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风险治理科学发展论文

2022-04-19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风险治理科学发展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现代性的发展引起了社会风险性的扩散。西方风险社会理论在正视现代性危机的基础上,在实践中致力于拯救现代性的历史宏任,在理论层面提供了反思现代性的新视角。中国风险社会的形成、特征及其对中国公共治理的消解,客观上要求从如下几方面进行治理:建构协商型民主政治;建构新的公共政策机制和多元文化网络治理结构;改进官僚制,构建民主、公平、开放的政府管理体制。

社会风险治理科学发展论文 篇1:

提高化解社会风险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采用司法的措施和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使讼争双方相互协商,有利于从根本i消除矛盾,化解社会风险,从而营造“十二五”时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科学把握发展规律,有效化解各种矛盾,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司法工作深入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工作全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充分发挥解决矛盾、化解风险和维护国家政权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职能作用,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社会风险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突出因素

当前,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但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我国处在矛盾多发高发期,社会风险逐渐增大。特别是在我国进入新的转型期,社会风险作为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的一种不确定状态,已成为诱发社会危机的突出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现代化快速发展导致利益分化加剧。在现阶段,我国社会价值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难度加大。特别是2010年我国基尼系数接近0.5,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如不及时控制和缓解,就会增加社会风险,成为社会冲突和社会动荡的潜在因素。

其次,腐败现象成为诱发矛盾、累积风险的一个重要源头。由于腐败现象依然严峻,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形象,破坏党群、千群关系,败坏党风和民风,并引发社会矛盾。据统计,2010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4290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2639人。

第三,危害民生事件频发,成为引发矛盾、增加风险的直接导火索。近年来,问题奶粉、假疫苗、城市强拆等危害民生事件陆续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生存风险,有的还爆发群体性事件。据资料表明,全国群体性事件从1993年的1万起增至2009年的9万起,人数从73万增至300万,成为我们党执政的一个施压点。

第四,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各类信访等居高不下,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成为引发司法风险的重要源头性因素。据统计,2010年1至11月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案件534万件,检察机关批准逮捕85万多人、起诉104万多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75万件,全国信访案件882多万件(人)次。在处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此外,还有来自全球化条件下的金融风险、经济危机等。实践充分证明,各种社会风险将对我国社会稳定构成潜在的巨大威胁,对“十二五”时期社会和谐稳定也提出严峻挑战。

化解社会风险是司法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司法工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就是着力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首先,这是由司法工作的根本职责所决定。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是党领导人民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活动,也是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手段,主要职责在于:一是打击犯罪、调处纠纷,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二是调整社会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社会公共事业;三是采用裁决的方法和手段,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明确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以及如何做,进一步规范社会秩序。特别是随着党的执政方式转变、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以及“十二五”时期的新形势要求,法治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更为突出。司法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对于化解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等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

其次,这是由司法工作的方式和特性所决定。司法工作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驾驭失控的公共权力,救济受侵害的权利,恢复被破坏的社会秩序,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维护公平正义,保证国家长治久安。这就决定了司法工作所应有的品格特性:一是鲜明的党性。司法工作作为党领导人民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重要手段,属于政治上层建筑的范畴,应当自觉接受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二是人民性。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一部分,司法工作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活动,应当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并紧紧依靠人民,努力为人民服务。三是法律性。司法工作的专业性很强,有自身的规律,也有严密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应当严格依法办事。四是权威性。人民群众把矛盾讼争诉求于法律,是对司法的信任和公正的期待。司法工作只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正确运用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法律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风险,才能保持恒久的公信力。五是强制性。司法工作中作出的裁决,既对诉讼当事人具有强制力,也对社会具有一定的引导和规制作用。可见,采用司法的措施和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使讼争双方相互协商,有利于从根本上消除矛盾,化解社会风险,从而营造“十二五”时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这是由司法工作的时代使命所决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调整,是司法工作的时代使命。一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是防控社会风险的重要措施和途径。大量事实表明,各种犯罪活动和经济民事纠纷是社会矛盾的直接源头。采用司法的手段及时查处犯罪以及调处矛盾纠纷,犹如直接割除毒瘤,是医治社会病患、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的一剂良方。二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防控社会风险的重要策略和措施。各种犯罪和经济民事纠纷是社会矛盾的综合体现,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管理中的缺陷和问题。采用司法的手段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融入办案工作各个环节,加强对犯罪风险和纠纷争议风险的评估预警,并结合办案积极提出司法建议,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司法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作用。三是坚持公正廉洁执法,是防控社会风险的重要基础。做好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司法工作,必须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司法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防线,如果出现司法不公甚至搞司法腐败,必将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甚至直接冲击和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权威和尊严,后果将不堪设想。

不断提高司法工作化解社会风险的科学化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工作,积极调处矛盾、化解社会风险,最根本的是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司法工作科学化水平。

首先,要着力从观念、机制到制度操作层面优化司法职能,增强化解社会风险能力。当前,司法工作面对社会矛盾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增强的宴际及其引发社会风险的潜在压力,决定了首要任务是实现司法职能由过去单纯强调打击转移到打击与化解并重上来。一方面,要加强对各种刑事犯罪的打击。打击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工具,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一种直接手段,必须做到硬。没有打击这一手,刑事犯罪不会自行罢休,社会矛盾也不会自行消失。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社会矛盾的化解。化解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措施和要求,也是加强社会风险防控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必须讲究策略方法,善于疏导、协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阳。化解包含打击、监督、预防、保保、教育、协商、疏导等方式方法,在内涵上远超过打击。没有化解这一手,案虽结了但事却未了,矛盾的源头仍然存在。一旦条件适宜还将死灰复燃。总之,要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化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断提高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水平,有效应对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的严峻挑战。

其次,要及时制定“十二五”时期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科学规划,提升驾驭化解社会风险全局的水平。“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国际国内形势依然比较复杂,国际上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国内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等态势将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司法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要确保“十二五”时期社会和谐稳定,就必须加强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矛盾、社会风险、社会危机的分析预测,根据矛盾的表现形式、主要特点和原因,以及由矛盾引发社会风险乃至社会危机的特点规律等实际。组织制定“十二五”时期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工作规划,明确化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策略方法、措施途径以及社会动员、政策界限等主要内容,有效驾驭矛盾风险及其化解工作全局,着力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防止矛盾碰头叠加,防止敌对势力插手利用,切实掌握防控社会风险主动权。

第三,要正确区分矛盾性质,抓住化解社会风险的重点。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多发高发,引发的因素也错综复杂,但总体上讲,矛盾的性质有两类,要有针对性地分别采取不同的策略方法:一类是敌我矛盾。国际敌对势力采用渗透颠覆、窃密策反等方式对我实施西化、分化,国内敌对势力予以策应等,核心是企图颠覆党和国家政权。对此,要采取人民民主专政,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斗争,打好主动仗、整体仗、谋略仗、舆论仗,坚决粉碎境内外敌对势力的不良图谋。另一类是人民内部矛盾。主要是由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收入分配不公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社会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所引发,是当今社会矛盾的主流,也是矛盾化解的重点。对此,要采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讲究政策策略,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注重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社会矛盾。

第四,要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努力学会社会管理创新。群众工作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和保证。一是紧紧依靠群众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深入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分析、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的积极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矛盾风险“双评估”机制,既要加强对各类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案件的风险评估,优先办理可能引发矛盾的案件,也要加强对办案的风险评估,防止因办案工作引发新的矛盾。三是充分发挥司法工作促进社会管理政策形成功能,善于通过办案发现社会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升科学管理社会的水平。四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经验总结,使之上升为系统化、理性化的社会管理方式和措施,不断增强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

第五,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和预防司法腐败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司法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二是切实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监督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对立案、办案、审批、查询、监督等重点岗位、环节、人群的监督和管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司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不公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查处和预防司法腐败力度。坚持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作为事关司法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来抓,既要认真审查举报、控告和申诉,提高发现和查处能力,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也要重视司法腐败预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办案查找原因,积极提出预防建议,深入推进预防机制制度创新,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切实履行好司法工作化解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时代使命!

作者:邱学强

社会风险治理科学发展论文 篇2:

中国风险社会的公共治理之道

〔摘要〕现代性的发展引起了社会风险性的扩散。西方风险社会理论在正视现代性危机的基础上,在实践中致力于拯救现代性的历史宏任,在理论层面提供了反思现代性的新视角。中国风险社会的形成、特征及其对中国公共治理的消解,客观上要求从如下几方面进行治理:建构协商型民主政治;建构新的公共政策机制和多元文化网络治理结构;改进官僚制,构建民主、公平、开放的政府管理体制。

〔关键词〕风险;风险社会;社会建构;官僚制;公共治理

一、风险与风险社会

1.风险与风险社会的概念

长期以来,风险问题一直是工程学和自然科学关注的话题,人文社会科学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这一问题处于集体失语的状态。贝克和一批研究者,比如吉登斯、拉什(ScottLash)、卢曼(Niklas Luhmann)、玛丽·道格拉斯(MaryDouglas)等对风险问题的研究,在人类精神家园的重建中终于为人文社会科学挽回了一点颜面。

“风险”(risks)一词并不是中国的本土化词汇,它来自西方世界。现代英语将风险界定为:发生伤害、毁损和损失的可能性。从词源学上讲,这一词汇由希腊文山崖(cliff)派生出来,意思为“在山崖中航行”,随着西方近代航海业的发展,这一词汇逐渐用于这一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领域,意指遇到危险或触礁。目前,在商业和金融领域中,风险投资、商业风险等概念已经广为人们熟悉。而贝克、吉登斯等学者在反思现代社会诸种问题的时候引用了这一词汇,并且大大扩展了这一词汇的内涵与外延。风险理论创始人贝克认为:“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采取的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的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副作用。〔1〕风险不同于危险,危险是发生灾害或损失的一种必然性,而风险只表明一种可能性。在贝克的意义上,风险还特指跟工业社会不同的一种社会总体状态。危险与风险的重要区别在于是否有决断的参与:“风险取决于人的决断,它引致的损害亦是由人的决断决定的;危险则是先于人的行为决断而给定的,引致的损害亦是由外在因素决定的。在古代社会生活中,主要危险来自自然的灾变,故而危险性是古代社会的基本结构要素;在现代社会中,危害直接源于人或社会群体的观念或行为”,这便是风险。〔2〕

在工业社会的早期发展阶段中占主导地位的风险主要是安东尼·吉登斯所说的“外部风险”,即来自外部的,因为传统或者自然的不变性和固定性所带来的风险。然而随着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不断增强,随着工业文明的飞速发展,由人类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进步所造成的“人造风险”开始大量出现并逐渐成为社会风险的主要形式,包括核风险、化学产品风险、基因工程风险、生态灾难风险,等等。 由“外部风险”转向“人造风险”,是人类社会由工业社会进入到风险社会的重要标志。乌尔里希·贝克把“风险社会”定义为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因素,这些因素具有普遍的人为不确定性原则的特征,它们承担着现存社会结构、体制和社会关系向着更加复杂、更加偶然和更易分裂的社团组织转型的重任。并进一步指出人类现代化过程中社会形态发展的延续性和风险社会的历史坐标。即,风险社会是与工业社会不同的一种社会形态:“正如现代化消解了十九世纪封建社会的结构并产生了工业社会一样,今天的现代化正在消解工业社会,而另一种现代性则正在形成之中。”〔3〕

2.风险社会的形成

吉登斯认为由“外部风险”转向“人造风险”,是人类社会由工业社会进入到风险社会的重要标志。而“人造风险”的出现并逐渐成为社会风险的主要形式,则源于人类工业理性狂妄野心的无限膨胀和驾驭这种野心的社会制度的日渐衰落。即,风险社会的形成从总体上说是人类工业理性滥觞以及社会在组织制度架构上无力阻止、挽救这种滥觞的合力结果。

现代化在消解传统封建社会结构的同时,更是把人类带入了一个物质极大丰富和科技日趋先进的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在物质和精神领域,甚至在人类社会一切方面所带来的较之于传统社会的巨大变化和成就进一步鼓舞了人类理性的张扬。人由被动接受自然物质馈赠的奴仆翻身成为改造自然、甚至在越来越宽广的领域里驾驭自然的无上之王。个人为了满足个体的物质生活欲望,民族国家为了追求GDP的不断增长和综合国力的相对优势,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把单纯的经济增长作为达致上述目标的主要、甚至是唯一途径;这样做的后果是,一段时间里资源生态环境问题的累积,最终带来困扰全人类的生态危机。当单纯依靠资源因素的经济发展模式达到了其生产可能性边界以后,人力资本的开发和科技进步作用开始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因。同样,人力资源的无限挖掘带来人本身的异化,科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它的负面作用也日渐显现,这一切都带来了更深层次的社会危机。而人类在工业社会中构建的社会组织制度架构,由于历史积攒的陈旧和自身运行的惯性,在快速变化的现实世界中却无法做出快速有效的回应。在这自然和社会危机面前,人在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胜利成果的历史档口,突然在价值层面失去了精神的追求和对意义的追寻。人类不仅外受自然和社会危机的困扰,内心还饱受价值意义的困惑。双重的煎熬加剧了工业理性的非理性运用,从而也加剧了社会的危机程度,风险社会在工业理性的狂妄野心中和深层迷茫中诞生。即贝克所说的:“由于工业社会的自信(众人一心赞同进步或生态影响和危险的抽象化)主导着工业社会中的人们和制度的思想和行动。风险社会不是政治争论中的可以选择或拒斥的选项。它出现在对其自身的影响和威胁视而不见、充而不闻的自主性现代化过程的延续中。最后暗中累积并产生威胁,对现代社会的根基产生异议并最终破坏现代社会的根基。”〔4〕

而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促进了人力资源、资本、技术的全球流动和最优化配置,促进了世界文化的大交流和大碰撞,与此同时,它还携带着风险跃出一国范围而向世界扩散,由此引领了世界风险社会的来临。因此风险社会就意味着全球风险社会。在全球风险社会中,各种新的风险不断涌现,它们影响的范围更大,带有更强的不确定性,甚至直接威胁到人类整体的生存。在全球风险社会,没有“他人”而言,“我们全都不由分说地卷入一场宏大的实验,这场实验由我们自己进行的,同时又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我们的控制”。〔5〕这意味着,风险社会中的风险已经演化成一种超越个人的、针对全人类的、系统化的、不可逆的危险;所有国家民族和个人都主动或被动地参与了对这种危险的分配。

3.风险社会的特点

与工业社会相比,风险社会的突出特征是:“风险取决于决策;它们以工业方式被生产,并在这个意义上具有政治上的反思性。所有早先的文化和社会发展阶段以各种方式面对着危险,今天的社会则通过它处置风险的方式而面对它自身。风险是人类活动和疏忽的反映,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表现。这意味着危险的来源不再是无知而是知识;不再是因为对自然缺乏控制而是控制太完善了;不是那些脱离了人的把握的东西,而是工业时代建立起来的规范和体系。”〔6〕具体来说,风险社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人造风险”是人类面临的主要风险形式。“人造风险”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主观人为风险,即人们在主观上已经预知某种行为可能导致的潜在危机而不自制所引发的风险,比如环境污染、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等;二是客观人为风险,即由人类活动而导致的自然风险,如“沙尘暴”、“温室效应”等;三是介于主客观之间的制度化风险,即由社会制度自身的不完善、不合理而导致的风险或由于社会制度的过于完善,从而产生一种超稳定结构,由这种超稳定结构所掩藏或导致的风险。

第二,风险愈发不可见和无法预测。人类行为的复杂性和科技的精尖端发展,使高科技武装下的人类行为的负面效应也愈发隐蔽,从而导致风险的隐蔽性和无法预测性。比如现代社会广泛存在的各类辐射、农副产品中的农药残留或添加剂问题以及空气中悬浮的颗粒微尘和弥漫的有毒气体。对它们的精确测量、特别是它们对人们所造成的实际损害还无法精确测算。

第三,社会各领域的风险相互关联。在全球风险社会,风险广泛散布在经济、政治、社会等各领域,但是社会各领域的风险并不是孤立产生和存在的,相互之间具有很强的关联性。最常见的比如工业生产带来的环境风险往往引发企业与社会的矛盾冲突、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从而导致社会风险或政治风险。

第四,社会风险非均衡分布。虽然在全球风险社会,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于风险之外,但是在或大或小的一个时空范围内,在一个或宽或窄的人际圈中,风险的分布却呈现出鲜明的非均衡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后工业社会的风险分布逻辑与工业社会的财富分布逻辑具有强相关性。这就是贝克所说的,极端的贫困和极端的风险间存在系统的“吸引”。〔7〕从全球范围来看,“风险的全球性并不意味着风险在全球是平均分布的。恰恰相反,环境风险的第一定律是:污染与贫困形影相随”。〔8〕

第五,风险的全球性和高危性。在世界风险社会中,全球化让整个世界联系成为一个紧密的整体,使得即使是局部性的风险也很容易迅速蔓延至更广泛的世界范围内,从而造成更大的影响。比如SARS和诞生于华尔街的金融危机。不仅如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风险越来越具有一种高危性,这种高危性根源于我们对那些具有严重后果的风险所知甚少。“高危性的风险具有一种独特属性。它们所包含的灾难危险越多,我们对于所冒风险的任何真实经验就越少,因为如果事情‘出错’的话,那就已经太晚了。”〔9〕

二、中国风险社会的形成与特点

1.中国风险社会的形成

风险社会理论的创始人乌尔里希·贝克曾做出这样论断:“当代中国社会因巨大的变迁正步入风险社会,甚至将可能进入高风险社会。”〔10〕在遭遇SARS的伤痛还没抚平,备受社会转型之痛的中国人又接二连三地遭遇了2008年暴风雪、汶川地震、3·14拉萨事件、7·5新疆事件、食品安全危机,当还有一些人在质疑研究中国问题的过程中能否借用西方理论的概念和框架的时候,风险中国的观念似乎也被更多的人接受。

中国风险社会的产生,既有与西方经验的相通性,又具有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独特性,是中国在近代社会转型以来诸多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概而言之,中国风险社会的来临受到以下因素的激发。

第一,赶超型现代化发展战略对生产力的狂热崇拜。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性结构使中国与世界现代文明的发端曾经失之交臂,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延续性的古老帝国在世界现代化早期所遭受的创伤成为帝国昨天和今天永远的伤痛和警诫。从此,追赶西方现代化就成为中华民族重新崛起的最有号召力的旗帜。发展生产,增强国力,赶超型现代化发展战略决定了对生产力的盲目崇拜;而对生产力的盲目崇拜必然带来盲目的资源开采和利用,带来过分的消费积累和生产扩大化;政府产生了对GDP的盲目崇拜。生态环境危机、积累与消费的矛盾、政府与社会发展目标的错位所带来的一系列危机,带来了中国最基本的社会风险。

第二,经济社会体制转型。从传统社会迈向现代社会,中国经历了上百年革命的血雨腥风;现代化的根基还没有夯实,却又遭遇了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成为20世纪下半叶中国的不二选择。而今,双重转变都在进行中,前现代因素、现代因素和后现代因素并存,三种时代的风险成为当下风险中国的时代奏鸣。而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中国社会面临的诸多风险,更核心的来源是制度转型。或者是缺乏新的制度应对新的风险,或者是现有的制度能力不足无法解决风险”。〔11〕由于制度供给不足和不确定性,使得这种“人为的不可确定性(manufactured uncertainty)意味着风险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每个人都面临着未知的几乎不能预测的风险”。社会陷入了“有组织的不负责任”〔12〕的公共安全治理困境之中。

第三,社会转型中各类问题的聚集。在中国城市化进程高歌猛进的时代,中国在几十年的时间里走完西方世界两百年的发展道路,这也使得西方世界在两百年的时间中遭遇的问题一下子聚集到当下中国。城乡流动人口的增加,不仅彻底地解构着城乡社会结构,而且也在严峻地考验着城乡现有社会结构及其承载力,结构性风险潜伏其中;日渐扩大的社会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拉大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距离没有产生美,反而产生了社会群体之间的隔阂与误解,人际风险悄然出现。除此之外,教育问题、养老问题、就业问题、医疗问题、住房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社会群体间信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中聚集,必然会对社会结构的容纳度和人们心理的承受力以及政府的应对能力提出挑战,从而成为当下直接困扰中国的风险所在。

促成风险中国形成的因素很多,相互之间的建构性也都远远超出以上分析;中国进入风险社会也没有明确的时间界点,中国风险社会的形成,与其说具有时间上的延续性,不如说具有空间上的标示性,是对中国当下新的时代形势和社会特征的总体把握。“风险社会作为一个概念并不是历史分期意义上的,不是某个具体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历史阶段,而是对目前人类社会所处时代特征的形象描绘。因此,我们可以说,人类处在风险社会时代,但不能讲某个国家是风险社会,尽管那个国家的国内情况并不比其他国家更安全。但是,风险社会并不仅仅是一个认知概念,还是一种正在出现的秩序和公共空间。”〔13〕

3.中国风险社会的特点

在世界风险社会时代,风险中国既具有风险社会的一般性,也有中国风险社会的特殊性。中国风险社会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风险共时性。这是众多学者都阐述的问题。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完成的《中国现代化报告二○○六》显示:中国目前是一个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知识社会并存的三栖型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传统的危险以及它所带来的社会转型危机并没有完全消除,与工业社会的发展逻辑所带来的社会风险一起共同遭遇知识社会的解构。所以,三种社会形态中所存在的风险在中国齐聚登场。中国社会面临着比西方发达国家更加巨大的风险挑战。历时性风险共时态存在,是一个名符其实的风险喷发期。

第二,风险叠加性。风险叠加性不仅仅指历时性风险的多样性,也不仅仅指历时性风险共时态存在性;〔14〕更突出历时性风险共时态存在情况下相互之间的激荡,后浪推前浪,从而进一步抬高了风险的强度,增加了风险的复杂性和风险影响的广度。同样是企业污染的风险,在中国和在西方发达国家所造成的风险影响是完全不同的。西方国家的处理思维是比较简洁明了:关闭污染企业或增加企业成本治理污染。而在中国,这一污染风险就比较复杂:关闭或治污与企业发展之间的深刻矛盾、关闭或治污与地方政府利益之间的矛盾、群众对企业和政府的信任度、群众和企业职工与企业发展之间的理解与信任等。企业污染的风险一旦遭遇社会和政治领域中的其他相关风险,则进一步加剧了企业污染风险的强度及处理的难度。

第三,风险感知的多样性。风险不仅是客观存在,也是社会和文化的建构,不同文化和社会情境下民众的风险感知、选择不完全一样。道格拉斯和维达夫斯基认为,不同社会组织具有各自不同的文化特点和价值取向,“组织之间的巨大分化对应于它们所规定的期望和价值的巨大分化”〔15〕,不同组织的风险感知各不相同,习惯于选择对他们所倾心的制度秩序构成最大威胁的风险类型。就当下中国而言,社会结构的分化和重组、社会群体的阶层分化和利益群体的产生,使得同一风险在不同阶层或利益群体中的感知完全不同;也使得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对社会风险的主观选择认知存在巨大差异。

第四,风险和财富分配中的阶级因素。

风险和财富的分配都少不了阶级因素的参与。但是风险分配的逻辑与财富分配的逻辑又不尽然相同,“风险总是以层级的或依阶级而定的方式分配的。在这种意义上,阶级社会和风险社会存在着很大范围的相互重叠。风险分配的历史表明,像财富一样,风险是附着在阶级模式上的,只不过是以颠倒的方式:财富在上层聚集,而风险在下层聚集”。〔16〕在转型中国,传统阶级因素的影响对财富和风险的分配支配作用会更大,凭借财富力量可以使富者愈富,同时控制风险的分配;而穷人会穷者愈穷,被迫承担或吸纳更多的风险。

三、风险社会对中国公共管理的消解作用

风险是对未来社会危险的关系界定,具有潜在的社会损害;而一旦风险真正出现,就会造成实际的社会损失与损害。在物质层面之上,风险对社会结构与社会管理具有非常明显的消解作用,从而给社会公共管理带来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困境。

1.风险社会对公共管理的组织基础——官僚制的消解作用

从20世纪官僚制的建立和运行的情况来看,在现代理性的绝对支配下,它依据严密的组织程序和固定的工作流程重整社会秩序。无论对于被重整的社会,还是对于官僚制自身所属的职员和制度,都具有一种确定性。然而风险社会的来临,官僚制刻板的组织流程、单向度的理性思维、既定的信息传输通道、囿于职守的职员都不能有效处理风险社会的信息爆炸和各种突发性的危机事件。虽然许多风险不是由于官僚制直接引发的,但是却是由于它的无能与无力促成的。风险社会建构的非确定性深刻地瓦解着官僚制的根基,其对现代理性的反思直接冲击着官僚制建立与运行的理性基础。遥想当年SARS的爆发,仿佛一记闷棍彻底打晕了政府本不敏感的神经,相关政府部门仓促应对这种突发的社会公共危机。世界舆论和全国民众都在关注和期待着中国政府的应对良策。经过这次前所未有的现代公共危机事件的洗礼,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应对后来的雪灾、震灾等危机事件时,反应和行动均敏捷许多。

2.对民主制的消解作用

贝克认为风险社会就是一个工业社会的反思性现代化过程;与此相对应,风险社会中的政治也在发生新的变化:在工业社会民主政治中被认为是非政治的经济和科学发展在风险社会中获得了深刻的政治内容,即科学发展所带来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提高导致了限制民主的要求,并对现代民主制构成了潜在的危险。“在风险社会中产生了完全新型的对民主的挑战。它包含了一种使预防危险的极权主义合法化的倾向。”〔17〕因此,在风险社会中民主制面临着两难选择:如果保持民主,有可能降低应对系统风险的能力;而如果通过极权或压迫性的力量去解决风险,又会动摇根本的民主原则。突破这种两难选择将是风险社会中民主制的中心任务之一。

3.对社会政治体制的消解

政治本身随着风险社会的纵深发展而逐步沦落和消解,这主要源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风险本身的去政治性与政治系统的功能丧失。因为“随着工业社会的不断发展,到最后,将没有任何一种社会机制能够用来处理人们能够想象到的最糟糕的事故,而且没有任何一种社会秩序能够用来在各种可能性中浮现最坏可能性的情况下确保工业社会的社会结构和政治体制不被摧毁。”〔18〕也就是说,从工业社会进入到风险社会后,现有的政治体制就难以保全,从而陷入最终被消解的难以摆脱的命运。二是在工业社会中,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迅猛发展使本来属于非政治范畴的技术和经济逐步获得了政治的内涵,并出现了问鼎权力宝座的趋向,这种“外在于并超越国家——政府政治体制的代表性制度的政治”〔19〕,即亚政治崛起了,政治和非政治的界限变得模糊;所有工业社会中的制度垄断——包括科学对理性、男性对工作、婚姻对性行为和政治对政策的制度垄断——都被打破了,政治变成了分化的、没有中心的政治。

四、中国风险社会的治理

风险是潜在的危机,也具有两面性:风险的发生既可能造成灾难和痛苦,也可能带来发展和创新。如果积极应对并应对得当,则存在风险的社会薄弱领域将成为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新领域。对于政府而言,在风险社会不确定性的强势侵袭下,传统的和现有的政治模式、组织基础和政治力量日渐衰微,从而不能起到自身应有的社会治理与整合的作用,给社会公共治理带来了一定的困境。那么,立足风险社会的视阈,对风险社会的政治和公共管理进行重建和反思,改进政府管理、改善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供给,风险存在的正功能就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因此,构建新的公共治理框架成为应对风险社会的当务之急,也是我国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创新的一次契机。

风险社会对传统的官僚制、民主制和社会结构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消解作用,导致了传统的以国家为中心的治理失效。这种失效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结构性失效、制度性失效和政策性失效。重建风险中国的公共治理,应致力于解决上述三种失效。

1.构建协商型民主政治

与早期工业社会相比,风险社会的基本特征在于灾害的外在分配是可能的。也就是说,为了应对风险,政策合法性的基础必须建立在平等自由公民的广泛参与基础之上。“政府政策必须对那些受此政策制约的公民意愿负责,如果它们想成为合法的话。”〔20〕代议制民主已经难以承载这样多元化的政治参与,协商型民主政治应运而生。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风险社会的转型为我们提供了拓宽和加强民主政治的机会。〔21〕荷兰的沃特·阿赫特贝格说:“实践的结果只有一种类型的民主,那就是沿着协商民主的方向拓展和加强自由民主,只有它才能使风险社会从容应对生态灾难并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目标。”〔22〕相比于被风险社会消解的代议制民主来说,协商型民主的优势在于:“协商过程的政治合法性不仅仅出于多数的意愿,而且还基于集体的理性反思结果,这种反思是通过在政治上平等参与尊重所有公民道德和实践关怀的政策确定活动而完成的。”〔23〕具体来说,首先,协商型民主政治的程序正义和平等价值不仅仅赋予所有政治参与人平等参与的机会,还赋予他们平等地施加政治影响的权利;其次,决策是在公民及其代表的公共讨论和争论过程中形成的,理性的讨论具有超越个体自我利益与局限的优势;最后,形成决策的过程是将说服而非强制看作是政治的核心,参与者可以在获得最具说服力信息的基础上修改自己的建议,并接受对其建议的批判性审视,通过相互理解和妥协达到协商结果的一致。

2.构建新的公共政策架构

“风险取决于决策……这意味着危险的来源不再是无知而是知识;不再是因为对自然缺乏控制而是控制得太完善了;不是那些脱离了人的把握的东西,而是工业时代建立起来的规范和体系。”〔24〕这给我们的启示在于,为了规避风险、积极应对风险,公平合理地分配风险,需要建构一个新的公共政策架构。这种新的公共政策架构以风险分配机制为核心,以社会建构论作为其哲学基础。社会建构论的核心思想是:社会由处于权力结构或权力场域中的地位和旨趣不尽相同的利害相关者(stakeholder)通过权利和利益的博弈而建构、发展和变迁,换言之,社会是由利害相关者的行动(创造)建构的产物。按照这一规范要求,在一个由利害相关者组成的社会系统里,公共政策的架构首先必须建立在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和参与性的基础上,所有跟风险分配相关的人,无论是风险的制造者还是承受者、有权者或无权者,都应该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传统政策哲学中的排他性在这里将不会得到任何认同;其次,公共政策应突出实践的可行性与审慎性,强调政策的深远效用和技术精湛性,而不能仅仅关注于非此即彼的政策伦理信念;再次,在公共政策决策与执行的过程中,始终正视权力结构的存在,在接受不同个人与群体的权力、权利和利益现实差别的前提下构建公共政策;最后,在广泛包容性和参与性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权利与责任相联系的风险分配机制。

3.构建多元网状治理结构

立足于风险社会的特点以及它对公共治理的消解作用,风险社会的公共治理结构依然遵循利害相关者路径。这意味着公共治理的主体不仅仅是国家、市场或公民社会的任何一方,更不应该仅仅是政府,而是一个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专家、公民个人等等所有涉及公共事务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和风险分担者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网状结构。在其中,所有利益相关者共享公共权力,他们各自的利益都能得到充分展开和主张,在复合博弈中明确权利和责任,以及风险的分配和承担。多元网状治理结构也许不是应对风险社会公共治理结构性失效的最佳方法,但是却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4.改进官僚制,构建民主、公平、开放的政府管理体系。

工业社会的官僚制有其理性、程序的优势所在,但是无法应对风险社会不确定性的挑战。而且,以此为组织基础建立的政府管理体系呈现出集中控制的特征,无法适应风险社会公共管理的要求,而且带来了一系列的制度失效和制度风险。杨雪冬曾深刻指出:中国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制度风险。〔25〕吉登斯在指出制度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度重建的解决途径,“这个世界性社会不是固定安全的,而是充满了焦虑,并被深深的分化所影响。我们中许多人都感受到许多我们无法控制的力量的控制……我们所体验到的那种无能为力并不是个人失败的标志,而是反映出我们的制度无能为力。我们需要重构我们曾经有过的这些制度,或者建立全新的制度”。〔26〕而官僚制度的改进,则是所有制度重建和政府管理体系创新的基础。官僚制的改进,首先在于培育官僚制职员的风险意识、协商民主理念和现代权利责任意识;其次是对官僚制赖以存在的工业理性做整体性自我反思;再次是改变传统官僚制刻板的工作流程,以弹性组织架构提高其应对社会风险不确定性的能力;最后,建立官僚制与社会组织友好协作的平台和工作机制,共同应对社会风险。

小结

现代性的历史战车曾经带领人类战胜中世纪的愚昧和无知,打破神权统治,确立以人为中心的新伦理秩序,带给人们巨大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但是,现代性自身发展的两歧性〔27〕也带来了一个戏谑性的结果:现代性的发展引起了社会风险性的扩散。风险社会理论在正视现代性危机的基础上,在实践中致力于拯救现代性的历史宏任,在理论层面提供了反思现代性的新视角。这一认知概念是对一种“正在出现的秩序和公共空间”〔28〕的深刻描述,是“一个历史—系统的结构模式”〔29〕。中国近代以来的发展,不能也不应该自外于世界性的历史潮流;在世界风险社会时代,中国也无法自外于国内外的风险,所以,在风险社会理论的话语体系中解说中国风险社会面临的“危”与“机”,从而重建中国公共治理之道,是当下中国社会的不二选择。因为,在全球风险时代,没有“他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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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邴正.当代人与文化〔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6.162.

作者:葛笑如

社会风险治理科学发展论文 篇3:

风险社会与风险治理

[关键词]风险;风险社会;风险治理

[摘要]风险已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标志性特征和理解世界的无所不包的背景。风险社会的根本选择在于风险治理。应尽快将风险治理纳入议程,在政府和全社会培育和建立风险治理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和保障条件,形成风险治理的共识与合力,最终实现风险善治。

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发生,危机常态化已现端倪。实践一再证明,认识危机,解决危机,局限于危机本身就显得捉襟见肘。危机的内核是风险,将着眼点从危机转向风险,从如何预防和处置危机转向如何理解和管理风险,是认识危机的更高境界,也是解决危机的根本之道。尤其在风险社会的现实背景下,风险因素异常活跃,风险局面纷繁复杂,只有尽快将风险治理纳入议程,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危机频发的严峻态势,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对风险的基本认识

风险的典型定义可界定为影响未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的某种不确定性,也可用函数表示为事件发生的概率与后果的乘积。风险的本质是不确定性,只要具有不确定性,就会存在风险。实际上,任何事情和行为都有发生意外的可能,亦都存在风险。

作为一个复杂概念,风险具有一系列的双重属性:(1)客观性与主观性。一方面,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风险与人类发展的历史长相伴随,可以说,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就是与各种风险共存和抗争的过程。另一方面,风险又是高度主观的。风险不仅仅在于风险本身,也在于风险附着的对象。任何事情本身都不是风险,任何事情也都能成为风险,这有赖于人们对风险的认知。人类运用知识和经验做出风险决定,确定风险的可接受水平和容忍度,甚至于建构风险,因此风险又是主观的。(2)潜在性与现实性。一方面,风险并不在于它正在发生,而在于它可能会发生,从可能变为现实尚有一段距离,还有赖于其他相关条件,这就是风险的潜在性。正是这一特征使得人类可以利用相关方法和技术,预测和识别风险;或改变风险发生的环境条件,减小和控制风险。因此,风险被认为是控制将来和规范将来的一种方式。另一方面,每天都有许多风险正在发生和变为现实,这与风险的潜在性并不矛盾。风险话语开始于我们对安全的信心动摇之处,停止于危机变为现实之时,它表达了“安全不再一定,但危机尚未发生”这样一种独特的现实状态和二者之间的特定的中间地带。一言以概之,风险就是一种虚拟的现实和现实的虚拟(Beck,2000)。(3)可计算性与不可计算性。风险通常与可计算性相联系,具体来看,可计算的风险就是潜在风险的发生概率与其危害后果的乘积,保险原理就是建立在风险的可计算性基础上的。然而,核泄漏、疯牛病等新型风险不断增加的复杂性既带来了对更为复杂且更为精确的计算的需求,同时也导致了这种计算的不可能。这些新型风险把我们带出了纯粹数学计算的范围:概率/后果乘积的形式已经变得难以甚至无法计算,以至于它失去了最终的参照点,这也直接导致了这些风险的不可保。(4)消极性与积极性。传统上都认为风险是损失的代名词,在风险的诸多定义中,大多都只涉及到风险的负面影响,如危险、危害、损失等。然而,风险的收益机会与损失可能并存,这就是风险的积极性。物极必反,祸福相倚。当面l临风险时,如果处置得当,就会转危为安,化险为夷;如果应对失当,则会遭受损失,失去转机。究竟朝哪个方向转化,既取决于环境的压力状况,也取决于人和组织的能力状况,而后者更具决定性的意义。(5)不平等性与平等性。一方面,风险带有不平等性,表现为越往社会上层,风险越分散;越往弱势群体,风险越集聚。从古到今,贫穷招致大量的不幸的风险,这是其自身无力选择和规避的;而权力、财富和地位可以购买安全和免除风险的特权,成为应对风险的保护伞。这一风险流动和分配的法则早已被合法化且尽人皆知。发达国家向第三世界产业转移过程中相伴随的风险转移,也是这种不平等性的生动体现。而在另一方面,某些风险是人人都无法逃脱的,它们因为空气、风、水和食物链而变得“无边界”,环境、安全、健康这些问题对于每个人都无二异。而且,现代风险产生不平等的途径和可能性都在缩小,即便是居于相对有利的“社会风险位置”的人们也不可能不受到无形的、非地域性的现代风险的影响,如环境恶化、核威胁等。总之,等级式的风险分配将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风险分布平均化的局面。

风险是以多种形态存在的,这就涉及到风险的分类。(1)以风险领域为标准,可分为私人风险和公共风险。虽然领域不同,但也相互关联:私人风险可能演变为公共风险,公共风险也会给私人带来影响。(2)以风险承担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个人风险、组织风险、国家风险和全球风险。风险的不断增长,超出了个体的承受范围,需要组织、国家甚至跨国性的主体予以承担。(3)以风险源为标准,可分为自然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社会风险、技术风险等。风险源不同,决定了风险的表现形式、自身特点和处置方式各有差异。(4)以风险诱因为标准,可分为非人为风险和人为风险。风险不仅来源于无知,也来源于知识,或者可以说是无知与知识的某种结合。自然力等不可抗的风险依然存在,知识和技术也孕育着更多人为的风险。如果风险是非人为的,需要处理的只有其后果;如果风险是人为的,更需追究的则是其原因。(5)以人的风险意愿为标准,可分为合意风险和非合意风险。合意风险是指在人的意愿之内、为人所甘愿承担的风险,如有意识的冒险行为;而非合意风险则是超出人的意愿之外、人们希望避免或阻止的风险。一般意义上我们所说的风险都指的是非合意风险。

二、风险社会:真实化的时代背景

核泄漏、疯牛病、“9·11”、非典、禽流感、地震……无论归咎于风险本身的增量,还是公众认知的提升,风险的层出不穷是人们不得不面对和承认的事实。大到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灾难性事件,小到家居装潢所用木材可能含有的致癌材料、奶粉中可能添加的有毒物质,所有类似风险都对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公众的日常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

可以说,我们置身于风险丛林之中和一个“除了冒险别无选择的社会”(Luhmann,1993)。这是一个以风险为显著特征的社会形态,我们称之为风险社会,更确切地说是全球风险社会(Beck,1992,1999)。风险社会的到来,不仅带来了社会面貌的嬗变,而且导致了人类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的改变,甚至从制度和文化上改变了传统社会的运行逻辑。一句话,风险已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标志性特征和理解世界的无所不包的背景。

放眼全球,世界风险社会的景况正在成为现实。(1)风险源不断增加。气候变迁、环境恶化、资源紧缺、

流行疾病、自然灾害、恐怖主义等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生存和发展,金融、能源、粮食三大难题交织爆发,人口膨胀、贫困和社会不公正因素也成为导致风险的重要来源。(2)风险性质发生变化。与传统风险相比,后工业时代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影响范围更为广泛,破坏效应更为严重。它更多地与远远超出人们感觉和认知范围的技术相连,超越群体、阶层、组织、社区、地区乃至国家等传统的社会屏障,产生影响重大甚至毁灭性的后果。(3)风险控制难度加大。风险本身的突变性以及公众对风险的不当认知和反应,都有可能使原有风险演变成为新的社会风险,加大了规制的成本和难度。公众的个体化倾向也加大了人们行为选择的不确定性,很可能由于个体行为的偏离或误差给整个社会系统带来风险。

风险社会的形成与多种因素有关,其中最为根本的三点,也是现代社会大量产生和制造风险的最主要原因。(1)科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大提高了人类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但与此同时,它所带来的后果也越来越难以预测和控制。正所谓双刃剑效应,科学技术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潜藏着对人类社会的各种威胁,成为现代社会风险的重要根源。(2)制度。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提高,社会正在制度性地产生和制造风险。体制、机制、法律、政策这些制度类别在治理国家、社会和组织的同时,本身就导致了许多风险。即使是其不断地创新与变革,也不可避免带来新的危害与副作用,因为制度本身就是风险的重要来源。(3)全球化。在全球化背景下,现代风险所造成的影响已不局限在传统民族国家的地域疆界之内,而是会迅速波及到其他国家乃至整个世界。全球化使得原有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应对和管理机制受到挑战,谋求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的适当形式与制度,成为应对全球风险必须研究与实践的课题。

从国内来看,极具挑战的风险问题,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和层面的国家而言意涵也大不相同。社会流动在更大范围的展开和速度的加快,信息传递载体的革命和成本的降低,都使得像中国这样的后发展国家,不可能按部就班地沿着先发展国家的足迹前进,因为面对的问题和风险已今非昔比。我国作为一个正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由发展中国家向中等发达国家过渡的世界大国,面临着前工业化、工业化乃至后工业化社会具有的几乎所有风险,在时间序列上原本属于不同发展阶段所面对的问题,现在被压缩到同一个发展时空。各种问题、矛盾甚至是危机相互混合、逐步累积,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高风险态势。何去何从,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再也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三、风险治理:风险社会的根本选择

风险问题不在于“是实在还是建构”,而在于风险的“真实化”,即对活生生的风险的反应与行动。这些行动的增多和深入,不仅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风险的时代,也是因为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我们所处的环境,试图更好地把握未来生存和发展的命运。这是人类干预自然、影响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的结果,更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体现。

风险社会的根本选择在于风险治理。风险治理不同于单向性、技术性、客观性的风险管理,它有其遵循的行为法则:(1)多元参与。将社会多元主体,尤其是不同代表的利益相关者、不同的立场和观点纳入到风险治理的过程中来,海纳百川,统筹兼顾,方能获取公众认可,提高执行效果。(2)开放透明。开放的风险治理与开放的政府和社会是一致的。保持高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能够稳定情绪、消除恐慌、赢得信任、达成共识,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这是风险治理的一剂良方。(3)责任明确。责任问题始终与风险相伴随。风险社会的运行越来越基于各方承担自身造成的风险的责任,即所谓各负其责。风险治理要求尽可能清晰地明确风险责任,尽可能精细地划分风险责任,尽可能如实地追究风险责任。(4)公正合理。风险治理不局限于风险最小化这一单一目标,它还包括公平公正、灵活性、可恢复性等其他目标。这些目标都会影响到公共利益和公众福祉,共同决定着风险治理的有效性。(5)普适价值。风险治理要求在风险问题上,将科学与世俗相结合,将专家与公众相结合,将理性与人性相结合,强调一些对于人类而言共同的普适的价值,这有助于我们对风险的理解和治理。(6)广泛合作。风险并非为某个国家或地区所独有,而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风险治理也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责任,而是全世界的共同责任。在充分考虑文化差异的前提下,广泛开展国际与区域合作,是实现风险共治的必然选择。

对于我国而言,在险象环生的风险社会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必须提高认识,转变思想,厘清思路,将风险纳入有意识、有计划的管理和应对中。中央已经意识到了风险问题对于治国理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七大报告曾八次提到“风险”,在政府文件和报告中,风险也越来越成为关键词和着力点。进一步加强风险治理,实现风险善治,就要在政府和全社会培育和建立风险治理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和保障条件,形成风险治理的共识与合力,使风险治理成为遏制危机态势、缓解风险局面、保障社会运行、维护长治久安的有力武器。

(一)倡导风险治理的思想观念

风险越少为人们所认知,就会有越多的风险产生。因此,风险治理的首要环节就是培养风险观念,用正确的风险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风险的认知应当超越单纯的危机概念,这种共识是风险治理超越危机管理、应急管理的基点所在。

充分认识风险。现代社会倾向于用风险来取代运气、命运这些概念。应当认识到,风险是普遍存在的,且日趋成为社会的常态。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安全,任何时候都会有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哪怕其可能性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依然难以完全避免和排除。总之,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无论政府还是其他任何强权,想要根除风险几乎都是不可能的。

勇于直面风险。对风险的否认和漠视是风险生长的最好土壤,其结果必然是风险增大到最大限度的格局。只有承认风险的存在,重视风险的后果,才能将风险降至最低。在风险社会中,风险管理的稳定性就是不考虑任何事情的稳定性,风险管理的万无一失就在于不考虑任何事情的万无一失。

接纳包容风险。风险是创造财富的精神源泉,是创新变革的积极因素,是一个致力于变化的社会的推动力。没有风险的社会就没有不确定性,没有自由,没有个性;试图消除社会中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压抑人们的冒险动机,造成经济和社会停滞不前。因此,要改变以往那种风险就是恶、应尽一切可能消除风险的看法,学会和风险共处,适应与风险共存。

预防规避风险。风险只会建议我们不应该做什么,而不会建议我们应该做什么。要提前采取防止风险发生的预防措施,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当然,我们也要关注风险的可接受水平,如果不可接受才有必要规避。规避风险是有成本的,我们可以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在规避

和接受风险之间寻找一种适度的平衡。

敏锐觉察风险。觉察风险就是一种风险意识。要培养正反两方面觉察的风险意识:一想到事物积极的一面,就同时联想到风险的一面,这并不是悲观主义的表现,而是一种积极反思的哲学。尤其是那些隐藏较深的风险,表面上难以察觉,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地增强敏锐感,提高洞察力。

积极利用风险。风险具有两面性,损失与收益并存。对待风险不应只是消极地对待其损失一面,还应有意识地将风险作为一种机会,一种积极的甚至难得的改善与成功的契机,学会从风险中收益,善于从风险中获益。我们对待风险应当更加积极开放,而不应过于消极保守。

(二)建立风险治理的体制机制

要改变以往那种以政府或国家为中心的治理模式,建立起包括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专家、公众等社会多元主体在内的风险治理体制,形成各方管理各自风险、政府管理公共风险,保险业参与风险共担的风险治理新格局。

政府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其应当积极地认知、洞察和处置风险,发挥风险治理的主导作用。明确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并将其纳入职能范围,是政府干预风险的基本途径。针对不同风险扮演的不同角色,政府应尽可能对风险的性质做出判断,以明确相应角色,承担相关责任。

企业以追求利润为最大目标,但在风险社会的背景下,企业应当改变“利润私有化,风险社会化”的行为准则,对制造风险的潜在后果充分承担起社会责任。保险业应将业务范围更多地拓展到与风险相关的社会领域,通过对风险的转移、共担和重新分配,帮助个体和社会解决风险问题。

非营利组织的独立性、草根性、弹性、创新性、专业性等比较优势,使其能够在广泛的风险领域施加独特影响,弥补政府力量之不足。尤其是国际和区域性的非营利组织,还能在风险治理的交流与合作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专家在风险问题中的话语权和权威性不容置疑,必须坚定不移地相信科学,依靠专家,客观理性地确定风险的可能性及后果。应当对科技采取更为公开的处理方式,建立起有关科技变化及其产生后果的正确舆论,这有助于提高专家意见的公信力和公众的接受程度。

普通公众是风险治理的主体和主力军。对于公众而言,应培养风险观念意识,提高风险处置能力,管理好各自范围内的风险,通过风险自治达成风险共治。正如威廉姆斯所言,应通过批评、危机和风险意识达到一种世界公民社会,将它作为对世界风险社会的回应建立起来。

在政府内部,应建立分工合作的风险管理体制:相关职能部门分散管理风险,中枢部门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财政审计部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技术支持。建立不同层级的风险管理体系:政府高层负责战略风险,中层负责计划风险,基层负责操作风险。更为重要的是,应从风险预防的视角优化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避免体制和政策风险:预防风险之本在于分权制衡,而分权制衡归根到底是治理结构的问题,应建立规范的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的治理结构,这有助于实现风险善治。

由于风险的动态性,风险治理也是连续不断的动态过程,需要一整套有效的运行机制的保障。(1)决策机制。风险暗含着决策,正是决策将风险与危险区别开来。在不确定性和压力面前,应逐步适应和优化风险决策,还应将风险纳入到日常决策的行动和程序中来,这对于风险治理意义重大。(2)执行机制。决策只有付诸执行才有意义。在执行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到风险,留出一定的余地。更为重要的是,把风险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非强加于己的身外之物。(3)沟通机制。沟通本身可能产生和放大风险,全球化、民主化、网络化的时代,更是给风险沟通带来挑战。开放性的沟通态度,对话式的沟通方式,有策略的沟通技巧,多元化的沟通手段,都有助于提高风险沟通的有效性,而获得和维持公众的信任是关键。(4)责任机制。对相关各方责任的明确能够避免可能导致的混沌局面。应当明确规定相关主体的风险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掌握风险治理的方式方法

要熟练处理和有效应对风险社会中的各类风险,必须学习和掌握专业的管理手段和方式方法,包括如何进行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预警、处置和日常监控等,这实际上也是风险管理循环往复的过程。

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对风险进行干预的首要环节,其意味着需要明确将要承担什么样的风险。风险的类型是复杂的,每一类风险又可以细分为众多不同的类别,而只有首先确定承担什么样的风险,属于什么类型,才可能制定相应的政策与应对策略。因此,风险识别是整个风险管理过程的基点。

风险分析。风险分析指的是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与危害程度进行分析与预测,以确定风险程度。它意味着运用定性与定量的分析工具,对风险产生原因、条件、危害、承受者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考察,最终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估算风险可能造成的后果,以确定相关各方应当承担的风险。

风险评价。风险评价是指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对风险的严重程度进行确认。在实际操作中,风险评价通常体现为风险的定级,即按照一定标准将风险划归某一既定的风险等级,风险矩阵法是风险定级的有效办法;或者将风险程度与既定的风险可接受水平相比较,评价风险是否可以接受和容忍,从而区别对待。

风险预警。根据风险评价对风险的定级,对等级较高的风险尤其是重特大风险进行预警,以利于事先准备、提前应对。一般要根据风险的发生环境和公众的心理特点灵活选择与之相适应的预警方式,采取不同颜色的预警标识,清晰准确、简单明了地发布预警内容。

风险处置。风险处置是一系列消减与降低风险具体行动的总和。作为风险管理各环节中内容最为丰富的一环,风险处置包括风险消除、风险置换、风险转移、风险隔离、风险分散、风险延缓、风险补偿等各种各样的具体行动。风险消除意味着从源头上遏止风险发生,实现“零风险”;风险置换意味着以相对较小的风险替代较大的风险,使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以下;风险转移是指将全部或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主体承担;风险隔离致力于在风险及其承担主体之间制造“隔离带”、“防火墙”;风险分散意味着通过扩大风险承担区域等方式避免破坏力集中于某一时间或某一地点,降低每个承担主体可能遭受的损失;风险延缓主要指拖延风险发生的时间,为采取应对措施赢得充裕时间;风险补偿意味着在无法避免或消减风险的情况下预先准备好补偿资源,以降低风险承担主体的实际损失。需要指出的是,风险处置方式的选择范围虽广,但并不存在最理想或最优,而是通常会依据有效性与实施成本选择较为适用的几种。

风险监控。风险处置的结束并不意味着风险管理活动的一劳永逸,还要对风险进行大量的日常监控。风险监控应当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在加强人为监测的同时,充分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卫星遥感、全球定位系统等

技术手段,以保证风险监控的持续有效性,为下一个风险管理过程的循环奠定基础。

(四)提供风险治理的保障条件

风险治理的实施,还需要政治保障、制度保障、资源保障、文化保障等一系列保障条件,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风险治理活动保驾护航。

政治保障。在风险社会,有效地管理和降低风险,保护人类安全和公民福祉,保障社会秩序和正常运转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也是政府的基本政治责任。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当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对风险治理予以坚定的政治承诺、政治领导和政治支持,其中高层的重视尤为重要。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危机意识、忧患意识;营造风险文化和环境;领导风险管理制度、政策和方法的创新;支持风险管理计划、项目和资源;与民众的风险沟通等,都是高层为风险治理提供保障的具体表现。

制度保障。风险治理需要制度保障,这是自上而下的发展路径所决定的。只有从制度层面着手,才能保证体制设计和机制运行的合法、规范、高效。西方各国政府为指导解决实际的风险问题,相继出台了风险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涉及对风险及其管理的理解、态度、路线、技术、保障等各个方面内容,为部门的具体执行指明了方向。相关部门在风险研究和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制度规范亦可为风险治理的全面展开和具体落实提供保障。国际经验表明,在风险治理的过程中,制度的设计与完善,制度框架的形成与合力的发挥至关重要。

资源保障。人、财、物、智力等资源的全方位保障对于风险治理的顺利推进必不可少。诸如,为风险治理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成立风险治理专家组或专家库,着眼和立足于本领域前沿,提供专家建议和决策咨询;对负责风险管理的官员和公务员进行培训,紧跟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精心设置培训课程;为相关各方搭建沟通平台,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建立专门网站等形式,交流共享经验;公私部门相互合作,取长补短,尤其是政府可向相关领域表现卓越或有经验的私部门寻求帮助。

文化保障。风险往往意味着负面效应,因此传统文化一般是反风险的。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治理,要求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风险文化,这是一种对长期不确定性的思维习惯、一种不间断的疑问、一种对创新的开放。风险文化是学习型和弹性化的。在政府内部,要通过持续学习和相互学习,鼓励创新,避免僵化,形成对风险的正确理解和认知,提高风险意识和责任感,建立一种乐于承担风险、有效支持变革的组织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讲,培育风险文化与构建学习型政府、弹性化政府是一致的。在社会层面,利用多种手段,采取多样形式,针对公众广泛开展风险宣传和教育,组织有关安全培训与演习,提高整个社会的风险意识和能力,引导建立能够适应于风险社会的风险文化。

作者:张成福 陈占锋 谢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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