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论文

2022-04-24

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论文(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工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已发展到相对成熟阶段。但是,在工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农业发展水平不够高,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相对落后。农业是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大事,而土地制度又是关系农业发展的基础。在我国历史上,土地制度经过多次变革,最终我国人民发现了最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土地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沿用至今。

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论文 篇1:

重庆万州蔬菜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分析

2013年,为鼓励家庭农场的发展和壮大,重庆市万州区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指导性意见》,将家庭农场纳入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整治、物质装备改善等各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项目中,扶持改善了许多农场的生产经营条件。在政策的扶持和自身努力经营下,家庭农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据统计,万州区已发展家庭农场996个,常年在农场耕种经营的劳动力4 706人,经营耕地总面积达到4 402.2 hm2,经营总收入达2.6亿元。

万州区蔬菜家庭农场受“农场热潮”的影响也在蓬勃兴起,涌现出一批机械化程度较高、科技水平较好、生产经营较规范、土地产出率较高的示范家庭农场,万州明刚家庭农场就是其中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一个,笔者分析了明刚家庭农场的经营特点,以期为万州区其他蔬菜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1 农场情况

重庆市万州区明刚家庭农场创建于2012年,位于万州区李河镇福世村,面积20 010 m2,由农场主骆明刚及其妻子、儿子、儿媳、父亲、姐姐6人经营。农场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及自身努力下,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经营特色——家庭经营、规模适度、精耕细作、批零兼营,2013年农场被评为万州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近年来农场的产量、产值、效益都在稳定增长,2015年农场生产蔬菜135 t,产值50万元,利润37万元,人均收入6.2万元。

2 经营特点

2.1 规模适度,经营风险低

明刚家庭农场蔬菜生产面积20 010 m2,这与该家庭6个劳动力的经营管理能力相匹配,是介于传统散户菜农和雇工制农业企业之间的一种“适度规模化”。这种“适度”的规模经营,相比传统家庭生产更加强调规模化和科技化,具有一定的规模效益,且生命力更强。同时,规模“不过度”恰好匹配这个家庭的经营管理能力,因而相比几百上千亩的“大规模”企业,其又具有生产成本小、经营风险低的优势。当前虽然蔬菜的规模化生产具有机械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等诸多优势,但是规模化一旦饱和或者超过了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极易出现“规模不效益”的尴尬问题,因为规模化的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市场难以对接,一旦遇上不可控的自然灾害或者市场行情走低,生产的“大规模”就会变成巨大的运营成本和风险损失。

2.2 批零兼营,经济效益高

明刚家庭农场依托农场的规模经营、产量稳定、自产蔬菜新鲜的优势,建立了批零兼营的成熟模式,不仅保证了稳定的销售额,而且获取了最大利润。农场批零兼营模式表现为:一是对蔬菜进行分级,按卖相分为优质和普通2个等级;二是以零售为主、批发为补,优质蔬菜主打农贸市场,赚取最大利润,普通蔬菜主走批发,稳定农场销售。明刚家庭农场在李河镇周边农贸市场常年租有3个摊位,每天上午骆明刚的妻子、儿子、儿媳、姐姐、父亲分成3组分别负责农贸市场3个摊位的销售,且只销售半天,中午统一撤摊返回农场参与下午的田间劳动。明刚家庭农场的蔬菜质优、新鲜,是当地市场的抢手货,销售一点不犯愁,再加上多年诚信经营形成的好口碑和老熟客,基本上一个上午就能销售完,日销售额2 000~3 000元,若有剩余则随着普通等级的蔬菜销往批发市场。

2.3 精耕细作,产品质量优

雇工制农业企业的大规模经营,因缺乏有效的用工管理方法,蔬菜生产难以做到精耕细作,单产效益较低,产品质量一般,生产模式多是粗放的“数量规模型”。而明刚家庭农场“家庭经营式”的管理方法更适应蔬菜生产的特点,真正做到了精耕细作。一是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生产劳动具有很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家庭成员的劳动和管理更加注重精细度;二是农场主骆明刚是个技术型的种菜能手,生产管理中一直坚持标准化、规范化,对于蔬菜生产的整地作畦、播种育苗、定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等环节都严格要求,确保操作规范、工序到位,保障了产品的优质、高产、安全。

2.4 家庭经营,用工成本低

蔬菜生产劳动因空间的分散性、时间的阶段性,具有工序难以定量、定标准等复杂特点,农业工人的劳动态度和劳动质量难以监督,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的“大锅饭”模式非常普遍,蔬菜生产用工成本也一直居高不下。而明刚家庭农场却通过“家庭式”的管理方法,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用工成本,进而增大了农场的利润空间。一是对季节性临时雇工实行“人情化管理”,家庭成员既是管理者又是劳动伙伴,他们与雇工共同劳动,发挥了示范和带动作用,避免了操作工序不到位、劳动效率低下等消极怠工的现象,切实提高了生产效率。二是家庭成员们多是身兼数职,压缩了人工成本,比如农场主骆明刚是农场的管理者和技术员,主要负责管理生产和安排种植计划,同时也是机械耕作员,负责旋耕机的操作和维修;骆明刚的儿子是农场的司机和销售员,主要负责蔬菜的运输和销售,但同时也是工人,参与田间劳动;家庭其他成员也多是兼职型工人,家庭成员通过身兼数职,最大化地利用了人工,确保了农场精炼、高效、有序运作。

2.5 政策扶持,科技水平高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紧接着重庆也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指导性意见》,鼓励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市场、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农户有收益”的“六有”要求努力培育、扶持一大批家庭农场。明刚家庭农场在相关涉农项目和政策的扶持下,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极大的改善,现代农业技术得到推广和应用,农场生产科技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显著提高。明刚家庭农场现有钢架大棚30个,太阳能杀虫灯2盏,基地内黑色地膜、膜下滴灌、嫁接栽培、穴盤育苗、黄板诱杀、开厢机、旋耕机等新技术、新装备都已推广和应用,农场的设施化、科技化、机械化水平显著优于传统的小农户经营,呈现出明显的现代农业特征。

作者:邹瑞昌 王远全 王爱民 冉瑞碧 王险峰 杜纪艳

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论文 篇2:

对我国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探究

[摘 要]近年来,我国的工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已发展到相对成熟阶段。但是,在工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农业发展水平不够高,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相对落后。农业是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大事,而土地制度又是关系农业发展的基础。在我国历史上,土地制度经过多次变革,最终我国人民发现了最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土地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沿用至今。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些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例如,土地小而分化,市场化、商品化程度低,现代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化的进一步运用受到限制等。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制度——家庭农场随之产生。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国家也实施了一定的措施,鼓励家庭农场在全国各省推行实施,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近几年,家庭农场在我国不同地区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发挥了它在促进农业发展方面较为显著的作用。文章对我国的家庭农场进行了探究,围绕家庭农场的概念、特征、发展的必要性、发展现状、进一步发展的建议,运用文献参考法、数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定性与定量分析法对我国家庭农场进行初步探究。

[关键词]家庭农场;土地制度变革;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

1 引 言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制度,是我国农村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渐暴露了一些问题和缺陷,与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程度不相适应。比如,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农业生产,带有小农经济的性质,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不相符,经营规模小,难以充分实现规模经济;农村土地被分割,分布分散,部分耕地闲置,难以充分利用,同时,利用分散的土地进行农业机械化、运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实现农业现代化有困难;农民对土地的经营缺乏稳定性,经营行为短期化;农产品存在部分剩余,农民的收入预期可能难以达到[1]。

虽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上述问题,但是这些问题的产生并不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本身,而是它与我国发展现状的矛盾。并且,经过我国多年农业制度变革的实践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仍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的,它能解决其他制度所无法解决的问题。所以,我国需要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开发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促进我国农业在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更优发展[2]。

在这种背景下,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在我国应运而生,党和政府也出台了许多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之后,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出台了与促进农业发展或家庭农场发展相关的支持性政策。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3]。

1.2 研究内容

最近几年,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在我国各地农村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推广和应用,在促进农业发展方面也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研究我国家庭农场的特征、发展必要性、发展现状及问题,并且对其进一步发展提出相关建议,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业更高质量地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我国家庭农场的概念及特征

百度百科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关于家庭农场的内涵,我国的学者持有的观点不尽相同。

屈学书认为,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土地适度规模化为基础,以企业化方式进行农业集约化生产、商品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他认为社会化生产方式的家庭经营是家庭农场的本质内涵,而土地的适度规模是家庭农场的外在表现。

郭靖认为,家庭农场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继承和发展,是国内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对改变当前国内规模小、分散化、组织程度不高的农业经营格局,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强、刘同山、孔祥智认为,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农业,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融合科技、信息、农业机械、金融等现代生产因素和现代经营理念,实行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协作和规模化经营的新型微观经济组织。它可以将传统农民转型升级为职业化、专业化的法人农民,是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织形式。

朱启臻、胡鹏辉、许汉译认为,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业经营单位。家庭经营的优势并没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丧失,而是表现出了极强的适应性,纵观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组织形式,无论其规模大小和类型如何变化,家庭经营都是最基本的组织形式,这是由家庭经营适应农业特点的特性所决定的。而家庭农场的出现,为家庭经营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彰显了农业家庭经营的无限生命力。

2.1 我国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单位经营的新型经营农业模式

家庭农场的主要劳动力是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共同的目标努力,能发挥全体成员的主观能动性,降低监督的内部管理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4];同时,所有者、生产者、经营者是一致的,能更好地根据需要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更高效地安排農业劳动活动[5]。

2.2 我国家庭农场是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

家庭农场的合理经营需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充分地调动各种生产要素,运用一定的农业技术,实现既定的生产目标。同时,过大的生产规模不一定能带来更高的收入,经营规模应适宜。

2.3 我国家庭农场是市场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

家庭农场从事活动之一就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商品化生产和经营,它从市场上获得生产资料,向市场输入劳动产品。这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化经营活动。

2.4 我国家庭农场是具有企业化经营特征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

家庭农场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是通过工商注册,它是合格的法人。它作为一种企业形式存在。并且,家庭农场进行社会化生产,具备现代企业的特征[6]。

3 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必要性

3.1 我国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土地利用率、进一步发展生产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要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国的运用带来了土地被分割、分布分散等土地问题,许多土地未被充分利用,导致土地利用率不高,资源闲置。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促进土地流转,农民可通过承包土地,进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经营收益[7]。

3.2 我国发展家庭农场是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要求

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推进土地进行合理的流转,供经营者经营的土地规模扩大,能促进农业科学技术、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农业管理科学化在农业生产实践中的运用程度,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8]。

3.3 我国发展家庭农场是推进农民转型的要求

家庭农场具有企业化的特征,与传统的小农经营形式相比,需要更高的生产经营水平,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推进生产,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更高。同时,这种经营模式也要求更高的管理水平,有助于传统的农民向新型的农民转型,由体力劳动型向综合素质型发展,成为综合素质更高的劳动者。

3.4 我国发展家庭农场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要求

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应用能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同时,家庭农场的规模经营要求相当数量的劳动力,它能吸纳剩余劳动力,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9]。

4 我国家庭农场产生的背景

4.1 近代背景

在我国的近现代历史上,土地制度经过了多次变革。在近代,在太平天国运动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我国的土地制度分别进行了两次变革。在太平天国运动中,《天朝田亩制度》颁布,它提出了“均贫富”“等贵贱”“均田免赋”等思想,将土地按等级划分为九等,按人口平均分配。《天朝田畝制度》表达了农民对自由公平地使用土地的渴望,但其内容过于绝对平均化,落后的封建制度虽然遭到冲击,但是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孙中山提出了三民主义,其中民生主义的重要原则是平均地权(实行耕者有其田)和节制资本(私人不能操纵国民生计),主要土地方案是“平均地权”和“土地国有”,主要内容:“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归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孙中山希望方案防止垄断,促进社会进步。但是,他没有提出明确的土地革命纲领,其设想未能完全实现。

4.2 现代背景

在我国的现代历史上,土地制度变革经历了土地改革、三大改造、农业合作社运动。1927—1937年土地革命时期,我国人民进行打土豪、分田地运动,广大农民推翻了旧的生产关系,得到了土地。1937—1945年抗日战争时期,在各个根据地开展大生产运动,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将取得抗战胜利的目标与土地问题联系起来,把地主和普通农民团结起来,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量。1945—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我国的土地政策也发生了改变。1947年中央颁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没收地主的土地,平分给农民,大力发展农业生产。1949年,新中国成立。1950年,我国各地区推行土地改革,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进行按劳分配。土地改革的进行,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广大人民翻身做主人。1953年,我国开始了三大改造运动,包括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将农民土地所有制调整为集体所有制,进行平均分配。1958年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发展大规模的集体所有制,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成立了农业互助组,并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10]。

我国土地制度变革历程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运用和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它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以家庭为承包主、以承包合同为纽带而组成的有机整体。土地归国家所有,但将其分配给农民,农民有权自主选择土地使用和经营的用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充分调动了我国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增加了农民收入,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因为这些优势一直沿用至今,成为我国农村重要的经营制度[1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渐暴露了一些问题和缺陷。比如,经营规模小,难以充分实现规模经济;农村土地被分割,难以充分利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产品存在部分剩余,农民的收入预期可能难以达到[1]。所以,我国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继续探索了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家庭农场,促进我国农业更优发展[2] 。

5 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5.1 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均

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已有87.7万个符合农业部调查条件的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200.2亩,48.42万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小于50亩,占总数的55.2%;18.98万的规模在50~100亩,占21.6%;17.07万的规模在100~500亩,占19.5%;3.23万的规模大于500亩,占3.7%。可以看出,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差异较大,发展程度不一[12]。

5.2 土地流转方面存在的问题

家庭农场需要一定的土地流转作为存在条件。我国某些地区土地流转与村委会等乡镇组织相关,由于组织的变动影响土地流转有困难,影响家庭农场的正常经营[13]。部分地区还存在着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流转流程烦琐等问题,都影响家庭农场的发展。

5.3 存在经营风险

家庭农场经营中一些问题导致了经营风险。比如,农村的融资体系相对不够健全,存在资金不足的风险;家庭农场经营的保障体制不够完善,农民部分权益得不到保障;农业产业自身具有风险性[14]。

5.4 劳动力的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家庭农场的劳动力主要以家庭成员和雇工为主,有的地区的农场主能较好地运用管理技能,能系统地管理家庭农场。但是部分地区农场主仍以传统生产方式进行劳动生产,更重视劳动而不是经营管理,需要提高企业化管理水平。

6 我国家庭农场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6.1 完善土地流转制度

明确土地的产权,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约束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行为,保障土地在不同主体間进行规范合理的流转,为家庭农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15]。

6.2 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劳动力素质

各高校可以增加农业农科类相关课程的开设,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更有针对性地发展家庭农场。此外,对于已经从事农业劳动活动多年的传统农民,各乡镇组织可以对他们进行教育培训,提升他们农业技能的同时培养其管理技能,提升综合素质。

6.3 建立、完善家庭农场相关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

为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政府可建立相关配套服务体系,为家庭农场设立相关扶持政策,提供相关补贴,建立相关机构为经营者提供相关信息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相关人员解答经营者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6.4 家庭农场在提供传统农产品的基础上,发展其他有特色的产品或服务

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发展状况、自身经营特点等多个影响因素,在提供传统农产品的基础上,创新其特色发展模式,例如探索经营农家乐、农业休闲旅游产业等[16]。

参考文献:

[1]汪洁洋.现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南方农业,2016,10(27):96-97.

[2]朱沁瑶,黄嬿.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探索[J].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8,20(1):37-41.

[3]肖娥芳. 家庭农场发展:形成机理、影响因素及路径趋势[D].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17.

[4]高强,刘同山,孔祥智.家庭农场的制度解析:特征、发生机制与效应[J].经济学家,2013(6):48-56.

[5]朱启臻,胡鹏辉,许汉泽.论家庭农场:优势、条件与规模[J].农业经济问题,2014,35(7):11-17,110.

[6]赵海.家庭农场的制度特征与政策供给[J].农村金融研究,2013(12):5-9.

[7]郭靖.发展家庭农场的必要性及其合作发展模式的探析[J].黑龙江粮食,2015(5):21-22.

[8]王玲,王洋.浅析家庭农场出现的必要性及发展优势[J]. 当代畜牧,2013(26).

[9]赵博言. 家庭农场成为现代农业创新力量[N]. 黑龙江经济报,2018-04-09(003版).

[10]丁声俊.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研读笔记——我国历代土地制度的变革和变迁[J].黑龙江粮食,2017(10):6-8.

[11]屈学书. 我国家庭农场发展问题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4.

[12]王建华,李俏.我国家庭农场发育的动力与困境及其可持续发展机制构建[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3,34(5):552-555.

[13]宫建华,高露华.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现状[EB/OL].[2018-05-23].https://doi.org/10.13989/j.cnki.0517-6611.2018.13.039.

[14]岳正华,杨建利.我国发展家庭农场的现状和问题及政策建议[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3,34(4):420-424.

[15]李都. 我市家庭农场探索发展新模式[N]. 南京日报,2018-04-12(A03版).

[16]薛亮,杨永坤.家庭农场发展实践及其对策探讨[J].农业经济问题,2015,36(2):4-8,110.

作者:王洁群

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论文 篇3:

我国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研究

摘要:家庭农场是政府突出抓好和重点培育的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学术界也从理论层面论证了家庭农场的重要性。如,家庭农场在整个中国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中,是农户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是最适合农业生产的实践者和组织形式,且在农业生产中具有稳定的主导地位。鉴于此,文章对我国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进行了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家庭农场;特点分析;经营模式

1  家庭农场概述

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申“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并特别提出“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9年2月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提出,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采取优先承租流转土地、提供贴息贷款、加强技术服务等方式,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规模,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2020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对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出具体的目标和举措,这也标志着家庭农场发展正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当前,我国家庭农场发展前景广阔、势头较好,但也面临层次较低、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亟待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家庭农场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做好政策储备,激发内需潜力,为“十四五”时期家庭农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支撑。

2  我国家庭农场主要经营模式以及特点分析

2.1  “家庭农场+合作社”经营模式

“家庭农场+合作社”的经营模式是指将农业合作组织与家庭农场通过利益联合起来,从而达到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共同的经济效益目标,实现农民联合共赢。原来的“农户+合作社”的模式虽然实现了农户原来的外部交易内部化,极大地减少了农户的交易成本和风险,但是由于原来的农户大多为小规模生产经营者,致使“农户+合作社”的模式生产效率较低,而家庭农场的发展恰好克服了这一弱点。“家庭农场+合作社”这种模式以合作社作为依托,将规模化经营的家庭农场联合起来,并且以农民自愿联合为前提,最大程度上实现农民的利益,故被国外一些国家广泛采用,并且成为我国许多地区家庭农场所采用的经营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以农业合作社为依托,集中生产规模、生产品种比较相近和相似的家庭农场,从而形成一个联合体,合作社为家庭农场提供市场信息、资金和技术等服务,这样既可以减少单个家庭农场所承担的风险,并且能解决由于单个家庭农场实力较弱,无法进行技术创新的难题,还可以促进家庭农场的规模化发展。

2.2  “家庭农场+公司”经营模式

“家庭农场+公司”是在“农户+公司”模式的基础上的进一步的发展和创新。“农户+公司”模式中的农户是一家一户的小农,不仅经营规模小,严重制约了农业发展的现代化进程,而且农户和公司之间虽然看似是一个联合体。但是由于农户自身能力较弱,故企业处在绝对优势的地位,公司会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压缩农户的收益空间,致使农民利益受损。而家庭农场和农户不同,它摆脱了原有农户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缺陷,形成适度规模化的经营,采取先进的管理手段,具有较强的抵抗风险能力,与公司在市场上的地位几乎是对等的,这有利于家庭农场与公司之间形成较为紧密牢固的利益联结机制,从而实现家庭农场与公司双赢的效果。该模式的特点是:“家庭农场+公司”是以公司为核心,以订单的形式进行合作。公司的加入为家庭农场提供了更广阔销售渠道,从而保证了家庭农场农产品的销售和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此外,家庭农场所联合的公司大多都较有实力,具备开发现代农业技术的能力,家庭农场为企业提供优质产品,企业又能为家庭农场提供先进技术和管理,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3  生态多元化家庭农场经营模式

生态多元化家庭农场模式是指通过生态学原理和循环经济理论,采用生态工程学方法,结合可持续发展思想并且利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在种植业、养殖业和沼气池之间进行物质能量循环转换,将种植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稻秆、草莓枝叶和玉米秸秆等初级废弃物进行处理,直接作为家庭农场养殖业(家禽、水产)所需的食料和养料,也可以经过沼气池的处理,将它们发酵之后用于养殖业。与此同时,养殖业中动物产生的粪便通过沼气池进行发酵,作为种植业所需的肥料,最终形成饲料、肥料能源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从而发展现代化高效农业,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整个体系的综合效益。随着自然环境的恶化和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人们对食品的需求从“温饱型”转变为“健康型”,追求无公害的绿色食品。所以,这种生态多元化家庭农场的发展模式成为家庭农场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该模式的特点是:生态多元化家庭农场经营的前提是要因地制宜,最大化利用本区域的资源优势,改变原来传统的、单一的生产结构,根据农业市场所反馈的信息充实和丰富经营内容,实现家庭农场内部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协调统一发展,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从而生产出更多优质的农产品。一方面有效降低了家庭农场的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实现资源环境效益和农场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

3  结语

目前,我國家庭农场的发展尚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应积极交流经验,实事求是地进行改革和转型,只有这样才能循序渐进地提高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质量和水平,打造中国特色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模式。

参考文献

[1] 孙桂兰.论发展家庭农场的意义[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9(10):33-34.

[2] 陈娜.家庭农场扶持政策框架初步形成[J].农村财务会计,2019(10):24-25.

作者:王小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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