要求(P204)[掌握]:

(1)测量仪器库房应是耐火建筑。

(2)库房内的温度不能有剧烈变化,最好保持室温在12℃~16℃。 (3)库房应有消防设备,但不能用一般酸碱式灭火器,宜用液体CO:或CC1。及新的灭火器。 5地理信息数据安全管理

5.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保护(P205)[掌握]: 1.归档内容

(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包括其最终数据成果、重要的阶段性数据成果、重要的原始数据成果和数据说明文件; (2)文档材料包括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实施文件、项目总结文件以及项目成果文件。文档材料有电子文件形式的,应一并归档; (3)相关软件包括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形成过程中开发的特定数据管理软件、演示软件。与软件相关的技术手册、使用手册等有关材料应同时归档; (4)档案目录数据指与归档材料相关的档案目录数据。 2.归档要求

(1)档案形成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完成归档; (2)基础测绘数据成果应与文档材料一同归档; (3)归档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为最终版本; (4)归档后.如果档案形成单位又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进行了更新(即补充或完善),应将更新后的数据成果及时归档,以替换原归档的数据成果; (5)文档材料归档一份,数据成果复制品归档两份; (6)归档的数据成果和相关软件,一般不压缩、不加密。如进行了压缩和加密,应将解压缩软件和密钥、加密和解密软件同时归档。 3.归档检验

档案形成单位和接收单位须对归档材料进行检验,并填写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归)档检验登记表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4.移交手续

档案形成单位须填写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档案移交文件一式两份,经交接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持一份。 5.归档介质

(1)归档的两份数据档案应采用相同类型和型号的归档介质; (2)同一项目的数据档案应存储在同种载体介质上; (3)工作之前,光盘必须在工作环境放置至少2小时;磁带必须在工作环境中放置至少24小时。 6.储存环境

(1)温度选定范围为17℃~20℃;相对湿度选定范围为35%~45%; (2)库房及装具应使用耐火材料,库房内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品,库房内不得有明火,并配有co2型灭火器; (3)库房内的设备要避免水淹,介质架最低一层搁板应高于地面30厘米以上; (4)磁带应放在距钢筋房柱或类似结构物10厘米以外处; (5)磁带与磁场源(永久磁铁、马达、变压器等)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76毫米; (6)不得将任何磁性材料及其制品(包括磁化杯、保健磁铁、磁铁图钉等)带入库房; (7)库房应远离强磁场,并应有必要的磁屏蔽装置和检测措施; (8)库房门窗应有密闭措施,不允许阳光直接照射数据载体。库房内应尽量减少灰尘对环境的污染。介质装具应洁净无尘; (9)库房内无腐蚀性气体,并保证通风良好; (10)库房内照明应采用防爆、防紫外线灯具。不允许有紫外线直接照射数据载体。 7.异地储存

(1)归档的两份数据档案介质应异地储存; (2)异地储存的距离应大于100千米,最佳距离为500千米以上; (3)数据档案应自入馆之日起60天内完成异地存储工作; (4)凡取回的异地储存的数据档案,应在数据档案离开储存地之日起的60天内重新完成异地储存工作; (5)异地储存介质的读检原则上应在储存地进行; (6)异地储存所在地单位负责异地数据档案的安全、保密、环境和卫生等工作; (7)异地储存的数据档案的管理权属于原数据档案管理单位,不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复制和提供利用。 8.介质维护

(1)数据档案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所有磁介质进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登记制度,对数据档案磁介质的检查(倒带、读检)、复制、介质更换、销毁等日常工作进行记录,并存档复查; (2)数据档案管理单位每年应读检不低于5%的数据档案; (3)如果数据档案在当年进行过读取操作(如数据查阅、提供利用等),则当年可以不对这些介质进行倒带和读检; (4)归档后的数据档案介质不得外借,只能提供数据复制介质。 9.数据维护

(1)出现介质故障或出现损坏迹象时,应更换介质。介质更换的更新拷贝工作应在30天内完成; (2)如果软件平台能够反映介质的读写错误,则当累计读写错误达10次时,应停止使用该介质,并将数据复制迁移到新的一份介质上; (3)线性磁带应每10年迁移一次,光盘应每5年迁移一次; (4)数据档案管理单位应保证介质的可读性,适时将数据迁移到新的介质上; (5)数据档案管理单位应尽可能保证数据的可用性。数据档案进行转存新格式拷贝后,原数据档案应继续保存3年; (6)数据档案由原格式向新格式的转存之前应进行鉴定。转存新格式时可以请求其他单位(或原项目单位)协助实施。转存新格式后应在数据说明文件的第一部分“数据背景”中反映数据档案的变化情况; (7)日常数据维护工作应对数据的检查、复制、格式转存、数据迁移、清除等日常工作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0.运输要求

(1)数据载体运输时应轻拿轻放,做好防潮、防尘、防紫外线直射、防震、防重压等措施; (2)运输时要防止数据载体之间的相互滑动和碰撞; (3)要保证容器不会对数据载体造成污染,并在容器外层标明放置方向; (4)运输过程中避免巨大的温度变化。对于已使用磁带的温度范围要求为5℃~32℃,相对湿度范围为20%~80%;对于未被使用磁带的温度要求为-23℃~49℃,相对湿度范围为20%~80%。 11.销毁

(1)数据档案在销毁之前应进行鉴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销毁手续; (2)经数据迁移后废弃的原介质,除数据转存新格式情况外,原数据档案的介质不需鉴定,经审批后直接销毁; (3)销毁数据档案时,应对包括异地储存在内的两份数据档案同时销毁; (4)当销毁磁带上的数据档案时,如果磁带还有再利用价值,可对磁带进行消磁(如果磁带技术允许)或全容量写操作,不得只进行初始化,否则应对磁带载体进行物理销毁; (5)当销毁光盘上的数据档案时,须连同光盘一起销毁; (6)数据档案逻辑或物理销毁后,应从计算机系统中将其彻底清除; (7)数据档案销毁时应有数据档案管理单位派员监销,防止泄密。 5.2测绘成果保密措施(P208)[掌握]:

1.建立保密管理制度 2.强化安全保密措施 3.规范成果提供使用行为 4.依法对外提供测绘成果 5.3介质要求(P187)[熟悉]:

当数据档案管理单位同时认可磁带和光盘作为归档介质时,建议同一项目所采用的光盘数大于10片时,应以磁带为载体归档。 5.4异地储存(P207)[掌握]:

①档的两份数据档案介质应异地储存。

②数据档案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异地储存的距离。建议异地储存的距离应大于100 km,最佳距离为500 km以上。

③数据档案应自入馆之日起60天内完成异地存储工作。

④凡取回的异地储存的数据档案,应在数据档案离开储存地之日起的60天内重新完成异地储存工作。

⑤异地储存介质的读检工作。原则上应在储存地进行,应尽量避免介质离开储存地。

⑥异地储存所在地单位负责异地数据档案的安全、保密、环境和卫生等工作。 ⑦异地储存的数据档案的管理权属于原数据档案管理单位,不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复制和提供利用。 5.5数据维护(P207)[熟悉]:

①介质更换的更新拷贝工作应在30天内完成。

②如果软件平台能够反映介质的读写错误,则当累计读写错误达10次时,应停止使用该介质(即使该介质仍能正常使用),并将数据复制迁移到新的一份介质上。

③为保证数据档案的长期有效性,对线性磁带应每10年迁移一次,光盘应每5年迁移一次。

5.6使用与运输(P207)[熟悉]: 堆叠或搬运磁带时,最多不超过6盒。 5.7依法对外提供测绘成果(P209)[熟悉]:

(1)经国家批准的中外经济、文化、科技合作项目,凡涉及对外提供我国涉密测绘成果的,要依法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再对外提供。

(2)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所产生的测绘成果归中方部门或单位所有;未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准,不得向外方提供,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测绘成果携带或者传输出境。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 5.8归档内容(P206)[掌握]:

①地理信息数据成果。

②文档材料。基础测绘数据成果文档应包括: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实施文件、项目总结文件以及项目成果文件。项目立项文件说明项目申请(或建议)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下达计划或任务文件、项目合同等;项目实施文件说明调研报告,招(投)标书,项目设计书(或实施方案),项目论证材料,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专业设计、技术质量标准或要求,项目的各种计划、指示、请示及批复文件;项目总结文件说明项目阶段性和最终的工作总结、技术总结、评审、鉴定或验收材料等;项目成果文件说明标图、附表、文档簿、数据成果目录、相关软件、使用手册等。

③相关软件。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形成过程中开发的特定数据管理软件,应随同数据成果一起归档。

④档案目录数据。归档时,应同时提交与归档材料相关的档案目录数据。 5.9归档要求(P206)[掌握]:

①案形成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完成归档。 ②基础测绘数据成果应与文档材料一同归档。 ③归档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为最终版本。

④归档后,如果档案形成单位又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进行了更新(即补充或完善),应将更新后的数据成果及时归档,以替换原归档的数据成果。

⑤文档材料归档一份,数据成果复制品归档两份。

⑥归档的数据成果和相关软件,一般不压缩、不加密。如进行了压缩和加密,应将解压缩软件和密钥、加密和解密软件同时归档。 6测绘生产突发事故应急处理 6.1事故报告(P209)[熟悉]:

安全事故一经发生或发现,现场人员在第一时间报警。随后,自作业组开始,利用应急通信设备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安全事故报告时限为:泄密事故应在发生或发现后24小时内报告;轻伤事故应在发生或发现后2小时内报告;其他事故应在发生或发现后立即报告。 6.2预案启动(P209)[熟悉]:

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认为符合安全事故标准的,应宣布启动预案。对于较轻微的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对于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派员至前线指挥应急处理工作。预案一经启动,前线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必须按照责任分工立即就位,按照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协同行动;相关作业队、作业组及作业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指挥人员的命令,全力投入应急处理工作。

6.3事故救援(P209)[熟悉]: 1.救援基本要求

应急救援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目标,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以人为本、损失最小的方针,按照现场自救与外部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救援。

2.人员受困事故处置

现场负责人立即收缩队伍,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尽量向路边靠拢,逐级上报事故情况现场位置、受困原因、涉及的人员、脱困方案和救援需求。作业队及救援组及时制订救援计划,指挥救援力量携带救援器材及保障用品前往现场营救。若有需要,及时向地方政府和当地武警部队请求援助。 3.人员失踪事故处置

现场负责人立即收缩队伍,组织现场人员尽量利用通信设备与失踪人员取得联系,按照失踪人员行进路线向最后发出信息的方向循迹搜寻,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失踪人员、失踪位置、救援计划和救援需求)。作业队及救援组及时向地方政府和当地武警部队请求援助,及时制订救援计划,指挥救援力量前往现场营救,尽一切可能找到失踪人员。 4.意外伤害事故处置

现场负责人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险、救护,随队医生实施急救,并监护伤员转运至就近医院。紧急时拨打“120”或“110”电话求助。现场负责人逐级上报事故情况(灾害类型、现场位置、涉及的人员、抢险方案和救援需求),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危险地带。作业队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5.交通事故处置

现场负责人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抢救,随队医生实施急救,并监护伤员集中转运至就近医院。如果需要,向急救中心呼救并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导车辆。现场负责人组织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通事故受理中心报警,逐级上报现场情况,配合当地公安、保险等部门勘查、清理现场。 6.火灾事故处置

现场负责人立即组织力量采取措施扑救,尽力控制火情,防止火灾蔓延,尽量确保人员安全,降低财产损失;若火势无法控制,应及时将现场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域。现场负责人及时向消防中心报警,逐级上报火灾现场情况(方位、火势、火灾范围、抢险人员数量、灭火措施以及伤亡情况等).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灭火及现场勘验工作。 7.中毒事故处置

现场负责人立即安排随队指挥医生实施急救,组织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如果需要,向急救中心呼救。现场负责人组织事故现场保护,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根据事态严重程度,经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同意,报告地方卫生管理部门并配合调查。 8.疫病感染事故处置

现场负责人立即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报警,配合防疫部门将被感染者送人定点医院,对与被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排查,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对驻地及相关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现场负责人逐级上报事故情况。若存在疫情暴发的风险,作业队应及时撤离至安全区休整。 9.泄密事故处置

涉密测绘成果资料及涉密数据载体遗失后,现场负责人立即组织力量寻找。若确认已被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保护现场,配合侦查。现场负责人及时向上级报告涉密物品的密级、种类、数量、范围、发生环节、涉及人员、预计后果或影响程度、已采取措施等有关情况。事关机密、绝密事项时,经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作业队向当地保密工作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报案并协助调查处理。 6.4事故善后(P210)[熟悉]:

事故救援结束后,在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协调下,按照规定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救援参与人员、紧急调集单位或个人的物资给予抚恤、补助、补偿,并做好保险理赔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前线应急领导小组及作业队做好职工情绪稳定工作,注意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未经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授权,任何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以个人名义发布消息,以避免因消息失真而导致不良影响。

第五篇: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练习题

1.某省境内有如下四家中小型企业,N公司是一家生产氧氧化钠企业,M公司是一家生产氟化钾企业,K公司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Q公司是一家生产磷肥企业,S公司是在该省职得乙级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S公司为上述四家公司进行了安全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S公司对( )的评价报告无效。

A.N公司

B.M公司

C.K公司

D.Q公司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或企业,必须由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故S公司对M企业出具的安全报告无效。

2.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下列不属于上述处罚情形的是( )。

A.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的

B.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C.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

D.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管理的处罚。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白开工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参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意的决定》。

3.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电梯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B.锅炉改造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将改造方案等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C.进口大型起重机。应当向进口地的安全监管部门履行提前告知义务

D.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选项A错误,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选项B错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选项C错误,第三十一条进口特种设备,应当向进口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履行提前告知义务;选项D正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4.受甲公司委托,乙锅炉压力容器检测检验站委派具有检验资格的张某,到甲公司对一200立方米的球型液氧储罐进行检测检验,该球罐是由丙公司制造。丁施工公司安装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张某检测和执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检验发现球罐有重大缺陷,张某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B.张某检验球罐所需的技术资料,应由丙公司和丁公司提供,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C.甲公司需要购罝新球罐的,张某不得向其推荐产品

D.张某经批准可以同时在两个检测、检验机构中执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选项A错误,张某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选项B错误,甲、丙公司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选项D错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5.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执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B.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C.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至少有三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参加

D.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立即要求有关单位采职紧急处罝措施,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二名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6.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安全培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负责

B.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主进行,不得委托培训

C.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除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外,还应当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1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D.职业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专业作业,可以免予参加初次培训,实际操作培训除外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选项A错误,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选项B错误,从业人员应当由职得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部分从业人员可以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培训;选项C错误,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除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外,还应当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参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7.某企业计划建设一条气输送管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安全管理规定》,下列关于该管道敷设禁止穿越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禁止穿越市区广场 B.禁止穿越地震活动断层

C.禁止穿越可能发生洪水的区域 D.禁止穿越公路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挎)越公共区域。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挎)越公共区域。参见《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安全管理规定》。

68.某企业拟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某专业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依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企业委托该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B.若该项目被评价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该企业应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

C.安全监管部门在收到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备案或审核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出具补正通知书

D.安全监管部门在收到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备案或审核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或批复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选项A错误,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选项B错误,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选项D错误,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向申请人出具备案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参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9.根据依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安全监管部门自收到职业病防护措施设施设计审查由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者出具补正通知书

B.对已经受理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安全监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C.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组织、指导施工方进行施工

D.建设单位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应当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选项A错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由请后,应当对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者出具补正通知书;选项B错误,对已经受理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文件、资料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同意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选项C错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参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0.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下列关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安全监管部门发现有限空间作业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

B.安全监管部门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检测有限空间作业咅项检测指标是否合格

C.安全监管部门应为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仪器

D.安全监管部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而停止作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企业负责人同意,方可恢复作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选项A错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有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选项B错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选项D错误,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参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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