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竞争风险机制引入论文

2022-04-16

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铁路竞争风险机制引入论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铁路竞争风险机制引入论文 篇1:

竞争情报与辽宁高端装备制造业的技术创新

[摘 要] 本文结合目前国家关于振兴高端装备制造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分析了竞争情报在面向创新的辽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中的作用。指出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竞争情报工作的重要性,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 高端装备制造业;竞争情报;技术创新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3. 019

0 前 言

我国现已成为世界瞩目的制造大国,但却并非制造强国,我国装备制造业产品的科技含量相对较低,在国际上处于产业链的低端部分,缺乏自主设计能力、缺乏关键核心技术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瓶颈。

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将高端装备制造业作为当前国家重点发展和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七大重点领域之一。这是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大契机。

由工业与信息化部等部门起草的《“十二五”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发展规划》已经完成,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思路可总体概括为一个战略、一个目标。一个战略是调整转型、创新升级;一个目标指的是推进装备制造业由大变强。结构调整主攻方向为产业技术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创新升级是指大力推行自主创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以企业自身及对手、环境、竞争策略为研究要素的企业竞争情报被誉为继产品、营销、服务之后企业的第四核心竞争力,已成为企业自主创新中的重要元素,是信息技术尤其是国际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导致竞争加剧的产物。

竞争情报通过对世界科技发展、相关产品技术水平、消费者对新产品的接受能力、竞争对手技术能力的分析研究和对未来市场的超前预测,尽可能地帮助企业消除技术创新风险和不确定性,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

1 竞争情报的产生及概念

1.1 竞争情报产生的背景

从20世纪末期开始,全球经济从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方向变革,企业之间的生存竞争,不再是单纯的技术、资本、人才、资源诸方面的竞争,信息的竞争逐渐成为主角,成为市场竞争的主导因素,竞争情报于是应运而生。

竞争情报是市场竞争的需要,是经济快速发展的产物。现代经济全球一体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普通的情报很难满足企业的需要,因而促使情报业快速发展以满足企业市场竞争需要,成为战略目标明确、竞争对手清楚、信息动态跟踪、决策有力支持的竞争情报。竞争情报是企业动态处理竞争信息的保证。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竞争情报的产生奠定了技术基础。激烈的市场竞争,是和现代信息化的发展分不开的,可以说正是因为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在促进了激烈市场竞争的同时催生了竞争情报。数据的快速采集、信息的网络通讯、资料的随机处理、市场的变化分析等无不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

1.2 竞争情报的概念

竞争情报(Competitive Intelligence)是20世纪80年代在国际上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情报理论,美国竞争情报从业者协会(SCIP)认为,“竞争情报是对整体竞争环境、竞争对手的全面监测过程,通过合法手段收集和分析商业竞争中有关商业对手的优势、劣势的信息,并综合分析相关信息,以更好地满足决策者制定竞争战略和方案的需要。”[1]竞争情报不仅是一种方法,也是一个过程,同时又是一种产品。作为产品,它是通过对企业整体竞争环境的信息进行加工,形成的情报或谋略,为企业提供决策依据。作为一个过程,它是生产上述信息并将其应用于企业竞争的整个过程。

企业从事竞争情报活动就是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和保持优势,而对竞争对手、竞争环境和企业自身的信息进行合法的采集、选择、分析和综合,并对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为企业的决策提供依据。

2 竞争情报的内容和特点

2.1 竞争情报的内容

竞争情报是对竞争各方、竞争环境、内部状况、外部态势的情报综合地、广泛地、持续地和合法地进行调查收集、汇总分析、动态跟踪、策略制定,是对于这些大量信息的储存积累和分析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1 竞争对手状况的分析

在确定竞争对手的数量和分布的基础上,应该进一步确定其中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并对其经济实力、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情况、经营策略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跟踪调查,分析其状况,做到知己知彼[2]。

2.1.2 竞争环境变化的监测

竞争环境是多方面的,有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自然环境等,不但要清楚这些外在环境对竞争的影响,而且要随时监测这些竞争环境的变化。

2.1.3 竞争技术应用的跟踪

企业通过产品参与市场竞争,而产品是由相关技术组成和生产的,因此要对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技术进行跟踪分析,找出影响竞争力的技术地位和预测新技术发展对企业竞争力产生的作用[3]。

2.1.4 竞争市场态势的预警

竞争市场的变化会随时发生,突然出现的逆转变化,往往对企业的打击是致命的。要对可能出现的市场变化发出早期预警信号。对于竞争双方的地位要有清醒的认识,及时准确地观测其变化。

2.1.5 竞争策略的制定

应在收集整理和提炼分析有关情报的基础上,为企业的战略决策提供有力的情报支持,如为企业提供经营决策和目标竞争情报、产品调整方面竞争情报、运行管理竞争情报、组织结构及管理层竞争情报、总体评价报告等。

2.1.6 竞争信息的安全与保密

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所以竞争的双方都会采取必要的手段,千方百计地了解对方的核心机密,因此,竞争情报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做好反情报工作,既要最大限度地了解竞争对方,又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2.2 竞争情报的特点

企业竞争情报是以人的智力劳动为主导的,是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而产生的,除具有一般情报的准确性与快速性的特点外,它还具有本身的显著特点。

2.2.1 明确的目的性和鲜明的对抗性

竞争情报工作需要有非常明确的目标,不是大海捞针式地收集情报,而是有针对性地对竞争市场、竞争对手的情报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有目的地为决策者提供竞争信息和建议[4]。竞争情报同其他情报的显著区别就是有竞争对手的存在,竞争的双方为了自身的利益,在绝对保护自己信息的前提下通过各种途径尽力获取对方的信息,立场是相互对立的,手段是互不相让的,双方的对抗性是相当激烈的。

2.2.2 精明的超前性和公开的保密性

竞争情报工作必须在决策之前开始,它的特点之一就是要有超前性,提前做出前瞻性的目标选择。竞争情报必须能预见竞争市场的新需求,跟踪高新技术可能发挥的潜力,才能为企业提供高价值的决策支持。竞争情报工作是在遵守法律和道德的基础上进行,所收集的信息绝大部分都是持有者没有保密而公开的公众都可以得到的信息。然而,在收集后加以处理的信息往往会成为企业决策的方向和实施的建议,成为企业的核心机密,因此又需要采取措施保守秘密。

2.2.3 动态的再生性和显著的增值性

竞争情报在运用过程中,是把现有的信息加以提高后提供给决策者,而决策者经过判断又会反馈到竞争情报进行补充,使信息实现再生提高,如此不断地补充和提高,成为有别于普通情报的特点[5]。竞争情报的收集整理时间性强,难度大,而且需要认真研究分析,其需要的智力要远远大于普通情报工作。企业采纳竞争情报提供的信息,合理运用到决策中,就会使企业获得更大的收益,而竞争情报本身也会得到显著的增值。

3 竞争情报在面向技术创新的装备制造业发展中的作用

高端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高端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具有技术密集、附加值高、成长空间大、带动作用强等突出特点,是装备制造业的高端部分,是产业链中的核心环节。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一,其中一批企业进入了全球领先行列,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快速腾飞,得益于国家战略,关键是走创新之路。

高端装备制造业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支柱,其“十二五”规划的目标非常远大。计划到2015年,我国高端装备的销售产值占装备制造业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力争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使高端装备制造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这些年我国装备制造业确实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 高端装备制造业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同样面临着全球化信息网络和全球化市场的形成、新产品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技术变革的急剧加速等这样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 高端装备制造业唯有不断技术创新,才能保持企业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6]。

近几年,国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东北地区尤其是辽宁的经济发展势头强劲。辽宁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发挥辽宁优势、把握振兴机遇,以装备制造业为突破,加速推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将辽宁建设成为具有较强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产业结构比较合理、产品技术比较先进、综合实力在国内领先、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

2010年,辽宁省装备制造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2 454.5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33.56%。从2010年5月份开始,辽宁装备制造业单月产值连续8个月保持千亿元以上的增长规模,稳步驶上发展的快车道。

辽宁要打造世界先进装备制造聚集区,必须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对重大装备的研发和创新能力。要以系统设计技术、控制技术和关键总成技术为重点,实行开放式创新,充分利用国外先进技术资源,加大对研究开发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的投入。

竞争情报涵盖了竞争环境情报、竞争对手情报和竞争策略情报三大要素,受到越来越普遍的关注,成为继技术、资金、人才之后的第四大管理要素,成为竞争力的重要构成部分。竞争情报系统就是企业的神经系统,能够提高企业的感知能力。尤其是在当今装备制造业面向技术创新背的境下,竞争情报更能够发挥其独特的作用。竞争情报的作用是全方位和多方面的,企业竞争情报生产力作用的实现途径和表现方式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的。其重要作用除了竞争情报产品和提供竞争情报服务可带来效益外,还有以下诸多方面。

3.1 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保持企业竞争优势

竞争情报不同于一般情报,对竞争信息的收集分析是一个连续的、适时的、动态的和全方位的,对于信息的处理不是简单的信息情报罗列,而且是要经过智能加工,转化成为对决策有效的信息和建议,在决策过程中作为管理决策层的智囊,为企业竞争策略的制定提供实用的依据[7]。

对我国的装备制造业而言,竞争战略的决策对于企业是至关重要的,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决定着企业的前途与命运。原来企业决策层只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计划安排来生产和经营,而现在已完全不同,制定企业竞争战略的决策,不能靠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指令,也不能靠凭空想象或一时的心血来潮做出决策,需要竞争情报的全力支持。科学合理的决策是以准确、及时、充分的情报信息作后盾的。竞争情报能够提供经过分析处理的信息情报,满足制定新的竞争决策需要。竞争情报是企业准确决策的前提,能够大大地提高决策的成功率,已成为管理决策层制定新的战略决策的判断基础。

高端装备制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说得通俗一些就是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独到的“发家本事”,表现为在资金规模、人才资源、产品市场、技术创新以及信息管理等诸方面保持竞争的优势,主要是企业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所积累起来的知识体系。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若想在竞争市场永立不败之地,就必须始终增强和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竞争情报对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应该看到,竞争情报在当前信息化的时代,已成为企业的第四大管理要素,竞争情报本身就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之一,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竞争手段,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构成部分。另一方面,竞争情报内容的三要素就是竞争环境情报、竞争对手情报和竞争策略情报,主要的目的是增强竞争的优势。企业只有在大量收集、分析整理竞争情报的前提下,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以持续保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优势。比如,对于高端装备制造业如同生命的新产品开发,本身就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然而,没有竞争情报作为支持后盾,新产品开发很难在竞争市场中做出快速的反应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3.2 监控整体环境信息,评估竞争对手状况

当今关系到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就是能否把握住竞争市场,能否在竞争中战胜竞争对手。“十一五”以来,辽宁省已经发展成为门类齐全、具有一定规模、能代表国家水平的装备制造业重要产业基地,其产业发展基础雄厚、科技底蕴深厚、集群优势突出。

2010年,辽宁省装备制造业企业达9 085家,比2005年增长1.3倍。实现工业增加值约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32%。实现工业总产值12 454.5亿元,比2005年增长3.4倍,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33.6%,比2005年提高8.1个百分点。全省总产值居前10位的行业中,有4个行业属于装备制造业,分别是通用设备、交通运输、电气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业,这4个行业总产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10%、8%、4.9%和4.3%。装备制造业经济效益大幅提高。在装备制造业178小类产品中,辽宁省有58小类居于全国前6位。数控机床、大型船舶、铁路内燃机车、系列轴承等行业,在国内具有一流的竞争实力和发展潜力。

辽宁的装备制造企业数量多,制造品种也多。由于企业从单纯生产型转入生产经营型时间还不是太长,整体结构还不是很完善,并没有像国外发达国家优胜劣汰得那么快速,相同性质和规模的企业由于区域布局等原因重置很多,所以其竞争对手也很复杂,既有国内的众多同行,又有国外的知名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有采用竞争情报为先导,才能随时掌控竞争对手的状况,了解现有竞争对手的实力并预期他们可能采取的行动,发现新的或者潜在的对手的能力和运作方向。现在企业之间的竞争是“立体的”、多方位的,通过开展竞争情报工作,企业可以对目标市场的全局大环境进行更加全面的了解,包括当地的社会、政治、经济以及人文风俗等信息环境状态,并对其动态的变化进行实时监控。另外,对于竞争对手的生存环境及本企业内部的环境信息也可以做到清楚了解。

竞争情报为企业保持和发展竞争优势,制定正确的切实可行的企业竞争策略,提供及时可靠的竞争情报资料。

3.3 跟踪相关技术,引导创新方向

虽然我国已跻身于制造大国行列,但大而不强的矛盾始终困扰着行业的科学发展。在高端装备领域,80%的集成电路芯片制造装备、40%的大型石化装备、70%的汽车制造关键设备及先进集约化农业装备仍依靠进口。多数出口产品是贴牌生产,拥有自主品牌的不足20%。因此,调结构、转方式将成为装备工业实现科学发展的重中之重。

要掌握主导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产品和知名品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高端装备产量的占比提高到15%以上,基本保障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的需要。一是产品品质的提升,二是关键零部件的突破。

2010年,辽宁省装备制造业12大类产品有9类产量保持两位数以上增幅。其中,全省汽车产量超过70万辆,增幅超过38%,轿车产量达到41.7万辆,同比增长60.1%;全省机床产量达到15.6万台,同比增长25.6%。一年来,我国首台特高压升压变压器和首台核反应堆压力容器等重大装备相继在辽宁研制成功,辽宁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一五”以来,辽宁省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主线,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和高加工度原材料基地建设,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进一步增强了重点产业或支柱产业以及骨干企业的竞争实力。全省工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先进装备制造业、新型原材料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加速崛起,工业经济发展更加均衡。

创新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动力之源,是战胜竞争对手的关键。尤其是对于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更是企业效益增长的重要因素,是企业确立竞争优势的必要手段。竞争情报在企业的创新过程中,能及时准确了解竞争市场状况和现有科技手段的应用,能把握预测创新产品发展趋势和竞争潜力,始终起着舵手和领航员的不可替代作用。竞争情报可以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有助于丰富创新过程的构思,有助于优化创新决策,有助于加速创新进程,有助于规避和降低创新风险。在激烈的竞争中,企业的创新不但是产品的更新换代,还需要企业的组织结构创新,企业的经营思想创新,甚至服务方式的创新也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激烈竞争的客观趋势,必然导致创新速度的加快,企业只有依托竞争情报的动态分析和快速反应,才能避免和减少企业创新的不确定因素,掌控创新的方向,引导创新目标的实现。

对高端装备制造业来说,产品的更新换代和新技术的发展应用是企业之间在竞争市场短兵相接的阵地,是企业展开竞争的最有力的武器,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成为企业具有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高端装备制造业如果没有新产品的开发和高新技术的应用必将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经济区域化竞争激烈,促使新技术发展很快,新产品的创新周期大大缩短,竞争情报可以对竞争市场有关的技术和发明及同行业的产品使用技术和制造技术进行情报跟踪,特别是对于竞争市场有影响力的科技信息,分门别类地建立相应的动态情报,了解用户对开发的新产品的接受能力,一旦相关的技术和发明有新的变化,企业就会及时采取应对方案。竞争情报还能对竞争市场相关的技术和发明的发展方向做出预测,尤其是出现的重大技术发明突破对于竞争市场的影响做出预测,及时发现可能对企业在竞争市场方面产生的冲击,从而使企业及早做出判断,启动预案,在市场的竞争中始终占得先机,降低新产品开发的风险。竞争情报始终在开发新产品和开发新技术中起到领航的作用。

3.4 拓展竞争市场,为企业危机提供预警

竞争市场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间必须面对的战场,竞争情报的工作重点之一也是集中于竞争市场方面。我国的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的竞争市场,从地域上可分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从经营上可分为成熟市场和新开辟市场,从产品结构上可分为老产品市场和新产品市场,但是不管从哪个角度来划分,现在的市场都存在激烈竞争的状况,既有竞争对手间的残酷搏杀,又同时存在着大量的商机。企业的竞争情报就是为了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取最大利润并能持续保持竞争优势而进行的信息收集处理分析的集成。因此,竞争情报可以有效地把握竞争市场的动态,分析其变化的趋势,监测其运转状况,经常性地为企业决策提供调研报告;竞争情报能够及时抓住出现的市场机遇,分析市场商机的诸多因素如市场容量、市场结构、市场经营、市场竞争、市场环境以及市场发展等,测评出运作的最佳方案,为企业的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竞争情报还能够根据企业开辟新市场的决策而进行情报工作,慎重考虑新市场所处的外围环境,了解新市场对产品的需求量和需求周期,把握相关竞争对手的实力等有关信息,从而确定新市场的实施方案,配合企业拓展新的市场,为企业开辟市场提供竞争方向。如东北一家从事通用机械制造的公司,引入竞争情报理念,组建了自己的竞争情报网络,根据国际和国内市场对石化产品有增无减的需求,在分析了国内的市场后,开发了合成橡胶的后处理设备,几年来已有很大的发展,替代了高价的进口设备,逐步占领了国内的市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从经营角度看,利润和风险始终是并存的,企业在竞争市场取得好的效益的同时,必须想方设法规避风险。发挥竞争情报对竞争市场的经营引导和警示作用,对企业所处整体竞争环境进行全面监测,跟踪竞争市场的细微变化,对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提供早期预警。竞争情报有助于企业发现竞争市场现存的威胁和潜在的威胁,有助于企业提前看到企业面临的危险,有助于企业及早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企业遭受损失甚至灭顶之灾,能够在激烈的竞争市场环境里增强竞争优势、生存优势和发展优势。

3.5 强化信息交流意识,共建和谐竞争

对于高端装备制造业来说,竞争情报的绝大多数信息是来自企业本身的各个部门,经营部门应该是最了解竞争市场和竞争对手的,而技术开发部门的技术人员又都是新技术和新产品信息的收集者,开展竞争情报工作,可以极大地挖掘企业内部的情报信息,使信息情报在企业内部顺利传递,能最大限度发挥竞争情报的功能,促进和强化员工的信息交流意识,使企业的每一位成员都投入到竞争情报工作中,强化企业内部部门之间和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有利于改善人际关系,有利于激发创造积极性。同时要注意到,员工同外部的联系也是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对于现代企业,企业文化也是重要生产力要素之一,通过全体员工参与竞争情报工作,可以增强员工的竞争意识、市场意识和危机意识,可以改善领导和员工之间关系,利于形成统一的团队意识,极大地促进企业的文化建设。竞争情报可以帮助企业学习更科学的经营理念和更切实的管理手段,可以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竞争情报帮助决策者不断地接触新的思想和理念,避免了思想僵化,起到了促进企业学习的作用。通过开展竞争情报工作,把竞争这一最有经营活力的理念贯穿于企业的各个环节,深入到每位员工的思想中,增强其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对企业大有裨益。

世界上发达国家经过上百年的市场经济运作,逐步形成现代化的、成熟的市场竞争机制,竞争中既有你死我活的搏杀,也有互相依赖的共存。但是,我国的大多数装备制造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里还显得不太适应,可能还是按照传统的竞争理念,把其他同行都视为竞争对手,想方设法保护自己,挖空心思打击别人,而在经营中缺少互相的合作和沟通。

发展高端制造业需要构建政策体系以提供支持,“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借鉴国外同行业的做法,建立重大技术装备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协调机制,统筹制定装备制造业的相关政策,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联合公关,协调落实依托工程,组织并监督实施国产化方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检测和信息引导,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竞争情报工作的开展,能够使企业之间有实现正的竞争情报的共享和交流,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企业情报工作原有的自产自销的“小农经营方式”。现代经济的竞争形势纷繁复杂,竞争是绝对的,合作是相对的,因此竞争对手往往还扮演着合作伙伴的角色。竞争情报工作的开展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的竞争理念,使企业在制定竞争策略时,放宽视野,着眼未来,把握大局。在新的商机到来之时,就会视具体的情况,与竞争对手开展竞争合作,做到互利双赢,从而使企业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4 结束语

高端装备制造业是“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七大新兴产业中资金最密集、产业链最完备、见效最快的产业之一。加快培育和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是建设装备制造强国、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不久的将来,我国将涌现出一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特、精、新”的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企业形成产业集群。技术创新已经成为辽宁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然而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充满了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我们应认真构建面向技术创新的竞争情报系统,以加强信息集成管理,利用情报信息缩小和消除这些技术创新风险和不确定性,为企业进行项目选择的可行性研究和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提供实用的辅助决策。

总之,高端装备制造业建立和应用好竞争情报系统,就会以强势提高国际竞争力,以优势开拓创新力。竞争情报必将为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彭靖里,马敏象,等. 论知识管理在企业竞争情报研究中的应用[J]. 情报理论与实践,2002(4):270-272.

[2]宋丽萍. 企业竞争情报发展面面观[J]. 山东经济,2004(3):50.

[3]沙志龙. 竞争情报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J]. 现代企业,2005(11):6-7.

[4]王建荣,邵波. 基于竞争情报与知识管理的企业决策过程模型构建[J]. 情报理论与实践 2010,33(12):53-56.

[5]肖杏林, 盛小平. 竞争情报、公司战略与竞争优势三者关系研究[J]. 情报科学,2011,29(6):816-819.

[6]韩凤晶,石春生.新兴产业企业动态核心能力构成因素的实证分析[J]. 中国软科学,2010(12):166-175.

[7]杨江平. 竞争情报与知识管理良性互动关系研究 [J]. 图书馆学研究, 2008(3):9-11.

作者:孙萍

铁路竞争风险机制引入论文 篇2:

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中的“新垄断”问题分析

(1 清华大学 土木水利学院,北京 100084;

2 弘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天津 300457)[JZ)]

摘 要:特许经营竞标作为一种市场进入的竞争机制,在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基础设施领域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如何预防和抑制特许经营公司在特许期内的不良垄断行为(也称为“新垄断”问题)便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为此,从一则关于特许经营中出现“新垄断”问题的新闻报道出发,对特许经营模式中壟断问题的产生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就这些垄断问题的解决提出将特许经营和政府管制相结合的政策选择。

关键词:特许经营;垄断;基础设施;政府管制

一、引言

所谓公共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用事业、公路、铁路、航空、管道、通讯、电力等设施[1]。基础设施领域一般存在一定的市场进入障碍:(1)技术经济障碍。基础设施具有资产专用性和巨大的沉淀成本,即该产业的资产一旦投入生产经营就很难转作他用,沉淀成本巨大[2]。换句话说,基础设施具有高固定成本和低边际成本的技术条件,这种情况下,能够进入行业并提供生产服务的企业数量很少,形成一种自然垄断的局面;(2)行政障碍。基础设施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往往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国计民生具有重大影响。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法律赋予其独占地位,允许其垄断经营,其服务内容、活动范围、价格条件等都按政府规定执行。

我国对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实行垄断经营的政府管制体制,主要表现为由政府直接投资、 直接委派企业领导、直接定价和统付盈亏、企业不存在什么经营风险。应当看到,这种政企合一的体制曾经在一定历史时期发挥过相当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竞争性领域改革的成功推进以及自然垄断行业技术的进步和变化,这种高度集中的政府管制体制的弊端日益明显[3]。另外,单靠国家财政拨款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巨大需求,大量发行国债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又会加大政府投融资的风险和偿债压力。

基础设施领域的改革发展中可供选择的政策主要有政府管制、特许经营权竞标和公共企业,这三项政策选择各有利弊,在实践中对各种可选择性方案提供一个优先顺序是很困难的。但是,从理论的角度看,如果要选择一个潜力最大的方案,那么就是特许经营权竞标[4]。同时也有很多文献表明[1-3, 5, 6],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可以有效地为自然垄断性质的基础设施领域引入竞争。

[JP3]特许经营在中国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据不完全统计,到2008年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超过15 000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投资2300多亿元[7]。与此同时,北京市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2006年7月24日发布了《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者招标投标程序性规定》。这些都说明了特许经营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和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特许使经营执行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

笔者从一则关于特许经营中出现“新垄断”问题的新闻报道出发,对特许经营模式以及其中的垄断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二、垄断问题的出现

《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8月4日有一篇报道“警惕公共事业特许经营后的新垄断”[8],报道中的案例很值得大家的思考:

最近,长沙(长高运)、衡阳(衡高客)两地对开的长途车辆,遭遇一种“百里走单骑”的尴尬。原来,每天清晨从衡阳汽车西站发车到长沙南站的长途车,到长沙不能进站,在站外下客之后,只好空载返回衡阳。而长沙到衡阳的司机亦有类似情况。与此同时,每天下午各自车站还要发加班车到对方城市去。两地的长途车就这样的“绝交”已有一个多月,大有“老死不相往来”之势。

两地长途车的“绝交”行为,使双方都出现了严重的亏损。“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然而,这里的渔翁,却不是广大的消费者。因为长沙、衡阳两地车站窗口都停止出售对方客运公司的汽车票,于是广大旅客不得不选择票价相对较高的独立运营的第三家客运公司——湘高速客运。

那么,为什么相对处于“恶战”中的两家客运公司,作为第三方的湘高速运输公司却可以“坐山观虎斗”,坐收其利呢?原来,这与湘高速公司在不少市州的车站拥有股份有关,相关车站对之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只向旅客卖湘高速的票。显然,“空车之痛”恰恰就是湘高速运输的“盈利之喜”,而广大消费者却为之付出巨大代价。如此的竞争格局,其实已经打上强烈的垄断烙印。

三、问题的分析

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法,有必要先正确理解特许经营有关概念,如其优缺点、定价及调价机制和政府监管等。

(一)特许经营的优缺点

如引言部分所述,特许经营是一种为自然垄断性质的基础设施领域引入竞争的方式,其实质是市场进入的竞争。特许经营最早由德姆塞茨于1968年在《法与经济学》杂志上提出的用“市场进入的竞争”代替“市场内的竞争”,它的意义在于:(1)通过拥有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垄断供给,实现了规模经济下的生产效率;(2)企业对特许经营权的竞标竞争为规制机构提供了进行价格或者投资回报率的规制所需要的成本信息;(3)通过对在位企业有效的潜在市场准入威胁,获得了竞争性市场结构下的资源配置效率;(4)减少毁灭性竞争的范围和不良后果;(5)可以增加垄断经营授权的透明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9]。但是,特许经营建立在很严格的假设前提下,因此它同时具有很多的缺陷:(1)存在投标企业之间妥协、合谋的可能性;(2)如果特许经营企业经营失败,其资产届时又不能全部折旧,因而产生了如何处置原有经营企业资产的问题;(3)在企业通过竞争获得特许经营权之后,受生产技术的复杂性、市场需求的多重性、未来的不确定性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政府与企业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显然是不完备的,从而会导致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4]。

正是因为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是不完备的,在特许期内不可避免会发生许多问题,包括上述新闻报道中的“新垄断”问题。特许经营竞标是市场进入的竞争,一旦企业获得特许经营权,该企业则成为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垄断者。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唯一动力是利润,而基础设施本身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如何平衡两者,如何合理处理特许经营企业的垄断地位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总地来说,预防和抑制特许经营中不良垄断的关键要点在于定价及其调节机制和政府的监管。

(二)定价及调价机制

定价及调节机制的设计应当符合社会目标,为避免效率的缺失提供激励,减少项目公司和政府的风险至可接受水平,限制费用支出至可接受水平,以及避免特许经营实施过程中的缺陷,等等[10]。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定价机制是关键,政府可以通过定价机制来预防和控制项目公司通过其垄断地位获取过多利润,项目公司则可以通过定价机制来规避和管理风险。特许经营协议中常见的定价方法有:

1基于销售价格。最常见的基于销售价格的定价机制是为销售价格设置一个上限,允许项目公司在这个限制里调整销售价格。这种定价机制为项目公司提供了有效建造和运营项目的最大激励,项目公司可以通过增大销售数量、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等措施来获得更高的利润。合理的销售价格上限设置可以直接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利益,抑制项目公司的不良垄断行为。

2基于收入。基于项目收入的定价机制的目标是控制项目公司的收入在一个给定的水平,意味着根据需求调整销售价格,即如果收入因为市场需求减少而减少,会被销售价格的增加而抵消,反之类似。因此,基于收入的定价机制本质是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价格。项目公司可以通过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和获得税收优惠等方式增加税后利润。

3基于净收入。基于项目净收入的定价机制可以控制项目公司的净收入在给定区间。在该定价机制下,项目公司只可能通过加大融资比例和获取税收优惠的方式增加投资回报率,但不会面临运营费用超支的情况,缺乏对有效运行项目的激励,项目公司运营的低效率和高消费将转嫁给消费者,也属于一定程度的不良垄断行为。

4基于投资回报率。基于投资回报率的定价机制可以使项目公司的投资回报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典型的做法是由政府调整采购数量,确保项目投资收益率。在该定价机制下,任何不可预见的费用或损失都可以通过提高采购数量或价格的方式得到补偿,因此项目公司可能寄希望于靠提高采购数量或价格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而不去改进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三)政府监管

特许经营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并不是彻底的“丢包袱”,很多政府部门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经常会放弃对项目的监督,或者犯下很多其他的错误,如不决策或决策延误等。从理论上讲,特许经营相对于传统的政府管制更具有优势[4],但由于特许经营具有它本身的缺陷,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实行部分的政府管制,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抑制项目公司的不良垄断行为。

(四)“新垄断”的原因

对照上述特许经营的概念不难得出,前述案例中“新垄断”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1政府监管缺失。湘高速运输公司在不少市州的车站有股份,而相关车站对之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只向旅客卖湘高速的票。这种行为属于严重的不良垄断行为,湘高速利用其垄断地位,停止向旅客销售其他运输公司的票,变相帮助自己排挤市场上的竞争对手。这种情况下,湘高速没有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激励,从质到量都对消费者不利,极大地损害了公用事业本应含有的公益属性。政府部分对项目运营的监管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抑制这种垄断行为,正是缺失了政府的监管,才会出现所谓的“新垄断”问题。

2定价机制不合理。因为相关车站采取了保护措施,没有了市场上的竞争对手,所以湘高速将票价调高,乘客也被迫接受,其中可能的原因是特许经营合同里没有定价机制约束或者定价要高于市场价格。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

特许经营竞标作为一种代替传统政府运作基础设施的政策选择,有着更大的潜力,因为就企业面临的竞争性约束程度而言,在特许经营权竞标中竞争更为激烈,企业必须通过质量与价格的竞争获得特许经营权,使得竞争力发挥了最大的作用[4]。但是因为特许经营在国内还未发展成熟,立法和融资等环境甚至才刚起步不久,特许经营的优势并未能充分发挥,而合同内容不完备等缺陷还很明显,因此采取特许经营和政府管制相结合的政策选择在现阶段更能发挥作用,解决“新垄断”等问题。具体的建议如下:

1根据基础设施自然垄断的程度,对其进行“结构性分离”。根据基础设施自然垄断程度的不同,将不同的环节或项目分离出来,如表1所示[2, 11]。自然垄断性较强的环节由政府管制,自然垄断性较弱的环节实行特许经营竞标。

2在特许经营权授予之前,完善合同内容,特别是定价机制。在特许经营竞标阶段,政府和特许经营企业需要达成一个合理的定价和调节机制。定价机制的设计应考虑的原则包括:在给定的特许期内,收费(采购量或定价)水平应足够高以便保证项目公司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回报(但限制最高回报);基本收费形式应尽量与所需现金流吻合;收费结构应反映生产成本结构;适当地调节机制降低项目公司的风险。

3在特许经营执行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要实行有效监管。为了使特许经营权竞标在治理自然垄断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政府必须在竞标和执行过程中充当更重要的角色,政府必须确保竞标阶段的有效竞争,必须规定质量和监控特许经营权所有者的绩效,能以公正、有效的方式实施强制性的资产转移,提供特许经营权所有者忠于所签合同的激励,同时能够在合同期内惩罚特许经营权所有者的机会主义行为[4]。

值得一提的是,当政府在特许经营权竞标中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时,特许经营权竞标就越来越像政府管制,特许经营权竞标的明显优势就变得不那么突出了。因此,随着特许经营竞标的成熟,政府应该逐渐地放松管制。在成熟的特许经营竞标中,特许经营中政府监管的核心是:政府定义对项目的输入(支持和担保等)和输出(产量、价格、质量、服务、环保等)要求,并据此在整个项目期间内执行監管,有些要求是按所签特许经营合同(如产量和价格等)、有些按现有法规(如环保等)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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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苏子川 警惕公共事业特许经营后的新垄断[N] 中国经济时报 2006-08-04

[9]李正全 “特许竞标”理论及其发展[J] 中国招标, 2004, (8): 7-9

[10]刘宇文 BOT/PPP水电站项目电价价格机制及风险分析[C] 北京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 本科论文 2006: 51-52

[11]孙钰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垄断竞争的制度安排[J] 亚太经济, 2003, (1): 35-37

(责任编辑:石树文)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阅读原文”。

作者:柯永建 王守清 姚彩君

铁路竞争风险机制引入论文 篇3:

深化行政性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现状评价及对策分析

[摘要]从我国行政性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30年的历史经验来看,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深化我国行政性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其中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是前提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机制是核心内容;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是必要条件;构建现代政府监管制度是重要保障。

[关键词]行政性垄断行业;管制;改革

[作者简介]李元垒,海军航空工程学院青岛分院副研究员,硕士,山东 青岛266041;陈建伟,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2007级行政管理研究生,山东 青岛 266100;肖文光,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2007级行政管理研究生,山东

青岛266100

行政性垄断行业,在中国的特定情况下,是指既具有一定自然垄断特性,同时又带有较强的行政垄断色彩,通常以国有独资或控股形式存在的企业集合,主要分布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的电信、电力、民航、铁路、烟草、食盐等行业。所谓行政性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在这些行业内,构建以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企业为基础,引入必要竞争,同时受到合理管制的新架构。以引入和强化竞争为主题的我国两轮垄断行业改革虽已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但深层次的管理体制问题迟迟未能解决,滞后于人们的预期,改革呼声日渐高涨。

一、我国行政性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电力、电信、民航等典型的行政性垄断行业改革也随之开启并不断深入,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改革进程中也暴露出了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导致政府与企业职能错位

我国行政性垄断行业长期实行国有化体制,政企不分是一个普遍问题。行业主管部门集多种不同属性的职能于一身,无法摆正位置并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市场主体地位难以确立;竞争格局无法形成,社会资本投放存在体制性障碍。这是因为在这些行业中,政府部门既是权力机构又拥有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以及经营管理企业的职能,这种政企合一的传统政府管理体制为行政性垄断提供了土壤和便利。一方面出现政府机构膨胀,另一方面又妨碍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保持政企合一,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既是经营主体,又是执行监督主体,最终会使竞争走向畸形,出现政府和企业职能错位,行政管理企业化、生产经营管理行政化、政府行业管理职能弱化等系列问题。显然,不实行体制改革,不改变政企关系,就不可能割断企业和政府之间的特殊利益关系。

(二)严格的市场准入管制阻碍了有效竞争局面的形成

在我国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改革进程中,国家采取的是逐步深入、有选择推进的形式,迄今为止对市场准人仍然实行较为严格的管理,改革从整体上来讲很不平衡。以电信和民航两个市场准入已经较为宽松的行业为例。目前电信行业仍对基础电信业务实施严格的经营许可制度;民航业不仅对航空公司资质存在着严格限制,即便在机票代理市场也实行了严格的准入管制,从而降低了航空运输市场的竞争程度。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源于“什么都要管”的旧管理体制,而由于制度惯性,尽管管理体制已发生了重要变革,但相关监管机构仍然在不同程度地推行保护、扶植政策,致使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势头有增无减并对其他社会资本产生了“挤出效应”。另一方面,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使得行政性垄断行业各大企业之间的竞争具有很强的“不对等性”和“同质性”,因而真正公平、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还远未形成。

(三)不尽合理的价格管理体系损害着消费者的利益

行政性垄断行业不仅垄断着市场,同时也垄断着价格。总体而言,行政性垄断行业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是沿着由计划到市场,逐步放开,并引入竞争的方向进行的。但由于行政性垄断行业的特殊地位,政府在定调价时,往往考虑这些行业的利益较多。其突出表现在:一是政府采取召开协调会、办公会等形式越权直接定价;二是直接干预价格主管部门定价;三是价格主管部门受各方面因素影响“虚高”定价等。种种原因造成了“价格失真”,这不仅使得那些行政垄断型企业获取了高额垄断利润,也使某些价格主管部门有了寻租的可能。此外,当前对资源价格的控制,产生了“双重价格扭曲”问题,垄断性价格或低于合理价格,或高于合理价格。长期以来的行政垄断使垄断企业得以以低质服务收取高价,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利于社会公平,进而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科学合理的现代监管制度迟迟未能建立

我国行政性垄断行业监管制度改革还只能说是在既有体制框架内进行的初步改革,而从改革的总体进展来看,现代监管制度尚未真正建立,政府职能亟待转变。一是除电力行业以外其他行政性垄断行业如电信、民航、铁路等领域均未建立明确、独立和专业化的监管机构,责任主体不明,职能分散,管制低效。二是监管体系建设与开放行业准入、推进改革重组脱节,导致电力行业独立发电商受歧视、电信行业人为阻碍互联互通等,有效竞争格局难以形成,价格昂贵、效率不高、消费者权利屡受侵犯等问题非常突出。三是政府监管职能并没有随着市场化改革而改变,政府职能缺位与越位问题仍很严重。政府对相关监管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人为因素大,决策过程透明度低,寻租风险加剧。此外,由于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目前无论是在电力、电信、民航还是铁路等行业,距离依法监管的目标都还有很大差距。

二、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国际经验

(一)实行政企分开的政府监管体制

政企分开是垄断行业改革的第一步。从英美等发达国家垄断行业改革历程来看,改革始终是围绕开放与竞争这条主线来展开的。改革的中心内容是从根本上调整政府与企业间的关系,实现从以政企合一为特征的政府管制体制向以政企分离为特征的体制过渡。以电信业为例,除美国等少数几个实行电信私营的国家以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原来的电信行业都是政企合一的。电信部门既负责电信的规划和管理,同时也经营着电信企业,所以在这些国家,建立电信业竞争机制的第一步基本上都是成立负责管理的电信管理局和负责经营的电信公司。这些国家中最早实行电信政企分开的是日本;其次是英国,1984年将原来的电信部门分为电信管理局和英国电信公司。实行政企分开后,管理部门与企业不再有利益瓜葛,从而真正可以达到打破垄断,促进行业快速发展的目的。

(二)放松管制与激励性监管并存

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先后对电信、民航等传统垄断行业进行了以放松管制、引入竞争为特征的改革。放松管制的主要

内容就是在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作用的行业完全或部分取消对价格和市场进入的管制,使企业在制定价格和选择产品上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实践证明,放松管制、引入竞争实现了投资主体和产权的多元化,极大地提高了企业效率和社会福利。但从整体上判断,发达国家放松管制的领域主要局限在垄断行业中的可竞争性业务。而对垄断性业务而言,西方国家继续对其进行管制,并普遍引入激励性监管方式。实践证明,价格上限管制、区域间竞争、特许权投标等激励性监管的实行对于促进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率具有积极意义。英国最早于1984年将价格上限管制运用于电信业,并以此为开端,在自来水、电力、航空等垄断行业中广泛加以运用。

(三)对垄断行业进行“结构性分离”并分类治理

西方发达国家垄断行业改革,首先是有效区分各部门的垄断环节与潜在竞争环节,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垄断程度的强弱进而分离出不同的环节或项目,如电力行业实行发电、输电、配电分离;铁道、航空实行网运分离,等等。同时,各国在垄断行业具体改革过程中,随着环境的变化适时剥离可竞争性业务,在垄断性较强的领域实行激励性监管;在垄断性较弱的领域引入竞争制度。以英国电力行业为例,英国规定发电、输电和供电业务分业经营。在发电市场、售电市场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多家公司展开竞争;输变电则由全国电网公司独家经营,国家仍对输变电价格进行管制,从而形成了多家发电公司、多家配电公司着,一家输电公司的格局。事实证明,英国电力生产彻底改变了过去供不应求的局面,电价大幅度下降,服务质量也明显改善。

(四)重建与完善垄断行业监管体制

西方发达国家在垄断行业改革过程中,放松管制或产权变更都对原有监管机构存在的必要性提出了挑战。针对这种新情况,各国都对业已存在的监管机构进行了调整,或设立新的监管机构以适应管制改革的需要。从监管机构设置的基本模式来看,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设置独立的权力集中型的监管机构,如美国,成立了对跨州服务事业进行管理的联邦管制委员会和只对州内服务事业进行管理的州管制委员会;第二种是在政府相关部门下设立相对独立的监管机构,如英国除成立管制办公室以外,还在其下设立了“垄断与兼并委员会”和“公平交易办公室”两个综合管制机构;第三种是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自然垄断领域的控制职能,如日本、韩国。这些做法体现了“管大放小”的原则,提高了政府监管效率。此外,各国垄断行业在管制改革过程中都预先制定了较为完善细致的法律法规,使整个监管过程有法可依。

三、深化我国行政性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通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历史实践和基本国情,进一步深化我国行政性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建议按照以下四条思路展开: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便推进政企分开

正确区分政府管理职能与企业经营性活动,科学界定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无疑是打破行政垄断的前提和关键。作为基础产业领域的四大行为主体: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有企业,要明确政府部门在其中的行为边界,根据不同业务领域中垄断性质的不同来确定管制的程度。凡是在市場机制已经发挥有效作用的领域,都应当取消一般性经济活动的管制,例如,民航票价、发电上网电价等。但对于破坏市场秩序、结成市场价格同盟等行为则应给予严厉管制。此外,深入推进政企、政资分开,必须合理界定垄断范围,减少行政审批和公共权力对资源配置的主导,改革国有企业组织人事制度,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大量裁减专业经济部门和各种行政性公司,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加强和改善行政性垄断企业的监管方式,完善企业所有制制度,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新型的政企分开的投融资体制,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当然,“政企分开”主要是指政企职责分开,不等于政府对企业放任自流,而是在有效监管的基础上,给企业以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同时还要加强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对资本市场的监督。

(二)放松市场管制以期形成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

可竞争性市场理论从理论上证明了传统垄断行业存在着潜在竞争,而特许投标理论和区域间比较竞争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证明了即使在垄断性基础网络环节,市场机制依然可以发挥作用。就我国的实际而言,现阶段我国行政性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培育产权多元化的可竞争性市场,具体表现为实现“政府本位”到“市场本位”的转变,放松进入管制、引入竞争机制,并适时对行政垄断性行业进行结构重组,实现行政性垄断业务与竞争性业务相分离。即对于行政性垄断行业中可以直接竞争的部分,都应该放松乃至取消管制,通过适度的分拆和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比较充分地引入竞争,允许国内民间投资主体自由进入竞争性环节,或不受限制地参与垄断环节的特许权竞争;对于行政性垄断行业中具有网络性质的行政性垄断部分,可考虑实行含有一定竞争刺激的方案,如引入特许权竞标或拍卖;实行某些替代品竞争或异质竞争方案等。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鼓励竞争,引入竞争机制,但要保持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将竞争限制在一定的程度内,将竞争的基本优势和垄断的有限优势有机结合,垄断和竞争各以其独特的机制和方式在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发挥互补作用。

(三)积极推进行政性垄断行业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是行政性垄断行业改革过程中最直面民众的问题。深化以市场为导向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必须考虑两个关键因素:一是产品的市场结构。对能够形成充分有效竞争的业务和环节,应逐步放松价格管制,并引入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使价格形成逐步市场化,允许企业自由竞价。而对于具有行政性垄断的业务和环节,为了防止形成垄断高价,政府可采取竞争性投标或利用价格上限管制来确定价格。二是产品的公共性程度。对于某些公益性较强的重要产品或服务,政府要严格按照《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推行价格听证、规范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制定价格,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严格监管企业执行定价的行为。除此之外,则完全走政府放开价格、还定价权于企业之路,实行竞争性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对于价格上浮对低收入群体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要通过实行新思维的社会福利制度来解决,如需方补贴、阶梯式价格等。当然,在不断放松价格管制的同时,需要强调各个运营商普遍服务的义务。为此,行政性垄断领域的各个产业都需要设立普遍服务基金,按照可获得性、可承受性和非歧视性的普遍服务要求,建立合理的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既要让广大消费者受益,也须保证垄断企业获得合理利润,有能力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与

服务。

(四)构建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监管制度

现代监管制度,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保障,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结合我国行政性垄断行业改革的实际状况,构建现代监管制度应包括树立现代监管理念、组建新型监管机构、完善监管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监管机构的设置。从长远来看,结合我国国情,设立监管机构时可根据“功能线”的要求组建功能强大的综合性监管机构,比如可考虑组建交通监管委员会(包括铁路、民航、公路与水运等行业)、能源监管委员会(包括水电、火电、核电等领域)与通信监管委员会(包括电信与有线电视等行业),对相关领域统一进行监管,同时进一步撤消或改组合并现有行业主管部门。二是监管机构的獨立性。就是在明确政、资、企、监四方面各自不同的职能与责任的前提下,确保监管机构独立于政府决策职能和被监管企业之外,排除政府和其他组织对监管机构的各种干预和干扰。三是对监管者的监督问题。首先,监管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其次,监管决策和监管程序要公开透明;此外还要贯彻公众参与原则,加强对监督者的社会监督,以此形成对监管者的有效制约机制。四是依法监管。修改和完善已经颁布的行业法,如《电力法》《铁路法》等;加快新的行业立法,包括《电信法》《石油天然气法》等;严格贯彻执行《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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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青山

作者:李元垒 陈建伟 肖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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