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2023-01-09

制度是长期的、规范的、有效的,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探索而来的。而落实责任的关键,就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优化举措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

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

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二、会计处理程序

(一)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

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凭证----稽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1、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2、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3、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

相符。

4、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5、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7、

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

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

(六)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供应商。应建立选定供应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决策。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

2、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3、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一)库存物资管理:

1、一切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实物核算,必须由管库员及时统一办理。管库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的数量的完整性负责。

2、管库员应经常检查和循环盘点库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自点率(不得低于15%)。但对贵重物品和生活资料,应每月清点一次,以保证帐、物相符。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如遇工作变动。必须对其保管的材料物资进行清点、不得离职。

3、库管员、财务部门应每季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核对,并做好抽查记录。

4、仓库管理除按一般物资核算,还要针对各使用部门或人员人登记工具领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领用本。

第13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帐,制定目录、进行实物管理,其领用、退回、调拨、修理与报废等动态严格办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纳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应统一编号,一物一号,以便确认。

1、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责成专人负责管理。班组和个人使用的物品,应指定专人或使用人负保管责任。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其他部门或个人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2、物品交接、必须由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章。

3、物品保管人离职时、必须将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帐、卡、物核对相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

第14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注销时应做到:

1、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应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编制物品注销记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注销,注销补充要重新办理备品用料手续,登记管理手册。

2、对于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应分析原因和责任,按列销批准权限规定办理。属于个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金额按使用年限折算。

3、报废的物品应有标记。及时处理,防止重复注销。

4、报废物品必须记入总务帐目及领用部门的。

第15条存货清查:由主任组织清查小组,每年对各种物资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清查方法:应先清点实物,同时填列物资盘点清单,并与帐面数核对,发现浮多、短少的应填制物资清点记录;自然减量的应填制自然减量计算表;毁损报废的应进行技术鉴定,填制材质鉴定书。

物资清查应根据实物的性质认真进行计数、检斤过称或丈量,逐项在规定表格上加以记录,不允许以借条报数。在进行帐物核对时,首先应将尚未登帐的收、发凭证在明细帐上登记齐全,并结算出正确的库存量。使实物存量和帐记存量处于同—时日。

五、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1、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计划管理,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资金来源,都应纳入计划管理,没有路局或授权单位计划,不得进行购建。对部、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严格按指定的建设规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项目间调整投资,不得冒名顶替、变更计划内容、严禁将投资挪作他用。

2、购建程序:

(1)建设项目的程序是: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审核批准立项---下达计划---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审批概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2)购置项目的程序是:上报建议计划----审核批准下达计划----编制预算---审批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3)每年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编制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报路局计划部门审批。

(4)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预算经批准后,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固定资产可以不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各单位应当召开领导会议决定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并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6)对固定资产的建造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组织验收,编制验工计价表,财会部门根据验工计价表支付工程进度款。预付工程和备料款应控制在合同价(或工程造价)的25%以内,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预付款最多不能超过工程造价的95%,注意扣取质保金,除质保金,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全部一次结清。

(7)固定资产购置或工程完工,应按合同、预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验收小组编制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固定资产购建完毕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组固手续。单位自行发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购建的项目,完工后,由业务部门填写组固单,交财务室建卡;局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签认后,由财务处向建设单位下转投资。尚未正式办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正式移交后,调整原暂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9)财会部门根据计划、合同、发票、决算等凭据办理结算。

(二)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1、指定专人保管固定资产,对造成非正常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赠送、削价、报废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增减和使用等审批权限必须按《南昌铁路局<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南铁财字[2000]55号)执行,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必须由各单位的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动态变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动态凭证,调整技术履历簿和档案,并及时通知财会部门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

4、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如有出入,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5、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单位长应组织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组成清查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清查:

(1)清查小组清查盘点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并登记造册。

(2)财会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帐分类帐—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之和一致、明细分类帐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3)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

(4)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将各自的帐、卡与固定资产盘点湾单进行核对,核对后编制清查报告。

(5)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单项原值在5万元以下(不含机械动力设备)的资产,由单位自行办理列帐手续;单项原值在5万元及以上的资产,由产权督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路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6)每根据设备实际使用状况,上报设备大修、中修计划。

(三)固定资产报废:

1、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

2、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分清任责任。在未经批准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后,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理由书”(财固—10),待批准后列帐。

3、固资损失审批权限:单位成立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鉴定,经单位长审查,“编制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财固—8),报路局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交按照以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主业原值在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2万元以下的机械动力设备,由单位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审核,单位长审批,损失自行列销,报国资办备案。主业原值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及时万元以上的机械动力设备,报业务主管部门、国资办审批。

5、清理结束后,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六、债权债务管理

(一)为了确保债权的及时收回和债务的按时偿还,避免坏帐损失的发生。维护资金的正常运转,必须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核算及清理。建立债权债务清理责任制度,实行债权债务追究制度。

(二)明确责任:财务室是债权债务的核算部门,债权债务清理的责任部门为主办该项经济往来事项的部门,主要是指直接与对方联系、洽谈、签约等、并向财会部门办理收、付款业务的部门。责任部门的直接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是清理债权债务的直接责任人员。

第3条相互配合: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各相关部要相互配合,对债权债务管理进行职责分工,财会部门、物资采购部门、有关业务部门、合同督理部门应各司其责、相互协调。

1、财会部门的职责:必须专负责债权债务审核、核算、清理、签认,财会主管人员负责控制、审查债权债务发生的合理性,监督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

2、物资采购部门职责: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必须签订购货合同,并将购销合同送达财会部门,对采购物资约价格、质量、交货期、相关服务全过程负责、严禁盲目采购。加强对物资采购环节的管理与监督。

3、有关业务部门职责:对本部门涉及的相关工程、劳务项目要确保技术.质量符合要求,又要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在业务发生前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抄财会部门。

4、合同管理部门职责:对每个所签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购销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引起经济纠纷。

(四)在签订合同同时必须向财会、计划、内部审计、法律等有关部门咨询,对所签订合同的各项条款要认真审查,尤其在确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条约时,应当考虑缩短债权期限、促进债权快速收回。

(五)任何部门和人员不能以单位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六)任何部门或人员不能将本单位资金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七)个人借款只限于因公事项、其他事项不得借款。财会部门应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严禁公款私存、公款公用。坚持单位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个人借支、预支等款项,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必须及时办理报销,同时将余款全额缴清。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仍未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的,财会部门必须将其名单书面报告单位长,并从工资或资金中扣还。

(八)对跨的债权、财会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开具对帐单或签认单,与欠债人员或单位对帐。

七、运输成本、外委成本管理

第1条

(一)实行科目负责制:

1、运输成本含维修成本(含中修)、大修成本。

2、外委工作指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完成的外单位委托的工作,外委工作可按劳资处审批的工费比例计提工资,必须承担外委工资的工资附加费、除内部供应外,外委工作必须按外委收入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必须承担路局规定的招待费、间管费,并完成外季利润。

3、财会部门负责成本费用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合理编制维修成本费用计划(不含大修、外委),并将成本费用计划分解、落实到科目负责人。大修项目谁施工谁负责,外委工程谁承揽谁负责。

4、各科目负责人要在分管范围内编制成本计划、建立成本费用台帐,加强成本费用的动态管理与控制,及时分析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期提供成本费用考核依据。为保证各科目负责人有效控制成本,有的费用要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好范文版权所有

5、科目负责人对所分管的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

(二)明确费用审批权限

费用的发生必须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属于科目负责人费用计划及费用项目之内的费用,由科目负责人批准。属于超出科目负责人审批权限的费用,费用发生之前,必须报经单位主任审批,并让科目负责人知情。

(三)建立成本分析制度:财务室要每季度完成决算后,牵头召开成本分析会,各科目负责人书面分析工作完成进度、费用支出情况、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节超原因。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和措施,分析中应提出进一步改善经营、加强管理的对策和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人员。财务室分析运输成本总体支出情况、投资项目总体支出情况、外委总体支出情况,同主任对全单位费用进行余缺平衡,有效完成全单位经济指标。

八、票据管理

(一)有关部门领用收据、发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管理。票据专管人员填写票证内部领取单、向票证保管人员票证。票证保管人员应建立票证领用登记簿.详细记录票证的领用人、时间、种类、领用数量、起止号码、收回时间。领用票证应在票证登记簿上签字或盖章。

(二)票证领用人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开具票据时,应按照票证内容逐次、逐拦、全部联次一次填写,必须填写齐全,字迹必须清晰,不得涂改。对金额填写有差错的,应当重开,开出的票证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票据领用人员必须做到:

1、不得转借、转让和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具收据、发票。

2、不得涂改收据、发票。

3、不得单联填开或开具上下(正副)联金额、内容不一致的收据、发票。

4、不得扩大专用收据、发票的开具范围。

5、不得未经批准拆本使用收据、发票。

6、不得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收据、发票。

第二篇:行政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目录…………………………………………………………………………………1 1.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2-5 2.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6-7 3.预借款管理制度…………………………………………………………………8 4.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9 5.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0-11 6.差旅费管理制度 ……………………………………………………………12-13 7.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4-15 8.财务分析制度 …………………………………………………………………16 9.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7-19 10.政府非税收入及票据管理制度……………………………………………20-21 11.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22-23

1 ********************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审核审批

1.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具体负责财务工作。实行正职审核,分管副职审批的管理办法。局财务设置会计1人,出纳1人,具体承办财务工作。

2.坚持事前汇报,资金运用1000元以下(含1000元)要事先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并由主要领导告知财务分管领导;资金运用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费用发生未进行事前汇报或会议通过的,一律不予报销。

3.经济业务发生后报账流程为,会计审查票据加注意见——经办人及分管领导注明事由签字——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财务分管领导审签——交出纳报账。

4.实行财务收支集体负责,大额开支须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因工作情况不能按时开会的由主要领导酌情安排,并在之后召开的会议上通报情况。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议通报财务运行情况,由财务分管领导通报本月财务收支情况,财务人员做好通报审核会议记录,与会所有领导签字。

5.严格报销时限,一切支出发票须在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按程序审核签字报销,原则上对无特殊理由而超出

2 时限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

6.各种报销凭证必须填写规范、完整、准确,真实合理,用途清楚,发票无法注清者应附清单。经办人员特别要注意报销凭证上的出票人、出票日期、金额大小写要填写完整。

7.任何部门和个人原则上都不得借支公款,如因出差学习需要借支公款的,由主要领导审核同意,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准借;出差回来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出差人据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相关税务发票(住宿发票、车票等),按程序签字报销。差旅费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8、推行转账支付,局库存现金额为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不超过1000元);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银行转账支付到收款方银行账号。

9、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坐收坐支。严禁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对不符合规定的提现或支付业务,局财务一律不得办理。

二、票据管理

所有收入票据均由专人领取,及时做好登记、发放和缴销工作,实行票款分离制度。任何队(室)和个人不得在市场购买收据;对于已使用的票据,要及时与财务收入账核对,并做好入账登记审核手续。票据管理人员每半年应与领用单位和个人核对一次,确保不遗失和收入全额入账,遗失者,由责任人个人予以赔偿,自费公告并追究责任。

三、财产物资管理

因业务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凭发票及财产清单交财产管理人员登记后,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卡,财产由领用单位(个人)妥善保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财务收支统一管理

局所有收支均由办公室、财务室统一核算和管理,如实反映各项财务收支。财务人员内部实行帐款分离、财务公章和支票分离,相互监督和制约,确保账据、账款相符。

五、支出管理

所有支出应及时报销,最迟不得超过10天,否则自理。

1、会议费管理:办公室负责、主办队(室)配合,本着少开会,开短会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编制会议经费预算。

2、差旅费管理:以节约为原则,工作人员出差须经主要领导同意。①交通费:车船费以当地站点定价的车船费全额凭票据报销。②住宿费:原则上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会议统一安排的除外)。③出差生活补助费:出差按《古浪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招待费管理:按《公务招待制度》执行。

4、办公费管理:办公用稿纸、便笺、白纸、文件头由办公室根据需要购置;日常用品由队(室)报计划,办公室统一购置,凭发票分发单报销。传真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具由有关队(室)指定专人保管,不得用于娱乐 4 活动。零星维修由所在队(室)报告,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5、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由所需队(室)提出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支出,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决定。

6、国家及省、市下拨的专款支出:对指定专款专用的资金,由承担该项业务的队(室)根据工程建设任务提出经费支出计划,经财务审核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六、财务监督管理

按《会计法》规定,单位领导应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自己主管或经办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要支持和配合财务人员行使职责。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依法办理会计事务,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认真核算和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法和不合规的收支应予制止和纠正;对单位财产物资,应建立帐簿、款项和实物清查制度,定期实地盘点、清查、核对,以确保帐实相符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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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0日

******************** 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一、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我局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根据单位所在办公地址与银行开户地址的实际情况,除日常周转需用外,拟定库存现金限额为一千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2.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

(一)、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二)、结算起点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三)、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经济业务,要向局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领导、财务分

6 管领导签字盖章,经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3.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4.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得将非税收入列作账外处理或私自设置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集中收付制度,加强对货币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

5.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开立银行账户。

6. 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会计人员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

7. 出纳人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分管领导批准后提取。

二、印章管理制度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当由出纳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财务相关人员个人保管,不得由出纳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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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0日

********************预借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任何部门和个人原则上都不得借支公款,如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或其他经济业务需要借用现金时,需填写《借款单》,注明借用资金的用途,由主要领导审核同意,财务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支取;出差回来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出差人据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相关税务发票(住宿发票、车票等),按程序签字报销。各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借款单”登记“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发挥账簿控制的作用。待借款人出差归来或完成业务后,根据实际用款数长退短补。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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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注明用途及金额,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送财务人员。

严格报销时限,一切支出发票须在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按程序审核签字报销,原则上对无特殊理由而超出时限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各种报销凭证必须填写规范、完整、准确,真实合理,用途清楚,发票无法注清者应附清单。经办人员特别要注意报销凭证上的出票人、出票日期、金额大小写要填写完整。

推行转账支付,局库存现金额为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不超过1000元);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银行转账支付到收款方银行账号。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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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0日

******************** 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会议培训工作,提高会议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费用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的为履行职责所需的更新知识、提升工作能力的各类培训以及相关会议。

二、本单位举办会议、培训应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质量,节约资源,对会议、培训实行内部统一管理。

三、 会务费、培训费是指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四、会务费、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

五、组织会议、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六、严格按开支标准、培训人数、天数、工作人员比例等编制培训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七、严禁借会议、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会议、

10 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会务费、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

会议、培训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发放洗漱用品;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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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全体员工。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津贴等。

二、交通费、住宿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津贴实行定额包干。

三、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依照程序核实。 职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如因事情紧急而未能及时填表,须事先向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口头报告,等返回单位后,立即补办手续,出差人返回后五日内应按《报销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并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讫地点、工作内容、报销项目、金额等。

四、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科室主管和办公室审核签字→主要领导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签→交出纳领款报销。

五、 出差人员按照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

六、自带汽车出差不享受相应的市内交通费。

七、住宿费标准按照《古浪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执行。

八、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会议主办方支付的,不报销伙食补助,只报在路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九、职工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10月20日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具体负责财务工作。实行正职审核,分管副职审批的管理办法。局财务设置会计1人,出纳1人,具体承办财务工作。

二、出纳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并传递到会计做帐,会计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核对,做好资金收支核对工作。

三、坚持事前汇报,资金运用1000元以下(含1000元)要事先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并由主要领导告知财务分管领导;资金运用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费用发生未进行事前汇报或会议通过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经济业务发生后报账流程为,会计审查票据加注意见——经办人及分管领导注明事由签字——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财务分管领导审签——交出纳报账。

五、实行财务收支集体负责,大额开支须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因工作情况不能按时开会的由主要领导酌情安排,

14 并在之后召开的会议上通报情况。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议通报财务运行情况,由财务分管领导通报本月财务收支情况,财务人员做好通报审核会议记录,与会所有领导签字。

六、手续备齐的原始凭证由报销人本人于出纳处办理报销结算,其他人不得代理。

七、严格报销时限,一切支出发票须在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按程序审核签字报销,原则上对无特殊理由而超出时限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财务分析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分析工作,改进财务管理,特制定财务分析制度。

一、财务分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通过财务分析进一步加强经费控制,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资金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等几个方面。

三、财务分析的组织程序

1、掌握内容真实,数字正确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

2、对掌握的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全面分析。

3、抓住重点,归纳总结,做出综合分析的评价,提出建议。

四、财务分析方法可根据分析的重点选择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完成比率分析法、动态分析法、综合分析法等。

五、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

1、根据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确定重点。

2、对分析指标要正确理解,如实准确填写指标,掌握指标口径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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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20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二、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分管领导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负责人,会计未具体核算人;

2、会计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县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

17 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向财政政府采购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四、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科室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于会计结算。

2、各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科室主任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3、固定资产变更使用管理部门科室,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4、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残值回收资金一律交财务部门入帐。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

18 要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各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六、固定资产的赔偿

各科室的固定资产都应保证安全、完整。由于管理使用不妥,造成损失或者遗失(包括失窃)的,都要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通报批评。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 政府非税收入及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收入征缴和支出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或者凭借国有资产(资源)、政府投入、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政府信誉,收取、提取、筹集(以下统称征收)的财政性资金。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的下列财政性资金收入,我局非税收入的主要项目有:

(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 罚没收入;

二、政府非税收入及票据的管理

1.所有收入票据均由专人领取,及时做好登记、发放和缴销工作,实行票款分离制度。任何队(室)和个人不得在市场购买收据;对于已使用的票据,要及时与财务收入账核对,并做好入账登记审核手续。票据管理人员每半年应与领用单位和个人核对一次,确保不遗失和收入全额入账,遗失 20 者,由责任人个人予以赔偿,自费公告并追究责任。

2.政府非税收入应当直接全额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征收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3.各执行、执罚科室不得越权或者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 、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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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对财务工作进行合理的分工,做到财务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局财务设置会计1人,出纳1人,具体职责如下:

一、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记账、算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3.按照银行制度规定,加强现金管理核对,做好结算核对工作。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并认证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及预算决算公开工作。

5.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6.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对票据的真实性、

22 合法性和合规性如票据的真伪、抬头、金额、印章等进行认证核对,对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报销凭证及不按财务要求粘贴的票据,一律拒绝审验,对记载不准确、不完善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并报告领导。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协调好与编办、人事、财政、税务等各单位的工作。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日记账,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及时核对库存现金余额,保证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2.要严格按相关规定程序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凡当天收到的现金款项,应及时送交开户银行,不得用于其他款项支出。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我局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充抵库存现金,不准挪用现金,严禁签发“空白”现金支票。严禁签发“空白”转账支票,对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

4.保管好库存现金、印章和空白支票,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所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和私人印章要分开保管,不得全交一人兼管。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调好银行的相关工作。

23

********************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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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条 预借款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过 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元。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 元。

3、借用现金应在1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单位),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第七条 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臶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承德市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5、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单位)应于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

第八条 差旅费管理制度

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人事教育机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7、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有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需要预拨出国(境)费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组团单位出国任务通知书、国外邀请函、活动日程安排、费用预算明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领导批示件。以上手续齐全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付款。不需预付款的,在报销时提供上述文件。回国后应凭正式票据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九条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 元以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的报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审批。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开支(差旅费除外)>—财务报销。

第十条 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2、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臵: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臵。购臵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臵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长或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臵: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臵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臵换、报废报损等。处臵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承市政【2005】140号)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臵。对擅自处臵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根据《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第三章 收费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臵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

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个别用量大的票据存根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准后销毁。

第十五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机构负责使用,各科室(单位)因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领用新票据前,各科室(单位)先将旧票据上缴财务机构,待财务机构到财政部门核销旧票据后,再领取新票据。

第十六条 撤销、改组、合并的单位和收、罚项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票据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单位购领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罚项目的票据,由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后销毁。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证”。

第四章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七条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制度

1、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本级及本部门的计财工作,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本级各项事业发展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对违背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绝受理。

4、定期分析本级和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

6、审查本单位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督促完成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交办的财务、统计等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处室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项。

8、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9、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

10、与本单位负责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第十八条 总账会计岗位职责制度

1、根据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及时编制月分经费收支计划,及时、准确地组织和供应资金。

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臵各种会计账册。区分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坚持做到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

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保证各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定期考核各类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通过对各户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逐笔审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规范行为。定期清查各类财产物资,建立健全资产档案,按规定及时审查和处理(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财产物资的添臵、计价、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事宜。及时清理和结算本局各类债权债务,及时催收各种上交款项。

5、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级、本单位各种会计报表。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会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及其他各种财务、会计资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各种会计资料。

7、做好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出纳岗位职责制度

1、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

2、熟练使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准确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3、熟练使用市财政非税系统,准确开具非税票据,并记录、核对已上缴财政和各项收入,及时拨回暂存款等资金。

4、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

5、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严格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

7、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追究其责任。

8、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领用空白收据和银行支票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办理领取和注销手续。

9、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能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

10、承办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稽核员岗位职责制度

1、协助审查本级及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计划。

2、负责逐笔复核本单位各户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对复核签署的一切凭证负责。

3、定期抽查各户账簿记录。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并对复核的报表负责。

5、承办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督的相关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章 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第二十一条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设臵总账会计科目和明细账会计科目。

第二十二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取得或填制、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第二十三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设臵、启用、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对账、结账、错账更正。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六章、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票据、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部门,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二十八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监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会计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三十条及时编制清册,填写交接清单,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第三十一条设臵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 第三十二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1、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

2、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簿,将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5、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划、标记、拆散原卷,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

6、借出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凭证、报表、帐簿、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的销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

1、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2、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

3、计算机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

4、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第三十六条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对操作人员的密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授权操作会计软件;

2、操作人员离开计算机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时间、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会计电算化软、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1、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保存双备份;

2、对正在使用会计软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

3、健全必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2、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专人管理;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对会计档案双备份的应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的,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复制,防止由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对任何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行为,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6、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以及存储会计资料的软盘、硬盘、计算机设备、光盘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

7、借阅会计资料,应当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七章 往来款的管理

第三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是行政事业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和本单位个人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的款项。单位往来款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暂付款、暂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第四十条 健全应收账款台账制度、催收责任制度、清查制度、坏账核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往来账款核算行为。建立债权债务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财务及相关人员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第四十一条对各单位往来款项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种往来款的性质、类型及形成的原因,并针对不同情况,分清责任,强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处理相关账务。

第八章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行政单位收入的管理

1、各项收入中国家规定有专门用途的资金,要专款专用。收入与支出有对应的,要划清界限,避免相互挤占、挪用。

2、其他收入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先收后支、量人支出、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编制预算时,依据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其他收入预算,纳入本单位的收入预算,实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其他收入要及时入账,统一纳入财务机构的财务管理,任何科室(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私设“小金库”,不得设臵帐外帐,公款私存。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

1、财政补助收入的管理。财务机构汇总各科室(单位)上报的季度月份用款计划,分“款”、“项”来填写“预算经费请拨单”报同级财政部门。财务机构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拨款,并结合事业计划完成情况、资金余存情况来拨款。

2、拨入专款的管理。要按照专款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财务机构在收到专款时分别设臵账户,并单独组织会计核算。要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及时报送拨入款的使用情况和事业成果情况的报告,项目完成后专项办理报账手续,余款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处理。

3、事业收入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己确定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缴纳税款;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取得的收入及时入账。

4、各项收入都要统一纳入财务机构管理。各相关的科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臵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第九章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行政单位支出的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开展的必须开支。

2、加强经费项目使用情况分析,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3、严格专项支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单独设帐、专门核算,及时监督资金支出、结算等情况。

4、建立健全经费支出监督控制制度,依据经批准的预算和相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支出。

5、有计划并结合实际业务进展安排资金使用,既要节约开支,又要讲求支出实效。 第四十五条 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事业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2、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在各项事业支出之间保持合理的支出结构,要控制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促进事业活动的不断发展。

4、划清事业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一是达到基本建设额度的支出,报请相关部门从基建投资中安排,不得挤占事业经费;二是由个人承担的支出,不得由单位负担;三是不得将应列入经营支出的项目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四是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不得计入本单位的事业支出。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承德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第四篇:浅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也随之发生着变化,对财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但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方面还存在许多的问题。文章分析了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有了一些见解与思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内部控制

一、引言

内部控制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但可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把握好自身的财务发展情况,而且还可以实现节约资源、使其向着目标更好地发展。不过从以往的经验来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的内控制度体系标准没有完全统一,单位内部员工职责不明,某些单位的财务内控制度只是个形式,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缺乏可操作性,并没有严格地对照来执行,进而出现预算管理体制下的财务内控制度失效的现象,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加强变得更为重要。

(一)不断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水平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俞加重视并不断地加大投入,与此同时制度建设却明显落后,并伴随着财务信息不透明、财务制度不健全等现象。行政事业单位近些年来不断发生的贪污腐败等违法违规现象,就是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缺乏财务内控制度的严格约束造成的。行政事业单位须通过建立严格缜密的财务内控制度,提高单位的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质量。但在现实中由于各部门之间没有很好的沟通与协调, 全员参与的环境在单位还没建立,在执行过程中人员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使得内控制度的执行举步维艰。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实现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制定合理有效地防范与管控措施,可大幅地降低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风险, 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以起到标本兼治的作用。

(二)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健康有序的发展

随着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规模与结构在此过程中也发展迅速,单位规模的不断扩大,部门职责也由一元化向多元化转变。在这样的形势下大力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内控管理,建设严格的财务内控制度,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一)内部控制意识不强,内部控制环境不尽如人意

健全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一定要有良好的财务内控意识作为重要保证。主要原因有:1.如果单位领导的意识不强, 在单位里面没有起带头的作用,职责未能发挥到位, 就谈不上加强内部控制建设;2.如果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不能清楚地认识到对财务?瓤刂贫鹊闹匾?性,抱着事不关己,无所谓的态度,认为只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编制预算, 就能得到所需的预算资金, 根本没必要更新或提高内部控制水平。这种消极的态度也导致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停滞不前。

(二)内部控制设计不合理,执行不到位

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为了防范相关风险的产生,重点要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提供可靠依据和保障。实际情况却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在真正的操作时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财务部门的出纳兼任稽核等,这样一来,工作人员之间的权责就很难划清了;还有对于三重一大的决策问题,还存在着缺乏制度约束,执行不严等现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由于清查制度的不完整或不规范,造成清查出来的结果不能反映真实情况;还有由于财务风险控制制度没有真正严格地执行,单位资金出现了管理失控的现象;工作人员由于没有科学的财务制度来约束,在操作上缺乏一定的依据,使得单位的内控制度形同虚设。

(三)缺乏科学的预算管理,预算管理不严格

预算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的核心环节。单位进行严格的财务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拥有一套完整的预算程序及预算系统。由于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仍然受一些传统财务制度的影响,依据不是很合理,认为编制预算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缺乏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和进行较为科学的论证。在编制时使用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做到零基预算,有些财务人员就只在原来的预算基础之上做一些简单的修改。相关部门之间没有有效沟通,使编制的预算较为笼统,质量较低, 缺乏一定的权威性。

(四)内部审计职能较为弱化

有些单位审计机构由财务人员来兼任,实质上没有真正地独立出来;或者看似设立了独立的审计机构,但却被其他部门所制约,并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实质上缺乏独立性。内审制度在许多单位并未有效落实,所以想通过内部的审计来发现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也就非常困难。有了上述现象的存在,内审人员在工作时就很难较好地理解财经法规和相关的内控的业务知识,因此内审工作开展起来也没有独立性和权威性,不能及时查出单位在运行过程中的财经违纪问题,从而丧失了进行干预和处理的有效时机。所有这些使得内部审计职能不能正常地发挥出来,内部控制的效果就差强人意了。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的对策及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的建设重点在于,如何在单位找准平衡点和关键点,只有这样才能解决财务内控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具体措施如下。

(一)不断地强化财务人员的内控意识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试行) 》第六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所以只有单位负责人在以身作则的情况下,才能起到好的带头作用,树立良好榜样,才能更有效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单位领导要及时了解相关部门的财务内控的执行进度,督促并跟进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应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财务内控意识的强弱直接决定了财务内部控制的效果。加强会计机构建设,会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特别是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会影响到各项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合理设置会计岗位,确保各岗位职责分明,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因种种原因某些单位会计人员配备不足或长期缺失,导致一人多岗的现象屡有发生;还要定期对从事业内控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不断加强财务内控意识,尽量提高单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确保会计人员正确行使职权。通过激励机制,对在财务内控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精神或物质鼓励,使他们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得到极大的提高。

第五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加强措施分析

摘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一般是通过会计工作的进行和利用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调节、控制、监督和指导,从而提高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能力。事业单位要充分理解认识到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笔者通过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有关措施进行分析,进一步促进了内部控制良好的实现。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是事业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单位规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的合规、有效、完善的监督和管理活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作为自我约束和调节的内在机制,对于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保证单位财务工作以良好的秩序运行,保证单位资金有效合理正确的使用有重要意义,是单位财务经营成败的关键。

一、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现状

(一)管理层风险意识比较差,没有意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

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级会计师数量较少。同时,因为事业单位因为编制等事项的限制,对财务人员要求较低,有的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财务管理制度松弛,有的事业单位中的财务管理人员年龄较大,对新的会计制度和法规执行不彻底,导致了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诸多问题。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1. 收入支出不透明不合理,该收的不收,不该收的乱收,该支的不支,不该支的乱支。

2.预算资金项目不详细。资金使用没有明确的计划,对预算的执行较差,随意性较强,对资金没有充分合理的运用,有时还会超支,对事业单位的全面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3.财务管理不严格,经费的报销不按照合理的审批程序进行。有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没有严格的财物领用、入库、销毁制度,有物品重复购置、盲目购置的现象。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国家的执法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存在着很多贪污腐败的现象,使我国的财务管理工作更为复杂,一些素质比较低的财务人员,难以抵制金钱的诱惑,对会计工作进行造假,使我国的一些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发生财务案件。同时,我国法律法规对财务管理规定较少,或者说实施性不强,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财务问题的产生。

(四)财务制度不健全,对监督制裁不力

在整个财会活动的财务管理中,监督都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但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从业人员不能正确的认识会计的监督,并没有将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和核算有效的结合为一体。同时,事业单位的工作一般都以领导为规范,会计法规并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如果领导素质偏低,就会造成会计上的财务问题。

二、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

1.长期以来,我国的事业单位预算收入比较单一,经费基本上只靠供给,长期下去形成了“靠、等、要”的思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事业单位抓创新收入,发展文化事业和旅游事业,这就必然带来事业单位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就会要求事业单位的支出管理和收入管理相结合,资金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模式。这就需要一个改革的过程,在改革的过程中容易出现某些问题,也很难避免。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为事业单位的收入和资金预算出现了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一些事业单位通过管理模式的改革,实现半企业化经营和企业化经营,采取了租赁、承包、经营目标责任制的经营方式,因为事业单位内部员工对于利益的渴望,使经营更注重物质利益,给事业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的规范和良好运行造成了不良影响。

3.在现实情况下,一些事业单位的领导对财务管理的工作不十分重视,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比较低,导致财务管理较为薄弱,不能有效的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最终造成财务管理的失控。

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加强的措施

(一)加强财务制度的建设,建立合理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

从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按制度办事,最大限度的提高各部门资金的使用效益。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单项有效的管理制度,比如加强电话费、办公费的管理。

2.建立综合性的管理制度,比如明确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加强对事业单位经费的管理。

3.建立有关的后勤上的管理制度,比如车辆管理制度、接待制度。

(二) 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为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因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加强是会计监管有效实施的结果,而会计监管付诸实践则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保证。我国的《会计法》明确的规定了会计监管的权限和执法责任,在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上大大加大,甚至对违纪企业及责任人曝光,不过,为了使会计监管的实施更为有效,可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保证会计监管的实施。

(三)加强会计人员建设,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优秀的会计人才队伍,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会计知识的更新速度也非常快,通过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使会计人员学会在核算中管理,在管理中监管,把监管运用于会计核算、会计控制、会计分析、会计预测的各个方面。

(四)明确会计责任的主体,同时加强负责人在监管中的责任

在现实中的财务管理中,一些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和负责人并没有明确自己对会计监管的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容易推卸责任,同时财务人员也认为有关财务的事都归领导管辖和指挥,一旦有问题也推卸责任,这种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制约会计监管工作的进行。因此,只有明确了会计责任主体,才能加强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的控制。单位负责人应该对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本单位的会计工作负责,同时要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其职责,更不可指使、授意甚至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五)对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是其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事业单位应该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约束单位的财务管理。具体来说,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合理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同时,单位的内部审计部门应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评价,发现内部

控制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2.实行岗位分工控制,要保证不同职务分离。只有不同的职务分离管理,才可能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有序,才有利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3.对会计系统进行控制,实行需要的会计制度。就会计系统的控制要求合理的设计会计工作及会计工作岗位,明确每一岗位人的职责,形成制衡机制。比如说,出纳人员不得处事稽核、会计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费用的登记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一个人不得办理单位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4.建立仓库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仓库管理,进出货物要有入库单、出库单,要使账物相符合,对于季度、账目要盘库能够对库存核账,对于单位的盈亏损耗要报批核销进行账务处理,按规定进行清产核资,保证单位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

5.建立货币资金和票证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现金的保管,对现金账每日结清、每月结算,做到钱账相符,保证现金余额在库存限额的范围内。设置专人保管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注意原始凭证的审查。

结语: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方面就是单位内部的会计控制制度,它对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单位财产安全、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有着重要作用,事业单位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面临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因此,要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树立事业单位廉洁、公证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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