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要害部位检查表

2022-08-22

第一篇:保密要害部位检查表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保密局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规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管理是保密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①受过党纪政纪记过记过以上处分的;②有严重违反保密法规记录的;③配偶为非中国公民的;④未通过涉密资格审查的;⑤社会上临时聘用的;⑥其他经保密工作部门认定不适宜的;

三、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醒目位置,应张贴岗位责任制和保密管理制度。

四、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不准无关人员随便出入,不准随意采访、拍照、录相等,不准开展与其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配备符合保密标准要求的安全隔离防护设备和设施,如加装防盗门、防盗窗、防盗报警系统等。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配备带有密码锁的铁皮文件柜,存放涉及国家秘密的一切图文资料、声像制品等。

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计算机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安全管理规定;用于采集、处理、储存国家秘密的计算机,须配备相应的计算机安全隔离防护软件及设施,绝对不允许上互联网。

七、要害部门(部位)所在范围内涉及到的保密文件、资料等涉密物品要妥善保管,未经负责人审批,不得将其带出要害部位。

八、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必须政治坚定、忠于职守、精通业务,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章制度;要害部门(部位)的每位涉密人员应遵守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

九、选调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审查,后使用,并征求学校保密委员会的意见,经保密部门培训合格后,凭证上岗。保密岗位不得聘用临时工。各部门、单位要经常对本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考核,对不宜继续留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要及时调离。

十、各有关部门或单位要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应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存在泄密隐患而未进行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二篇: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物资库。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好避雷、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干扰器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第三篇: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制度

迁安益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及变更

第二条 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遵循最少化和最小化原则。

第三条 公司内部业务工作中经常或大量涉及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涉密人员多的部门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公司内部进行军品研发、集中存储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

第四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确定程序:填写《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审定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公司保密委员会依据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讨论批准。

第五条 公司已确定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因内部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撤销时,由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所在部门提出书面变更或撤销理由,填写《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变更、撤销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保密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变更或撤销。

根据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总经办和研发部确定为公司保密要害部门,保密文档档案室和军品开发办公室确定为公司保密要害部位。

1 第三章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护

第六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具备完善可靠的人防、物防、技防保障条件,确保国家和企业秘密处于安全状态。

第七条 公司规划、新建、改建或修缮的工程项目,应同步考虑保密问题。涉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周边环境安全问题的,由公司保密委员会指导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落实安全保密防范措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技术防范设施,应与工程项目同计划、同预算、同建设、同验收。

第八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出入口须安装防盗门窗,在其周边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第九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内部使用的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各类办公设备按照《迁安益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内部禁止安装、使用无绳电话、手机和其它无安全保障的通信设备。

第十一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须配备专门存放、保管、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各类移动存储介质等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码文件柜、碎纸机等安全可靠的设备。

第四章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

第十二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维护国家、公司安全和利益,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二)历史清白,社会关系清楚,配偶不得为非中国公民。 第十三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须具备内部管理制度: (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要明确进入人员范围,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外国人进入;

(二)公司其它部门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需经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批准,并做好登记,公司以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需遵守我公司《对外交流和宣传保密审查审批制度》。

(三)未经批准禁止携带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等功能的设备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四)非工作时间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无内部人员在场时,各类涉密载体必须锁入密码文件柜内;

(五)建立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内部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六)建立保密检查制度,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和各项保密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

(七)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结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相应的保密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保密责任。

第五章 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依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

3 保安全。

第十五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职责: (一)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负责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安全保密方案的制定和审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安全保密防护设施的规划、安装和日常维护;

(四)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其涉密人员涉密等级,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培训;

(五)负责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变更和撤销的批准; (六)审议、审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七)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做出表彰或处罚决定。 第十六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一)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的安全;

(二)根据本部门、部位的实际情况,及保密的具体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与本部门保密有关的工作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

(四)对本部门、部位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提醒,使所属工作人员增强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4 (五)对本部门、部位涉密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六)定期对保密环境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

第十七条 对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要定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责任和接受保密教育培训的情况。考核结果与发放涉密人员保密津贴挂钩。

第十八条 在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依据《保密奖惩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违反保密管理规定,发生严重责任事故造成泄密的,依据《保密奖惩制度》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采取防护措施

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综合防护体系,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

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配备文件粉碎机、铁质密码文件柜等保密办公设备。根据实际需要安装电子监控、防盗、报警等保密安全装置。

三、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管理,明确区分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必须完全与互联网、局域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物理隔离,并采取身份认证、传输加密等保密防范措施。

四、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确因工作关系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五、保密机构领导小组负责:

(一)、确定本机关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二)组织制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与保密要害部门、部委主要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书;

(四)组织协调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

(五)、定期检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技术防范情况,针对在问题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

(一)受过刑事责任追究的;

(二)受过党纪政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三)有严重违反保密法规记录的;

(四)未通过涉密资格审查的;

(五)其他经保密工作部门认定不适宜的。

七、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范围由本单位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名单须报区保密局备案。

八、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上岗前须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在岗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的时候,每年累计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九、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与单位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书。

十、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脱离涉密岗位的,须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同时实行脱密期制度,脱密期限由本机关根据涉密程度确定,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十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要建立并严格执行以下保密制度;

(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制度;

(二)、涉密载体、密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三)保密技术设备、设施、装置使用和管理制度。 十

二、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泄密事件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篇:矿务集团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依据上级保密委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部室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密要害部门是指部门、单位日常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内设机构。保密要害部位是指部门、单位内部集中制作、存储、保管国家、企业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

第四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确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

第五条各级保密机构要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

第六条部门、单位的内设机构和场所,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的,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和保密要害部位。

涉及国家、企业秘密较多的矿处级以上领导人员办公场所,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

第七条集团公司管理部室以及经营承包处室、中介机构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由各部门、单位确定,报集团公司党委保密委办公室确认。

基层单位部门及所属单位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由基层单位各部门、单位确定,报所在单位保密办确认,并报集团公司党委保密委保密办备案。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应按照标准和程序从严掌握。

第八条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情况变化适时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作出调整,并按照本规定第八条要求报相应保密工作部门确认或备案。

第三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相关职责

第九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所在部门、单位保密委或保密办的职责是:

(一)负责确定和调整本部门、单位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二)组织制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书;

(四)组织协调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涉密资格审查和保密教育培训;

(五)定期检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术防范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组织查处泄密事件。

第十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确保国家、企业秘密的绝对安全;

(二)结合本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与所属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

(四)定期进行保密教育,使所属工作人员增强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五)对所属工作人员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申请提出意见;

(六)对所属工作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七)定期对保密环境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

第四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的要求

第十一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维护国家、企业安全和利益,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忠于祖国和企业,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还要历史清白,社会关系清楚,配偶不得为非中国公民。

第十二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部门、单位进行涉密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

第十三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与所在部门、单位签订保密责任书。保密责任书包括应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必须遵守的保密纪律和有关限制性要求,以及需事先告知的事项和有关奖惩规定等基本内容。拒绝签订保密责任书的人员,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

第十四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新录用、调入的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各部门、单位应定期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在岗保密教育。

第十五条各部门、单位应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辞职、调动,应事先提出申请,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保密规定,经有关部门、单位批准。有关部门、单位认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辞职、调动可能对国家和企业秘密安全构成危害的和国家、企业另有规定不得辞职的,可不予批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离开涉密单位,可能对国家、企业秘密安全构成危害的,要实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限由部门、单位根据涉密程度确定,一般为6个月至3年。国家、企业有关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离开涉密单位,应与原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

第十七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必须经所在部门、单位批准。部门、单位认为出国(境)后可能对国家、企业秘密安全构成危害的,不予批准。国家、企业有关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部门、单位发现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擅自离职或因私出国(境)的,应立即向上级部门、集团公司保密办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第十九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因履行保守国家、企业秘密义务,使相关权益受到限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补偿。

第五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具备完善可靠的人防、技防、物防保障条件,确保国家和企业秘密处于安全状态。

第二十一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并根据周边环境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有关部门审批新建项目,涉及保密要害场所、部位周边环境安全问题的,应事先征求单位、部门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程建设项目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第二十二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所在办公场所,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实际需要安装电子监控、防盗、报警等保密安全装置,与保卫部门值班室联接。保卫民警要重点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进行巡逻。

第二十三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确定进入人员范围,采取其他控制人员进入的措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对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勤人员,应有严格的保密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和保密技术标准;使用进口设备和产品,应进行安全技术检查。

第二十五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使用涉密计算机、涉密电磁介质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电磁介质应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国家和企业秘密载体应在安

全可靠的设备中保存。绝密级文件应放置在保险柜内,并明确管理责任人,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等功能的设备。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及工作人员在保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所在部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发生严重责任事故造成泄密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各部门、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情况作出文字记载。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党委保密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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