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健康安全协议

2022-07-15

第一篇:环境健康安全协议

合同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委托给乙方,对于运输过程中就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保护事项,经双方商议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运输甲方货物,应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2、甲方对油类、化学物品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得交予乙方运输,按相关规定,应采取应急准备措施,交予有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

3、乙方使用的运输称量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安全安全行驶、保证货物的安全性;

5、乙方应保证运输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或降低人身伤害和资源的浪费;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使用运输车辆,车的废气、噪声、冲洗水应达标排放;

7、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废油、废水、固废不得随意排放,应集中妥善处理;

8.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调控好作业时间,防止疲劳作业,防止和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

的污染和危害;

9.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本协议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可能或已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污染的事件的,甲方有权对其实施经济扣罚,直至停止合同。

1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商议同意后才可修改。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相关方环境、健康、安全协议书

环境、健康、安全保护是每个公司进行生产活动与服务都必须考虑之问题,我们应认识到节约能/资源、保护环境以及员工健康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职责。

因此,在积极推进公司技术与经济许可范围内之环境、健康、安全保护的同时,为了加强与公司相关方在环境、健康、安全保护方面的合作,实现污染预防与环境、健康、安全行为的持续改进,对原料供应商、废物处理方等相关方提出以下要求:

1、配合本公司之环境方针:符合环保法规、加强污染预防、实施过程控制、实现持续发展; 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关注健康、以人为本、遵守法规、持续改善。

2、供应商供应之原料应满足(或设法满足)国家、地方与行业之有关环境、健康、安全保护

法律法规要求,在保证物料质量的前提下,减少包装材料,降低污染。

3、在生产活动与服务中应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之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与方法,严

禁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之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等。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与废弃物)应采取措施以达到国家或地方之排放标准,对污染物进行妥善处理。

4、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或有害危险物品,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储物过程中发生火灾,爆

炸或泄漏等事故,造成对环境的污染以及员工健康安全的危害。

5、储运过程中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车辆排放之废气、噪声及车辆冲洗废水等排放符合

国家规定之排放标准。

6、为了督促相关方之环境、健康、安全保护行为,本公司对重点施加环境、健康、安全影响

之相关方签订协议,保证遵守有关环境、健康、安全之法律法规,协助和配合本公司搞好环境、健康、安全管理。

7、对不符合要求之相关方,本公司将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或拒绝整改之相关方,

本公司将采取减少订货或更换供应商等措施施加影响。

8、为了保护环境与员工健康安全、降低污染,营造一个美好的大家园,期待得到各相关方的

支持与配合。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第三篇: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中节能江西总部基地总承包工程乙方: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为实现环境保护、企业安全生产、职工安全健康的统一,保证项目施工生产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预防,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最终达到提高组织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意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的目的,和贵单位签订协议如下:

1、 甲项目经理部方负责落实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对施工阶段的要求及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措施。

2、 甲方项目经理部负责对专业承包商、劳务队、机械租赁公司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实施监督与检查,专业承包商、劳务队、机械租赁公司有义务配合项目经理部按照ISO14000和OSHMS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专业承包商、劳务队、机械租赁公司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专业承包商、劳务队、机械租赁公司驻工地负责人应对其员工进行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达到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的目的。

4、 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音时,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的噪音排放标准,对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专业承包商、劳务队、机械租赁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噪音污染,以减轻噪音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5、 乙方应自觉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施工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6、 乙方要防止和减轻粉尘、振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

7、 乙方要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8、 建筑施工竣工后,乙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9、 如果乙方分包商现场有食堂、生活区,应遵守南昌市的有关规定,加强

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10、乙方在运送物资时,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

输管理的规定:

a.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b. 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品,以及化

学性质与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c.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

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d. 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e. 运输危险货物的分包商应具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11、 运输时同时应遵守下述要求:a. 运送物资时,禁止在场内鸣笛;

b. 保证进出车辆干净,漏油的车辆禁入;

c. 禁止在项目场区内冲洗车辆;

d. 采取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12、如乙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甲方项目经理部有权对乙方暂停施工,要求

整顿。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状况,甲方工程部可采取对乙方警告、罚款、停工直至

勒令退场的处罚。

甲方: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乙方:

中节能项目部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或委托人(签字):乙方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劳务分包合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2

附件五: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

一、立协单位:

承包人(全称): 劳务分包人(全称): 承包人根据国家招投标及承包人分包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分包给劳务分包人施工,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及“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及承包人“三标一体化”体系和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符合规定的要求,双方在签订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二、劳务分包工程项目:(随劳务工程分包合同调整而调整)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 程 地 址: 3.分 包 范 围; 4.分 包 方 式:

三、工程项目期限:(随劳务分包工程合同有效期调整而调整)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计划完工。

四、协议内容:

1.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等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承包方制定的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等。

2.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都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贯彻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教育、考核、奖惩等制度。本工程范围内劳务分包人必须执行承包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及公司“三标一体化”体系的有关要求。

3.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都应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组织体系和各级各类人员的治安保卫责任制,制定治安保卫的管理制度,明确治安保卫的管理人员,加强对现场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避免打架、斗殴、盗窃等治安事件的发生。

4.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工程项目由承包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下,编制本项目的施工作业设计,在施工作业设计中,应编制有针对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应严格按施工作业设计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控制要求进行施工。

5.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及承包方“三标一体化”体系的要求对现场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识别,确认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和指标,并将目标和指标进行分解和考核,编制管理方案、控制措施及计划,并报承包人有关部门审批、确认及备案,劳务分包人在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对作业班组和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全面交底,并经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工,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符合要求。

6. 劳务分包人主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领导和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对进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的教育,督促职工自觉遵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7.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资质应严格把关,劳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作业人员体检表,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及其他不能满足岗位技能要求的人员。施工前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进入现场的管理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进场前三级安全教育,介绍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对劳务分包人进场人员的安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有条件的施工项目,对劳务分包人施工人员教育后办理有关证件,凭证件进入现场进行施工。劳务分包人也应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通知承包人有关人员参加,介绍施工中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控制、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劳务分包人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且教育要有记录,按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的形式建立记录档案。

8. 施工前,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总交底工作,交底要有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各执一份。施工中劳务分包人应积极开展班前安全交底等各项安全活动,且要有记录。

9. 施工前,承包人根据工程内容、特点及规范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劳务分包人应根据承包方编制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架设施工用电,施工现场线路的架设、配电箱、照明及其它用电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10. 施工期间,劳务分包人指派 同志为该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号为: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火等工作,承包人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劳务分包人执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火规定的情况。劳务分包人应及时参加承包人举行的各项安全工作会议,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各类事故、环境污染及危害职工职业健康事件的发生。

11.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承包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规定和“三标一体化”体系的要求,接受承包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承包人有协助劳务分包人搞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防火管理及承包人“三标一体化”体系建立和运行的义务,并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查出的隐患,劳务分包人必须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承包人,对不按期反馈或造成事故的,承包人将按 管理规定要求劳务分包人给予赔偿,拒不整改的,给予加倍赔偿。对承包人违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规定、制度等情况,劳务分包人有要求承包人整改的权利,承包人应认真整改。

12. 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等必须符合承包人“三标一体化”的要求,承包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承包人统一的工作服和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承包人、劳务分包人都应督促施工人员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3.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自行采购的油漆、涂料、水泥、装饰材料、化学用品等对环境及人体健康有影响的物资,必须按承包人的“三标一体化”体系的要求进行控制。劳务分包人采购的对环境、人体健康又影响的物资,必须按有关规定送交当地有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并向承包人提交被检测物资的检测报告。对检测结构超标的物资,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对环境、人体健康及安全有影响的物资,劳务分包人必须采取有效地贮存和防护措施,并接受承包人的监督、检查,违反规定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进行赔偿。

14. 劳务分包人进入现场临时设施的放置必须经承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放置或在现场随意搭设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规格、标识、颜色等其他要求必须符合承包人的规定。

15. 劳务分包人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机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同时向承包人报告,承包人组织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上述因素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劳务分包人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6. 由承包人提供的脚手架、机械设备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劳务分包人应会同承包人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劳务分包人负责。

17.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期间按合同规定自备的各种机械设备及机工具等,劳务分包人需购买保险,在现场使用前,按承包人“三标一体化”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进入现场施工;在使用过程,应制订有关安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制订操作规程,应勤检查、勤保养,禁止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劳务分包人负责。如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相互借用或租赁机械设备或机工具,双方有关人员应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明确各自的责任及安全使用的要求;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方一经接受,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8. 劳务分包人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如确实需要拆除移动的,必须经承包人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否则产生任何后果,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责。

19. 劳务分包人自备的特种设备进入现场前,应向承包人提供省级或直辖市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测报告和其它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好后,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转,劳务分包人的主管领导应组织安全、技术、设备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在自检合格的情况下告知承包人组织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后,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劳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清单和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严禁无证作业。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复印件应真实有效,不得伪造,否则,由此而造成事故由劳务分包人负责。

20. 劳务分包人针对工程中重点、难点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施工方案和作业设计并报承包人、发包人和监理审批,采取有效的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中,应严格按施工方案和作业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修改后重新报批,审批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应加强监测,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大型模板、脚手架拆除前,应填写拆除令、经承包人工程技术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拆除。

21. 劳务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动火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安排专人值班。

22. 劳务分包人需使用承包人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检测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承包人提出,承包人应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承包人许可,擅自乱搭电气线路造成后果的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责任。

23. 贯彻先签合同后施工的原则。承包人不得指派劳务分包人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劳务分包人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分包人负责。

24.劳务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地下管线及架空线路,承包人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劳务分包人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同承包人或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2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劳务分包人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时,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26.劳务分包人按规定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应向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提供特种防护用品。定期组织劳务作业人员的身体检查,按照国家规定对本单位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向劳务分包人收取风险抵押金,具体执行承包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规定。

27.劳务分包人如有违章、违规。违约行为或发生伤亡事故,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安全环保部门的监督、赔偿,赔偿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①发生事故,按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凡在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大检查中,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或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赔偿0.3-1万元。

③发生事故未按规定处理的,按大于有关规定应付费用的数额给予赔偿。

④对违章、违规行为的赔偿执行承包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规定。

28. 劳务分包人应根据地方、行业及承包人要求,建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应的管理资料,当地有特殊要求的,按当地要求的资料格式进行资料整理,当地没有要求的,按承包人“三标一体化”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资料整理。进行资料整理时,必须采用承包人“三标一体化”要求的统一表格样式,对没有的表格样式,可以自行设计表格样式或采用当地使用的表格样式。

29. 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要求: 29.1 轻伤、重伤、死亡事故为零;

29.2 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及环境影响事件为零;

29.3 现场重大隐患整改率100%;固体废弃物处置率100%; 29.4 作业人员保险购买率100%;

29.5 施工现场达到承包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30. 其他未尽事宜(可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补充)。

31. 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地方和承包人的规定不符者,按国家、地方和承包人的规定执行。

32.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工程合同正本的附件与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对施工合同中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劳务分包人也应严格遵守。由于违反本协议或施工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而造成伤亡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承包人:(盖章) 劳务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五篇:环境健康安全

环境健康安全(EHS)经理需要全面掌握各方面的知识,肩负着企业安全和企业文化传播的重任。建立起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将事故拒之门外。

一、EHS安全管理理论

1.Deming安全生产系统理论

2.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

3.事故致因理论

4.职业安全健康费用模型

5.海因里希事故理论

二、EHS管理人员的角色认知

1.EHS经理职责

2.如何获得所需支持

3.EHS目标指标

4.EHS改进计划的制订

5.如何驱动EHS

三、EHS安全文化

1.EHS文化的重要性

2.EHS运行体系

3.EHS文化基石

4.EHS活动

四、EHS法规体系演变及法规符合性审计

1.中国EHS法规体系介绍

2.美国EHS法规体系介绍

3.法规体系的演变和趋势

4.获取EHS法律法规的主要途径

5.EHS法规符合性审计及企业的法规符合性管理

五、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

1.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定义

2.项目的五个阶段

a)前期批复

b)建设阶段

c)热调试阶段

d)试生产和开车阶段

e)运行阶段

六、EHS管理体系

1.EHS管理体系模式及体系建立逻辑

2.EHS管理体系和ISO体系对照

3.EHS管理体系文件结构

4.EHS管理体系关键条款

5.EHS系统建立及审核应对

七、风险评估

1.风险及危害因素的辨识

2.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的步骤

3.常用风险评价方法简介

4.风险评估法则

八、现场检查

1.检查表的设计

2.现场检查技巧

3.整改措施的跟踪

4.作业观察卡

九、事故调查与报告

1.事故成本“冰山”

2.事故调查启动及程序

3.事故报告

4.事故原因分析

5.事故预防和控制

十、危机管理与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计划

2.紧急疏散计划

3.应急响应后勤准备

4.应急计划演练

5.应对媒体的基本方法

十一、工业卫生管理

1.职业危害因素识别评估

2.工业卫生体系(鱼骨图方法论)

3.定性评估

4.定量评估

5.职业健康和卫生管理制度建立

6.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

7.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控制

十二、高风险作业

1.动火作业

2.能量隔离

3.高空作业

4.受限空间进入

5.车辆行人安全 6.起重作业

十三、环境管理要素

1.公司的环境承诺

2.废水排放管理

3.废物管理

4.强调遵守政府许可证管理的重要性

十四、化学品管理

1.新化学品申报管理

2.化学品的使用

3.化学品的MSDS 4.化学品的标签管理

十五、人机工程及商业EHS 1.人机工程学

2.办公室EHS 3.乘车安全

4.差旅安全

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化、规范化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达到安全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南通市政府的要求,确定我公司为南通市开展安全标准化的企业。为确保开展好该项工作,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标准化规范》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的基层和基础工作。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本质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达到的标准

公司作为船舶修造企业,因此在安全管理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安全标准化企业要求开展工作,力争通过安全达标评审。

三、活动进度

为确保安全标准工作能够通过国家级评审,根据上级安全监监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时间 工作内容

2011年5月

安全标准化活动领导小组;

2. 进行安全标准化活动宣传教育、员工培训,转变观念。 2009年2月上旬 1. 确定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计划; 2. 组织和动员全员参加安全标准化。

2009年2月中旬 1. 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进行培训和学习。 2009年2月下旬 1. 安全管理现状现状调查; 2. 确定管理薄弱环节,确定改进目标方案;

2009年3月至2009年4月 1. 编写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 2. 完成危险因素识别;

2009年4月至2009年10月 1. 根据标准管理要求的开展管理; 2. 已实施的管理项目进行分析总结; 3. 纠正标准化管理过程中的存在问题。

2009年11月中旬 1. 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 2. 提请验收。

四、成立安全标准化活动领导小组

长:XXX副组长:XXXX成

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标准化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经办

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按照《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由安全部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由各职能部门和车间完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七、依法培训各类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根据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分别对各类管理人员、岗位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并加强对新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和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培训效果。

八、严格生产设施、设备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设施台帐。

2、编制安全设施、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证件备全。

4、建立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巡检制度并认真实施。

5、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制度。

九、建立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制度能够得到贯彻实施。

2、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明确职能部门、分厂、车间及班组监控职责,定期、定线、定点巡查监督。

3、建立安全信息监控中心,在生产、储存、充装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的罐区、在易燃易爆的危化品作业场所安装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在重要作业场所和重点部位安装通信联络装置,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对设备运行,人员巡检及履行职责等情况实时监控。

十、严格现场管理、规范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1、对动火、动土、临时用电、进入受限室内作业、登高作业、设备检修等危险性环节进行风险辨识,制定控制措施,严格许可制度,严格审批登记。上述作业人员,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岗位配备监护人员。

2、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张贴或悬挂警示标志和告知牌;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在检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十一、严格充装环节安全管理

1、建立销售、充装各环节检查证件和登记制度。

2、在开具提货单据前对运输单位、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等有关资质严格进行查验,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不予开具提货单。

3、装载危险化学品前,发货单位查验运输车辆的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

4、装载过程中,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禁超装、混装、错装。装载完毕,发货单位必须对装载重量(或液位)、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装载单位。

5、工作人员按有关规范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十

二、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1、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公司自查及安全评价中提出的安全问题,车间要及时进行整治并建立台帐,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加强监控和防范,确保不发生事故。

2、建立隐患整改、技术改造工作责任制,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安全专项资金提取、使用台帐,做到计划、财务、现场工程三统一。 十

三、加强对危险源的控制

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0)的规定,确定企业生产场所(车间)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但不放松对危险源的控制,对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检验和评估。安装监视测量和报警装置,运用信息技术等措施,落实安全监控,确保安全运行。

十四、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1、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的事件和突发事故,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及防护器材。缺少大型救援设备、专业队伍的与区域救护中心签订应急救援合同,建立联动机制。

3、应急救援队伍驻地设立事故报警终端,与总控室联网,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接警及时、出动及时、救护及时。

4、按规定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开展安全标准化是国家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一项新要求,对此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有关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加强合作,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安全标准化活动。若因工作不力,影响活动进度的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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