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入深户人才引进流程
2011年入深户——人才引进条件及办事程序
一、办事程序
1、企业填写《委托人事服务申请表》并签订《人事服务协议》,附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申办无需此条。
2、拟引进的相关人员需认真如实填写《人才引进信息登记表》,可传真或发邮件到我处;
3、我处录入数据,3个工作日后领取《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
(一)》、《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
(二)》、《计划生育调查表》、《商调函》及缴纳费用;
4、回原档案所在单位按要求出具鉴定、签字、盖章和转递档案;按人才引进材料清单准备全部材料,然后交到我处;
5、上报人事局审档、报批;约15个工作日出结果,领取调令;按《人才引进办理迁户》办理迁户、报到、落户等手续;
6、办理时间:3月14日至11月30日
二、基本条件
(1)本人基本条件:
①具有城镇户籍;②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③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④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⑤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⑥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正在被执行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2)除另有规定的,调干人员的配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城镇户籍;②不得超过拟引进人员本人所对应申报条件规定的最高年龄;③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④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三、用人单位人才引进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核准条件
(一)两院院士;
(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三)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四)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对应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的;
(五)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六)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8周岁以下的;
(七)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八)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九)留学人员直接来深创业、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本条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要求具备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一定年限的拟引进人员,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
2、审批条件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目录范围内的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四)具有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五)具有大专学历,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六)具有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七)具有大专学历,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八)现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本条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要求具备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一定年限的拟引进人员,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
第二篇:调工入深户的社保转移流程分享
为了感谢前人给我的帮助,我把自己社保从内地转移到深圳相关手续也和大家分析一下。希望可以帮到调户口时同时需要调社保的朋友。
我在内地有单位,在内地也一直缴纳社保,所以户口调动属于调工,社保从内地转过来后年限是可以累加的。如果是招工,就没有社保转移这一说。因为找招工是属于在内地没
有单位,在办理户口时需要办理失业证。这也就是这两者比较本质的区别。废话先不说多了。主要说明一下社保的转移。
当然社保的转移是建立在 递交资料审核OK,给予指标,并拿到劳动局发的调令后。
1. 凭劳动局发的调令,到区社保局领取《深圳市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联系函》和
《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
《深圳市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联系函》是发给内地单位的,函上主要有: 员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转入深圳银行的 相关信息(开户名、开户行、帐户等)《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是深圳这边转资金时用的,先领回来,单位要盖章的。
2. 内地单位拿到《深圳市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联系函》后,到内地社保局领取《社保转移清单》、《缴费明细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 填写好《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并盖公司章后,连同内地社保局拿到
《社保转移清单》、《缴费明细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及其调令 由调户本
人亲自带到区 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15天后上网查询到帐情况。
4. 转入手续OK后,社保转移则基本办好。最后一样还需办新社保卡
办理新社保卡,还需要照相,和身份证一样需要回执的。如果是身份证有升位的,需要在最初在社保局多领一张《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变更申报表》,填写盖章后在第
三步时一并交到社保局。
可能很多人这些是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办理的。不过这些由于有些项目需要自己本人办理,所以我就一并跑了,觉得毕竟是一笔钱转入深圳,还是自己上些心好。希望这些能帮到社保转移迷茫的人。
第三篇:招工调干入深户相关规定
关于为员工办理招工调干入深户的规定
为奖励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表现优秀,一贯努力工作的员工,公 司经研究决定为这些员工办理招工调干入深圳市户口.具体规定如 下: 一,经公司考评,员工一贯工作努力,贡献卓著且符合以下条件 之一者便可受(申请)公司奖励办理入深圳市户口: (一) ,普通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三年; (二) ,主管及以上人员在公司服务满二年; (三) ,对公司有重大突出贡献经申请由总经理同意者; 二, 由公司奖励办理入深圳市户口的员工本身符合深圳市有关法 律法规. 三, 由公司奖励办理入深圳市户口的员工须同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书. 四,签订协议期满甲乙双方若正常解除劳动关系后,乙方户口档 案在 6 个月内应从甲方调走.若乙方申请由甲方继续托管户口,须签 订《户口档案托管协议书》
户口及档案的完 整. 四,若乙方提出要求,在合法的条件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 关户口,档案及身份证方面的相关事宜,相关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 五,若乙方在与甲方结清违约金或托管金等费用后,提出转移户 口档案的要求,甲方应无条件同意,并给予协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经双方签 字(盖章)后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第四篇:2013毕业生入深户须知
2013个人委托办理毕业生接收须知
一、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办理接收。
⒈基本条件:①身体健康;②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③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注:个人申办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个人名义申请接收,毕业两年内未在毕业院校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办理接收手续。
三、送审材料
下列表格及协议,可浏览深圳人才网(http://.cn)-“人事代理”-“业务表格下载”查询或下载:
特别提醒:⑴所提交材料除特别说明外,有效期均为6个月;⑵材料均不得涂改,涂改无效;⑶材料须按先后顺序装订,规格应与A4纸大小相同,小于此规格的材料,应粘贴在A4纸上。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⒈人事代理协议(个人申办版,一式两份)、人才信息登记表、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
⒉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须加盖学校院系与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
⒊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须打印,课程完整,由毕业院校出具,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公章。 ⒋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核原件。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申报时未毕业的毕业生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核验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
5.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正反面复印一张纸上)
6.招生录取名册和军事院校毕业生地方生证明:
①军事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原名册须盖有省级以上招生或教育部门公章)。招生录取名册一般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或者档案馆保存,复印后须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②军事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复印件(两份,核原件)
7. 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①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复印件(再婚人员也须提供):一式两份,核原件。②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随迁子女证明材料:①随迁子女户口簿(含首页)复印件(两份,核原件):随迁子女户籍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的可办理异地子女随迁(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须另行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两份,核原件);②《在校学生证明书》原件(随迁子女年龄在16-20周岁且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须提供)。
注: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力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子女随迁,其子女随迁须待其本人入户后,可向我市公安部门申请。①随迁子女非本人亲生子(女),属继子(女)的;或属本人亲生子(女)但抚养权不归属本
人的;②申请人存在超生情况并自依法处理之日起满五年的。
四、办理程序
1.网上测评:申请人登录市人社局网站(.cn/ -“人事代理”栏目
办公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六楼616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
印制时间:2013年5月
第五篇:2011年入深户接收毕业生条件
2011年入深户——接收毕业生条件、办事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办事程序
1、 企业填写《委托人事服务申请表》并签订《人事服务协议》,附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申办不需提供】;
2、 毕业生需认真如实填写《人才引进信息登记表》,可传真或发邮件到我处;申报毕业生材料及缴纳费用;
3、 10个工作日后查询(可电话查询),领取接收函;
4、 凭接收函到学校办理毕业分配和迁户手续,开具《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档案寄至我处;报到、落户;
5、 办理时间:①市外毕业生:2011年3月14日—2010年10月30日,
②深圳生源和深圳院校毕业生:全年度工作日。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城镇户籍;
2、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3、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
4、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5、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6、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正在被执行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可以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办理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手续。
(一)核准类毕业生
1.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
2.我市院校毕业生;
3.我市生源毕业生。
(二)审批类毕业生
1. 当年度毕业的未取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2. 当年度毕业的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材料要求
1、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此表由毕业生毕业院校出具,不得自行涂改,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
2、毕业生成绩单原件(成绩单须打印,并课程完整,由毕业生毕业院校出具,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3、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4、毕业生已毕业的,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验原件);
5、深圳生源毕业生(含市内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6、毕业生已婚的,须提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配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相关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已婚的毕业生或其配偶为49岁以下女性的,还须提供《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毕业生或其配偶已生育或怀孕的,还须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7、毕业生配偶为转业(退伍)军人的,须提供配偶的相关转业(退伍)材料;
8、招生录取名册和军事院校毕业生地方生证明
注:①.专升本毕业生和军事院校毕业生及深圳生源中专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其他毕业生不需提供。招生录取名册一般留存学校招生办公室或者档案馆,可由学校相关部门复印出并加盖部门公章。 ②军事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9、《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审批类毕业生需提供。①本协议书由用人单位、学校、毕业生本人三方签订,不需政府人力资源部门确认。②本协议书中须有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毕业生本人及毕业院校的签章,注明签订日期。③无独立人事权的用人单位需同时有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④不得将入户事项规定为用人单位解除协议的条件。
10、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审批类毕业生需提供。①用人单位应依法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对工作内容、参保、工资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其中劳动合同期限应为2年以上。 ②不得将入户事项规定为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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