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基站机房建设

2022-08-09

第一篇:移动基站机房建设

安徽移动标准化基站机房

建设管理规范

(V2.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络部

二○○八年四月

第一章 第二章 总则 ............................................................................................................................... 3 移动通信基站基础施工规范 ....................................................................................... 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3

第二节 防雷接地规定 ........................................................................................................... 3 第三节 基础施工规定 ........................................................................................................... 4 第四节 线缆引入规定 ........................................................................................................... 4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四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五章 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围墙施工规范 ........................................................................... 5 机房结构 ................................................................................................................... 5 室内部分 ................................................................................................................... 5 室外部分 ................................................................................................................... 6 围墙部分 ................................................................................................................... 6 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安装施工规范 ............................................................................... 7 线缆布放规范 ........................................................................................................... 7 设备安装规范 ........................................................................................................... 7 移动通信基站施工管理规定 ....................................................................................... 8

附录A:标准化机房图片 ............................................................................................................... 9 附录B:验收及竣工资料参考表格 ............................................................................................. 18 附录C:参考规范 ......................................................................................................................... 19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安徽移动基站机房建设标准,提高基站机房建设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第2条 本规范适用范围:安徽移动自建基站机房。 第3条 本规范由省公司网络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 移动通信基站基础施工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4条 基础施工时应同时考虑室内外接地体的引出位置、数量和引出高度,材料一般采用40mm×4mm热镀锌扁钢,室内接地端子两处(位置按设计),室外接地端子在两排馈线孔下方各一处(可在室内引出),交流电进线孔下方一处,且室内、外接地端子在接地体引接处为相对方向,距离大于5米,室外端子引出机房墙的高度不低于地坪1.7米。如基站机房为塔边房,室内接地体引接处应为远离铁塔的一侧。

第5条 基础施工时应同时考虑交流电及光缆引入埋设进机房,在机房室外交流进线孔或光缆进线孔下方地坪预留手孔,并预埋钢管(直径100)连通至机房围墙基础之外。交流引入终端杆至机房应预埋交流引入用钢管,在围墙外转弯处可设置一处手孔,有条件时预埋钢管时应同步预穿交流电缆。

第二节 防雷接地规定

第6条 移动通信基站应按均压、等电位的原理,将工作地、保护地和防雷地组成一个联合接地网,站内各类接地线应从接地网上分别引入。

第7条 机房地网的组成:应沿机房建筑物散水点外设环形接地装置,同时还应利用机房建筑物基础(含地桩)内两根以上主钢筋作引下线与机房地网焊接连通。

第8条 铁塔地网的组成:铁塔地网应采用40mm×4mm的热镀锌扁钢将铁塔地基四角塔脚内部金属构件焊接连通组成铁塔地网,并将铁塔地网延伸到塔基四脚外1.5m远的范围,其周边为封闭式;同时还要利用每个塔基地桩内的两根以上主钢筋作为铁塔地网的垂直接地体。

第9条 机房接地引入线与雷电流引下线在联合地网引接点的距离,应不小于5m。铁塔地网与机房地网之间应每隔3-5米相互连通一次且至少有三处相互连通。

第10条 基站所在区域土壤电阻率低于700Ω•m时,基站地网的工频接地电阻宜控制在10Ω以内;当基站的土壤电阻率大于700Ω•m时,可不对基站的工频接地电阻予以限制,此时地网的等效半径应≥20m,并在地网四角敷设20~30m的辐射型接地体。

第11条 当接地电阻值达不到要求时,可扩大地网的面积,即在地网外围增设1圈或2圈环形接地装置,或补加垂直接地体。环形接地装置之间应每隔3~5m相互焊接连通一次;也可在铁塔四角设置辐射式接地体,延伸接地体的长度宜限制在10~30m以内。环形接地装置的外形也可根据地形埋设。对于特殊地层上述措施仍达不到要求时可考虑使用降阻剂。

第12条 接地体的上端距地面应不小于0.7m(如地下有岩石,可根据地形决定埋深)。 第13条 地网接地体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电焊或气焊连接,不宜采用螺钉连接或铆接;无法使用电焊或氧焊的,建议使用热熔焊接。

第14条 地网施工中焊接部位,以及从室外联合地网引入室内的接地扁钢处应作三层防腐处理,具体操作方式为先涂沥青,然后绕一层麻布,再涂一层沥青。

第15条 接地扁钢引出墙体端,应焊接过渡铜铁排,铜排出墙端开孔。固定螺栓紧固后与过渡铜铁排之间宜点焊。

第16条 本章未述及的防雷及接地要求应遵照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基站防雷与接地技术规范》(QB-W-011-2007)。

第三节 基础施工规定

第17条 基础施工应遵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铁塔基础混凝土不小于C25,一般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桩基50mm,其他基础40mm,钢筋锚固长度为40d。

第18条 塔基施工时塔基及地埋件尺寸要准确,符合设计要求,要用对角线校核。一般要求水平边长及对角线误差不大于10 mm,定位板高低(水平)误差不大于3mm,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固定措施,防止因震捣混凝土而使地脚螺栓位置偏差。

第19条 地网施工应采用不小于40mm×4mm的热镀锌扁钢作为水平接地体,用50mm×5mm长2.5m的热镀锌角钢作为垂直接地体,地网及接地体顶部距地面的垂直埋设距离不小于0.7m。垂直接地体在地沟内的打入深度应不小于2.3m,若地质较硬导致角钢无法打入到要求的深度,可以将角钢的多余部分去除。为了便于焊接,打入角钢的侧面应与垂直布放的扁钢相平行。为保证良好的电气连通,扁钢与扁钢搭接长度为扁钢宽度的2倍,焊接时要做到三面焊接。

第20条 基础施工观感工艺要求:严禁出现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裂缝等。 第21条 基础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及时对外露的铁塔地脚螺栓作防腐处理(涂抹黄油),以防锈蚀。

第四节 线缆引入规定

第22条 交流引入

基站的交流供电系统应采用绝缘护套电缆穿钢管埋地、或采用金属铠装电缆埋地引入的方式,其埋地长度应不小于15m(可将电缆环绕机房迂回埋设),并在交流电缆终端杆及机房外墙引上处采用钢管(直径50mm)护套,终端杆处钢管应高出地面2.5m以上,机房外墙处钢管高出地面1.7m以上。钢管两端口要采取防损伤及防水的措施,可用防火泥作堵塞处理。地埋电缆离地面距离不小于0.7m,钢管及铠皮要做好良好接地。(参考图6) 第23条 对于不具备埋设电缆或光缆的机房,电缆引入及光缆引入不得直接挂在铁塔上或利用铁塔拉线,应在机房外墙设拉攀架设引线。需在外墙绕线才能进入机房的线缆,敷设时应钉固均匀、横平竖直,与进线孔对接。(参考图7) 第24条 光缆安装时,应将光缆加强芯和光缆终端盒内专用的加强芯接地母排妥善连接,同时将加强芯接地母排直接与室外馈线接地排相连,布放的接地线宜不小于35mm2,且宜短、直。若与馈线接地排距离较长(大于2m),也可与室内接地汇集线就近连接。此外,加强芯专用接地母排应与光缆终端盒体和机架内金属体进行电气隔离。

第25条 架空光缆、电缆、馈线进线回水弯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第三章 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围墙施工规范

第一节 机房结构

第26条 塔下屋基站机房中轴线尺寸一般为5米×5米,室内外高差一般不小于300mm,机房屋顶采用结构找坡,自由落水,机房最低净高为3米,屋顶找坡坡度为2%。

第27条 机房结构基础部分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做法:1) 材料:砖MU10,水泥砂浆M7.5(或M5.0),混凝土除垫层为C10(或C15)外,其余均为C25; 2) 防潮层做法为1:2水泥砂浆掺3%-5%防水剂抹20厚; 3) 基础底板及地梁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均为35(或40和35); 4) 基础预留洞位置及尺寸应附合图纸要求; 基础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基坑(槽),并用素土从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地分层进行回填夯实至室内外设计标高,再施工上部结构。素土的压实系数为 0.94 。

第28条 机房上部结构部分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做法:1) 材料:砖MU10,混合砂浆M5.0,混凝土C25钢筋:箍筋为HPB235级, 纵筋为HRB335级。2)所有现浇的悬挑构件(雨蓬,挑檐)的模板和支撑均须待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达到 100%,且待上部所有墙身,楼板及屋面施工完毕后方可拆除。3) 所有现浇的悬挑构件的上部钢筋严禁踩到,踏扁,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对钢筋进行修整,方可浇筑。4) 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柱为30(或25),梁为25,板为15,由于屋面板跨度大于4000,施工时须预起拱15mm. 第29条 房顶挑檐不小于30cm;门头雨蓬深度60cm,两边宽度大于门宽20cm。(参考图5) 第30条 机房房顶应铺设架空隔热层(预制混凝土板),架空隔热层高度20cm,隔热板厚度不小于35mm。对于屋顶布放设备的机房,可以采用其它方式(如反光模)作隔热处理。

第31条 感观工艺要求:严禁出现外形缺陷: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严禁出现外表缺陷: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

第32条 机房要安装具有防火防盗双重功能的门,且开关告警可远程监测。机房防盗门锁芯应采用动环监控系统可电控的一体化机械锁芯,不得在动环监控系统安装后破坏防盗门功能。

第33条 机房采用通风换热节能装置的从其有关技术规范。

第二节 室内部分

第34条 地面:铺设防滑地砖,规格:600×600,颜色:灰白色或米黄色,垫层与铺法按设计说明。铺设地砖踢脚:深色,做法按设计说明。

第35条 内墙面:刷白色乳胶漆。满涂腻子2遍,白色乳胶漆2度墙面,做法按设计说明。顶棚粉刷:刷白色乳胶漆,满涂腻子2遍,白色乳胶漆2度墙面,做法按设计说明。

第36条 观感工艺要求:地砖铺设平直无错位,踢脚与地砖缝隙一致。墙面、天棚抹压平整光洁,手感厚实,不允许有抹印、水泡、沙眼现象,墙体、地面无水气,室内干燥。

第37条 电力引线管:墙面砌体预埋直径50的PVC管一根,室内一端距室内地坪2300㎜,室外管口处做防水弯,管体防进水斜度高低差2cm。一般位于机房进门左面墙上。 第38条 光缆引线管:墙面砌体预埋直径50的PVC管一根,室内一端距室内地坪2480㎜,室外管口处做防水弯,管体防进水斜度高低差2cm。一般位于机房进门对面墙上。

第39条 馈线洞:与室内两排走线架位置相对应,馈线洞应做两处,馈线洞墙面砌体预埋直径50的PVC管各12根(横四竖三),下沿距室内地坪2480㎜,两端与墙平齐,管体防进水斜度高低差2cm。未用的孔洞应用防火泥进行封堵。一般位于机房进门右面墙上。(参考图10) 第40条 空调室内外机的连接管:墙面砌体预埋直径110的PVC管一根(与空调排水孔同孔),两端与墙平齐,室内一端距室内地坪50-150㎜(也可根据空调连接管安装位置确定),管体防进水斜度高低差2cm。一般位于机房进门右面墙下方。

第41条 预埋管观感工艺要求:预埋件出墙部分须与墙体保持整体性,引出端长不得大于10㎜,周边不得有二次抹腻现象。预埋管体两端与墙平齐,光滑无毛刺,与墙结合部分不得有二次抹腻和二次粉刷现象,所有管体防进水斜度和管体间距应保持一致;管位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第42条 电器部分,开关:暗装开关,进门左侧安装,下沿距地1400㎜安装。插座:单相与单相带地插座,下沿距地300㎜安装。照明:双管荧光灯,吊顶或吸顶安装,不得安装于走线架正上方。电器、灯具、插座、开关必须使用品牌产品。

第43条 电器安装观感工艺要求:日光灯、开关、插座安装规整,不倾斜,周边与墙结合处不得有二次抹腻和二次粉刷现象,表面不得粘附油漆等物。

第三节 室外部分

第44条 外墙:水泥沙浆抹光,外墙白色乳胶漆涂两遍(6厚1:2.5W水泥砂浆压实抹光,12厚1:3水泥砂浆打底找平),或白色面砖外墙(12厚1:3水泥砂浆打底找平,刷素水泥浆一道,8厚1:1水泥砂浆,外贴面砖, 内掺水泥重5%的107胶,素水泥浆勾缝,缝宽5-8mm)。(参考图2) 第45条 混凝土地坪:为防止基站内生长杂草,做混凝土地坪(做法满足设计要求),散水波3-5%,散水与勒脚交接处设伸缩缝,伸缩缝内需灌沥青。院内地面整体高度须大于院外地面高度,中间高度大于四周高度。(参考图1) 第46条 观感工艺要求;房屋外墙面抹压平整光洁,不允许有露清、抹印、水泡、沙眼现象,地面面层结合牢固,无空鼓,表面不得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现象,坡向正确,排水通畅,不得倒泛水、积水。

第47条 交流引入采用埋设方式时,在机房外交流进线孔正下方做一手孔(长*宽*深:40cm*60cm*100cm),预埋钢管一根(直径100mm),埋深80cm;手孔至进线孔沿墙敷设钢管(直径50mm),手孔设手孔盖盖封严实、避免进水。光缆引入采用埋设方式时也应采用手孔方式,做法同上。

第四节 围墙部分

第48条 围墙高度可根据基站位置综合考虑,对于平地围墙一般不低于2.5米,位于山上的基站围墙高度一般不低于2.2米。每隔3米左右设一壁柱。

第49条 围墙:横平竖直,全高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0㎜,表面平整度偏差不大于5㎜,围墙四周与地面结合处预留一定数量排水孔洞,每面不少于2个排水洞,壁柱间均设排水孔,距中。四面孔洞间距要保持一致。(参考图9) 第50条 围墙上端以水泥沙浆封口并均匀插布玻璃碎片。围墙顶两边挑檐不小于10cm,压顶粉刷作好滴水线或防水檐。(参考图

3、4) 第51条 围墙内、外立面:上部涂白色,下部可涂灰色(高600 mm) 外墙涂料2度,围墙防水檐及壁柱可涂灰色(15厚1:2水泥砂浆打底;水泥砂浆粉刷内墙面:8厚1:2.5水泥砂浆粉面,12厚1:3水泥砂浆打底)。(参考图8) 第52条 围墙门规格:全钢板门,颜色可为银灰色或绿色。门楼规格:高度应达到3米(山区根据情况设定;低于3米应插布玻璃碎片),防水檐板厚不低于50mm;内外沿各伸出不少于200mm。防水檐作好滴水线。

第四章 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安装施工规范

第一节 线缆布放规范

第53条 电源SPD必须安装在交流配电设备的交流输入端,SPD的接地线尽可能短、直,应小于1m。当上一级SPD与次级SPD都采用限压型SPD时,两者之间的电缆线隔距应大于5m(加装退耦器的一体化避雷器不受此限制)。

第54条 基站的室内接地转接铜排宜采用不小于截面100mm×5mm的铜排,接地汇集线的接地引入线宜尽量引自接地转接铜排中央处的接线孔。(参考图13) 第55条 馈线在机房入口处应设馈线接地排,馈线接地排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0mm×4mm的铜排,并采用40mm×4mm的镀锌扁钢或不小于95mm2的多股铜导线就近与机房地网做可靠连接。为防盗,馈线接地排也可以设置在馈线孔的室内侧,但必须确保馈线接地排与包括走线架在内的其它金属体绝缘,馈线接地排与地网的连接方式不变。铜排的安装应与基站室内外走线架隔离。

第56条 接地引入线的铜质电缆与镀锌扁钢之间的连接,应通过过渡铜铁排连接,过渡排出墙端如固定外墙时,其高度宜不低于2.5m。(参考图13)

第57条 走线架、金属槽道两端应与接地汇集线作可靠连接,走线架、金属槽道连接处两端宜用16mm2~35mm2铜导线做可靠连接,连接处要去除喷涂层。接地线缆的连接必须采用铜鼻子,并使用螺栓紧固,布线宜短、直。

第58条 站内、外使用的电源配电箱不宜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只安装断路开关。 第59条 交流电源线、直流电源线、射频线、地线、传输电缆、控制线等应分开敷设,严禁互相交叉、缠绕或捆扎在同一线束内。

第60条 各类线缆布放工艺符合施工、监理规范,扎带均匀一致,各端点粘贴标签,标签整齐且牢固。(参考图

12、15)

第二节 设备安装规范

第61条 设备安装位置摆放:考虑两排机架位置及两排室内走线架,以进门位置为准,机面面向门横排,机背离墙间距达到800mm;一般为馈线洞在右面墙安装,交流配电箱、接地排及防雷器挂左面墙安装,蓄电池靠门侧墙(距内墙大于150mm)位置安装,空调靠右面墙安装。设备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规定。(参考图16)

第62条 走线架采用U型棒式走线架,外涂灰白色防锈漆,机架上方走线架宽500mm,光缆进线走线架及蓄电池线缆走线架宽300mm,走线架离地高度2400mm。走线架每米4-5根横铁,沿墙对墙加固,设备上方走线架对顶吊挂或立柱加固,每隔2米左右加固一次。安装后走线架应稳固、整体不晃动。(参考图

17、18)

第63条 动环监控配线单元应安装在综合机架内,其他动环终端根据设计安装,沿墙布线采用线槽,线槽横平竖直,转角处理得当。(参考图14)

第64条 其他安装工艺要求符合设计文本。

第65条 基站交流配电箱应满足《安徽移动基站交流配电箱规范要求》,满足油机快速接入需求。

第66条 地面基站的空调室外机应安装防盗网,加装防盗连线并接入动环监测告警系统。

第五章 移动通信基站施工管理规定

第67条 基站土建施工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同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资质进行核验。基站土建的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应同步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和考核应同步进行。签订施工、监理合同时应明确施工工艺要求及有关管理规定。

第68条 对于如下关键环节必须实施现场监理或随工验收,并作好现场记录:⑴定位放线,⑵验槽,浇砼垫层,⑶验独立基础(孔桩)钢筋和砼浇筑,⑷验塔基地梁钢筋、模板和浇砼,⑸塔基验收,⑹机房、围墙的验槽,浇砼垫层,⑺验机房地梁钢筋、模板浇砼,⑻验墙体和构造柱,⑼验机房屋面钢筋,⑽主体验收。

第69条 地网设施、基础施工等属于隐蔽工程,隐蔽工程未经验收签证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验收范围:包括地网接地体和地埋的钢材材质、规格,电缆地沟的位置、深度、宽度,地下部分的焊接工艺和防腐处理等。

第70条 混凝土配比及浇筑过程必须进行旁站监理。浇好后应留置试块,砼试块的取样、制作必须在现场监理监督下制作,同时监理人员应在试块上作标识。

第71条 为便于对施工、监理单位工作督促管理,应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在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拍摄一定数量的现场照片,并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第72条 各分公司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基站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附录A:标准化机房图片

1:围墙内地坪(散水坡、排水孔) 机房外墙散水坡与院内地坪小台阶

图2:院内地坪

图3:围墙顶部

图4:围墙挑檐

图5:门头雨蓬

图6:室外交流引入外套钢管、管口封堵

图7:架空方式交流引入室外线布放工艺

图8:围墙(高度2.5m,粉刷工艺)

图9:围墙内饰工艺

图10:室外馈线孔

图12:线缆布放工艺

13:接地排线缆引接(铜铁过渡排)

图14:动环监控线缆布放工艺

图15:线缆布放工艺

图16:室内走线架及机柜安装

图17:走线架及线缆布放工艺1

图18:走线架及缆线安装工艺2

附录B:验收及竣工资料参考表格

(阜阳分公司提供) (六安分公司提供)

附录C:参考规范

《基站防雷与接地技术规范》(QB-W-011-2007)

第二篇:基站机房建设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基站场地占用合同

甲方(所有权人)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汇丰西路18号

联系电话:1375451938

2乙方(使用权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公园西门对面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占用场地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权的位于红旗大街汇丰西路18号院内的__3_ 号,__4_号,_7_号 学生宿舍楼内部分作走线、安装通信设备使用。

二、占用场地的法律状况

占用场地甲方现有的法律文件有:

1、学校开办法人登记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甲方对所有权场地的权利

1、甲方对该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

2、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占用用途

建设移动通信基站收发器装置。在不影响楼内美观的前提下在楼道、走廊顶

部布线安装吸顶天线,安装挂墙通信设备,及电源走线,室外光缆走线打眼等。

乙方保证在使用该场地的过程中,不破坏甲方的房屋及屋内设施。如因乙方行为导致甲方房屋或屋内设施损坏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及赔偿。

五、租赁期限

占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2014_____年__6__月__11__日。

六、交付

1、甲方应在让乙方占用之日后___3__日内向乙方交付占用场地。甲方延期交付占用场地的,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占用期顺延(占用费不变)。。

2、交付是指甲方将占用场地交乙方使用,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场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七、优先占用权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仍继续占用场地,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占用权。本协议所称同等条件,主要是指价格和付款时间。

八、占用费用

1、占用费标准为每年___4000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日的30天内支付给甲方一整的占用费。

2、 甲方给乙方开据河北省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否则乙方有权延期或拒绝支付占用费。

3、费用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4、非因双方违约,导致占用提前终止或延后的,双方应以日为标准结算占用费。(日标准的计算公式为:年占用费/365日)。

九、工程规划手续

乙方负责办理基站的规划手续,甲方予以配合。

十、施工

1、占用期内,乙方有权在占用地内施工。乙方的施工包括基站的初始建设和以后的改造、维修。

2、乙方应快速的,安全的施工,应尽量减少对甲方和相邻方的影响;甲方应该协助协调与相邻方的关系。

4、施工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工程车辆和工程人员的进出提供方便;

5、施工期间的水电由甲方提供,由乙方按时结算。

十一、占用场地使用

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占用场地;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占用场地提供便利;

3、甲方无偿提供通信电缆、天馈线、电力电缆及其他相关设施进出占用场地的条件和路径,甲方无偿提供种植地气线线的地方,上述设施要经过相邻方的区域的,甲方参与协调。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告知上述设施的路线、位置并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占用期内,乙方若调整线路,应提前通知甲方。

4、甲方为乙方提供足够的电力,保证乙方基站机房的正常用电及设备工作接地除正常停电之外。

5、 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和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电费每度( 0.8)元,每年的6月,12月,11日至20日结算一次

十二、占用场地维修

1、占用场地的修缮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保障乙方安全和正常使用的使用基站设施,如乙方自己建设的房屋由乙方自己修缮。

十三、消防及安全

1、乙方应按照规定做好占用场地内的消防和安全工作。甲方发现占用场地

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及时通知乙方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安全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四、拆迁

占用期内,场地遇政府规划拆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占用费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增加赔偿直至弥补对方损失。

乙方无故延迟 足一个 月后不交占用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所欠占用费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占用费的20%。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个月)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退还剩余占用费,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赔偿乙方占用费的20%。

十六、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占用合同无法继续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占用合同因此提前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占用费。

十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基站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时间:年 月日

第三篇:移动基站建设相关法规

建设移动基站的相关法规

1、国家环保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限制区,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物。那么此规定反过来也可以这样理解:在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物附近,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不得建通信基站这样的电磁辐射设施。

2、《物权法》对电信设施的建设的条款

《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以上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是业主对小区内移动基站建设许可的基础。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进一步确定了业主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因此,小区业主可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决定是否同意建设移动基站等。

3、《物业管理条例》对电信设施建设的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根据以上规定可以明确,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利益关系人同意,而且对于经营收益的使用也有明确的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因此环境影响作为小区内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小区内业主应当就有关小区环境影响的事项进行共同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

第四篇:规范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促进移动通信事业和谐发展

手机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随着技术的发展和3G业务的开展,公众移动通信业务将向各行各业不断延伸和渗透,应用领域将不断拓展,其发展水平高低将成为城市信息化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移动通信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很多新的问题,其中基站建设遇到的诸多问题就特别突出。因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对促进移动通信事业的和谐发展意义深远。

一、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深圳市移动通信业务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截至2007年6月底,全市的移动电话总用户数约为1800万户,人均拥有量居全国前列,基站(包括室外、室内和直放站)共9000多个,密度也居全国前列。随着2G网络的进一步优化和3G业务的全面开展,将迎来新一轮的基站建设高潮,2007年将新增3000多个基站,是历年之最,接近前十几年建设总量的三分之一。移动通信事业的高速发展,形势一片大好,但也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基站建设无政策、法规指引,缺乏清晰的报建流程,基站的合法地位受质疑,运营商无所适从,政府各部门职责也不明确。二是没有规划,运营商无法在最适合的地方建设基站,部分基站和城市景观很不协调,导致每年搬、拆基站的数量100至200多个。三是基站站址资源严重短缺,新建基站困难重重,如梅林一村、万科四季花城等均受阻无法在小区内建站,甚至有的政府物业也拒绝给基站建设提供方便,而且原有基站续约难,每年约有200多个基站需续签合同,仅有75%的基站续约成功。四是因市民对基站辐射有顾虑,投诉日趋增多,2002年86起,2003年151起,自2004年以来,每年投诉量都超过200起,投诉手段也从简单的理论争执、联名投诉,发展到集体上访,甚至恶意破坏基站设施等。五是室内分布系统重复建设,三家运营商除市民中心、会展中心和地铁共享室内网络资源外,其他地方都独立进行信号覆盖,往往是同一栋大厦内,一家运营商刚施工完毕,另一家运营商马上又开工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六是我市基站建设受香港因素制约,深港双方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协调机制,既保证了两地移动通信事业有序健康的发展,也对双方基站建设有很多限制。

二、基站建设的构想

今年,深圳市作为国家确定的试点城市将于10月份开通3G业务,“十一五”期间,公众移动通信业务将迎来第二次黄金发展时期,为促进其和谐、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深圳市无线电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部署,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将重点推进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实现我市公众移动通信事业的再次腾飞。以下是我们对“十一五”期间基站建设的构想:

(一)、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政府部门为运营商解决基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运营商需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加强自律,实现良性竞争下广泛合作;市民消除基站电磁辐射的认识误区;共同推进移动通信的可持续发展。

2)具体目标:利用2-3年时间建立建设基站的制度和规章,理顺政府、运营商和业主之间的责任与权利关系;利用3-5年时间将基站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纳入城市规划体系,基本满足各运营商建设基站的需求;制定完善基站建设标准,整合现有站址资源,改造不符合标准的基站。

(二)、建设原则

1)统一规划:规划是建设基站的基础,在充分利用现状资源和整合需求的同时,结合我市城市发展,制定全市协调统一的建设基站蓝图,使基站与城市布局和景观协调发展。

2)合法建设:合法建设是政府和社会的要求,依法行政已成为政府部门行为准则,我市也形成一套完整且成熟的工程建设方法;基站属于比较敏感的目标,合法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由此引起的纠纷。

3)依章管理:依章管理是建设基站的保障,随着共址基站、集约基站的数量增加,分散管理和集中管理基站将成为共存的管理方式;除运营商自律外,两种管理方式还需要法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来约束,共同推动基站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建设思路

1)制定针对基站的专项法规,规范在现状建筑增补和迁移基站、在规划新建建筑配套建设基站、在生态控制区等地方建设独立基站的建设行为。

2)在尊重基站设置规律的前提下,通过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措施将复杂的基站专业规划简化为操作易行的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进一步明确政策、管理、法规等保障措施。

3)建立法规、规划、环评和频率许可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形成多个政府部门、多家运营商、社会多方面力量共同促进建设基站的局面,实现管理制度上创新。

(四)、建设要求

1)室内集约化:集约建设中高层及以上建筑内室内分布系统 由于无线电磁波较难穿透钢筋混凝土,容易在地下室、停产场、电梯轿箱、公共走廊等处形成信号盲区;同时,中高层及以上建筑是手机用户比较集中的地方,数据业务的需求量也较大,高端用户较多,各运营商分别建设室内分布系统存在多次麻烦业主、建设空间受到限制、重复投资、浪费物业资源等问题;另外,在高层建筑内,各运营商面临的电磁环境、建筑环境、覆盖需求基本相同,也不会受室外环境变化的影响。综上所述,集约建设室内分布系统,是多方面综合要求的结果,且室内分布系统的功率十分小,其辐射值远小于国家标准。

2)室外基站景观化:对室外基站进行景观化处理,虽然会小幅增加各运营商的建设投资,却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室外站与城市景观关系密切,无论是城市建设区的室外站(包括建筑单体外基站、景观控制带基站、绿地或城市公园基站),还是生态控制区的独立基站,都是如此,如对其外观处理不当,室外站都会影响、甚至破坏城市整体环境;此外,对室外基站景观化还能消除市民的担忧。

3)基站覆盖无缝化:由于市民足迹遍布我市的每一个角落,为保障手机实时通信、应急指挥、市民人身安全的需求,基站覆盖也须无缝化。不论是建成区,还是规划建设区、生态控制区;不论是高山之颠,还是海岛之角;不论是建筑屋顶,还是地下室、隧道、地铁等都是如此。尽管人迹少到的生态控制区、海岛、高速干道旁基站的利用率较低,建设费用很难通过话费回收,但各运营商还是要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基础设施的要求来建设。

三、具体措施

(一)法规建设:制定《深圳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办法》专项法规及一系列实施细则,明确基站是城市基础设施的法律地位,规定基站站址资源的开放原则,阐明基站专项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将基站纳入城市规划中详细规划层次,建设不同类型基站的审批部门和程序,在不同地方建设基站的要求,建设共址基站和集约建设基站的建设方法、投资分摊、管理,建立规划环评和单个基站的环评等。法规的制定实施,将能更加顺畅地协调政府部门、运营商、市民之间的关系,并有利于消除市民对基站电磁辐射的担心和恐慌,能够减少投诉,促进和谐。

(二)规划先导:为促进移动通信事业发展、保障市民生活健康、与城市空间及景观协调发展,务必强调规划在基站建设过程中的刚性作用,分层次滚动开展基站规划工作,对城市改造区、重建区、新建区的基站进行预留和控制,进一步拓展基站资源,达到将基站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的目标。首先编制《深圳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专项规划》,该规划属于宏观层次的规划,主要内容是协调相关规划,明确基站的建设目标、建设原则,总结建设区、生态控制区中各种类型基站的设置规律和基站详细规划的设置指引,协调与香港、周边城市的电磁环境,整合和优化现状建成区的基站,确定全市基站的整体布局,并根据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即将开展建设的点(各类建筑单体等)、线(铁路、快速干道等)、面(居住小区、工业小区、郊野公园以及其它成片开发的片区)项目编制基站的近期建设计划,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和保障措施。专项规划中基站详细规划指引内容包括法定图则和详细蓝图两个阶段,每个阶段针对城市规划的特点,总结不同功能片区、不同类型基站、不同环境下的设置原则、设置规律、设置要求。其次编制近期基站详细规划,该规划根据专项规划确定的近期建设片区,按每个片区分别编制各片区基站详细规划,落实基站的具体数量及相对位置。每个片区在开展规划时,需收集建筑环境(地形图、建设方案等)、建设规模、无线环境(区内或周边的基站及场强等)资料,预测业务,确定基站的数量和布局,结合规划方案落实各个基站的相对位置(该位置需留有一定的灵活性),同时落实基站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适时编制法定图则的基站规划,法定图则是政府主管部门能够控制的详细规划,将基站纳入法定图则,能有效解决建设基站的合法性,并将基站建设纳入设计要点、建设标准。法定图则覆盖全市所有片区,经济特区内已编制完成部分片区的法定图则,大部分片区正在进行;宝安、龙岗两区仅编制完成少量片区的法定图则,小部分片区的法定图则正在编制过程中,大部分片区尚未开展。对于已编制完成的片区,增补该片区的基站规划,与已明确的控制要点同时使用,或者在法定图则滚动修编时纳入。对于正在编制或尚未开始的片区,基站规划由对应的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

(三)创新管理体制

基站的数量多、体量小以及法规、政策缺失,使得基站建设介于管与不管之间。为规范基站建设行为,创新管理体制,变完全由运营商通过市场方式被动建设基站为政府和运营商共同通过规划引导、主动建设基站的方式,结合各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针对独立式、附设式基站,制定不同管理政策,将基站管理融入政府现有的管理系统中,达到规范基站建设行为的目的。在体制创新过程中审批程序的明确非常重要和关键,在简化手续、缩短时间的前提下,将与建设基站的各个环节(包括规划、申请与审批、建设、验收、维护等)与我市的工程管理相结合,尽量完善各类基站的建设程序,对于需整改、迁移的基站,也需制定相关的政策和鼓励措施,以利于整合和优化现状基站的布局不合理。

(四)创新建设模式

传统的基站建设工程往往都是主体建设完成以后,再进去安装通信管线和设备,势必需要破坏建筑物,既浪费又无法保证工程质量。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建设模式,将基站建设工作前移,推行基站与城市建设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并与施工方同步对接,同步投入使用,既节约建设成本,又保证工程质量,从而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地铁和深圳湾口岸侧接线工程中的下沉式隧道的基站建设就是很好的范例,在地铁和深圳湾口岸开通使移动通信网络也同步开通,甚至可以实现“路未通网先通”和“建设主体为竣工网先通”的目标。

四、结束语

通过对深圳移动通信基站的全面管理和基站共址建设,规范移动基站建设,逐步达到深圳移动通信基站优化设置的目标,到2010年,在3G全面覆盖的前提下,使深圳移动通信基站站址增量大幅减少,根本解决深圳移动通信基站布局混乱、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干扰隐患多等问题,增强深圳移动通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五篇:移动基站土建配套建设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而土建配套建设是整个基站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建配套建设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着后续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因此,在移动通信基站建设过程中,对基站土建配套部分,必须引起参与建设相关方的足够重视。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参与建设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应该进行系统考虑、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一些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土建配套设施应具备的特性

要搞好基站建设首先必须了解基站所具有的特性,根据移动通信基站的功能需求,基站土建配套设施应该具备以下特性: 1. 适应性

配套设施必须满足移动通信设备的安装和正常运行,根据不同设备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设备安装空间,满足温湿度、载荷要求,并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2可扩充性

配套设施必须留有足够的设备可扩充空间,一方面要考虑未来设备扩容的需求,另一方面要考虑多家运营商共用配套设施的需求;

3安全性

配套设施必须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具备防雷击、防盗窃、防人为破坏功能,具备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4环保、节能性 基站的选址应尽量避免侵占耕地、破坏树木等自然植被,有条件的尽量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2 土建配套设施的基本组成

基于以上特性,一般来讲,一个移动通信基站的土建配套设施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基站站房、油机房、塔、杆、变压器、配线桥架、接地系统、围墙

3 土建配套建设常见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移动通信基站土建配套建设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问题,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影响后期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正常运行,甚至会造成不可挽回的遗憾和缺陷。经过调查,目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基站缺少土建配套总平面布置设计,基站站房、铁塔等配套设施详细定位不明确,给施工安装带来困难;

(2)室外地坪、围墙等配套设施没有标注或没有明确设计做法,造成项目实施缺项,后续费用审计等环节缺乏设计依据,无法顺利实现资产转固;

(3) 通信铁塔直接包给厂家,无专门设计。由于缺乏独立性设计,有关方出于利益方面考虑,往往铁塔构件选用不合理,过大,造成资金浪费。由于缺乏针对性、系统性设计,不具备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4) 分别承担基站不同单项工程的承包商,相互间配合不到位时有发生,加之项目界定不够明确,部分交越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要求。例如:某地业主将铁塔承包给铁塔厂家安装,将站房承包给建筑公司施工,按照要求,站房、铁塔都要进行防雷与接地,并且要按照要求组成联合接地网,但是由于是不同承包商施工,两个接地网之间的连接部分,由谁负责实施没有加以明确,致使该部分无人负责,给工程管理协调带来很大难度,影响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5) 相关项目缺乏统筹安排,或施工组织不合理,致使某些项目实施困难。例如:某地运营商,在站房和铁塔施工安装组织过程中,为了赶进度,将站房先期进行施工,当后期进行塔基施工时,站房已施工完毕,而施工塔基又需要对岩石进行爆破,由于距站房太近,爆破可能对站房造成安全影响,致使塔基施工难以进行;

(6) 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例如:按要求,接地网应采用镀锌扁钢和镀锌角钢,有些工程在施工中,施工单位擅自采用普通扁钢和普通角钢刷油漆代换,其结果是严重影响接地效果。

针对以上问题,从整个基站土建配套实施的全过程来看,涉及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不到位的情况,经过分析,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涉及项目管理层面,存在项目组织系统性考虑不够,统筹安排不尽合理。一是业主在委托基站配套设计时,没有整体委托给一家设计单位进行系统设计,将整个配套设施割裂开来,只委托铁塔或只委托站房,致使设计不完整。二是业主在施工发包过程中,对不同施工承包商具体负责部分界面划分不清、有漏项。三是对各单项工程的施工安装实施顺序没有做到统筹安排、科学合理。

涉及工程勘察设计层面,存在勘查不够细致,设计深度不够。查勘过程中,没有对拟建基站站点的地形地貌等现状进行深入细致了解,进行必要的信息数据采集。设计文本缺少必要的具体设施定位图,对围墙、室外地坪、预埋管件等没有给出具体做法。

涉及工程施工层面,存在执行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意识淡漠,施工组织管理不善,施工人员技术专业化程度不高。 涉及工程监理层面,存在执行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意识淡漠,监理人员技术水平有限,监督协调作用不强。

4解决方案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从各个层面提出解决方案 4.1 建设单位

设计委托,宜将基站土建配套设计整体委托给一家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保持设计文件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指导性; 施工发包,应明确各承包商工作界面,特别是应对涉及交越部分和共同完成部分作明确责任界定;

在与承建商签订合同中,应有考核措施; 4.

2设计方

针对每一个基站土建配套部分,宜进行整体设计。设计中应着重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4.2.

1设计人员应有生态保护、文物保护和节能意识,设计中,应尽量避免占用(或少用)耕地、破坏树木等自然植被,应避免破坏文物古迹。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尽量使用清洁能源,日照时间较长的可考虑采用太阳能辅助供电; 4.2.

2基站站点查勘过程中,要摸清拟建地点的地形地貌、土质情况,交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拟建地的场地大小、经纬度、海拔高度、土质情况、气象条件,道路交通情况,原有地上建筑、构筑物、树木植物情况,等等,并做好记录,绘出草图。

对于拟利用已有建筑物作为基站时,应注意尽量避免使用居住建筑,避免使用危房等主体结构不能满足基站需求的建筑物。拟作为站房的房间应避免设在卫生间下面,避免与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房间临近。查勘中,应注意搜集原有建筑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了解原有建筑的使用性质,建筑物所在城市坐标位置。拟作站房的房间的所在楼层、房间尺寸、标高、层高、结构类型等,拟安装铁塔屋面的所在楼层、标高、场地尺寸、结构类型及梁柱位等。做好查勘记录,绘出草图。相关专业人员通过对以上情况的了解,判断原有建筑不适于建基站的,应重新选址;

4.2.

3设计过程中,应根据基站功能需要,对各配套设施合理布局,绘制出基站总平面图。总平面图中应标明包括但不限于:基站所在场地坐标位置、标高高程、与相邻建筑的间距,站房、塔杆、配线桥架、油机房、变压器、围墙等设施的相对位置及尺寸,做出场地竖向设计。对基站所有配套设施应进行具体设计,站房设计应根据通信工艺要求做好通信管线穿越墙体的孔洞预留,电力管线穿越地下的管道预埋。围墙、挡土墙、室外场地等设施都应有具体做法,不能遗漏。针对从事基站土建配套施工队伍具体情况,对于设计中引用标准图集做法的,应在设计文件中附标准图相应部分图纸;

4.2.

4设计应及时做好施工安装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4.

3 施工方

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需更改设计做法,必须经设计许可。各施工参与单位,应相互协调配合,注意相互间工序的合理安排,注意相互交越部分的有机连接; 4.4

监理方

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旁站监督和质量控制,按照业主要求做好工程进度控制,做好各参与施工方的工作协调,做好监理记录,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基站土建配套部分建设,是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搞好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重要前提,项目实施,涉及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如何协调一致、共同配合,圆满完成建设任务,需要各参与方在日常建设工作中积累经验和不断总结并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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