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贸易与投资管理论文

2022-04-11

本文一共涵盖3篇精选的论文范文,关于《自由贸易区贸易与投资管理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2011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两岸互利合作进一步深化,各领域交往更加常态化、机制化,双方在共同追求经济合作制度化建设目标上见证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由两岸同胞共同享有”的成效。2012年,既有新的挑战,也蕴藏了重大的机遇,相信两岸能继往开来,拓展跨域经济整合的新局面。

自由贸易区贸易与投资管理论文 篇1:

加快中日韩高标准自贸区谈判:路径与对策

【摘要】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然选择。当前进入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加速推进的窗口期,三国应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在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视角下,妥善处理敏感问题和分歧,争取早日达成中日韩FTA的框架协议。在谈判路径上,应以开放包容和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重点加强在服务贸易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投资、知识产权、竞争中性、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谈判,积极倡导推动服务贸易和“一带一路”倡议合作内容,共建中日韩FTA示范区和产业园,推动中日韩区域合作向亚洲一体化融合深入发展。

【关键词】命运共同体  中日韩自贸区  区域一体化  亚太自由贸易区  亚洲一体化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0.18.007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多哈回合谈判停滞不前,全球多边贸易自由化陷入低潮,国际经贸规则面临新一轮重构,主要经济体纷纷争抢规则话语权和主导权。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过加快双边及区域谈判布局以及发布提案、声明等方式,增强各自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影响力,美墨加自由贸易协定(USMCA)、欧盟-加拿大综合经济与贸易协定(CET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日本与欧盟的经济合作协定(EPA)等高标准自贸协定相继签署。全球自由贸易区谈判构建凸显全方位覆盖、多元化领域、高质量高标准等特点,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开放、竞争政策、环境保护、数字贸易等领域出现重大创新和变革趋势。为了应对国际经贸秩序发生的重大变化,我国提出了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合作共赢的开放体系建设提出了要求和部署,提出推动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一系列举措彰显了中国利用建设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决心。

中国自贸区战略实施以来,已陆续与25个国家和地区达成了17个FTA,其中,中国-瑞士FTA、中国-韩国FTA在WTO+议题和WTOX议题上已与世界水平基本相当,未来自贸区谈判将主动地向更高标准、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规则攀升。

近年来,中国一直在推动与亚太地区的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东盟等16个国家开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巨型自贸协定的谈判,目前,RCEP协议有望在2020年正式签署。RCEP涵盖47.4%的全球人口,32.2%的全球GDP,29.1%的全球贸易以及32.5%的全球投资,一旦达成将对全球与东亚区域一体化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与此同时,中国、日本、韩国三方在2019年底的中日韩自贸区第16轮谈判回合中提出,在共同参与的RCEP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力争把中日韩FTA打造成更高标准的“RCEP+”,朝着建设东亚经济共同体的目标迈进。

建设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设想在2002年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峰会上提出,历经18年,期间从2012年至今已完成16轮的FTA谈判,中日韩三方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规则等议题已取得积极进展,但尚未达成框架协议。从目前来看,三国已不满足签订一个低水平的贸易协定,相反对达成超越RCEP规则的高水平FTA表现出积极态度,特别是在当前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亚太区域贸易投资规则日益碎片化、复杂化的国际背景下,中日韓三国作为亚洲经济发展的重要一极,需要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以中日韩合作为中心,加快中日韩高标准自贸区谈判,共同引领区域合作,坚持开放,维护多边主义,在更大范围内促进亚洲产业分工的深化和区域价值链的融合,从而为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建设奠定基础。

尤其是面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冲击,中日韩三国政府和人民表现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展现出守望相助、风雨同舟的邻里之情,同时也迸发出三国在贸易、投资、环境、卫生等更多领域深入合作的巨大潜力。可以预计,未来中日韩自贸区的谈判在疫情过后必将进一步提速,但也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来自美国的压力。从长远来看,深化中日韩合作已成大势所趋,未来三国应在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下,发挥各自优势,彼此找到更多共性与利益交汇点,合作助推亚洲区域一体化进程,推动全球化和区域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自贸区理论体系和话语权体系的创新

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广范围和更高层次发展,是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国外学者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并逐渐形成了较成熟的理论体系。然而,整体来说,大多数文献关注的是欧洲和北美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对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南南合作以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南北合作还缺乏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其解释力也存在一定局限性。

近年来,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民粹主义等逆全球化思潮的盛行造成了全球化困境与安全治理的失衡,对现有治理体系形成了冲击,发达国家区域一体化的封闭性、内向性问题日趋严重,美国双边主义更是利用霸权优势最大程度地进行“敲竹杠”,直接破坏了全球规则和多边主义下的国际秩序。因此,我们需要紧紧把握当前世界经济格局变动的基本潮流和方向,探究自贸区理论的变革与创新,运用中国智慧解决全球性问题,提升制度性话语权,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阐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丰富其理论内涵,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大创新和理论贡献。[1]中国不仅在各种场合积极倡导“命运共同体”理念,还在双边、次区域、地区和全球层面不断开展“命运共同体”实践,积极打造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中拉命运共同体等。[2]与西方现行的“弱肉强食”“赢者通吃”的哲学思维模式相比,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FTA建设的核心目标,是致力于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多边开放,建立“均衡、普惠、共赢”的国际贸易新秩序,使其成为国际经贸规则调整和完善的新理念,推动国际治理体系的改革。

首先,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自贸区谈判,更能体现区域一体化的开放性而非防御性。自由贸易协定原先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在WTO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所进行的地区性制度安排。

然而,从新一轮区域一体化浪潮来看,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因为贸易竞争力下降采取战略性防御,试图以“公平贸易”的精神取代原先WTO框架下的“自由贸易”,FTA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越来越浓厚。例如,美国与加拿大、墨西哥新达成的美加墨协议(USMCA),不但将汽车产业的原产地规则由此前的62.5%提升至75%,约束40%~45%的汽车部件由时薪不低于16美元的工人生产,还利用“毒丸”条款阻挠中国与其FTA伙伴国订立自贸协定,某些“排他性条款”甚至被美国无限复制推广。

相反,中国始终坚持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合作准则,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在推动双边和区域自贸协定谈判进程中,更多发挥其对多边贸易体制补充和新议题的“试验田”作用,其最终目标是使自贸区朝着有利于经济全球化和多边贸易体制开放的方向发展。

其次,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自贸区谈判,承认区域内成员国差异性,使其具有更加广泛的适用性。在过去的15年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北北型FTA相对保持稳定,南北型和南南型FTA出现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

由于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经济发展水平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成员,国内经济结构比较脆弱,大量产业都不具备国际竞争力,要求发展中国家成员实行同发达国家成员一样的规则、同样的市场开放标准,对于发展中国家成员来说,显然并不公平。南北型区域经济一体化既要强调平等互利和“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又必须像WTO的多边贸易规则一样给发展中国家成员特殊照顾。任何规则的成功实施都既要有统一性,又要有灵活性。显然,只有广泛参与而不是排他性的区域一体化,才能体现高水平自贸协定的包容性,让自由贸易协定能够惠及更多国家、企业、个人及弱势群体。

最后,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推动自贸区谈判更加务实,更具有可操作性。近年来,国际经贸规则的重塑正在加快推进,发达经济体与新兴经济体在构建国际规则方面的博弈更加激烈。发达经济体所提出的新一轮高标准经贸规则不仅关注边境措施的改革,更加关注边境后措施;既有传统的议题,又有反映新兴贸易业态的议题。发展中国家由于国内治理无法短期内适应改革的压力,在新议题的谈判上相对保守,为此形成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截然相反的两大阵营,阻碍了多哈回合的新一轮谈判进展。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视当今世界发展现实,客观承认不同国家发展的阶段性,主张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成为现有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和贡献者。因此,无论是与发达国家,还是与发展中国家开展FTA谈判时,中国本着先易后难的精神,采用包括早期收获计划、框架协议、双边投资协定等多种合作形式,积极开创适合不同阶段国家发展的自由贸易区战略新局面。中国自身并不排斥高标准的FTA规则,而是结合自身的发展水平不断探索与发展相容的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将已有自贸协定的有效升级、新签自贸协定的有序推进和不同自贸协定的深度融合统一起来,稳步推进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体系建设。

新形势下中日韩自贸区谈判面临的机遇和阻力

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自2012年11月启动,由于谈判在中日、日韩因领土纷争、政治关系紧张的状态下启动,中日韩自贸区的前景并不被看好。在中日韩三国进行FTA谈判的同时,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干扰了中日韓FTA的推进,日本一直对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持观望的态度,而把与美国的TPP谈判作为优先选择。反倒是中韩FTA谈判进展突飞猛进,自2012年5月正式启动,仅仅用了两年时间就于2014年底完成实质性谈判。中韩FTA的签订对日本形成了巨大压力,由于日韩两国产业结构相似,日本担心其对中国有竞争优势的出口产品被韩国替代,加上特朗普上台后宣布退出TPP,导致日本必须重新考虑亚太地区贸易格局中的中日韩关系,也开始逐步重视中日韩FTA的谈判。然而,2017年的萨德事件使得中韩关系迅速降至冰点,2019年历史遗留的韩国劳工赔偿问题,又引发了日韩贸易战的不断升级,因此中日韩FTA的谈判整体进展仍然十分缓慢。[3]

尽管如此,随着美国强势的贸易保护主义不断破坏全球经贸关系,中日重启各领域的对话机制使得中日关系持续升温,日韩贸易摩擦有所缓和,当前进入了中日韩FTA加速推进的窗口期,新形势下中日韩自贸区谈判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第一,中日韩三国积极推行FTA战略,高度重视中日韩FTA谈判。中日韩三国作为“东亚奇迹”的代表,均是实行了出口导向型战略,通过贸易扩张带动国内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持了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因此三国始终坚持“贸易强国”战略,致力于多边贸易体制的开放和全方位合作。2001年启动的多哈回合谈判一波三折,屡陷僵局,中日韩三国同时开始积极寻求广泛的区域性多边、双边经济合作来实现更大程度的开放。

其中,韩国是FTA最为积极的参与者,截止目前,韩国已与58个国家达成18个自由贸易协定,韩国称自己为名副其实的“FTA大国”,因为韩国是唯一与欧盟、美国、中国、东盟四大经济体都签署了FTA的国家。韩国表示,计划到2022年底扩大网络,覆盖多达70个国家,建成后,韩国将拥有覆盖全球约90%GDP的自由贸易网络,“FTA经济领土”达到世界首位,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球FTA中心国家。近年来,韩国的FTA战略取得很大效果,与FTA伙伴国的贸易额急剧增加,从中韩国所获贸易顺差不断扩大,并且成为全球贸易网络中的枢纽国家。

日本早期对双边和区域一体化合作并不重视,但近年来开始调整贸易战略转向FTA。相对于传统的FTA而言,日本对“巨型FTA”(mega-regional FTA)表现出了更大的兴趣,例如,CPTPP和RCEP。目前,日本共签署或已生效的FTA和EPA共18个,安倍政府曾在2014年设定目标,计划把与他国签署FTA的比重从2014年年末的19%提升至70%,因此日本近年来积极寻求与其他贸易大国开展FTA谈判。

相对日韩,我国在自贸区网络的高规则、广覆盖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目前我国所签署的FTA对象均为亚太地区的中小型经济体,与FTA伙伴国的进出口额仅占我国整体贸易比重的38%,和日本、欧盟等全球性和区域性大型经济体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还未达成。通常而言,经济大国之间的FTA谈判通常比较缓慢,加上中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较强,FTA伙伴国普遍较为担心市场开放、关税削减带来的贸易冲击,导致中国与贸易大国的谈判阻力较大。

但近年来,自贸区战略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2019年6月1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积极推进同更多国家商签高标准自贸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目前,中国正在谈判的FTA就有13个,正在研究的有8个。中国正在逐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

总体来看,全球贸易保护主义与中日韩贸易强国的共同理念和现实需求相违背,三国都将FTA作为对冲贸易保护,推动区域深度合作的一项重要政策工具,并且三方都认识到,亚洲是未来三国FTA推动的重点地区,中日韩FTA是除了RCEP之外,最具可行且经济收益最大的一项FTA谈判。

第二,中国大市场地位在区域内重要性不断提升,需要FTA深度合作重构区域价值链。中日韩三国之间高度的经济依赖度,决定了三国区域一体化合作存在较强的经济基础,这也是中日韩FTA尽管面临三国政治重重阻力,但高层仍然积极推动、不愿放弃的最重要原因。

首先,从贸易依赖度来看,三国相互是最重要的贸易伙伴。日本、韩国是中国第四大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也是中国第三大和第四大出口目的国,韩国是日本第三大出口国,也是日本第四大进口来源国。[4]从增加值贸易视角,中日韩之间的中间产品贸易占总贸易比重超过50%,远高于其他地区,中日韩东亚经济体已成为全球生产网络的重要一块,其电子和光学设备制造业、电气、运输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在全球贸易增加值中占据绝对份额,有的甚至超过了80%,三国利益深度交融,产业链供应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贸易扩张的收益将渗透到其他部门,由此意味着三国产业链获得进一步的融合。初步估计,中日韩FTA可以使三国贸易额总共提升4个百分点左右。

其次,从投资依赖度看,中日韩之间的FDI(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依存度也较高,韩国和日本是中国的第四大和第五大FDI来源地,而中国和日本则为韩国的第二大和第三大FDI来源地。从早期来看,日本、韩国利用中国的劳动力和土地成本优势主要对中国开展制造业投资,但近年来,随着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服务业FDI成为跨国投资的主体。借助构建FTA新机制,便利化投资可为三国带去至少10%以上的资本增量。

最后,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已开始逼近全球最大消费市场,中日韩区域价值链由原来的“中国加工组装到出口欧美”的出口导向型价值链,开始转为“以中国生产、就地销售”的消费导向型价值链,这就需要中日韩三国通过FTA签署,降低服务贸易投资壁垒,通过区域创新链的合作,进一步促进区域价值链的深度融合。

第三,中日韩是东亚经济共同体建设的坚定支持者,深化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更强有力的领导者。东亚是全球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东亚国家加快了区域合作的步伐,2005年首次东亚峰会发表的《吉隆坡宣言》,正式把东亚共同体作为东亚合作的长期目标,之后以东盟10+3机制为主导,东盟10+1、10+6机制以及其他各双边合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取得了较快进展。

近年来,中日韩共同推动RCEP谈判,促进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向深入发展。然而,在东亚经济共同体建设过程中,仍然暴露出一些问题制约了未来该地区的长期发展。其中,东亚经济共同体建设的主导力量缺位,东盟在推动东亚经济共同体更高水平的整合和合作方面力量有限,制约了东亚经济共同体向更高水平发展。从目前来看,无论是之前的10+1、10+3,还是未来的RCEP,更多的还是实现贸易便利化以及货物贸易自由化开放,与当前全球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规则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RCEP由东盟主导,CPTPP缺乏中国、韩国两大重要经济体,因此都无法成为东亚一体化合作的核心平台。

相反,中日韩三国的经济总量占东亚整体经济总量的比重超过90%以上,在产业竞争力、创新能力、国内治理水平方面都普遍高于东亚其他国家,未来中日韩三国发挥主导作用,将服务业开放、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标准、竞争中立等新议题都纳入谈判范围,打造成东亚地区最高标准的FTA,则有可能推进区域内其他自贸协定不断升级融合,最终满足区域内国家对价值链导向的全新贸易规则的需要。

第四,中日韩携手抗疫,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有助于增进三国政治互信和战略信赖。这次疫情后,中日韩三国卫生部门加强对疫情的联防联控,科研单位分享疫情信息和科研进展,开展疫情防控的经验交流互鉴,共同维护地区和全球公共卫生安全。三国政府和人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作为邻国,中日韩不仅在经贸领域有着巨大的合作空间,在疫情等其他公共安全领域,同样面临共同的挑战和责任,“命运共同体”意识明显增强。事实上,作为地理距离接近,产业分工互补,贸易往来和人员交流紧密的中日韩,不仅要考虑构建相互投资体系,更需考虑构建非传统安全合作模式。

近年来,亚洲地区地震、火山、海啸、洪水、干旱等异常灾害不断,“非典”、禽流感、猪流感等传染病疫情频发;而大气污染、环境破坏、水资源匮乏,能源资源紧缺,泥石流频发,更直接破坏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这些自然的、人为的非传统威胁成为地区共同的不安全因素。[5]2011年日本大地震和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通過地区产业链和资金链波及整个亚洲乃至全球,反过来影响到经济共同体利益,因而有必要构建东亚供应链危机应急方案和救助体系。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有助于增进三国安全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的建设,从而将中日韩三国经济合作推向更高阶段。

当然,中日韩FTA多年来进展缓慢,政治分歧、历史纷争、谈判议题始终作为中日韩FTA谈判进程的干扰因素存在,这是未来加快中日韩FTA谈判必须克服的阻力。三国领导人需要拿出高超的政治智慧和决心勇气,一方面,要处理好朝核地区安全和历史遗留等问题,将影响FTA的消极因素和影响降至最低;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减少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等域外因素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美欧日连续发布多份贸易部长级别的联合声明,就强制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保护、产业补贴、国有企业、数字贸易和电子商务以及WTO改革等问题表明其立场,矛头直指中国。未来美国一定会联合欧洲对日本施压,采取出口管制和技术管制等联合制裁措施。对此,我国应把握大局大势,抓住战略主动权,争取让中日韩自贸区成为我国主导贸易投资规则体系的“试验田”,而不是让美日欧主导的贸易投资规则体系有机会在亚洲做大做强。中国应该重视全球化和区域化发展的良性互动,坚持区域化是为了维护而非破坏多边贸易体系,抵制贸易保护主义,化解美国的排他性贸易联盟。

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路径与推进策略

当前,中日韩关系相互出现改善和向好发展势头,三国应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在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妥善处理敏感问题和分歧的基础上,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争取早日达成中日韩FTA的框架协议。在谈判路径上,中日韩应以开放包容和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重点加强在服务贸易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投资、知识产权、竞争中性、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谈判,积极倡导并循序渐进地推动包容性更强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安排,先易后难,逐步提高规制的范围和层次。

一是积极推动RCEP在2020年如期签署,加快中日韩FTA谈判进度。RCEP是中日韩谈判的基础,RCEP谈判于2012年由东盟10国发起,经过7年漫长谈判,终于在2019年底宣布结束全部文本及实质上的所有市场准入谈判,并将致力于确保2020年签署协议。然而,印度最终决定暂时不加入RCEP,各参与国商讨了在没有印度参与的情况下签署协议的可能性。印度退出的原因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国内市场免受冲击,因为印度产业结构落后于东亚其他国家;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东盟的领导力和向心力有限,凸显中日韩FTA推动东亚区域一体化的必要性。中日韩FTA谈判在现有第16轮谈判的基础上,需要进入“快车道”,力争两年内能够完成基本框架协议。

二是重点开展“WTO+”条款谈判,推进中日韩服务业开放和服务贸易快速增长。中日韩在货物贸易方面谈判的难度不大,尤其是制成品贸易。一方面,中韩FTA已经生效快5年,虽然有的商品过渡期长达20年,但最终90%以上的商品都取消了关税。日本目前除了农业之外,工业制成品的关税已经非常低,因此减税空间也不大。目前谈判的重点是中韩两国进口关税的下降幅度和时间,日本签订中日韩FTA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对中韩两国市场的出口。虽然农业方面是日本的软肋,但日本十分敏感的农产品贸易已随着CPTPP的签署大幅下降,因此这方面的阻力已大幅减少。

另一方面,中韩FTA是我国第一次在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中承诺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第一次纳入电子商务新议题,在文化、医疗、商业、金融等领域都实现了较大程度的开放。在此基础上,为了能够在东亚区域内形成以服务为导向的区域价值链,建议中日韩FTA谈判应更多地围绕服务贸易的相关条款开展核心议题的谈判。例如,尽快在医疗健康、文化娱乐、数字经济、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实施“早期收获”项目,加快形成服务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制度安排,甚至可以参考CPTPP标准,在服务贸易中的跨境交付、跨境自然人的流动、金融领域实现更大程度的自由化,推动中日韩服务贸易的快速增长。

三是扩大“一带一路”倡议合作领域,争取将“一带一路”倡议合作内容纳入中日韩FTA协定文本。“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促使形成了一种新的区域主义,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近年来,中日韩三国企业在第四方市场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产能合作正在不断加深,通过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达到1+1+1>3的效果,最终实现多方互利共赢。中日韩自贸区对接“一带一路”倡议计划的总体路径还不是十分完善,在中日韩FTA的谈判过程中,应把“一带一路”倡议合作内容单独设章写入FTA协定文本,具体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融合、经济技术合作、原产地规则、投资保护等方面提出多方共赢的合作条款,为将来更多国家广泛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提供自贸协定模板。[6]

四是在重点区域开展先行先试,共建中日韩FTA示范区和产业园。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条款就部分新规则在局部区域先行先试,通过压力测试找到我国FTA对外谈判的底线。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东南沿海的自贸区可为中日韩FTA谈判开展政府职能、投资管理、金融体制、财税制度等方面的压力测试做准备,为FTA谈判积累经验。而FTA产业园是自贸协定框架下的产业园区,是以特定国家和地区为产业合作重点,通过对接我国双边和区域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规则,着力营造与FTA伙伴国家相似营商环境的重要合作载体。

中日韩三国可以借鉴中韩FTA产业园区的经验,在三国贸易联系密切的城市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沿线地区,共建中日韩FTA产业园,积极推动“三国三园”合作模式,建立国内产业园与国外产业园区之间的常态化合作机制。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与治理规则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ZDA100)

注释

[1]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

[2]黄大慧:《东亚经济共同体建设的成效及挑战》,《人民论坛》,2020年第4期。

[3]沈凤斌:《贸易保护主义背景下中日韩FTA的机遇、挑战与推进策略》,《对外经贸实务》,2019年第10期。

[4]杨源源、于津平:《中日韩FTA战略差异比较与区域经济合作前》,《亞太经济》,2018年第1期。

[5]刘军红:《中日韩尝试非传统未来型伙伴合作关系》,《中国日报》,2011年5月25日。

[6]韩剑、闫芸、王灿:《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自贸区网络体系构建和规则机制研究》,《国际贸易》,2017年第7期。

责 编/周于琬

作者:韩剑

自由贸易区贸易与投资管理论文 篇2:

ECFA早期收获与两岸经贸关系

2011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两岸互利合作进一步深化,各领域交往更加常态化、机制化,双方在共同追求经济合作制度化建设目标上见证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由两岸同胞共同享有”的成效。2012年,既有新的挑战,也蕴藏了重大的机遇,相信两岸能继往开来,拓展跨域经济整合的新局面。

一、2011年两岸经贸关系的新进展

2011年,世界经济处于不确定的急剧变动之中,受到日本震灾核灾、美国经济疲弱,欧债危机加剧、全球金融市场波动、新兴国家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环球透视机构(GlobalInsight)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公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皆看淡全球经济前景。处此形势之下,大陆经济发展一枝独秀,既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巨大的机会与动力,同时也面临愈来愈大的转型升级压力,此种特点既有力地推动了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又对两岸经贸合作提出新的要求。在外部经济情势相对严峻的形势之下,两岸致力于ECFA早期收获清单的落实,以及相关协议的后续协商,对于维护台湾经济的稳定,让岛内广大的中小企业、农业,乃至于广大基层民众从中受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两岸经贸关系迈向正常化、机制化和制度化的进程

1、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的架构基本成形。两岸各项协商与交流合作循序进行、成效显著。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十一条规定,2011年1月,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正式成立。

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坚持定期的制度性协商,并达成新的合作协议;两岸政党举办的“两岸经济文化合作论坛”和以突显民间基层交流为特色的“海峡论坛”皆如期召开;两岸各项交流有序地推动并有所深入。2011年上半年,大陆有多个省市组织了大型参访团赴台从事交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围绕着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也频繁进行;陆生入台就学成为现实,强化了两岸青年的相互了解;6月21日,两岸两会完成《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修正文件三》换函确认。两岸分别增加了台湾台南与大陆的盐城、兰州、温州、黄山客运共计5个航空客运航点;客运班次双方每周各增加94班,连同原有班次合计总班次已达到每周558班;货运班次各方每周增加4班,合计总班次为每周56班。6月28日,大陆赴台个人游以北京、上海及厦门三个城市为试点正式开放,7月29日又启动了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个人游项目,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人数也明显增加,更把两岸民众的交流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2、两岸经济合作内容进一步扩大。2011年11月,两岸两会第七次领导人会谈并签署了《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协议》,同时就三年多来签署的其他15项协议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检讨,有力发挥了已签协议的应有效益。两岸产业合作论坛等专项活动取得更多的共识与进展,双方重新确定了以LED照明、无线城市与物流业等为产业搭桥的优先合作项目,产业合作向深层次推进。在金融合作领域,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先后在台北与北京举行了两次磋商,实现了两岸银行业监管合作机制的创制,为两岸银行业的审慎经营和合作体系的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2011年10月底,两岸有关方面宣布,年内大陆将有两家银行获准在台湾设分行,4家台资银行也将获准在大陆设分行。

(二)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保持增长势头,是撑托台湾经济的关键因素

1、台湾经济越来越依赖大陆市场,这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鉴于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超出预期,欧债危机仍在扩大,美国经济并未明显回暖,全球可能陷入长期经济衰退,对于外向型的台湾经济而言,如何抵御世界经济危机的威胁,是严峻的考验。根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民众的心声是,“全球经济那么坏,如果没有与大陆的经贸生意,台湾的经济会更惨。”根据大陆的统计,2011年,大陆(含香港)与台湾贸易总额为1693.4亿美元,同比增长11.2%,占大陆对外贸易总额约4.4%。其中,大陆对台湾出口425.8亿美元,同比上升20.5%;自台湾进口1240.5亿美元,同比上升8.1%,台湾获得贸易顺差高达787.7亿美元。从台湾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以及未来展望,其内需经济的最高能量只不过占整体GDP的12.5%以内,其它的87.5%需依靠外来的挹注或输给。目前,台湾每年对大陆市场出口的依赖度已超过40%,两岸经贸关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012年台湾领导人选举时,台湾的选民愈来愈理性,他们思考的就是两岸经贸关系所衍生的利益,维持两岸关系和平稳定才能保证台湾经济的稳定。

2、ECFA早收清单的落实。2011年1月1日ECFA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促进了台湾产品对大陆的出口,惠及面的成效已逐渐显现。根据ECFA早期收获计划,货物贸易部分大陆向台湾开放539项产品,包括农产品18项,台湾向大陆开放267项;服务贸易方面大陆向台湾开放了银行、保险等11项服务业,台湾向大陆开放9项。根据大陆海关的统计数字,1至11月,台湾方面早收清单内货品对大陆的出口额为182.7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2%,获减免关税逾1.14亿美元。根据台湾方面的统计,早收清单内台湾工业品对大陆的出口,抛光机床增长了5.47倍,塑料造粒机增长了3.67倍,乙烯脂共聚物增长了1.66倍,在享受早收优惠关税的台湾企业中,有超过一半的厂商是首次向大陆出口早收列表范围内的产品,这些受惠产业中,工业产品核发件数前五名产业分别为石化(12352件)、机械(9863件)、纺织(4433件)、运输工具(3744件)、金属(3365件);工业产品核发金额前五名产业分别为石化30.78亿美元(58.58%)、机械9.82亿美元(18.70%)、金属5.37亿美元(10.22%)、纺织2.69亿美元(5.12%)、电机1.24亿美元(2.35%)。尤其是农产品贸易更是获得了快速发展,据台湾农业主管部门统计,1-12月ECFA早收清单中台湾农产品外销大陆的出口量为20317吨,比上年同期的10828吨增长88%;出口值为1.256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的5532万美元大幅增长127%,其中冷冻秋刀鱼增长了10.61倍,文心兰增长了7.69倍,活石斑鱼增长了1.92倍最为显著。从ECFA货品贸易原产地证明件数看来,不仅申请厂商家次持续增多,申请的金额也逐渐增加,呈现新商机。据台湾当局经济主管部门统计,从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5日,累计核发38789岸航线取得更大进展。2011年开始,从台湾到大陆一线及二线城市几乎都实现了直航,大大缩短两岸的实际距离与人民的心理距离,可以说两岸交流互动日趋常态化。自2008年7

月开放大陆居民赴台观光,至2011年12月底,入岛的大陆游客已超过305万人次,据台大陆事务主管部门的保守估计,已为台湾带来50,59亿美元的观光收益。2011年6月28日开放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7月29日又启动了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个人游项目,截至12月底,个人游入境者达29187人次。

二是经济合作的紧密化程度已达相当高的水平,远超过许多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区内贸易互赖程度。从两岸贸易的规模及两地市场的相互依存度观察,台湾对大陆的贸易依存度已高达27.63%,出口依存度甚至超过40%。(参见表1)从台商对大陆投资来看,依台湾“经济部”的统计,至2010年底台商对大陆的投资金额累计达949.3亿美元;台商对大陆经营活动的发展,逐步形成海峡两岸产业合作与新型的产业分工经营模式,构建出一个以台商为纽带的独特的区域经贸网络以及共同开发国际市场的循环体系,不仅成为带动台湾产品对大陆出口逐年提升的基础,也是保障台湾经济增长的关键。此外投资双向互动打开新的局面。根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1年10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5251个,实际利用台资537.8亿美元;实际使用台资占大陆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4.7%;自2009年6月30日正式开放陆资赴台投资开始,至2011年12月底止,已有204家大陆公司经过核准赴台设立分公司,审核通过投资金额约55.3亿元(新台币)。尽管目前陆资入台投资仍在探路阶段,投资的金额还很有限,但其意义重大,为两岸经贸的正常化与跨域整合开创了新契机。这种日益紧密的两岸经贸关系,为两岸经济合作的件,总金额约52.55亿美元。其中,农产品1020件、2347万美元,工业产品37769件、52.31亿美元。

在服务贸易早收计划部分,台湾金融监管部门已核准11家岛内银行赴大陆设立分行,其中6家已开业,另设有8家办事处。证券期货业部分,已有13家岛内券商赴大陆设立25家办事处,2家投资信托业赴大陆设立办事处,并核准4家投信与大陆证券业者合资申设大陆基金管理公司。保险业部分,已核准9家岛内保险业赴大陆参股投资,其中6家已营业,另并设有15家代表人办事处。非金融早收开放领域中,台湾已有5家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获得有效期为一年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82家企业获准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合同台资金额4.1亿美元。另外大陆还核准引进5部台湾电影,其中2部已经在大陆院线公映。

二、两岸经贸关系展现的新特点

第一,大陆“向南行、向下沉”惠台政策的效果逐步显现。

近20多年来,在李登辉、陈水扁意识形态的操弄下,将省籍与族群包装成“本土意识”,成为民进党扩展政治势力的不二法门,近3年多来,大陆推出多项“向南行、向下沉”的惠台政策,直接锁定传统的农工阶级,并从台湾民众关切之事契人,已让台湾中南部的基层社会、中下阶级、中小企业看到两岸往来的实质利益,感受到两岸和平所衍生的好处。从台湾2012年选战观察,善于操弄“省籍与族群”议题的民进党人前所未有地遭遇来自理性思维的挑战,事实证明,大陆的惠台政策是正确的。

第二,交流互动的常态化与经济合作的紧密化。

一是海峡两岸人流、物流、金流、信息流、技术流互动更加频繁,大陆赴台旅游与两机制性与制度性建构打下重要的物质基础与必要条件。

第三、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建设成为两岸共同追求的目标。ECFA签署后,两岸合作的领域越来越广,双方受益的企业越来越多。2011年,两岸在经贸、金融、文化、互联网等众多领域的合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如两岸银行业监管机构自2011年4月举行首次磋商以来,不断加强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促进两岸金融合作的活跃化。近期,大陆方面批准了永丰商业银行、台湾工业银行、台北富邦商业银行等3家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代表处,批准了“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兆丰国际商业银行等2家台资银行在大陆筹建分行;台金融监管部门亦批准4家大陆银行到台湾设立代表处。再如根据《海峡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管机构将在信息交换、机构设立、协助调查以及人员培训和交流等方面开展监管合作,有利于共同维护两岸证券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两岸证券交易机构的制度化合作也在积极推进之中。还有两岸两会第七次会谈就推动两岸产业合作达成共识,两岸产业合作也迈入了制度化、机制化的新阶段,通过加强共同研发、共创品牌、共建标准等,争取抢占全球产业制高点,在全球产业新一轮发展中占据有利地位。

第四,大陆与台商共同努力面对经营的难题。随着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广大的台商在两岸经济关系中的作用愈益突出。由于外部市场的变化和大陆加快经济结构转型的要求,台商也面临着转型或升级的课题。2011年,大陆各地都成立了“台商转型升级服务团”,在融资、用工、租税减免、开拓内销市场及台商转型升级等方面给予帮助支持,如广东东莞、辽宁及江苏都宣布“六个进一步”的优惠台商措施,福建、上海、浙江等地也陆续推出更具体的惠台政策及相关辅助措施,使台商企业能克服经营困难,在2011年取得新业绩。

二、2012年两岸经贸的新局面

2012年台湾领导人选举,大陆因素史无前例地成为影响的“正面能量”,台湾民众用选票展现了对于台湾未来的选择:没有人可以对两岸和平发展说“不”;没有人愿意关上两岸协商合作、互利互惠的大门。面对这一局势,国民党必须抓住未来4年的机遇。

展望新的一年,如何运用新的思维推动两岸关系向深度发展,收获更丰硕的成果,确保台湾政治更加稳定,经济更加繁荣,对马英九是严峻的挑战,这就要求马英九应更进一步推湾内部的问题也很重要,如失业率居高不下、房价物价高涨,尤其是青年就业不易、利益分配问题,以及民众的不满与不耐情绪。这就必须思考更宏观的格局。一是应提升两岸经济合作的战略层次,携手做大经济“蛋糕”,共同面对欧债危机、世界经济衰退所造成的冲击与影响;二是在两岸政策上迈开大步,加快两岸产业分工和深度对接,以利于产业界以两岸合作为基础的全球布局,为台湾经济发展、就业改善带来更为积极的效用,对台湾来说,尤其应摆正心态,正视陆资人台的积极作用,优先检讨大陆资金人岛投资创业的开放政策。三是必须让和平红利更为合理地分配,使岛内“主体意识”强的那部分民众能更务实地看待两岸关系。

3、加速推动两岸经贸协议的执行进度及ECFA后续协商。可以预见,马英九将寻求与大陆建立更长久的和平稳定关系,依靠大陆市场来保障台湾的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努力的方向:促进两岸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扩大两岸贸易,促进双向投资;支援大陆台商进行转型升级,一方面加快向内陆与中西

部的投资布局促进,拓展内需市场。另一方面促进两岸在新兴技术产业与绿能产业,以及服务业方面的合作;两岸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起制定国际标准也是未来很重要的工作之一。至于ECFA后续协商谈判将逐步深入,如何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模式,将会是2012-年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包括:在投保协议、海关合作、货品贸易与服务贸易、产业合作及争端解决等六个方面的协商;尽快签署两岸投资保障协议;尽快解决重大台商投资纠纷,协助台商转型升级;另外,“推动建立货币清算机制”已明确写入“十二五规划”。

4、不可忽视的困扰与挑战。由于两岸政治互信不足,两岸跨域经济合作关系一直深受两岸政治关系的制约,也存在台湾内部政经因动两岸经济合作,加紧推动ECFA的后续谈判,为台湾经济发展、就业改善带来更加积极的效用。

在新的一年里,两岸经贸关系将会有新的突破,分析如下:

1、大陆将继续保持和推动两岸关系“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局面。预计未来4年,大陆将继续推出惠台、利台的政策,并更加注重深入台湾社会基层、全方位推动与台湾的交流。国台办主任王毅在龙年春节问候台湾同胞时已指出:将在坚持“九二共识”基础上继续推进两会商谈,首先要如期签署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将加快推进两岸金融合作,尽快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探索两岸银行相互参股等新的合作方式;把两岸产业合作提上重要日程,争取有所突破;将与台湾有关方面加强沟通,切实为陆资入岛提供必要环境和条件;将会同各地各部门继续支持大陆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拓展内销市场;将继续面向包括中小企业和农渔业者在内的台湾基层民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还将持续推进海西经济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欢迎和鼓励台湾各界朋友积极参与,互利合作。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也发表新春贺辞指出:海协会将继续以两岸关系发展和两岸民众需求为依归,以深化经济合作为重点,积极推动ECFA后续协商;逐步增加两岸文教相关议题,扩展两会协商空间;继续发挥海协会授权民间团体的优势,加强与台湾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联系,促进各领域交流,协助处理好两岸同胞交往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切实维护两岸同胞的合法权益。总之,2012年,将在两岸经济关系初步实现正常化、制度化、机制化基础上,夯实根基,纵深推进,拓展新局。

2、两岸经贸关系对台湾经济的重要作用将更加突显。马英九表示将继续拼经济,一方面必须应对艰难的全球经济环境,另一方面台素的干扰与影响。争取台湾民心依然是是两岸经贸合作健康稳定发展的重中之重,努力让两岸经贸合作更加紧密,让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不断深入,让两岸政治分歧有效化解,2012年的工作都应该于此着墨。但我们也注意到,马英九连任所获得支持率大大低于2008年,仍有约600万的台湾选民对于马英九的政策心存疑虑,尤其是民进党在台“立法院”获得突破1/3的席次,未来马英九的两岸政策必将在“立法院”遭遇朝野激烈对抗的麻烦。马英九在选后即提出未来“两岸政策三原则”(先经济后政治、迫切的优先、容易的优先)就是对现实的妥协。如何消除岛内将选票投给蔡英文的约45%选民的疑虑,让两岸“和平红利”为更多的人所认同和分享,也是马英九第二任上必须努力以赴的课题。

(作者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现代台湾研究所)

注释:

①见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编:《两岸经贸》2011年第2期。

②在2009年4月26日第3次“陈江会谈”中就陆资赴台投资达成共识,台湾方面逐步放开陆资准入项目以及投资的金额上限:2009年6月30日,台“经济部”公告开放陆资赴台投资的192项业别;2010年5月20日再开放银行、证券、期货等12项;2011年1月1日配合ECFA服务业早收清单再开放其他运动服务业1项;2011年3月7日,“经济部”再公告第二阶段开放部分业别项目42项,至此累计开放247项(包括制造业部分89项;服务业138项;公共建设部分20项)。

③“六个进一步”优惠台商措施:1、支持台资企业的转型升级,企业可申请相关产业贸易资金;2、政府加速打造台商产品交易中心的建设及名品城、开发区的投资管理,简化手续以及租金优惠;3、金融合作,如江苏省将鼓励台金融业开设业务总部或区域总部及法人机构,在申报、税务等方面都有便利和优惠,特别是对台湾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4、加强大陆企业的对台投资发展;5、优化环境实施细则,保护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招聘指导;6、对台资企业及企业家的生活配套服务。

④陈云林:《祝福两岸同胞,展望光明前景》,见《两岸关系》杂志2012年第2期。

⑤目前,台“经济部”正积极拟定第三波松绑陆资项目,包括制造业在内至少近百项,其中拟开放展览馆、过境旅馆、港埠等基础设施建设21项(7项无限制开放,遇有限制开放)。

(责任编辑:张洁)

作者:陈蘋

自由贸易区贸易与投资管理论文 篇3:

中国APEC战略大调整的鲜明特点

【摘要】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区域合作组织,APEC已经成为中国国际经济合作的主战场。中国积极推动APEC框架内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积极参与APEC的经济技术合作,中国的对外开放度和与世界经济融合度都日益提高。中国在APEC框架内推动对外开放的行动最终形成了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外部动力。中国2014年APEC战略体现了新时期中国的全面改革开放新战略,APEC战略与中国新改革开放战略高度一致。

【关键词】 北京APEC 改革开放 亚太合作

1978年中国确立改革开放基本国策以来,改革和开放始终是两个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贯穿中国经济发展的核心。改革和开放的共同目标是发展,改革与开放互为基础,相互促进。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参与APEC的战略调整方向与中国改革开放基本战略方向高度一致。过去30余年中国的改革开放是渐进性的、摸着石头过河的,APEC战略则表现为应对性的和碎片化的。党的十八大宣布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国的改革进入攻坚和顶层设计阶段;中国的对外开放战略也日益凸显大国方略,APEC战略则体现为由被动性向主动性转变、由应对性向引导性转变、由随同者向领导者转变。2014年APEC北京年,是中国APEC战略大调整的标志,也是中国进入全面改革开放时代的标志。

APEC已经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主战场和核心

WTO作为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在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與投资便利化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长期以来,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主要通道就是加入WTO,并推动WTO内的贸易与投资自由化。WTO经历了1947-1973年的七轮谈判,在推动工业品贸易自由化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很多商品实现了零关税。但在涉及农产品、服务业、非农产品准入、知识产权问题、与贸易有关的投资议题、竞争政策以及争端解决机制问题等方面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多哈回合谈判于1986年启动,就上述几大议题上进行讨论和谈判。由于成员国之间发展水平存在巨大差异、在世界经济萧条和调整中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成员国利益纷争激烈等原因,多哈回合谈判以失败告终。在WTO框架下推动全球自由贸易困难重重的背景下,各国都寄希望于多边和双边自由贸易谈判,双边自由贸易区和区域一体化成为推动世界贸易自由化的潮流。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对外开放战略中,多种多样的双边合作和多边合作成为主导。APEC就是中国推动多边合作的一个主战场。

APEC成立于1989年,是一个涵盖成员广泛(21个成员国)、较为松散、非机构化、以自愿性、渐进性和开放性为基本原则的经济合作组织,宗旨是推动亚太区域的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加强区域内的经济技术合作与能力建设,构建推动可持续增长和发展的区域环境。为了实现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目标,APEC通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委员会、秘书处共同推动各项经济合作。在WTO机制遭遇困境的情况下,APEC成为亚太国家推动自由贸易谈判的重要平台。

中国与APEC成员的贸易与投资一体化程度很高。2013年,中国对外十大贸易伙伴中,除了欧盟与巴西以外,8个是APEC成员,中国与这8个成员的贸易额达到23707亿美元,占中国与前十位贸易伙伴国贸易总额的78.7%。2012年,在20个APEC贸易伙伴中,中国是其中12个成员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是4个成员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是两个成员的第三大贸易伙伴。2012年,中国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中,有80%来自APEC成员。2013年,在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中,APEC成员吸收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0%左右。APEC是中国参加的第一个区域合作组织,在APEC框架内,通过单边行动和集体行动,中国在关税减让、非关税措施削减、加快服务业开放、投资与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做出了极大贡献,并积极参加APEC的经济技术合作,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建设、金融合作等方面做了很多重要工作。

中国提出了“APEC模式”:承认多样性、灵活性、渐进性与开放性,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主自愿的原则,促进单边行动与集体行动相结合。这一模式在1997年温哥华领导人宣言中得到确认。中国已经成为APEC成员中的核心之一。

中国APEC行动推动了中国的改革发展

在APEC框架内,中国通过多种多样的单边行动、集体行动、双边行动和经济技术合作,推动了中国的对外开放和贸易投资自由化,同时也推动了中国的经济改革。

中国在关税和非关税削减、服务业开放、投资与贸易便利化行动中,在进出口管理体制、外汇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投资管理体制以及相关法律制度方面进行了大量改革,以满足中国推动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需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APEC内的规制合作成为中国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的外部推动力。APEC规制合作于2011年美国领导人会议正式提出,已经成为APEC合作的核心内容。规制合作,是指不同国家在双边、多边与区域合作层面为促进规则设计、监管、实行及事后管理的合作,并最终实现跨境规则趋于一致的、正式或非正式协议与组织安排。而规制合作已经成为美国主导的TPP与区域全面合作伙伴关系RCEP的重要谈判内容。这种规制趋于一致,涉及到我国经济与政治体制中的很多关键环节,也是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重头戏,涉及到经济、贸易、法律、金融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改革。扩大和深化APEC合作,积极参与规制合作,前提是推动我国在经济、贸易、法律和金融各种体制下的市场化改革,深化改革迫在眉睫。

规制合作也为我国的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方向参考。在区域规制趋于一致的目标下,建立在各国基本国情基础上的各种规则安排便是规制合作的重要内容。在相关领域的改革中,我们便可以参考趋同的规则标准来推动变革。同时,在规制合作中我们也可以积极参与到国际规则制定中,并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中国改革的成功经验和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向可以成为很多APEC国家学习和借鉴的样板。中国改革模式在APEC框架中发挥越来越大的影响力。

2014中国APEC战略集中体现了中国新时期的改革开放战略

2014年中国北京举办APEC峰会,成为中国APEC战略大调整的一个标志。中国APEC战略调整表现为:中国从一个参与者向一个领导者转变;从被动性和应对性向主动性和引领性转变;从规则接受者向规则制定者转变。一言以概之,中国开始了APEC会议中的大国方略。而这一大国方略与中国启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时代紧密相连,全面改革的大国战略与全面开放的大国战略环环相扣。

2014年APEC北京峰会启动亚太自贸区建设是APEC的一个历史性突破,也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外部推动力。

为了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对外开放,应对新形势下的区域经济合作需要,我国去年启动了上海自贸区建设。上海自贸区建设是新时期深化改革开放的产物,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对外开放,需要在很多重大领域形成突破,破除现有制度障碍。上海自贸区是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实验区。一年以来,上海自贸区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很多实验已经在全国推广,或者正在考虑在全国推广。上海自贸区也在加大实验的领域和力度,全面改革和开放的时代即将来临。十八大以来我国推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中國改革速度的加快,为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奠定了基础。同时,深化改革也遇到一系列困难和阻力,通过加快对外开放步伐,由开放促进改革、消除改革障碍是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历史使命。在这样的背景下,2014APEC北京会议提出启动亚太自贸区建设,并通过了亚太自贸区路线图。亚太自贸区建设,需要国内较高的市场化水平与开放水平相对应。启动亚太自贸区建设,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将载入APEC史册,同时也将把中国的改革开放带入一个新的时代。

互联互通是核心议题之一,即加强APEC成员之间的公路、铁路、航路、规则、机制的互通互联。会议提出,以惠及太平洋两岸成员为目标,以硬件、软件和人文交往三位一体为特征,积极推动制定《APEC互联互通蓝图》,为亚太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互联互通不只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也是机制和规则的合作,是打破设施障碍、机制和体制障碍的重要举措。互联互通的建设中,我国必然要加快破除国内行业垄断,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撤出不合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破除行业阻隔、区域阻隔的障碍,推动规则的区域趋同化与一致化。

应该说,2014年北京APEC峰会将APEC带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一个体现中国大国发展战略的时期,也标志着中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与开放的新时代,一个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对外开放,实现中国梦的时代。

(作者为南开大学经济学教授,南开大学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参考文献】

①孟夏:《中国与APEC合作: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报告2014》,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②戴金平、张成祥:《渐进式金融改革:发展与修正》,《南开学报》,2014年第5期。

责编/谭峰 美编/于珊

作者:戴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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