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作风建设范文

2022-06-05

第一篇:司法作风建设范文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推动公正廉洁司法

3月17日下午,香洲区法院隆重召开反腐倡廉工作暨司法作风建设会议。

党组成员、政工科长陈新强传达《广东法院2010“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陈新强科长指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重在“实践”,贵在“实践”,必须将主题实践活动与执法办案要务、与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两张皮”的问题。

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志伟以法院系统的典型案例为全院作廉政警示教育。陈志伟副院长指出,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各种思想文化互相激荡,大家必须要防微杜渐于外,清正廉洁于心。要以对事业的信仰和忠诚,守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阵线。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江显文对香洲区法院2009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总结,并就香洲区法院2010反腐倡廉工作及司法作风建设进行部署。江显文副书记指出,2010,香洲区法院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扎实的工作,重点抓好教育、监督、预防、查处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完善惩防教育体系,确保司法廉洁。

党组书记、院长黄智江作总结发言。黄智江院长强调,形势在发展,实践在深入,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这些都要求我们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司法作风建设既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载体,更是2010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活动中的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不严谨等细节问题,看似事小,实则往往导致当事人对司法公信力的质疑。因此,要以“进门要方便、脸色要好看、说话要好听、办案要公正”为立足点,致力于做好司法作风建设。第二,要加强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加强教育是基础。只有抓好廉政教育,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黄智江院长告诫大家要净化生活圈、警醒朋友圈、杜绝小圈子。第三,要实现反腐倡廉工作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互促互进。要结合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使全院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弘扬优良作风,增强廉洁意识,确保司法公正。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黄智江作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与香洲区法院六位党组成员分别签订了以“五个严禁”为重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后,全院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第二篇:司法作风建设

浅谈如何在司法服务中加强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事业不断前进的坚强保证,基层人民法院要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关键在队伍的素质,而队伍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则是素质的主要体现。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其司法作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审判工作中的贯彻执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的信心,而且关系到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主题的实现,关系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实施进程。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人民法院作为和谐社会的建造者和保障者,应当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与人民群众密切接触的基层法院,更应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基层法院工作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以出色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障和谐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充分认识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努力培育良好的司法作风,才能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

一、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一定要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以作风的改进推进党的建设。司法文明是社会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和显著标志,而“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则是司法文明的精神内核,是人民法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就法院而言,就是进一步解决司法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质量与效率,为谁掌握审判权,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要落实“两个务必”,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着力解决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谋取私利,司法不公、不廉、不勤、不文明的问题进行整治,重点在“正、诚、实、严”四个方面下功夫。围绕政治信念、服务理念、全局观念、廉政意识查摆、反省、促使老百性反映的司法活动中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以此带动整体工作向前推进。

二、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一定要把抓好中层以上干部和党员队伍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司法公正的关键在法官的素质,对于一个法院而言,一支充满活力与动力的法官队伍,无疑是促进审判质量与效率,推进司法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中层以上干部是法院的骨干,主力精干、精良对完成党的工作任务至关重要。“严下必先严上,治院必先治长”,领导是公众瞩目的焦点,只有首先做到严守纪律,才有号召力,只有为政清廉才有说服力,只有操守自持才有感染力,只有求真务实才有推动力,只有豁达大度才有向心力。中层以上干部一是要真正把学习当作一项工作,一个责任,一种境界并不断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努力转化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能力;二是讲正气、慎用权,培养以勤为乐、以廉为荣、以实为本、以绩为准的人生观,做到谋事而不谋利,奉献而不索取,洁身自好,廉洁自律,做好表率;三是恪尽职守,讲敬业,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分析形势有新视野,研究情况有新见解,布置工作有新思路,解决问题有新办法,并不断拼搏、进取、创新。领导岗位是一种责任,在其位谋其政,就要敢抓善管,严监督、勤检查,切实承担起党的作风建设政治责任。严防死守带好队伍。党员是法院干部队伍的主体,是法院建设中的主力军,共产党员就是旗帜,就是方向。

三、深化司法机关作风建设,一定要与提高机关效能,深化服务相结合。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司法文明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以良好的司法环境来保障经济建设与社会秩序稳定是法院审判职能的职责所在。法官要切实加深对社会性是法的本质属性的认识,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审判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不能孤立就案办案,要对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进行系统优化,让司法工作更面视社会实际,更贴近现实生活,更贴近人民群众。

加强作风建设、更新司法服务观念是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的关键环节,是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的根本前提。积极创建服务型法院,通过务实有效的措施,把司法服务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乃至延伸工作的全过程。同时,不断丰富司法服务内涵,通过巡回审判、乡村法律服务、首问责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制度以及作风监督投诉、禁令警示等制度,展示法院新作风,塑造法官新形象,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增加公众对司法的亲近和信赖,让人民群众对法院作风建设满意度不断加深提高。

四、深化机关党的作风建设,一定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方法,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风是基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解决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和思想认识;继续加强对审判工作和管理活动的监督制约,完善岗位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法官考评及用人机制,并使之逐步规范化、制度化。要强化对司法政务、司法行政管理,通过不断的抓本治源,整体推进,以新的作风创造法院新的辉煌。

总之,将科学发展观与法院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大局意识、机关管理、服务基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制度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以及审判权、执行权的管理和监督。我们必须大胆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进取、善于实践,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全面落实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墨脱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

第三篇: 加强司法警察纪律作风建设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具体规定,推进全市政法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提高公正廉洁执法司法水平,我院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全院六名司法警察通过集中学习、警示教育、查找问题、剖析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意识,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司法警察队伍。

注重打牢思想基础。我院司法警察大队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转变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不断增强自律意识、群众意识,增强责任感,努力推进司法警察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为法院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注重分析查找问题。我院司法警察大队认真落实司法警察警务保障工作相关规章制度,重点查找群众观点是否淡化,自律意识是否弱化,是否有吃拿卡要问题,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头脑清醒,经常检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认真查找分析问题,及时加以改正。

注重抓好问题整改。我院司法警察大队认真剖析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看,相互评议,对问题不掩饰不回避,坦然面对,寻根究底,有错即改,研究制定进行整改的措施办法,确保纪律作风教育取得实效。

注重严于律己。司法警察具有法院干警和人民警察的双重身份,一言一行代表法院和人民警察形象,我院司法警察大队要求干警遵法制讲道德有人格,做到自尊、自省、自警、自励,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珍惜自己的事业,加倍努力工作。

注重强化维护群众利益。我院司法警察大队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时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强化群众观点,充分认识到群众的支持是干好工作的基础。认真掌握社情民意,从群众出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群众满意为标杆,尽量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第四篇:改进司法作风

改进司法作风发言提纲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具体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的总要求。

六项措施涵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民意沟通、会议活动、文件简报、调研工作各方面,条条都是真招实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决心,对进一步改进人民法院的司法作风必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贯彻落实好这六项措施,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从思想上真重视、真理解。要看到,司法作风不仅仅是形象问题,更是感情问题、立场问题,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公信和权威。广大干警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从内心深处明确权从何来、为谁服务、为谁司法的问题,始终把人民群众摆在心中最高位置。

贯彻落实好这六项措施,关键要执行、要落地。各地情况有差异,部门业务有区别,但落实力度不能有差异、打折扣,更不可糊弄、作秀。要对照部门、对照岗位、对照工作,逐条与这六项措施“对表”,看看差距在哪里、问题在哪里,明确改进和努力方向,制定出具体的落实举措和整改时间表。要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司法巡查和明察暗访,确保条条措施得到落实。

贯彻落实好这六项措施,法院领导的带头作用至关重要。院长和其他领导干部能不能带头执行六条措施,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工作作风的直接检验;能不能确保这六条措施落地是对各地法院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的直接检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要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和六项措施,从小事着手、从点滴做起,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把各项规定作为“风纪镜”,认真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六项措施是起点,更是牵引作风建设的主线。因此,人民法院要建章立制,认真贯彻落实六项措施、《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等,建立起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使作风建设融入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

作风是形象,作风是力量,作风是司法公信力。只有下大力气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人民群众才会信任司法、尊重司法,司法公信力才会得到显著提升。任务已明确,目标已清晰,各级人民法院要尽快行动起来,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六项措施,结合实际情况,狠抓工作落实,把司法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努力开创人民司法事业的新局面。

第五篇:加强司法所建设 创建“五好”司法所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臵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社区矫正等具体的司法行政职能。加强司法所建设对于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至关重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有利于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科学发展,有利于维护好基层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我区司法所建设中相关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正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前段时间,六里山司法所到社区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到通过近几年来的积极探索和工作实践,我区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并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当前基层司法所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或者说是现象。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发展。

(一)社会认知模糊,社会影响不大。司法所原为街道办事处的一个职能部门,其行政关系隶属于所在街道。后经区司法局统一收编,成为区司法局在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因为缺乏有效宣传,至今仍有不少人认为司法所隶属于所在街道办事处,是街道办事处的一个内设机构。在我们走访的社区居民中,有超过八成的人无法完整详细地说清楚司法所的具体职能。同时,仍然有一部分的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司法所的具体职能搞不清楚,对司法所在维稳方面的作用不臵可否。可见,司法所的价值仍然没有完全展示在这些干部群众的面前,司法

所的分量依然没有完全占据这些干部群众的心里,从而造成司法所的社会影响不大。

(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相对匮乏。在各个社区的司法助理员无法做到专职、专责,反而身兼数职,不但负责本部门工作,更是负担起街道办事处、政府的各项阶段性工作。部分社区也没有相关的司法助理员,以至于导致司法工作在社区开展有一定困难。司法工作在社区退居其次,没有深入挖掘、无法研究本职工作。事实上,党委政府长抓不懈的就是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维护稳定这三项工作。而司法所应认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这个立足点开展工作,依托本身优势,主动发挥本岗职能作用,为街道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服务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工作。

(三)司法行政人员严重不足。基层司法所不但要完成区司法局布臵的各项任务工作,还要履行在街道办事处维稳的司法职责。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社会的深层次矛盾逐步凸现,不稳定因素在增加,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在任务日益繁重的今天,司法所却出现人员严重不足的现象。

(四)经费保障和基础建设滞后。现阶段,我区司法所大都缺少财、物的投入。区司法局受限于财力的不足,只能象征性地对司法所予以投入,尽管如此,区司法局依然感到吃力。更为关键的是,司法所在收编后,至今没有独立办公经费,造成各司法所难有当家作主的感觉。经费难以保障,基建存在滞后,制约着我区司法所进一步发挥职能,制约着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五)司法行政人员的经验认识不足。街道的部分司法工作人员初步接手工作,对司法所工作在当地各项工作中的地位认识不到位,经验较少,摆不正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对司法所工作缺乏

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司法行政工作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不但需要司法行政人员具有知识储备,更重要的是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然而,新接手司法工作的行政人员,大多经验不足,不会与群众打交道,不能与群众促膝谈心,不善稳定民心。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创建五好司法所的几点建议

在推动我区司法所又好又快发展中,应牢牢把握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宗旨,突出内外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促进我区司法所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要有所作为,把握司法所建设新机遇

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为我区司法所基础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司法所应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把握机遇,乘势而上,结合实际,主动作为。

一要提升思路求作为,抓住司法所建设有利时机,把“以人为本”作为指导思想,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司法所基建的目标宗旨,积极主动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司法所建设和发展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使司法所建设工作得到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大力支持。

二要精心谋划求作为,深入开展调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规划司法所建设和发展思路。并与街道党委政府,通过共同研究、协调、论证,及时落实好司法所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物质条件。坚持在街道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为献言献策,为基层群众解忧愁、办实事,通过实际工作成效,赢得各方面支持。

三要艰苦奋斗求作为,在把握司法所发展机遇中,坚持艰苦奋斗,突出实干,以干克难,把有所作为作为第一要务,严格标准化工作程序。从外到内建设好发展好司法所。

(二)要配强队伍,实现司法所组织新跨越

现阶段,我国正处在从实现总体小康向建设全面小康跨越的转型期,各种新问题、新矛盾渐渐浮出水面、凸现出来。鉴于此,配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刻不容缓。

一是尽快配足配强工作人员。要充实司法所的编制,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招收选配年纪轻、素质高、专业对口的人员进司法所工作,要确保专项编制使用到位;也可以通过聘用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社区司法工作人员队伍;彻底避免造成司法所“空壳”。在人员配备上还要注意整体素质,讲究梯次搭配、优势互补。

二是强化司法所人员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要进一步强调“终身学习”的理念,倡导司法所人员“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但要向书本学,还要向实践学,更要向群众学;要进一步鼓励通过自身的学习,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长新本领;要落实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各种培训班,加强经常性的教育,紧紧围绕司法所基本职能,组织人员进行专门的政治、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把司法所建设成学习型基层政法组织。

三是把素质检验纳入年终考核。可以通过组织考试的方式,更好地检验司法所人员的业务素质,更好地检验司法局组织学习培训的效果。并把学习检验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硬性指标。只要运作的好,必然会在我局形成一股谁学习好谁光荣的风气,极大地推动司法所和社区司法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要充分履职,开创司法所工作新局面

司法所主要职责在维护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上,充分履职,就是为街道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在以党委为核心的乡

镇主、配套班子中,司法所要主动充当重要角色,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范围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在社区,大部分纠纷呈现出涉及面广、数量多、处于萌芽状态三个特点。正因为纠纷是处于萌芽状态,所以化解它们相对来讲比较容易。针对社区纠纷的三个特点,人民调解工作相应地呈现出三个特点:化解快、成本低、效果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目的就是用便捷、快速的方法把矛盾纠纷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力争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让人与人和谐共处,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基层社会。

二是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标准,进一步做好安臵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在回归社会后,常常因为无法正常就业而导致无法融入社会,使其思想意识消极,最终导致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而安臵帮教工作就是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在回归社会后,对其进行过渡性的安臵帮教,使之真正融入社会,成为社会稳定的积极因素。司法所可加强与乡镇就业服务中心的联系,积极关心、指导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切实解决他们的临时困难,探索他们的就业出路。

三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目的,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探索改革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是我国法制道路上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街道而言,社区矫正是一项艰难的工作,涉及问题较为复杂。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前期可借鉴他省试点工作经验,并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实际的需要,不断摸索社区矫正

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调整工作步骤和工作方法,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使矫正工作不断充实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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