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减灾示范社区

2022-07-04

第一篇:创建减灾示范社区

社区创建全国减灾社区示范材料

※※社区创建全国

“减灾示范社区”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社区社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区”这一目标,积极开展了文明社区、平安社区、服务型特色社区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生活便利、治安良好、环境优美、邻里和谐的温馨社区。社区先后被评为全国社区服务先进社区、市文明社区、市十佳特色社区、市创建平安家庭活动先进集体、 “四五”普法先进社区等多项荣誉称号。

社区地处中心城区,社区人口密集,大部分为老城区的纯居民区,社区基础设施较差,辖区老年人多、弱势群体多、在校学生多。近年来,社区结合辖区特点,把综合减灾作为构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的重要工作内容,统一规划、全面部署,建立减灾网络,强化减灾宣传,落实减灾措施,社区综合减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减灾组织管理机制

社区高度重视减灾工作,一是加强“一个组织”,专门成立了社区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任组长,亲自负责抓这项工作。社区制定了减灾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明确了减灾目标,并将“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纳入社区年度计划。二是

1 健全“两支队伍”, 组建“**巡逻队”的 80名人员为楼栋灾害信息员队伍,收集、发布、传递、反馈社区综合减灾信息;组建以党员骨干、单位干部、热心青年、“五老人员”等为主体的6支志愿者队伍,长期开展社区综合减灾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建立“三级减灾工作网络”。社区建立了灾害信息告知和报送制度,根据地理位置划分成三个责任区,每个区都设立综合减灾责任人和目标责任管理,每座楼宇都设立楼长及时上报和告知灾害信息,形成社区组织、单位支持、居民自治的社区综合减灾工作联动格局。

二、制定预案,提升社区灾害应急救助水平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结合社区所在区域环境和社区居民的特点,社区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尤其在应急反应、减灾物资储备、群众转移安置、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要求做到职责明确、落实到位。同时针对儿童、老年人、病患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社区制定了明确的保护工作对策,建立了社区减灾工作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社区每年年初都和驻区单位负责人签订共建责任书,并经常就综治预防公共安全等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实施细则。每年都选择适当时机,进行1-2次消防、灭火、防病、防震等社区减灾演练,使社区干部和居民掌握减灾技能,提高防灾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设施,积极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为了加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的硬件建设,街道和社区多方筹资,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一是先后投资20余万元对纯居民区的10栋楼进行楼道清理,增置了消防设备。并在辖区设置了广场等四处减灾避难场所,共计13000平方米,可容纳八千余人紧急避难使用。二是在辖区楼宇、居民楼栋分别设置了规范清晰醒目的避难标识,使辖区居民群众知晓本区域的应急设施及行走路线。社区在辖区单位、写字楼、商场超市、酒店等人流集中的地方都配备了消防安全和应对灾害的器材,包括消防栓、灭火器,救生绳、火灾自动报警器、感烟器、温感器、手讯按钮等;在辖区各居民楼栋、门店都配备了消防灭火器,定期对沿街各门店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三是设有社区图书室、社区学校等减灾宣传教育场所,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为契机,发放防灾减灾知识手册、减灾科普读物和挂图,利用橱窗、板报、宣传栏、小区文体活动、市民论坛、大型节日等形式和阵地宣传综合减灾知识,不断提高居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增强社区全民综合减灾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基础。

四、突出实效,积极开展减灾系列活动

社区结合小区特点,开展了具有特色的减灾活动。 1.抓好三支队伍,开展减灾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发挥社区艺术团的号召作用,举办社区减灾文化活动、文艺会演,开展消防减灾宣传,将减灾教育引入家庭。二是充分发挥科普队的教育作

3 用,每年举办社区科普周系列活动,开展以灾害救助、地震救援、消防安全、医疗急救等内容为主题的“应急管理科普教育社区巡回展”活动,并举办多种形式的减灾知识竞赛、答卷活动,邀请专家对部分社区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减灾防灾培训、讲座等,增强了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三是充分发挥巡逻队的监督作用,为巡逻队统一配备蓝色巡防服装标志,每天定时巡逻,宣传减灾知识,排查重点部位,消除安全隐患,为社区居民看家护院。“蓝马甲”被省市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已经成为了社区的一张和谐宣传名片。

2.抓好三个群体,开展减灾演练活动。一是抓好学生这个群体。辖区两所重点学校,在校生近5000人,每年社区与学校联合制定消防演习计划,进行消防减灾逃生演习。并聘请市中区消防大队的消防官兵现场指导,对师生及居民进行了火灾避险逃生的基本要领讲解和逃生演习情况的点评,然后再重复演练,切实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二是抓好儿童、老人、病患、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组织他们观看社区防灾减灾经验远程教育,做到提高防灾减灾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整体素质。在弱势群体聚居的场所,开展邻里互救方案演习,做好必要的现场救护准备。三是抓好辖区单位这个群体。社区定期与辖区单位合作,开展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栓的使用、自救和人员疏散的消防演练活动,使大家熟练掌握处理突发性火灾的秩序,灭火和自救的技能技巧,加强住户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火灾等突发灾害的处理能力。

3.做到三个结合,建立长效机制。为了让社区减灾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下去,我们注重将社区减灾活动与其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创建“平安社区”活动相结合,二是与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相结合,三是与创建“洁净社区”活动相结合,将社区减灾活动融入“平安社区”、“文明社区”活动之中,实现长期开展、正常开展、有效开展。

社区减灾工作涉及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基础工程。我们在创建工作中深深体会到:社区减灾必须要把预防摆在突出位置,防患于未然,及时排除隐患,要把社区中存在的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社区减灾注重细节,要对社区减灾工作中的每个环节、每一个部位都不能掉以轻心;社区减灾必须动员全民参与,必须组织动员辖区每一份子积极参与进来,才能赢得更好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细节、更加注重宣传,把社区减灾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加有效。

第二篇: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西河社区关于成立创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活动领导小组的报告

为加强对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与互救能力和基层的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社区,结合我社区实际,成立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水兴照 西河社区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路晓东 西河社区社区主任 组 员:王映林 西河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赵 平 西河社区民政专干

安黎明 西河社区安全生产专干

孙志远 西河社区综治专干

马燕丽 西河社区计生专干 陈 雲 西河社区劳动保障专干 崔晓宇 西河社区环境卫生专干

注:由社区民政专干赵平担任信息联络员,承担活动的协调和灾害信息报告,具体负责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工作。

西河社区居委会 2014年3月12日

第三篇: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汇报材料

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汇报材料---长城花园社区居委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首先感谢金凤区民政局及街道办事处给予我们社区一个交流学习的机会,希望能借此机会和各位领导作一个沟通,听取大家的意见,取长补短,以便于今后能更好的开展工作。下面我把长城花园社区民防减灾工作向大家作一个汇报,做到好的地方请大家多多鼓励,做的不好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长城花园社区地处城区,部分居民楼建造于80年代前后,因此我们社区的特点是有三多,一是出租户多、二是老年人多、三是外来人员多,而且辖区内还有一个70年代建成的岩棉场家属院破旧不堪,针对这样的现状,我们社区始终坚持把社区防灾减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提高居民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居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技能。我们从加强舆论宣传、建立应急机制、进行实战演练着手,来提升社区应急管理的水平,增强居民的民防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打造平安和谐社区奠定基础。在防灾减灾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组织,形成有效工作机制。2009年我们借助“邻里节”这个平台成立了社区民防工作站,讨论、制定了本社区民防工作实施计划,并具体细化到日程安排,目标要求,使创建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我们充分整合社区资 1

源,在社区居民、共建单位中共招募了300多位年纪较轻、有一定文化知识、乐于奉献的民防志愿者,组织他们进行了相关的培训,学习民防知识和技能,更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由辖区单位与居民组成的四支民防志愿者队伍——应急抢险队、治安联防队、疏散引导队和心理咨询服务队。组建了由社区工作者和居民志愿者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并参加了消防二中队的统一培训。这几支队伍为社区民防建设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

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防灾自救意识。社区积极拓展宣传教育渠道,全面普及民防知识。一是向居民发放《市民防灾必读手册》,让广大居民了解、掌握防灾自救知识。

辖区现有居民3123户,人口9326人,总面积约0.96平方公里。社区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强化防灾减灾工作”精神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大力普及创建减灾等科普知识,努力提高居民的预防及减灾意识。近年来,我社区未发生一起因灾害引起的人员伤亡事件,为构建和谐社区做出了应有的工作。我社区的具体做法是:

一、成立了负责社区减灾的组织,确定社区主任为社区减灾的第一责任人,辖区单位的负责人为减灾组织成员。社区内现有幼儿园两家,每年年初都和单位负责人签订共建责

任书,并经常性就综治预防公共安全等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二、居民家中油锅着火,立即取来了在物业购买来灭火器,并运用学到的灭火方法成功灭火,没有造成任何损失,真正体现了社区民防工作的成效。社区的民防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上,理论结合实践才是民防教育的最佳途径。2009年,在11.9全国消防宣传日,社区为了检验民防工作的成效,提高居民实践能力,开展了一场居民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疏散演练和消防灭火演习,吸引了100多位居民自愿加入。为了确保演练安全,社区事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详细的演练实施方案,演习中每一环节都作了精确时间安排。特别是演习活动会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影响,社区工作人员分工负责,对演习地点周边居民一家家上门做好工作。由于预案详尽,组织严密,人员分工明确到位,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配合,演习活动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目标。通过这次演习,社区民防建设的氛围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居民的民防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民防志愿者队伍得到了难得的实践机会,为做好今后的社区民防工作积累了经验。在创建减灾示范社区的过程中,我们社区居民不但提高了应急救灾的意识和能力,而且还调动了他们参与社区创建的积极性,为长城花园社区的创建添砖加瓦。当然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在今后还要继续努力,进一

步贯彻上级部门的“重民生、建和谐、谋幸福”的工作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战时保护人民,平时造福人民”的要求,推进减灾工作向社区拓展,向基层延伸,夯实减灾工作基础,不断提高社区减灾能力和水平,促进和谐、平安社区建设。

长城花园社区居委会

2011年8月17日

第四篇:东云社区创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为加强社区减灾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可能给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促进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教育的指示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创建全国减灾社区示范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

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灾害正在给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造成日益严峻的挑战。全面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增强群众减灾意识,普及减灾知识,提高城乡社区群众防范应对自然灾害、避灾自救能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势在必行。创建“减灾示范社区”是推进社区减灾的重要手段,是正确处理减灾进社区工作的点和面、局部和整体、探索和推广之间各种关系的有效形式。

二、工作目标

按照试点先行、典型示范、稳步推进的方式,全面提高社区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理念,营造全民关注、全员参与的防灾减灾氛围;健全社区地震灾害预防体系,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社区防震避震、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能力;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2013年按照县创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的要求,开展创建活

1 动。

三、工作任务

(一)成立创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工作。

组 长: 陈雄英 副组长: 黄建勤

员: 李亚波、周林丽、曹丽、刘玉秀、郭雨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呙明林兼任。

(二)编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社区制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确社区灾害应急的组织指挥体系、职责任务、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内容,并组织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开展2次预案演练,使社区居民掌握必要的紧急疏散、自救互救、医疗救护等 逃生技能,以及消防灭火、电力抢修、煤气抢修、毒物泄漏等 救灾技术。

(三)完善减灾设施

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基础工程建设,督促辖区单位购置急救器材、照明器材等必要防灾减灾设备;按照消防要求,设置逃生设备、逃生导向标志等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尽早治理具有灾害隐患的单位。

(四)设置避难场所

确定县河滨花园、信用社院内为应急避险场所,并设立明确的地

2 震应急疏散标示。

(五)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采取知识讲座、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减灾宣传,对社区居民进行减灾安全教育,使社区居民了解减灾知识,增强减灾意识 。广泛宣传开展创建 “减灾示范社区”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六)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减灾活动的积极性。

教育引导社区居民自觉遵守减灾法律法规,爱护社区内的减灾公共设施,积极参与社区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了解社区主要的灾害风险,知晓一般的减灾知识,掌握一定的逃生、自救互救技巧,能够为社区减灾工作谏言献策。

(七)做好家庭防灾准备

结合居民区自然地理条件和面临的主要灾害风险,针对家庭成员、住宅、环境的具体情况,制定多种紧急避险方案,编列紧急情况下携带物品清单,储备必要的灭火设备,逃生工具、对外联络工具等。

(八)组建志愿者队伍

组建由社区工作人员和综治巡逻员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参加减灾宣传教育,遇有灾害事件及时报告,协助社区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紧急救援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并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减灾活动。

(九)建立灾害信息报告、告知制度

3 积极与县气象局保持联系,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等社区灾害的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县民政局,并告知社区居民,确保社区居民快速有效获取灾害信息。

(十)切实保护弱势群体

在遇有灾害紧急情况时,要对辖区内儿童、老年人、病患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切实保证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求助和妥善安置。

社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强力贯彻落实此方案,力争将社区创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从而带动整个县的社区创建工作。

临武县舜峰镇东云社区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第五篇:《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规范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不断提高社区综合减灾能力,我们制定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加强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减发〔2011〕3号),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规范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不断提高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依据民政部颁布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MZ/T 026-2011),并按程序进行评定和管理。

第三条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注重长效,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在国家减灾委员会的领导下,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减灾综合协调机构的组织领导下,地方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候选单位的审查、验收和推荐工作。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整合各方资源,拟定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计划,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物资保障。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社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

(二)具有符合社区特点的综合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活动。

(三)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高于70%。

第八条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社区应满足《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国减办发〔2010〕6号)提出的有关基本要素。

第四章申报和命名程序

第九条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程序包括社区申请、材料初审、现场核查和推荐上报。

第十条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命名工作按进行,原则上每年一次。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社区应开展自评自查,填写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提交所在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过初步审查、现场核查,将符合条件候选社区的材料报送所在行政区域的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十三条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验收并现场抽查后,将符合条件的候选社区材料报送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十四条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审核社区申报材料、组织考核、实地抽查的基础上,每年9月30日前将本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报告、候选社区推荐名单上报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10月15日前上报社区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推荐上报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候选单位中,农村(含牧区)社区比例应不低于20%(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除外)。

第十六条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上报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候选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各地创建情况进行抽查,提出拟命名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名单并予公示。

第十七条公示期满,报请国家减灾委员会审定后,以国家减灾委员会和民政部名义进行命名并授予牌匾。

第十八条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在同一乡镇或街道的命名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第五章示范社区的管理

第十九条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行动态管理。省、地、县三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加强对已命名社区的日常管理,每年开展抽查评估。已命名社区的定期复核评估每满三年进行一次,抽查比例由省、地、县视实际情况而定。对抽查不合格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每年应将抽查情况报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行抽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纠正存在问题,视情通报抽查情况。

第二十一条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下发整改通知或者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抽查认定不符合标准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经整改后,在三个月内仍未达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的,应撤销其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

被撤销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的社区,自撤销称号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第二十二条经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认定不符合标准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由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报撤销称号的决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报社区所在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并责成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回牌匾。

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符合标准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民政部提出撤销称号的建议,经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批准后,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报社区所在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并责成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回牌匾。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把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作为防灾减灾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工作评价和考核体系。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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